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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休竹客

[二十四史] 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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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晋书  卷十‧帝纪第十 安帝 恭帝 安帝
安皇帝讳德宗,字德宗,孝武帝长子也。太元十二年八月辛巳,立为皇太子。二十一年九月庚申,孝武帝崩。辛酉,太子即皇帝位,大赦。癸亥,以司徒、会稽王道子为太傅,摄政。冬十月甲申,葬孝武皇帝于隆平陵。大雪。
隆安元年春正月己亥朔,帝加元服,改元,增文武位一等。太傅、会稽王道子稽首归政。以尚书左仆射王珣为尚书令,领军将军王国宝为尚书左仆射。
二月,吕光将秃发乌孤自称大都督、大单于,国号南凉。击光将窦苟于金昌,大破之。甲寅,尊皇太后李氏为太皇太后。戊午,立皇后王氏。
三月,吕光子纂为乞伏干归所败。光建康太守段业自号凉州牧。慕容宝败魏师于蓟。
夏四月甲戌,兖州刺史王恭、豫州刺史庾楷举兵,以讨尚书左仆射王国宝、建威将军王绪为名。甲申,杀国宝及绪以悦于恭,恭乃罢兵。戊子,大赦。
五月,前司徒长史王𫷷以吴郡反,王恭讨平之。慕容宝将慕容详僭即皇帝位于中山,宝奔黄龙。
秋八月,吕光为其仆射杨轨、散骑常侍郭黁所攻,光子纂击走之。
九月,慕容宝将慕容麟斩慕容详于中山,因僭即皇帝位。
冬十月,慕容麟为魏师所败。
二年春三月,龙舟二灾。
夏五月,兰汗弑慕容宝而自称大将军、昌黎王。
秋七月,慕容宝子盛斩兰汗,僭称长乐王,摄天子位。兖州刺史王恭、豫州刺史庾楷、荆州刺史殷仲堪、广州刺史桓玄、南蛮校尉杨佺期等举兵反。
八月,江州刺史王愉奔于临川。丙子,宁朔将军邓启方及慕容德将慕容法战于管城,王师败绩。丙戌,慕容盛僭即皇帝位于黄龙。桓玄大败王师于白石。
九月辛卯,加太傅、会稽王道子黄钺。遣征虏将军会稽王世子元显、前将军王珣、右将军谢琰讨桓玄等。己亥,破庾楷于牛渚。丙午,会稽王道子屯中堂,元显守石头。己酉,前将军王珣守北郊,右将军谢琰备宣阳门。辅国将军刘牢之次新亭,使子敬宣击败恭,恭奔曲阿长塘湖,湖尉收送京师,斩之。于是遣太常殷茂喻仲堪及玄,玄等走于寻阳。
冬十月,新野言驺虞见。丙子,大赦。壬午,仲堪等盟于寻阳,推桓玄为盟主。
十一月,以琅邪王德文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领军将军王雅为尚书左仆射。
十二月己丑,魏王珪即尊位,年号天兴。京兆人韦华帅襄阳流人叛,降于姚兴。己酉,前新安太守杜炯反于京口,会稽王世子元显讨斩之。秃发乌孤自称武威王。
三年春正月辛酉,封宗室蕴为淮陵王。
二月甲辰,河间王国镇薨。林邑范胡达陷日南、九真,遂寇交阯,太守杜瑗讨破之。段业自称凉王。仇池公杨盛遣使称藩,献方物。
三月己卯,追尊所生陈夫人为德皇太后。
夏四月乙未,加尚书令王珣卫将军,以会稽王世子元显为扬州刺史。
六月戊子,以琅邪王德文为司徒。慕容德陷青州,害龙骧将军辟闾浑,遂僭即皇帝位于广固。
秋八月,秃发乌孤死,其弟利鹿孤嗣伪位。
冬十月,姚兴陷洛阳,执河南太守辛恭靖。
十一月甲寅,妖贼孙恩陷会稽,内史王凝之死之,吴国内史桓谦、临海太守新蔡王崇、义兴太守魏隐并委官而遁,吴兴太守谢邈、永嘉太守司马逸皆遇害。遣卫将军谢琰、辅国将军刘牢之逆击,走之。
十二月,桓玄袭江陵,荆州刺史殷仲堪、南蛮校尉杨佺期并遇害。吕光立其太子绍为天王,自号太上皇。是日,光死,吕纂弑绍而自立。
是岁,荆州大水,平地三丈。
四年春正月乙亥,大赦。
二月己丑,有星孛于奎娄,进至紫微。
三月,彗星见于太微。
夏四月,地震。孙恩寇浃口。
五月丙寅,散骑常侍、卫将军、东亭侯王珣卒。己卯,会稽内史谢琰为孙恩所败,死之。恩转寇临海。
六月庚辰朔,日有蚀之。旱。辅国司马刘裕破恩于南山。恩将卢循陷广陵,死者三千余人。以琅邪王师何澄为尚书左仆射。
秋七月壬子,太皇太后李氏崩。丁卯,大赦。是月,姚兴伐乞伏干归,降之。
八月丁亥,尚书右仆射王雅卒。壬寅,葬文太后于脩平陵。
九月癸丑,地震。
冬十一月,宁朔将军高雅之及孙恩战于余姚,王师败绩。以扬州刺史元显为后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都督扬豫徐兖青幽冀并荆江司雍梁益交广十六州诸军事,前将军刘牢之为镇北将军,封元显子彦璋为东海王。
十二月戊寅,有星孛于天市。
是岁,河右诸郡奉凉武昭王李玄盛为秦凉二州牧、凉公,年号庚子。
五年春二月丙子,孙恩复寇浃口。吕超弑吕纂,以其兄隆僭即伪位。
三月甲寅,众星西流,历太微。
夏五月,孙恩寇沪渎,吴国内史袁山松死之。沮渠蒙逊杀段业,自号大都督、北凉州牧。
六月甲戌,孙恩至丹徒。乙亥,内外戒严,百官入居于省。冠军将军高素、右卫将军张崇之守石头,辅国将军刘袭栅断淮口,丹杨尹司马恢之戍南岸,冠军将军桓谦、辅国将军司马允之、游击将军毛邃备白石,左卫将军王嘏、领军将军孔安国屯中皇堂。征豫州刺史、谯王尚之卫京师。宁朔将军高雅之击孙恩于广陵之郁洲,为贼所执。
秋七月,段玑弑慕容盛,盛叔父熙尽诛段氏,因僭称尊号。
九月,吕隆降于姚兴。
冬十月,姚兴帅师侵魏,大败而旋。
是岁,饥,禁酒。
元兴元年春正月庚午朔,大赦,改元。以后将军元显为骠骑大将军、征讨大都督,镇北将军刘牢之为元显前锋,前将军、谯王尚之为后部,以讨桓玄。
二月丙午,帝戎服饯元显于西池。丁巳,遣兼侍中、齐王柔之以驺虞幡宣告荆、江二州。丁卯,桓玄败王师于姑孰,谯王尚之、齐王柔之并死之。以右将军吴隐之为都督交广二州诸军事、广州刺史。
三月己巳,刘牢之叛降于桓玄。辛未,王师败绩于新亭,骠骑大将军、会稽王世子元显,东海王彦璋,冠军将军毛泰,游击将军毛邃并遇害。壬申,桓玄自为侍中、丞相、录尚书事,以桓谦为尚书仆射,迁太傅、会稽王道子于安城。玄俄又自称太尉、扬州牧,总百揆,以琅邪王德文为太宰。
临海太守辛景击孙恩,斩之。是月,秃发利鹿孤死,弟傉檀嗣伪位。
秋七月乙亥,新蔡王崇为其奴所害。
八月庚子,尚书下舍灾。
冬十月,冀州刺史刘轨叛奔于慕容德。
十二月庚申,会稽王道子为桓玄所害。曲赦广陵、彭城大逆以下。
二年春二月辛丑,建威将军刘裕破徐道覆于东阳。乙卯,桓玄自称大将军。丁巳,冀州刺史孙无终为桓玄所害。
夏四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秋八月,玄又自号相国、楚王。
九月,南阳太守庾仄起义兵,为玄所败。
冬十一月壬午,玄迁帝于永安宫。癸未,移太庙神主于琅邪国。
十二月壬辰,玄篡位,以帝为平固王。辛亥,帝蒙尘于寻阳。
三年春二月,帝在寻阳。庚寅夜,涛水入石头,漂杀人户。乙卯,建武将军刘裕帅沛国刘毅、东海何无忌等举义兵。丙辰,斩桓玄所署徐州刺史桓修于京口,青州刺史桓弘于广陵。丁巳,义师济江。
三月戊午,刘裕斩玄将吴甫之于江乘,斩皇甫敷于罗落。己未,玄众溃而逃。庚申,刘裕置留台,具百官。壬戌,桓玄司徒王谧推刘裕行镇军将军、徐州刺史、都督扬徐兖豫青冀幽并八州诸军事、假节。刘裕以谧领扬州刺史、录尚书事。辛酉,刘裕诛尚书左仆射王愉、愉子荆州刺史绥、司州刺史温详。辛未,桓玄逼帝西上。丙戌,密诏以幽逼于玄,万机虚旷,令武陵王遵依旧典,承制总百官行事,加侍中,余如故。并大赦谋反大逆已下,惟桓玄一祖之后不宥。
夏四月己丑,大将军、武陵王遵称制,总万机。庚寅,帝至江陵。庚戌。辅国将军何无忌、振武将军刘道规及桓玄将庾稚、何澹之战于湓口,大破之。玄复逼帝东下。
五月癸酉,冠军将军刘毅及桓玄战于峥嵘洲,又破之。己卯,帝复幸江陵。辛巳,荆州别驾王康产、南郡太守王腾之奉帝居于南郡。壬午,督护冯迁斩桓玄于貊盘洲。乘舆反正于江陵。甲申,诏曰:‘奸凶篡逆,自古有之。朕不能式遏杜渐,以致播越。赖镇军将军裕英略奋发,忠勇绝世,冠军将军毅等诚心宿著,协同嘉谋。义声既振,士庶效节,社稷载安,四海齐庆。其大赦,凡诸畏逼事屈逆命者,一无所问。’戊寅,奉神主入于太庙。
闰月己丑,桓玄故将扬武将军桓振陷江陵,刘毅、何无忌退守寻阳,帝复蒙尘于贼营。
六月,益州刺史毛璩讨伪梁州刺史桓希,斩之。
秋七月戊申,永安皇后何氏崩。
八月癸酉,祔葬穆帝章皇后于永平陵。
九月,前给事中刁骋、秘书丞王迈之谋反,伏诛。
冬十月,卢循寇广州,刺史吴隐之为循所败。执始兴相阮腆之而还。慕容德死,兄子超嗣伪位。
义熙元年春正月,帝在江陵。南阳太守鲁宗之起义兵,袭破襄阳。己丑,刘毅次于马头。桓振以帝屯于江津。辛卯,宗之破振将温楷于柞溪,进次纪南,为振所败。振武将军刘道规击桓谦,走之。乘舆反正,帝与琅邪王幸道规舟。戊戌,诏曰:‘朕以寡德,夙纂洪绪。不能缉熙遐迩,式遏奸宄。逆臣桓玄乘衅肆乱,乃诬罔天人,篡据极位。朕躬播越,沦胥荒裔,宣皇之基,眇焉以坠。赖镇军将军裕忠武英断,诚冠终古。运谋机始,贞贤协其契,抆泪誓众,义士感其心。故霜戈一挥,巨猾奔迸,三率棱威,大憝授首。而孽振猖狂,嗣凶荆郢。幸天祚社稷,义旗载捷,狡徒沮溃,朕获反正。斯实宗庙之灵,勤王之勋。岂朕一人,独享伊祜,思与亿兆,幸兹更始。其大赦,改元,唯玄振一祖及同党不在原例。赐百官爵二级,鳏寡孤独谷人五斛,大酺五日。’
二月丁巳,留台备乘舆法驾,迎帝于江陵。弘农太守戴宁之、建威主簿徐惠子等谋反,伏诛。平西参军谯纵害平西将军、益州刺史毛璩,以蜀叛。
三月,桓振复袭江陵,荆州刺史司马休之奔于襄阳。建威将军刘怀肃讨振,斩之。帝至自江陵。乙未,百官诣阙请罪。诏曰:‘此非诸卿之过,其还率职。’戊戌,举章皇后哀三日,临于西堂。刘裕及何无忌等抗表逊位,不许。庚子,以琅邪王德文为大司马,武陵王遵为太保,加镇军将军刘裕为侍中、车骑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甲辰,诏曰:‘自顷国难之后,人物雕残,常所供奉,犹不改旧,岂所以视人如伤,禹汤归过之诫哉!可筹量减省。’
夏四月,刘裕旋镇京口。戊辰,饯于东堂。
五月癸未,禁绢扇及摴蒲。游击将军、章武王秀,益州刺史司马轨之谋反,伏诛。桓玄故将桓亮、苻宏、刁预寇湘州,守将击走之。
秋八月甲子,封临川王子脩之为会稽王。
冬十一月,乞伏干归伐仇池,仇池公杨盛大破之。
是岁,凉武昭王玄盛遣使奉表称藩。
二年春正月,益州刺史司马荣期击谯纵将谯子明于白帝,破之。
夏五月,封高密王子法莲为高阳王。
秋七月,梁州刺史杨孜敬有罪,伏诛。
冬十月,论匡复之功,封车骑将军刘裕为豫章郡公,抚军将军刘毅南平郡公,右将军何无忌安成郡公,自余封赏各有差。乙亥,以左将军孔安国为尚书左仆射。
十二月,盗杀零陵太守阮野。
三年春二月己酉,车骑将军刘裕来朝。诛东阳太守殷仲文、南蛮校尉殷叔文、晋陵太守殷道叔、永嘉太守骆球。己丑,大赦,除酒禁。
夏五月,大水。
六月,姚兴将赫连勃勃僭称天王于朔方,国号夏。
秋七月戊戌朔,日有蚀之。汝南王遵之有罪,伏诛。
八月,遣冠军将军刘敬宣持节监征蜀诸军事。
冬十一月,赫连勃勃大败秃发傉檀,傉檀奔于南山。
是岁,高云、冯跋杀慕容熙,云僭即帝位。
四年春正月甲辰,以琅邪王德文领司徒,车骑将军刘裕为扬州刺史、录尚书事。庚申,侍中、太保、武陵王遵薨。
夏四月,散骑常侍、尚书左仆射孔安国卒。甲午,加吏部尚书孟昶尚书左仆射。
冬十一月癸丑,雷。梁州刺史杨思平有罪,弃市。辛卯,大风拔树。是月。秃发傉檀僭即凉王位。
十二月,陈留王曹灵诞薨。
五年春正月辛卯,大赦。庚戌,以抚军将军刘毅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加辅国将军何无忌镇南将军。戊戌,寻阳地震。
二月,慕容超将慕容兴宗寇宿豫,阳平太守刘千载、南阳太守赵元并为贼所执。
三月己亥,大雪,平地数尺。车骑将军刘裕帅师伐慕容超。
夏六月丙寅,震于太庙。刘裕大破慕容超于临朐。
秋七月,姚兴将乞伏干归僭称西秦王于苑川。
九月戊辰,离班弑高云,云将冯跋攻班,杀之。跋僭即王位,仍号燕。
冬十月,魏清河王绍弑其主珪。
六年春二月丁亥,刘裕攻慕容超,克之,齐地悉平。是月,广州刺史卢循反,寇江州。
三月,秃发傉檀及沮渠蒙逊战于穷泉,傉檀败绩。壬申,镇南将军、江州刺史何无忌及循战于豫章,王师败绩,无忌死之。
夏四月,青州刺史诸葛长民、兖州刺史刘藩、并州刺史刘道怜乃入卫京师。
五月丙子,大风,拔木。戊子,卫将军刘毅及卢循战于桑落洲,王师败绩。尚书左仆射孟昶惧,自杀。己未,大赦。乙丑,循至淮口,内外戒严。大司马、琅邪王德文都督宫城诸军事,次中皇堂,太尉刘裕次石头,梁王珍之屯南掖门,冠军将军刘敬宣屯北郊,辅国将军孟怀玉屯南岸,建武将军王仲德屯越城,广武将军刘怀默屯建阳门,淮口筑柤浦、药园、廷尉三垒以距之。丙寅,震太庙鸱尾。
秋七月庚申,卢循遁走。甲子,使辅国将军王仲德、广川太守刘锺、河间内史蒯恩等帅众追之。是月,卢循寇荆州,刺史刘道规、雍州刺史鲁宗之等败之。又破徐道覆于华容,贼复走寻阳。
八月,姚兴将桓谦寇江陵,刘道规败之。
冬十一月,蜀贼谯纵陷巴东,守将温祚、时延袓死之。
十二月壬辰,刘裕破卢循于豫章。
七年春二月壬午,右将军刘藩斩徐道覆于始兴,传首京师。
夏四月,卢循走交州,刺史杜慧度斩之。
秋七月丁卯,以荆州刺史刘道规为征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冬十月,袓渠蒙逊伐凉,凉武昭王玄盛与战,败之。
八年春二月丙子,以吴兴太守孔靖为尚书右仆射。
三月甲寅,山阴地陷四尺,有声如雷。
夏五月,乞伏公府弑乞伏干归,干归子炽盘诛公府,僭即伪位。
六月,以平北将军鲁宗之为镇北将军。
秋七月甲午,武陵王季度薨。庚子,征西大将军刘道规卒。
八月,皇后王氏崩。辛亥,高密王纯之薨。
九月癸酉,葬僖皇后于休平陵。己卯,太尉刘裕害右将军兖州刺史刘藩、尚书左仆射谢混。庚辰,裕矫诏曰:‘刘毅苞藏祸心,构逆南夏,藩、混助乱,志肆奸宄。赖宁辅玄鉴,抚机挫锐,凶党即戮,社稷乂安。夫好生之德,所因者本,肆眚覃仁,实资玄泽。况事兴大憝,祸自元凶。其大赦天下,唯刘毅不在其例。普增文武位一等。孝顺忠义,隐滞遗逸,必令闻达。’己丑,刘裕帅师讨毅。裕参军王镇恶陷江陵城,毅自杀。
冬十一月,沮渠蒙逊僭号河西王。
十二月,以西陵太守朱龄石为建威将军、益州刺史,帅师伐蜀,分荆州十郡置湘州。
是岁,庐陵、南康地四震。
九年春三月丙寅,刘裕害前将军诸葛长民及其弟辅国大将军黎民、从弟宁朔将军秀之。戊寅,加刘裕镇西将军、豫州刺史。林邑范胡达寇九真,交州刺史杜慧度斩之。
夏四月壬戌,罢临沂、湖熟皇后脂泽田四十顷,以赐贫人,弛湖池之禁。封镇北将军鲁宗之为南阳郡公。
秋七月,朱龄石克成都,斩谯纵,益州平。
九月,封刘裕次子义真为桂杨公。
冬十二月,安平王球之薨。
是岁,高句丽、倭国及西南夷铜头大师并献方物。
十年春三月戊寅,地震。
夏六月,乞伏炽盘帅师伐秃发傉檀,灭之。
秋七月,淮北大风,坏庐舍。
九月丁巳朔,日有蚀之。林邑遣使来献方物。
是岁,城东府。
十一年春正月,荆州刺史司马休之、雍州刺史鲁宗之并举兵贰于刘裕,裕帅师讨之。庚午,大赦。丁丑,以吏部尚书谢裕为尚书左仆射。
二月丁未,姚兴死,子泓嗣伪位。
三月辛巳,淮陵王蕴薨。壬午,刘裕及休之战于江津,休之败,奔襄阳。
夏四月乙卯,青、冀二州刺史刘敬宣为其参军司马道赐所害。
五月甲申,彗星二见。甲午,休之、宗之出奔于姚泓。论平蜀功,封刘裕子义隆彭城公,朱龄石丰城公。己酉,霍山崩,出铜锺六枚。
秋七月丙戌,京师大水,坏太庙。辛亥晦,日有蚀之。
八月丁未,尚书左仆射谢裕卒,以尚书右仆射刘穆之为尚书左仆射。
九月己亥,大赦。
十二年春正月,姚泓使其将鲁轨寇襄阳,雍州刺史赵伦之击走之。
二月,加刘裕中外大都督。
夏六月,赫连勃勃攻姚泓秦州,陷之。己酉,新除尚书令、都乡亭侯刘柳卒。
秋八月,刘裕及琅邪王德文帅众伐姚泓。丙午,大赦。
冬十月丙寅,姚泓将姚光以洛阳降。己丑,遣兼司空、高密王恢之修谒五陵。
十三年春正月甲戌朔,日有蚀之。
二月,凉武昭王李玄盛薨,世子士业嗣位为凉州牧、凉公。
三月,龙骧将军王镇恶大破姚泓将姚绍于潼关。
夏,刘裕败魏将鹅青于河曲,斩青裨将阿薄干。是月,凉公李士业大败沮渠蒙逊于鲜支涧。
五月,刘裕克潼关。丁亥,会稽王脩之薨。
六月癸亥,林邑献驯象、白鹦鹉。
秋七月,刘裕克长安,执姚泓,收其彝器,归诸京师。南海贼徐道期陷广州,始兴相刘谦之讨平之。
冬十一月辛未,左仆射、前将军刘穆之卒。
十四年春正月辛巳,大赦。青州刺史沈田子害龙骧将军王镇恶于长安。
夏六月,刘裕为相国,进封宋公。
冬十月,以凉公士业为镇西将军,封酒泉公。
十一月,赫连勃勃大败王师于青泥北。雍州刺史朱龄石焚长安宫殿,奔于潼关。寻又大溃,龄石死之。
十二月戊寅,帝崩于东堂,时年三十七。葬休平陵。
帝不惠,自少及长,口不能言,虽寒暑之变,无以辩也。凡所动止,皆非己出。故桓玄之篡,因此获全。初谶云‘昌明之后有二帝’,刘裕将为禅代,故密使王韶之缢帝而立恭帝,以应二帝云。
恭帝
恭帝讳德文,字德文,安帝母弟也。初封琅邪王,历中军将军、散骑常侍、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加侍中,领司徒、录尚书六条事。元兴初,迁车骑大将军。桓玄执政,进位太宰,加兖冕之服,绿綟绶。玄篡位,以帝为石阳县公,与安帝俱居寻阳。及玄败,随至江陵。玄死,桓振奄至,跃马奋戈,直至阶下,瞋目谓安帝曰:‘臣门户何负国家,而屠灭若是?’帝乃下床谓振曰:‘此岂我兄弟意邪!’振乃下马致拜。振平,复为琅邪王。又领徐州刺史,寻拜大司马,领司徒,加殊礼。
义熙五年,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加羽葆鼓吹。
十二年,诏曰:‘大司马明德懋亲,太尉道勋光大,并徽序彝伦,燮和二气,髦俊引领,思佐鼎饪。而雅尚冲挹,四门弗辟,诚合大雅谦虚之道,实违急贤赞世之务。昔蒲轮载征,异人并出,东平开府,奇士向臻,济济之盛,朕有钦焉。可敕二府,依旧辟召,必将明敭俊乂,嗣轨前贤矣。’于是始辟召掾属。时太尉裕都督中外诸军,诏曰:‘大司马地隆任重,亲贤莫贰。虽府受节度,可身无致敬。’
刘裕之北征也,帝上疏,请帅所莅,启行戎路,修敬山陵。朝廷从之,乃与裕俱发。及有司以即戎不得奉辞陵庙,帝复上疏曰:‘臣推毂阃外,将革寒暑,不获展情埏隧,私心罔极。伏愿天慈,特垂听许,使臣微诚粗申,即路无恨。’许之。及姚泓灭,归于京都。
十四年十二月戊寅,安帝崩。刘裕矫称遗诏曰:‘唯我有晋,诞膺明命,业隆九有,光宅四海。朕以不德,属当多难,幸赖宰辅,拯厥颠覆。仍恃保祐,克黜祸乱,遂冕旒辰极,混一六合。方凭阿衡,惟新洪业,而遘疾大渐,将遂弗兴。仰惟祖宗灵命,亲贤是荷。咨尔大司马、琅邪王,体自先皇,明德光懋,属惟储贰,众望攸集。其君临晋邦,奉系宗祀,允执其中,燮和天下。阐扬末诰,无废我高祖之景命。’是日,即帝位,大赦。
元熙元年春正月壬辰朔,改元。以山陵未厝,不朝会。立皇后褚氏。甲午,征刘裕还朝。戊戌,有星孛于太微西藩,庚申,葬安皇帝于休平陵。帝受朝,悬而不乐。以骠骑将军刘道怜为司空。
秋八月,刘裕移镇寿阳。以刘怀慎为前将军、北徐州刺史,镇彭城。
九月,刘裕自解扬州。
冬十月乙酉,裕以其子桂阳公义真为扬州刺史。
十一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十二月辛卯,裕加殊礼。己卯,太史奏,黑龙四见于东方。
二年夏六月壬戌,刘裕至于京师。傅亮承裕密旨,讽帝禅位,草诏,请帝书之。帝欣然谓左右曰:‘晋氏久已失之,今复何恨。’乃书赤纸为诏。甲子,遂逊于琅邪第。刘裕以帝为零陵王,居于秣陵,行晋正朔,车旗服色一如其旧,有其文而不备其礼。帝自是之后,深虑祸机,褚后常在帝侧,饮食所资,皆出褚后,故宋人莫得伺其隟。宋永初二年九月丁丑,裕使后兄叔度请后;有间,兵人逾垣而入,弑帝于内房。时年三十六。谥恭皇帝,葬冲平陵。
帝幼时性颇忍急,及在藩国,曾令善射者射马为戏。既而有人云:‘马者国姓,而自杀之,不祥之甚。’帝亦悟,甚悔之。其后复深信浮屠道,铸货千万,造丈六金像,亲于瓦官寺迎之,步从十许里。安帝既不惠,帝每侍左右,消息温凉寝食之节,以恭谨闻,时人称焉。
始,元帝以丁丑岁称晋王,置宗庙,使郭璞筮之,云‘享二百年’。自丁丑至禅代之岁,年在庚申,为一百四岁。然丁丑始系西晋,庚申终入宋年,所余惟一百有二岁耳。璞盖以百二之期促,故婉而倒之为二百也。
史臣曰:安帝即位之辰,锺无妄之日,道子、元显并倾朝政,主昏臣乱,未有如斯不亡者也。虽有手握戎麾,心存旧国,回首无良,忽焉萧散。于是桓玄乘衅,势逾飙指,六师咸泯,只马徂迁。是以宋高非典午之臣,孙恩岂金行之寇。若乃世遇颠覆,则恭皇斯甚。于越之民,讵熏丹穴,会稽之侣,宁叹入臣。去皇屋而归来,洒丹书而不恨。夫五运攸革,三微数尽,犹高秋雕候,理之自然。观其摇落,人有为之流涟者也。
赞曰:安承流湎,大盗斯张。恭乃寓命,他人是纲。犹存周赧,始立怀王。虚尊假号,异术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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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晋书  卷十一‧志第一 天文上 天体 仪象 天文经星 中宫 二十八舍 十八宿外星 天汉起没 十二次度数 州郡躔次
昔在庖牺,观象察法,以通神明之德,以类天地之情,可以藏往知来,开物成务。故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此则观乎天文以示变者也。尚书曰:‘天聦明自我人聦明。’此则观乎人文以成化者也。是故政教兆于人理,祥变应乎天文,得失虽微,罔不昭著。然则三皇迈德,七曜顺轨,日月无薄蚀之变,星辰靡错乱之妖。黄帝创受河图,始明休咎,故其星传尚有存焉。降在高阳,乃命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爰洎帝喾,亦式序三辰。唐虞则羲和继轨,有夏则昆吾绍德。年代绵邈,文籍靡传。至于殷之巫咸,周之史佚,格言遗记,于今不朽。其诸侯之史,则鲁有梓慎,晋有卜偃,郑有裨灶,宋有子韦,齐有甘德,楚有唐昧,赵有尹皋,魏有石申夫,皆掌著天文,各论图验。其巫咸、甘、石之说,后代所宗。暴秦燔书,六经残灭,天官星占,存而不毁。及汉景武之际,司马谈父子继为史官,著天官书,以明天人之道。其后中垒校尉刘向,广洪范灾条,作皇极论,以参往之行事。及班固叙汉史,马续述天文,而蔡邕、谯周各有撰录,司马彪采之,以继前志。今详众说,以著于篇。
天体古言天者有三家,一曰盖天,二曰宣夜,三曰浑天。汉灵帝时,蔡邕于朔方上书,言‘宣夜之学,绝无师法。周髀术数具存,考验天状,多所违失。惟浑天近得其情,今史官候台所用铜仪则其法也。立八尺员体而具天地之形,以正黄道,占察发敛,以行日月,以步五纬,精微深妙,百代不易之道也。官有其器而无本书,前志亦阙。’
蔡邕所谓周髀者,即盖天之说也。其本庖牺氏立周天历度,其所传则周公受于殷高,周人志之,故曰周髀。髀,股也;股者,表也。其言天似盖笠,地法覆槃,天地各中高外下。北极之下为天地之中,其地最高,而滂沱四𬯎,三光隐映,以为昼夜。天中高于外衡冬至日之所在六万里。北极下地高于外衡下地亦六万里,外衡高于北极下地二万里。天地隆高相从,日去地恒八万里。日丽天而平转,分冬夏之间日所行道为七衡六间。每衡周径里数,各依算术,用句股重差推晷影极游,以为远近之数,皆得于表股者也。故曰周髀。
又周髀家云:‘天员如张盖,地方如棋局。天旁转如推磨而左行,日月右行,随天左转,故日月实东行,而天牵之以西没。譬之于蚁行磨石之上,磨左旋而蚁右去,磨疾而蚁迟,故不得不随磨以左回焉。天形南高而北下,日出高,故见;日入下,故不见。天之居如倚盖,故极在人北,是其证也。极在天之中,而今在人北,所以知天之形如倚盖也。日朝出阳中,暮入阴中,阴气暗冥,故没不见也。夏时阳气多,阴气少,阳气光明,与日同辉,故日出即见,无蔽之者,故夏日长也。冬天阴气多,阳气少,阴气暗冥,掩日之光,虽出犹隐不见,故冬日短也。’
宣夜之书亡,惟汉秘书郎郗萌记先师相传云:‘天了无质,仰而瞻之,高远无极,眼瞀精绝,故苍苍然也。譬之旁望远道之黄山而皆青,俯察千仞之深谷而窈黑,夫青非真色,而黑非有体也。日月众星,自然浮生虚空之中,其行其止皆须气焉。是以七曜或逝或住,或顺或逆,伏见无常,进退不同,由乎无所根系,故各异也。故辰极常居其所,而北斗不与众星西没也。摄提、填星皆东行,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迟疾任情,其无所系着可知矣。若缀附天体,不得尔也。’
成帝咸康中,会稽虞喜因宣夜之说作安天论,以为‘天高穷于无穷,地深测于不测。天确乎在上,有常安之形;地魄焉在下,有居静之体。当相覆冒,方则俱方,员则俱员,无方员不同之义也。其光曜布列,各自运行,犹江海之有潮汐,万品之有行藏也。’葛洪闻而讥之曰:‘苟辰宿不丽于天,天为无用,便可言无,何必复云有之而不动乎?’由此而谈,稚川可谓知言之选也。
虞喜族祖河间相耸又立穹天论云:‘天形穹隆如鸡子,幕其际,周接四海之表,浮于元气之上。譬如覆奁以抑水,而不没者,气充其中故也。日绕辰极,没西而还东,不出入地中。天之有极,犹盖之有斗也。天北下于地三十度,极之倾在地卯酉之北亦三十度,人在卯酉之南十余万里,故斗极之下不为地中,当对天地卯酉之位耳。日行黄道绕极。极北去黄道百一十五度,南去黄道六十七度,二至之所舍以为长短也。’
吴太常姚信造昕天论云:‘人为灵虫,形最似天。今人颐前侈临胸,而项不能覆背。近取诸身,故知天之体南低入地,北则偏高。又冬至极低,而天运近南,故日去人远,而斗去人近,北天气至,故冰寒也。夏至极起,而天运近北,故斗去人远,日去人近,南天气至,故蒸热也。极之高时,日行地中浅,故夜短;天去地高,故昼长也。极之低时,日行地中深,故夜长;天去地下,故昼短也。’
自虞喜、虞耸、姚信皆好奇徇异之说,非极数谈天者也。至于浑天理妙,学者多疑。汉王仲任据盖天之说,以驳浑仪云:‘旧说天转从下过。今掘地一丈辄有水,天何得从水中行乎?甚不然也。日随天而转,非入地。夫人目所望,不过十里,天地合矣;实非合也,远使然耳。今视日入,非入也,亦远耳。当日入西方之时,其下之人亦将谓之为中也。四方之人,各以其近者为出,远者为入矣。何以明之?今试使一人把大炬火,夜行于平地,去人十里,火光灭矣;非灭也,远使然耳。今日西转不复见,是火灭之类也。日月不员也,望视之所以员者,去人远也。夫日,火之精也;月,水之精也。水火在地不员,在天何故员?’故丹杨葛洪释之曰:
浑天仪注云:‘天如鸡子,地如鸡中黄,孤居于天内,天大而地小。天表里有水,天地各乘气而立,载水而行。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中分之,则半覆地上,半绕地下,故二十八宿半见半隐,天转如车毂之运也。’诸论天者虽多,然精于阴阳者少。张平子、陆公纪之徒,咸以为推步七曜之道,以度历象昏明之证候,校以四八之气,考以漏刻之分,占晷景之往来,求形验于事情,莫密于浑象者也。
张平子既作铜浑天仪于密室中以漏水转之,令伺之者闭户而唱之。其伺之者以告灵台之观天者曰:‘璇玑所加,某星始见,某星已中,某星今没’,皆如合符也。崔子玉为其碑铭曰:‘数术穷天地,制作侔造化,高才伟艺,与神合契。’盖由于平子浑仪及地动仪之有验故也。
若天果如浑者,则天之出入行于水中,为的然矣。故黄帝书曰,‘天在地外,水在天外’,水浮天而载地者也。又易曰:‘时乘六龙。’夫阳爻称龙,龙者居水之物,以喻天。天,阳物也,又出入水中,与龙相似,故以龙比也。圣人仰观俯察,审其如此,故晋卦坤下离上,以证日出于地也。又明夷之卦离下坤上,以证日入于地也。需卦乾下坎上,此亦天入水中之象也。天为金,金水相生之物也。天出入水中,当有何损,而谓为不可乎?
故桓君山曰:‘春分日出卯入酉,此乃人之卯酉。天之卯酉,常值斗极为天中。今视之乃在北,不正在人上。而春秋分时,日出入乃在斗极之南。若如磨右转,则北方道远而南方道近,昼夜漏刻之数不应等也。’后奏事待报,坐西廊庑下,以寒故暴背。有顷,日光出去,不复暴背。君山乃告信盖天者曰:‘天若如推磨右转而日西行者,其光景当照此廊下稍而东耳,不当拔出去。拔出去是应浑天法也。浑为天之真形,于是可知矣。’然则天出入水中,无复疑矣。
又今视诸星出于东者,初但去地小许耳。渐而西行,先经人上,后遂西转而下焉,不旁旋也。其先在西之星,亦稍下而没,无北转者。日之出入亦然。若谓天磨右转者,日之出入亦然,众星日月宜随天而回,初在于东,次经于南,次到于西,次及于北,而复还于东,不应横过去也。今日出于东,冉冉转上,及其入西,亦复渐渐稍下,都不绕边北去。了了如此,王生必固谓为不然者,疏矣。
今日径千里,围周三千里,中足以当小星之数十也。若日以转远之故,但当光曜不能复来照及人耳,宜犹望见其体,不应都失其所在也。日光既盛,其体又大于星多矣。今见极北之小星,而不见日之在北者,明其不北行也。若日以转远之故,不复可见,其比入之间,应当稍小,而日方入之时乃更大,此非转远之征也。王生以火炬喻日,吾亦将借子之矛以刺子之楯焉。把火之人去人转远,其光转微,而日月自出至入,不渐小也。王生以火喻之,谬矣。
又日之入西方,视之稍稍去,初尚有半,如横破镜之状,须臾沦没矣。若如王生之言,日转北去有半者,其北都没之顷,宜先如竖破镜之状,不应如横破镜也。如此言之,日入北方,不亦孤孑乎?又月之光微,不及日远矣。月盛之时,虽有重云蔽之,不见月体,而夕犹朗然,是光犹从云中而照外也。日若绕西及北者,其光故应如月在云中之状,不得夜便大暗也。又日入则星月出焉。明知天以日月分主昼夜,相代而照也。若日常出者,不应日亦入而星月亦出也。
又案河、洛之文,皆云水火者,阴阳之余气也。夫言余气,则不能生日月可知也,顾当言日精生火者可耳。若水火是日月所生,则亦何得尽如日月之员乎?今火出于阳燧,阳隧员而火不员也;水出于方诸,方诸方而水不方也。又阳燧可以取火于日,而无取日于火之理,此则日精之生火明矣;方诸可以取水于月,而无取月于水之道,此则月精之生水了矣。王生又云远故视之员。若审然者,月初生之时及既亏之后,何以视之不员乎?而日食或上或下,从侧而起,或如钩至尽。若远视见员,不宜见其残缺左右所起也。此则浑天之理,信而有征矣。
仪象虞书曰:‘在琁玑玉衡,以齐七政。’考灵曜云:‘分寸之晷,代天气生,以制方员。方员以成,参以规矩。昏明主时,乃命中星观玉仪之游。’郑玄谓以玉为浑仪也。春秋文曜钩云:‘唐尧即位,羲和立浑仪。’此则仪象之设,其来远矣。绵代相传,史官禁密,学者不睹,故宣、盖沸腾。
暨汉太初,落下闳、鲜于妄人、耿寿昌等造员仪以考历度。后至和帝时,贾逵系作,又加黄道。至顺帝时,张衡又制浑象,具内外规、南北极、黄赤道,列二十四气、二十八宿中外星官及日月五纬,以漏水转之于殿上室内,星中出没与天相应。因其关戾,又转瑞轮蓂荚于阶下,随月虚盈,依历开落。
其后陆绩亦造浑象。至吴时,中常侍庐江王蕃善数术,传刘洪乾象历,依其法而制浑仪,立论考度曰:
前儒旧说,天地之体,状如鸟卵,天包地外,犹壳之裹黄也;周旋无端,其形浑浑然,故曰浑天也。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五百八十九分度之百四十五,半覆地上,半在地下。其二端谓之南极、北极。北极出地三十六度,南极入地三十六度,两极相去一百八十二度半强。绕北极径七十二度,常见不隐,谓之上规。绕南极七十二度,常隐不见,谓之下规。赤道带天之纮,去两极各九十一度少强。
黄道,日之所行也,半在赤道外,半在赤道内,与赤道东交于角五少弱,西交于奎十四少强。其出赤道外极远者,去赤道二十四度,斗二十一度是也。其入赤道内极远者,亦二十四度,井二十五度是也。
日南至在斗二十一度,去极百一十五度少强。是也日最南,去极最远,故景最长。黄道斗二十一度,出辰入申,故日亦出辰入申。日昼行地上百四十六度强,故日短;夜行地下二百一十九度少弱,故夜长。自南至之后,日去极稍近,故景稍短。日昼行地上度稍多,故日稍长;夜行地下度稍少,故夜稍短。日所在度稍北,故日稍北,以至于夏至,日在井二十五度,去极六十七度少强。是日最北,去极最近,景最短。黄道井二十五度,出寅入戌,故日亦出寅入戌。日昼行地上二百一十九度少弱,故日长;夜行地下百四十六度强,故夜短。自夏至之后,日去极稍远,故景稍长。日昼行地上度稍少,故日稍短;夜行地下度稍多,故夜稍长。日所在度稍南,故日出入稍南,以至于南至而复初焉。斗二十一,井二十五,南北相应四十八度。
春分日在奎十四少强,秋分日在角五少弱,此黄赤二道之交中也。去极俱九十一度少强,南北处斗二十一、井二十五之中,故景居二至长短之中。奎十四角五,出卯入酉,故日亦出卯入酉。日昼行地上,夜行地下,俱百八十二度半强,故日见之漏五十刻,不见之漏五十刻,谓之昼夜同。夫天之昼夜以日出没为分,人之昼夜以昏明为限。日未出二刻半而明,日入二刻半而昏,故损夜五刻以益昼,是以春秋分漏昼五十五刻。
三光之行,不必有常,术家以算求之,各有同异,故诸家历法参差不齐。洛书甄曜度、春秋考异邮皆云:‘周天一百七万一千里,一度为二千九百三十二里七十一步二尺七寸四分四百八十七分分之三百六十二。’陆绩云:‘天东西南北径三十五万七千里。’此言周三径一也。考之径一不啻周三,率周百四十二而径四十五,则天径三十二万九千四百一里一百二十二步二尺二寸一分七十一分分之十。
周礼:‘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郑众说:‘土圭之长尺有五寸,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与土圭等,谓之地中,今颍川阳城地也。’郑玄云:‘凡日景于地,千里而差一寸,景尺有五寸者,南戴日下万五千里也。’以此推之,日当去其下地八万里矣。日邪射阳城,则天径之半也。天体员如弹丸,地处天之半,而阳城为中,则日春秋冬夏,昏明昼夜,去阳城皆等,无盈缩矣。故知从日邪射阳城,为天径之半也。
以句股法言之,旁万五千里,句也;立八万里,股也;从日邪射阳城,弦也。以句股求弦法入之,得八万一千三百九十四里三十步五尺三寸六分,天径之半而地上去天之数也。倍之,得十六万二千七百八十八里六十一步四尺七寸二分,天径之数也。以周率乘之,径率约之,得五十一万三千六百八十七里六十八步一尺八寸二分,周天之数也。减甄曜度、考异邮五十五万七千三百一十二里有奇。一度凡千四百六里百二十四步六寸四分十万七千五百六十五分分之万九千四十九,减旧度千五百二十五里二百五十六步三尺三寸二十一万五千一百三十分分之十六万七百三十。
分黄赤二道,相与交错,其间相去二十四度。以两仪推之,二道俱三百六十五度有奇,是以知天体员如弹丸也。而陆绩造浑象,其形如鸟卵,然则黄道应长于赤道矣。绩云‘天东西南北径三十五万七千里’,然则绩亦以天形正员也,而浑象为鸟卵,则为自相违背。
古旧浑象以二分为一度,凡周七尺三寸半分。张衡更制,以四分为一度,凡周一丈四尺六寸一分。蕃以古制局小,星辰稠穊,衡器伤大,难可转移,更制浑象,以三分为一度,凡周天一丈九寸五分四分分之三也。
天文经星洪范传曰:‘清而明者,天之体也。天忽变色,是谓易常。天裂,阳不足,是谓臣强。天裂见人,兵起国亡。天鸣有声,至尊忧且惊。皆乱国之所生也。’
马续云:‘天文在图籍昭昭可知者,经星常宿中外官凡一百一十八名,积数七百八十三,皆有州国官宫物类之象。’
张衡云:‘文曜丽乎天,其动者有七,日月五星是也。日者,阳精之宗;月者,阴精之宗;五星,五行之精。众星列布,体生于地,精成于天,列居错峙,各有攸属。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其以神著,有五列焉,是为三十五名。一居中央,谓之北斗。四布于方各七,为二十八舍。日月运行,历示吉凶,五纬躔次,用告祸福。中外之官,常明者百有二十四,可名者三百二十,为星二千五百,微星之数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庶物蠢蠢,咸得系命。不然,何以总而理诸?’后武帝时,太史令陈卓总甘、石、巫咸三家所著星图,大凡二百八十三官,一千四百六十四星,以为定纪。今略其昭昭者,以备天官云。
中宫北极五星,钩陈六星,皆在紫宫中。北极,北辰最尊者也,其纽星,天之枢也。天运无穷,三光迭耀,而极星不移,故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第一星主月,太子也。第二星主日,帝王也;亦太乙之坐,谓最赤明者也。第三星主五星,庶子也。中星不明,主不用事;右星不明,太子忧。钩陈,后宫也,大帝之正妃也,大帝之常居也。北四星曰女御宫,八十一御妻之象也。钩陈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其神曰耀魄宝,主御群灵,执万神图。抱北极四星曰四辅,所以辅佐北极而出度授政也。大帝上九星曰华盖,所以覆蔽大帝之坐也。盖下九星曰杠,盖之柄也。华盖下五星曰五帝内坐,设叙顺帝所居也。客星犯紫宫中坐,大臣犯主。华盖杠旁六星曰六甲,可以分阴阳而配节候,故在帝旁,所以布政教而授农时也。极东一星曰柱下史,主记过;左右史,此之象也。柱史北一星曰女史,妇人之微者,主传漏,故汉有侍史。传舍九星在华盖上,近河,宾客之馆,主胡人入中国。客星守之,备奸使,亦曰胡兵起。传舍南河中五星曰造父,御官也,一曰司马,或曰伯乐。星亡,马大贵。其西河中九星如钩状,曰钩星,直则地动。天一星在紫宫门右星南,天帝之神也,主战鬬,知人吉凶者也。太一星在天一南,相近,亦天帝神也,主使十六神,知风雨水旱、兵革饥馑、疾疫灾害所在之国也。
紫宫垣十五星,其西蕃七,东蕃八,在北斗北。一曰紫微,大帝之坐也,天子之常居也,主命主度也。一曰长垣,一曰天营,一曰旗星,为蕃卫,备蕃臣也。宫阙兵起,旗星直,天子出,自将宫中兵。东垣下五星曰天柱,建政教,悬图法。门内东南维五星曰尚书,主纳言,夙夜咨谋;龙作纳言,此之象也。尚书西二星曰阴德、阳德,主周急振无。宫门左星内二星曰大理,主平刑断狱也。门外六星曰天床,主寝舍,解息燕休。西南角外二星曰内厨,主六宫之内饮食,主后妃夫人与太子宴饮。东北维外六星曰天厨,主盛馔。
北斗七星在太微北,七政之枢机,阴阳之元本也。故运乎天中,而临制四方,以建四时,而均五行也。魁四星为琁玑,杓三星为玉衡。又曰,斗为人君之象,号令之主也。又为帝车,取乎运动之义也。又魁第一星曰天枢,二曰琁,三曰玑,四曰权,五曰玉衡,六曰开阳,七曰摇光;一至四为魁,五至七为杓。枢为天,琁为地,玑为人,权为时,玉衡为音,开阳为律,摇光为星。石氏云:‘第一曰正星,主阳德,天子之象也。二曰法星,主阴刑,女主之位也。三曰令星,主中祸。四曰伐星,主天理,伐无道。五曰杀星,主中央,助四旁,杀有罪。六曰危星,主天仓五谷。七曰部星,亦曰应星,主兵。’又云:‘一主天,二主地,三主火,四主水,五主土,六主木,七主金。’又曰:‘一主秦,二主楚,三主梁,四主吴,五主燕,六主赵,七主齐。’
魁中四星为贵人之牢,曰天理也。辅星傅乎开阳,所以佐斗成功,丞相之象也。七政星明,其国昌;辅星明,则臣强。杓南三星及魁第一星西三星皆曰三公,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
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府也,主集计天道。一曰上将,大将军建威武。二曰次将,尚书正左右。三曰贵相,太常理文绪。四曰司禄、司中,司隶赏功进。五曰司命、司怪,太史主灭咎。六曰司寇,大理佐理宝。所谓一者,起北斗魁前近内阶者也。明润,大小齐,天瑞臻。
文昌北六星曰内阶,天皇之阶也。相一星在北斗南。相者,总领百司而掌邦教,以佐帝王安邦国,集众事也。其星明,吉。太阳守一星,在相西,大将大臣之象也,主戒不虞,设武备。西北四星曰势。势,腐刑人也。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贵人之牢也。
太微,天子庭也,五帝之坐也,十二诸侯府也。其外蕃,九卿也。一曰太微为衡。衡,主平也。又为天庭,理法平辞,监升授德,列宿受符,诸神考节,舒情稽疑也。南蕃中二星间曰端门。东曰左执法,廷尉之象也。西曰右执法,御史大夫之象也。执法,所以举刺凶奸者也。左执法之东,左掖门也。右执法之西,右掖门也。东蕃四星,南第一星曰上相,其北,东太阳门也;第二星曰次相,其北,中华东门也;第三星曰次将,其北,东太阴门也;第四星曰上将:所谓四辅也。西蕃四星,南第一星曰上将,其北,西太阳门也;第二星曰次将,其北,中华西门也;第三星曰次相,其北,西太阴门也;第四星曰上相:亦曰四辅也。东西蕃有芒及动摇者,诸侯谋天子也。执法移,刑罚尤急。月、五星入太微,轨道,吉。其所犯中坐,成刑。
其西南角外三星曰明堂,天子布政之宫。明堂西三星曰灵台,观台也,主观云物,察符瑞,候灾变也。左执法东北一星曰谒者,主赞宾客也。谒者东北三星曰三公内坐,朝会之所居也。三公北三星曰九卿内坐,主治万事。九卿西五星曰内五诸侯,内侍天子,不之国也。辟雍之礼得,则太微、诸侯明。
黄帝坐在太微中,含枢纽之神也。天子动得天度,止得地意,从容中道,则太微五帝坐明以光。黄帝坐不明,人主求贤士以辅法,不然则夺势。四帝星侠黄帝坐,东方苍帝,灵威仰之神也;南方赤帝,赤熛怒之神也;西方白帝,白招矩之神也;北方黑帝,协光纪之神也。
五帝坐北一星曰太子,帝储也。太子北一星曰从官,侍臣也。帝坐东北一星曰幸臣。屏四星在端门之内,近右执法。屏,所以壅蔽帝庭也。执法主刺举;臣尊敬君上,则星光明润泽。郎位十五星在帝坐东北,一曰依乌郎府也。周官之元士,汉官之光禄、中散、谏议、议郎、三署郎中,是其职也。郎,主守卫也。其星不具,后妃死,幸臣诛。星明大及客星入之,大臣为乱。郎将在郎位北,主阅具,所以为武备也。武贲一星,在太微西蕃北,下台南,静室旄头之骑官也。常陈七星,如毕状,在帝坐北,天子宿卫武贲之士,以设强御也。星摇动,天子自出,明则武兵用,微则兵弱。
三台六星,两两而居,起文昌,列抵太微。一曰天柱,三公之位也。在人曰三公,在天曰三台,主开德宣符也。西近文昌二星曰上台,为司命,主寿。次二星曰中台,为司中,主宗室。东二星曰下台,为司禄,主兵,所以昭德塞违也。又曰三台为天阶,太一蹑以上下。一曰泰阶。上阶,上星为天子,下星为女主;中阶,上星为诸侯三公,下星为卿大夫;下阶,上星为士,下星为庶人:所以和阴阳而理万物也。君臣和集,如其常度,有变则占其人。
南四星曰内平,近职执法平罪之官也。中台之北一星曰太尊,贵戚也。
摄提六星,直斗杓之南,主建时节,伺禨祥。摄提为楯,以夹拥帝座也,主九卿。明大,三公恣。客星入之,圣人受制。西三星曰周鼎,主流亡。大角在摄提间。大角者,天王座也。又为天栋,正经纪也。北三星曰帝席,主宴献酬酢。北三星曰梗河,天矛也。一曰天锋,主胡兵。又为丧,故其变动应以兵丧也。星亡,其国有兵谋。其北一星曰招摇,一曰矛楯,其北一星曰玄戈,皆主胡兵,占与梗河略相类也。招摇与北斗杓间曰天库。星去其所,则有库开之祥也。招摇欲与栋星、梗河、北斗相应,则胡当来受命于中国。玄戈又主北夷,客星守之,胡大败。天枪三星,在北斗杓东,一曰天钺,天之武备也。故在紫宫之左,所以御难也。女床三星,在纪星北,后宫御也,主女事。天棓五星,在女床北,天子先驱也,主分争与刑罚,藏兵亦所以御难也。枪、棓,皆以备非常也;一星不具,其国兵起。东七星曰扶筐,盛桑之器,主劝蚕也。七公七星,在招摇东,天之相也,三公之象也,主七政。贯索九星在其前,贱人之牢也。一曰连索,一曰连营,一曰天牢,主法律,禁暴强也。牢口一星为门,欲其开也。九星皆明,天下狱烦;七星见,小赦;六星、五星,大赦。动则斧锧用,中空则更元。汉志云十五星。天纪九星,在贯索东,九卿也,主万事之纪,理怨讼也。明则天下多辞讼;亡则政理坏,国纪乱;散绝则地震山崩。织女三星,在天纪东端,天女也,主果蓏丝帛珍宝也。王者至孝,神祇咸喜,则织女星俱明,天下和平。大星怒角,布帛贵。东足四星曰渐台,临水之台也,主晷漏律吕之事。西足五星曰辇道,王者嬉游之道也,汉辇道通南北宫,其象也。
左右角间二星曰平道之官。平道西一星曰进贤,主卿相举逸才。亢。东咸、西咸各四星,在房心北,日月五星之道也。房之户,所以防淫佚也。星明则吉;月、五星犯守之,有阴谋。键闭一星,在房东北,近钩钤,主关籥。
天市垣二十二星,在房心东北,主权衡,主聚众。一曰天旗庭,主斩戮之事也。市中星众润泽,则岁实。荧惑守之,戮不忠之臣。彗星除之,为徙市易都。客星入之,兵大起;出之,有贵丧。
帝坐一星,在天市中候星西,天庭也。光而润则天子吉,威令行。候一星,在帝坐东北,主伺阴阳也。明大,辅臣强,四夷开;候细微,则国安;亡则主失位;移则不安。宦者四星,在帝坐西南,侍主刑余之人也。星微,吉;非其常,宦者有忧。宗正二星,在帝坐东南,宗大夫也,彗星守之,若失色,宗正有事;客星守之,更号令也。宗人四星,在宗正东,主录亲疏享祀。族人有序,则如绮文而明正。动则天子亲属有变;客星守之,贵人死。宗星二,在候星东,宗室之象,帝辅血脉之臣也。客星守之,宗支不和。
天江四星,在尾北,主太阴。江星不具,天下津河关道不通。明若动摇,大水出,大兵起;参差则马贵。荧惑守之,有立王。客星入之,河津绝。
天籥八星在南斗柄西,主关闭。建星六星在南斗北,亦曰天旗,天之都关也。为谋事,为天鼓,为天马。南二星,天库也。中央二星,市也,𫓧锧也。上二星,旗跗也。斗建之间,三光道也。星动则众劳。月晕之,蛟龙见,牛马疫。月、五星犯之,大臣相谮有谋,亦为关梁不通,有大水。东南四星曰狗国,主鲜卑、乌丸、沃且。荧惑守之,外夷为变。狗国北二星曰天鸡,主候时。天弁九星,在建星北,市官之长也,以知市珍也。星欲明,吉。彗星犯守之,籴贵,囚徒起兵。
河鼓三星,旗九星,在牵牛北,天鼓也,主军鼓,主𫓧钺。一曰三武,主天子三将军;中央大星为大将军,左星为左将军,右星为右将军。左星,南星也,所以备关梁而距难也,设守阻险,知谋征也。旗即天鼓之旗,所以为旌表也。左旗九星,在鼓左旁。鼓欲正直而明,色黄光泽,将吉;不正,为兵忧也。星怒,马贵。动则兵起,曲则将失计夺势。旗星差戾,乱相陵。旗端四星南北列,曰天桴,鼓桴也。星不明,漏刻失时。前近河鼓,若桴鼓相直,皆为桴鼓用。
离珠五星,在须女北,须女之藏府,女子之星也。天津九星,横河中,一曰天汉,一曰天江,主四渎津梁,所以度神通四方也。一星不备,津关道不通。
腾蛇二十二星,在营室北,天蛇也,主水虫。王良五星,在奎北,居河中,天子奉车御官也。其四星曰天驷,旁一星曰王良,亦曰天马。其星动,为策马,车骑满野。亦曰梁,为天桥,主御风雨水道,故或占车骑,或占津梁。客星守之,桥不通道。前一星曰策星,王良之御策也,主天子之仆,在王良旁。若移在马后,是谓策马,则车骑满野。阁道六星,在王良前,飞道也。从紫宫至河,神所乘也,一曰,阁道星,天子游别宫之道也。傅路一星,在阁道南,旁别道也。东壁北十星曰天厩,主马之官,若今驿亭也,主传令置驿,逐漏驰骛,谓其行急疾,与晷漏竞驰也。
天将军十二星,在娄北,主武兵。中央大星,天之大将也。南一星曰军南门,主谁何出入。太陵八星在胃北,亦曰积京,主大丧也。积京中星众,则诸侯有丧,民多疾,兵起。太陵中一星曰积尸,明则死人如山。北九星曰天船,一曰舟星,所以济不通也。中一星曰积水,候水灾。昴西二星曰天街,三光之道,主伺候关梁中外之境。卷舌六星,在昴北,主口语,以知佞谗也。曲,吉;直而动,天下有口舌之害。中一星曰天谗,主巫医。
五车五星,三柱九星,在毕北。五车者,五帝车舍也,五帝坐也,主天子五兵,一曰主五谷丰秏。西北大星曰天库,主太白,主秦。次东北星曰狱,主辰星,主燕赵。次东星曰天仓,主岁星,主鲁卫。次东南星曰司空,主填星,主楚。次西南星曰卿星,主荧惑,主魏。五星有变,皆以其所主占之。三柱一曰三泉。天子得灵台之礼,则五车、三柱均明有常。其中五星曰天潢。天潢南三星曰咸池,鱼囿也。月、五星入天潢,兵起,道不通,天下乱。
五车南六星曰诸王,察诸侯存亡。其西八星曰八谷,主候岁。八谷一星亡,一谷不登。天关一星,在五车南,亦曰天门,日月之所行也,主边事,主关闭。芒角,有兵。五星守之,贵人多死。
东井钺前四星曰司怪,主候天地日月星辰变异及鸟兽草木之妖,明主闻灾,修德保福也。司怪西北九星曰坐旗,君臣设位之表也。坐旗西四星曰天高,台榭之高,主远望气象。天高西一星曰天河,主察山林妖变。南河、北河各三星,夹东井。一曰天高,天之关门也,主关梁。南河曰南戍,一曰南宫,一曰阳门,一曰越门,一曰权星,主火。北河曰北戍,一曰北宫,一曰阴门,一曰胡门,一曰衡星,主水,两河戍间,日月五星之常道也。河戍动摇,中国兵起。南河南三星曰阙丘,主宫门外象魏也。五诸侯五星,在东井北,主刺举,戒不虞。又曰理阴阳,察得失。亦曰主帝心。一曰帝师,二曰帝友,三曰三公,四曰博士,五曰太史,此五者常为帝定疑议。星明大润泽,则天下大治;芒角,则祸在中。五诸侯南三星曰天樽,主盛𫗴粥以给贫馁。积水一星,在北河西北,水河也,所以供酒食之正也。积薪一星在积水东北,供庖厨之正也。水位四星,在积薪东,主水衡。客星若水火守犯之,百川流溢。
轩辕十七星,在七星北。轩辕,黄帝之神,黄龙之体也;后妃之主,士职也。一曰东陵,一曰权星,主雷雨之神。南大星,女主也。次北一星,夫人也,屏也,上将也。次北一星,妃也,次将也。其次诸星,皆次妃之属也。女主南小星,女御也。左一星少民,后宗也。右一星大民,太后宗也。欲其色黄小而明也。轩辕右角南三星曰酒旗,酒官之旗也,主宴飨饮食。五星守酒旗,天下大酺,有酒肉财物,赐若爵宗室。酒旗南三星曰天相,丞相之象也。轩辕西四星曰爟,爟者,烽火之爟也,边亭之警候。
爟北四星曰内平,平罪之官,明刑罚。少微四星在太微西,士大夫之位也。一名处士,亦天子副主,或曰博士官,一曰主卫掖门。南第一星处士,第二星议士,第三星博士,第四星大夫。明大而黄,则贤士举也。月、五星犯守之,处士、女主忧,宰相易。南四星曰长垣,主界域及胡夷。荧惑入之,胡入中国;太白入之,九卿谋。
二十八舍东方。角二星为天关,其间天门也,其内天庭也。故黄道经其中,七曜之所行也。左角为天田,为理,主刑;其南为太阳道。右角为将,主兵;其北为太阴道。盖天之三门,犹房之四表。其星明大,王道太平,贤者在朝;动摇移徙,王者行。
亢四星,天子之内朝也,总摄天下奏事,听讼理狱录功者也。一曰疏庙,主疾疫。星明大,辅纳忠,天下宁。
氐四星,王者之宿宫,后妃之府,休解之房。前二星,适也;后二星,妾也。后二星大,则臣奉度。
房四星,为明堂,天子布政之宫也,亦四辅也。下第一星,上将也;次,次将也;次,次相也;上星,上相也。南二星君位,北二星夫人位。又为四表,中间为天衢,为天关,黄道之所经也。南间曰阳环,其南曰太阳;北间曰阴间,其北曰太阴。七曜由乎天衢,则天下平和;由阳道则旱丧;由阴道则水兵。亦曰天驷,为天马,主车驾。南星曰左骖,次左服,次右服,次右骖。亦曰天厩,又主开闭,为畜藏之所由也。房星明,则王者明;骖星大,则兵起;星离,民流。又北二小星曰钩钤,房之钤键,天之管籥,主闭键天心也。明而近房,天下同心。房钩钤间有星及疏坼,则地动河清。
心三星,天王正位也。中星曰明堂,天子位,为大辰,主天下之赏罚。天下变动,心星见祥。星明大,天下同。前星为太子,后星为庶子。心星直,则王失势。
尾九星,后宫之场,妃后之府。上第一星,后也;次三星,夫人;次星,嫔妾。第三星傍一星名曰神宫,解衣之内室。尾亦为九子,星色欲均明,大小相承,则后宫有叙,多子孙。
箕四星,亦后宫妃后之府。亦曰天津,一曰天鸡,主八风。凡日月宿在箕、东壁、翼、轸者风起。又主口舌,主客蛮夷胡貉;故蛮胡将动,先表箕焉。
北方。南斗六星,天庙也,丞相太宰之位,主褒贤进士,禀授爵禄。又主兵,一曰天机。南二星魁,天梁也。中央二星,天相也。北二星,天府庭也,亦为寿命之期也。将有天子之事,占于斗。斗星盛明,王道平和,爵禄行。
牵牛六星,天之关梁,主牺牲事。其北二星,一曰即路,一曰聚火。又曰,上一星主道路,次二星主关梁,次三星主南越。摇动变色则占之。星明大,王道昌,关梁通。
须女四星,天少府也。须,贱妾之称,妇职之卑者也,主布帛裁制嫁娶。
虚二星,冢宰之官也,主北方邑居庙堂祭祀祝祷事,又主死丧哭泣。
危三星,主天府天市架屋;余同虚占。坟墓四星,属危之下,主死丧哭泣,为坟墓也。
营室二星,天子之宫也。一曰玄宫,一曰清庙,又为军粮之府及土功事。星明,国昌;小不明,祠祀鬼神不享。离宫六星,天子之别宫,主隐藏休息之所。
东壁二星,主文章,天下图书之秘府也。星明,王者兴,道术行,国多君子;星失色,大小不同,王者好武,经士不用,图书隐;星动,则有土功。
西方。奎十六星,天之武库也。一曰天豕,亦曰封豕。主以兵禁暴,又主沟渎。西南大星,所谓天豕目,亦曰大将,欲其明。
娄三星,为天狱,主苑牧牺牲,供给郊祀。
胃三星,天之厨藏,主仓廪,五谷府也,明则和平。
昴七星,天之耳目也,主西方,主狱事。又为旄头,胡星也。昴毕间为天街,天子出,旄头罕毕以前驱,此其义也。黄道之所经也。昴明,则天下牢狱平。昴六星皆明,与大星等,大水。七星皆黄,兵大起。一星亡,为兵丧;摇动,有大臣下狱,及有白衣之会。大而数尽动若跳跃者,胡兵大起。
毕八星,主边兵,主弋猎。其大星曰天高,一曰边将,主四夷之尉也。星明大,则远夷来贡,天下安;失色,则边兵乱。附耳一星,在毕下,主听得失,伺愆邪,察不祥。星盛,则中国微,有盗贼,边候惊,外国反;移动,佞谗行。月入毕,多雨。
觜觿三星,为三军之候,行军之藏府,主葆旅,收敛万物。明则军储盈,将得势。
参十星,一曰参伐,一曰大辰,一曰天市,一曰𫓧钺,主斩刈。又为天狱,主杀伐。又主权衡,所以平理也。又主边城,为九译,故不欲其动也。参,白兽之体。其中三星横列,三将也。东北曰左肩,主左将;西北曰右肩,主右将;东南曰左足,主后将军;西南曰右足,主偏将军。故黄帝占参应七将。中央三小星曰伐,天之都尉也,主胡、鲜卑、戎、狄之国,故不欲明。七将皆明大,天下兵精也。王道缺则芒角张。伐星明与参等,大臣皆谋,兵起。参星失色,军散败。参芒角动摇,边候有急,兵起,有斩伐之事。参星移,客伐主。参左足入玉井中,兵大起,秦大水,若有丧,山石为怪。参星差戾,王臣贰。
南方。东井八星,天之南门,黄道所经,天之亭候,主水衡事,法令所取平也。王者用法平,则井星明而端列。钺一星,附井之前,主伺淫奢而斩之。故不欲其明,明与井齐,则用钺于大臣。月宿井,有风雨。
舆鬼五星,天目也,主视,明察奸谋。东北星主积马,东南星主积兵,西南星主积布帛,西北星主积金玉,随变占之。中央星为积尸,主死丧祠祀。一曰𫓧锧,主诛斩。鬼星明,大谷成;不明,百姓散。锧欲其忽忽不明,明则兵起,大臣诛。
柳八星,天之厨宰也,主尚食,和滋味,又主雷雨。
七星七星,一名天都,主衣裳文绣,又主急兵盗贼。故星明王道昌;暗则贤良不处,天下空。
张六星,主珍宝、宗庙所用及衣服,又主天厨饮食赏赉之事。星明则王者行五礼,得天之中。
翼二十二星,天之乐府,主俳倡戏乐,又主夷狄远客、负海之宾。星明大,礼乐兴,四夷宾。动则蛮夷使来,离徙则天子举兵。
轸四星,主冢宰,辅臣也;主车骑,主载任。有军出入,皆占于轸。又主风,主死丧。轸星明,则车驾备;动则车驾用。辖星傅轸两傍,主王侯,左辖为王者同姓,右辖为异姓。星明,兵大起。远轸,凶。辖举,南蛮侵。长沙一星,在轸之中,主寿命。明则主寿长,子孙昌。又曰,车无辖,国有忧;轸就聚,兵大起。
星官在二十八宿之外者库楼十星,六大星为库,南四星为楼,在角南。一曰天库,兵车之府也。旁十五星三三而聚者,柱也。中央四小星,衡也,主陈兵。东北二星曰阳门,主守隘塞也。南门二星,在库楼南,天之外门也,主守兵。平星二星,在库楼北,平天下之法狱事,廷尉之象也。天门二星,在平星北。
亢南七星曰折威,主斩杀。顿顽二星,在折威东南,主考囚情状,察诈伪也。
骑官二十七星,在氐南,若天子武贲,主宿卫。东端一星骑阵将军,骑将也。南三星车骑,车骑之将也。阵车三星,在骑官东北,革车也。
积卒十二星,在房心南,主为卫也。他星守之,近臣诛。从官二星,在积卒西北。
龟五星,在尾南,主卜以占吉凶。傅说一星,在尾后。傅说主章祝,巫官也。鱼一星,在尾后河中,主阴事,知云雨之期也。
杵三星,在箕南,杵给庖舂。客星入杵臼,天下有急。糠星在箕舌前杵西北。
鳖十四星,在南斗南。鳖为水虫,归太阴。有星守之,白衣会,主有水令。农丈人一星,在南斗西南,老农主穑也。狗二星,在南斗魁前,主吠守。
天田九星,在牛南。罗堰九星,在牵牛东,岠马也,以壅蓄水潦,灌溉沟渠也。九坎九星,在牵牛南。坎,沟渠也,所以导达泉源,疏盈泻溢,通沟洫也。九坎间十星曰天池,一曰三池,一曰天海,主灌溉田畴事。
虚南二星曰哭,哭东二星曰泣,泣、哭皆近坟墓。泣南十三星曰天垒城,如贯索状,主北夷丁零、匈奴。南二星曰盖屋,治宫室之官也。其南四星曰虚梁,园陵寝庙之所也。
羽林四十五星,在营室南,一曰天军,主军骑,又主翼王也。垒壁阵十二星,在羽林北,羽林之垣垒也,主军卫为营壅也。五星有在天军中者,皆为兵起,荧惑、太白、辰星尤甚。北落师门一星,在羽林西南。北者,宿在北方也;落,天之藩落也;师,众也;师门,犹军门也。长安城北门曰北落门,以象此也。主非常以候兵。有星守之,虏入塞中,兵起。其西北有十星,曰天钱。北落西南一星曰天纲,主武帐。北落东南九星曰八魁,主张禽兽。
天仓六星,在娄南,仓谷所藏也。南四星曰天庾,积厨粟之所也。
天囷十三星,在胃南。囷,仓廪之属也,主给御粮也。
天廪四星在昴南,一曰天廥,主蓄黍稷以供飨祀;春秋所谓御廪,此之象也。天苑十六星,在昴毕南,天子之苑囿,养兽之所也。苑南十三星曰天园,植果菜之所也。
毕附耳南八星曰天节,主使臣之所持者也。天节下九星曰九州殊口,晓方俗之官,通重译者也。
参旗九星在参西,一曰天旗,一曰天弓,主司弓弩之张,候变御难。玉井四星,在参左足下,主水浆以给厨。西南九星曰九游,天子之旗也。玉井东南四星曰军井,行军之井也。军井未达,将不言渴,名取此也。军市十三星在参东南,天军贸易之市,使有无通也。野鸡一星,主变怪,在军市中。军市西南二星曰丈人,丈人东二星曰子,子东二星曰孙。
东井西南四星曰水府,主水之官也。东井南垣之东四星曰四渎,江、河、淮、济之精也。狼一星,在东井东南。狼为野将,主侵掠。色有常,不欲动也。北七星曰天狗,主守财。弧九星,在狼东南,天弓也,主备盗贼,常向于狼。弧矢动移不如常者,多盗贼,胡兵大起。狼弧张,害及胡,天下乖乱。又曰,天弓张,天下尽兵。弧南六星为天社,昔共工氏之子句龙,能平水土,故祀以配社,其精为星。老人一星,在弧南,一曰南极,常以秋分之旦见于丙,春分之夕而没于丁。见则治平,主寿昌,常以秋分候之南郊。
柳南六星曰外厨。厨南一星曰天纪,主禽兽之齿。
稷五星,在七星南。稷,农正也,取乎百谷之长以为号也。
张南十四星曰天庙,天子之祖庙也。客星守之,祠官有忧。
翼南五星曰东区,蛮夷星也。
轸南三十二星曰器府,乐器之府也。青丘七星,在轸东南,蛮夷之国号也。青丘西四星曰土司空,主界域,亦曰司徒。土司空北二星曰军门,主营候彪尾威旗。
天汉起没天汉起东方,经尾箕之间,谓之汉津。乃分为二道,其南经傅说、鱼、天籥、天弁、河鼓,其北经龟,贯箕下,次络南斗魁、左旗,至天津下而合南道。乃西南行,又分夹匏瓜,络人星、杵、造父、腾蛇、王良、傅路、阁道北端、太陵、天船、卷舌而南行,络五车,经北河之南,入东井水位而东南行,络南河、阙丘、天狗、天纪、天稷,在七星南而没。
十二次度数十二次。班固取三统历十二次配十二野,其言最详。又有费直说周易、蔡邕月令章句,所言颇有先后。魏太史令陈卓更言郡国所入宿度,今附而次之。
自轸十二度至氐四度为寿星,于辰在辰,郑之分野,属兖州。(费直周易分野,寿星起轸七度。蔡邕月令章句,寿星起轸六度。)
自氐五度至尾九度为大火,于辰在卯,宋之分野,属豫州。(费直,起氐十一度。蔡邕,起亢八度。)
自尾十度至南斗十一度为析木,于辰在寅,燕之分野,属幽州。(费直,起尾九度。蔡邕,起尾四度。)
自南斗十二度至须女七度为星纪,于辰在丑,吴越之分野,属扬州。(费直,起斗十度。蔡邕,起斗六度。)
自须女八度至危十五度为玄枵,于辰在子,齐之分野,属青州。(费直,起女六度。蔡邕,起女二度。)
自危十六度至奎四度为诹訾,于辰在亥,卫之分野,属并州。(费直,起危十四度。蔡邕,起危十度。)
自奎五度至胃六度降娄,于辰在戌,鲁之分野,属徐州。(费直,起奎二度。蔡邕,起奎八度。)
自胃七度至毕十一度为大梁,于辰在酉,赵之分野,属冀州。(费直,起娄十度。蔡邕,起胃一度。)
自毕十二度至东井十五度为实沈,于辰在申,魏之分野,属益州。(费直,起毕九度。蔡邕,起毕六度。)
自东井十六度至柳八度为鹑首,于辰在未,秦之分野,属雍州。(费直,起井十二度。蔡邕,起井十度。)
自柳九度至张十六度为鹑火,于辰在午,周之分野,属三河。(费直,起柳五度。蔡邕,起柳三度。)
自张十七度至轸十一度为鹑尾,于辰在巳,楚之分野,属荆州。(费直,起张十三度。蔡邕,起张十二度。)
州郡躔次
陈卓、范蠡、鬼谷先生、张良、诸葛亮、谯周、京房、张衡并云:
角、亢、氐,郑,兖州:
东郡入角一度,东平、任城、山阳入角六度,
泰山入角十二度,济北、陈留入亢五度,
济阴入氐二度,东平入氐七度。
房、心,宋,豫州:
颍川入房一度,汝南入房二度,
沛郡入房四度,梁国入房五度,
淮阳入心一度,鲁国入心三度,
楚国入房四度。
尾、箕,燕,幽州:
凉州入箕中十度,上谷入尾一度,
渔阳入尾三度,右北平入尾七度,
西河、上郡、北地、辽西东入尾十度,涿邵入尾十六度,
渤海入箕一度,乐浪入箕三度,
玄菟入箕六度,广阳入箕九度。
斗、牵牛、须女,吴、越,扬州:
九江入斗一度,卢江入斗六度,
豫章入斗十度,丹杨入斗十六度,
会稽入牛一度,临淮入牛四度,
广陵入牛八度,泗水入女一度,
六安入女六度。
虚、危,齐,青州:
齐国入虚六度,北海入虚九度,
济南入危一度,乐安入危四度,
东莱入危九度,平原入危十一度,
菑川入危十四度。
营室、东壁,卫,并州:
安定入营室一度,天水入营室八度,
陇西入营室四度,酒泉入营室十一度,
张掖入营室十二度,武都入东壁一度,
金城入东壁四度,武威入东壁六度,
敦煌入东壁八度。
奎、娄、胃,鲁,徐州:
东海入奎一度,琅邪入奎六度,
高密入娄一度,城阳入娄九度,
胶东入胃一度。
昴、毕,赵,冀州:
魏郡入昴一度,钜鹿入昴三度,
常山入昴五度,广平入昴七度,
中山入昴一度,清河入昴九度,
信都入毕三度,赵郡入毕八度,
安平入毕四度,河间入毕十度,
真定入毕十三度。
觜、参,魏,益州:
广汉入觜一度,越嶲入觜三度,
蜀郡入参一度,犍为入参三度,
牂柯入参五度,巴郡入参八度,
汉中入参九度,益州入参七度。
东井、舆鬼,秦,雍州:
云中入东井一度,定襄入东井八度,
雁门入东井十六度,代郡入东井二十八度,
太原入东井二十九度,上党入舆鬼二度。
柳、七星、张,周,三辅:
弘农入柳一度,河南入七星三度,
河东入张一度,河内入张九度。
翼、轸,楚,荆州:
南阳入翼六度,南郡入翼十度,
江夏入翼十二度,零陵入轸十一度,
桂阳入轸六度,武陵入轸十度,
长沙入轸十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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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晋书  卷十二‧志第二 天文中 七曜 杂星气 瑞星 妖星 客星 流星 云气 十煇 杂气 史传事验 天变 日蚀 月变 月奄犯五纬 五星聚舍
七曜
日为太阳之精,主生养恩德,人君之象也。人君有瑕,必露其慝以告示焉。故日月行有道之国则光明,人君吉昌,百姓安宁。人君乘土而王,其政太平,则日五色无主。日变色,有军,军破;无军,丧侯王。其君无德,其臣乱国,则日赤无光。日失色,所临之国不昌。日昼昏,行人无影,到暮不止者,上刑急,下不聊生,不出一年有大水。日昼昏,乌鸟群鸣,国失政。日中乌见,主不明,为政乱,国有白衣会,将军出,旌旗举。日中有黑子、黑气、黑云,乍三乍五,臣废其主。日蚀,阴侵阳,臣掩君之象,有亡国。
月为太阴之精,以之配日,女主之象;以之比德,刑罚之义;列之朝廷,诸侯大臣之类。故君明,则月行依度;臣执权,则月行失道;大臣用事,兵刑失理,则月行乍南乍北;女主外戚擅权,则或进或退。月变色,将有殃。月昼明,奸邪并作,君臣争明,女主失行,阴国兵强,中国饥,天下谋僭。数月重见,国以乱亡。
岁星曰东方春木,于人,五常,仁也;五事,貌也。仁亏貌失,逆春令,伤木气,则罚见岁星。岁星盈缩,以其舍命国。其所居久,其国有德厚,五谷丰昌,不可伐。其对为冲,岁乃有殃。岁星安静中度,吉。盈缩失次,其国有忧,不可举事用兵。又曰,人主之象也,色欲明,光色润泽,德合同。又曰,进退如度,奸邪息;变色乱行,主无福。又主福,主大司农,主齐吴,主司天下诸侯人君之过,主岁五谷。赤而角,其国昌;赤黄而沈,其野大穰。
荧惑曰南方夏火,礼也,视也。礼亏视失,逆夏令,伤火气,罚见荧惑。荧惑法使行无常,出则有兵,入则兵散。以舍命国,为乱为贼,为疾为丧,为饥为兵,所居国受殃。环绕钩己,芒角动摇,变色,乍前乍后,乍左乍右,其为殃愈甚。其南丈夫、北女子丧。周旋止息,乃为死丧;寇乱其野,亡地。其失行而速,兵聚其下,顺之战胜。又曰,荧惑主大鸿胪,主死丧,主司空。又为司马,主楚吴越以南;又司天下群臣之过,司骄奢亡乱妖孽,主岁成败。又曰,荧惑不动,兵不战,有诛将。其出色赤怒,逆行成钩己,战凶,有围军;钩己,有芒角如锋刃,人主无出宫,下有伏兵;芒大则人众怒。又为理,外则理兵,内则理政,为天子之理也。故曰,虽有明天子,必视荧惑所在。其入守犯太微、轩辕、营室、房、心,主命恶之。
填星曰中央季夏土,信也,思心也。仁义礼智,以信为主,貌言视听,以心为正,故四星皆失,填乃为之动。动而盈,侯王不宁。缩,有军不复。所居之宿,国吉,得地及女子,有福,不可伐;去之,失地,若有女忧。居宿久,国福厚;易则薄。失次而上二三宿曰盈,有主命不成,不乃大水。失次而下曰缩,后戚,其岁不复,不乃天裂若地动。一曰,填为黄帝之德,女主之象,主德厚安危存亡之机,司天下女主之过。又曰,天子之星也。天子失信,则填星大动。
太白曰西方秋金,义也,言也。义亏言失,逆秋令,伤金气,罚见太白。太白进退以候兵,高埤迟速,静躁见伏,用兵皆象之,吉。其出西方,失行,夷狄败;出东方,失行,中国败。未尽期日,过参天,病其对国。若经天,天下革,民更王,是谓乱纪,人众流亡。昼见,与日争明,强国弱,小国强,女主昌。又曰,太白主大臣,其号上公也,大司马位谨候此。
辰星曰北方冬水,智也,听也。智亏听失,逆冬令,伤水汽,罚见辰星。辰星见,则主刑,主廷尉,主燕赵,又为燕、赵、代以北;宰相之象。亦为杀伐之气,战鬬之象。又曰,军于野,辰星为偏将之象,无军为刑事。和阴阳,应效不效,其时不和。出失其时,寒暑失其节,邦当大饥。当出不出,是谓击卒,兵大起。在于房心间,地动。亦曰,辰星出入躁疾,常主夷狄。又曰。蛮夷之星也,亦主刑法之得失。色黄而小,地大动。光明与月相逮,其国大水。
凡五星有色,大小不同,各依其行而顺时应节。色变有类,凡青皆比参左肩,赤比心大星,黄比参右肩,白比狼星,黑比奎大星。不失本色而应其四时者,吉,色害其行,凶。
凡五星所出所行所直之辰,其国为得位。得位者,岁星以德,荧惑有礼,填星有福,太白兵强,辰星阴阳和。所行所直之辰,顺其色而有角者胜,其色害者败。居实,有德也;居虚,无德也。色胜位,行胜色,行得尽胜之。营室为清庙,岁星庙也。心为明堂,荧惑庙也。南斗为文太室,填星庙也。亢为疏庙,太白庙也。七星为员宫,辰星庙也。五星行至其庙,谨候其命。
凡五星盈缩失位,其精降于地为人。岁星降为贵臣;荧惑降为童儿,歌谣嬉戏;填星降为老人妇女;太白降为壮夫,处于林麓;辰星降为妇人。吉凶之应,随其象告。
凡五星,木与土合,为内乱,饥;与水合,为变谋而更事;与火合,为饥,为旱;与金合,为白衣之会,合鬬,国有内乱,野有破军,为水。太白在南,岁星在北,名曰牝牡,年谷大熟。太白在北,岁星在南,年或有或无。火与金合,为烁,为丧,不可举事用兵。从军,为军忧;离之,军却。出太白阴,分宅;出其阳,偏将战。与土合,为忧,主孽卿。与水合,为北军,用兵举事大败。一曰,火与水合,为焠,不可举事用兵。土与水合,为壅沮,不可举事用兵,有覆军下师。一曰,为变谋更事,必为旱。与金合,为疾,为白衣会,为内兵,国亡地。与木合,国饥。水与金合,为变谋,为兵忧。入太白中而上出,破军杀将,客胜;下出,客亡地。视旗所指,以命破军。环绕太白,若与鬬,大战,客胜。凡木、火、土、金与水鬬,皆为战。兵不在外,皆为内乱。凡同舍为合,相陵为鬬。二星相近,其殃大;相远,毋伤,七寸以内必之。
凡月蚀五星,其国皆亡。岁以饥,荧惑以乱,填以杀,太白以强国战,辰以女乱。
凡五星入月,岁,其野有逐相;太白,将僇。
凡五星所聚,其国王,天下从。岁以义从,荧惑以礼从,填以重从,太白以兵从,辰以法从,各以其事致天下也。三星若合,是谓惊立绝行,其国外内有兵与丧,百姓饥乏,改立侯王。四星若合,是谓大阳,其国兵丧并起,君子忧,小人流。五星若合,是谓易行,有德承庆,改立王者,奄有四方,子孙蕃昌;亡德受殃,离其国家,灭其宗庙,百姓离去,被满四方。五星皆大,其事亦大;皆小,事亦小。
凡五星色,皆圜,白为丧,为旱;赤中不平,为兵;青为忧,为水;黑为疾疫,为多死;黄为吉。皆角,赤,犯我城;黄,地之争;白,哭泣声;青,有兵忧;黑,有水。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安宁,歌舞以行,不见灾疾,五谷蕃昌。
凡五星,岁,政缓则不行,急则过分,逆则占。荧惑,缓则不出,急则不入,违道则占。填,缓则不还,急则过舍,逆则占。太白,缓则不出,急则不入,逆则占。辰,缓则不出,急则不入,非时则占。五星不失行,则年谷丰昌。
凡五星分天之中,积于东方,中国利;积于西方,外国用兵者利。辰星不出,太白为客;其出,太白为主。出而与太白不相从,及各出一方,为格,野虽有军,不战。
凡五星见伏、留行、逆顺、迟速应历度者,为得其行,政合于常;违历错度,而失路盈缩者,为乱行。乱行则为天矢彗孛,而有亡国革政,兵饥丧乱之祸云。
杂星气
图纬旧说,及汉末刘表为荆州牧,命武陵太守刘叡集天文众占,名荆州占。其杂星之体,有瑞星,有妖星,有客星,有流星,有瑞气,有妖气,有日月傍气,皆略其名状,举其占验,次之于此云。
瑞星
一曰景星,如半月,生于晦朔,助月为明。或曰,星大而中空。或曰,有三星,在赤方气,与青方气相连,黄星在赤方气中,亦名德星。
二曰周伯星,黄色,煌煌然,所见之国大昌。
三曰含誉,光耀似彗,喜则含誉射。
四曰格泽,如炎火,下大上兑,色黄白,起地而上。见则不种而获,有土功,有大客。
妖星
一曰彗星,所谓扫星。本类星,末类彗,小者数寸,长或竟天。见则兵起,大水。主扫除,除旧布新。有五色,各依五行本精所主。史臣案,彗体无光,傅日而为光,故夕见则东指,晨见则西指。在日南北,皆随日光而指。顿挫其芒,或长或短,光芒所及则为灾。
二曰孛星,彗之属也。偏指曰彗,芒气四出曰孛。孛者,孛孛然非常,恶气之所生也。内不有大乱,则外有大兵,天下合谋,暗蔽不明,有所伤害。晏子曰:‘君若不改,孛星将出,彗星何惧乎!’由是言之,灾甚于彗。
三曰天棓,一名觉星。本类星,末锐长四丈。或出东北方西方,主奋争。
四曰天枪。其出不过三月,必有破国乱君,伏死其辜。殃之不尽,当为旱饥暴疾。
五曰天欃。石氏曰,云如牛状。甘氏,本类星,末锐。巫咸曰,彗星出西方,长可二三丈,主捕制。
六曰蚩尤旗,类彗而后曲,象旗。或曰,赤云独见。或曰,其色黄上白下。或曰,若植雚而长,名曰蚩尤之旗。或曰,如箕,可长二丈,末有星。主伐枉逆,主惑乱,所见之方下有兵,兵大起;不然,有丧。
七曰天冲,出如人,苍衣赤头,不动。见则臣谋主,武卒发,天子亡。
八曰国皇,大而赤,类南极老人星。或曰,去地一二丈,如炬火,主内寇内难。或曰,其下起兵,兵强。或曰,外内有兵丧。
九曰昭明,象如太白,光芒,不行。或曰,大而白,无角,乍上乍下。一曰,赤彗分为昭明,昭明灭光,以为起霸起德之征,所起国兵多变。一曰,大人凶,兵大起。
十曰司危,如太白,有目。或曰,出正西,西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白。或曰,大而有毛,两角。或曰,类太白,数动,察之而赤,为乖争之征,主击强兵。见则主失法,豪杰起,天子以不义失国,有声之臣行主德。
十一曰天谗,彗出西北,状如劔,长四五丈。或曰,如钩,长四丈。或曰,状白小,数动,主杀罚。出则其国内乱,其下相谗,为饥兵,赤地千里,枯骨藉藉。
十二曰五残,一名五锋,出正东,东方之星。状类辰,可去地六七丈。或曰,苍彗散为五残,如辰星,出角。或曰,星表有气如晕,有毛。或曰,大而赤,数动,察之而青。主乖亡;为五分,毁败之征,亦为备急兵。见则主诛,政在伯,野乱成,有急兵,有丧,不利冲。
十三曰六贼,见出正南,南方之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动有光。或曰,形如彗。五残、六贼出,祸合天下,逆侵关枢;其下有兵,冲不利。
十四曰狱汉,一名咸汉,出正北,北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数动,察之中青。或曰,赤表,下有三彗从横。主逐王,主刺王。出则阴精横,兵起其下。又为丧,动则诸侯惊。
十五曰旬始,出北斗旁,如雄鸡。其怒,有青黑,象伏鳖。或曰,怒,雌也,主争兵。又曰,黄彗分为旬始,为立主之题,主乱,主招横。见则臣乱兵作,诸侯虐,期十年,圣人起伐,群猾横恣。或曰,出则诸侯雄鸣。
十六曰天锋,彗象矛锋。天下从横,则天锋星见。
十七曰烛星,如太白。其出也不行,见则不久而灭。或曰,主星上有三彗上出,所出城邑乱,有大盗不成,又以五色占。
十八曰蓬星,大如二斗器,色白,一名王星。状如夜火之光,多至四五,少一二。一曰,蓬星在西南,长数丈,左右兑。出而易处。星见,不出三年,有乱臣戮死。又曰,所出大水大旱,五谷不收,人相食。
十九曰长庚,如一匹布著天。见则兵起。
二十曰四填,星出四隅,去地六丈余,或曰可四丈。或曰,星大而赤,去地二丈,常以夜半时出。见,十月而兵起,皆为兵起其下。
二十一曰地维藏光,出四隅。或曰,大而赤,去地二三丈,如月始出。见则下有乱,乱者亡,有德者昌。
河图云:
岁星之精,流为天棓、天枪、天猾、天冲、国皇、反登、苍彗。
荧惑散为昭旦、蚩尤之旗、昭明、司危、天欃、赤彗。
填星散为五残、狱汉、大贲、昭星、绌流、旬始、蚩尤、虹蜺、击咎、黄彗。
太白散为天杵、天柎、伏灵、大败、司奸、天狗、天残、卒起、白彗。
辰星散为枉矢、破女、拂枢、灭宝、绕𬘩、惊理、大奋祀、黑彗。
五色之彗,各有长短,曲折应象。
汉京房著风角书有集星章,所载妖星皆见于月旁,互有五色方云,以五寅日见,各有五星所生云:
天枪、天根、天荆、真若、天榬、天楼、天垣,皆岁星所生也。见以甲寅,其星咸有两青方在其旁。
天阴、晋若、官张、天惑、天崔、赤若、蚩尤,皆荧惑之所生也。出在丙寅日,有两赤方在其旁。
天上、天伐、从星、天枢、天翟、天沸、荆彗,皆填星所生也。出在戊寅日,有两黄方在其旁。
若星、帚星、若彗、竹彗、墙星、榬星、白雚,皆太白之所生也。出在庚寅日,有两白方在其旁。
天美、天欃、天杜、天麻、天林、天蒿、端下,皆辰星之所生也。出以壬寅日,有两黑方在其旁。
已前三十五星,即五行气所生,皆出于月左右方气之中,各以其所生星将出不出日数期候之。当其未出之前而见,见则有水旱,兵丧,饥乱;所指亡国,失地,王死,破军,杀将。
客星
张衡曰:‘老子四星及周伯、王蓬絮、芮各一,错乎五纬之间。其见无期,其行无度。’荆州占云:‘老子星色淳白,然所见之国,为饥为凶,为善为恶,为喜为怒。周伯星黄色煌煌,所至之国大昌。蓬絮星色青而荧荧然,所至之国风雨不节,焦旱,物不生,五谷不登,多蝗虫。’又云:‘东南有三星出,名曰盗星,出则天下有大盗。西南有三大星出,名曰种陵,出则天下谷贵十倍。西北三大星出而白,名曰天狗,出则人相食,大凶。东北有三大星出,名曰女帛,见则有大丧。’
流星
流星,天使也。自上而降曰流,自下而升曰飞。大者曰奔,奔亦流星也。星大者使大,星小者使小。声隆隆者,怒之象也。行疾者期速,行迟者期迟。大而无光者,众人之事;小而有光者,贵人之事;大而光者,其人贵且众也。乍明乍灭者,贼成贼败也。前大后小者,恐忧也;前小后大者,喜事也。蛇行者,奸事也;往疾者,往而不反也。长者,其事长久也;短者,事疾也。奔星所坠,其下有兵。无风云,有流星见,良久间乃入,为大风,发屋折木。小流星百数四面行者,众庶流移之象。
流星之类,有音如炬火下地,野雉鸣,天保也;所坠国安,有喜。若小流星色青赤,名曰地雁,其所坠者起兵。流星有光青赤,长二三丈,名曰天雁,军中之精华也;其国起兵,将军当从星所之。流星晖然有光,光白,长竟天者,人主之星也;主相将军从星所之。
飞星大如缶若瓮,后皎然白,前卑后高,此谓顿顽,其所从者多死亡。飞星大如缶若瓮,后皎然白,星灭后,白者曲环如车轮,此谓解衔,其国人相斩为爵禄。飞星大如缶若瓮,其后皎然白,长数丈,星灭后,白者化为云流下,名曰大滑,所下有流血积骨。
枉矢,类流星,色苍黑,蛇行,望之如有毛,目长数匹,著天,主反萌,主射愚。见则谋反之兵合射所诛,亦为以乱伐乱。
天狗,状如大奔星,色黄,有声,其止地,类狗。所坠,望之如火光,炎炎冲天,其上锐,其下员,如数顷田处。或曰,星有毛,旁有短彗,下有狗形者。或曰,星出,其状赤白有光,下即为天狗。一曰,流星有光,见人面,坠无音,若有足者,名曰天狗。其色白,其中黄,黄如遗火状。主候兵讨贼。见则四方相射,千里破军杀将。或曰,五将鬬,人相食,所往之乡有流血。其君失地,兵大起,国易政,戒守御。
营头,有云如坏山堕,所谓营头之星。所堕,其下覆军,流血千里。亦曰流星昼陨名营头。
云气
瑞气:一曰庆云。若烟非烟,若云非云,郁郁纷纷,萧索轮囷,是谓庆云,亦曰景云。此喜气也,太平之应。二曰归邪。如星非星,如云非云。或曰,星有两赤彗上向,有盖,下连星。见,必有归国者。三曰昌光,赤,如龙状;圣人起,帝受终,则见。
妖气:一曰虹蜺,日旁气也,斗之乱精。主惑心,主内淫,主臣谋君,天子诎,后妃颛,妻不一。二曰 4367.gif 云,如狗,赤色,长尾;为乱君,为兵丧。
十煇
周礼,视祲氏掌十煇之法,以观妖祥,辨吉凶。一曰祲,谓阴阳五色之气,浸淫相侵。或曰,抱珥背璚之属,如虹而短是也。二曰象,谓云气成形,象如赤乌,夹日以飞之类是也。三曰觿,日傍气,刺日,形如童子所佩之觿。四曰监,谓云气临在日上也。五曰暗,谓日月蚀,或曰脱光也。六曰瞢,谓瞢瞢不光明也。七曰弥,谓白虹弥天而贯日也。八曰序,谓气若山而在日上。或曰,冠珥背璚,重叠次序,在于日旁也。九曰𬯀,谓晕气也。或曰,虹也,诗所谓‘朝𬯀于西’者也。十曰想,谓气五色有形想也,青饥,赤兵,白丧,黑忧,黄熟。或曰,想,思也,赤气为人狩之形,可思而知其吉凶也。
凡游气蔽天,日月失色,皆是风雨之候也。沈阴,日月俱无光,昼不见日,夜不见星,有云障之,两敌相当,阴相图议也。日濛濛无光,士卒内乱。又曰,数日俱出,若鬬,天下兵起,大战。日鬬,下有拔城。日戴者,形如直状,其上微起,在日上为戴。戴者,德也,国有喜也。一云,立日上为戴。青赤气抱在日上,小者为冠,国有喜事。青赤气小而交于日下为缨,青赤气小而员,一二在日下左右者为纽。青赤气如小半晕状,在日上为负,负者得地为喜。又曰,青赤气长而斜倚日旁为戟。青赤气员而小,在日左右为珥,黄白者有喜。又曰,有军,日有一珥为喜。在日西,西军战胜。在日东,东军战胜。南北亦如之。无军而珥,为拜将。又日旁如半环,向日为抱。青赤气如月初生,背日者为背。又曰,背气青赤而曲,外向为叛象,分为反城。璚者如带,璚在日四方。青赤气长而立日旁为直,日旁有一直,敌在一旁欲自立,从直所击者胜。日旁有二直三抱,欲自立者不成,顺抱击者胜,杀将。气形三角,在日四方为提,青赤气横在日上下为格。气如半晕,在日下为承。承者,臣承君也。又曰,日下有黄气三重若抱,名曰承福,人主有吉喜,且得地。青白气如履,在日下者为履。日旁抱五重,战顺抱者胜。日一抱一背,为破走。抱者,顺气也;背者,逆气也。两军相当,顺抱击逆者胜,故曰破走。日抱且两珥,一虹贯抱至日,顺虹击者胜,杀将。日抱两珥且璚,二虹贯抱至日,顺虹击者胜。日重抱,内有璚,顺抱击者胜。亦曰,军内有欲反者。日重抱,左右二珥,有白虹贯抱,顺抱击胜,得二将。有三虹,得三将。日抱黄白润泽,内赤外青,天子有喜,有和亲来降者;军不战,敌降,军罢。色青黄,将喜;赤,将兵争;白,将有丧;黑,将死。日重抱且背,顺抱击者胜,得地,若有罢师。日重抱,抱内外有璚,两珥,顺抱击者胜,破军,军中不和,不相信。日旁有气,员而周匝,内赤外青,名为晕。日晕者,军营之象。周环匝日,无厚薄,敌与军势齐等。若无军在外,天子失御,民多叛。日晕有五色,有喜;不得五色者有忧。
凡占,两军相当,必谨审日月晕气,知其所起,留止远近,应与不应,疾迟,大小,厚薄,长短,抱背为多少,有无,虚实,久亟,密疏,泽枯。相应等者势等。近胜远,疾胜迟,大胜小,厚胜薄,长胜短,抱胜背,多胜少,有胜无,实胜虚,久胜亟,密胜疏,泽胜枯。重背,大破;重抱为和亲;抱多,亲者益多;背为天下不和。分离相去,背于内者离于内,背于外者离于外也。
杂气
天子气,内赤外黄,四方;所发之处当有王者。若天子欲有游往处,其地亦先发此气。或如城门隐隐在气雾中,恒带杀气森森然。或如华盖在气雾中,或气象青衣人无手,在日西,或如龙马,或杂色郁郁冲天者,此皆帝王气。
猛将之气,如龙,如猛兽;或如火烟之状;或白如粉沸;或如火光之状,夜照人;或白而赤气绕之,或如山林竹木,或紫黑如门上楼;或上黑下赤,状似黑旌;或如张弩;或如埃尘,头锐而卑,本大而高。此皆猛将之气也。气发渐渐如云,变作山形,将有深谋。
凡军胜之气,如堤如阪,前后磨地。或如火光;将军勇,士卒猛。或如山堤,山上若林木;将士骁勇。或如埃尘粉沸,其色黄白;或如人持斧向敌;或如蛇举首向敌;或气如覆舟,云如牵牛;或有云如鬬鸡,赤白相随,在气中;或发黄气,皆将士精勇。
凡气上黄下白,名曰善气;所临之军,敌欲求和退。
凡负气,如马肝色,或如死灰色;或类偃盖,或类偃鱼;或黑气如坏山坠军上者,名曰营头之气;或如群羊群猪;在气中。此衰气也。或如悬衣,如人相随;或纷纷如转蓬,或如扬灰;或云如卷席,如匹布乱穰者,皆为败征。气如系牛,如人卧,如双蛇,如飞鸟,如决堤垣,如坏屋,如惊鹿相逐,如两鸡相向,此皆为败军之气。
凡降人气,如人十十五五,皆叉手低头;又云,如人叉手相向。或气如黑山,以黄为缘者,皆欲降伏之象也。
凡坚城之上,有黑云如星,名曰军精。或白气如旌旗,或青云黄云临城,皆有大喜庆。或气青色如牛头触人,或城上气如烟火,如双蛇,如杵形向外,或有云分为两彗状者,皆不可攻。
凡屠城之气,或赤如飞鸟,或赤气如败车,或有赤黑气如狸皮斑;或城中气聚如楼,出见于外;营上有云如众人头,赤色,其城营皆可屠。气如雄雉临城,其下必有降者。
凡伏兵有黑气,浑浑员长,赤气在其中;或白气粉沸,起如楼状;或如幢节状,在乌云中;或如赤杵在乌云中,或如乌人在赤云中。
凡暴兵气,白,如瓜蔓连结,部队相逐,须臾罢而复出;或白气如仙人,如仙人衣,千万连结,部队相逐,罢而复兴,当有千里兵来。或气如人持刀楯,云如人,色赤,所临城邑有卒兵至。或赤气如人持节;兵来未息。云如方虹。此皆有暴兵之象。
凡战气,青白如膏;如人无头;如死人卧;如丹蛇,赤气随之,必大战,杀将。四望无云,见赤气如狗入营,其下有流血。
凡连阴十日,昼不见日,夜不见月,乱风四起,欲雨而无雨,名曰蒙,臣有谋。雾气若昼若夜,其色青黄,更相奄冒,乍合乍散,亦然。视四方常有大云五色具者,其下贤人隐也。青云润泽蔽日,在西北,为举贤良。云气如乱穰,大风将至,视所从来。云甚润而厚,大雨必暴至。四始之日,有黑云气如阵,厚大重者,多雨。气若雾非雾,衣冠不濡,见则其城带甲而趣。日出没时有雾云横截之,白者丧,乌者惊,三日内雨者各解。有云如蛟龙,所见处将军失魄。有云如鹄尾来荫国上,三日亡。有云赤黄色四塞,终日竟夜照地者,大臣纵恣。有云如气,昧而浊,贤人去,小人在位。
凡白虹者,百殃之本,众乱所基。雾者,众邪之气,阴来冒阳。
凡白虹雾,奸臣谋君,擅权立威。昼雾夜明,臣志得申。
凡夜雾白虹见,臣有忧;昼雾白虹见,君有忧。虹头尾至地,流血之象。
凡雾气不顺四时,逆相交错,微风小雨,为阴阳气乱之象。积日不解,昼夜昏暗,天下欲分离。
凡天地四方昏濛若下尘,十日五日已上,或一月,或一时,雨不沾衣而有土,名曰霾。故曰,天地霾,君臣乖。
凡海旁蜄气象楼台,广野气成宫阙,北夷之气如牛羊群畜穹庐,南夷之气类舟船幡旗。自华以南,气下黑上赤;嵩高、三河之郊,气正赤;恒山之北,气青;勃碣海岱之间,气皆正黑;江淮之间,气皆白;东海气如员簦;附汉河水,气如引布;江汉气劲如杼,济水汽如黑 24724.gif ,渭水汽如狼白尾,淮南气如白羊,少室气如白兔青尾,恒山气如黑牛青尾。东夷气如树,西夷气如室屋,南夷气如阇台,或类舟船。
阵云如立垣。杼轴云类轴,抟,两端兑。杓云如绳,居前亘天,其半半天;其蛪者类阙旗故。钩云句曲。诸此云见,以五色占。而泽抟密,其见动人,乃有兵必起,合鬬其直。云气如三匹帛,广前兑后,大军行气也。
韩云如布,赵云如牛,楚云如日,宋云如车,鲁云如马,卫云如犬,周云如车轮,秦云如行人,魏云如鼠,郑云如绛衣,越云如龙,蜀云如囷。
车气乍高乍下,往往而聚。骑气卑而布。卒气抟。前卑后高者,疾。前方而高后锐而卑者,却。其气平者其行徐。前高后卑者,不止而返。校骑之气,正苍黑,长数百丈。游兵之气如彗扫,一云长数百丈,无根本。喜气上黄下赤,怒气上下赤,忧气上下黑。土功气黄白。徙气白。
凡候气之法,气初出时,若云非云,若雾非雾,髣彿若可见。初出森森然,在桑榆上,高五六尺者,是千五百里外。平视则千里,举目望即五百里;仰瞻中天,即百里内。平望,桑榆间二千里;登高而望,下属地者,三千里。敌在东,日出候之;在南,日中候之;在西,日入候之;在北,夜半候之。军上气,高胜下,厚胜薄,实胜虚,长胜短,泽胜枯。气见以知大,占期内有大风雨,久阴,则灾不成。
史传事验
天变
惠帝元康二年二月,天西北大裂。案刘向说:‘天裂,阳不足;地动,阴有余。’是时人主昏瞀,妃后专制。
太安二年八月庚午,天中裂为二,有声如雷者三。君道亏而臣下专僭之象也。是日,长沙王奉帝出距成都、河间二王,后成都、河间、东海又迭专威命,是其应也。
穆帝升平五年八月己卯夜,天中裂,广三四丈,有声如雷,野雉皆鸣。是后哀帝荒疾,海西失德,皇太后临朝,太宗总万机,桓温专权,威振内外,阴气盛,阳气微。
元帝太兴二年八月戊戌,天鸣东南,有声如风水相薄。京房易妖占曰:‘天有声,人主忧。’三年十月壬辰,天又鸣,甲午止。其后王敦入石头,王师败绩。元帝屈辱,制于强臣,既而晏驾,大耻不雪。
安帝隆安五年闰月癸丑,天东南鸣。六年九月戊子,天东南又鸣。是后桓玄篡位,安帝播越,忧莫大焉。鸣每东南者,盖中兴江外,天随之而鸣也。
义熙元年八月,天鸣,在东南。京房易传曰:‘万姓劳,厥妖天鸣。’是时安帝虽反正,而兵革岁动,众庶勤劳也。
日蚀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戊辰晦,日有蚀之。有司奏免太尉,诏曰:‘灾异之作,以谴元首,而归过股肱,岂禹汤罪己之义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职。后有天地眚,勿复劾三公。’三年正月丙寅朔,日有蚀之。十一月庚申晦,又日有蚀之。五年十一月戊申晦,日有蚀之。
明帝太和初,太史令许芝奏,日应蚀,与太尉于灵台祈禳。帝曰:‘盖闻人主政有不德,则天惧之以灾异,所以谴告,使得自修也。故日月薄蚀,明治道有不当者。朕即位以来,既不能光明先帝圣德,而施化有不合于皇神,故上天有以寤之。宜敕政自修,有以报于神明。天之于人,犹父之于子,未有父欲责其子,而可献盛馔以求免也。今外欲遣上公与太史令俱禳祠之,于义未闻也。群公卿士大夫,其各勉修厥职。有可以补朕不逮者,各封上之。’
太和五年十一月戊戌晦,日有蚀之。六年正月戊辰朔,日有蚀之。见吴历。
青龙元年闰月庚寅朔,日有蚀之。
少帝正始元年七月戊申朔,日有蚀之。三年四日戊戌朔,日有蚀之。四年五月丁丑朔,日有蚀之。五年四月丙辰朔,日有蚀之。六年四月壬子朔,日有蚀之。十月戊申朔,又日有蚀之。八年二月庚午朔,日有蚀之。是时曹爽专政,丁谧、邓飏等转改法度。会有日蚀之变,诏群臣问得失。蒋济上疏曰:‘昔大舜佐治,戒在比周。周公辅政,慎于其朋。齐侯问灾,晏子对以布惠;鲁君问异,臧孙答以缓役。塞变应天,乃实人事。’济旨譬甚切,而君臣不悟,终至败亡。九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
嘉平元年二月己未朔,日有蚀之。
高贵乡公甘露四年七月戊子朔,日有蚀之。五年正月乙酉朔,日有蚀之。京房易占曰:‘日蚀乙酉,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王。’五月,有成济之变。
元帝景元二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三年十一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武帝泰始二年七月丙午晦,日有蚀之。十月丙午朔,日有蚀之。七年十月丁丑朔,日有蚀之。八年十月辛未朔,日有蚀之。九年四月戊辰朔,日有蚀之。又,七月丁酉朔,日有蚀之。十年正月乙未,三月癸亥,并日有蚀之。
咸宁元年七月甲申晦,日有蚀之。三年正月丙子朔,日有蚀之。四年正月庚午朔,日有蚀之。
太康四年三月辛丑朔,日有蚀之。七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八年正月戊申朔,日有蚀之。九年正月壬申朔,六月庚子朔,并日有蚀之。永熙元年四月庚申,帝崩。
惠帝元康九年十一月甲子朔,日有蚀之。十二月,废皇太子遹为庶人,寻杀之。
永康元年正月己卯,四月辛卯朔,并日有蚀之。
永宁元年闰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光熙元年正月戊子朔,七月乙酉朔,并日有蚀之。十一月,惠帝崩。十二月壬午朔,又日有蚀之。
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戊申朔,日有蚀之。二年正月丙子朔,日有蚀之。六年二月壬子朔,日有蚀之。
愍帝建兴四年六月丁巳朔,十二月甲申朔,并日有蚀之。五年五月丙子,十一月丙子,并日有蚀之。时帝蒙尘于平阳。
元帝太兴元年四月丁丑朔,日有蚀之。
明帝太宁三年十一月癸巳朔,日有蚀之,在卯至斗。斗,吴分也。其后苏峻作乱。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甲申朔,日有蚀之,在井。井,主酒食,女主象也。明年,皇太后以忧崩。六年三月壬戌朔,日有蚀之。是时帝已年长,每幸司徒第,犹出入见王导夫人曹氏如子弟之礼。以人君而敬人臣之妻,有亏君德之象也。九年十月乙未朔,日有蚀之。是时帝既冠,当亲万机,而委政大臣,著君道有亏也。
咸康元年十月乙未朔,日有蚀之。七年二月甲子朔,日有蚀之。三月,杜皇后崩。八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京都大雨,郡国以闻。是谓三朝,王者恶之。六月而帝崩。
穆帝永和二年四月己酉,七年正月丁酉,八年正月辛卯,并日有蚀之。十二年十月癸巳朔,日有蚀之,在尾。尾,燕分,北狄之象也。是时边表姚襄、苻生互相吞噬,朝廷忧劳,征伐不止。
升平四年八月辛丑朔,日有蚀之,几既在角。凡蚀,浅者祸浅,深者祸大。角为天门,人主恶之。明年而帝崩。
哀帝隆和元年三月甲寅朔,十二月戊午朔,并日有蚀之。明年而帝有疾,不识万机。
海西公太和三年三月丁巳朔,五年七月癸酉朔,并日有蚀之。皆海西被废之应也。
孝武帝宁康三年十月癸酉朔,日有蚀之。
太元四年闰月己酉朔,日有蚀之。是时苻坚攻没襄阳,执朱序。六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蚀之。九年十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十七年五月丁卯朔,日有蚀之。二十年三月庚辰朔,日有蚀之。明年帝崩。
安帝隆安四年六月庚辰朔,日有蚀之。是时元显执政。
元兴二年四月癸巳朔,日有蚀之。其冬桓玄篡位。
义熙三年七月戊戌朔,日有蚀之。十年九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十一年七月辛亥晦,日有蚀之。十三年正月甲戌朔,日有蚀之。明年,帝崩。
恭帝元熙元年十一月丁亥朔,日有蚀之。自义熙元年至是,日蚀皆从上始,皆为革命之征。
周礼视祲氏掌十煇之法,以观妖祥,辩吉凶,有祲、象、鑴、监、暗、瞢、弥、序、𬯀、想凡十。后代名变,说者莫同。今录其著应以次之云。
吴孙权赤乌十一年二月,白虹贯日,权发诏戒惧。
武帝泰始五年七月甲寅,日晕再重,白虹贯之。
太康元年正月己丑朔,五色气冠日,自卯至酉。占曰:‘君道失明,丑为斗牛,主吴越。’是时孙皓淫暴,四月降。
惠帝元康元年十一月甲申,日晕,再重,青赤有光。九年正月,日中有若飞燕者,数日乃消。王隐以为愍怀废死之征。
永康元年正月癸亥朔,日晕,三重。十月乙未,日暗,黄雾四塞。占曰:‘不及三年,下有拔城大战。’十二月庚戌,日中有黑气。京房易传曰:‘祭天不顺兹谓逆,厥异日中有黑气。’
永宁元年九月甲申,日中有黑子。京房易占:‘黑者阴也,臣不掩君恶,令下见,百姓恶君,则有此变。’又曰:‘臣有蔽主明者。’
太安元年十一月,日中有黑气。
永兴元年十一月,日中有黑气分日。
光熙元年五月壬辰、癸巳,日光四散,赤如血流,照地皆赤。甲午又如之。占曰:‘君道失明。’
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乙亥,黄黑气掩日,所照皆黄。案河图占曰‘日薄也’。其说曰:‘凡日蚀皆于朔晦,有不于晦朔者为日薄。虽非日月同宿,时阴气盛,掩日光也。’占类日蚀。二年正月戊申,白虹贯日。二月癸卯,白虹贯日,青黄晕,五重。占曰:‘白虹贯日,近臣为乱,不则诸侯有反者。晕五重,有国者受其祥,天下有兵,破亡其地。’明年,司马越暴蔑人主。五年,刘聦破京都,帝蒙尘于寇庭。五年三月庚申,日散光,如血下流,所照皆赤。日中有若飞燕者。
愍帝建兴二年正月辛未辰时,日陨于地。又有三日相承,出于西方而东行。五年正月庚子,三日并照,虹蜺弥天。日有重晕,左右两珥。占曰:‘白虹,兵气也。三四五六日俱出并争,天下兵作,丁巳亦如其数。’又曰:‘三日并出,不过三旬,诸侯争为帝。日重晕,天下有立王。晕而珥,天下有立侯。’故陈卓曰:‘当有大庆,天下其三分乎!’三月而江东改元为建武,刘聦、李雄亦跨曹刘疆宇,于是兵连累叶。
元帝太兴元年十一月乙卯,日夜出,高三丈,中有赤青珥。四年二月癸亥,日鬬。三月癸未,日中有黑子。辛亥,帝亲录讯囚徒。
永昌元年十月辛卯,日中有黑子。时帝宠幸刘隗,擅威福,亏伤君道,王敦因之举兵,逼京都,祸及忠贤。
明帝太宁元年正月己卯朔,日晕无光。癸巳,黄雾四塞。占曰:‘君道失明,阴阳昏,臣有阴谋。’京房曰:‘下专刑,兹谓分威,蒙微而日不明。’先是,王敦害尚书令刁协、仆射周𫖮、骠骑将军戴若思等,是专刑之应。敦既陵上,卒伏其辜。十一月丙子,白虹贯日。史官不见,桂阳太守华包以闻。
成帝咸和九年七月,白虹贯日。
咸康元年七月,白虹贯日。二年七月,白虹贯日。自后庾氏专政,由后族而贵,盖亦妇人擅国之义,故频年白虹贯日。八年正月壬申,日中有黑子,丙子乃灭。夏,帝崩。
穆帝永和八年,张重华在凉州,日暴赤如火,中有三足乌,形见分明,五日乃止。十年十月庚辰,日中有黑子,大如鸡卵。十一年三月戊申,日中有黑子,大如桃,二枚。时天子幼弱,久不亲国政。
升平三年十月丙午,日中有黑子,大如鸡卵。少时而帝崩。
海西公太和三年九月戊辰夜,二虹见东方。四年四月戊辰,日晕,厚密,白虹贯日中。十月乙未,日中有黑子。五年二月辛酉,日中有黑子,大如李。六年三月辛未,白虹贯日,日晕,五重。十一月,桓温废帝,即简文咸安元年也。
简文咸安二年十一月丁丑,日中有黑子。
孝武宁康元年十一月己酉,日中有黑子,大如李。二年三月庚寅,日中有黑子二枚,大如鸭卵。十一月己巳,日中有黑子,大如鸡卵。时帝已长,而康献皇后以从嫂临朝,实伤君道,故日有瑕也。
太元十三年二月庚子,日中有黑子二,大如李。十四年六月辛卯,日中又有黑子,大如李。二十年十一月辛卯,日中又有黑子。是时会稽王以母弟干政。
安帝隆安元年十二月壬辰,日晕,有背璚。是后不亲万机,会稽王世子元显专行威罚。四年十一月辛亥,日中有黑子。
元兴元年二月甲子,日晕,白虹贯日中。三月庚子,白虹贯日。未几,桓玄克京都,王师败绩。明年,玄篡位。
义熙元年五月庚午,日有彩珥。六年五月丙子,日晕,有璚。时有卢循逼京都,内外戒严。七月,循走。七年七月,五虹见东方。占曰:‘天子黜。’其后刘裕代晋。十年,日在东井,有白虹十余丈在南干日。灾在秦分,秦亡之象。
恭帝元熙二年正月壬辰,白气贯日,东西有直珥各一丈,白气贯之交匝。
月变
魏文帝黄初四年十一月,月晕北斗。占曰:‘有大丧,赦天下。’七年五月,帝崩,明帝即位,大赦天下。
孝怀帝永嘉五年三月壬申丙夜,月蚀,既。丁夜又蚀,既。占曰:‘月蚀尽,大人忧。’又曰:‘其国贵人死。’
海西公太和四年闰月乙亥,月晕轸,复有白晕贯月北,晕斗柄三星。占曰:‘王者恶之。’六年,桓温废帝。
安帝隆安五年三月甲子,月生齿。占曰:‘月生齿,天子有贼臣,群下自相残。’桓玄篡逆之征也。
义熙九年十二月辛卯朔,月犹见东方。是谓之仄匿,则侯王其肃。是时刘裕辅政,威刑自己,仄匿之应云。十一年十一月乙未,月入舆鬼而晕。占曰:‘主忧,财宝出。’一曰:‘月晕,有赦。’
月奄犯五纬
凡月蚀五星,其国皆亡。五星入月,其野有逐相。
魏明帝太和五年十二月甲辰,月犯填星。
青龙二年十月乙丑,月又犯填星。占同上。戊寅,月犯太白。占曰:‘人君死,又为兵。’景初元年七月,公孙文懿叛。二年正月,遣宣帝讨之。三年正月,天子崩。四年三月己巳,太白与月俱加景昼见,月犯太白。占同上。
景初元年十月丁未,月犯荧惑。占曰:‘贵人死。’二年四月,司徒韩暨薨。
齐王嘉平元年正月甲午,太白袭月。宣帝奏永宁太后废曹爽等。
惠帝太安二年十一月庚辰,岁星入月中。占曰:‘国有逐相。’十二月壬寅,太白犯月。占曰:‘天下有兵。’三年正月己卯,月犯太白,占同青龙元年。七月,左卫将军陈眕等率众奉帝伐成都王,六军败绩,兵逼乘舆。后二年,帝崩。
元帝太兴二年十一月辛巳,月犯荧惑。占曰:‘有乱臣。’三年十二月己未,太白入月,在斗。郭璞曰:‘月属坎,阴府法象也。太白金行而来犯之,天意若曰,刑理失中,自毁其法。’四年十二月丁亥,月犯岁星,在房。占曰:‘其国兵饥,人流亡。’永昌元年三月,王敦作乱,率江荆之众来攻,败京都,杀将相。又,镇北将军刘隗出奔,百姓并去南亩,困于兵革。四月,又杀湘州刺史、谯王司马承,镇南将军甘卓,
成帝咸康元年二月乙未,太白入月。四月甲午,月犯太白。四年四月己巳,七月乙巳,月俱奄太白。占曰:‘人君死。又为兵,人主恶之。’明年,石季龙之众大寇沔南,于是内外戒严。五年四月辛未,月犯岁星,在胃。占曰:‘国饥,人流。’乙未,月犯岁星,在昴。及冬,有沔南、邾城之败,百姓流亡万余家。六年二月乙未,太白入月。占曰:‘人主死。’四月甲午,月犯太白。占曰:‘人主恶之。’
穆帝永和八年十二月,月在东井,犯岁星。占曰:‘秦饥,人流亡。’是时兵革连起。十年十一月,月奄填星,在舆鬼。占曰:‘秦有兵。’时桓温伐苻健,健坚壁长安,温退。十二年八月,桓温破姚襄。
升平元年十一月壬午,月奄岁星,在房。占曰:‘人饥。’一曰:‘豫州有灾。’二年闰三月乙亥,月犯岁星,在房。占同上。三年,豫州刺史谢万败。三年三月乙酉,月犯太白,在昴。占曰:‘人君死。’一曰:‘赵地有兵,胡不安。’四年正月,慕容隽卒。五年正月乙丑辰时,月在危宿,奄太白。占曰:‘天下靡散。’三月丁未,月犯填星,在轸。占曰:‘为大丧。’五月,穆帝崩。七月,慕容恪攻冀州刺史吕护于野王,拔之,护奔走。时桓温以大众次宛,闻护败,乃退。
哀帝兴宁元年十月丙戌,月奄太白,在须女。占曰:‘天下靡散。’一曰:‘灾在扬州。’三年,洛阳没。其后桓温倾扬州资实北讨,败绩,死亡太半。及征袁真,淮南残破。后慕容𬀩及苻坚互来侵境。三年正月乙卯,月奄岁星,在参。占曰:‘参,益州分也。’六月,镇西将军益州刺史周抚卒。十月,梁州刺史司马勋入益州以叛,朱序率众助刺史周楚讨平之。
海西太和元年二月丙子,月奄荧惑,在参。占曰:‘为内乱,帝不终之征。’一曰:‘参,魏地。’五年,慕容𬀩为苻坚所灭。
孝武太元十二年二月戊寅,荧惑入月。占曰:‘有乱臣死,若有相戮者。’一曰:‘女亲为政,天下乱。’是时琅邪王辅政,王妃从兄王国宝以姻昵受宠。又陈郡人袁悦昧私苟进,交遘主相,扇扬朋党。十三年,帝杀悦于市。于是主相有隙,乱阶兴矣。十三年十二月戊子,辰星入月,在危。占曰:‘贼臣欲杀主,不出三年,必有内恶。’是后慕容垂、翟辽、姚苌、苻登、慕容永并阻兵争强。十四年十二月乙未,月犯岁星。占并同上。十五年,翟辽据司兖,众军累讨弗克,慕容氏又跨略并冀。七月,旱。八月,诸郡大水,兖州又蝗。十八年正月乙酉,荧惑入月。占曰:‘忧在宫中,非贼乃盗也。’一曰:‘有乱臣,若有戮者。’二十一年九月,帝暴崩内殿,兆庶宣言,夫人张氏潜行大逆。又,王国宝邪狡,卒伏其辜。十九年四月己巳,月奄岁星,在尾。占曰:‘为饥,燕国亡。’二十年,慕容垂遣息宝伐魏,反为所破,死者数万人。二十一年,垂死,国遂衰亡。
安帝隆安元年六月庚午,月奄太白,在太微端门外。占曰:‘国受兵。’乙酉,月奄岁星,在东壁。占曰:‘为饥,卫地有兵。’二年六月,郗恢遣邓启方等以万人伐慕容宝于滑台,启方败。三年九月,桓玄等并举兵,于是内外戒严。四年正月乙亥,月犯填星,在牵牛。占曰:‘吴越有兵丧,女主忧。’六月乙未,月又犯填星,在牵牛。十月乙未,月奄岁星,在北河。占曰:‘为饥,胡有兵。’其四年五月,孙恩破会稽,杀内史谢琰。后又破高雅之于余姚,死者十七八。七月,太皇太后李氏崩。元兴元年,孙恩寇临海,人众饿死,散亡殆尽。
元兴元年四月辛丑,月奄辰星。七月,大饥,人相食。二年十一月辛巳,月犯荧惑。占悉同上。二年十二月,桓玄篡位,放迁帝、后于寻阳,以永安何皇后为零陵君。三年二月,刘裕尽诛桓氏。三年二月甲辰,月奄岁星于左角。占曰:‘天下兵起。’是年二月丙辰,刘裕起义兵,杀桓修等。明年正月,众军攻桓振,卒灭诸桓。
义熙元年四月己卯,月犯填星,在东壁。占曰:‘其地亡国。’一曰:‘贵人死。’七月己未,月奄填星,在东壁。占曰:‘其国以伐亡。’一曰:‘人流。’十月丁巳,月奄填星,在营室。占同上。十一月,荆州刺史魏咏之卒。二年二月,司马国璠等攻没弋阳。三年,司徒扬州刺史王谧薨。四年正月,太保、武陵王遵薨。三月,左仆射孔安国薨。二年十二月丙午,月奄太白,在危。占曰:‘齐亡国。’一曰:‘强国君死。’五年四月,刘裕大军北讨慕容超,卒灭之。七年六月庚子,月犯岁星,在毕。占曰:‘有边兵,且饥。’八月乙未,月犯岁星,在参。占曰:‘益州兵饥。’七月,朱龄石克蜀,蜀人寻反,又讨之。八年正月庚戌,月犯岁星,在毕。占同上。九年七月,朱龄石灭蜀。十二年五月甲申,月犯岁星,在左角。占曰:‘为饥。’十四年四月壬申,月犯填星,于张。占曰:‘天下有大丧。’其明年,帝崩。
恭帝元熙元年七月,月犯岁星。占悉同上。十二月丁巳,月犯太白于羽林。二年六月,帝逊位,禅宋。
五星聚舍
魏明帝太和四年七月壬戌,太白犯岁星。占曰:‘太白犯五星,有大兵。’五年三月,诸葛亮以大众寇天水。时宣帝为大将军,距退之。
青龙二年二月己未,太白犯荧惑。占曰:‘大兵起,有大战。’是年四月,诸葛亮据渭南,吴亦起兵应之,魏东西奔命。
惠帝元康三年,填星、岁星、太白三星聚于毕昴。占曰:‘为兵丧。毕昴,赵地也。’后贾后陷杀太子,赵王废后,又杀之,斩张华、裴𬱟,遂篡位,废帝为太上皇,天下从此遘乱连祸。
永宁二年十一月,荧惑、太白鬬于虚危。占曰:‘大兵起,破军杀将。虚危,又齐分也。’十二月,荧惑袭太白于营室。占曰:‘天下兵起,亡君之戒。’一曰:‘易相。’初,齐王冏之京都,因留辅政,遂专傲无君。是月,成都、河间檄长沙王乂讨之,冏、乂交战,攻焚宫阙,冏兵败,夷灭。又杀其兄上军将军寔以下二千余人。太安二年,成都又攻长沙,于是公私饥困,百姓力屈。
太安三年正月,荧惑犯岁星。占曰:‘有战。’七月,左卫将军陈眕奉帝伐成都,六军败绩。
光熙元年九月,填星犯岁星。占曰:‘填与岁合,为内乱。’是时司马越专权,终以无礼破灭,内乱之应也。十二月癸未,太白犯填星。占曰:‘为内兵,有大战。’是后河间王为东海王越所杀。明年正月,东海王越杀诸葛玫等。五月,汲桑破冯嵩,杀东燕王。八月,苟晞大破汲桑。
怀帝永嘉六年七月,荧惑、岁星、太白聚牛、女之间,徘徊进退。案占曰‘牛女,扬州分’,是后两都倾覆,而元帝中兴扬土。
建武元年五月癸未,太白、荧惑合于东井。占曰:‘金火合曰烁,为丧。’是时愍帝尘于平阳,七月崩于寇庭。
元帝太兴二年七月甲午,岁星、荧惑会于东井。八月乙未,太白犯岁星,合在翼。占曰:‘为兵饥。’三年六月丙辰,太白与岁星合于房。占同上。永昌元年王敦攻京师,六军败绩。王敦寻死。
成帝咸康三年十一月乙丑,太白犯岁星于营室。占曰:‘为兵饥。’四年二月,石季龙破幽州,迁万余家以南。五年,季龙众五万寇沔南,略七千余家而去。又骑二万围陷邾城,杀略五千余人。四年十二月癸丑,太白犯填星,在箕。占曰:‘王者亡地。’七年,慕容皝自称燕王。七年三月,太白荧惑合于太微中,犯左执法。明年,显宗崩。八年十二月己酉,太白犯荧惑于胃。占曰:‘大兵起。’其后庾翼大发兵,谋伐石季龙,专制上流。
康帝建元元年八月丁未,太白犯岁星,在轸。占曰:‘有大兵。’是年石季龙将刘宁寇没狄道。
穆帝永和四年五月,荧惑入娄,犯填星。占曰:‘兵大起,有丧,灾在赵。’其年石季龙死,来年冉闵杀石遵及诸胡十万余人,其后褚裒北伐,丧众而薨。六年三月戊戌,荧惑犯岁星。占曰:‘为战。’七年三月戊子,岁星、荧惑合于奎。其年刘显杀石祗及诸胡帅,中土大乱。十二年七月丁卯,太白犯填星,在柳。占曰:‘周地有大兵。’其年八月,桓温伐苻健,退,因破姚襄于伊水,定周地。
升平二年八月戊午,荧惑犯填星,在张。占曰:‘兵大起。’三年八月庚午,太白犯填星,在太微中。占曰:‘王者恶之。’五年十月丁卯,荧惑犯岁星,在营室。占曰:‘大臣有匿谋。’一曰:‘卫地有兵。’时桓温擅权,谋移晋室。
海西公太和元年八月戊午,太白犯岁星,在太微中。三年六月甲寅,太白奄荧惑,在太微端门中。六年,海西公废。
简文咸安二年正月己酉,岁星犯填星,在须女。占曰:‘为内乱。’七月,帝崩,桓温擅权,谋杀侍中王坦之等,内乱之应。
孝武宁康二年十一月癸酉,太白奄荧惑,在营室。占曰:‘金火合为烁,为兵丧。’太元元年七月,苻坚伐凉州,破之,虏张天锡。
太元十一年十二月己丑,太白犯岁星。占曰:‘为兵饥。’是时河朔未平,兵连在外,冬大饥。十七年九月丁丑,岁星、荧惑、填星同在亢、氐。十二月癸酉,填星去,荧惑、岁星犹合。占曰:‘三星合,是谓惊立绝行,内外有兵丧与饥,改立王公。’十九年十月,太白、填星、荧惑辰星合于氐。十二月癸丑,大白犯岁星,在斗。占曰:‘为乱饥,为内兵。斗,吴越分。’至隆安元年,王恭等举兵,显王国宝之罪,朝廷杀之。是后连岁水旱饥。
安帝隆安元年二月,岁星、荧惑皆入羽林。占曰:‘中军兵起。’四月,王恭等举兵,内外戒严。
元兴元年八月庚子,太白犯岁星,在上将东南。占曰:‘楚兵饥。’一曰:‘灾在上将。’二年,桓玄篡位。三年,刘裕尽诛桓氏。二年十月丁丑,太白犯填星,在娄。占同上。三年二月壬辰,太白、荧惑合于羽林。二年十二月,桓玄篡位,放迁帝、后。三年二月,刘裕起义兵,桓玄逼帝东下。
义熙二年十二月丁未,荧惑、太白皆入羽林,又合于壁。三年正月,慕容超寇淮北、徐州,至下邳。八月,遣刘敬宣伐蜀。三年二月癸亥,荧惑、填星、太白、辰星聚于奎、娄,从填星也,徐州分。是时,慕容超僭号于齐,兵连徐兖,连岁寇抄,至于淮泗,姚兴、谯纵僭号秦蜀,卢循及魏南北交侵。其五年,刘裕北殄慕容超。其六月辛卯,荧惑犯辰星,在翼。占曰:‘天下兵起。’八月己卯,太白奄荧惑。占曰:‘有大兵。’其四年,姚略遣众征赫连勃勃,大为所破。五年四月甲戌,荧惑犯辰星,在东井。占曰:‘皆为兵。’十二月辛丑,太白犯岁星,在奎。占曰:‘大兵起,鲁有兵。’是年四月,刘裕讨慕容超。六年二月,灭慕容超于鲁地。七年七月丁卯,岁星犯填星,在参。占曰:‘岁填合,为内乱。’一曰:‘益州战,不胜,亡地。’是时朱龄石伐蜀,后竟灭之。明年,诛谢混、刘毅。八年七月甲申,太白犯填星,在东井。占曰:‘秦有大兵。’九年二月丙午,荧惑、填星皆犯东井。占曰:‘秦有兵。’三月壬辰,岁星、荧惑、填星、太白聚于东井,从岁星也。东井,秦分。十三年,刘裕定关中,其后遂移晋祚。十四年十月癸巳,荧惑入太微,犯西蕃上将,仍顺行至左掖门内,留二十日乃逆行。至恭帝元熙元年三月五日,出西蕃上将西三尺许,又顺还入太微。时填星在太微,荧惑绕填星成钩己,其年四月丙戌,从端门出。占曰:‘荧惑与填星钩己天庭,天下更纪。’十二月,安帝母弟琅邪王践阼,是曰恭帝。来年,禅于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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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晋书  卷十三‧志第三 天文下 月五星犯列舍 经星变附见 妖星客星 星流陨 云气
月五星犯列舍(经星变附见)
魏文帝黄初四年三月癸卯,月犯心大星。占曰:‘心为天王位,王者恶之。’六月甲申,太白昼见。案刘向五纪论曰:‘太白少阴,弱,不得专行,故以己未为界,不得经天而行。经天则昼见,其占为兵丧,为不臣,为更王;强国弱,小国强。’是时孙权受魏爵号,而称兵距守。其十二月丙子,月犯心大星。占同上。五年十月乙卯,太白昼见。占同上。又岁星入太微逆行,积百四十九日乃出。占曰:‘五星入太微,从右入三十日以上,人主有大忧。’一曰:‘有赦至。’七年五月,帝崩,明帝即位,大赦天下。六年五月壬戌,荧惑入太微,至壬申,与岁星相及,俱犯右执法,至癸酉乃出。占曰:‘从右入三十日以上,人主有大忧。’又曰:‘月、五星犯左右执法,大臣有忧。’一曰:‘执法者诛,金、火尤甚。’十一月,皇子东武阳王鉴薨。七年正月,骠骑将军曹洪免为庶人。四月,征南大将军夏侯尚薨。五月,帝崩。蜀记称明帝问黄权曰:‘天下鼎立,何地为正?’对曰:‘当验天文。往者荧惑守心而文帝崩,吴、蜀无事,此其征也。’案三国史并无荧惑守心之文,疑是入太微。八月,吴遂围江夏,寇襄阳,大将军宣帝救襄阳,斩吴将张霸等,兵丧更王之应也。
明帝太和五年五月,荧惑犯房。占曰:‘房四星,股肱臣将相位也,月、五星犯守之,将相有忧。’其七月,车骑将军张郃追诸葛亮,为亮所害。十二月,太尉华歆薨。其十一月乙酉,月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忧。’六年三月乙亥,月又犯轩辕大星。十一月丙寅,太白昼见南斗,遂历八十余日,恒见。占曰:‘吴有兵。’明年,孙权遣张弥等将兵万人,锡授公孙文懿为燕王,文懿斩弥等,虏其众。青龙三年正月,太后郭氏崩。
青龙二年三月辛卯,月犯舆鬼。舆鬼主斩杀。占曰:‘人多病,国有忧。’又曰:‘大臣忧。’是年夏及冬,大疫。四年五月,司徒董昭薨。其五月丁亥,太白昼见,积三十余日。以晷度推之,非秦魏,则楚也。是时,诸葛亮据渭南,宣帝与相持;孙权寇合肥,又遣陆议、孙韶等入淮沔,天子亲东征。蜀本秦地,则为秦魏及楚兵悉起矣。其七月己巳,月犯楗闭。占曰:‘有火灾。’三年七月,崇华殿灾。三年六月丁未,填星犯井钺。戊戌,太白又犯之。占曰:‘凡月、五星犯井钺,悉为兵灾。’一曰:‘斧钺用,大臣诛。’七月己丑,填星犯东井距星。占曰:‘填星入井,大人忧。’行近距,为行阴。其占曰:‘大水,五谷不成。’景初元年夏,大水,伤五谷。其年十月壬申,太白昼见,在尾,历二百余日,恒昼见。占曰:‘尾为燕,有兵。’十二月戊辰,月犯钩钤。占曰:‘王者忧。’四年闰正月己巳,填星犯井钺。三月癸卯,填星犯东井。己巳,太白与月加景昼见。五月壬寅,太白犯毕左股第一星。占曰:‘毕为边兵,又主刑罚。’九月,凉州塞外胡阿毕师使侵犯诸国,西域校尉张就讨之,斩首捕虏万计。其年七月甲寅,太白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忧。’景初元年,皇后毛氏崩。
景初元年二月乙酉,月犯房第二星。占曰:‘将军有忧。’其七月,司徒陈矫薨。二年四月,司徒韩暨薨。其七月辛卯,太白昼见,积二百八十余日。时公孙文懿自立为燕王,署置百官,发兵距守,宣帝讨灭之。二年二月己丑,月犯心距星,又犯中央大星。五月乙亥,月又犯心距星及中央大星。案占曰:‘王者恶之。犯前星,太子有忧。’三年正月,帝崩。太子立,卒见废。其年十月甲午,月犯箕。占曰:‘将军死。’正始元年四月,车骑将军黄权薨。其闰十一月癸丑,月犯心中央大星。
少帝正始元年四月戊午,月犯昴东头第一星。十月庚寅,月又犯昴北斗四星。占曰:‘月犯昴,胡不安。’二年六月,鲜卑阿妙儿等寇西方,敦煌太守王延破之,斩二万余级。三年,又斩鲜卑大帅及千余级。二年九月癸酉,月犯舆鬼西北星。三年二月丁未,又犯西南星。占曰:‘有钱令。’一曰:‘大臣忧。’三年三月,太尉满宠薨。四年正月,帝加元服,赐群臣钱各有差。四年十月、十一月,月再犯井钺。是月,宣帝讨诸葛恪,恪弃城走。五年二月,曹爽征蜀。五年十一月癸巳,填星犯亢距星。占曰:‘诸侯有失国者。’七年七月丁丑,月犯左角。占曰:‘天下有兵,左将军死。’七月乙亥,荧惑犯毕距星。占曰:‘有边兵。’一曰:‘刑罚用。’九年正月辛亥,月犯亢南星。占曰:‘兵起。’一曰:‘将军死。’七月癸丑,填星犯楗闭。占曰:‘王者不宜出宫下殿。’嘉平元年,天子谒陵,宣帝奏诛曹爽等。天子野宿,于是失势。
嘉平元年六月壬戌,太白犯东井距星。占曰:‘国失政,大臣为乱。’四月辛巳,太白犯舆鬼。占曰:‘大臣诛。’一曰:‘兵起。’二年三月己未,太白又犯井距星。三年七月,王凌与楚王彪有谋,皆伏诛,人主遂卑。
吴孙权赤乌十三年夏五月,日北至,荧惑逆行,入南斗。秋七月,犯魁第三星而东。汉晋春秋云‘逆行’。案占:‘荧惑入南斗,三月吴王死。’一曰:‘荧惑逆行,其地有死君。’太元二年,权薨,是其应也,故国志书于吴。是时,王凌谋立楚王彪,谓‘斗中有星,当有暴贵者’,以问知星人浩详。详疑有故,欲悦其意,不言吴有死丧,而言‘淮南楚分,吴楚同占,当有王者兴’,故凌计遂定。
嘉平二年十二月丙申,月犯舆鬼。三年四月戊寅,月犯东井。五月甲寅,月犯亢距星。占曰:‘将军死。’一曰:‘为兵。’是月,王凌、楚王彪等诛。七月,皇后甄氏崩。四年三月,吴将为寇,镇东将军诸葛诞破走之。其年七月己巳,月犯舆鬼。九月乙巳,又犯之。十月癸未,荧惑犯亢南星。占曰:‘臣有乱。’四年十一月丁未,月又犯鬼积尸。五年六月戊午,太白犯角。占曰:‘群臣有谋,不成。’庚辰,月犯箕星。占曰:‘将军死。’七月,月犯井钺。丙午,月又犯鬼西北星。占曰:‘国有忧。’十一月癸酉,月犯东井距星。占曰:‘将军死。’正元元年正月,镇东将军毋丘俭、扬州刺史文钦反,兵俱败,诛死。二月,李丰及弟翼、后父张缉等谋乱,事泄,悉诛,皇后张氏废。九月,帝废为齐王。蜀将姜维攻陇西,车骑将军郭淮讨破之。
高贵乡公正元二年二月戊午,荧惑犯东井北辕西头第一星。甘露元年七月乙卯,荧惑犯东井钺星。壬戌,月又犯钺星。八月辛亥,月犯箕。
吴废孙亮太平元年九月壬辰,太白犯南斗,吴志所书也。占曰:‘太白犯斗,国有兵,大臣有反者。’其明年,诸葛诞反。又明年,孙𬘭废亮。吴魏并有兵事也。
甘露元年九月丁巳,月犯东井。二年六月己酉,月犯心中央大星。八月壬子,岁星犯井钺。九月庚寅,岁星逆行,乘井钺。十月丙寅,太白犯亢距星。占曰:‘逆臣为乱,人君忧。’景元元年五月,有成济之变及诸葛诞诛,皆其应也。二年三月庚子,太白犯东井。占曰:‘国失政,大臣为乱。’是夜,岁星又犯东井。占曰:‘兵起。’至景元元年,高贵乡公败。三年八月壬辰,岁星犯舆鬼锧星。占曰:‘斧锧用,大臣诛。’四年四月甲申,岁星又犯舆鬼东南星。占曰:‘鬼东南星主兵,木入鬼,大臣诛。’景元元年,杀尚书王经。
元帝景元元年二月,月犯建星。案占:‘月五星犯建星,大臣相谮。’是后锺会、邓艾破蜀,会谮艾。二年四月,荧惑入太微,犯右执法。占曰:‘人主有大忧。’一云:‘大臣忧。’四年十月,岁星守房。占曰:‘将相忧。’一云:‘有大赦。’明年,邓艾、锺会皆夷灭,赦蜀土。五年,帝逊位。
武帝咸宁四年九月,太白当见不见。占曰:‘是谓失舍,不有破军,必有亡国。’是时羊祜表求伐吴,上许之。五年十一月,兵出,太白始夕见西方。太康元年三月,大破吴军,孙皓面缚请罪,吴国遂亡。
太康八年三月,荧惑守心。占曰:‘王者恶之。’太熙元年四月乙酉,帝崩。
惠帝元康三年四月,荧惑守太微六十日。占曰:‘诸侯三公谋其上,必有斩臣。’一曰:‘天子亡国。’是春太白守毕,至是百余日。占曰:‘有急令之忧。’一曰:‘相死。’又为边境不安。后贾后陷杀太子。六年十月乙未,太白昼见。九年六月,荧惑守心。占曰:‘王者恶之。’八月,荧惑入羽林。占曰:‘禁兵大起。’其后,帝见废为太上皇,俄而三王起兵讨赵王伦,伦悉遣中军兵相距累月。
永康元年三月,中台星坼,太白昼见。占曰:‘台星失常,三公忧。太白昼见,为不臣。’是月,贾后杀太子,赵王伦寻废杀后,斩司空张华。其五月,荧惑入南斗。占曰:‘宰相死,兵大起。斗,又吴分野。’是时,赵王伦为相,明年,篡位,三王兴师诛之。太安二年,石冰破扬州。其八月,荧惑入箕。占曰:‘人主失位,兵起。’明年,赵王伦篡位,改元。二年二月,太白出西方,逆行入东井。占曰:‘国失政,大臣为乱。’是时,齐王冏起兵讨赵王伦,伦灭,冏拥兵不朝,专权淫奢,明年,诛死。
永宁元年,自正月至于闰月,五星互经天,纵横无常。星传曰:‘日阳,君道也;星阴,臣道也。日出则星亡,臣不得专也。昼而星见午上者为经天,其占“为不臣,为更王”。’今五星悉经天,天变所未有也。石氏说曰:‘辰星昼见,其国不亡则大乱。’是后,台鼎方伯,互执大权,二帝流亡,遂至六夷更王,迭据华夏,亦载籍所未有也。其四月,岁星昼见。五月,太白昼见。占同前。七月,岁星守虚危。占曰:‘木守虚危,有兵忧。虚危,齐分。’一曰:‘守虚,饥;守危,徭役烦多,下屈竭。’辰星入太微,占曰‘为内乱’,一曰‘群臣相杀’。太白守右掖门,占曰:‘为兵,为乱,为贼。’八月戊午,填星犯左执法,又犯上相,占曰‘上相忧’。荧惑守昴,占曰‘赵魏有灾’。辰星守舆鬼,占曰‘秦有灾’。九月丁未,月犯左角。占曰:‘人主忧。’一曰:‘左卫将军死,天下有兵。’二年四月癸酉,岁星昼见。占曰:‘为臣强。’初,齐王冏定京都,因留辅政,遂专傲无君。是月,成都、河间檄长沙王乂讨之。冏、乂交战,攻焚宫阙,冏兵败,夷灭。又杀其兄上军将军寔以下二十余人。太安二年,成都攻长沙,于是公私饥困,百姓力屈。
太安二年二月,太白入昴。占曰:‘天下扰,兵大起。’七月,荧惑入东井。占曰:‘兵起,国乱。’是秋,太白守太微上将。占曰:‘上将以兵亡。’是年冬,成都、河间攻洛阳。八月,长沙王奉帝出距二王。三年正月,东海王越执长沙王乂,张方又杀之。三年正月,荧惑入南斗,占同永康。七月,左卫将军陈眕率众奉帝伐成都,六军败绩,兵偪乘舆。是时,天下盗贼群起,张昌尤盛。
永兴元年七月庚申,太白犯角、亢,经房、心,历尾、箕。九月,入南斗。占曰:‘犯角,天下大战;犯亢,有大兵,人君忧;入房心,为兵丧;犯尾箕,女主忧。’一曰:‘天下大乱。入南斗,有兵丧。’一曰:‘将军为乱。其所犯守,又兖、豫、幽、冀、扬州之分野。’是年七月,有荡阴之役。九月,王浚杀幽州刺史和演,攻邺,邺溃,于是兖豫为天下兵冲。陈敏又乱扬土。刘元海、石勒、李雄等并起微贱,跨有州郡。皇后羊氏数被幽废。皆其应也。二年四月丙子,太白犯狼星。占曰:‘大兵起。’九月,岁星守东井。占曰:‘有兵,井又秦分野。’是年,苟晞破公师藩,张方破范阳王虓,关西诸将攻河间王颙,颙奔走,东海王迎杀之。
光熙元年四月,太白失行,自翼入尾、箕。占曰:‘太白失行而北,是谓反生。不有破军,必有屠城。’五月,汲桑攻邺,魏郡太守冯嵩出战,大败,桑遂害东燕王腾,杀万余人,焚烧魏时宫室皆尽。其九月丁未,荧惑守心。占曰:‘王者恶之。’己亥,填星守房、心。占曰:‘填守房,多祸丧;守心,国内乱,天下赦。’是时,司马越专权,终以无礼破灭,内乱之应也。十一月,帝崩,怀帝即位,大赦天下。
怀帝永嘉元年十二月丁亥,星流震散。按刘向说,天官列宿,在位之象;其众小星无名者,众庶之类。此百官众庶将流散之象也。是后天下大乱,百官万姓,流移转死矣。二年正月庚午,太白伏不见,二月庚子,始晨见东方,是谓当见不见,占同上条。其后破军杀将,不可胜数,帝崩虏庭,中夏沦覆。三年正月庚子,荧惑犯紫微。占曰:‘当有野死之王,又为火烧宫。’是时太史令高堂冲奏,乘舆宜迁幸,不然必无洛阳。五年六月,刘曜、王弥入京都,焚烧宫庙,执帝归平阳。三年,填星久守南斗。占曰:‘填星所居久者,其国有福。’是时,安东将军、琅邪王始有扬土。其年十一月,地动,陈卓以为是地动应也。五年十月,荧惑守心。六年六月丁卯,太白犯太微。占曰:‘兵入天子庭,王者恶之。’七月,帝崩于寇庭,天下行服大临。
元帝太兴元年七月,太白犯南斗。占曰:‘吴越有兵,大人忧。’二年二月甲申,荧惑犯东井。占曰:‘兵起,贵臣相戮。’八月己卯,太白犯轩辕大星。占曰:‘后宫忧。’三年五月戊子,太白入太微,又犯上将星。占曰:‘天子自将,上将诛。’九月,太白犯南斗。十月己亥,荧惑在东井,居五诸侯南,踟蹰留积三十日。占曰:‘荧惑守井二十日以上,大人忧。守五诸侯,诸侯有诛者。’永昌元年三月,王敦率江荆之众来攻京都,六军距战,败绩,人主谢过而已。于是杀护军将军周𫖮、尚书令刁协、骠骑将军戴若思。又,镇北将军刘隗出奔。四月,又杀湘州刺史谯王司马承、镇南将军甘卓。闰十二月,帝崩。
明帝太宁三年正月,荧惑逆行,入太微。占曰:‘为兵丧,王者恶之。’闰八月,帝崩。后二年,苏峻反,攻焚宫室,太后以忧偪崩,天子幽劫于石头城,远近兵乱,至四年乃息。
成帝咸和六年正月丙辰,月入南斗。占曰:‘有兵。’是月,石勒杀略娄、武进二县人。明年,石勒众又抄略南沙、海虞。其十一月,荧惑守胃昴。占曰:‘赵魏有兵。’八年七月,石勒死,石季龙自立。是时,虽二石僭号,而其强弱常占于昴,不关太微、紫宫也。八年三月己巳,月入南斗。与六年占同。其年七月,石勒死,彭彪以谯,石生以长安,郭权以秦州并归顺。于是遣督护乔球率众救彪,彪败,球退。又,石季龙、石斌攻灭生、权。其七月,荧惑入昴。占曰:‘胡王死。’一曰:‘赵地有兵。’是月,石勒死,石季龙多所攻没。八月,月又犯昴。占曰:‘胡不安。’九年三月己亥,荧惑入舆鬼,犯积尸。占曰:‘兵在西北,有没军死将。’六月、八月,月又犯昴。是时,石弘虽袭勒位,而石季龙擅威横暴,十一月废弘自立,遂幽杀之。
咸康元年二月己亥,太白犯昴。占曰:‘兵起,岁中旱。’四月,石季龙略骑至历阳,加司徒王导大司马,治兵列戍冲要。是时,石季龙又围襄阳。六月,旱。其年三月丙戌,月入昴。占曰:‘胡王死。’八月戊戌,荧惑入东井。占曰:‘无兵,兵起;有兵,兵止。’十一月,月犯昴。二年正月辛亥,月犯房南第二星。八月,月又犯昴。九月庚寅,太白犯南斗,因昼见。占曰:‘斗为宰相,又扬州分,金犯之,死丧之象。昼见,为不臣,又为兵丧。’其后,石季龙僭称天王,发众七万,四年二月自陇西攻段辽于蓟,又袭慕容皝于棘城,不克,皝击破其将麻秋,并虏段辽杀之。三年七月己酉,月犯房上星。八月,荧惑入舆鬼,犯积尸。甲戌,月犯东井距星。九月戊子,月犯建星。四年四月己巳,太白昼见,在柳。占曰:‘为兵,为不臣。’明年,石季龙大寇沔南,于是内外戒严。其五月戊戌,荧惑犯右执法。占曰:‘大臣死,执政者忧。’九月,太白又犯右执法。案占:‘五星灾同,金火尤甚。’十一月戊子,太白犯房上星。占曰:‘上相忧。’五年四月乙未,月犯毕距星。占曰:‘兵起。’七月己酉,月犯房上星。占曰:‘将相忧。’是月庚申,丞相王导薨,庾冰代辅政。八月,太尉郗鉴薨。又有沔南邾城之败,百姓流亡万余家。六年正月,征西大将军庾亮薨。六年三月甲辰,荧惑犯太微上将星。占曰:‘上将忧。’四月丁丑,荧惑犯右执法。占曰:‘执政者忧。’六月乙亥,月犯牵牛中央星。占曰:‘大将忧。’是时,尚书令何充为执法,有谴,欲避其咎,明年求为中书令。其四月丙午,太白犯毕距星。占曰:‘兵革起。’一曰:‘女主忧。’六月乙卯,太白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忧。’七年三月,皇后杜氏崩。七年三月壬午,月犯房。四月己丑,太白入舆鬼。五月,太白昼见。八月辛丑,月犯舆鬼。八年六月,荧惑犯房上第二星。占曰:‘次相忧。’八月壬寅,月犯毕。占曰:‘下犯上,兵革起。’十月,月又掩毕大星。占同上。其建元二年,车骑将军庾冰薨。庾翼大发兵,谋伐石季龙,专制上流,朝廷惮之。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壬午,太白入昴。占曰:‘赵地有兵。’又曰:‘天下兵起。’四月乙酉,太白昼见。是年,石季龙杀其子邃,又遣将寇没狄道,及屯蓟东,谋慕容皝。二年,岁星犯天关。安西将军庾翼与兄冰书曰:‘岁星犯天关,占云“关梁当分”。比来江东无他故,江道亦不艰难,而石季龙频年再闭关,不通信使,此复是天公愦愦,无皂白之征也。’其闰月乙酉,太白犯斗。占曰:‘为丧,天下受爵禄。’九月,帝崩,太子立,大赦,赐爵。
穆帝永和元年正月丁丑,月入毕。占曰:‘兵大起。’戊寅,月犯天关。占曰:‘有乱臣更天子之法。’五月辛巳,太白昼见,在东井。占曰:‘为臣强,秦有兵。’六月辛丑,月入太微,犯屏西南星。占曰:‘辅臣有免罢者。’七月、八月,月皆犯毕。占同上。己未,月犯舆鬼。占曰:‘大臣有诛。’九月庚戌,月又犯毕。是年初,庾翼在襄阳。七月,翼疾将终,辄以子爰之为荆州刺史,代己任。爰之寻被废。明年,桓温又辄率众伐蜀,执李势,送至京都。蜀本秦地也。二年二月壬子,月犯房上星。四月丙戌,月又犯房上星。八月壬申,太白犯左执法。三年正月壬午,月犯南斗第五星。占曰:‘将军死,近臣去。’五月壬申,月犯南斗第四星,因入魁。占曰:‘有兵。’一曰:‘有大赦。’六月,月犯东井距星。占曰:‘将军死,国有忧。’戊戌,月犯五诸侯。占曰:‘诸侯有诛。’九月庚寅,太白犯南斗第五星。占曰:‘为丧,为兵。’四年七月丙申,太白犯左执法。甲寅,月犯房。丁巳,月入南斗,犯第二星。乙丑,太白犯左执法。占悉同上。十月甲辰,月犯亢。占曰:‘兵起,将军死。’十一月戊戌,月犯上将星。三年六月,大赦。是月,陈逵征寿春,败而还。七月,氐蜀余寇反,乱益土。九月,石季龙伐凉州。五年,征北大将军褚裒卒。四年四月,太白入昴。是时,戎晋相侵,赵地连兵尤甚。七月,太白犯轩辕。占曰:‘在赵,及为兵丧。’甲寅,月犯房。十月甲戌,月犯亢。占曰:‘兵起,将军死。’八月,石季龙太子宣杀弟韬,宣亦死。其十一月戊戌,月犯上将星。五年正月,石季龙僭号称皇帝,寻死。五年四月丁未,太白犯东井。占曰:‘秦有兵。’九月戊戌,太白犯左角。占曰:‘为兵。’十月,月犯昴。占曰:‘胡有忧,将军死。’是年八月,褚裒北征兵败。十月,关中二十余壁举兵内附。石遵攻没南阳。十一月,冉闵杀石遵,又尽杀胡十余万人,于是赵魏大乱。十二月,褚裒薨。八年,刘显、苻健、慕容隽并僭号。殷浩北伐,败绩,见废。六年二月辛酉,月犯心大星。占曰:‘大人忧,又豫州分野也。’丁丑,月犯房。占曰:‘将相忧。’六月己丑,月犯昴。占同上。乙未,月犯五诸侯。占同上。七月壬寅,月始出西方,犯左角。占曰:‘大将军死。’一曰:‘天下有兵。’丁未,月犯箕。占曰:‘将军死’丙寅,荧惑犯钺星。占曰:‘大臣有诛。’八月辛卯,月犯左角。太白昼见,在南斗。月犯右执法。占并同上。是岁,司徒蔡谟免为庶人。七年二月,太白犯昴。占同上。三月乙卯,荧惑入舆鬼,犯积尸。占曰:‘贵人有忧。’五月乙未,荧惑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忧。’太白入毕口,犯左股。占曰:‘将相当之。’六月乙亥,月犯箕。占曰:‘国有兵。’丙子,月犯斗。丁丑,荧惑入太微,犯右执法。八月庚午,太白犯轩辕。戊子,太白犯右执法。占悉同上。七年,刘显杀石祗及诸将帅,山东大乱,疾疫死亡。八年三月戊戌,月犯轩辕大星。癸丑,月入南斗,犯第二星。五月,月犯心星。六月癸酉,月犯房。七月壬子,岁星犯东井距星。占曰:‘内乱兵起。’八月戊戌,荧惑入舆鬼。占曰:‘忠臣戮死。’丙辰,太白入南斗,犯第四星。占曰:‘将为乱。’一曰:‘丞相免。’九年二月乙巳,月入南斗,犯第三星。三月戊辰,月犯房。八月,岁星犯舆鬼东南星。占曰:‘兵起。’是时,帝幼冲,母后称制,将相有隙,兵革连起,慕容隽僭号称燕王,攻伐不休。十年正月乙卯,月蚀昴星。占曰:‘赵魏有兵。’癸酉,填星奄钺星。占曰:‘斧钺用。’二月甲申,月犯心大星。占曰:‘王者恶之。’七月庚午,太白昼见。晷度推之,灾在秦郑。九月辛酉,太白犯左执法。是时,桓温擅命,朝臣多见迫胁。四月,温伐苻健,破其峣柳军。十二月,慕容恪攻齐。十一年三月辛亥,月奄轩辕。占同上。四月庚寅,月犯牛宿南星。占曰:‘国有忧。’八月己未,太白犯天江。占曰:‘河津不通。’十二年六月庚子,太白昼见,在东井。占如上。己未,月犯钺星。八月癸酉,月奄建星。九月戊寅,荧惑入太微,犯西蕃上将星。十一月丁丑,荧惑犯太微东蕃上相星。十二年十一月,齐城陷,执段龛,杀三千余人。永和三年,鲜卑侵略河、冀。升平元年,慕容隽遂据临漳,尽有幽、并、青、冀之地。缘河诸将奔散,河津隔绝。时权在方伯,九服交兵。
升平元年四月壬子,太白入舆鬼。丁亥,月奄井南辕西头第二星。占曰:‘秦地有兵。’一曰:‘将死。’六月戊戌,太白昼见,在轸。占同上。轸是楚分野。壬子,月犯毕。占曰:‘为边兵。’七月辛巳,荧惑犯天江。占曰:‘河津不通。’十一月,岁星犯房。占曰:‘豫州有灾。’其年五月,苻坚杀苻生而立。十二月,慕容隽入屯邺。二年八月,豫州刺史谢奕薨。二年二月辛卯,填星犯轩辕大星。占曰:‘人主恶之。’甲午,月犯东井。六月辛酉,月犯房。十月己未,太白犯哭星。占曰:‘有大哭泣。’三年正月壬辰,荧惑犯楗闭星。案占曰:‘人主忧。’三月乙酉,荧惑逆行犯钩钤。案占:‘王者恶之。’六月,太白犯东井。七月乙酉,荧惑犯天江。丙戌,太白犯舆鬼。占悉同上。戊子,月犯牵牛中央大星。占曰:‘牵牛,天将也。犯中央大星,将军死。’八月丁未,太白犯轩辕大星。甲子,月犯毕大星。占曰:‘为边兵。’一曰:‘下犯上。’三年十月,诸葛攸舟军入河,败绩。豫州刺史谢万入颍,众溃而归,万除名。十一月,司徒会稽王以郗昙、谢万二镇败,求自贬三等。四年正月,慕容隽死,子𬀩代立。慕容恪杀其尚书令阳骛等。四年正月乙亥,月犯牵牛中央大星。六月辛亥,辰星犯轩辕。占曰:‘女主忧。’己未,太白入太微右掖门,从端门出。占曰:‘贵夺势。’一曰:‘有兵。’又曰:‘出端门,臣不臣。’八月戊申,太白犯氐。占曰:‘国有忧。’丙辰,荧惑犯太微西蕃上将星。九月壬午,太白入南斗口,犯第四星。占曰:‘为丧,有赦,天下受爵禄。’十二月甲寅,荧惑犯房。丙寅,太白昼见。庚寅,月犯楗闭。占曰:‘人君恶之。’五年正月乙巳,填星逆行,犯太微。五月壬寅,月犯太微。庚戌,月犯建星。占曰:‘大臣相谋。’是时,殷浩败绩,卒致迁徙。其月辛亥,月犯牵牛宿。占曰:‘国有忧。’六月癸亥,月犯氐东北星。占曰:‘大将当之。’五年正月,北中郎将郗昙薨。五月,帝崩,哀帝立,大赦,赐爵,褚后失势。七月,慕容恪攻冀州刺史吕护于野王,护奔荥阳。是时,桓温以大众次宛,闻护败,乃退。五年六月癸酉,月奄氐东北星。占曰:‘大将军当之。’九月乙酉,月奄毕。占曰:‘有边兵。’十月丁未,月犯毕大星。占曰:‘下犯上。’又曰:‘有边兵。’八月,范汪废。隆和元年,慕容𬀩遣将寇河阴。
哀帝兴宁三年七月庚戌,月犯南斗。占曰:‘女主忧。’岁星犯舆鬼。占曰:‘人君忧。’十月,太白昼见,在亢。占曰:‘亢为朝廷,有兵丧,为臣强。’明年五月,皇后庾氏崩。
海西太和二年正月,太白入昴。五年,慕容𬀩为苻坚所灭,又据司、冀、幽、并四州。六年闰月,荧惑守太微端门。占曰:‘天子亡国。’又曰:‘诸侯三公谋其上。’一曰:‘有斩臣。’辛卯,月犯心大星。占曰:‘王者恶之。’十一月,桓温废帝,并奏诛武陵王,简文不许,温乃徙之新安,皆臣强之应也。
简文咸安元年十二月辛卯,荧惑逆行入太微,二年三月犹不退。占曰:‘国不安,有忧。’是时,帝有桓温之逼。二年五月丁未,太白犯天关。占曰:‘兵起。’岁星形色如太白。占曰:‘进退如度,奸邪息;变色乱行,主无福。岁星于仲夏当细小而不明,此其失常也。又为臣强。’六月,太白昼见,在七星。乙酉,太白犯舆鬼。占曰:‘国有忧。’七月,帝崩,桓温以兵威擅权,将诛王坦之等,内外迫胁。又,庾希入京城,卢悚入宫,其诛灭之。
孝武宁康元年正月戊申,月奄心大星。案占曰:‘灾不在王者,则在豫州。’一曰:‘主命恶之。’三月丙午,月奄南斗第五星。占曰:‘大臣忧,有死亡。’一曰:‘将军死。’七月,桓温薨。九月癸巳,荧惑入太微。是时,女主临朝,政事多缺。二年闰月己未,月奄牵牛南星。占曰:‘左将军死。’十二月甲申,太白昼见,在氐。氐,兖州分野。三年五月丙午,北中郎将王坦之薨。三年六月辛卯,太白犯东井。占曰:‘秦地有兵。’九月戊申,荧惑奄左执法。占曰:‘执法者死。’太元元年,苻坚破凉州。二年十月,尚书令王彪之卒。
太元元年四月丙戌,荧惑犯南斗第三星。丙申,又奄第四星。占曰;‘兵大起,中国饥。’一曰:‘有赦。’八月癸酉,太白昼见,在氐。氐,兖州分野。九月,荧惑犯哭泣星,遂入羽林。占曰:‘天子有哭泣事,中军兵起。’十一月己未,月奄氐角。占曰:‘天下有兵。’一曰:‘国有忧。’二年二月,荧惑守羽林。占曰:‘禁兵大起。’九月壬午,太白昼见,在角。角,兖州分野。升平元年五月,大赦。三年八月,秦人寇樊、邓、襄阳、彭城。四年二月,襄阳陷,朱序没。四月,魏兴陷,贼聚广陵、三河,众五六万。于是诸军外次冲要,丹杨尹屯卫京都。六月,兖州刺史谢玄讨贼,大破之。是时,中外连兵,比年荒俭。四年十一月丁巳,太白犯哭星。占曰:‘天子有哭泣事。’五年七月丙子,辰星犯轩辕。占曰:‘女主当之。’九月癸未,皇后王氏崩。六年九月丙子,太白昼见。七年十一月,太白又昼见,在斗。占曰;‘吴有兵丧。’八年四月甲子,太白又昼见,在参。占曰:‘魏有兵丧。’是月,桓冲征沔汉,杨亮伐蜀,并拔城略地。八月,苻坚自将,号百万,九月,攻没寿阳。十月,刘牢之破苻坚将梁成,斩之,杀获万余人。谢玄等又破苻坚于淝水,斩其弟融,坚大众奔溃。九年六月,皇太后褚氏崩。八月,谢玄出屯彭城,经略中州矣。九年七月丙戌,太白昼见。十一月丁巳,又昼见。十年四月乙亥,又昼见于毕昴。占曰:‘魏国有兵丧。’是时苻坚大众奔溃,赵魏连兵相攻,坚为姚苌所杀。十一年三月戊申,太白昼见,在东井。占曰;‘秦有兵,臣强。’六月甲申,又昼见于舆鬼。占曰:‘秦有兵。’时魏、姚苌、苻登连兵,相征不息。甲午,岁星昼见,在胃。占曰:‘鲁有兵,臣强。’十二年,慕容垂寇东阿,翟辽寇河上,姚苌假号安定,苻登自立陇上,吕光窃据凉土。十二年六月癸卯,太白昼见,在柳。十月庚午,太白昼见,在斗。十三年正月丙戌,又昼见。十二月,荧惑在角亢,形色猛盛。占曰:‘荧惑失其常,吏且弃其法,诸侯乱其政。’自是后,慕容垂、翟辽、姚苌、苻登、慕容永并阻兵争强。十四年正月,彭城妖贼又称号于皇丘,刘牢之破灭之。三月,张道破合乡,围泰山,向钦之击走之。是年,翟辽又攻没荥阳,侵略陈项。于时政事多弊,君道陵迟矣。十四年四月乙巳,太白昼见于柳。六月辛卯,又昼见于翼。九月丙寅,又昼见于轸。十二月,荧惑入羽林。占并同上。十五年,翟辽掠司兖,众军累讨不克,慕容垂又跨略并、冀等州。七月,旱。八月,诸郡大水,兖州又蝗。十五年九月癸未,荧惑入太微。十月,太白入羽林。十六年四月癸卯朔,太白昼见。十一月癸巳,月奄心前星。占曰:‘太子忧。’是时,太子常有笃疾。十七年七月丁丑,太白昼见。十月丁酉,又昼见。十八年六月,又昼见。十九年五月,又昼见于柳。六月辛酉,又昼见于舆鬼。九月,又见于轸。二十年六月,荧惑入天囷。占曰:‘大饥。’七月丁亥,太白昼见在太微。占曰:‘太白入太微,国有忧。昼见,为兵丧。’十二月己巳,月犯楗闭及东西咸。占曰:‘楗闭司心腹喉舌,东西咸主阴谋。’二十一年二月壬申,太白昼见。三月癸卯,太白连昼见,在羽林。占曰:‘有强臣,有兵丧,中军兵起。’三月,太白昼见于胃。占曰:‘中军兵起。’四月壬午,太白入天囷。占曰:‘为饥。’六月,岁星犯哭泣星。占曰:‘有哭泣事。’是年九月,帝崩。隆安元年,王恭等举兵胁朝廷,于是内外戒严,杀王国宝以谢之。又连岁水旱,三方动,众人饥。
安帝隆安元年正月癸亥,荧惑犯哭泣星。占曰:‘有哭泣事。’四月丁丑,太白昼见,在东井。占曰:‘秦有兵丧。’六月,姚兴攻洛阳,郗恢遣兵救之。冬姚苌死,子略代立。魏王珪即位于中山。其八月,荧惑守井钺。占曰:‘大臣有诛。’二年六月戊辰,摄提移度失常。岁星昼见,在胃,兖州分野。是年六月,郗恢遣邓启方等以万人伐慕容宝于滑台,败而还。闰月,太白昼见,在羽林。丁丑,月犯东上相。三年五月辛酉,月又奄东上相。辛未,辰星犯轩辕大星。占悉同上。二年九月,庾楷等举兵,表诛王愉等,于是内外戒严。三年六月,洛阳没于寇。桓玄破荆、雍州,杀殷仲堪等。孙恩聚众攻没会稽,杀内史。四年六月辛酉,月犯哭泣星。五年正月,太白昼见。自去年十二月在斗昼见,至于是月乙卯。案占:‘灾在吴越。’七月癸亥,大角星散摇五色。占曰:‘王者流散。’丁卯,月犯天关。占曰:‘王者忧。’九月庚子,荧惑犯少微,又守之。占曰:‘处士诛。’十月甲子,月犯东次相。其年七月,太皇太后李氏崩。十月,妖贼大破高雅之于余姚,死者十七八。五年,孙恩攻侵郡县,杀内史,至京口,进军蒲洲,于是内外戒严。恩遣别将攻广陵,杀三千余人,退据郁洲,是时刘裕又追破之。九月,桓玄表至,逆旨陵上。十月,司马元显大治水军,将以伐玄。元兴元年正月,卢循自称征虏将军,领孙恩余众,略有永嘉、晋安之地。二月,帝戎服遣西军。三月,桓玄,克京都,杀司马元显,放太傅会稽王道子。
元兴元年三月戊子,太白犯五诸侯,因昼见。占曰:‘诸侯有诛。’七月戊寅,荧惑在东井。荧惑犯舆鬼、积尸。占并同上。八月丙寅,太白奄右执法。九月癸未,太白犯进贤。占曰:‘进贤者诛。’二年二月,岁星犯西上将。六月甲辰,月奄斗第四星。占曰:‘大臣诛,不出三年。’八月癸丑,太白犯房北第二星。九月己丑,岁星犯进贤,荧惑犯西上将。十月甲戌,太白犯泣星。十一月丁酉,荧惑犯东上相。十二月乙巳,月奄轩辕第二星。占悉同上。元年冬,魏破姚兴军。二年十二月,桓玄篡位,放迁帝、后于寻阳,以永安何皇后为零陵君。三年二月,刘裕尽诛桓氏。三年正月戊戌,荧惑逆行,犯太微西上相。占曰:‘天子战于野,上相死。’二月丙辰,荧惑逆行,在左执法西北。占曰:‘执法者诛。’四月甲午,月奄轩辕第二星。五月壬申,月奄斗第二星,填星入羽林。占并同上。是年二月丙辰,刘裕杀桓修等。三月己未,破走桓玄,遣军西讨。辛巳,诛左仆射王愉,桓玄劫天子如江陵。五月,玄下至峥嵘洲,义军破灭之。桓振又攻没江陵,幽劫天子。七月,永安何皇后崩。
义熙元年三月壬辰,月奄左执法。占同上。丁酉,月奄心前星。占曰:‘豫州有灾。’太白犯东井。占曰:‘秦有兵。’七月庚辰,太白昼见,在翼、轸。占曰:‘为臣强,荆州有兵丧。’八月丁巳,月犯斗第一星。占曰:‘天下有兵。’一曰:‘大臣忧。’九月甲子,荧惑犯少微。占曰:‘处士诛。’庚寅,荧惑犯右执法。癸卯,荧惑犯左执法。占并同上。十一月丙戌,太白犯钩钤。占曰:‘喉舌忧。’十二月己卯,岁星犯天江。占曰:‘有兵乱,河津不通。’十一月,荆州刺史魏咏之薨。二年二月,司马国璠等攻没弋阳。四月,姚兴伐仇池公杨盛,击走之。九月,益州刺史司马荣期为其参军杨承祖所害。三年十二月,司徒扬州刺史王谧薨。四年正月,太保武陵王遵薨。三月,左仆射孔安国卒。自后政在刘裕,人主端拱而已。二年二月,太白犯南斗。占曰:‘兵起。’己丑,月犯心后星。占曰:‘豫州有灾。’四月癸丑,月犯太微西上将。己未,月犯房南第二星。乙丑,岁星犯天江。占曰:‘有兵乱,河津不通。’五月癸未,月犯左角。占曰:‘左将军死,天下有兵。’壬寅,荧惑犯氐。占曰:‘氐为宿宫,人主忧。’六月庚午,荧惑犯房北第二星。八月癸亥,荧惑犯南斗第五星。丁巳,犯建星。占曰:‘为兵。’九月壬午,荧惑犯哭星,又犯泣星。是年二月甲戌,司马国璠等攻没弋阳。又,慕容超侵略徐、兖,三年正月,又寇北徐州,至下邳。十二月,司徒王谧薨。四年正月,武陵王遵薨。五年,慕容超复寇淮北。四月,刘裕大军讨之,拔临朐。又围广固,拔之。三年正月丙子,太白昼见,在奎。二月庚申,月奄心后星。占同上。五月癸未,月犯左角。己丑,太白昼见,在参。占曰:‘益州有兵丧,臣强。’八月己卯,太白犯左执法。辛卯,荧惑犯左执法。九月壬子,荧惑犯进贤星。是年八月,刘敬宣伐蜀,不克而旋。四年三月,左仆射孔安国卒。七月,司马叔璠等攻没邹山,鲁郡太守徐邕破走之。姚略遣众征赫连勃勃,大为所破。五年,刘裕讨慕容超,灭之。四年正月庚子,荧惑犯天关。五月丁未,月奄斗第二星。壬子,填星犯天廪。占曰:‘天下饥,仓粟少。’六月己丑,太白犯太微西上将。乙卯,又犯左执法。十月戊子,荧惑入羽林。占悉同上。五年,刘裕讨慕容超,后南北军旅运转不息。五年二月甲子,月犯昴。占曰:‘胡不安,天子破匈奴。’五月戊戌,岁星入羽林。九月壬寅,月犯昴。十月,荧惑犯氐。闰月丁酉,月犯昴。辛亥,荧惑犯钩钤。己巳,月奄心大星。占曰:‘王者恶之。’是年四月,刘裕讨慕容超。十月,魏王珪遇弑殂。六年五月,卢循逼郊甸,宫卫被甲。六年三月丁卯,月奄房南第二星。灾在次相。己巳,又奄斗第五星。占曰:‘斗主吴,吴地兵起。’太白犯五诸侯。占曰:‘诸侯有诛。’五月甲子,月奄斗第五星。己亥,月奄昴第三星。占曰:‘国有忧。’一曰:‘有白衣之会。’六月己丑,月犯房南第二星。甲午,太白昼见。七月己亥,月犯舆鬼。占曰:‘国有忧。’一曰:‘秦有兵。’八月壬午,太白犯轩辕大星。甲申,月犯心前星。灾在豫州。丙戌,月犯斗第五星。占同上。丁亥,月奄牛宿南星。占曰:‘天下有大诛。’乙未,太白犯少微。丙午,太白在少微而昼见。九月甲寅,太白犯左执法。丁丑,填星犯毕。占曰:‘有边兵。’是年三月,始兴太守徐道覆反。四月,卢循寇湘中,没巴陵,率众逼京畿。是月,左仆射孟昶惧王威不振,仰药自杀。七年十二月,刘蕃枭徐道覆首,杜慧度斩卢循,并传首京都。八年六月,刘道规卒,时为豫州刺史。八月,皇后王氏崩。九月,兖州刺史刘蕃、尚书左仆射谢混伏诛。刘裕西讨刘毅,斩首徇之。十二月,遣益州刺史朱龄石伐蜀。七年四月辛丑,荧惑入舆鬼。占曰:‘秦有兵。’一曰:‘雍州有灾。’六月,太白昼见,在翼。己亥,填星犯天关。占曰:‘臣谋主。’八月,太白犯房南第二星。十一月丙子,太白犯哭星。其七月,朱龄石克蜀,蜀又反,讨灭之。八年七月癸亥,月奄房北第二星。己未,月犯井钺。八月戊申,月犯泣星。十月辛亥,月奄天关。占曰:‘有兵。’十一月丁丑,填星犯东井。占曰:‘大人忧。’十二月癸卯,填星犯井钺。是年八月,皇后王氏崩。九月,诛刘蕃、谢混,讨灭刘毅。十二月,朱龄石灭蜀。九年二月,荧惑入舆鬼。占曰:‘有兵丧。’太白犯南河。占曰:‘兵起。’五月壬辰,太白犯右执法,昼见。七月庚午,月奄钩钤。占曰:‘喉舌臣忧。’九月庚午,岁星犯轩辕大星。己丑,月犯左角。时刘裕擅命,兵革不休。十月,裕讨司马休之,王师不利,休之等奔长安。十年正月丁卯,月犯毕。占曰:‘将相有以家坐罪者。’二月己酉,月犯房北星。五月壬寅,月犯牵牛南星。乙丑,岁星犯轩辕大星。占悉同上。六月丙申,月奄氐。占曰:‘将死之,国有诛者。’七月庚辰,月犯天关。占曰:‘兵起。’荧惑犯井钺。填星犯舆鬼,遂守之。占曰:‘大人忧,宗庙改。’八月丁酉,月奄牵牛南星。占同上。九月,填星犯舆鬼。占曰:‘人主忧。’丁巳,太白入羽林。十二月己酉,月犯西咸。占曰:‘有阴谋。’十一年,林邑寇交州,距败之。十一年三月丁巳,月入毕。占曰:‘天下兵起。’一曰:‘有边兵。’己卯,荧惑入舆鬼。闰月丙午,填星又入舆鬼。占曰:‘为旱,大疫,为乱臣。’五月癸卯,荧惑入太微。
甲辰,犯右执法。六月己未,太白犯东井。占曰:‘秦有兵。’戊寅,犯舆鬼。占曰:‘国有忧。’七月辛丑,月犯毕。占同上。八月壬子,月犯氐。占同上。庚申,太白顺行,从右掖门入太微。丁卯,奄左执法。十一月癸亥,月入毕。占同上。乙未,月入舆鬼而晕。十二年五月甲申,岁星留房心之间,宋之分野。始封刘裕为宋公。六月壬子,太白顺行入太微右掖门。己巳,月犯毕。占同上。七月,月犯牛宿。十月丙戌,月入毕。十三年五月丙子,月犯轩辕。丁亥,犯牵牛。癸巳,荧惑犯右执法。八月己酉,月犯牵牛。丁卯,月犯太微。占曰:‘人君忧。’九月壬辰,荧惑犯轩辕。十月戊申,月犯毕。占悉同上。月犯箕。占曰:‘国有忧。’甲寅,月犯毕。占同上。乙卯,填星犯太微,留积七十余日。占曰:‘亡君之戒。’壬戌,月犯太微。十四年三月癸巳,太白犯五诸侯。五月庚子,月犯太微。七月甲辰,荧惑犯舆鬼。占曰:‘秦有兵,又为旱,为兵丧。’亦曰:‘大人忧,宗庙改,亦为乱臣。’时刘裕擅命,军旅数兴,饥旱相属,其后卒移晋室。丁巳,月犯东井。占曰:‘军将死。’八月甲子,太白犯轩辕。癸酉,填星入太微,犯右执法,因留太微中,积二百余日乃去。占曰:‘填星守太微,亡君之戒,有徙王。’九月乙未,太白入太微,犯左执法。丁巳,月入太微。占曰:‘大人忧。’十月甲申,月入太微。癸巳,荧惑入太微,犯西蕃上将,仍顺行,至左掖门内,留二十日,乃逆行。义熙十二年七月,刘裕伐姚泓。十三年八月,擒姚泓,司、兖、秦、雍悉平。十四年,刘裕还彭城,受宋公。十一月,左仆射前将军刘穆之卒。明年,西虏寇长安,雍州刺史朱龄石诸军陷没,官军舍而东。十二月,帝崩。
恭帝元熙元年正月丙午,三月壬寅,五月丙申,月皆犯太微,占悉同上。乙卯,辰星犯轩辕。六月庚辰,太白犯太微。七月己卯,月犯太微,太白昼见。自义熙元年至是,太白经天者九,日蚀者四,皆从上始,革代更王,臣失君之象也。是夜,太白犯哭星。十二月丁巳,月、太白俱入羽林。二年二月庚午,填星犯太微。占悉同上。元年七月,刘裕受宋王。是年六月,帝逊位于宋。
妖星客星
魏文帝黄初三年九月甲辰,客星见太微左掖门内。占曰;‘客星出太微,国有兵丧。’十月,帝南征孙权。是后,累有征役。六年十月乙未,有星孛于少微,历轩辕。占‘为兵丧,除旧布新之象。’时帝军广陵,辛丑,亲御甲胄观兵。明年五月,帝崩。
明帝太和六年十一月丙寅,有星孛于翼,近太微上将星。占曰:‘为兵丧。’甘氏曰:‘孛彗所当之国,是受其殃。翼又楚分野,孙权封略也。’明年,权有辽东之败。又明年,诸葛亮入秦川。孙权发兵,缘江淮屯要冲,权自围新城以应亮,天子东征权。
青龙四年十月甲申,有星孛于大辰,长三尺。乙酉,又孛于东方。十一月己亥,彗星见,犯宦者天纪星。占曰;‘大辰为天王,天下有丧。’刘向五纪论曰:‘春秋,星孛于东方,不言宿者,不加宿也。宦者在天市,为中外有兵。天纪为地震,孛彗主兵丧。’景初元年六月,地震。九月,吴将朱然围江夏。皇后毛氏崩。二年正月,讨公孙文懿。三年正月,明帝崩。
景初二年八月,彗星见张,长三尺,逆西行,四十一日灭。占同上。张,周分野。十月癸巳,客星见危,逆行,在离宫北、腾蛇南。甲辰,犯宗星。己酉,灭。占曰:‘客星所出有兵丧。虚危为宗庙,又为坟墓。客星近离宫,则宫中将有大丧,就先君于宗庙之象也。’三年正月,帝崩。
少帝正始元年十月乙酉,彗星见西方,在尾,长三丈,拂牵牛,犯太白。十一月甲子,进犯羽林。占曰:‘尾为燕,又为吴,牛亦吴越之分。太白为上将,羽林中军兵。为吴越有丧,中军兵动。’二年五月,吴遣三将寇边。吴太子登卒。六月,宣帝讨诸葛恪于皖。太尉满宠薨。六年八月戊午,彗星见七星,长二尺,色白,进至张,积二十三日灭。七年十一月癸亥,又见轸,长一尺,积百五十六日灭。九年三月,又见昴,长六尺,色青白,芒西南指。七月,又见翼,长二尺,进至轸,积四十二日灭。案占曰:‘七星张为周分野,翼轸为楚,昴为赵魏。彗所以除旧布新,主兵丧也。’嘉平元年,宣帝诛曹爽兄弟及其党与,皆夷三族,京师严兵。三年,诛楚王彪,又袭王凌于淮南。淮南,东楚也。魏诸王幽于邺。
嘉平三年十一月癸亥,有星孛于营室,西行,积九十日灭。占曰:‘有兵丧。室为后宫,后宫且有乱。’四年二月丁酉,彗星见西方,在胃,长五六丈,色白,芒南指,贯参,积二十日灭。五年十一月,彗星又见轸,长五丈,在太微左执法西,东南指,积百九十日灭。案占:‘胃,兖州之分野。参,主兵。太微,天子庭。执法,为执政。孛彗为兵丧,除旧布新之象。’正元元年二月,李丰、丰弟翼、后父张缉等谋乱,皆诛,皇后亦废。九月,帝废为齐王。
高贵乡公正元元年十一月,白气出南斗侧,广数丈,长竟天。王肃曰:‘蚩尤之旗也,东南其有乱乎!’二年正月,有彗星见于吴楚分,西北竟天。镇东大将军毌丘俭等据淮南叛,景帝讨平之。案占:‘蚩尤旗见,王者征伐四方。’自后又征淮南,西平巴蜀。是岁,吴主孙亮五凤元年也。斗牛,吴越分。案占:‘吴有兵丧,除旧布新之象也。’太平三年,孙𬘭盛兵围宫,废亮为会稽王,故国志又书于吴也。淮南江东同扬州地,故于时变见吴、楚。楚之分则魏之淮南,多与吴同灾。是以毌丘俭以孛为己应,遂起兵而败。后三年,即魏甘露二年,诸葛诞又反淮南,吴遣将救之。及城陷,诞众与吴兵死没各数万人,犹前长星之应也。
甘露二年十一月,彗星见角,色白。占曰:‘彗星见两角间色白者,军起不战,邦有大丧。’景元元年,高贵乡公为成济所害。四年十月丁丑,客星见太微中,转东南行,历轸宿,积七日灭。占曰:‘客星出太微,有兵丧。’景元元年,高贵乡公被害。
元帝景元三年十一月壬寅,彗星见亢,色白,长五寸,转北行,积四十五日灭。占曰:‘为兵丧。’一曰:‘彗星见亢,天子失德。’四年,锺会、邓艾伐蜀,克之。二将反乱,皆诛。
咸熙二年五月,彗星见王良,长丈余,色白,东南指,积十二日灭。占曰:‘王良,天子御驷。彗星扫之,禅代之表,除旧布新之象也。白色为丧。王良在东壁宿,又并州之分野。’八月,文帝崩。十二月,武帝受魏禅。
武帝泰始四年正月丙戌,彗星见轸,青白色,西北行,又转东行。占曰:‘为兵丧,轸又楚分野。’三月,皇太后王氏崩。十月,吴寇江夏、襄阳。五年九月,星孛于紫宫。占如上。紫宫,天子内宫。十年,武元杨皇后崩。十年十二月,有星孛于轸。占曰:‘天下兵起,轸又楚分野。’
咸宁二年六月甲戌,星孛于氐。占曰:‘天子失德易政。氐,又兖州分。’七月,星孛大角。大角为帝坐。八月,星孛太微,至翼、北斗、三台。占曰:‘太微,天子庭,大人恶之。’一曰:‘有改王。翼,又楚分野。北斗主杀罚,三台为三公。’三年正月,星孛于西方。三月,星孛于胃。胃,徐州分。四月,星孛女御。女御为后宫。五月,又孛于东方。七月,星孛紫宫。占曰:‘天下易主。’四年四月,蚩尤旗见东井。后二年,倾三方伐吴,是其应也。五年三月,星孛于柳。四月,又孛于女御。七月,孛于紫宫。占曰:‘外臣陵主。柳,又三河分野。大角、太微、紫宫、女御并为王者。’明年吴亡,是其应也。孛主兵丧。征吴之役,三河、徐、兖之兵悉出,交战于吴楚之地,吴丞相都督以下枭戮十数,偏裨行阵之徒馘斩万计,皆其征也。
太康二年八月,有星孛于张。占曰:‘为兵丧。’十一月,星孛于轩辕。占曰:‘后宫当之。’四年三月戊申,星孛于西南。是年,齐王攸、任城王陵、琅邪王伷、新都王该薨。八年九月,星孛于南斗,长数十丈,十余日灭。占曰:‘斗主爵禄,国有大忧。’一曰:‘孛于斗,王者疾病,天下易政,大乱兵起。’
太熙元年四月,客星在紫宫。占曰:‘为兵丧。’太康末,武帝耽宴游,多疾病。是月己酉,帝崩。永平元年,贾后诛杨骏及其党与,皆夷三族,杨太后亦见弑。又诛汝南王亮、太保卫瓘、楚王玮,王室兵丧之应也。
惠帝元康五年四月,有星孛于奎,至轩辕、太微,经三台、太陵。占曰:‘奎为鲁,又为库兵,轩辕为后宫,太微天子庭,三台为三司,太陵有积尸死丧之事。’其后武库火,西羌反。后五年,司空张华遇祸,贾后废死,鲁公贾谧诛。又明年,赵王伦篡位。于是三王兴兵讨伦,兵士战死十余万人。
永康元年三月,妖星见南方。占曰:‘妖星出,天下大兵将起。’是月贾后杀太子,赵王伦寻废杀后,斩司空张华,又废帝自立。于是三王并起,迭总天权。其十二月,彗星出牵牛之西,指天市。占曰:‘牛者七政始,彗出之,改元易号之象也。天市一名天府,一名天子旗,帝坐在其中。’明年,赵王伦篡位,改元,寻为大兵所灭。二年四月,彗星见齐分。占曰:‘齐有兵丧。’是时,齐王冏起兵讨赵王伦。伦灭,冏拥兵不朝,专权淫奢。明年,诛死。
太安元年四月,彗星昼见。二年三月,彗星见东方,指三台。占曰:‘兵丧之象。三台为三公。’三年正月,东海王越执太尉、长沙王乂,张方又杀之。
永兴元年五月,客星守毕。占曰:‘天子绝嗣。’一曰:‘大臣有诛。’时诸王拥兵,其后惠帝失统,终无继嗣。二年八月,有星孛于昴毕。占曰:‘为兵丧。昴毕又赵魏分野。’十月丁丑,有星孛于北斗。占曰:‘琁玑更授,天子出走。’又曰:‘强国发兵,诸侯争权。’是后,诸王交兵,皆有应。明年,惠帝崩。
成帝咸和四年七月,有星孛于西北,犯斗,二十三日灭。占曰:‘为兵乱。’十二月,郭默杀江州刺史刘胤,荆州刺史陶侃讨默,斩之。时石勒又始僭号。
咸康二年正月辛巳,彗星夕见西方,在奎。占曰:‘为兵丧。奎,又为边兵。’三年正月,石季龙僭天王位。四年,石季龙伐慕容皝,不克。既退,皝追击之,又破麻秋。时皝称蕃,边兵之应也。六年二月庚辰,有星孛于太微。七年三月,杜皇后崩。
康帝建元元年十一月六日,彗星见亢,长七尺,白色。占曰:‘亢为朝廷,主兵丧。’二年,康帝崩。
穆帝永和五年十一月乙卯,彗星见于亢。芒西向,色白,长一丈。六年正月丁丑,彗星又见于亢。占曰:‘为兵丧、疾疫。’其五年八月,褚裒北征,兵败。十一月,冉闵杀石遵,又尽杀胡十余万人,于是中土大乱。十二月,褚裒薨。是年,大疫。
升平二年五月丁亥,彗星出天船,在胃。占曰:‘为兵丧,除旧布新。出天船,外夷侵。’一曰:‘为大水。’四年五月,天下大水。五年,穆帝崩。
哀帝兴宁元年八月,有星孛于角亢,入天市。案占曰:‘为兵丧。’三年正月,皇后王氏崩。二月,帝崩。三月,慕容恪攻没洛阳,沈劲等战死。
海西太和四年二月,客星见紫宫西垣,至七月乃灭。占曰:‘客星守紫宫,臣弑主。’六年,桓温废帝为海西公。
孝武宁康二年正月丁巳,有星孛于女虚,经氐亢、角、轸、翼、张。至三月丙戌,彗星见于氐。九月丁丑,有星孛于天市。占曰:‘为兵丧。’太元元年七月,苻坚破凉州,虏张天锡。
太元十一年三月,客星在南斗,至六月乃没。占曰:‘有兵,有赦。’是后司、雍、兖、冀常有兵役。十二年正月大赦,八月又大赦。十五年七月壬申,有星孛于北河戍,经太微、三台、文昌,入北斗,色白,长十余丈。八月戊戌,入紫宫乃灭。占曰:‘北河戍一名胡门,胡有兵丧。扫太微,入紫微,王者当之。三台为三公,文昌为将相,将相三公有灾。入北斗,诸侯戮。’一曰:‘扫北斗,强国发兵,诸侯争权,大人忧。’二十一年,帝崩。隆安元年,王恭、殷仲堪、桓玄等并发兵,表以诛王国宝为名。朝廷顺而杀之,并斩其从弟绪,司马道子由是失势,祸乱成矣。十八年二月,客星在尾中,至九月乃灭。占曰:‘燕有兵丧。’二十年,慕容垂息宝伐魏,为所破,死者数万人。二十一年,垂死,国遂衰亡。二十年九月,有蓬星如粉絮,东南行,历女虚,至哭星。占曰:‘蓬星见,不出三年,必有乱臣戮死于市。’是时,王国宝交构朝廷。二十一年九月,帝崩。隆安元年,王恭等兴兵,而朝廷杀王国宝、王绪。
安帝隆安四年二月己丑,有星孛于奎,长三丈,上至阁道、紫宫西蕃,入北斗魁,至三台,三月,遂经于太微帝坐端门。占曰:‘彗星扫天子庭阁道,易主之象。’经三台入北斗。占同上条。十二月戊寅,有星孛于贯索、天市、天津。占曰:‘贵臣狱死,内外有兵丧。天津为贼断,王道天下不通。’案占:‘灾在吴越。’五年二月,有孙恩兵乱,攻侵郡国。于是内外戒严,营阵屯守,栅断淮口。九月,桓玄表至,逆旨陵上。其后玄遂篡位,乱京都,大饥,人相食,百姓流亡,皆其应也。
元兴元年十月,有客星色白如粉絮,在太微西,至十二月入太微。占曰:‘兵入天子庭。’二年十二月,桓玄篡位,放迁帝、后于寻阳,以永安何皇后为零陵君。三年二月,刘裕尽诛桓氏。
义熙十一年五月甲申,彗星二出天市,扫帝坐,在房心北。房心,宋之分野。案占:‘得彗柄者兴,除旧布新,宋兴之象。’十四年五月庚子,有星孛于北斗魁中。七月癸亥,彗星出太微西,柄起上相星下,芒渐长至十余丈,进扫北斗、紫微、中台。占曰:‘彗出太微,社稷亡,天下易王;入北斗、紫微,帝宫空。’十四年,刘裕还彭城,受宋公。十二月,帝崩。
恭帝元年正月戊戌,有星孛于太微西蕃。占曰:‘革命之征。’其年,宋有天下。
星流陨
蜀后主建兴十三年,诸葛亮帅大众伐魏,屯于渭南。有长星赤而芒角,自东北西南流,投亮营,三投再还,往大还小。占曰:‘两军相当,有大流星来走军上及坠军中者,皆破败之征也。’九月,亮卒于军,焚营而退,群帅交怨,多相诛残。
魏明帝景初二年,宣帝围公孙文懿于襄平。八月丙寅夜,有大流星长数十丈,白色有芒鬣,从首山东北流,坠襄平城东南。占曰:‘围城而有流星来走城上及坠城中者破。’又曰:‘星坠,当其下有战场。’又曰:‘凡星所坠,国易姓。’九月,文懿突围走,至星坠所被斩,屠城,坑其众。
元帝景元四年六月,有大流星二并如斗,见西方,分流南北,光照地,隆隆有声。案占:‘流星为贵使,星大者使大。’是年,锺、邓克蜀,二星盖二帅之象。二帅相背,又分流南北之应。锺会既叛,三军愤怒,隆隆有声,兵将怒之征也。
武帝泰始四年七月,星陨如雨,皆西流。占曰:‘星陨为百姓叛。西流,吴人归晋之象也。’二年,吴夏口督孙秀率部曲二千余人来降。
太康九年八月壬子,星陨如雨。刘向传云:‘下去其上之象。’后三年,帝崩而惠帝立,天下自此乱矣。
惠帝元康四年九月甲午,枉矢东北行,竟天。六年六月丙午夜,有枉矢自斗魁东南行。案占曰:‘以乱伐乱。北斗主执杀,出斗魁,居中执杀者,不直之象也。’是后,赵王杀张、裴,废贾后,以理太子之冤,因自篡盗,以至屠灭,以乱伐乱之应也。一曰,氐帅齐万年反之应也。
太安二年十一月辛巳,有星昼陨中天北下,光变白,有声如雷。案占:‘名曰营首。营首所在,下有大兵,流血。’明年,刘元海、石勒攻略并州,多所残灭。王浚起燕代,引鲜卑攻掠邺中,百姓涂地。有声如雷,怒之象也。
永兴元年七月乙丑,星陨有声。二年十月,星又陨有声。占同上。是后,遂亡中夏。
光熙元年五月,枉矢西南流。是时,司马越西破河间兵,奉迎大驾,寻收缪胤、何绥等,肆无君之心,天下恶之。及死而石勒焚其尸柩,是其应也。
怀帝永嘉元年九月辛卯,有大星如日,自西南流于东北,小者如斗,相随,天尽赤,声如雷。占曰:‘流星为贵使,星大者使大。’是年五月,汲桑杀东燕王腾,遂据河北。十一月,始遣和郁为征北将军,镇邺西。田甄等大破汲桑,斩于乐陵。于是以甄为汲郡太守,弟兰钜鹿太守。小星相随者,小将别帅之象也。司马越忿魏郡以东平原以南皆党于桑,以赏甄等,于是侵掠赤地。有声如雷,忿怒之象也。四年十月庚子,大星西北坠,有声。寻而帝蒙尘于平阳。
元帝太兴三年四月壬辰,枉矢出虚、危,没翼、轸。占曰:‘枉矢所触,天下之所伐。翼、轸,荆州之分野。’太宁二年,王敦杀谯王承及甘卓,而敦又枭夷,枉矢触翼之应也。
永昌元年七月甲午,有流星大如瓮,长百余丈,青赤色,从西方来,尾分为百余岐,或散。时王敦之乱,百姓流亡之应也。
成帝咸康三年六月辛未,流星大如二斗魁,色青赤,光耀地,出奎中,没娄北。案占:‘为饥,五谷不藏。’是月,大旱,饥。六年二月庚午朔,有流星大如斗,光耀地,出天市,西行入太微。占曰:‘大人当之。’八年六月,成帝崩。
穆帝永和八年六月辛巳,日未入,有流星大如三斗魁,从辰巳上,东南行。晷度推之,在箕、斗之间,盖燕分也。案占:‘为营首。营首之下,流血滂沱。’是时,慕容隽僭称大燕,攻伐无已。十年四月癸未,流星大如斗,色赤黄,出织女,没造父,有声如雷。占曰:‘燕齐有兵,百姓流亡。’其年十二月,慕容隽遂据临漳,尽有幽、并、青、冀之地。缘河诸将奔散,河津隔绝。慕容恪攻齐。
升平二年十一月,枉矢自东南流于西北,其长半天。四年十月庚戌,天狗见西南。占曰:‘有大兵,流血。’
海西太和四年十月壬申,有大流星西下,有声如雷。明年,遣使免袁真为庶人。桓温征寿春,真病死,息瑾代立,求救于苻坚。温破苻坚军。六年,寿春城陷。
孝武太元六年十月乙卯,有奔星东南经翼、轸,声如雷。占曰:‘楚地有兵,军破,百姓流亡。’十二月,苻坚荆州刺史梁成、襄阳太守阎震率众伐竟陵,桓石虔击大破之,生擒震,斩首七千,获生口万人。声如雷,将帅怒之象也。十三年闰月戊辰,天狗东北下,有声。占曰:‘有大战,流血。’自是后,慕容垂、翟辽、姚苌、苻登、慕容永并阻兵争强。十四年正月,彭城妖贼又称伪号于皇丘,刘牢之破灭之。三月,张道破合乡、太山,向钦之击走之。
安帝隆安五年三月甲寅,流星赤色,众多西行,经牵牛、虚、危、天津、阁道,贯太微、紫宫。占曰:‘星庶人类,众多西行,众将西流之象。经天子庭,主弱臣强,诸侯兵不制。’其年五月,孙恩侵吴郡,杀内史。六月,至京口。于是内外戒严,营阵屯守,刘裕追破之。元兴元年七月,大饥,人相食。浙江以东流亡十六七,吴郡、吴兴户口减半,又流奔而西者万计。十月,桓玄遣将击刘轨,破走之。轨奔青州。
云气
惠帝永兴元年十二月壬寅夜,有赤气亘天,砰隐有声。二年十月丁丑,赤气见北方,东西竟天。占曰:‘并为大兵。砰隐有声,怒之象也。’是后,四海云扰,九服交兵。
光熙元年十二月甲申,有白气若虹,中天北下至地,夜见五日乃灭。占曰:‘大兵起。’明年,王弥起青徐,汲桑乱河北,毒流天下。
怀帝永嘉三年十一月乙亥,有白气如带,出南北方各二,起地至天,贯参伐中。占曰:‘天下大兵起。’四年三月,司马越收缪胤等。又,三方云扰,攻战不休。五年三月,司马越死于甯平城,石勒攻破其众,死者十余万人。六月,京都焚灭,帝如虏庭。
愍帝建兴元年十月己巳夜,有赤气曜于西北。荆州刺史陶侃讨杜弢之党于石城,战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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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晋书  卷十四‧志第四 地理上 总叙 司州 兖州 豫州 冀州 幽州 平州 并州 雍州 凉州 秦州 梁州 益州 宁州
昔者元胎无象,太素流形,对越在天,以为元首,则记所谓冬居营窟,夏居橧巢,饮血茹毛,未有麻丝者也。及燧人钻火,庖牺出震,风宗下武,炎胤昌基,画野无闻,其归一揆。黄帝则东海南江,登空蹑岱,至于崑峰振辔,崆山访道,存诸汗竹,不可厚诬。高阳任地依神,帝喾顺天行义。东逾蟠木,西济流沙,北至幽陵,南抚交阯,日月所经,舟车所至,莫匪王臣,不逾兹域。帝尧时,禹平水土,以为九州。虞舜登庸,厥功弥劭,表提类而分区宇,判山河而考疆域,冀北创并部之名,燕齐起幽营之号,则书所谓肇十有二州,封十有二山者也。夏功在于唐尧,殷因无所损益。周武克商,自丰徂镐。至成王时,改作禹贡,徐梁入于青雍,冀野析于幽并。职方掌天下之土,以周厥利;保章辩九州之野,皆有分星。东南曰扬州,正南曰荆州,河南曰豫州,正东曰青州,河东曰兖州,正西曰雍州,东北曰幽州,河内曰冀州,正北曰并州。始皇初并天下,惩战国,削罢列侯,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颍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邪、齐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钜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凡三十五郡,与内史为三十六郡也。)于是兴师逾江,平取百越,又置闽中、南海、桂林、象郡,凡四十郡,郡一守焉。其他则西临洮而北沙漠,东萦西带,皆临大海。汉祖龙兴,革秦之弊,分内史为三部,更置郡国二十有三,(桂阳、江夏、豫章、河内、魏郡、东海、楚国、平原、梁国、定襄、泰山、汝南、淮阳、千乘、东莱、燕国、清河、信都、常山、中山、渤海、广汉、涿郡,合二十三也。三内史者,河上、渭南、中地也。地理志曰:高祖增二十六,武帝改河上、渭南、中地以为京兆、冯翊、扶风,是为三辅也。)文增厥九,(广平、城阳、淄川、济南、胶西、胶东、河间、庐江、衡山,武帝改衡山曰六安。)景加其四。(济北、济阴、山阳、北海也。宣改济北曰东平。)武帝开越攘胡,初置十七,(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阯、九真、日南、珠崖、儋耳九郡,平西南夷置牂柯、越嶲、沈黎、汶山、犍为、益州六郡,西置武都郡,又分立零陵郡,合十七郡。)拓土分疆,又增十四。(弘农、临淮、西河、朔方、酒泉、陈留、安定、天水、玄菟、乐浪、广陵、敦煌、武威、张掖。)昭帝少事,又增其一。(金城也。)至平帝元始二年,凡新置郡国七十有一,与秦四十,合一百一十有一。改雍曰凉,改梁曰益,又置徐州,复夏旧号,南置交阯,北有朔方,凡为十三部。(凉、益、荆、扬、青、豫、兖、徐、幽、并、冀十一州,交阯、朔方二刺史,合十三部。)光武投戈之岁,在雕秏之辰,郡国萧条,并省者八。(城阳、淄川、高密、胶东、六安、真定、泗水、广阳。)建武十一年,省州牧,复为刺史,员十三人,各掌一州。明帝置一,(永昌也。)章帝置二,(任城、吴郡。)和顺改作,其名有九。(和置济北、广阳,顺改淮阳为陈,改楚为彭城,济东为东平,临淮为下邳,千乘为六安,信都为安平,天水为汉阳。)省朔方刺史,合之于司隶,凡十三部,(其与西汉不同者,司隶校尉部郡治河南,朔方隶于并部。)而郡国百有八焉。(省前汉八,分置五,改旧名七,因旧九十六,少前汉三也。)桓灵颇增于前,复置六郡。(桓,高阳、高凉、博陵;灵,南安、鄱阳、庐陵。)魏武定霸,三方鼎立,生灵版荡,关洛荒芜,所置者十二,(新兴、乐平、西平、新平、略阳、阴平、带方、谯、乐陵、章武、南乡、襄阳。)所省者七,(上郡、朔方、五原、云中、定襄、渔阳、庐江。)而文帝置七,(朝歌、阳平、弋阳、魏兴、新城、义阳、安丰。)明及少帝增二,(明,上庸也;少,平阳也。)得汉郡者五十四焉。蜀先主于汉建安之间初置郡九,(巴东、巴西、梓潼、江阳、汶山、汉嘉、朱提、宕渠、涪陵。)后主增二,(云南、兴古。)得汉郡者十有一焉。吴主大皇帝初置郡五,(临贺、武昌、珠崖、新安、庐陵南部。)少帝、景帝各四,(少,临川、临海、衡阳、湘东。景,天门、建安、建平、合浦北部。)归命侯亦置十有二郡,(始安、始兴、邵陵、安成、新昌、武平、九德、吴兴、东阳、桂林、荥阳、宜都。)得汉郡者十有八焉。
晋武帝太康元年,既平孙氏,凡增置郡国二十有三,(荥阳、上洛、顿丘、临淮、东莞、襄城、汝阴、长广、广甯、昌黎、新野、随郡、阴平、义阳、毗陵、宣城、南康、晋安、宁浦、始平、略阳、乐平、南平。)省司隶置司州,别立梁、秦、宁、平四州,仍吴之广州,凡十九州,(司、冀、兖、豫、荆、徐、扬、青、幽、平、并、雍、凉、秦、梁、益、宁、交、广州。)郡国一百七十三,(仍吴所置二十五,仍蜀新置十一,仍魏所置二十一,仍汉旧九十三,置二十三。)以为冠带之国,尽有殷周之土。若乃敦庞于天地之始,昭晰于牺农之世,用长黎元,未争疆埸。而玉环楛矢,夷裘风驾,南翚表贶,东风入律,光乎上德,奚远弗臻。然则星象丽天,山河纪地,端掖裁其弘敞,崤函判其都邑,仰观俯察,万物攸归。是以洛沚咸阳,宛然秦汉,晋滨河西,同知尧禹,于兹新邑,宅是镐京,五尺童子皆能口诵者,史官弗之书也。
昔庖牺氏生于成纪,而为天子,都于陈。神农氏都陈,而别营于曲阜。黄帝生于寿丘。而都于涿鹿。少昊始自穷桑,而迁都曲阜。颛顼始自穷桑,而徙邑商丘。高辛即号,建都于亳。孙卿子曰:‘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不临深谿,不知地之厚也。’大哉坤象,万物资生,载崑华而不坠,倾河海而宁泄。考卜惟王,乘飞驻轸,睨山而镌勒,览曾城以为玩。时逢稽浸,道接陵夷,平王东迁,星离豆剖,当涂驭寓,瓜分鼎立。世祖武皇帝接千祀之余,当八尧之禅,先王桑梓,罄宇来归,斯固可得而言者矣。惠皇不虞,中州尽弃,永嘉南度,纶行建邺,九分天下而有二焉。
昔大禹观于浊河而受绿字,寰瀛之内可得而言也。天有七星,地有七表;天有四维,地有四渎。八纮之外,名为八极。地不足东南,天不足西北。八极之广,东西二亿三万一千三百里,南北二亿三万一千三百里。自地至天,半八极之数,自下亦如之。昔黄帝令竖亥步自东极,至于西极,五亿十万九千八百八步。史臣案,凡周天积百七万九百一十三里,径三十五万六千九百七十里。所谓南北为经,东西为纬。天有十二次,日月之所躔;地有十二辰,王侯之所国也。或因生得姓,因功命土,祁、酉、燕、齐,在乎兹域。
昔黄帝旁行天下,方制万里,得百里之国万区,则周易所谓‘首出庶物,万国咸宁’者也。昔在帝尧,协和万邦,制八家为邻,三邻为朋,三朋为里,五里为邑,十邑为都,十都为师,州十有二师焉。夏后氏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南浮于江,而朔南暨声教,穷竖亥所步,莫不率俾,会群臣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于是九州之内,作为五服。天子之国,内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铚,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甸服外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任,三百里候。侯服外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绥服外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要服外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讫于四海,弼成五服,五服至于五千里。夏德中微,遇有穷之乱。少康中兴,不失旧物。自孔甲之后,以至于桀,诸侯相兼,其能存者三千余国,方于涂山,十损其七矣。成汤败桀于焦,迁鼎于亳,伊挚、仲虺之徒,大明宪典。王者之制爵禄,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名山大泽不以封,其余以为附庸间田。八州,州二百一十国。天子之县内,百里之国九,七十里之国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国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国。名山大泽不以班,其余以禄士,以为间田。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天子之元士,诸侯之附庸,不与。天子百里之内以供官,千里之内以为御,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以其属属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为左右,曰二伯。千里之内曰甸,千里之外曰采,曰流。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于方伯之国,国三人。天子之县,内,诸侯禄也;外,诸侯嗣也。武王归丰,监于二代,设爵惟五,分土惟三。封同姓五十余国,周公、康叔建于鲁卫,各数百里。太公封于齐,表东海者也。凡一千八百国,布列于五千里内。而太昊、黄帝之后,唐虞侯伯犹存。大司徒以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诸侯之地方四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伯之地方三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子之地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诸男之地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小司徒以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贡赋。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遗人则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候有馆,馆有积。遂人则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大司马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畿。(畿,田限也。自王城以外,面五千里为界,有分限者九也。)于时治致太平,政称刑措,民口千三百七十一万四千九百三十三,盖周之盛者也。其衰也,则礼乐征伐出自诸侯,强吞弱而众暴寡。春秋之初,尚有千二百国;迄获麟之末,二百四十二年,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而见于春秋经传者百有七十国焉。百三十九知其所居,(鲁、邾、郑、宋、纪、卫、西虢、莒、齐、陈、杞、蔡、邢、郕、晋、薛、许、邓、秦、曹、楚、随、黄、梁、虞、郧、小邾、徐、燕、鄀、麋、舒、庸、郯、莱、吴、越、有穷、三苗、瓜州、有虞、东虢、共、宿、申、夷、向、南燕、滕、凡、戴、息、郜、芮、魏、淳于、榖、巴、州、蓼、罗、赖、牟、葛、谭、萧、遂、滑、权、鄣、霍、耿、江、冀、弦、道、柏、微、鄫、厉、项、密、任、须句、颛臾、顿、管、雍、毕、丰、邘、应、蒋、茅、胙、夔、介、焦、沈、六、巢、根牟、唐、黎、郇瑕、寒、有鬲、斟灌、斟寻、过、有过、戈、偪阳、邿、铸、豕韦、唐杜、杨、豳、郐、观、扈、邳、胡、黎、大庭、骀、岐、邶、锺吾、蒲姑、昆吾、房、密须、甲父、鄅、桐、亳、韩、赵。)三十一国尽亡其处,(祭、极、荀、贾、贰、轸、绞、于余丘、阳、箕、英氏、毛、聃、莘、偪、封父、仍、有仍、崇、鄟、庸、姺、奄、商奄、褒姒、蓐、有缗、阙巩、飂、鬷、穷桑。)蛮夷戎狄不在其间。五伯迭兴,总其盟会。陵夷至于战国,遂有七王,(韩、魏、赵、燕、齐、秦、楚。)又有宋、卫、中山,不断如线,如三晋篡夺,亦称孤也。
司马法广陈三代,曰:古者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一夫一妇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为庐舍,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岁受耕之,爰自其处。其家众男为余夫,亦以口受田如此。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口。有赋有税,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赋供车马甲兵士从之役。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旱。田中不得有树,以妨五谷。环庐种桑柘,菜茹有畦,瓜瓠果蓏植于疆埸,鸡狗豕无失其时。闾有序,乡有庠,序以明教,庠以行礼。司马之法,官设六军之众,因井田而制军令。地方一里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故井四为邑,邑四为丘,丘十六井,有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是谓乘车之制。一同百里,提封万井,除山川、坑岸、城池、邑居、园囿、街路三千六百井,定出赋六千四百井,戎马四百匹,兵车百乘,此卿大夫菜地之大者也,是谓百乘之家。一封三百六十六里,提封十万井,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兵车千乘,此谓诸侯之大者也,谓之千乘之国。天子畿内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定出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戎卒七十二万人,故天子称万乘之主焉。
秦始皇既得志于天下,访周之败,以为处士横议,诸侯寻戈,四夷交侵,以弱见夺,于是削去五等焉。汉兴,创艾亡秦孤立而败,于是割裂封疆,立爵二等,功臣侯者百有余邑。于时民罹秦项,户口雕弊,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而尊王子弟,大启九国。古者有分土而无分民,若乃大者跨州连郡,小则十有余城,以户口为差降,略封疆之远近,所谓分民自汉始也。起雁门以东,尽辽阳,为燕代。常山以南,太行左转,渡河济,渐于海,为齐赵。谷泗以注,奄有龟蒙,为梁楚。东带江湖,薄会稽,为荆吴。北界淮濒,略庐衡,为淮南。波汉之阳,亘九疑,为长沙。诸侯比境,周币三垂,外接胡越。天子自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至云中,西至陇西,与京师内史,凡十五郡。文帝采贾生之议分齐赵,景帝用朝错之计削吴楚。武帝施主父之册,下推恩之令,使诸侯王得分户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自此以来,齐分为七,赵分为六,梁分为五,淮南分为三。皇子始立者大国不过十余城,长沙、燕、代虽有旧名,皆亡南北边矣。自文景与民休息,至平帝元始二年,民户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其地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各一人。县大率方百里,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光武中兴,不逾前制,东海王彊以去就有礼,故优以大封,兼食鲁郡二十九县,其余称为宠锡者,兼一郡而已。至桓帝永寿三年,户千六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口五千六百四十八万六千八百五十六,斯亦户口之滋殖者也。献帝建安元年拜曹操为镇东将军,封费亭侯。魏文帝黄初三年,初制封王之庶子为乡公,嗣王之庶子为亭侯,公侯之庶子为亭伯。刘备章武元年,亦以郡国封建诸王,或遥采嘉名,不由检土地所出。其户二十万,男女口九十万。孙权赤乌五年,亦取中州嘉号封建诸王。其户五十二万三千,男女口二百四十万。晋文帝为晋王,命裴秀等建立五等之制,惟安平郡公孚邑万户,制度如魏诸王。其余县公邑千八百户,地方七十五里;大国侯邑千六百户,地方七十里;次国侯邑千四百户,地方六十五里;大国伯邑千二百户,地方六十里;次国伯邑千户,地方五十五里;大国子邑八百户,地方五十里;次国子邑六百户,地方四十五里;男邑四百户,地方四十里。武帝泰始元年,封诸王以郡为国。邑二万户为大国,置上下中下三军,兵五千人;邑万户为次国,置上军下军,兵三千人;五千户为小国,置一军,兵千五百人。王不之国,官于京师。罢五等之制,公侯邑万户以上为大国,五千户以上为次国,不满五千户为小国。太康元年,平吴,大凡户二百四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口一千六百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十三。而江左诸国并三分食一,元帝渡江,太兴元年,始制九分食一。
司州。案禹贡豫州之地。及汉武帝,初置司隶校尉,所部三辅、三河诸郡。其界西得雍州之京兆、冯翊、扶风三郡,北得冀州之河东、河内二郡,东得豫州之弘农、河南二郡,郡凡七。位望降于牧伯,银印青绶。及光武都洛阳,司隶所部与前汉不异。魏氏受禅,即都汉宫,司隶所部河南、河东、河内、弘农并冀州之平阳,合五郡,置司州。晋仍居魏都,乃以三辅还属雍州,分河南立荥阳,分雍州之京兆立上洛,废东郡立顿丘,遂定名司州,以司隶校尉统之。州统郡一十二,县一百,户四十七万五千七百。
河南郡(汉置。统县十二,户一十一万四千四百。置尹。)
洛阳(置尉。五部、三市。东西七里,南北九里。东有建春、东阳、清明三门,南有开阳、平昌、宣阳、建阳四门,西有广阳、西明、阊阖三门,北有大夏、广莫二门。司隶校尉、河南尹及百官列城内也。)
河南(周东都王城郏鄏也。)
巩(周孝王封周桓公孙惠公于巩,号东周,故战国时有东、西周号。芒山、首阳其界也。)
河阴
新安(函谷关所居。)
成皋(有关,郑之武牢。)
缑氏(有刘聚,周大夫刘子邑。有延寿城、仙人祠。)
阳城(有鄂阪关。此邑是为地中,夏至景尺五寸。有阳城山、箕山,许由墓在焉。)
新城(有延寿关。故戎蛮子之国。)
陆浑(故蛮子国,楚庄王伐陆浑是也。)
梁(战国时谓为南梁,别少梁也。)
阳翟
荥阳郡(泰始二年置。统县八,户三万四千。)
荥阳(地名敖,秦置敖仓者。)
京(郑太叔段所居。)
密(故周畿内。)
卷(有博浪长沙,张良击秦始皇处。)
阳武
苑陵
中牟(六国时,赵献侯都。)
开封(宋蓬池在东北,或曰蓬泽。)
弘农郡(汉置。统县六,户一万四千。)
弘农(本函谷关。汉武帝迁于新安县。)
湖(故曰胡,汉武更名湖。)
陕(故虢国,周分陕东西,二相主之。)
宜阳 
黾池
华阴(华山在县南。)
上洛郡(泰始二年,分京兆南郡置。统县三,户万七千。)
上洛(峣关在县西北。)
商(秦相卫商鞅邑。
庐氏(熊耳山在东,伊水所出。)
平阳郡(故属河东,魏分立。统县十二,户四万二千。)
平阳(旧尧都。侯国。)
杨(故杨侯国。)
端氏(韩、魏。赵既为诸侯,以端氏封晋君也。)
永安(故霍伯国。霍山在东。)
蒲子
狐讘
襄陵(公国相。)
绛邑(晋武公自曲沃徙此。)
濩泽(析城山在西南。)
临汾(公国相。)
北屈(壶口山在东南。有南屈,故称北。)
皮氏(故耿国。)
河东郡(秦置。统县九,户四万二千五百。)
安邑(旧舜都。)
闻喜(故曲沃。晋武公自晋阳徙此。)
垣(王屋山在东北,沇水所出。)
汾阳(公国相。)
大阳(吴山在西。周武王封西周太伯后于此。)
猗氏(古猗顿城。)
解(有盐池。)
蒲阪(有历山,舜所耕也。有雷首山,夷齐居其阳,所谓首阳山。)
河北
汲郡(泰始二年置。统县六,户三万七千。)
汲(有铜关。)
朝歌(纣所都。)
共(故国。北山,淇水所出。)
林虑
获嘉(故汲新中乡。汉武帝行过时,获吕嘉首,因改名。)
修武(晋所启南阳,秦改名修武。)
河内郡(汉置。统县九,户五万二千。)
野王(太行山在西北。)
州(故晋邑。)
怀
平皋(邢侯自襄国徙此。)
河阳
沁水
轵(故周原邑。)
山阳
温(故国也,苏忿生封。)
广平郡(魏置。统县十五,户三万五千二百。)
广平
邯郸(秦置为郡。)
易阳
武安

襄国(故邢侯国都。)
南和

曲梁
列人
肥乡
临水
广年(侯相。)
斥漳
平恩
阳平郡(魏置。统县七,户五万一千。)
元城(汉元后生邑。)
馆陶
清泉
发干
东武阳
阳平
乐平
魏郡(汉置。统县八,户四万七百。)
邺(魏武受封居此。)
长乐

斥丘
安阳
荡阴
内黄(黄池在西。)
黎阳(故黎侯国。)
顿丘郡(泰始二年置。统县四,户六千三百。)
顿丘
繁阳
阴安

永嘉之后,司州沦没刘聦。聦以洛阳为荆州,及石勒,复以为司州。石季龙又分司州之河南、河东、弘农、荥阳,兖州之陈留、东燕为洛州。元帝渡江,亦侨置司州于徐,非本所也。后以弘农人流寓寻阳者侨立为弘农郡。又以河东人南寓者,于汉武陵郡孱陵县界上明地侨立河东郡,统安邑、闻喜、永安、临汾、弘农、谯、松滋、大戚八县。并寄居焉。永和五年,桓温入洛,复置河南郡,属司州。
兖州。案禹贡济河之地,舜置十二牧,则其一也。周礼:‘河东曰兖州。’春秋元命包云:‘五星流为兖州。兖,瑞也,信也。’又云:‘盖取兖水以名焉。’汉武帝置十三州,以旧名为兖州,自此不改。州统郡国八,县五十六,户八万三千三百。
陈留国(汉置。统县十,户三万。魏武帝封。)
小黄
浚仪(有洪沟,汉高祖项羽欲分处。)
封丘
酸枣(乌巢地在东南。)
济阳
长垣(故匡城,孔子所厄也。)
雍丘(故杞国。)
尉氏
襄邑
外黄
濮阳国(故属东郡,晋初分东郡置。统县四,户二万一千。)
濮阳(古昆吾国。师延为纣作靡靡之乐,即而投此水。公国相。)
廪丘(公国相。有羊角城。
白马(有瓠子堤。)
鄄城(公国相。)济阴郡(汉置。统县九,户七千六百。)
定陶(汉高祖封彭越为梁王,都此。)
乘氏(故侯国。)
句阳
离狐
宛句
己氏
成武(有楚丘亭。)
单父(故侯国。)
城阳(舜所渔,尧冢在西。)
高平国(故属梁国,晋初分山阳置。统县七,户三千八百。)
昌邑(侯相。有甲父亭。)
钜野(鲁获麟所。)
方与
金乡
湖陆
高平(侯国。)
南平阳(侯国。有漆亭。)
任城国(汉置。统县三,户一千七百。)
任城(古任国。)
亢父

东平国(汉置。统县七,户六千四百。)
须昌
寿张(有蚩尤祠。)

无盐
富城
东平陆
刚平
济北国(汉置。统县五,户三千五百。)
庐(扁鹊所生。县西有石门。)
临邑
东阿
谷城(有乌下聚。)
蛇丘(有下灌亭。)
泰山郡(汉置。统县十一,户九千三百。)
奉高(西南有明堂。)
博(有龟山。)

南城
梁父(侯国。有菟裘聚。)
山茌(茌山在东北。)
新泰(故曰平阳。)
南武阳(有颛臾城。)
莱芜(有原山。)
牟(故牟国。)
钜平(有阳关亭。)
惠帝之末,兖州阖境沦没石勒。后石季龙改陈留郡为建昌郡,属洛州。是时遗黎南渡,元帝侨置兖州,寄居京口。明帝以郗鉴为刺史,寄居广陵,置濮阳、济阴、高平、太山等郡。后改为南兖州,或还江南,或居盱眙,或居山阳。后始割地为境,常居广陵,南与京口对岸。咸康四年,于北谯界立陈留郡。安帝分广陵郡之建陵、临江、如皋、宁海、蒲涛五县置山阳郡,属南兖州。
豫州。案禹贡为荆河之地。周礼:‘河南曰豫州。’豫者舒也,言禀中和之气,性理安舒也。春秋元命包云:‘钩钤星别为豫州。’地界,西自华山,东至于淮,北自济,南界荆山。秦兼天下,以为三川、河东、南阳、颍川、砀、泗水、薛七郡。汉改三川为河南郡,武帝置十三州,豫州旧名不改,以河南、河东二郡属司隶,又以南阳属荆州。先是,改泗水曰沛郡,改砀郡曰梁,改薛曰鲁,分梁沛立汝南郡,分颍川立淮阳郡。后汉章帝改淮阳曰陈郡。魏武分沛立谯郡,魏文分汝南立弋阳郡。及武帝受命,又分颍川立襄城郡,分汝南立汝阴郡,合陈郡于梁国。州统郡国十,县八十五,户十一万六千七百九十六。
颍川郡(秦置。统县九,户二万八千三百。)
许昌(汉献帝都许。魏禅,徙都洛阳,许宫室武库存焉,改为许昌。)
长社
颍阴
临颍(公国相。)

邵陵(公国相。)
鄢陵(公国相。)
新汲
长平
汝南郡(汉置。统县十五,户二万一千五百。)
新息
南安阳
安成(侯相。)
慎阳
北宜春
朗陵
阳安(故江国。有江亭。)
上蔡
平舆(故沈子国。有沈亭。)
定颍
灈阳
南顿
汝阳
吴房(故房子国。)
西平(故柏国。有龙泉,水可用淬刀劔。)
襄城郡(泰始二年置。统县七,户一万八千。)
襄城(侯相。有西不羹城。)
繁昌(魏文受禅于此。)

定陵(侯相。)
父城(侯相。)
昆阳(公国相。)
舞阳(宣帝始封此邑。)
汝阴郡(魏置郡,后废,泰始二年复置。统县八,户八千五百。)
汝阴(故胡子国。)
慎(故楚邑。)
原鹿
固始
鲖阳
新蔡
宋(侯相。)
褒信
梁国(汉置。统县十二,户一万三千。)
睢阳(春秋时宋都。)


下邑(有砀山,山有文石。)
宁陵(故葛伯国。)
榖熟


长平
阳夏
武平
苦东(有赖乡祠,老子所生地。)
沛国(汉置。统县九,户五千九十六。)

沛(汉高祖所起处。)

竺邑
符离
杼秋



谯郡(魏置。统县七,户一千。)

城父

山桑
龙亢


鲁郡(汉置。统县七,户三千五百。)
鲁(曲阜之地,鲁侯伯禽所居。)
汶阳

邹(有绎山。)
蕃(故小邾之国。)
薛(奚仲所封。)
公丘
弋阳郡(魏置。统县七,户一万六千七百。)
西阳(故弦子国。)

蕲春

西陵
期思
弋阳
安丰郡(魏置。统县五,户一千二百。)
安风
雩娄
安丰(侯相。)

松滋(侯相。)
惠帝分汝阴立新蔡,分梁国立陈郡,分汝南立南顿。永嘉之乱,豫州沦没石氏。元帝渡江,以春谷县侨立襄城郡及繁昌县。成帝乃侨立豫州于江淮之间,居芜湖。时淮南入北,乃分丹阳侨立淮南郡,居于湖。又以旧当涂县流人渡江,侨立为县,并淮南、庐江、安丰并属豫州。宁康元年,移镇姑孰。孝武改蕲春县为蕲阳县,因新蔡县人于汉九江王黥布旧城置南新蔡郡,属南豫州。又于汉庐江郡之南部置晋熙郡。
冀州。案禹贡、周礼并为河内之地,舜置十二牧,则其一也。春秋元命包云:‘昴毕散为冀州,分为赵国。’其地有险有易,帝王所都,乱则冀安,弱则冀强,荒则冀丰。舜以冀州南北阔大,分卫以西为并州,燕以北为幽州,周人因焉。及汉武置十三州,以其地依旧名为冀州,历后汉至晋不改。州统郡国十三,县八十三,户三十二万六千。
赵国(汉置。统县九,户四万二千。)
房子
元氏
平棘
高邑(公国相。)
中丘
柏人
平乡
下曲阳(故鼓子国。)

钜鹿国(秦置。统县二,户一万四十。)
廮陶
钜鹿
安平国(汉置。统县八,户二万一千。)
信都
下博
武邑
武遂
观津(侯相。)
扶柳
广宗(侯国。)

平原国(汉置。统县九。户三万一千。)
平原
高唐
茌平
博平
聊城
安德
西平昌


乐陵国(汉置。统县五,户三万三千。)
厌次
阳信
漯沃
新乐
乐陵(有都尉居。)
勃海郡(汉置。统县十,户四万。)
南皮
东光
浮阳
饶安
高城
重合
东安陵

广川(侯相。)
阜城
章武国(泰始元年置。统县四,户一万三千。)
东平舒
文安
章武
束州
河间国(汉置。统县六,户二万七千。)
乐城(侯相。)
武垣
鄚(侯相。)
易城
中水
成平
高阳国(泰始元年置。统县四,户七千。)
博陆
高阳
北新城(侯相。)
蠡吾
博陵郡(汉置。统县四,户一万。)
安平
饶阳
南深泽
安国
清河国(汉置。统县六,户二万二千。)
清河
东武城
绎幕(侯相。)
贝丘


中山国(汉置。统县八,户三万三千。)
卢奴
魏昌
新市
安喜
蒲阴
望都

北平
常山郡(汉置。统县八,户二万四千。)
真定
石邑
井陉
上曲阳(恒山在县西北,有阪号飞狐口。)
蒲吾
南行唐
灵寿
九门(侯相。)
惠帝之后,冀州沦没于石勒。勒以太兴二年僭号于襄国,称赵。后为慕容隽所灭,慕容氏又为苻坚所灭。孝武太元八年,坚败,其地入慕容垂。垂僭号于中山,是为后燕。后燕卒灭于魏。
幽州。案禹贡冀州之域,舜置十二牧,则其一也。周礼:‘东北曰幽州。’春秋元命包云:‘箕星散为幽州,分为燕国。’言北方太阴,故以幽冥为号。武王定殷,封召公于燕,其后与六国俱称王。及秦灭燕,以为渔阳、上谷、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汉高祖分上谷置涿郡。武帝置十三州,幽州依旧名不改。其后开东边,置玄菟、乐浪等郡,亦皆属焉。元凤元年,改燕曰广阳郡。幽州所部凡九郡,至晋不改。幽州统郡国七,县三十四,户五万九千二十。
范阳国(汉置涿郡。魏文更名范阳郡。武帝置国,封宣帝弟子绥为王。统县八,户一万
一千。)
涿
良乡
方城
长乡

故安
范阳
容城(侯相。)
燕国(汉置,孝昭改为广阳郡。统县十,户二万九千。)

安次(侯相。)
昌平
军都(有关。)
广阳

安乐(国相。蜀主刘禅封此县公。)
泉州(侯相。)
雍奴
狐奴
北平郡(秦置。统县四,户五千。)
徐无
土垠
俊靡
无终
上谷郡(秦置,郡在谷之上头,故因名焉。统县二,户四千七十。)
沮阳
居庸
广甯郡(故属上谷,太康中置郡,都尉居。统县三,户三千九百五十。)
下洛

涿鹿
代郡(秦置。统县四,户三千四百。)

广昌
平舒
当城
辽西郡(秦置。统县三,户二千八百。)
阳乐
肥如
海阳
惠帝之后,幽州没于石勒。及穆帝永和五年,慕容隽僭号于蓟,是为前燕。七年,隽移都于邺。隽死,子𬀩为苻坚所灭。坚败,地复入慕容垂,是为后燕。垂死,宝迁于和龙。
平州。案禹贡冀州之域,于周为幽州界,汉属右北平郡。后汉末,公孙度自号平州牧。及其子康、康子文懿并擅据辽东,东夷九种皆服事焉。魏置东夷校尉,居襄平,而分辽东、昌黎、玄菟、带方、乐浪五郡为平州,后还合为幽州。及文懿灭后,有护东夷校尉,居襄平。咸宁二年十月,分昌黎、辽东、玄菟、带方、乐浪等郡国五置平州。统县二十六,户一万八千一百。
昌黎郡(汉属辽东属国都尉,魏置郡。统县二,户九百。)
昌黎
宾徒
辽东国(秦立为郡。汉光武以辽东等属青州,后还幽州。统县八,户五千四百。)
襄平(东夷校尉所居。)

居就
乐就
安市
西安平
新昌
力城
乐浪郡(汉置。统县六,户三千七百。)
朝鲜(周封箕子地。)
屯有
浑弥
遂城(秦筑长城之所起。)
镂方
驷望
玄菟郡(汉置。统县三,户三千二百。)
高句丽
望平
高显
带方郡(公孙度置。统县七,户四千九百。)
带方
列口
南新
长岑
提奚
含资
海冥
平州初置,以慕容廆为刺史,遂属永嘉之乱,廆为众所推。及其孙隽移都于蓟。其后慕容垂子宝又迁于和龙,自幽州至于庐溥镇以南地入于魏。慕容熙以幽州刺史镇令支,青州刺史镇新城,并州刺史镇凡城,营州刺史镇宿军,冀州刺史镇肥如。高云以幽、冀二州牧镇肥如,并州刺史镇白狼。后为冯跋所篡,跋僭号于和龙,是为后燕,卒灭于魏。
并州。案禹贡盖冀州之域,舜置十二牧,则其一也。周礼:正北曰并州,其镇曰恒山。春秋元命包云:‘营室流为并州,分为卫国。’州不以卫水为号,又不以恒山为称,而云并者,盖以其在两谷之间也。汉武帝置十三州,并州依旧名不改,统上党、太原、云中、上郡、雁门、代郡、定襄、五原、西河、朔方十郡,又别置朔方刺史。后汉建武十一年,省朔方入并州。灵帝末,羌胡大扰,定襄、云中、五原、朔方、上郡等五郡并流徙分散。建安十八年,省入冀州。二十年,始集塞下荒地立新兴郡,后又分上党立乐平郡。魏黄初元年,复置并州,自陉岭以北并弃之,至晋因而不改。并州统郡国六,县四十五,户五万九千三百。
太原国(秦置。统县十三,户一万四千。)
晋阳(侯相。)
阳曲
榆次
于离

狼孟
阳邑
大陵

平陶
京陵
中都

上党郡(秦置。统县十,户一万三千。)

屯留
壶关
长子
泫氏
高都
铜鞮

襄垣
武乡
西河国(汉置。统县四,户六千三百。)
离石
隰城
中阳
介休
乐平郡(泰始中置。统县五,户四千三百。)

上艾
寿阳
轑阳
乐平
雁门郡(秦置。统县八,户一万二千七百。)
广武


平城
葰人
繁畤
原平
马邑
新兴郡(魏置。统县五,户九千。)
九原
定襄
云中
广牧
晋昌
惠帝改新兴为晋昌郡。及永兴元年,刘元海僭号于平阳,称汉,于是并州之地皆为元海所有。元海乃以雍州刺史镇平阳,幽州刺史镇离石。及刘聦攻陷洛阳,置左右司隶,各领户二十余万,万户置一内史,凡内史四十三人,单于左右辅各主六夷。又置殷、卫、东梁、西河阳、北兖五州,以怀安新附。刘曜徙都长安,其平阳以东地入石勒。勒平朔方,又置朔州。自惠怀之间,离石县荒废,勒于其处置永石郡,又别置武乡郡。及苻坚、姚兴、赫连勃勃,并州并徙置河东,又姚兴以河东为并、冀二州云。
雍州。案禹贡黑水、西河之地,舜置十二牧,则其一也。以其四山之地,故以雍名焉。亦谓西北之位,阳所不及,阴气雍阏也。周礼:西曰雍州。盖并禹梁州之地。周自武王克殷,都于酆镐,雍州为王畿。及平王东迁洛邑,以岐酆之地赐秦襄公,则为秦地,累世都之,至始皇遂平六国。秦灭,汉又都之。及武帝置十三州,其地以西偏为凉州,其余并属司隶,不统于州。后汉光武都洛阳,关中复置雍州。后罢,复置司隶校尉,统三辅如旧。献帝时又置雍州,自三辅距西域皆属焉。魏文帝即位,分河西为凉州,分陇右为秦州,改京兆尹为太守,冯翊、扶风各除左右,仍以三辅属司隶。晋初于长安置雍州,统郡国七,县三十九,户九万九千五百。
京兆郡(汉置。统县九,户四万。)
长安
杜陵
霸城
蓝田
高陆
万年(故栎阳县。)
新丰
阴般
郑(周宣王弟郑桓公邑。)
冯翊郡(汉置,名左冯翊。统县八,户七千七百。)
临晋(故大荔,秦获之,更名。有河水祠,祠临晋水,故名。)
下邽(秦武公伐邽戎,置有上邽,故加‘下’。)
重泉
频阳(秦厉公置,在频水之阳。)
粟邑
莲芍
郃阳
夏阳(故少梁,秦惠文王更名。梁山在西北。)
扶风郡(汉武帝以为主爵都尉,太初中更名右扶风。统县六,户二万三千。)
池阳(汉惠帝置。有截嶭山。)
郿(成国渠首受渭。)
雍(侯相。有五畤、太昊、黄帝以下祠三百三所。)
汧(吴山在西,古文以为汧山。)
陈仓
美阳(岐山在西北,周太王所邑。)
安定郡(汉置。统县七,户五千五百。)
临泾
朝那
乌氏
都卢
鹑觚
阴密(殷时密国。)
西川
北地郡(秦置。统县二,户二千六百。)
泥阳
富平
始平郡(泰始二年置。统县五,户一万八千。)
槐里(秦曰废丘,汉高帝更名。有黄山宫。)
始平
武功(太一山在东,古文以为终南。)
鄠(古国,夏启所伐。)
蒯城
新平郡(汉置。统县二,户二千七百。)
漆(漆水在西。)
汾邑
惠帝即位,改扶风国为秦国。徙都。建兴之后,雍州没于刘聦。及刘曜徙都长安,改号曰赵,以秦、凉二州牧镇上邽,朔州牧镇高平,幽州刺史镇北地,并州牧镇蒲阪。石勒克长安,复置雍州。石氏既败,苻健僭据关中,又都长安,是为前秦。于是乃于雍州置司隶校尉,以豫州刺史镇许昌,秦州刺史镇上邽,荆州刺史镇丰阳,洛州刺史镇宜阳,并州刺史镇蒲阪。苻坚时,分司隶为雍州,分京兆为咸阳郡,洛州刺史镇陕城。灭燕之后,分幽州置平州,镇龙城,幽州刺史镇蓟城,河州刺史镇枹罕,并州刺史镇晋阳,豫州刺史镇洛阳,兖州刺史镇仓垣,雍州刺史镇蒲阪。于是移洛州居丰阳,以许昌置东豫州,以荆州刺史镇襄阳,徐州刺史镇彭城。即而姚苌灭苻氏,是为后秦。及苌子兴克洛阳,以并、冀二州牧镇蒲阪,豫州牧镇洛阳,兖州刺史镇仓垣,分司隶领北五郡,置幽州刺史镇安定。及姚泓为刘裕所灭,其地寻入赫连勃勃。勃勃僭号于统万,是为夏。置幽州牧于大城,又平刘义真于长安,遣子瓌镇焉,号曰南台。以朔州牧镇三城,秦州刺史镇杏城,雍州刺史镇阴密,并州刺史镇蒲阪,梁州牧镇安定,北秦州刺史镇武功,豫州牧镇李闰,荆州刺史镇陕,其州郡之名并不可知也。然自元帝渡江,所置州亦皆遥领。初以魏该为雍州刺史,镇酂城,寻省,侨立始平郡,寄居武当城。有秦国流人至江南,改堂邑为秦郡,侨立尉氏县属焉。康帝时,庾翼为荆州刺史,迁镇襄阳。其后秦雍流人多南出樊沔,孝武始于襄阳侨立雍州,仍立京兆、始平、扶风、河南、广平、义成、北河南七郡,并属襄阳。襄阳故属荆州。
凉州。案禹贡雍州之西界,周衰,其地为狄。秦兴美阳甘泉宫,本匈奴铸金人祭天之处。匈奴既失甘泉,又使休屠、浑邪王等居凉州之地。二王后以地降汉,汉置张掖、酒泉、敦煌、武威郡。其后又置金城郡,谓之河西五郡。汉改周之雍州为凉州,盖以地处西方,常寒凉也。地势西北邪出,在南山之间,南隔西羌,西通西域,于时号为断匈奴右臂。献帝时,凉州数有乱,河西五郡去州隔远,于是乃别以为雍州。末又依古典定九州,乃合关右以为雍州。魏时复分以为凉州,刺史领戊己校尉,护西域,如汉故事,至晋不改。统郡八,县四十六,户三万七百。
金城郡(汉置。统县五,户二千。)
榆中
允街
金城
白土
浩亹
西平郡(汉置。统县四,户四千。)
西都
临羌
长宁
安夷
武威郡(汉置。统县七,户五千九百。)
姑臧
宣威
揖次
仓松
显美
骊靬
番和
张掖郡(汉置。统县三,户三千七百。)
永平
临泽(汉昭武县,避文帝讳改也。)
屋兰(汉因屋兰名焉。)
西郡(汉置。统县五,户一千九百。)
日勒
删丹
仙提
万岁
兰池(一云兰绝池。)
酒泉郡(汉置。统县九,户四千四百。)
福禄
会水
安弥
骍马
乐涫
表氏
延寿
玉门
沙头
敦煌郡(汉置。统县十二,户六千三百。)
昌蒲
敦煌
龙勒
阳关
效谷
广至
宜禾
宜安
深泉
伊吾
新乡
干齐
西海郡(故属张掖,汉献帝兴平二年,武威太守张雅请置。统县一,户二千五百。)
居延(泽在东南,尚书所谓流沙也。)
元康五年,惠帝分敦煌郡之宜禾、伊吾、冥安、深泉、广至等五县,分酒泉之沙头县,又别立会稽、新乡,凡八县为晋昌郡。永宁中,张轨为凉州刺史,镇武威,上表请合秦雍流移人于姑臧西北,置武兴郡,统武兴、大城、乌支、襄武、晏然、新鄣、平狄、司监等县。又分西平界置晋兴郡,统晋兴、枹罕、永固、临津、临鄣、广昌、大夏、遂兴、罕唐、左南等县。是时中原沦没,元帝徙居江左,轨乃控据河西,称晋正朔,是为前凉。及张寔,分金城之令居、枝阳二县,又立永登县,合三县立广武郡。张茂分武兴、金城、西平、安故为定州。张骏分武威、武兴、西平、张掖、酒泉、建康、西海、西郡、湟河、晋兴、广武合十一郡为凉州,兴晋、金城、武始、南安、永晋、大夏、武成、汉中为河州,敦煌、晋昌、高昌、西域都护、戊己校尉、玉门大护军三郡三营为沙州。张骏假凉州都督,摄三州。张祚又以敦煌郡为商州。永兴中,置汉阳县以守牧地,张玄靓改为祁连郡。张天锡又别置临松郡。天锡降于苻氏,其地寻为吕光所据。吕光都于姑臧后,以郭黁言谶,改昌松为东张掖郡。及吕隆降于姚兴,其地三分。武昭王为西凉,建号于敦煌,秃发乌孤为南凉,建号于乐都。沮渠蒙逊为北凉,建号于张掖。而分据河西五郡。
秦州。案禹贡本雍州之域,魏始分陇右置焉,刺史领护羌校尉,中间暂废。及泰始五年,又以雍州陇右五郡及凉州之金城、梁州之阴平,合七郡置秦州,镇冀城。太康三年,罢秦州,并雍州。七年,复立,镇上邽。统郡六,县二十四,户三万二千一百。
陇西郡(秦置。统县四,户三千。)
襄武
首阳(乌鼠山在东。)
临洮
狄道
南安郡(汉置。统县三,户四千三百。)
獂道
新兴
中陶
天水郡(汉武置,孝明改为汉阳,晋复为天水。统县六,户八千五百。)
上邽
冀(秦州故居。)
始昌
新阳
显新(汉显亲县。)
成纪
略阳郡(本名广魏,泰始中更名焉。统县四,户九千三百二十。)
临渭
平襄
略阳
清水
武都郡(汉置。统县五,户三千。)
下辩
河池

武都
故道
阴平郡(泰始中置。统县二,户三千。)
阴平
平广
惠帝分陇西之狄道、临洮、河关,又立洮阳、遂平、武街、始兴、第五、真仇六县,合九县置狄道郡,属秦州。张骏分属凉州,又以狄道县立武始郡。江左分梁为秦,寄居梁州,又立氐池为北秦州。
梁州。案禹贡华阳黑水之地,舜置十二牧,则其一也。梁者,言西方金刚之气强梁,故因名焉。周礼职方氏以梁并雍。汉不立州名,以其地为益州。及献帝初平六年,以临江县属永宁郡。建安六年,刘璋改永宁为巴东郡,分巴郡垫江置巴西郡。刘备据蜀,又分广汉之葭萌、涪城、梓潼、白水四县,改葭萌曰汉寿,又立汉德县,以为梓潼郡;割巴郡之宕渠、宣汉、汉昌三县置宕渠郡,寻省,以县并属巴西郡。泰始三年,分益州,立梁州于汉中,改汉寿为晋寿,又分广汉置新都郡。梁州统郡八,县四十四,户七万六千三百。
汉中郡(秦置,统县八,户一万五千。)
南郑
蒲池
褒中
沔阳
成固
西乡
黄金
兴道
梓潼郡(蜀置。统县八,户一万二百。)
梓潼
涪城
武连
黄安
汉德
晋寿
劔阁
白水
广汉郡(汉置。统县三,户五千一百。)
广汉
德阳
五城
新都郡(泰始二年置。统县四,户二万四千五百。)

什方
绵竹
新都
涪陵郡(蜀置。统县五,户四千二百。)
汉复
涪陵
汉平
汉葭
万宁
巴郡(秦置。统县四,户三千三百。)
江州
垫江
临江

巴西郡(蜀置。统县九,户一万二千。)
阆中
西充国
苍溪
岐惬
南充国
汉昌
宕渠
安汉
平州
巴东郡(汉置。统县三,户六千五百。)
鱼复

南浦
太康六年九月,罢新都郡并广汉郡。惠帝复分巴西置宕渠郡,统宕渠、汉昌,宣汉三县,并以新城、魏兴、上庸合四郡以属梁州。寻而梁州郡县没于李特,永嘉中又分属杨茂搜,其晋人流寓于梁益者,仍于二州立南北二阴平郡。及桓温平蜀之后,以巴汉流人立晋昌郡,领长乐、安晋、延寿、安乐、宣汉、宁都、新兴、吉阳、东关、永安十县;又置益昌、晋兴二县,属巴西郡;于德阳界东南置遂宁郡;又于晋寿置劔阁县,属梁州。后孝武分梓潼北界立晋寿郡,统晋寿、白水、邵欢、兴安四县;梓潼郡徙居梓潼,罢劔阁县;又别置南汉中郡,分巴西、梓潼为金山郡。及安帝时,又立新巴、汶阳二郡,又有北新巴、华阳、南阴平、北阴平四郡,其后又立巴渠、怀安、宋熙、白水、上洛、北上洛、南宕渠、怀汉、新兴、安康等十郡。
益州。案禹贡及舜十二牧俱为梁州之域,周合梁于雍,则又为雍州之地。春秋元命包云:‘参伐流为益州,益之为言厄也。’言其所在之地险厄也,亦曰疆壤益大,故以名焉。始秦惠王灭蜀,置郡,以张若为蜀守。及始皇置三十六郡,蜀郡之名不改。汉初有汉中、巴蜀。高祖六年,分蜀置广汉,凡为四郡。武帝开西南夷,更置犍为、牂柯、越巂、益州四郡,凡八郡,遂置益州统焉,益州盖始此也。及后汉,明帝以新附置永昌郡,安帝又以诸道置蜀、广汉、犍为三郡属国都尉,及灵帝又以汶江、蚕陵、广柔三县立汶山郡。献帝初平元年,刘璋分巴郡立永宁郡。建安六年,改永宁为巴东,以巴郡为巴西,又立涪陵郡。二十一年,刘备分巴郡立固陵郡。蜀章武元年,又改固陵为巴东郡,巴西郡为巴郡,又分广汉立梓潼郡,分犍为立江阳郡,以蜀郡属国为汉嘉郡,以犍为属国为朱提郡。刘禅建兴二年,改益州郡为建宁郡,广汉属国为阴平郡,分建宁永昌立云南郡,分建宁柯立兴古郡,分广汉立东广汉郡。魏景元中,蜀平,省东广汉郡。及武帝泰始二年,分益州置梁州,以汉中属焉。七年,又分益州置宁州。益州统郡八,县四十四,户十四万九千三百。
蜀郡(秦置。统县六,户五万。)
成都
广都

江原
临邛

犍为郡(汉置。统县五,户一万。)
武阳
南安
僰道
资中
牛鞞
汶山郡(汉置。统县八,户一万六千。)
汶山
升迁
都安
广阳
兴乐
平康
蚕陵
广柔
汉嘉郡(蜀置。统县四,户一万三千。)
汉嘉
徙阳
严道
旄牛
江阳郡(蜀置。统县三,户三千一百。)
江阳

汉安
朱提郡(蜀置。统县五,户二千六百。)
朱提
南广
汉阳
南秦
堂狼
越巂郡(汉置。统县五,户五万三千四百。)
会无
邛都
卑水
定苲
台登
牂柯郡(汉置。统县八,户一千二百。)
万寿
且兰
谈指
夜郎
毋敛
并渠

平夷
惠帝之后,李特僭号于蜀,称汉,益州郡县皆没于特。李雄又分汉嘉、蜀二郡立沈黎、汉原二郡。是时益州郡县虽没李氏,江左并遥置之。桓温灭蜀,其地复为晋有,省汉原、沈黎而立南阴平、晋原、宁蜀、始宁四郡焉。咸安二年,益州复没于苻氏。太元八年,复为晋有。隆安二年,又立晋熙、遂宁、晋宁三郡云。
宁州。于汉魏为益州之域。泰始七年,武帝以益州地广,分益州之建宁、兴古、云南,交州之永昌,合四郡为宁州,统县四十五,户八万三千。
云南郡(蜀置。统县九,户九千二百。)
云平
云南
梇栋
青蛉
姑复
邪龙
楪榆
遂久
永宁
兴古郡(蜀置。统县十一,户六千二百。)
律高
句町
宛温
漏卧
毋掇
贲古
滕休
镡封
汉兴
进乘
都蓎
建宁郡(蜀置。统县十七,户二万九千。)

昆泽

新定
谈槁
母单
同濑
漏江
牧麻
谷昌
连然
秦臧
双柏
俞元
修云
泠丘
滇池
永昌郡(汉置。统县八,户三万八千。)
不韦
永寿
比苏
雍乡
南涪
巂唐
哀牢
博南
太康三年,武帝又废宁州入益州,立南夷校尉以护之。太安二年,惠帝复置宁州,又分建宁以西七县别立为益州郡。永嘉二年,改益州郡曰晋宁,分牂柯立平夷、夜郎二郡。然是时其地再为李特所有。其后李寿分宁州兴古、永昌、云南、朱提、越巂、河阳六郡为汉州。咸康四年,分牂柯、夜郎、朱提、越巂四郡置安州。八年,又罢并宁州,以越巂还属益州,省永昌郡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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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晋书  卷十五‧志第五 地理下 青州 徐州 荆州 扬州 交州 广州
青州。案禹贡为海岱之地,舜置十二牧,则其一也。舜以青州越海,又分为营州,则辽东本为青州矣。周礼:‘正东曰青州。’盖取土居少阳,其色为青,故以名也。春秋元命包云:‘虚危流为青州。’汉武帝置十三州,因旧名,历后汉至晋不改。州统郡国六,县三十七,户五万三千。
齐国(秦置郡,汉以为国。景帝以为北海郡。统县五,户一万四千。)
临淄
西安(有棘里亭。)
东安平(女水出东北。)
广饶
昌国(乐毅所封。)
济南郡(汉置。统县五,户五千。或云魏平蜀,徙其豪将家于济河北,故改为济岷郡。而太康地理志无此郡名,未之详。)
平寿(古国。寒浞封此。)
下密(有三石祠。)
胶东(侯国。)
即墨(有天山祠。)
祝阿
乐安国(汉置。统县八,户一万一千。)
高苑
临济(有蚩尤祠。)
博昌(有薄姑祠。)
利益(侯相。)
蓼城(侯国。)

寿光(古斟灌氏所封国。)
东朝阳
城阳郡(汉置,属北海,自魏至晋,分北海而立焉。郡统县十,户一万二千。)
莒(故莒子国。)
姑幕(古薄姑氏国。)

淳于(故淳于公国。)
东武
高密(汉改为郡。)
壮武
黔陬
平昌
昌安
东莱国(汉置郡。统县六,户六千五百。)
掖(侯相。)
当利(侯国。)
庐乡
曲城
黄(有莱山、松林莱君祠。)
惤(侯国。有百支莱王祠。)
长广郡(咸宁三年置。统县三,户四千五百。)
不其(侯国。)
长广

惠帝元康十年,又置平昌郡。又分城阳之黔陬、壮武、淳于、昌安、高密、平昌、营陵、安丘、大、剧、临朐十一县为高密国。自永嘉丧乱,青州沦没石氏。东莱人曹嶷为刺史,造广固城,后为石季龙所灭。季龙末,辽西段龛自号齐王,据青州。慕容恪灭赵,克青州。苻氏平燕,尽有其地。及苻氏败后,刺史苻朗以州降。朝廷置幽州,以别驾辟闾浑为刺史,镇广固。隆安四年,为慕容德所灭,遂都之,是为南燕,复改为青州。德以并州牧镇阴平,幽州刺史镇发干,徐州刺史镇莒城,青州刺史镇东莱,兖州刺史镇梁父。慕容超移青州于东莱郡,后为刘裕所灭,留长史羊穆之为青州刺史,筑东阳城而居之。自元帝渡江,于广陵侨置青州。至是始置北青州,镇东阳城,以侨立州为南青州。而后省南青州,而北青州直曰青州。
徐州。案禹贡海岱及淮之地,舜十二牧,则其一也。于周入青州之域。春秋元命包云:‘天氐流为徐州。’盖取舒缓之义,或云因徐丘以立名。秦兼天下,以置泗水、薛、琅邪三郡。楚汉之际,分置东阳郡。汉又分置东海郡,改泗水为沛,改薛为鲁,分沛置楚国,以东阳属吴国。景帝改吴为江都,武帝分沛、东阳置临淮郡,改江都为广陵。及置十三州,以其地为徐州,统楚国及东海、琅邪、临淮、广陵四郡。宣帝改楚为彭城郡,后汉改为彭城国,以沛郡之广戚县来属,改临淮为下邳国。及太康元年,复分下邳属县在淮南者置临淮郡,分琅邪置东莞郡。州凡领郡国七,县六十一,户八万一千二十一。
彭城国(汉以为郡。统县七,户四千一百二十一。)
彭城(故殷伯太彭国。)
留(张良所封。)
广戚
傅阳
武原


下邳国(汉置为临淮郡。统县七,户七千五百。)
下邳(葛峄山在西,古峄阳也。韩信为楚王,都之。)

良城(侯相。)
睢陵
夏丘
取虑

东海郡(汉置。统县十二,户一万一千一百。)
郯(故郯子国。)
祝其(羽山在县之西。)

襄贲
利城
赣榆
厚丘
兰陵

昌虑
合乡

琅邪国(秦置郡。统县九,户二万九千五百。)
开阳(侯相。)
临沂
阳都

即丘

费(鲁季氏邑。)
东安
蒙阴(山在西南。)
东莞郡(太康中置。统县八,户一万。)
东莞(故鲁郓邑。)
朱虚
营陵(尚父吕望所封。)
安丘(故莒渠丘父封邑。)

临朐(有海水祠。)

广
广陵郡(汉置。统县八,户八千八百。)
淮阴
射阳

海陵(有江海会祠。)
广陵
盐渎
淮浦
江都(有江水祠。)
临淮郡(汉置,章帝以合下邳,太康元年复立。统县十,户一万。)
盱眙
东阳
高山
赘其
潘旌
高邮
淮陵
司吾
下相

太康十年,以青州城阳郡之莒、姑幕、诸、东武四县属东莞。元康元年,分东海置兰陵郡。七年,又分东莞置东安郡,分临淮置淮陵郡,以堂邑置堂邑郡。永嘉之乱,临淮、淮陵并沦没石氏。元帝渡江之后,徐州所得惟半,乃侨置淮阳、阳平、济阴、北济阴四郡。又琅邪国人随帝过江者,遂置怀德县及琅邪郡以统之。是时,幽、冀、青、并、兖五州及徐州之淮北流人相帅过江淮,帝并侨立郡县以司牧之。割吴郡之海虞北境,立郯、朐、利城、祝其、厚丘、西隰、襄贲七县,寄居曲阿,以江乘置南东海、南琅邪、南东平、南兰陵等郡,分武进立临淮、淮陵、南彭城等郡,属南徐州,又置顿丘郡属北徐州。明帝又立南沛、南清河、南下邳、南东莞、南平昌、南济阴、南濮阳、南太平、南泰山、南济阳、南鲁等郡,以属徐、兖二州,初或居江南,或居江北,或以兖州领州。郗鉴都督青兖二州诸军事、兖州刺史,加领徐州刺史,镇广陵。苏峻平后,自广陵还镇京口。又于汉故九江郡界置锺离郡,属南徐州,江北又侨立幽、冀、青、并四州。穆帝时,移南东海七县出居京口。义熙七年,始分淮北为北徐州,淮南但为徐州,统彭城、沛、下邳、兰陵、东莞、东安、琅邪、淮阳、阳平、济阴、北济阴十一郡,以盱眙立盱眙郡,统考城、直渎、阳城三县,又分广陵界置海陵、山阳二郡。后又以幽冀合徐州,青并合兖州。
荆州。案禹贡荆及衡阳之地,舜置十二牧,则其一也。周礼:‘正南曰荆州。’春秋元命包云:‘轸星散为荆州。’荆,强也,言其气躁强。亦曰警也,言南蛮数为寇逆,其人有道后服,无道先强,常警备也。又云取名于荆山。六国时,其地为楚。及秦,取楚鄢郢为南郡,又取巫中地为黔中郡,以楚之汉北立南阳郡,灭楚之后,分黔中为长沙郡。汉高祖分长沙为桂阳郡,改黔中为武陵郡,分南郡为江夏郡。武帝又分长沙为零陵郡。及置十三州,因旧名为荆州,统南郡、南阳、零陵、桂阳、武陵、长沙、江夏七郡。后汉献帝建安十三年,魏武尽得荆州之地,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又分南阳西界立南乡郡,分枝江以西立临江郡。及败于赤壁,南郡以南属吴,吴后遂与蜀分荆州。于是南郡、零陵、武陵以西为蜀,江夏、桂阳、长沙三郡为吴,南阳、襄阳、南乡三郡为魏。而荆州之名,南北双立。蜀分南郡,立宜都郡,刘备没后,宜都、武陵、零陵、南郡四郡之地悉复属吴。魏文帝以汉中遗黎立魏兴、新城二郡,明帝分新城立上庸郡。孙权分江夏立武昌郡,又分苍梧立临贺郡,分长沙立衡阳、湘东二郡。孙休分武陵立天门郡,分宜都立建平郡。孙皓分零陵立始安郡,分桂阳立始兴郡,又分零陵立邵陵郡,分长沙立安成郡。荆州统南郡、武昌、武陵、宜都、建平、天门、长沙、零陵、桂阳、衡阳、湘东、邵陵、临贺、始兴、始安十五郡,其南阳、江夏、襄阳、南乡、魏兴、新城、上庸七郡属魏之荆州。及武帝平吴,分南郡为南平郡,分南阳立义阳郡,改南乡顺阳郡,又以始兴、始安、临贺三郡属广州,以扬州之安成郡来属。州统郡二十二,县一百六十九,户三十五万七千五百四十八。
江夏郡(汉置。统县七,户二万四千。)
安陆(横尾山在东北,古之陪尾山。)
云杜(故云子国。)
曲陵
平春
𫑡
竟陵(章山在东北,古之内方山。)
南新市
南郡(汉置。统县十一,户五万五千。)
江陵(故楚都。)
编(有云梦官。)
当阳
华容
鄀(故鄀子国。)
枝江(故罗国。)
旌阳
州陵(楚嬖人州侯所邑。)
监利
松滋
石首
襄阳郡(魏置。统县八,户二万二千七百。)
宜城(故鄢也。)
中庐
临沮(荆山在东北。)

襄阳(侯相。)
山都
邓城

南阳国(秦置郡。统县十四,户二万四千四百。)

西鄂(侯相。)

鲁阳(公国相。)

淯阳(公国相。)
博望(公国相。)
堵阳
叶(侯相。有长城山,号曰方城。)
舞阴(公国相。)
比阳(公国相。)
涅阳
冠军

顺阳郡(太康中置。统县八,户二万一百。)

顺阳
南乡
丹水
武当(侯相。)

筑阳

义阳郡(太康中置。统县十二,户一万九千。)
新野(侯相。)

邓(故邓侯国。)
蔡阳
随(故随国。)
安昌
棘阳
厥西
平氏(桐柏山在南。)
义阳
平林
朝阳
新城郡(魏置。统县四,户一万五千二百。)
房陵
绥阳
昌魏
沶乡
魏兴郡(魏置。统县六,户一万二千。)
晋兴
安康
西城

长利
洵阳
上庸郡(魏置。统县六,户一万一千四百四十八。)
上庸(侯相。)
安富
北巫
武陵
上廉
微阳
建平郡(吴、晋各有建平郡,太康元年合。统县八,户一万三千二百。)

北井
秦昌
信陵
兴山
建始
秭归(故楚子国。)
沙渠
宜都郡(吴置。统县三,户八千七百。)
夷陵
夷道
佷山
南平郡(吴置,以为南郡,太康元年改曰南平。统县四,户七千。)
作唐
孱陵
南安
江安
武陵郡(汉置。统县十,户一万四千。)
临沅
龙阳
汉寿
沅陵
黚阳
酉阳
镡城
沅南
迁陵
舞阳
天门郡(吴置。统县五,户三千一百。)
零阳
溇中

临澧
澧阳
长沙郡(汉置。统县十,户三万三千。)
临湘

下隽
醴陵
刘阳
建宁
吴昌

蒲沂
巴陵
衡阳郡(吴置,故属长沙。统县九,户二万三千。)
湘乡
重安
湘南
湘西
烝阳
衡山
连道
新康
益阳
湘东郡(吴置,故属长沙。统县七,户一万九千五百。)

茶陵
临烝
利阳
阴山
新平
新宁
零陵郡(汉置。统县十一,户二万五千一百。)
泉陵(有香茅,云古贡之以缩酒。)
祁阳
零陵
营浦
洮阳
永昌
观阳
营道
舂陵
泠道
应阳(东界有鼻墟,云象所封。)
邵陵郡(吴置。统县六。户一万二千。)
邵陵
都梁
夫夷
建兴
邵阳
高平
桂阳郡(汉置。统县六,户一万一千三百。)
郴(项羽封义帝之邑。)
耒阳
便
临武
晋宁
南平
武昌郡(吴置。统县七,户一万四千八百。)
武昌(故东鄂也。楚子熊渠封中子红于此。)
柴桑(有湓口关。)
阳新
沙羡(有夏口,对沔口,有津。)
沙阳
鄂(有新兴、马头铁官)
官陵
安成郡(吴置。统县七,户三千。)
平都
宜春
新谕
永新
安复
萍乡
广兴
惠帝分桂阳、武昌、安成三郡立江州,以新城、魏兴、上庸三郡属梁州,又分义阳立随郡,分南阳立新野郡,分江夏立竟陵郡。怀帝又分长沙、衡阳、湘东、零陵、邵陵、桂阳及广州之始安、始兴、临贺九郡置湘州。时蜀乱,又割南郡之华容、州陵、监利三县别立丰都,合四县置成都郡,为成都王颖国,居华容县。愍帝建兴中,并还南郡,亦并丰都于监利。元帝渡江,又侨立新兴、南河东二郡。穆帝时,又分零陵立营阳郡,以义阳流人在南郡者立为义阳郡。又以广州之临贺、始兴、始安三郡及江州之桂阳,益州之巴东,合五郡来属,以长沙、衡阳、湘东、零陵、邵陵、营阳六郡属湘州。桓温又分南郡立武宁郡。安帝又侨立南义阳、东义阳、长宁三郡。义熙十三年,省湘州,长沙、衡阳、湘东、零陵、邵陵、营阳还入荆州。
扬州。案禹贡淮海之地,舜置十二牧,则其一也。周礼:‘东南曰扬州。’春秋元命包云:‘牵牛流为扬州,分为越国。’以为江南之气躁劲,厥性轻扬。亦曰,州界多水,水波扬也。于古则荒服之国,战国时其地为楚分。秦始皇并天下,以置鄣、会稽、九江三郡。项羽封英布为九江王,尽有其地。汉改九江曰淮南,即封布为淮南王。六年,分淮南置豫章郡。十一年,布诛,立皇子长为淮南王,封刘濞为吴王,二国尽得扬州之地。文帝十六年,分淮南立庐江、衡山二郡。景帝四年,封皇子非为江都王,并得鄣、会稽郡,而不得豫章。武帝改江都曰广陵,封皇子胥为王而以属徐州。元封二年,改鄣曰丹杨,改淮南复为九江。后汉顺帝分会稽立吴郡,扬州统会稽、丹杨、吴、豫章、九江、庐江六郡,省六安并庐江郡。献帝兴平中,孙策分豫章立庐陵郡。孙权又分豫章立鄱阳郡,分丹杨立新都郡。孙亮又分豫章立临川郡,分会稽立临海郡。孙休又分会稽立建安郡。孙皓分会稽立东阳郡,分吴立吴兴郡,分豫章、庐陵、长沙立安成郡,分庐陵立庐陵南部都尉,扬州统丹杨、吴、会稽、吴兴、新都、东阳、临海、建安、豫章、鄱阳、临川、安成、庐陵南部十四郡。江西庐江、九江之地,自合肥之北至寿春悉属魏。及晋平吴,以安成属荆州,分丹杨之宣城、宛陵、陵阳、安吴、泾、广德、宁国、怀安、石城、临城、春谷十一县立宣城郡,理宛陵,改新都曰新安郡,改庐陵南部为南康郡,分建安立晋安郡,又分丹杨立毗陵郡。扬州合统郡十八,县一百七十三,户三十一万一千四百。
丹阳郡(汉置。统县十一,户五万一千五百。)
建邺(本秣陵,孙氏改为建业。武帝平吴,以为秣陵。太康三年,分秣陵北为建邺,改‘业’为‘邺’。)
江宁(太康二年,分建邺置。)
丹杨(丹杨山多赤柳,在西也。)
于湖
芜湖
永世
溧阳(溧水所出。)
江乘
句容(有茅山。)
湖熟
秣陵
宣城郡(太康二年置。统县十一,户二万三千五百。)
宛陵(侯相。彭泽聚在西南。)
宣城
陵阳(淮水出东北入江。仙人陵阳子明所居。)
安吴
临城
石城

春榖(孝武改春为阳。)
广德
宁国
怀安
淮南郡(秦置九江郡。汉以为淮南国,汉武帝置为九江郡。武帝改为淮南郡。统县十六,户三万三千四百。)
寿春
成德
下蔡
义城
西曲阳
平阿(有涂山。)
历阳
全椒
阜陵(汉明帝时沦为麻湖。)
锺离(故州来邑。)
合肥
逡遒
阴陵
当涂(古涂山国。)
东城
乌江
庐江郡(汉置。统县十,户四千二百。)
阳泉
舒(故国,有桐乡。)
灊(天柱山在南,有祠。)

寻阳
居巢(桀死于此。)
临湖
襄安
龙舒
六(故六国。)
毗陵郡(吴分会稽无锡已西为屯田,置典农校尉。太康二年,省校尉为毗陵郡。统县七,户一万二千。)
丹徒(故朱方。)
曲阿(故云阳。)
武进
延陵
毗陵
既阳
无锡(有磨山、春申君祠。)
吴郡(汉置。统县十一,户二万五千。)
吴(故国。具区在西。)
嘉兴
海盐
盐官
钱唐(武林山、武林水所出。)
富阳
桐庐
建德
寿昌
海虞

吴兴郡(吴置。统县十,户二万四千。)
乌程
临安
余杭
武康(故防风氏国。)
东迁
于潜(有潜水。)
故鄣
安吉
原乡
长城
会稽郡(秦置。统县十,户三万。)
山阴(会稽山在南,上有禹冢。)
上虞(有仇亭,舜避丹朱于此地。)
余姚(有句余山在南。)
句章
鄞(有鲒埼亭。)

始宁

永兴
诸暨
东阳郡(吴置。统县九,户一万二千。)
长山(有赤松子庙。)
永康
乌伤
吴宁
太末
信安
丰安
定阳
遂昌
新安郡(吴置。统县六,户五千。)
始新
遂安


海宁
黎阳
临海郡(吴置。统县八,户一万八千。)
章安
临海
始丰
永宁
宁海
松阳
安固
横阳
建安郡(故秦闽中郡,汉高帝五年以立闽越王。及武帝灭之,徙其人,名为东冶,又更名东城。后汉改为候官都尉,及吴置建安郡。统县七,户四千三百。)
建安
吴兴
东平
建阳
将乐
邵武
延平
晋安郡(太康三年置。统县八,户四千三百。)
原丰
新罗
宛平
同安
候官
罗江
晋安
温麻
豫章郡(汉置。统县十六,户三万五千。)
南昌
海昏
新淦
建城
望蔡
永修
建昌
吴平
豫章
彭泽

康乐
丰城
新吴
宜丰
锺陵
临川郡(吴置。统县十,户八千五百。)
临汝
西丰
南城
东兴
南丰
永成
宜黄
安浦
西宁
新建
鄱阳郡(吴置。统县八,户六千一百。)
广晋
鄱阳
乐安
余汗
鄡阳
历陵
葛阳
晋兴
庐陵郡(吴置。统县十,户一万二千二百。)
西昌
高昌
石阳
巴丘
南野
东昌
遂兴
吉阳
兴平
阳丰
南康郡(太康三年置。统县五,户一千四百。)

雩都
平固
南康
揭阳
惠帝元康元年,有司奏,荆、扬二州疆土广远,统理尤难,于是割扬州之豫章、鄱阳、庐陵、临川、南康、建安、晋安、荆州之武昌、桂阳、安成,合十郡,因江水之名而置江州。永兴元年,分庐江之寻阳、武昌之柴桑二县置寻阳郡,属江州,分淮南之乌江、历阳二县置历阳郡。又以周玘创义讨石冰,割吴兴之阳羡并长城县之北乡置义乡、国山、临津并阳羡四县,又分丹阳之永世置平陵及永世,凡六县,立义兴郡,以表玘之功,并属扬州。又以毗陵郡封东海王世子毗,避毗讳,改为晋陵。怀帝永嘉元年,又以豫章之彭泽县属寻阳郡。愍帝立,避帝讳改建邺为建康。元帝渡江,建都扬州,改丹阳太守为尹,江州又置新蔡郡。寻阳郡又置九江、上甲二县,寻又省九江县入寻阳。是时司、冀、雍、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皆沦没,江南所得但有扬、荆、湘、江、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惟得谯城而已。明帝太宁元年,分临海立永嘉郡,流永宁、安固、松阳、横阳等四县,而扬州统丹阳、吴郡、吴兴、新安、东阳、临海、永嘉、宣城、义兴、晋陵十一郡。
自中原乱离,遗黎南渡,并侨置牧司在广陵,丹徒南城,非旧土也。及胡寇南侵,淮南百姓皆渡江。成帝初,苏峻、祖约为乱于江淮,胡寇又大至,百姓南渡者转多,乃于江南侨立淮南郡及诸县,又于寻阳侨置松滋郡,遥隶扬州。咸康四年,侨置魏郡、广川、高阳、堂邑等诸郡,并所统县并寄居京邑,改陵阳为广阳。孝武宁康二年,又分永嘉郡之永宁县置乐成县。是时上党百姓南渡,侨立上党郡为四县,寄居芜湖。寻又省上党郡为县,又罢襄城郡为繁昌县,并以属淮南。安帝义熙八年,省寻阳县入柴桑县,柴桑仍为郡,后又省上甲县入彭泽县。旧江州督荆州之竟陵郡,及何无忌为刺史,表以竟陵去州辽远,去江陵三百里,荆州所立绥安郡人户入境,欲资此郡助江滨戍防,以竟陵郡还荆州。又司州之弘农、扬州之松滋二郡寄在寻阳,人户杂居,并宜建督。安帝从之。后又省松滋郡为松滋县,弘农郡为弘农县,并属寻阳郡。
交州。案禹贡扬州之域,是为南越之土。秦始皇即略定扬越,以謪戍卒五十万人守五岭。自北徂南,入越之道,必由岭峤,时有五处,故曰五岭。后使任嚣、赵他攻越,略取陆梁地,遂定南越,以为桂林、南海、象等三郡,非三十六郡之限,乃置南海尉以典之,所谓东南一尉也。汉初,以岭南三郡及长沙、豫章封吴芮为长沙王。十一年,以南武侯织为南海王。陆贾使还,拜赵他为南越王,割长沙之南三郡以封之。武帝元鼎六年,讨平吕嘉,以其地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日南、九真、交趾七郡,盖秦时三郡之地。元封中,又置儋耳、珠崖二郡,置交趾刺史以督之。昭帝始元五年,罢儋耳并珠崖。元帝初元三年,又罢珠崖郡。后汉马援平定交部,始调立城郭置井邑。顺帝永和九年,交阯太守周敞求立为州,朝议不许,即拜敞为交阯刺史。桓帝分立高兴郡,灵帝改曰高凉。建安八年,张津为刺史,土燮交阯太守,共表立为州,乃拜津为交州牧。十五年,移居番禺,诏以边州使持节,郡给鼓吹,以重城镇,加以九锡六佾之舞。吴黄武五年,割南海、苍梧、郁林三郡立广州,交阯、日南、九真、合浦四郡为交州。戴良为刺史,值乱不得入,吕岱击平之,复还并交部。赤乌五年,复置珠崖郡。永安七年,复以前三郡立广州。及孙皓,又立新昌、武平、九德三郡。蜀以李恢为建宁太守,遥领交州刺史。晋平蜀,以蜀建宁太守霍弋遥领交州,得以便宜选用长吏。平吴后,省珠崖入合浦。交州统郡七,县五十三,户二万五千六百。
合浦郡(汉置。统县六,户二千。)
合浦
南平
荡昌
徐闻
毒质
珠官
交阯郡(汉置。统县十四,户一万二千。)
龙编
苟漏
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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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于
武宁
朱鸢
曲易
交兴
北带
稽徐
安定
南定
海平
新昌郡(吴置。统县六,户三千。)
麋泠(妇人征侧为主处,马援平之。)
嘉宁
吴定
封山
临西
西道
武平郡(吴置。统县七,户五千。)
武宁
武兴
进山
根宁
安武
扶安
封溪
九真郡(汉置。统县七,户三千。)
胥浦
移风
津梧
建初
常乐
扶乐
松原
九德郡(吴置,周时越常氏地。统县八,无户。)
九德
咸驩
南陵
阳遂
扶苓
曲胥
浦阳
都洨
日南郡(秦置象郡,汉武帝改名焉。统县五,户六百。)
象林(自此南有四国,其人皆云汉人子孙。今有铜柱,亦是汉置此为界。贡金供税也。)
卢容(象郡所居。)
朱吾
西卷
比景
广州。案禹贡扬州之域,秦末赵他所据之地。及汉武帝,以其地为交阯郡。至吴黄武五
年,分交州之南海、苍梧、郁林、高梁四郡立为广州,俄复旧。永安六年,复分交州置
广州,分合浦立合浦北部,以都尉领之。孙皓分郁林立桂林郡。及太康中,吴平,遂以
荆州始安、始兴、临贺三郡来属。合统郡十,县六十八,户四万三千一百二十。
南海郡(秦置。统县六,户九千五百。)
番禺
四会
增城
博罗
龙川
平夷
临贺郡(吴置。统县六,户二千五百。)
临贺
谢沐
冯乘
封阳
兴安
富川
始安郡(吴置。统县七,户六千。)
始安
始阳
平乐
荔浦
常安
熙平
永丰
始兴郡(吴置。统县七,户五千。)
曲江
桂阳
始兴
含洭
浈阳
中宿
阳山
苍梧郡(汉置。统县十二,户七千七百。)
广信
端溪
高要
建陵
新宁
猛陵
鄣平
农城
元谿
临允
都罗
武城
郁林郡(秦置桂林郡,汉武帝更名。统县九,户六千。)
布山
阿林
新邑
晋平
始建
郁平
领方
武熙
安广
桂林郡(吴置。统县八,户二千。)
潭中
武丰
粟平
羊平
龙刚
夹阳
武城
军腾
高凉郡(吴置。统县三,户二千。)
安宁
高凉
思平
高兴郡(吴置。统县五,户一千二百。)
广化
海安
化平
黄阳
西平
宁浦郡(吴置。统县五,户一千二百二十。)
宁浦
连道
吴安
昌平
平山
武帝后省高兴郡。怀帝永嘉元年,又以临贺、始兴、始安三郡凡二十县为湘州。元帝分郁林立晋兴郡。成帝分南海立东官郡,以始兴、临贺二郡还属荆州。穆帝分苍梧立晋康、新宁、永平三郡。哀帝太和中置新安郡,安帝分东官立义安郡,恭帝分南海立新会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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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晋书  卷十六‧志第六 律历上 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夫神道广大,妙本于阴阳;形器精微,义先于律吕。圣人观四时之变,刻玉纪其盈虚,察五行之声,铸金均其清浊,所以遂八风而宣九德,和大乐而成政道。然金质从革,侈弇无方;竹体圆虚,修短利制。是以神瞽作律,用写锺声,乃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天之道也。又协时日于晷度,效地气于灰管,故阴阳和则景至,律气应则灰飞。灰飞律通,吹而命之,则天地之中声也。故可以范围百度,化成万品,则虞书所谓‘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者也。中声节以成文,德音章而和备,则可以动天地,感鬼神,导性情,移风俗。协言志于咏歌,鉴盛衰于治乱,故君子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盖由兹道。太史公律书云:‘王者制事立物,法度轨则,一禀于六律。六律为万事之本,其于兵械尤所重焉。故云望敌知吉凶,闻声效胜负,百王不易之道也。’
及秦氏灭学,其道浸微。汉室初兴,丞相张苍首言音律,未能审备。孝武帝创置协律之官,司马迁言律吕相生之次详矣。及王莽之际,考论音律,刘歆条奏,大率有五:一曰备数,一、十、百、千、万也;二曰和声,宫、商、角、征、羽也;三曰审度,分、寸、尺、丈、引也;四曰嘉量,籥、合、升、斗、斛也;五曰权衡,铢、两、斤、钧、石也。班固因而志之。蔡邕又记建武已后言律吕者,至司马绍统采而续之。汉末天下大乱,乐工散亡,器法堙灭。魏武始获杜夔,使定乐器声调。夔依当时尺度,权备典章。及武帝受命,遵而不革。至泰始十年,光禄大夫荀勗奏造新度,更铸律吕。元康中,勗子藩嗣其事,未及成功,属永嘉之乱,中朝典章,咸没于石勒。及元帝南迁,皇度草昧,礼容乐器,扫地皆尽,虽稍加采掇,而多所沦胥,终于恭、安,竟不能备。今考古律相生之次,及魏武已后言音律度量者,以志于篇云。
传云‘十二律,黄帝之所作也。使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昆仑之阴,取竹之嶰谷生,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间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锺之宫,曰含少。次制十二竹筒,写凤之鸣,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锺之宫,皆可以生之以定律吕。则律之始造,以竹为管,取其自然圆虚也’。又云‘黄帝作律,以玉为管,长尺,六孔,为十二月音。至舜时,西王母献昭华之琯,以玉为之’。及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奚景于泠道舜祠下得白玉琯。又武帝太康元年,汲郡盗发六国时魏襄王冢,亦得玉律。则古者又以玉为管矣。以玉者,取其体含廉润也。而汉平帝时,王莽又以铜为之。铜者,自名也,所以同天下,齐风俗也。为物至精,不为燥湿寒暑改节,介然有常,似士君子之行,故用焉。
周礼,太师掌六律、六吕,以合阴阳之声。六律阳声,黄锺、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也;六吕阴声,大吕、应锺、南吕、林锺、仲吕、夹锺也。又有太师则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以吉凶。其典同掌六律六吕之和,以辩天地四方阴阳之声,以为乐器,皆以十有二律而为之数度,以十有二声而为之齐量焉。
及周景王将铸无射,问律于泠州鸠,对曰:‘夫六,中之色,故名之曰黄锺,所以宣养六气九德也。由是第之。二曰太蔟,所以金奏赞阳出滞也。三曰姑洗,所以羞洁百物,考神纳宾也。四曰蕤宾,所以安静神人,献酬交酢也。五曰夷则,所以咏歌九德,平人无贰也。六曰无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人轨仪也。为之六间,以扬沈伏而黜散越也。元间大吕,助宣物也。二间夹锺,出四隙之细也。三间中吕,宣中气也。四间林锺,和展百事,俾莫不任肃纯恪也。五间南吕,赞阳秀也。六间应锺,均利器用,俾应复也。’此皆所以律述时气效节物也。
及秦始皇焚书荡覆,典策缺亡,诸子璅言时有遗记。吕不韦春秋言:黄锺之宫,律之本也,下生林锺,林锺上生太蔟,太蔟下生南吕,南吕上生姑洗,姑洗下生应锺,应锺上生蕤宾,蕤宾下生大吕,大吕下生夷则,夷则上生夹锺,夹锺下生无射,无射上生中吕。三分所生,益其一分以上生;三分所生,去其一分以下生。后代之言音律者多宗此说。
及汉兴,承秦之弊,张苍首治律历,颇未能详。故孝武帝正乐,乃置协律之官,虽律吕清浊之体粗正,金石高下之音有准,然徒捃采遗存,以成一时之制,而数犹用五。
时淮南王安延致儒博,亦为律吕。云黄锺之律九寸而宫音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故黄锺之数立焉,位在子。林锺位在未,其数五十四。太蔟其数七十二,南吕之数四十八,姑洗之数六十四,应锺之数四十二,蕤宾之数五十七,大吕之数七十六,夷则之数五十一,夹锺之数六十八,无射之数四十五,中吕之数六十,极不生。以黄锺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锺为征,南吕为羽。宫生征,征生商,商生羽,羽生角,角生应锺,不比正音,故为和;应锺生蕤宾,不比正音,故为缪。日冬至,音比林锺浸以浊。日夏至,音比黄锺浸以清。十二律应二十四时之变。甲子,中吕之征也。丙子,夹锺之羽也。戊子,黄锺之宫也。庚子,无射之商也。壬子,夷则之角也。其为音也,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之,六六三十六,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故律历之数,天地之道也。
司马迁八书言律吕,粗举大经,著于前史。则以太极元气函三为一,而始动于子,十二律之生,必所起焉。于是参一于丑得三,因而九三之,举本位合十辰,得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谓之成数,以为黄锺之法。又参之律于十二辰,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谓之该数,以为黄锺之实。实如法而一,得黄锺之律长九寸,十一月冬至之气应焉。盖阴阳合德,气锺于子,而化生万物,则物之生莫不函三。故十二律空径三分,而上下相生,皆损益以三。其术则因黄锺之长九寸,以下生者倍其实,三其法;以上生者,四其实,三其法。所以明阳下生阴,阴上生阳。
起子,为黄锺九寸,一。
丑,三分之二。
寅,九分之八。
卯,二十七分之十六。
辰,八十一分之六十四。
巳,二百四十三分之一百二十八。
午,七百二十九分之五百一十二。
未,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之一千二十四。
申,六千五百六十一分之四千九十六。
酉,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二分之八千一百九十二。
戌,五万九千四十九分之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八。
亥,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分之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
如是周十二辰,在六律为阳,则当位自得而下生阴,在六吕为阴,则得其所衡而上生于阳,推算之术无重上生之法也。所谓律取妻,吕生子,阴阳升降,律吕之大经也。而迁又言十二律之长,今依淮南九九之数,则蕤宾为重上。又言五音相生,而以宫生角,角生商,商生征,征生羽,羽生宫。求其理用,罔见通途。
及元始中,王莽辅政,博征通知锺律者,考其音义,使羲和刘歆典领调奏。班固汉书采而志之,其序论虽博,而言十二律损益次第,自黄锺长九寸,三分损一,下生林锺,长六寸。三分益一,上生太蔟而左旋,八八为位。一上一下,终于无射,下生中吕。校其相生所得,与司马迁正同。班固采以为志。
元帝时,郎中京房知五音六十律之数,上使太子太傅玄成、谏议大夫章杂试问房于乐府,房对:‘受学于故小黄令焦延寿。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阳下生阴,阴上生阳,终于中吕,而十二律毕矣。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上下相生,终于南事,而六十律毕矣。夫十二律之变至于六十,犹八卦之变至于六十四也。宓牺作易,纪阳气之初以为律法。建日冬至之声,以黄锺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锺为征,南吕为羽,应锺为变宫,蕤宾为变征,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故各统一日,其余以次运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商角徵羽以类从焉。礼运曰“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此之谓也。以六十律分期之日,黄锺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复,阴阳、寒燠、风雨之占生焉。于以检摄群音,考其高下,苟非革木之声,则无不有所合。虞书曰“律和声”,此之谓也。’
京房又曰:‘竹声不可以度调,故作准以定数。准之状如瑟,而长丈,十三弦,隐间九尺,以应黄锺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画分寸,以为六十律清浊之节。’房言律详于歆所奏,其术施行于史官,候部用之,文多不悉载。截管为律,吹以考声,列以效气,道之本也。术家以其声微而体难知,其分数不明,故作准以代之。准之声明畅易达,分寸又粗,然弦以缓急清浊,非管无以正也。均其中弦,令与黄锺相得,案画以求诸律,则无不如数而应者矣。续汉志具载其六十律准度数,其相生之次与吕览、淮南同。
汉章帝元和元年,待诏候锺律殷肜上言:‘官无晓六十律以准调音者。故待诏严崇具以准法教子男宣,愿召宣补学官,主调乐器。’诏曰:‘崇子学审晓律,别其族,协其声者,审试。不得依托父学,以聋为聦。声微妙,独非莫知,独是莫晓。以律错吹,能知命十二律不失一,乃为能传崇学耳。’试宣十二律,其二中,其四不中,其六不知何律,宣遂罢。自此律家莫能为准。
灵帝熹平六年,东观召典律者太子舍人张光等问准意,光等不知,归阅旧藏,乃得其器。形制如房书,犹不能定其弦缓急。音,不可书以晓人,知之者欲教而无从,心达者体知而无师,故史官能辨清浊者遂绝。其可以相传者,唯候气而已。
汉末纷乱,亡失雅乐。魏武时,河南杜夔精识音韵,为雅乐郎中,令铸铜工柴玉铸锺,其声均清浊多不如法,数毁改作,玉甚厌之,谓夔清浊任意,更相诉白于魏武王。魏武王取玉所铸锺杂错更试,然后知夔为精,于是罪玉。
泰始十年,中书监荀勗、中书令张华出御府铜竹律二十五具,部太乐郎刘秀等校试,其三具与杜夔及左延年律法同,其二十二具,视其铭题尺寸,是笛律也。问协律中郎将列和,辞:‘昔魏明帝时,令和承受笛声以作此律,欲使学者别居一坊,歌咏讲习,依此律调。至于都合乐时,但识其尺寸之名,则丝竹歌咏,皆得均合。歌声浊者用长笛长律,歌声清者用短笛短律。凡弦歌调张清浊之制,不依笛尺寸名之,则不可知也。’
勗等奏:‘昔先王之作乐也,以振风荡俗,飨神祐贤,必协律吕之和,以节八音之中。是故郊祀朝宴,用之有制,歌奏分叙,清浊有宜。故曰“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此经传记籍可得而知者也。如和对辞,笛之长短无所象则,率意而作,不由曲度。考以正律,皆不相应;吹其声均,多不谐合。又辞“先师传笛,别其清浊,直以长短。工人裁制,旧不依律”。是为作笛无法。而和写笛造律,又令琴瑟歌咏,从之为正,非所以稽古先哲,垂宪于后者也。谨条牒诸律,问和意状如左。及依典制,用十二律造笛象十二枚,声均调和,器用便利。讲肄弹击,必合律吕,况乎宴飨万国,奏之庙堂者哉?虽伶夔旷远,至音难精,犹宜仪形古昔,以求厥衷,合乎经礼,于制为详。若可施用,请更部笛工选竹造作,下太乐乐府施行。平议诸杜夔、左延年律可皆留,其御府笛正声、下征各一具,皆铭题作者姓名,其余无所施用,还付御府毁。’奏可。
勗又问和:‘作笛为可依十二律作十二笛,令一孔依一律,然后乃以为乐不?’和辞:‘太乐东厢长笛正声已长四尺二寸,今当复取其下征之声。于法,声浊者笛当长,计其尺寸乃五尺有余,和昔日作之,不可吹也。又,笛诸孔虽不校试,意谓不能得一孔辄应一律也。’案太乐四尺二寸笛正声均应蕤宾,以十二律还相为宫,推法下征之孔当应律大吕。大吕笛长二尺六寸有奇,不得长五尺余。辄令太乐郎刘秀、邓昊等依律作大吕笛以示和,又吹七律,一孔一校,声皆相应。然后令郝生鼓筝,宋同吹笛,以为杂引、相和诸曲。和乃辞曰:‘自和父祖汉世以来,笛家相传,不知此法,而令调均与律相应,实非所及也。’郝生、鲁基、种整、朱夏皆与和同。
又问和:‘笛有六孔,及其体中之空为七,和为能尽名其宫商角征不?孔调与不调,以何检知?’和辞:‘先师相传,吹笛但以作曲,相语为某曲当举某指,初不知七孔尽应何声也。若当作笛,其仰尚方笛工依案旧像讫,但吹取鸣者,初不复校其诸孔调与不调也。’案周礼调乐金石,有一定之声,是故造锺磬者先依律调之,然后施于厢悬。作乐之时,诸音皆受锺磬之均,即为悉应律也。至于飨宴殿堂之上,无厢悬锺磬,以笛有一定调,故诸弦歌皆从笛为正,是为笛犹锺磬,宜必合于律吕。如和所对,直以意造,率短一寸,七孔声均,不知其皆应何律,调与不调,无以检正,唯取竹之鸣者,为无法制。辄部郎刘秀、邓昊、王艳、魏邵等与笛工参共作笛,工人造其形,律者定其声,然后器象有制,音均和协。
又问和:‘若不知律吕之义作乐,音均高下清浊之调,当以何名之?’和辞:‘每合乐时,随歌者声之清浊,用笛有长短。假令声浊者用三尺二笛,因名曰此三尺二调也;声清者用二尺九笛,因名曰此二尺九调也。汉魏相传,施行皆然。’案周礼奏六乐,乃奏黄锺,歌大吕;乃奏太蔟,歌应锺,皆以律吕之义,纪歌奏清浊。而和所称以二尺、三尺为名,虽汉魏用之,俗而不典。部郎刘秀、邓昊等以律作笛,三尺二寸者应无射之律,若宜用长笛,执乐者曰请奏无射;二尺八寸四分四牦应黄锺之律,若宜用短笛,执乐者曰请奏黄锺。则歌奏之义,若合经礼,考之古典,于制为雅。
书曰:‘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在治忽。’周礼、国语载六律六同,礼记又曰:‘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刘歆、班固撰律历志亦纪十二律,惟京房始创六十律。至章帝时,其法已绝,蔡邕虽追纪其言,亦曰今无能为者。依案古典及今音家所用,六十律者无施于乐。谨依典记,以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之法,制十二笛象,记注图侧,如别,省图,不如视笛之孔,故复重作蕤宾伏孔笛。其制云:
黄锺之笛,正声应黄锺,下征应林锺,长二尺八寸四分四牦有奇。(正声调法,以黄锺为宫,则姑洗为角,翕笛之声应姑洗,故以四角之长为黄锺之笛也。其宫声正而不倍,故曰正声。)
正声调法:黄锺为宫,(第一孔也。)应锺为变宫,(第二孔也。)南吕为羽,(第三孔也。)林锺为征,(第四孔也。)蕤宾为变征,(第五附孔也。)姑洗为角,(笛体中声。)太蔟为商。(笛后出孔也。商声浊于角,当在角下,而角声以在体中,故上其商孔,令在宫上,清于宫也。然则宫商正也,余声皆倍也;是故从宫以下,孔转下转浊也。此章记笛孔上下次第之名也。下章说律吕相生,笛之制也。)正声调法,黄锺为宫。(作黄锺之笛,将求宫孔,以姑洗及黄锺律,从笛首下度之,尽二律之长而为孔,则得宫声也。)宫生征,黄锺生林锺也。(以林锺之律从宫孔下度之,尽律作孔,则得征声也。)征生商,林锺生太蔟也。(以太蔟律从征孔上度之,尽律以为孔,则得商声也。)商生羽,太蔟生南吕也。(以南吕律从商孔下度之,尽律为孔,则得羽声也。)羽生角,南吕生姑洗也。(以姑洗律从羽孔上行度之,尽律而为孔,则得角声也。然则出于商孔之上,吹笛者左手所不及也。从羽孔下行度之,尽律而为孔,亦得角声,出于商附孔之下,则吹者右手所不逮也,故不作角孔。推而下之,复倍其均,是以角声在笛体中,古之制也。音家旧法,虽一倍再倍,但令均同,适足为唱和之声,无害于曲均故也。国语曰,匏竹利制,议宜,谓便于事用从宜者也。)角生变宫,姑洗生应锺也。(上句所谓当为角孔而出于商上者,墨点识之,以应锺律。从此点下行度之,尽律为孔,则得变宫之声也。)变宫生变征,应锺生蕤宾也。(以蕤宾律从变宫下度之,尽律为孔,则得变征之声。十二笛之制,各以其宫为主,相生之法,或倍或半,其便事用,例皆一也。)
下征调法:林锺为宫,(第四孔也。本正声黄锺之征。征清,当在宫上,用笛之宜,倍令浊下,故曰下征。下征更为宫者,记所谓‘五声,十二律还相为宫’也。然则正声清,下征为浊也。)南吕为商,(第三孔也。本正声黄锺之羽,今为下征之商也。)应锺为角,(第二孔也。本正声黄锺之变宫,今为下征之角也。)黄锺为变征,(下征之调,林锺为宫,大吕当为变征,而黄锺笛本无大吕之声,故假用黄锺以为变征也。假用之法,当为变征之声,则俱发黄锺及太蔟、应锺三孔。黄锺应浊而太蔟清,大吕律在二律之间,俱发三孔而微硙○之,则得大吕变征之声矣。诸笛下征调求变征之法,皆如此也。)太蔟为征,(笛后出孔。本正声之商,今为下征之征也。)姑洗为羽,(笛体中翕声。本正声之角,今为下征之羽。)蕤宾为变宫。(附孔是也。本正声之变征也,今为下征之变宫也。然则正声之调,孔转下转浊;下征之调,孔转上转清也。)
清角之调:以姑洗为宫,(即是笛体中翕声。于正声为角,于下征为羽。清角之调乃以为宫,而哨吹令清,故曰清角。惟得为宛诗谣俗之曲,不合雅乐也。)蕤宾为商,(正也。)林锺为角,(非正也。)南吕为变征,(非正也。)应锺为征,(正也。)黄锺为羽,(非正也。)太蔟为变宫。(非正也。清角之调,唯宫、商及征与律相应,余四声非正者皆浊,一律哨吹令清,假而用之,其例一也。)
凡笛体用律,长者八之,(蕤宾、林锺也。)短者四之。(其余十笛,皆四角也。)空中实容,长者十六。(短笛竹宜受八律之黍也。若长短大小不合于此,或器用不便声均法度之齐等也。然笛竹率上大下小,不能均齐,必不得已,取其声均合。)三宫,(一曰正声,二曰下征,三曰清角也。)二十一变也。(宫有七声,错综用之,故二十一变也。诸笛例皆一也。)伏孔四,所以便事用也。(一曰正角,出于商上者也;二曰倍角,近笛下者也;三曰变宫,近于宫孔,倍令下者也;四曰变征,远于征孔,倍令高者也。或倍或半,或四分一,取则于琴徽也。四者皆不作其孔,而取其度,以应进退上下之法,所以协声均,便事用也。其本孔隐而不见,故曰伏孔也。)
大吕之笛,正声应大吕,下征应夷则,长二尺六寸六分三牦有奇。
太蔟之笛,正声应太蔟,下征应南吕,长二尺五寸三分一牦有奇。
夹锺之笛,正声应夹锺,下征应无射,长二尺四寸。
姑洗之笛,正声应姑洗,下征应应锺,长二尺二寸三分三牦有奇。
蕤宾之笛,正声应蕤宾,下征应大吕,长三尺九寸九分五牦有奇。(变宫近宫孔,故倍半令下,便于用也。林锺亦如之。)
林锺之笛,正声应林锺,下征应太蔟,长三尺七寸九分七牦有奇。
夷则之笛,正声应夷则,下征应夹锺,长三尺六寸。(变宫之法,亦如蕤宾,体用四角,故四分益一也。)
南吕之笛,正声应南吕,下征应姑洗,长三尺三寸七分有奇。
无射之笛,正声应无射,下征应中吕,长三尺二寸。
应锺之笛,正声应应锺,下征应蕤宾,长二尺九寸九分六牦有奇。
五音十二律
土音宫,数八十一,为声之始。属土者,以其最浊,君之象也。季夏之气和,则宫声调。宫乱则荒,其君骄。黄锺之宫,律最长也。
火音征,三分宫去一以生,其数五十四。属火者,以其征清,事之象也。夏气和,则征声调。征乱则哀,其事勤也。
金音商,三分征益一以生,其数七十二。属金者,以其浊次宫,臣之象也。秋气和,则商声调。商乱则诐,其官坏也。
水音羽,三分商去一以生,其数四十八。属水者,以为最清,物之象也。冬气和,则羽声调。羽乱则危,其财匮也。
木音角,三分羽益一以生,其数六十四。属木者,以其清浊中,人之象也。春气和,则角声调。角乱则忧,其人怨也。
凡声尊卑,取象五行,数多者浊,数少者清;大不过宫,细不过羽。
十一月,律中黄锺,律之始也,长九寸。仲冬气至,则其律应,所以宣养六气九德也。班固三分损一,下生林锺。
十二月,律中大吕,司马迁未下生之律,长四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五十二,倍之为八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一百四。季冬气至,则其律应,所以助宣物也。三分益一,上生夷则;京房三分损一,下生夷则。
正月,律中太蔟,未上生之律,长八寸。孟春气至,则其律应,所以赞阳出滞也。三分损一,下生南吕。
二月,律中夹锺,酉下生之律,长三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一千六百三十一,倍之为七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一千七十五。仲春气至,则其律应,所以出四隙之细也。三分益一,上生无射;京房三分损一,下生无射。
三月,律中姑洗,酉上生之律,长七寸九分寸之一。季春气至,则其律应,所以修絜百物,考神纳宾也。三分损一,下生应锺。
四月,律中中吕,亥下生之律,长三寸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六千四百八十七,倍之为六寸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万二千九百七十四。孟夏气至,则其律应,所以宣中气也。
五月,律中蕤宾,亥上生之律,长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仲夏气至,则其律应,所以安静人神,献酬交酢也。三分损一,下生大吕;京房三分益一,上生大吕。
六月,律中林锺,丑下生之律,长六寸。季夏气至,则其律应,所以和展百物,俾莫不任肃纯恪也。三分益一,上生太蔟。
七月,律中夷则,丑上生之律,长五寸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五十一。孟秋气至,则其律应,所以咏歌九则,平百姓而无贷也。三分损一,下生夹锺;京房三分益一,上生夹锺。
八月,律中南吕,卯下生之律,长五寸三分寸之一。仲秋气至,则其律应,所以赞阳秀也。三分益一,上生姑洗。
九月,律中无射,卯上生之律,长四寸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季秋气至,则其律应,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人轨仪也。三分损一,下生中吕;京房三分益一,上生中吕。
十月,律中应锺,巳下生之律,长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孟冬气至,则其律应,所以均利器用,俾应复也。三分益一,上生蕤宾。
淮南、京房、郑玄诸儒言律历,皆上下相生,至蕤宾又重上生大吕,长八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百四;夷则上生夹锺,长七寸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千七十五;无射上生中吕,长六寸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万二千九百七十四:此三品于司马迁、班固所生之寸数及分皆倍焉,余则并同。斯则泠州鸠所谓六间之道,扬沈伏,黜散越,假之为用者也。变通相半,随事之宜,赞助之法也。凡音声之体,务在和均,益则加倍,损则减半,其于本音恒为无爽。然则言一上一下者,相生之道;言重上生者,吹候之用也。于蕤宾重上生者,适会为用之数,故言律者因焉,非相生之正也。
杨子云曰:‘声生于日,(谓甲己为角,乙庚为商,丙辛为征,丁壬为羽,戊癸为宫也。)律生于辰,(谓子为黄锺,丑为大吕之属也。)声以情质,(质,正也。各以其行本情为正也。)律以和声,(当以律管锺均和其清浊之声。)声律相协而八音生。(协,和也。)’宫、商、角、征、羽,谓之五声。金、石、匏、革、丝、竹、土、木,谓之八音。声和音谐,是谓五乐。
夫阴阳和则景至,律气应则灰除。是故天子常以冬夏至日御前殿,合八能之士,陈八音,听乐均,度晷景,候锺律,权土炭,效阴阳。冬至阳气应则灰除,是故乐均清,景长极,黄锺通,土炭轻而衡仰。夏至阴气应则乐均浊,景短极,蕤宾通,土炭重而衡低。进退于先后五日之中,八能各以候状闻,太史令封上。效则和,否则占。
候气之法,为室三重,户闭,涂衅周密,布缇幔。室中以木为案,每律各一,内庳外高,从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抑其内端,案历而候之:气至者灰去;其为气所动者,其灰散;人及风所动者,其灰聚。殿中候用玉律十二,惟二至乃候。灵台用竹律。杨泉记云:‘取弘农宜阳县金门山竹为管,河内葭莩为灰。’或云以律著室中,随十二辰埋之,上与地平,以竹莩灰实律中,以罗縠覆律吕,气至吹灰动縠。小动为和;大动,君弱臣强;不动,君严暴之应也。
审度
起度之正,汉志言之详矣。武帝泰始九年,中书监荀勗校太乐,八音不和,始知后汉至魏,尺长于古四分有余。勗乃部著作郎刘恭依周礼制尺,所谓古尺也。依古尺更铸铜律吕,以调声韵。以尺量古器,与本铭尺寸无差。又,汲郡盗发六国时魏襄王冢,得古周时玉律及锺、磬,与新律声韵暗同。于时郡国或得汉时故锺,吹律命之皆应。勗铭其尺曰:‘晋泰始十年,中书考古器,揆校今尺,长四分半。所校古法有七品:一曰姑洗玉律,二曰小吕玉律,三曰西京铜望臬,四曰金错望臬,五曰铜斛,六曰古钱,七曰建武铜尺。姑洗微强,西京望臬微弱,其余与此尺同。’铭八十二字。此尺者勗新尺也,今尺者杜夔尺也。
荀勗造新锺律,与古器谐韵,时人称其精密,惟散骑侍郎陈留阮咸讥其声高,声高则悲,非兴国之音,亡国之音。亡国之音哀以思,其人困。今声不合雅,惧非德正至和之音,必古今尺有长短所致也。会咸病卒,武帝以勗律与周汉器合,故施用之。后始平掘地得古铜尺,岁久欲腐,不知所出何代,果长勗尺四分,时人服咸之妙,而莫能厝意焉。
史臣案:勗于千载之外,推百代之法,度数既宜,声韵又契,可谓切密,信而有征也。而时人寡识,据无闻之一尺,忽周汉之两器,雷同臧否,何其谬哉!世说称‘有田父于野地中得周时玉尺,便是天下正尺,荀勗试以校己所治金石丝竹,皆短校一米’。又,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史奚景于泠道舜祠下得玉律,度以为尺,相传谓之汉官尺。以校荀勗尺,勗尺短四分;汉官、始平两尺,长短度同。又,杜夔所用调律尺,比勗新尺,得一尺四分七牦。魏景元四年,刘徽注九章云:王莽时刘歆斛尺弱于今尺四分五牦,比魏尺其斛深九寸五分五牦;即荀勗所谓今尺长四分半是也。元帝后,江东所用尺,比荀勗尺一尺六分二牦。赵刘曜光初四年铸浑仪,八年铸土圭,其尺比荀勗尺一尺五分。荀勗新尺惟以调音律,至于人间未甚流布,故江左及刘曜仪表,并与魏尺略相依准。
嘉量
周礼:‘栗氏为量,鬴深尺,内方尺而圆其外,其实一鬴。其臀一寸,其实一豆。其耳三寸,其实一升。重一钧,重一钧,其声中黄锺。概而不税。其铭曰:“时文思索,允臻其极。嘉量既成,以观四国。永启厥后,兹器维则。”’春秋左氏传曰:‘齐旧四量,豆、区、鬴、锺。四升曰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鬴。’四豆为区,区斗六升也。四区为鬴,六斗四升也。鬴十则锺,六十四斗也。郑玄以为鬴方尺,积千寸,比九章粟米法少二升八十一分升之二十二。以算术考之,古斛之积凡一千五百六十二寸半,方尺而圆其外,减傍一牦八豪,其径一尺四寸一分四毫七秒二忽有奇,而深尺,即古斛之制也。
九章商功法程粟一斛,积二千七百寸;米一斛,积一千六百二十七寸;菽荅麻麦一斛,积二千四百三十寸。此据精粗为率,使价齐,而不等其器之积寸也。以米斛为正,则同于汉志。魏陈留王景元四年,刘徽注九章商功曰:‘当今大司农斛,圆径一尺三寸五分五牦,深一尺,积一千四百四十一寸十分寸之三。王莽铜斛,于今尺为深九寸五分五牦,径一尺三寸六分八牦七豪。以徽术计之,于今斛为容九斗七升四合有奇。’魏斛大而尺长,王莽斛小而尺短也。
衡权
衡权者,衡,平也;权,重也。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古有黍、絫、锤、锱、镮、钧、锊、溢之目,历代参差。汉志言衡权名理甚备,自后变更,其详未闻。元康中,裴𬱟以为医方人命之急,而称两不与古同,为害特重,宜因此改治权衡,不见省。赵石勒十八年七月,造建德殿,得圆石,状如水碓,铭曰:‘律权石,重四钧,同律度量衡。有辛氏造。’续咸议,是王莽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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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晋书  卷十七‧志第七 律历中 昔者圣人拟宸极以运璿玑,揆天行而序景曜,分辰野,辨躔历,敬农时,兴物利,皆以系顺两仪,纪纲万物者也。然则观象设卦,扐闰成爻,历数之原,存乎此也。逮乎炎帝,分八节以始农功,轩辕纪三纲而阐书契,乃使羲和占日,常仪占月,臾区占星气,伶伦造律吕,大挠造甲子,隶首作算数。容成综斯六术,考定气象,建五行,察发敛,起消息,正闰余,述而著焉,谓之调历。洎于少昊则凤鸟司历,颛顼则南正司天,陶唐则分命羲和,虞舜则因循尧法。及夏殷承运,周氏应期,正朔既殊,创法斯异。传曰:‘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是故天子置日官,诸侯有日御,以和万国,以协三辰。至乎寒暑晦明之征,阴阳生杀之数,启闭升降之纪,消息盈虚之节,皆应躔次而无淫流,故能该浃生灵,堪舆天地。周德既衰,史官失职,畴人分散,禨祥不理。秦并天下,颇推五胜,自以获水德之瑞,用十月为正。汉氏初兴,多所未暇,百有余载,袭秦正朔。爰及武帝,始诏司马迁等议造汉历,乃行夏正。其后刘歆更造三统,以说左传,辩而非实,班固惑之,采以为志。逮光武中兴,太仆朱浮数言历有乖谬,于时天下初定,未能详考。至永平之末,改行四分,七十余年,仪式乃备。及光和中,乃命刘洪、蔡邕共修律历,其后司马彪因之,以继班史。今采魏文黄初已后言历数行事者,以续司马彪云。
汉灵帝时,会稽东部尉刘洪,考史官自古迄今历注,原其进退之行,察其出入之验,视其往来,度其终始,始悟四分于天疏阔,皆斗分太多故也。更以五百八十九为纪法,百四十五为斗分,作乾象法,冬至日日在斗二十二度,以术追日、月、五星之行,推而上则合于古,引而下则应于今。其为之也,依易立数,遁行相号,潜处相求,名为乾象历。又创制日行迟速,兼考月行,阴阳交错于黄道表里,日行黄道,于赤道宿度复有进退。方于前法,转为精密矣。献帝建安元年,郑玄受其法,以为穷幽极微,又加注释焉。
魏文帝黄初中,太史令高堂隆复详议历数,更有改革。太史丞韩翊以为乾象减斗分太过,后当先天,造黄初历,以四千八百八十三为纪法,千二百五为斗分。
其后尚书令陈群奏,以为:‘历数难明,前代通儒多共纷争。黄初之元以四分历久远疏阔,大魏受命,宜改历明时,韩翊首建,犹恐不审,故以乾象互相参校。其所校日月行度,弦望朔晦,历三年,更相是非,无时而决。案三公议皆综尽典理,殊涂同归,欲使效之璿玑,各尽其法,一年之间,得失足定。’奏可。
太史令许芝云:‘刘洪月行术用以来且四十余年,以复觉失一辰有奇。’
孙钦议:‘史迁造太初,其后刘歆以为疏,复为三统。章和中,改为四分,以仪天度,考合符应,时有差跌,日蚀觉过半日。至熹平中,刘洪改为乾象,推天七曜之符,与天地合其叙。’
董巴议云:‘圣人迹太阳于晷景,效太阴于弦望,明五星于见伏,正是非于晦朔。弦望伏见者,历数之纲纪,检验之明者也。’
徐岳议:‘刘洪以历后天,潜精内思二十余载,参校汉家太初、三统、四分历术,课弦望于两仪郭间。而月行九岁一终,谓之九道;九章,百七十一岁,九道小终;九九八十一章,五百六十七分而九终,进退牛前四度五分。学者务追合四分,但减一道六十三分,分不下通,是以疏阔,皆由斗分多故也。课弦望当以昏明度月所在,则知加时先后之意,不宜用两仪郭间。洪加太初元十二纪,减十斗下分,元起己丑,又为月行迟疾交会及黄道去极度、五星术,理实粹密,信可长行。今韩翊所造,皆用洪法,小益斗下分,所错无几。翊所增减,致亦留思,然十术新立,犹未就悉,至于日蚀,有不尽效。效历之要,要在日蚀。熹平之际,时洪为郎,欲改四分,先上验日蚀:日蚀在晏,加时在辰,蚀从下上,三分侵二。事御之后如洪言,海内识真,莫不闻见,刘歆以来,未有洪比。夫以黄初二年六月二十九日戊辰加时未日蚀,乾象术加时申半强,于消息就加未,黄初以为加辛强,乾象后天一辰半强为近,黄初二辰半为远,消息与天近。三年正月丙寅朔加时申北日蚀,黄初加酉弱,乾象加午少,消息加未,黄初后天半辰近,乾象先天二辰少弱,于消息先天一辰强,为远天。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庚申加时西南维日蚀,乾象加未初,消息加申,黄初加未强,乾象先天一辰远,黄初先天半辰近,消息乾象近中天。二年七月十五日癸未,日加壬月加丙蚀,乾象月加申,消息加未,黄初月加子强,入甲申日,乾象后天二辰,消息后一辰为近,黄初后天六辰远。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乙巳,日加丑月加未蚀,乾象月加巳半,于消息加午,黄初以丙午月加酉强,乾象先天二辰近,黄初后天二辰强为远,于消息于乾象先一辰。凡课日月蚀五事,乾象四远,黄初一近。’
翊于课难徐岳:‘乾象消息但可减,不可加。加之无可说,不可用。’岳云:本术自有消息,受师法,以消息为奇,辞不能改,故列之正法消息。翊术自疏。
木以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丁亥晨见;(黄初五月十七日庚辰见,先七日;乾象五月十五日戊寅见,先九日。)
土以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壬辰见;(乾象十一月二十一日丁亥见,先五日;黄初十一月十八日甲申见,先八日。)
土以三年十月十一日壬申伏;(乾象同,壬申伏:黄初已下十月七日戊辰伏,先四日。)
土以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壬子见;(乾象十一月十五日乙巳见,先七日;黄初十一月十二日壬寅见,先十日。)
金以三年闰六月十五日丁丑晨伏;(乾象六月二十五日戊午伏,先十九日;黄初六月二十二日乙卯伏,先二十三日。)
金以三年九月十一日壬寅见;(乾象以八月十八日庚辰见,先二十三日;黄初八月十五日丁丑见,先二十五日。)
水以二年十一月十七日癸未晨见;(乾象十一月十三日己卯见,先四日;黄初十一月十二日戊寅见,先五日。)
水以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己酉晨伏;(乾象十二月十五日辛亥伏,后二日;黄初十二月十四日庚戌伏,后一日。)
水以三年五月十八日辛巳夕见;(乾象亦以五月十八日见;黄初五月十七日庚辰见,先一日。)
水以三年六月十三日丙午伏;(乾象六月二十日癸丑伏,后七日;黄初六月十九日壬子伏,后六日。)
水以三年闰六月二十五日丁亥晨见;(乾象以闰月九日辛未见,先十六日;黄初闰月八日庚午见,先十七日。)
水以三年七月七日己亥伏;(乾象七月十一日癸卯伏,后四日;黄初以七月十日壬寅伏,后三日。)
水以三年十一月日于晷度十四日甲辰伏;(乾象以十一月九日己亥伏,先五日;黄初十一月八日戊戌伏,先六日。)
水以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戊子夕见;(二历同以十二月壬申见,俱先十六日。)
凡四星见伏十五;(乾象七近二中,黄初五近一中。)
郎中李恩议:‘以太史天度与相覆校,二年七月、三年十一月望与天度日皆差异,月蚀加时乃后天六时半,非从三度之谓,定为后天过半日也。’
董巴议曰:‘昔伏羲始造八卦,作三画,以象二十四气。黄帝因之,初作调历。历代十一,更年五千,凡有七历。颛顼以今之孟春正月为元,其时正月朔旦立春,五星会于天庙,营室也,冰冻始泮,蛰虫始发,鸡始三号,天曰作时,地曰作昌,人曰作乐,鸟兽万物莫不应和,故颛顼圣人为历宗也。汤作殷历,弗复以正月朔旦立春为节也,更以十一月朔旦冬至为元首,下至周鲁及汉,皆从其节,据正四时。夏为得天,以承尧舜,从颛顼故也。礼记大戴曰“虞夏之历,建正于孟春”,此之谓也。’
杨伟请:‘六十日中疏密可知,不待十年。若不从法,是校方员弃规矩,考轻重背权衡,课长短废尺寸,论是非违分理。若不先定校历之本法,而悬听弃法之末争,则孟轲所谓“方寸之基,可使高于岑楼”者也。今韩翊据刘洪术者,知贵其术,珍其法。而弃其论,背其术,废其言,违其事,是非必使洪奇妙之式不传来世。若知而违之,是挟故而背师也;若不知而据之,是为挟不知而罔知也。’校议未定,会帝崩而寝。
至明帝景初元年,尚书郎杨伟造景初历。表上,帝遂改正朔,施行伟历,以建丑之月为正,改其年三月为孟夏,其孟、仲、季月虽与夏正不同,至于郊祀蒐狩,班宣时令,皆以建寅为正。三年正月帝崩,复用夏正。
其刘氏在蜀,仍汉四分历。吴中书令阚泽受刘洪乾象法于东莱徐岳,又加解注。中常侍王蕃以洪术精妙,用推浑天之理,以制仪象及论,故孙氏用乾象历,至吴亡。
武帝践阼,泰始元年,因魏之景初历,改名泰始历。杨伟推五星尤疏阔,故元帝渡江左以后,更以乾象五星法代伟历。自黄初已后,改作历术,皆斟酌乾象所减斗分、朔余、月行阴阳迟疾,以求折衷。洪术为后代推步之师表,故先列之云。
乾象历
上元己丑以来,至建安十一年丙戍,岁积七千三百七十八年。
干法,千一百七十八。
会通,七千一百七十一。
纪法,五百八十九。
周天,二十一万五千一百三十。
通法,四万三千二十六。
通数,三十一。
日法,千四百五十七。
岁中,十二。
余数,三千九十。
章岁,十九。
没法,百三。
章闰,七。
会数,四十七。
会岁,八百九十三。
章月,二百三十五。
会率,千八百八十二。
朔望合数,九百四十一。
会月,万一千四十五。
纪月,七千二百八十五。
元月,一万四千五百七十。
月周,七千八百七十四。
小周,二百五十四。
推入纪
置上元尽所求年,以干法除之,不满干法,以纪法除之,余不满纪法者,入内纪甲子年也。满法去之,入外纪甲午年也。
推朔
置入纪年,外所求,以章月乘之,章岁而一,所得为定积月,不尽为闰余。闰余十二以上,岁月闰。以通法乘定积月,为假积日,满日法为定积日,不尽为小余。以六旬去积日,为大余,命以所入纪,算外,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日也。
求次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七百七十三,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小余六百八十四已上,其月大。
推冬至
置入纪年,外所求,以余数乘之,满纪法为大余,不尽为小余。以六旬去之,命以纪,算外,天正冬至日也。
求二十四气
置冬至小余,加大余十五,小余五百一十五,满二千三百五十六从大余,命如法。
推闰月
以闰余减章岁,余以岁中乘之,满章闰为一月。不尽,半法已上亦一,有进退,以无中月。
推弦望
加大余七,小余五百五十七半,小余如日法从大余,余命如前,得上弦。又加得望,又加得下弦,又加得后月朔。其弦望定小余四百一以下,以百刻乘之,满日法得一刻,不尽什之,求分,以课所近节气夜漏未尽,以算上为日。
推没
置入纪年,外所求,以余数乘之,满纪法为积没,有余加尽积为一。以会通乘之,满没法为大余,不尽为小余。大余命以纪,算外,冬至后没日。
求次没,加大余六十九,小余六十四,满其法从大余,无分为灭。
推日度
以纪法乘积日,满周天去之,余以纪法除之,所得为度。命度以牛前五度起,宿次除之,不满宿,即天正朔夜半日所在。
求次日,加一度。经斗除分;分少,损一度为纪法,加焉。
推月度
以月周乘积日,满周天去之,余满纪法为度,不尽为分,命如上,则天正朔夜半月所在度。
求次月,小月加度二十二,分二百五十八。大月又加一日,度十三,分二百一十七,满法得一度。其冬下旬,月在张、心署之。
推合朔度
以章岁乘朔小余,满会数为大分;不尽,小分。以大分从朔夜半日分,满纪法从度,命如前,天正合朔日月所共会也。
求次月,加度二十九,大分三百一十二,小分二十五,小分满会数从大分,大分满纪法后度,经斗除大分。
求弦望日所在度,加合朔度七,分二百二十五,小分十七半,大小分及度命如前,则上弦日所在度。又加得望、下弦、后月合。
求弦望月行所在度,加合朔度九十八,大分四百八,小分四十一,大小分及度命如前合朔,则上弦月所在。又加得望、下弦、后月合。
求日月昏明度,日以纪法,月以月周,乘所近节气夜漏,二百而一为明分。日以减纪法,月以减月周,余为昏分。各以加夜半,如法为度。
推月蚀
置上元年,外所求,以会岁去之,其余年以会率乘之,如会岁为积蚀,有余加积一。会月乘之,如会率为积月,不尽为月余。以章闰乘余年,满章岁为积闰,以减积月,余以岁中去之,不尽,数起天正。
求次蚀,加五月,月余千六百三十五,满会率得一月,月以望。
推卦用事日
因冬至大余,倍其小余,坎用事日也。加小余千七十五,满干法从大余,中孚用事日也。
求次卦,各加大余六,小余百三。其四正各因其中日,而倍其小余。
推五行用事
置冬至大小余,加大余二十七,小余九百二十七,满二千三百五十六从大余,得土用事日也。加大余十八,小余六百一十八,得立春木用事日。加大余七十三,小余百一十六,复得土。又加土如得其火。金、水放此。
推加时
以十二乘小余,满其法得一辰,数从子起,算外,朔、弦、望以定小余。
推漏刻
以百乘小余,满其法得一刻,不尽什之,求分,课所近节气,起夜分尽;夜上水未尽,以所近言之。
推有进退,进加退减所得也。进退有差,起二分度后,率四度转增少,少每半者,三而转之,差满三止,历五度而减如初。
月行三道术
月行迟疾,周进有恒。会数从天地凡数,乘余率自乘,如会数而一,为过周分。以从周天,月周除之,历日数也。迟疾有衰,其变者势也。以衰减加月行率,为日转度分。衰左右相加,为损益率。益转相益,损转相损,盈缩积也。半小周乘通法,如通数而一,以历周减焉,为朔行分也。
日转度分列衰损益率盈缩积月行分
一日十四度十分 一退减 益二十二 盈初 二百七十六
二日十四度九分 二退减 益二十一 盈二十二 二百七十五
三日十四度七分 三退减 益十九 盈四十三 二百七十三
四日十四度四分 四退减 益十六 盈六十二 二百七十
五日十四度 四退减 益十二 盈七十八 二百六十六
六日十三度十五分 四退减 益八 盈九十 二百六十二
七日十三度十一分 四退减 益四 盈九十八 二百五十八
八日十三度七分 四退减 盈百二 二百五十四
九日十三度三分 四退加 损四 盈百二 二百五十
十日十二度十八分 三退加 损八 盈九十八 二百四十六
十一日十二度十五分 四退加 损十一 盈九十 二百四十三
十二日十二度十一分 三退加 损十五 盈七十九 二百三十九
十三日十二度八分 二退加 损十八 盈六十四 二百三十六
十四日十二度六分 一退加 损二十 盈四十六 二百三十四
十五日十二度五分 一进减 损二十一 盈二十六 二百三十三
十六日十二度六分 二进减 损二十损不足反减五为益,盈有五谓益而损缩初二十,故不足。 盈五缩初 二百三十四
十七日十二度八分 三进减 益十八 缩十五 二百三十六
十八日十二度十一分 四进减 益十五 缩二十三 二百三十九
十九日十二度十五分 三进减 益十一 缩四十八 二百四十三
二十日十二度十八分 四进减 益八 缩五十九 二百四十六
二十一日十三度三分 四进减 益四 缩六十七 二百五十
二十二日十三度七分 四进加 缩七十一 二百五十四
二十三日十三度十一分 四进加 损四 缩七十一 二百五十八
二十四日十三度十五分 四进加 损八 缩六十七 二百六十二
二十五日十四度 四进加 损十二 缩五十九 二百六十六
二十六日十四度四分 三进加 损十六 缩四十七 二百七十
二十七日十四度七分 三历初进加三大周日 损十九 缩三十一 二百七十三
周日十四度九分 少进加 损二十一 缩十二 二百七十五
  周日分,三千三百三。
周虚,二千六百六十六。
周日法,五千九百六十九。
通周,十八万五千三十九。
历周,十六万四千四百六十六。
少大法,一千一百一。
朔行大分,万一千八百一。
小分,二十五。
周半,一百二十七。
推合朔入历以上元积月乘朔行大小分,小分满通数三十一从大分,大分满历周去之,余满周法得一日,不尽为日余。日余命算外,所求合朔入历也。
求次月,加一日,日余五千八百三十二,小分二十五。
求弦望,各加七日,日余二千二百八十三,小分二十九半,分各如法成日,日满二十七日去之。余如周分。不足除,减一日,加周虚。
求弦望定大小余置所入历盈缩积,以通周乘之为实。令通数乘日余分,以乘损益率,以损益实,为加时盈缩也。章岁减月行分,乘周半为差法,以除之,所得盈减缩加大小余,如日法盈不足,朔加时在前后日。弦望进退大余,为定小余。
求朔弦望加时定度以章岁乘加时盈缩,差法除之,所得满会数为盈缩大小分,以盈减缩加本日月所在,盈不足,以纪法进退度,为日月所在定度分。
推月行夜半入历以周半乘朔小余,如通数而一,以减入历日余。余不足,加周法而减焉,却一日。却得周日加其分,即得夜半入历。
求次日,转一日,因日余到二十七日,日余满周日分去之,不直周日也。其不满直之,加周虚于余,余皆次日入历日余也。
求月夜半定度以夜半入历日余,乘损益率,如周法得一,不尽为余,以损益缩积,余无所损,破全为法损之,为夜半盈缩也。满章岁为度,不尽为分。通数乘分及余,余如周法从分,分满纪法从度,以盈加缩减本夜半度及余,为定度。
求变衰法以入历日余乘列衰,如周法得一,不尽为余,即各知其日变衰也。
求次历以周虚乘列衰,如周法为常数,历竟,辄以加变衰,满列衰去之,转为次历变衰也。
求次日夜半定度以变衰进加退减历日转分,分盈不足,章岁出入度也。通数乘分及余,而日转加夜定度,为次日也。竟历不直周日,减余三十八,乃以通数乘之,直周日者加余八百三十七,又以少大分八百九十九,加次历变衰,转求如前。
求次日夜半盈缩以变衰减加损益率,为变损益率,而以转损益夜半盈缩。历竟损不足,反减为入次历,减加余如上数。
求昏明月度以历月行分乘所近节气夜漏,二百而一为明分。以减月行分为昏分。分如章岁为度,以通数乘分,以加夜半定度,为昏明定度。余分半法以上成,不满废之。
求月行迟疾月经四表,出入三道,交错分天,以月率除之,为历之日。周天乘朔望合,如会月而一,朔合分也。通数乘合数,余如会数而一,退分也。以从月周,为日进分。会数而一,为差率也。
阴阳历 损益率 兼数
一日 一减 益十七
二日限余千二百九十,微分四百五十七。此为前限 一减 益十六 十七
三日 三减 益十五 三十三
四日 四减 益十二 四十八
五日 四减 益八 六十
六日 三减 益四 六十八
七日 三减减不足,反损为加,谓益有一,当减三,为不足。 益一 七十二
八日 四加 损二过极损之,谓月行半周,度已过极,则当损之。 七十三
九日 四加 损六 七十一
十日 三加 损十 六十五
十一日 二加 损十三 五十五
十二日 一加 损十五 四十二
十三日限余三千九百一十二,微分一千七百五十二。 此为后限
一加历初大,分日。 损十六 二十七
分日五千二百而三 少加少者 损十六大 十一
  少大法,四百七十三。
历周,十万七千五百六十五。
差率,万一千九百八十六。
朔合分,万八千三百二十八。
微分,九百一十四。
微分法,二千二百九。
推朔入阴阳历以会月去上元积月,余以朔合分及微分各乘之,微分满其法从合分,合分满周天去之,其余不满历周者,为入阳历;满去之,余为入阴历。余皆如月周得一日,算外,所求月合朔入历,不尽为日余。
求次月加二日,日余二千五百八十,微分九百一十四,如法成日,满十三去之,除余如分日。阴阳历竟互入端,入历在前限余前,后限余后者月行中道也。
求朔望定数各置入迟疾历盈缩大小分,会数乘小分为微分,盈减缩加阴阳日余,日余盈不足,进退日而定。以定日余乘损益率,如月周得一,以损益兼数,为加时定数。
推夜半入历以差率乘朔小余,如微分法得一,以减入历日余,不足,加月周而减之,却一日。却得分日加其分,以会数约微分为小分,即朔日夜半入历。
求次日,加一日,日余三十一,小分三十一,小分如会数从余,余满月周去之,又加一日,历竟下,日余满分日去之,为入历初也。不满分日者直之,加余二千七百二,小分三十一,为入次历。
求夜半定日以通数乘入迟疾历夜半盈缩及余,余满周半为小分,以盈加缩减入阴阳日余,日余盈不足,以月周进退日而定也。以定日余乘损益率,如月周得一,以损益兼数,为夜半定数也。
求昏明数以损益率乘所近节气夜漏,二百而一为明,以减损益率为昏,而以损益夜半数为昏明定数。
求月去极度置加时若昏明定数,以十二除之为度,其余三而一为少,不尽一为强,二少弱也,所得为月去黄道度也。其阳历以加日所在黄道历去极度,阴历以减之,则月去极度。强正弱负,强弱相并,同名相从,异名相消。其相减也,同名相消,异名相从,无对互之,二强进少而弱。
上元己丑以来,至建安十一年丙戌,岁积七千三百七十八。
己丑 戊寅 丁卯 丙辰 乙巳 甲午 癸未
壬申 辛酉 庚戌 己亥 戊子 丁丑 丙寅
推五星五行:木,岁星;火,荧惑;土,填星;金,太白;水,辰星。各以终日与天度相约,为周率、日率。章岁乘周,为月法。章月乘日,为月分。分如法,为月数。通数乘月法,日度法也。斗分乘周率,为斗分。日度法用纪法乘周率,故此同以分乘之。
五星朔大余、小余。以通法各乘月数,日法各除之,为大余,不尽为小余。以六十去大余。
五星入月日、日余。各以通法乘月余,以合月法乘朔小余,并之,会数约之,所得各以日度法除之,则皆是。
五星度数、度余。减多为度余分,以周天乘之,以日度法约之,所得为度,不尽为度余,过周天去之及斗分。
纪月,七千二百八十五。
章闰,七。
章月,二百三十五。
岁中,十二。
通法,四万三千二十六。
日法,千四百五十七。
会数,四十七。
周天,二十一万五千一百三十。
斗分,一百四十五。
木:周率,六千七百二十二。
日率,七千三百四十一。
合月数,十三。
月余,六万四千八百一。
合月法,十二万七千七百一十八。
日度法,三百九十五万九千二百五十八。
朔大余,二十三。
朔小余,一千三百七。
入月日,十五。
日余,三百四十八万四千六百四十六。
朔虚分,一百五十。
斗分,九十七万四千六百九十。
度数,三十三。
度余,二百五十万九千九百五十六。
火:周率,三千四百七。
日率,七千二百七十一。
合月数,二十六。
月余,二万五千六百二十七。
合月法,六万四千七百三十三。
日度法,二百万六千七百二十三。
朔大余,四十七。
朔小余,一千一百五十七。
入月日,十二。
日余,九十七万三千一十三。
朔虚分,三百。
斗分,四十九万四千一十五。
度数,四十八。
度余,一百九十九万一千七百六。
土:周率,三千五百二十九。
日率,三千六百五十三。
合月数,十二。
月余,五万三千八百四十三。
合月法,六万七千五十一。
日度法,二百七万八千五百八十一。
朔大余,五十四。
朔小余,五百三十四。
入月日,二十四。
日余,十六万六千二百七十二。
朔虚分,九百二十三。
斗分,五十一万一千七百五。
度数,十二。
度余,一百七十三万三千一百四十八。
金:周率,九千二十二。
日率,七千二百一十三。
合月数,九。
月余,十五万二千二百九十三。
合月法,十七万一千四百一十八。
日度法,五百三十一万三千九百五十八。
朔大余,二十五。
朔小余,一千一百二十九。
入月日,二十七。
日余,五万六千九百五十四。
朔虚分,三百二十八。
斗分,一百三十万八千一百九十。
度数,二百九十二。
度余,五万六千九百五十四。
水:周率,一万一千五百六十一。
日率,一千八百三十四。
合月数,一。
月余,二十一万一千三百三十一。
合月法,二十一万九千六百五十九。
日度法,六百八十万九千四百二十九。
朔大余,二十九。
朔小余,七百七十三。
入月日,二十八。
日余,六百四十一万九百六十七。
朔虚分,六百八十四。
斗分,一百六十七万六千三百四十
度数,五十七。
度余,六百四十一万九百六十七。
推五星置上元尽所求年,以周率乘之,满日率得一,名积合,不尽为合余。以周率除之,得一,星合往年。二,合前往年。无所得,合其年。合余减周率为度分。金、水积合,奇为晨,耦为夕。
推星合月以月数、月余各乘积合,满合月法从月,不尽为月余。以纪月去积月,余为入纪月。副以章闰乘之,满章月得一闰,以减入纪月,余以岁中去之,命以天正算外,合月也。其在闰交际,以朔御之。
推入月日以通法乘月余,合月法乘朔小余,并以会数约之,所得满日度法得一,则星合入月日也。不满为日余,命以朔算外。
推星合度以周天乘度分,满日度法得一度,不尽为余,命度以牛前五起。右求星合。
求后合月以月数加月数,以月余加月余,满合月法得一月,不满岁中,即合其年,满去之,有闰计焉,余为后年;再满,在后二年。金、水加晨得夕,加夕得晨。
求后合朔日以朔大小余,加合月大小余,上成月者,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七百七十三,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命如前。
求后入月日术以入月日、日余,加合入月日及余,余满日度法得一日,其前合朔小余满其虚分者,减一日。后小余满七百七十三以上者,去二十九日,不满,去三十日,其余则后合,入月日也。
求后度
以度加度,度余加度余,满日度法得一度。
木:
伏三十二日三百四十八万四千六百四十六分。
见三百六十六日。
伏行五度二百五十万九千九百五十六分。
见行四十度。除逆退十二度,定行二十八度。
火:伏百四十三日九十七万三千一十三分。
见六百三十六日。
伏行一百一十度四十七万八千九百九十八分。
见行三百二十度。除逆十七度,定行三百三度。
土:伏三十三日。十六万六千二百七十二分。
见三百四十五日。
伏行三度一百七十三万三千一百四十八分。
见行十五度。除逆六度,定行九度。
金:晨伏东方八十二日十一万三千九百八分。
见西方。二百四十六日。除逆六度,定行二百四十六度。
晨伏行百度十一万三千九百八分。
见东方。日度加西。伏十日,退八度。
水:晨伏三十三日六百一万二千五百五分。
见西方。三十二日。除逆一度,定行三十二度。
伏行六十五度六百一万二千五百五分。
见东方。日度如西,伏十八日,退十四度。
五星历步术以法伏日度及余,加星合日度余,余满日度法得一,从全命之如前,得星见日及度也。以星行分母乘见度,余如日度法得一,分不尽半法以上亦得一;而日加所行分,分满其母得一度,逆顺母不同,以当行之母乘故分,如故母而一,当行分也。留者承前,递则减之,伏不尽度,经斗除分,以行母为率,分有损益,前后相御。凡言如盈约满,皆求实之除也;去及除之,取尽之除也。
木:晨与日合,伏,顺,十六日百七十四万二千三百二十三分,行星二度三百二十三万四千六百七分,而晨见东方,在日后。顺,疾,日行五十八分之十一,五十八日行十一度。更顺,迟,日行九分,五十八日行九度。留,不行二十五日而旋。逆,日行七分之一,八十四日退十二度。复留,二十五日而顺,日行五十八分之九,五十八日行九度。顺,疾,日行十一分,五十八日行十一度,在日前,夕伏西方。十六日百七十四万二千三百二十三分,行星二度三百二十三万四千六百七分,而与日合。凡一终,三百九十八日三百四十八万四千六百四十六分,行星四十三度二百五十万九千九百五十六分。
火:晨与日合,伏,顺,七十一日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六十八分,行星五十五度百二十四万二千八百六十分半,而晨见东方,在日后。顺,日行二十三分之十四,百八十四日行一百一十二度。更顺,迟,日行二十三分之十二,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留,不行十一日。旋,逆,日行六十二分之十七,六十二日退十七度。复留,十一日而顺,日行十二分,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复顺,疾,日行十四分,百八十四日行百一十二度,在日前,夕伏西方。七十一日百四十八万九千八百六十八分,行星五十五度百二十四万二千八百六十分半,而与日合。凡一终,七百七十九日九十七万三千一十三分,行星四百一十四度四十七万八千九百九十八分。
土:晨与日合,伏,顺,十六日百一十二万二千四百二十六分半,行星一度百九十九万五千八百六十四分半,而晨见东方,在日后。顺,日行三十五分之三,八十七日半行七度半。留,不行三十四日。旋,逆,日行十七分之一,百二日退六度。复三十四日而顺,日行三分,八十七日行七度半,在日前,夕伏西方。十六日百一十二万二千四百二十六分半,行星一度百九十万五千八百六十四分半,而与日合也。凡一终,三百七十八日十六万六千二百七十二分,行星十二度百七十三万三千一百四十八分。
金:晨与日合,伏,逆,五日退四度,而晨见东方,在日后。逆,日行五分度之三,十日退六度。留,不行八日。旋,顺,迟,日行四十六分之三十三,四十六日行三十三度而顺。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之十五,九十一日行一百六度。更顺,益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之二十二,九十一日行百一十三度,在日后,晨伏东方。顺,四十一日五万六千九百五十四分,行星五十度五万六千九百五十四分,而与日合。一合,二百九十二日五万六千九百五十四分,行星亦如之。
金:夕与日合,伏,顺,四十一日五万六千九百五十四分,行星五十度五万九千九百五十四分,而夕见西方,在日前。顺,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之二十二,九十一日行百一十三度。更顺,减疾,日行一度十五分,九十一日行百六度而顺。迟,日行四十六分之三十三,四十六日行三十三度。留,不行八日。旋,逆,日行五分之三,十日退六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逆,疾,五日退四度,而与日合。凡再合一终,五百八十四日十一万三千九百八分,行星亦如之。
水:晨与日合,伏,逆,九日退七度,而晨见东方,在日后。更逆,疾,一日退一度。留,不行二日。旋,顺,迟,日行九分之八,九日行八度而顺。疾,日行一度四分之一,二十日行二十五度,在日后。晨伏东方,顺,十六日六百四十一万九百六十七分,行星三十二度六百四十一万九百六十七分,而与日合,一合,五十七日六百四十一万九百六十七分,行星亦如之。
水:夕与日合,伏,顺,十六日六百四十一万九百六十七分行星三十二度六百四十一万九百六十七分,而夕见西方,在日前。顺,疾,日行一度四分之一,二十日行二十五度而顺。迟,日行九分之八,九日行八度。留,不行二日。旋,逆,一日退一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逆,迟,九日退七度,与日合。凡再合一终,一百一十五日六百一万二千五百五分,行星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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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晋书  卷十八‧志第八 律历下 魏尚书郎杨伟表曰:‘臣览载籍,断考历数,时以纪农,月以纪事,其所由来,遐而尚矣。乃自少昊,则玄鸟司分,颛顼、帝喾,则重黎司天;唐帝、虞舜,则羲和掌日,三代因之,则世有日官。日官司历,则颁之诸侯,诸侯受之,则颁于境内。夏后之世,羲和湎淫,废时乱日,则书载胤征。由此观之,审农时而重人事,历代然之也。逮至周室既衰,战国横鹜,告朔之羊,废而不绍,登台之礼,灭而不遵,闰分乖次而不识,孟陬失纪而莫悟,大火犹西流,而怪蛰虫之不藏也。是时也,天子不协时,司历不书日。诸侯不受职,日御不分朔,人事不恤,废弃农时。仲尼之拨乱于春秋,托褒贬纠正,司历失闰,则讥而书之,登台颁朔,则谓之有礼。自此以降,暨于秦汉,乃复以孟冬为岁首,闰为后九月,中节乖错,时月纰缪。加时后天,蚀不在朔,累载相袭,久而不革也。至武帝元封七年,始乃悟其缪焉,于是改正朔,更历数,使大才通人,更造太初历,校中朔所差,以正闰分,课中星得度,以考疏密,以建寅之月为正朔,以黄钟之月为历初。其历斗分太多,后遂疏阔。至元和二年,复用四分历,施而行之,至于今日,考察日蚀,率常在晦,是则斗分太多,故先密后疏而不可用也。是以臣前以制典余日,推考天路,稽之前典,验之以蚀朔,详而精之,更建密历,则不先不后,古今中天。以昔在唐帝,协日正时,允釐百工,咸熙庶绩也。欲使当今国之典礼,凡百制度,皆韬合往古,郁然备足,乃改正朔,更历数,以大吕之月为岁首,以建子之月为历初。臣以为昔在帝代,则法曰颛顼,曩自轩辕,则历曰黄帝,暨至汉之孝武革正朔,更历数,改元曰太初,因名太初历。今改元为景初,宜曰景初历。臣之所建景初历,法数则约要,施用则近密,治之则省功,学之则易知。虽复使研桑心算,隶首运筹,重黎司晷,羲和察景,以考天路,步验日月,究极精微,尽术数之极者,皆未能并臣如此之妙也。是以累代历数,皆疏而不密,自黄帝以来,常改革不已。’
壬辰以来,至景初元年丁已岁,积四千四十六,算上。
此元以天正建子黄钟之月为历初,元首之岁,夜半甲子朔旦冬至。
元法,万一千五十八。
纪法,千八百四十三。
纪月,二万二千七百九十五。
章岁,十九。
章月,二百三十五。
章闰,七。
通数,十三万四千六百三十。
日法,四千五百五十九。
余数,九千六百七十。
周天,六十七万三千一百五十。
纪岁中,十二。
气法,十二。
没分,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
没法,九百六十七。
月周,二万四千六百三十八。
通法,四十七。
会通,七十九万百一十。
朔望合数,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
入交限数,七十二万二千七百九十五。
通周,十二万五千六百二十一。
周日日余,二千五百二十八。
周虚,二千三十一。
斗分,四百五十五。
甲子纪第一
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交会差率四十一万二千九百一十九。
迟疾差率,十万三千九百四十七。
甲戌纪第二
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交会差率,五十一万六千五百二十九。
迟疾差率,七万三千七百六十七。
甲申纪第三
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交会差率,六十二万一百三十九。
迟疾差率,四万三千五百八十七。
甲午纪第四
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交会差率,七十二万三千七百四十九。
迟疾差率,一万三千四百七。
甲辰纪第五
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交会差率,三万七千二百四十九。
迟疾差率,十万八千八百四十八。
甲寅纪第六
纪首合朔,月在日道里。
交会差率,十四万八百五十九。
迟疾差率,七万八千六百六十八。
交会纪差十万三千六百一十。求其数之所生者,置一纪积月,以通数乘之,会通去之,所去之余,纪差之数也。以之转加前纪,则得后纪。加之未满会通者,则纪首之岁天正合朔月在日道里;满去之,则月在日道表。加表,满在里;加里,满在表。
迟疾纪差三万一百八十。求其数之所生者,置一纪积月,以通数乘之,通周去之,余以减通周,所减之余,纪差之数也。以之转减前纪,则得后纪。不足减者,加通周。
求次元纪差率,转减前元甲寅纪差率,余则次元甲子纪差率也。求次纪,如上法也。
推朔积月术曰:置壬辰元以来,尽所求年,外所求,以纪法除之,所得算外,所入纪第也,余则入纪年数也。以章月乘之,如章岁而一,为积月,不尽为闰余。闰余十二以上,其年有闰。闰月以无中气为正。
推朔术曰:以通数乘积月,为朔积分。如日法而一,为积日,不尽为小余。以六十去积日,余为大余。大余命以纪,算外,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日也。
求次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二千四百一十九,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命如前,次月朔日也。小余二千一百四十以上,其月大也。
推弦望,加朔大余七,小余千七百四十四,小分一,小分满二从小余,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大余满六十去之,余命以纪,算外,上弦日也。又加,得望、下弦、后月朔。其月蚀望者,定小余如在中节者定小余如所近中节间限数、限数以下者,算上为日。望在中节前后各四日以还者,视限数;望在中节前后各五日以上者,视间限。
推二十四气术曰:置所入纪年,外所求,以余数乘之,满纪法为大余,不尽为小余。大余满六十去之,余命以纪,算外,天正十一月冬至日也。
求次气,加大余十五,小余四百二,小分十一,小分满气法从小余,小余满纪法从大余,命如前,次气日也。
推闰月术曰:以闰余减章岁,余以岁中乘之,满章闰得一月,余满半法以上,亦得一月。数从天正十一月起,算外,闰月也。闰有进退,以无中气御之。
大雪十一月节 限数千二百四十二 间限千二百四十八
冬至十一月中 限数千二百五十四 间限千二百四十五
小寒十二月节 限数千二百三十五 间限千二百二十四
大寒十二月中 限数千二百一十三 间限千一百九十二
立春正月节 限数千一百七十二 间限千一百四十七
雨水正月中 限数千一百二十二 间限千九十三
惊蛰二月节 限数千六十五 间限千三十六
春分二月中 限数千八 间限九百七十九
清明三月节 限数九百五十一 间限九百二十五
谷雨三月中 限数九百 间限八百七十九
立夏四月节 限数八百五十七 间限八百四十
小满四月中 限数八百二十三 间限八百一十二
芒种五月节 限数八百 间限七百九十九
夏至五月中 限数七百九十八 间限八百一
小暑六月节 限数八百五 间限八百一十五
大暑六月中 限数八百二十五 间限八百四十二
立秋七月节 限数八百五十九 间限八百八十三
处暑七月中 限数九百七 间限九百三十五
白露八月节 限数九百六十二 间限九百九十二
秋分八月中 限数千二十一 间限千五十一
寒露九月节 限数千八十 间即千一百七
霜降九月中 限数千一百三十三 间限千一百五十七
立冬十月节 限数千一百八十一 间限千一百九十八
小雪十月中 限数千二百一十五 间限千二百二十九
推没灭术曰:因冬至积日有小余者,加积一,以没分乘之,以没法除之,所得为大余,不尽为小余。大余满六十去之,余命以纪,算外,即去年冬至后日也。
求次没,加大余六十九,小余五百九十二,小余满没法得一,从大余,命如前。小余尽,为灭也。
推五行用事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者,即木、火、金、水始用事日也。各减其大余十八,小余四百八十三,小分六,余命以纪,算外,各四立之前,土用事日也。大余不足减者,加六十;小余不足减者,减大余一,加纪法;小分不足减者,减小余一,加气法。
推卦用事日:因冬至大余,六其小余,即坎卦用事日也。加小余万九十一,满元法从大余,即中孚用事日也。
求次卦,各加大余六,小余九百六十七。其四正各因其中日,六其小余。
推日度术曰:以纪法朔积日,满周天去之,余以纪法除之,所得为度,不尽为分。命度从牛前五起,宿次除之,不满宿,则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所在度及分也。
求次日,日加一度,分不加,经斗除斗分,分少,退一度。
推月度术曰:以月周乘朔积日,满周天去之,余以纪法除之,所得为度,不尽为分,命如上法,则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也。
求次月,小月加度二十二,分八百六,大月又加一日,度十三,分六百七十九;分满纪法得一度,则次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分及也。其冬下旬,月在张、心署之。
推合朔度术曰:以章岁乘朔小余,满通法为大分,不尽为小分。以大分从朔夜半日度分,分满纪法从度,命如前,则天正十一月合朔日月所共合度也。
求次月,加度二十九,大分九百七十七,小分四十二,小分满通法从大分,大分满纪法从度,经斗除其分,则次月合朔日月所共合度也。
推弦望日所在度:加合朔度七,大分七百五,小分十,微分一,微分满二从小分,小分满通法从大分,大分满纪法从度,命如前,则上弦日所在度也。又加,得望,下弦、后月合也。
推弦望月所在度:加合朔度九十八,大分千二百七十九,小分三十四,数满命如前,即上弦月所在度也。又加,得望,下弦、后月合也。
推日月昏明度术曰:日以纪法,月以月周,乘所近节气夜漏,二百而一,为明分。日以减纪法,月以减月周,余为昏分。各以分加夜半,如法为度。
推合朔交会月蚀术曰:置所入纪朔积分,以所入纪下交会差率之数加之,以会通去之,余则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合朔去交度分也。以通数加之,满会通去之,余则次月合朔去交度分也。以朔望合数各加其月合朔去交度分,满会通去之,余则各其月望去交度分也。朔望去交分,如朔望合数以下,入交限数以上者,朔则交会,望则月蚀。
推合朔交会月蚀月在日道表里术曰:置所入纪朔积分,以所入纪下交会差率之数加之,倍会通去之,余不满会通者,纪首表,天正合朔月在表;纪首里,天正合朔月在里。满会通去之,表满在里,里满在表。
求次月,以通数加之,满会通去之,加里满在表,加表满在里。先交会后月蚀者,朔在表则望在表,朔在里则望在里。先月蚀后交会者,看蚀月朔在里则望在表,朔在表则望在里。交会月蚀如朔望合数以下,则前交后会;如入交限数以上,则前会后交。其前交后会近于限数者,则豫伺之;前会后交近于限数者,则后伺之。
求去交度术曰:其前交后会者,今去交度分如日法而一,所得则却交度分也。其前会后交者,以去交度分减会通,余如日法而一,所得则前去交度也。余皆度分也。去交度十五以上,虽交不蚀也,十以下是蚀,十以上,亏蚀微少,光晷相及而已。亏之多少,以十五为法。
求日蚀亏起角术曰:其月在外道,先交后会者,亏蚀西南角起;先会后交者,亏蚀东南角起。其月在内道,先交后会者,亏蚀西北角起;先会后交者,亏蚀东北角起。亏蚀分多少,如上以十五为法。会交中者,蚀尽。月蚀在日之冲,亏角与上反也。
月行迟疾度 损益率 盈缩积分 月行分
一日十四度十四分 益二十六 盈初 二百八十
二日十四度十一分 益二十三 盈积分十一万八千五百三十四 二百七十七
三日十四度八分 益二十 盈积分二十二万三千三百九十一 二百七十四
四日十四度五分 益十七 盈积分三十一万四千五百七十一 二百七十一
五日十四度一分 益十三 盈积分三十九万二千七百一十四 二百六十七
六日十三度十四分 益七 盈积分四十五万一千三百四十一 二百六十一
七日十三度七分 盈积分四十八万三千二百五十四 二百五十四
八日十三度一分 损六 盈积分四十八万三千二百五十四 二百四十八
九日十二度十六分 损十 盈积分四十五万五千九百 二百四十四
十日十二度十三分 损十三 盈积分四十一万零三百一十 二百四十一
十一日十二度十一分 损十五 盈积分三十五万一千四百一十三 二百三十九
十二日十二度八分 损十八 盈积分二十八万二千六百五十八 二百三十六
十三日十二度五分 损二十一 盈积分二十万零五百九十六 二百三十三
十四日十二度三分 损二十三 盈积分十万零四千八百五十七 二百三十一
十五日十二度五分 益二十一 缩初 二百三十三
十六日十二度七分 益十九 缩积分九万五千七百三十九 二百三十五
十七日十二度九分 益十七 缩积分十八万二千三百三十六 二百三十七
十八日十二度十二分 益十四 缩积分二十五万九千八百六十三 二百四十
十九日十二度十五分 益十一 缩积分三十二万三千六百八十九 二百四十三
二十日十二度十八分 益八 缩积分三十七万三千八百三十八 二百四十六
二十一日十三度三分 益四 缩积分四十一万三百一十二 二百五十
二十二日十三度七分 缩积分四十二万八千五百四十六 二百五十四
二十三日十三度十二分 损五 缩积分四十二万八千五百四十六 二百五十九
二十四日十三度十八分 损十一 缩积分四十万五千七百五十一 二百六十五
二十五日十四度五分 损十七 缩积分三十五万五千六百零二 二百七十一
二十六日十四度十一分 损二十三 缩积分二十七万八千九十九 二百七十七
二十七日十四度十二分 损二十四 缩积分十七万三千二百四十二 二百七十八
周日十四度十三分有小分六百二十六分 损二十五有小分六百二十六 缩积分六万三千八百二十六 二百七十九有小分六百二十六
推合朔交会月蚀入迟疾历术曰:置所入纪朔积分,以所入纪下迟疾差率数加之,以通周去之,余满日法得一日,不尽为日余,命日算外,则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合朔入历日也。
求次月,加一日,日余四千四百五十。求望,加十四日,日余三千四百八十九。日余满日法成日,日满二十七去之。又除余如周日余,日余不足除者,减一日,加周虚。
推合朔交会月蚀定大小余:以入历日余乘所入历损益率,以损益盈缩积分,为定积分。以章岁减所入历月行分,余以除之,所得以盈减缩加本小余。加之满日法者,交会加时在后日;减之不足者,交会加时在前日。月蚀者,随定大小余为日加时。入历在周日者,以周日日余乘缩积分,为定积分。以损率乘入历日余,又以周日日余乘之,以周日日度小分并之,以损定积分,余为后定积分。以章岁减周日月行分,余以周日日余乘之,以周日度小分并之,以除后定积分,所得以加本小余,如上法。
推加时:以十二乘定小余,满日法得一辰,数从子起,算外,则朔望加时所在辰也。有余不尽者四之,如日法而一为少,二为半,三为太。又有余者三之,如日法而一为强,半法以上排成之,不满半法废弃之。以强并少为少强,并半为半强,并太为太强。得二强者为少弱,以之并少为半弱,以之并半为太弱,以之并太为一辰弱。以所在辰命之,则各得其少、太、半及强,弱也。其月蚀望在中节前后四日以还者,视限数;在中节前后五日以上者,视间限。定小余如间限、限数以下者,以算上为日。
斗二十六分四百五十五
牛八
女十二
虚十
危十七
室十六
壁九
北方九十八度分四百五十五
奎十六
娄十二
胃十四
昴十一
毕十六
觜二
参九
西方八十度
井三十三
鬼四
柳十五
星七
张十八
翼十八
轸十七
南方百十二度
角十二
亢九
氐十五
房五
心五
尾十八
箕十一
东方七十五度
中节 日行所在度 日行黄道去极度 日中晷影 昼漏刻 夜漏刻 昏中星 明中星
冬至 十一月中 斗二十一少 百一十五度 丈三尺 四十五 五十五 奎六弱 亢二少强
小寒 十二月节 女二少 百一十三强 丈二尺三寸 四十五八分 五十四二分 娄六半强 氐七强
大寒 十二月中 虚五半弱 百一十太弱 丈一尺 四十六八分 五十三二分 胃十一太强 心半
立春 正月节 危十太弱 百六少弱 九尺六寸 四十八六分 五十一四分 毕五少弱 尾七半弱
雨水 正月中 室八太强 百一强 七尺九寸五分 五十八分 四十九二分 参六半弱 箕半
惊蛰 二月节 壁八强 九十五强 六尺五寸 五十三三分 四十六七分 井十七少弱 斗初少
春分 二月中 奎十四少强 八十九少强 五尺二寸五分 五十五八分 四十四二分 鬼四 斗十一弱
清明 三月节 胃一半 八十三少弱 四尺一寸五分 五十八三分 四十一七分 星四太 斗二十一半
谷雨 三月中 昴二太 七十七太强 三尺二寸 六十五分 三十九五分 张十七 牛六半
立夏 四月节 毕六太 七十三少弱 二尺五寸二分 六十二四分 三十七六分 翼十七太 女十少弱
小满 四月中 参四少弱 六十九太 尺九寸八分 六十三九分 三十六一分 角太弱 危太弱
芒种 五月节 井十半弱 六十七少弱 尺六寸八分 六十四九分 三十五一分 亢五太 危十四强
夏至 五月中 井二十五半强 六十七强 尺五寸 六十五 三十五 氐十二少弱 室十二强
小暑 六月节 柳三太强 六十七太强 尺七寸 六十四七分 三十五三分 尾一太强 奎二太强
大暑 六月中 星四强 七十 二尺 六十三八分 三十六二分 尾十五半强 娄三太
立秋 七月节 张十二少 七十三半强 二尺五寸五分 六十二三分 三十七七分 箕九太强 胃九太弱
处暑 七月中 翼九半 七十八半强 三尺三寸三分 六十二分 三十九八分 斗十少 毕三太
白露 八月节 轸六太 八十四少强 四尺三寸五分 五十七八分 四十二二分 斗二十一强 参五少强
秋分 八月中 角五弱 九十半强 五尺五寸 五十五二分 四十四八分 牛五少 井十六少强
寒露 九月节 亢八半弱 九十六太强 六尺八寸五分 五十二六分 四十七四分 女七太 鬼三少强
霜降 九月中 氐十四少强 百二少强 八尺四寸 五十三分 四十九七分 虚六太 星三太
立冬 十月节 尾四半强 百七少强 四十八二分 五十一八分 危八强 张十五太强
小雪 十月中 箕一太强 百一十一弱 丈一尺四寸 四十六七分 五十三三分 室三半弱 翼十五太
大雪 十一月节 斗六 百一十三太强 丈二尺五寸六分 四十五五分 五十四五分 壁半强 轸十五少强
右中节二十四气,如术求之,得冬至十一月中也。加之得次月节,加节得其月中。中星以日所在为正,置所求年二十四气小余,四之,如法得一为少;不尽少,三之,如法为强;所得以减其节气昏明中星各定。
推五星术
五星者,木曰岁星,火曰荧惑星,土曰填星,金曰太白星,水曰辰星。凡五星之行,有迟有疾,有留有逆。曩自开辟,清浊始分,则日月五星聚于星纪。发自星纪,并而行天,迟疾留逆,互相逮及。星与日会,同宿共度,则谓之合。从合至合之日,则谓之终。各一以终之日与一岁之日通分相约,终而率之,岁数岁则谓之合终岁数,岁终则谓之合终合数。二率既定,则法数生焉。以章岁乘合数,为合月法。以纪法乘合数,为日度法。以章月乘岁数,为合月分;如合月法为合月数,合月之余为月余。以通数乘合月数,如日法而一,为大余。以六十去大余,余为星合朔大余。大余之余为朔小余。以通数乘月余,以合月法乘朔小余,并之,以日法乘合月法除之,所得星合入月日数也。余以通法约之,为入月日余。以朔小余减日法,余为朔虚分。以历斗分乘合数,为星度斗分。木、火、土各以合数减岁数,余以周天乘之,如日度法而一,所得则行星度数也,余则度余。金、水以周天乘岁数,如日度法而一,所得则行星度数也,余则度余也。
木:
合终岁数,一千二百五十五。
合终合数,一千一百四十九。
合月法,二万一千八百三十一。
日度法,二百一十一万七千六百七。
合月数。一十三。
月余,一万一千一百二十二。
朔大余,二十三。
朔小余,四千九十三。
入月日,一十五。
日余,一百九十九万五千六百六十四。
朔虚分,四百六十六。
斗分,五十二万二千七百九十五。
行星度,三十三。
度余,一百四十七万二千八百六十九。
火:
合终岁数,五千一百五。
合终合数,二千三百八十八。
合月法,四万五千三百七十二。
日度法,四百四十万一千八十四。
合月数,二十六。
月余,二万三。
朔大余,四十七。
朔小余,三千六百二十七。
入月日,一十三。
日余,三百五十八万五千二百三十。
朔虚分,九百三十二。
斗分,一百八万六千五百四十。
行星度,五十。
度余,一百四十一万二千一百五十。
土:
合终岁数,三千九百四十三。
合终合数,三千八百九。
合月法,七万二千三百七十一。
日度法,七百一万九千九百八十七。
合月数,一十二。
月余,五万八千一百五十三。
朔大余,五十四。
朔小余,一千六百七十四。
入月日,二十四。
日余,六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四。
朔虚分,二千八百八十五。
斗分,一百七十三万三千九十五。
行星度,一十二。
度余,五百九十六万二千二百五十六。
金:
合终岁数,一千九百七。
合终合数,二千三百八十五。
合月法,四万五千三百一十五。
日度法,四百三十九万五千五百五十五。
合月数,九。
月余,四万三百一十。
朔大余,二十五。
朔小余,三千五百三十五。
入月日,二十七。
日余,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
朔虚分,一千二十四。
斗分,一百八万五千一百七十五。
行星度,二百九十二。
度余,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
水:
合终岁数,一千八百七十。
合终合数,一万一千七百八十九。
合月法,二十二万三千九百九十一。
日度法,二千一百七十二万七千一百二十七。
合月数,一。
月余,二十一万五千四百五十九。
朔大余,二十九。
朔小余,二千四百一十九。
入月日,二十八。
日余,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
朔虚分,二千一百四十。
斗分,五百三十六万三千九百九十五。
行星度,五十七。
度余,二千三十四万千三百六十一。
推五星术曰:置壬辰元以来尽所求年,以合终合数乘之,满合终岁数得一,名积合,不尽名为合余。以合终合数减合余,得一者星合往年,得二者合前往年,无所得,合其年。余以减合终合数,为度分。金、水积合,偶为晨,奇为夕。
推五星合月:以月数、月余各乘积合,余满合月法从月,为积月,不尽为月余。以纪月除积月,所得算外,所入纪也,余为入纪月。副以章闰乘之,满章月得一为闰,以减入纪月,余以岁中去之,余为入岁月,命以天正起,算外,星合月也。其在闰交际,以朔御之。
推合月朔:以通数乘入纪月,满日法得一,为积日,不尽为小余。以六十去积日,余为大余,命以所入纪,算外,星合朔日也。
推入月日:以通数乘月余,合月法乘朔小余,并之,通法约之,所得满日度法得一,则星合入月日也,不满日余。命日以朔,算外,入月日也。
推星合度:以周天乘度分,满日度法得一为度,不尽为余。命以牛前五度起,算外,星所合度也。
求后全月:以月数加入岁月,以余加月余,余满合月法得一月。月不满岁中,即在其年;满去之,有闰计焉,余为后年;再满,在后二年。金、水加晨得夕,加夕得晨也。
求后合朔:以朔大、小余数加合朔月大、小余,其月余上成月者,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二千四百一十九,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命如前法。
求后入月日:以入月日、日余加入月日及余,余满日度法得一。其前合朔小余满其虚分者,去一日;后小余满二千四百一十九以上,去二十九日;不满,去三十日,其余则后合入月日,命以朔。求后合度,以度数及分,如前合宿次命之。
木:晨与日合,伏,顺,十六日九十九万七千八百三十二分行星二度百七十九万五千二百三十八分,而晨见东方,在日后。顺,疾,日行五十七分之十一,五十七日行十一度。顺,迟,日行九分,五十七日行九度而留。不行二十七日而旋。逆,日行七分之一,八十四日退十二度而复留。二十七日复迟,日行九分,五十七日行九度而复顺。疾,日行十一分,五十七日行十一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顺,十六日九十九万七千八百三十二分行星二度百七十九万五千二百三十八分,而与日合。凡一终,三百九十八日百九十九万五千六百六十四分,行星三十三度百四十七万二千八百六十九分。
火:晨与日合,伏,七十二日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五分行星五十六度百二十四万九千三百四十五分,而晨见东方,在日后。顺,日行二十三分之十四,百八十四日行百一十二度。更顺,迟,日行十二分,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而留。不行十一日而旋。逆,日行六十二分之十七,六十二日退十七度而复留。十一日复顺,迟,日行十二分,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而复疾。日行十四分,百八十四日行百一十二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顺,七十二日百七十九万二千六百一十五分行星五十六度百二十四万九千三百四十五分,而与日合。凡一终,七百八十日三百五十八万五千二百三十分,行星四百一十五度二百四十九万八千六百九十分。
土:晨与日合,伏,十九日三百八十四万七千六百七十五分半行星二度六百四十九万一千一百二十一分半,而晨见东方,在日后。顺,行百七十二分之十三,八十六日行六度半而留。不行三十二日半而旋。逆,日行十七分之一,百二日退六度而复留。不行三十二日半复顺,日行十三分,八十六日行六度半,在日前,夕伏西方。顺,十九日三百八十四万七千六百七十五分半行星二度六百四十九万一千一百二十一分半,而与日合。凡一终,三百七十八日六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四分,行星十二度五百九十六万二千二百五十六分。
金:晨与日合,伏,六日退四度,而晨见东方,在日后而逆。迟,日行五分之三,十日退六度。留,不行七日而旋。顺,迟,日行四十五分之三十三,四十五日行三十三度而顺。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之十四,九十一日行百五度而顺。益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之二十一,九十一日行百一十二度,在日后,而晨伏东方。顺,四十二日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行星五十二度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而与日合。一合,二百九十二日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行星如之。
金:夕与日合,伏,顺,四十二日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行星五十二度十九万四千九百九十分,而夕见西方,在日前。顺,疾,日行一度九十一分之二十一,九十一日行百一十二度而更顺。迟,日行一度十四分,九十一日行百五度而顺。益迟,日行四十五分之三十三,四十五日行三十三度而留。不行七日而旋。逆,日行五分之三,十日退六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逆,六日退四度,而与日合。凡再合一终,五百八十四日三十八万九千九百八十分,行星如之。
水:晨与日合,伏,十一日退七度,而晨见东方,在日后。逆,疾,一日退一度而留。不行一日而旋。顺,迟,日行八分之七,八日行七度而顺。疾,日行一度十八分之四,十八日行二十二度,在日后,晨伏东方。顺,十八日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行星三十六度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而与日合。凡一合,五十七日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行星如之。
水:夕与日合,伏,十八日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行星三十六度二千三十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分,而夕见西方,在日前。顺,疾,日行一度十八分之四,十八日行二十二度而更顺。迟,日行八分之七,八日行七度而留。不行一日而旋。逆,一日退一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逆,十一日退七度,而与日合。凡再合一终,百一十五日千八百九十六万一千三百九十五分,行星如之。
五星历步术
以法伏日度余加星合日度余,余满日度法得一从全,命之如前,得星见日及度余也。以星行分母乘见度分,如日度法得一,分不尽,半法以上亦得一,而日加所行分,分满其母得一度。逆顺母不同,以当行之母乘故分,如故母而一,当行分也。留者承前,逆则减之,伏不尽度,除斗分,以行母为率。分有损益,前后相御。
武帝侍中平原刘智,以斗历改宪,推四分法,三百年而减一日,以百五十为度法,三十七为斗分。推甲子为上元,至泰始十年,岁在甲午,九万七千四百一十一岁,上元天正甲子朔夜半冬至,日月五星始于星纪,得元首之端。饰以浮说,名为正历。
当阳侯杜预著春秋长历,说云:
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之七有奇,日官当会集此之迟疾,以考成晦朔,以设闰月。闰月无中气,而北斗邪指两辰之间,所以异于他月。积此以相通,四时八节无违,乃得成岁,其微密至矣。得其精微,以合天道,则事叙而不愆。故传曰:‘闰以正时,时以作事。’然阴阳之运,随动而差,差而不已,遂与历错。故仲尼、丘明每于朔闰发文,盖矫正得失,因以宣明历数也。
刘子骏造三正历以修春秋,日蚀有甲乙者三十四,而三正历惟得一蚀,比诸家既最疏。又六千余岁辄益一日,凡岁当累日为次,而故益之,此不可行之甚者。
自古已来,诸论春秋者多违谬,或造家术,或用黄帝已来诸历,以推经传朔日,皆不谐合。日蚀于朔,此乃天验,经传又书其朔蚀,可谓得天,而刘贾诸儒说,皆以为月二日或三日,公违圣人明文,其弊在于守一元,不与天消息也。
余感春秋之事,尝著历论,极言历之通理。其大指曰:‘天行不息,日月星辰各运其舍,皆动物也。物动则不一,虽行度有大量可得而限,累日为月,累月为岁,以新故相涉,不得不有毫末之差,此自然之理也。故春秋日有频月而蚀者,有旷年不蚀者,理不得一,而算守恒数,故历无不有先后也。始失于毫毛,而尚未可觉,积而成多,以失弦望晦朔,则不得不改宪以从之。书所谓‘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易所谓‘治历明时’,言当顺天以求合,非为合以验天者也。推此论之,春秋二百余年,其治历变通多矣。虽数术绝灭,远寻经传微旨,大量可知,时之违谬,则经传有验。学者固当曲循经传月日、日蚀,以考晦朔,以推时验;而皆不然,各据其学,以推春秋,此无异于度己之迹,而欲削他人之足也。
余为历论之后,至咸宁中,善算者李修、卜显,依论体为术,名干度历,表上朝廷。其术合日行四分数而微增月行,用三百岁改宪之意,二元相推,七十余岁,承以强弱,强弱之差盖少,而适足以远通盈缩。时尚书及史官,以干度与泰始历参校古今记注,干度历殊胜泰始历,上胜官历四十五事。今其术具存。又并考古今十历以验春秋,知三统之最疏也。
春秋大凡七百七十九日, 三百九十三经,三百八十六传。其三十七日食。三无甲乙。
黄帝历得四百六十六日,一蚀。
颛顼历得五百九日,八蚀。
夏历得五百三十六日,十四蚀。
真夏历得四百六十六日,一蚀。
殷历得五百三日,十三蚀。
周历得五百六日,十三蚀。
真周历得四百八十五日,一蚀。
鲁历得五百二十九日,十三蚀。
三统历得四百八十四日,一蚀。
乾象历得四百九十五日,七蚀。
泰始历得五百一十日,十九蚀。
干度历得五百三十八日,十九蚀。
今长历得七百四十六日,三十三蚀。失三十三日,经传误;四日蚀,三无甲乙。
汉末,宋仲子集七历以考春秋,案其夏、周二历术数,皆与艺文志所记不同,故更名为真夏、真周历也。
穆帝永和八年,著作郎琅邪王朔之造通历,以甲子为上元,积九万七千年,四千八百八十三为纪法,千二百五为斗分,因其上元为开辟之始。
后秦姚兴时,当孝武太元九年,岁在甲申,天水姜岌造三纪甲子元历,其略曰:‘治历之道,必审日月之行,然后可以上考天时,下察地化。一失其本,则四时变移。故仲尼之作春秋,日以继月,月以继时,时以继年,年以首事,明天时者人事之本,是以王者重之。自皇羲以降,暨于汉魏,各自制历,以求厥中。考其疏密,惟交会薄蚀可以验之。然书契所记,惟春秋著日蚀之变,自隐公讫于哀公,凡二百四十二年之间,日蚀三十有六,考其晦朔,不知用何历也。班固以为春秋因鲁历,鲁历不正,故置闰失其序。鲁以闰余一之岁为蔀首,检春秋置闰不与此蔀相符也。命历序曰:孔子为治春秋之故,退修殷之故历,使其数可传于后。如是,春秋宜用殷历正之。今考其交会,不与殷历相应,以殷历考春秋,月朔多不及其日,又以检经,率多一日,传率少一日。但公羊、经、传异朔,于理可从,而经有蚀朔之验,传为失之也。服虔解传用太极上元,太极上元乃三统历刘歆所造元也,何缘施于春秋?于春秋而用汉历,于义无乃远乎?传之违失多矣,不惟斯事而已。襄公二十七年冬十有一月乙亥朔,日有蚀之。传曰:“辰在申,司历过,再失闰也。”考其去交分,交会应在此月,而不为再失闰也。案歆历于春秋日蚀一朔,其余多在二日。因附五行传,著朓与侧匿之说云:春秋时诸侯多失其政,故月行恒迟。歆不以历失天,而为之差说。日之食朔,此乃天验也,而歆反以历非此,冤天而负时历也。杜预又以为周衰世乱,学者莫得其真,今之所传七历,皆未必是时王之术也。今诚以七家之历,以考古今交会,信无其验也,皆由斗分疏之所致也。殷历以四分一为斗分,三统以一千五百三十九分之三百八十五为斗分,乾象以五百八十九分之一百四十五为斗分,今景初以一千八百四十三分之四百五十五为斗分,疏密不同,法数各异。殷历斗分粗,故不施于今。乾象斗分细,故不得通于古。景初斗分虽在粗细之中,而日之所在乃差四度,日月亏已,皆不及其次,假使日在东井而蚀,以月验之,乃在参六度,差违乃尔,安可以考天时人事乎?今治新历,以二千四百五十一分之六百五为斗分,日在斗十七度,天正之首,上可以考合于春秋,下可以取验于今世。以之考春秋三十六蚀,正朔者二十有五,蚀二日者二,蚀晦者二,误者五,凡三十三蚀,其余蚀经无日讳之名,无以考其得失。图纬皆云“三百岁斗历改宪”。以今新施于春秋之世,日蚀多在朔,春秋之世,下至于今,凡一千余岁,交会弦望故进退于三蚀之间,此法乃可永载用之,岂三百岁斗历改宪者乎?’
甲子上元以来,至鲁隐公元年已未岁,凡八万二千七百三十六,至晋孝武太元九年甲申岁,凡八万三千八百四十一,算上。
元法,七千三百五十三。
纪法,二千四百五十一。
通数,十七万九千四十四。
日法,六千六十二。
月周,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六。
气分,万二千八百六十。
元月,九万九百四十五。
纪月,三万三百一十五。
没分,四万四千七百六十一。
没法,六百四十三。
斗分,六百五。
周天,八十九万五千二百二十。一名纪日。
章月,二百三十五。
章岁,十九。
章闰,七。
岁中,十二。
会数,四十七。日月八百九十三岁,凡四十七会,分尽。
气中,十二。
甲子纪 交差,九千一百五十七。
甲申纪 交差,六千三百三十七。
甲辰纪 交差,三千五百一十七。
周半,一百二十七。
朔望合数,九百四十一。
会岁,八百九十三。
会月,万一千四十五。
小分,二千一百九十六。
章数,一百二十九。
小分,二千一百八十三。
周闰大分,七万六千二百六十九。
历周,四十四万七千六百一十。半周天
会分,三万八千一百三十四。
差分,一万一千九百八十六。
会率,一千八百八十二。
小分法,二千二百九。
入交限,一万一百四。
小周,二百五十四。
甲子纪 差率,四万九千一百七十八。
甲申纪 差率,五万八千二百三十一。
甲辰纪 差率,六万七千二百八十四。
通周,十六万七千六十三。
周日日余,三千三百六十二。
周虚,二千七百一。
五星约法,据出见以为正,不系于元本。然则算步究于元初,约法施于今用,曲求其趣,则各有宜,故作者两设其法也。岌以月食检日宿度所在,为历术者宗焉。又著浑天论,以步日于黄道,驳前儒之失,并得其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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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晋书  卷十九‧志第九 礼上 夫人含天地阴阳之灵,有哀乐喜怒之情。迺圣垂范,以为民极,节其骄淫,以防其暴乱;崇高天地,虔敬鬼神,列尊卑之序,成夫妇之义,然后为国为家,可得而治也。传曰:‘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若迺太一初分,燧人钻火,志有畅于恭俭,情不由乎玉帛,而酌玄流于春涧之右,焚封豕于秋林之外,亦无得而阙焉。轩顼依神,唐虞稽古,逮乎隆周,其文大备。或垂百官之范,置不刊之法;或礼经三百,威仪三千,皆所以弘宣天意,雕刻人理。叔代浇讹,王风陵谢,事睽光国,礼亦愆家。赵简子问太叔以揖让周旋之礼,对曰:‘盖所谓仪而非礼也。’天经地义之道,自兹尤缺。哀公十一年,孔子自卫反鲁,迹三代之典,垂百王之训,时无明后,道曀不行。
若夫情尚分流,堤防之仁是弃;浇讹异术,洙泗之风斯泯。是以汉文罢再期之丧,中兴为一郊之祭,随时之义,不其然欤!而西京元鼎之辰,中兴永平之日,疏璧流而延冠带,启儒门而引诸生,两京之盛,于斯为美。及山鱼登俎,泽豕睽经,礼乐恒委,浮华相尚,而郊禋之制,纲纪或存。魏氏光宅,宪章斯美。王肃、高堂隆之徒,博通前载,三千条之礼,十七篇之学,各以旧文增损当世,岂所谓致君于尧舜之道焉。世属雕墙,时逢秕政,周因之典,务多违俗,而遗编残册犹有可观者也。景初元年,营洛阳南委粟山以为圆丘,祀之日以始祖帝舜配,房俎生鱼,陶樽玄酒,非搢绅为之纲纪,其孰能与于此者哉!
宣景戎旅,未遑伊制。太康平吴,九州共一,礼经咸至,乐器同归,于是齐鲁诸生各携缃素。武皇帝亦初平寇乱,意先仪范。其吉礼也,则三茅不翦,日观停瑄;其凶礼也,则深衣布冠,降席彻膳。明乎一谦三益之义,而教化行焉。元皇中兴,事多权道,遗文旧典,不断如发。是以常侍戴邈诣阙上疏云:‘方今天地更始,万物权舆,荡近世之流弊,创千龄之英范。是故双劔之节崇,而飞白之俗成;挟琴之容饰,而赴曲之和作。’其所以兴起礼文,劝帝身先之也。穆哀之后,王猷渐替,桓温居揆,政由己出,而有司或曜斯文,增晖执事,主威长谢,臣道专行。记曰,‘苟无其位,不可以作礼乐’,岂斯之谓欤!
晋始则有荀𫖮、郑冲裁成国典,江左则有荀崧、刁协损益朝仪。周官五礼,吉凶军宾嘉,而吉礼之大,莫过祭祀,故洪范八政,三曰祀。祀者,所以昭孝事祖,通于神明者也。汉兴,承秦灭学之后,制度多未能复古。历东、西京四百余年,故往往改变。魏氏承汉末大乱,旧章殄灭,命侍中王粲、尚书卫𫖮草创朝仪。及晋国建,文帝又命荀𫖮因魏代前事,撰为新礼,参考今古,更其节文,羊祜、任恺、庾峻、应贞并共刊定,成百六十五篇,奏之。太康初,尚书仆射朱整奏付尚书郎挚虞讨论之。虞表所宜损增曰:
臣典校故太尉𫖮所撰五礼,臣以为夫革命以垂统,帝王之美事也,隆礼以率教,邦国之大务也,是以臣前表礼事稽留,求速讫施行。又以丧服最多疑阙,宜见补定。又以今礼篇卷烦重,宜随类通合。事久不出,惧见寝嘿。
盖冠婚祭会诸吉礼,其制少变;至于丧服,世之要用,而特易失旨。故子张疑高宗谅阴三年,子思不听其子服出母,子游谓异父昆弟大功,而子夏谓之齐衰,及孔子没而门人疑于所服。此等皆明达习礼,仰读周典,俯师仲尼,渐渍圣训,讲肄积年,及遇丧事,犹尚若此,明丧礼易惑,不可不详也。况自此已来,篇章焚散,去圣弥远,丧制诡谬,固其宜矣。是以丧服一卷,卷不盈握,而争说纷然。三年之丧,郑云二十七月,王云二十五月。改葬之服,郑云服缌三月,王云葬讫而除。继母出嫁,郑云皆服,王云从乎继寄育乃为之服。无服之殇,郑云子生一月哭之一日,王云以哭之日易服之月。如此者甚众。丧服本文省略,必待注解事义迺彰;其传说差详,世称子夏所作。郑王祖经宗传,而各有异同,天下并疑,莫知所定。而𫖮直书古经文而已,尽除子夏传及先儒注说,其事不可得行。及其行事,故当还颁异说,一彼一此,非所以定制也。臣以为今宜参采礼记,略取传说,补其未备,一其殊义。可依准王景侯所撰丧服变除,使类统明正,以断疑争,然后制无二门,咸同所由。
又此礼当班于天下,不宜繁多。𫖮为百六十五篇,篇为一卷,合十五余万言,臣犹谓卷多文烦,类皆重出。案尚书尧典祀山川之礼,惟于东岳备称牲币之数,陈所用之仪,其余则但曰‘如初’。周礼祀天地五帝享先王,其事同者皆曰‘亦如之’,文约而义举。今礼仪事同而名异者,辄别为篇,卷烦而不典。皆宜省文通事,随类合之,事有不同,乃列其异。如此,所减三分之一。
虞讨论新礼讫,以元康元年上之。所陈惟明堂五帝、二社六宗及吉凶王公制度,凡十五篇。有诏可其议。后虞与傅咸缵续其事,竟未成功。中原覆没,虞之决疑注,是其遗事也。逮于江左,仆射刁协、太常荀崧补缉旧文,光禄大夫蔡谟又踵修其事云。
魏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丁未,郊祀武帝以配天,宗祀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于是时,二汉郊禋之制具存,魏所损益可知。四年八月,天子东巡,过繁昌,使执金吾臧霸行太尉事,以特牛祠受禅坛。景初元年十月乙卯,始营洛阳南委粟山为圜丘。诏曰:‘昔汉氏之初,承秦灭学之后,采摭残缺,以备郊祀。自甘泉后土,雍宫五畤,神祇兆位,多不经见,并以兴废无常,一彼一此,四百余年,废无禘礼,古代之所更立者,遂有阙焉。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今祀圜丘以始祖帝舜配,号圜丘曰皇皇帝天。方丘所祭曰皇皇后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祇,以武宣皇后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皇皇帝天于圜丘,以始祖有虞帝舜配。自正始以后,终魏世不复郊祀。
魏元帝咸熙二年十二月甲子,使持节侍中太保郑冲、兼太尉司隶校尉李憙奉皇帝玺绶策书,禅位于晋。丙寅,武皇帝设坛场于南郊,柴燎告类于上帝,是时尚未有祖配。泰始二年正月,诏曰:‘有司前奏郊祀权用魏礼,朕不虑改作之难,令便为永制,众议纷互,遂不时定,不得以时供飨神祇,配以祖考。日夕难企,贬食忘安,其便郊祀。’时群臣又议,五帝即天也,王气时异,故殊其号,虽名有五,其实一神。明堂南郊,宜除五帝之坐,五郊改五精之号,皆同称昊天上帝,各设一坐而已。地郊又除先后配祀。帝悉从之。二月丁丑,郊祀宣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是年十一月,有司又议奏,古者丘郊不异,宜并圆丘方丘于南北郊,更修立坛兆,其二至之祀合于二郊。帝又从之,一如宣帝所用王肃议也。是月庚寅冬至,帝亲祠圆丘于南郊。自是后,圆丘方泽不别立。
太康三年正月,帝亲郊祀,皇太子、皇子悉侍祠。十年十月,又诏曰:‘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而周官云“祀天旅上帝”,又曰“祀地旅四望”。望非地,则明堂上帝不得为天也。往者众议除明堂五帝位,考之礼文不正。且诗序曰“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宣帝以神武创业,既已配天,复以先帝配天,于义亦所不安。其复明堂及南郊五帝位。’愍帝都长安,未及立郊庙而败。
元帝渡江,太兴二年始议立郊祀仪。尚书令刁协、国子祭酒杜夷议,宜须旋都洛邑乃修之。司徒荀组据汉献帝都许即便立郊,自宜于此修奉。骠骑王导、仆射荀崧、太常华恒、中书侍郎庾亮皆同组议,事遂施行,立南郊于巳地。其制度皆太常贺循所定,多依汉及晋初之仪。三月辛卯,帝亲郊祀,飨配之礼一依武帝始郊故事。是时尚未立北坛,地祇众神共在天郊。
明帝太宁三年七月,始诏立北郊,未及建而帝崩。及成帝咸和八年正月,追述前旨,于覆舟山南立之。天郊则五帝之佐、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斗、三台、司命、轩辕、后土、太一、天一、太微、句陈、北极、雨师、雷电、司空、风伯、老人,凡六十二神也。地郊则五岳、四望、四海、四渎、五湖、五帝之佐、沂山、岳山、白山、霍山、医无闾山、蒋山、松江、会稽山、钱唐江、先农,凡四十四神也。江南诸小山,盖江左所立,犹如汉西京关中小水皆有祭秩也。是月辛未,祀北郊,始以宣穆张皇后配,此魏氏故事,非晋旧也。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将北郊,有疑议。太常顾和表:‘泰始中,合二至之礼于二郊。北郊之月,古无明文,或以夏至,或同用阳复。汉光武正月辛未,始建北郊,此则与南郊同月。及中兴草创,百度从简,合七郊于一丘,宪章未备,权用斯礼,盖时宜也。至咸和中,议别立北郊,同用正月。魏承后汉,正月祭天以地配。时高堂隆等以为礼祭天不以地配,而称周礼三王之郊一用夏正。’于是从和议。是月辛未南郊,辛巳北郊,帝皆亲奉。
安帝元兴三年,刘裕讨桓玄,走之。己卯,告义功于南郊。是年,帝蒙尘江陵未反。其明年应郊,朝议以为宜依周礼,宗伯摄职,三公行事。尚书左丞王纳之独曰:‘既殡郊祀,自是天子当阳,有君存焉,禀命而行,何所辩也。郊之与否,岂如今日之比乎!’议者又云:‘今宜郊,故是承制所得令三公行事。’又‘郊天极尊,惟一而已,故非天子不祀也。庶人以上,莫不蒸尝,嫡子居外,介子执事,未有不亲受命而可祭天者’。纳之又曰:‘武皇受禅,用二月郊,元帝中兴,以三月郊。今郊时未过,日望舆驾,无为欲速,而使皇舆旋反,更不得亲奉也。’于是从纳之议。
郊庙牲币璧玉之色,虽有成文,秦世多以駠驹,汉则但云犊,未辨其色。江左南北郊同用玄牲,明堂庙社同以赤牲。
礼有事告祖祢宜社之文,未有告郊之典也。汉仪,天子之丧,使太尉告谥于南郊,他无闻焉。魏文帝黄初四年七月,帝将东巡,以大军当出,使太常以一特牛告祠南郊。及文帝崩,太尉锺繇告谥南郊,皆是有事于郊也。江左则废。
礼,春分朝日于东,秋分夕月于西。汉武帝郊泰畤,平旦出竹宫,东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即用郊日,又不在东西郊也。后遂旦夕常拜。故魏文帝诏曰:‘汉氏不拜日于东郊,而旦夕常于殿下东西拜日月,烦亵似家人之事,非事天交神之道也。’黄初二年正月乙亥,朝日于东门之外,又违礼二分之义。魏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朝日于东郊,八月己丑,夕月于西郊,始得古礼。及武帝太康二年,有司奏,春分依旧车驾朝日,寒温未适,可不亲出。诏曰:‘礼仪宜有常,若如所奏,与故太尉所撰不同,复为无定制也。间者方难未平,故每从所奏,今戎事弭息,惟此为大。’案此诏,帝复为亲朝日也。此后废。
礼,‘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魏文帝即位,用汉明堂而未有配。明帝太和元年,始宗祀文帝于明堂,齐王亦行其礼。
晋初以文帝配,后复以宣帝,寻复还以文帝配,其余无所变革。是则郊与明堂,同配异配,参差不同矣。挚虞议以为:‘汉魏故事,明堂祀五帝之神。新礼,五帝即上帝,即天帝也。明堂除五帝之位,惟祭上帝。案仲尼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周礼,祀天旅上帝,祀地旅四望。望非地,则上帝非天,断可识矣。郊丘之祀,扫地而祭,牲用茧栗,器用陶匏,事反其始,故配以远祖。明堂之祭,备物以荐,玉牲并陈,笾豆成列,礼同人鬼,故配以近考。郊堂兆位,居然异体,牲牢品物,质文殊趣。且祖考同配,非谓尊严之美,三日再祀,非谓不黩之义,其非一神,亦足明矣。昔在上古,生为明王,没则配五行,故太昊配木,神农配火,少昊配金,颛顼配水,黄帝配土。此五帝者,配天之神,同兆之于四郊,报之于明堂。祀天,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或以为五精之帝,佐天育物者也。前代相因,莫之或废,晋初始从异议。庚午诏书,明堂及南郊除五帝之位,惟祀天神,新礼奉而用之。前太医令韩杨上书,宜如旧祀五帝。太康十年,诏已施用。宜定新礼,明堂及郊祀五帝如旧仪。’诏从之。江左以后,未遑修建。
汉仪,太史每岁上其年历,先立春、立夏、大暑、立秋、立冬常读五时令,皇帝所服,各随五时之色。帝升御坐,尚书令以下就席位,尚书三公郎以令置案上,奉以入,就席伏读讫,赐酒一卮。魏氏常行其礼。魏明帝景初元年,通事白曰:‘前后但见读春夏秋冬四时令,至于服黄之时,独阙不读,今不解其故。’散骑常侍领太史令高堂隆以为‘黄于五行,中央土也,王四季各十八日。土生于火,故于火用事之末服黄,三季则否。其令则随四时,不以五行为令也,是以服黄无令’。斯则魏氏不读大暑令也。
及晋受命,亦有其制。傅咸云‘立秋一日,白路光于紫庭,白旗陈于玉阶。’然则其日旗路皆白也。成帝咸和五年六月丁未,有司奏读秋令。兼侍中散骑常侍荀奕、兼黄门侍郎散骑侍郎曹宇驳曰:‘尚书三公曹奏读秋令,仪注旧典未备。臣等参议光禄大夫臣华恒议,武皇帝以秋夏盛暑,常阙不读令,在春冬不废也。夫先王所以顺时读令者,盖后天而奉天时,正服尊严之所重。今服章多阙,加比热隆赫,臣等谓可如恒议,依故事阙如不读。’诏可。六年三月,有司奏‘今月十六日立夏。今正服渐备,四时读令,是祗述天和隆杀之道,谓今故宜读夏令’。奏可。
礼孟春之月,‘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措之于参保介之御间,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藉’。至秦灭学,其礼久废。汉文帝之后,始行斯典。魏之三祖,亦皆亲耕藉田。
及武帝泰始四年,有司奏始耕祠先农,可令有司行事。诏曰:‘夫国之大事,在祀与农。是以古之圣王,躬耕帝藉,以供郊庙之粢盛,且以训化天下。近世以来,耕藉止于数步之中,空有慕古之名,曾无供祀训农之实,而有百官车徒之费。今修千亩之制,当与群公卿士躬稼穑之艰难,以率先天下。主者详具其制,下河南,处田地于东郊之南,洛水之北。若无官田,随宜便换,而不得侵人也。’于是乘舆御木辂以耕,以太牢祀先农。自惠帝之后,其事便废。
江左元帝将修耕藉,尚书符问‘藉田至尊应躬祠先农不’?贺循答:‘汉仪无正有至尊应躬祭之文,然则周礼王者祭四望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𫄨冕,以此不为无亲祭之义也。宜立两仪注。’贺循等所上仪注又未详允,事竟不行。后哀帝复欲行其典,亦不能遂。
汉仪,县邑常以乙未日祠先农,乃耕于乙地,以丙戌日祠风伯于戌地,以己丑日祠雨师于丑地,牲用羊豕。立春之日,皆青幡帻迎春于东郊外野中。迎春至自野中出,则迎拜之而还,弗祭。三时不迎。
魏氏虽天子耕藉,藩镇阙诸侯百亩之礼。及武帝末,有司奏:‘古诸侯耕藉田百亩,躬执耒以奉社稷宗庙,以劝率农功。今诸王临国,宜依修耕藉之义。’然竟未施行。
周礼,王后帅内外命妇蚕于北郊。汉仪,皇后亲桑东郊苑中,蚕室祭蚕神,曰苑窊妇人、寓氏公主,祠用少牢。魏文帝黄初七年正月,命中宫蚕于北郊,依周典也。
及武帝太康六年,散骑常侍华峤奏:‘先王之制,天子诸侯亲耕藉田千亩,后夫人躬蚕桑。今陛下以圣明至仁,修先王之绪,皇后体资生之德,合配乾之义,而坤道未光,蚕礼尚缺。以为宜依古式,备斯盛典。’诏曰:‘昔天子亲藉,以供粢盛,后夫人躬蚕,以备祭服,所以聿遵孝敬,明教示训也。今藉田有制,而蚕礼不修,由中间务多,未暇崇备。今天下无事,宜修礼以示四海。其详依古典,及近代故事,以参今宜,明年施行。’于是蚕于西郊,盖与藉田对其方也。乃使侍中成粲草定其仪。先蚕坛高一丈,方二丈,为四出陛,陛广五尺,在皇后采桑坛东南帷宫外门之外,而东南去帷宫十丈,在蚕室西南,桑林在其东。取列侯妻六人为蚕母。蚕将生,择吉日,皇后著十二笄步摇,依汉魏故事,衣青衣,乘油画云母安车,驾六騩马。女尚书著貂蝉佩玺陪乘,载筐钩。公主、三夫人、九嫔、世妇、诸太妃、太夫人及县乡君、郡公侯特进夫人、外世妇、命妇皆步摇,衣青,各载筐钩从蚕。先桑二日,蚕宫生蚕著薄上。桑日,皇后未到,太祝令质明以一太牢告祠,谒者一人监祠。祠毕撤馔,班余胙于从桑及奉祠者。皇后至西郊升坛,公主以下陪列坛东。皇后东面躬桑,采三条,诸妃公主各采五条,县乡君以下各采九条,悉以桑授蚕母,还蚕室。事讫,皇后还便坐,公主以下乃就位,设飨宴,赐绢各有差。
前汉但置官社而无官稷,王莽置官稷,后复省。故汉至魏但太社有稷,而官社无稷,故常二社一稷也。
晋初仍魏,无所增损。至太康九年,改建宗庙,而社稷坛与庙俱徙。乃诏曰:‘社实一神,其并二社之祀。’于是车骑司马傅咸表曰:
祭法王社太社,各有其义。天子尊事郊庙,故冕而躬耕。躬耕也者,所以重孝享之粢盛。亲耕故自报,自为立社者,为藉田而报者也。国以人为本,人以谷为命,故又为百姓立社而祈报焉。事异报殊,此社之所以有二也。
王景侯之论王社,亦谓春祈藉田,秋而报之也。其论太社,则曰王者布下圻内,为百姓立之,谓之太社,不自立之于京都也。景侯此论据祭法。祭法:‘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景侯解曰,‘今之里社是也’。景侯解祭法,则以置社为人间之社矣。而别论复以太社为人间之社,未晓此旨也。太社,天子为百姓而祀,故称天子社。郊特牲曰:‘天子太社,必受霜露风雨。’以群姓之众,王者通为立社,故称太社也。若夫置社,其数不一,盖以里所为名,左氏传盟于清丘之社是也。众庶之社,既已不称太矣,若复不立之京都,当安所立乎!
祭法又曰,王为群姓立七祀,王自为立七祀。言自为者,自为而祀也;为群姓者,为群姓而祀也。太社与七祀其文正等。说者穷此,因云坟籍但有五祀,无七祀也。案祭,五祀国之大祀,七者小祀。周礼所云祭凡小祀,则墨冕之属也。景侯解大厉曰,‘如周杜伯,鬼有所归,乃不为厉’。今云无二社者称景侯,祭法不谓无二,则曰‘口传无其文也’。夫以景侯之明,拟议而后为解,而欲以口论除明文,如此非但二社当见思惟,景侯之后解亦未易除也。
前被敕,尚书召诰乃社于新邑,惟一太牢,不二社之明义也。案郊特牲曰社稷太牢,必援一牢之文以明社之无二,则稷无牲矣。说者曰,举社则稷可知。苟可举社以明稷,何独不举一以明二?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若有二而除之,不若过而存之。况存之有义,而除之无据乎?
周礼封人掌设社壝,无稷字。今帝社无稷,盖出于此。然国主社稷,故经传动称社稷。周礼王祭社稷则𫄨冕,此王社有稷之文也。封人所掌社壝之无稷字,说者以为略文,从可知也。谓宜仍旧立二社,而加立帝社之稷。
时成粲议称景侯论太社不立京都,欲破郑氏学。咸重表以为:‘如粲之论,景侯之解文以此坏。大雅云“乃立冢土”,毛公解曰,“冢土,大社也”。景侯解诗,即用此说。禹贡“惟土五色”,景侯解曰,“王者取五色土为太社,封四方诸侯,各割其方色土者覆四方也”。如此,太社复为立京都也。不知此论何从而出,而与解乖,上违经记明文,下坏景侯之解。臣虽顽蔽,少长学门,不能默已,谨复续上。’刘寔与咸议同。诏曰:‘社实一神,而相袭二位,众议不同,何必改作!其便仍旧,一如魏制。’
其后挚虞奏,以为:‘臣案祭法“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周礼大司徒“设其社稷之壝”,又曰“以血祭祭社稷”,则太社也。又曰“封人掌设王之社壝”,又有军旅宜乎社,则王社也。太社为群姓祈报,祈报有时,主不可废。故凡祓社衅鼓,主奉以从是也。此皆二社之明文,前代之所尊。以尚书召诰社于新邑三牲各文,诗称“乃立冢土”,无两社之文,故废帝社,惟立太社。诗书所称,各指一事,又皆在公旦制作之前,未可以易周礼之明典,祭法之正义。前改建庙社,营一社之处,朝议斐然,执古匡今。世祖武皇帝躬发明诏,定二社之义,以为永制。宜定新礼,从二社。’诏从之。
至元帝建武元年,又依洛京立二社一稷。其太社之祝曰:‘地德普施,惠存无疆。乃建太社,保祐万邦。悠悠四海,咸赖嘉祥。’其帝社之祝曰:‘坤德厚载,邦畿是保。乃建帝社,以神地道。明祀惟辰,景福来造。’
汉仪,每月旦,太史上其月历,有司侍郎尚书见读其令,奉行其正。朔前后二日,牵牛酒至社下以祭日。日有变,割羊以祠社,用救日变。执事者长冠,衣绛领袖缘中衣、绛袴袜以行礼,如故事。自晋受命,日月将交会,太史乃上合朔,尚书先事三日,宣摄内外戒严。挚虞决疑曰:‘凡救日蚀者,著赤帻,以助阳也。日将蚀,天子素服避正殿,内外严警。太史登灵台,伺候日变,便伐鼓于门。闻鼓音,侍臣皆著赤帻,带劔入侍。三台令史以上皆各持劔,立其户前。卫尉卿驱驰绕宫,伺察守备,周而复始。亦伐鼓于社,用周礼也。又以赤丝为绳以系社,祝史陈辞以责之。社,勾龙之神,天子之上公,故陈辞以责之。日复常,乃罢。’
汉建安中,将正会,而太史上言,正旦当日蚀。朝士疑会否,共咨尚书令荀彧。时广平计吏刘邵在坐,曰:‘梓慎、裨灶,古之良史,犹占水火,错失天时。礼,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者四,日蚀在一。然则圣人垂制,不为变异豫废朝礼者,或灾消异伏,或推术谬误也。’彧及众人咸善而从之,遂朝会如旧,日亦不蚀,邵由此显名。
至武帝咸宁三年、四年,并以正旦合朔却元会,改魏故事也。元帝太兴元年四月,合朔,中书侍郎孔愉奏曰:‘春秋,日有蚀之,天子伐鼓于社,攻诸阴也;诸侯伐鼓于朝,臣自攻也。案尚书符,若日有变,便击鼓于诸门,有违旧典。’诏曰:‘所陈有正义,辄敕外改之。’
至康帝建元元年,太史上元日合朔,后复疑应却会与否。庾冰辅政,写刘邵议以示八坐。于时有谓邵为不得礼意,荀彧从之,是胜人之一失。故蔡谟遂著议非之,曰:‘邵论灾消异伏,又以梓慎、裨灶犹有错失,太史上言,亦不必审,其理诚然也。而云圣人垂制,不为变异豫废朝礼,此则谬矣。灾祥之发,所以谴告人君,王者之所重诫,故素服废乐,退避正寝,百官降物,用币伐鼓,躬亲而救之。夫敬诫之事,与其疑而废之,宁慎而行之。故孔子、老聃助葬于巷党,以丧不见星而行,故日蚀而止柩,曰安知其不见星也。而邵废之,是弃圣贤之成规也。鲁桓公壬申有灾,而以乙亥尝祭,春秋讥之。灾事既过,犹追惧未已,故废宗庙之祭,况闻天眚将至,行庆乐之会,于礼乖矣。礼记所云诸侯入门不得终礼者,谓日官不豫言,诸侯既入,见蚀乃知耳,非先闻当蚀而朝会不废也。引此,可谓失其义旨。刘邵所执者礼记也,夫子、老聃巷党之事,亦礼记所言,复违而反之,进退无据。然荀令所善,汉朝所从,遂使此言至今见称,莫知其误矣,后来君子将拟以为式,故正之云尔。’于是冰从众议,遂以却会。
至永和中,殷浩辅政,又欲从刘邵议不却会。王彪之据咸宁、建元故事,又曰:‘礼云诸侯旅见天子,不得终礼而废者四,自谓卒暴有之,非为先存其事,而侥幸史官推术缪错,故不豫废朝礼也。’于是又从彪之议。
尚书‘禋于六宗’,诸儒互说,往往不同。王莽以易六子,遂立六宗祠。魏明帝时疑其事,以问王肃,亦以为易六子,故不废。及晋受命,司马彪等表六宗之祀不应特立新礼,于是遂罢其祀。其后挚虞奏之,又以为:‘案舜受终,“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则六宗非上帝之神,又非山川之灵也。周礼肆师职曰:“用牲于社宗。”党正职曰:“春秋祭禜亦如之。”肆师之宗,与社并列,则班与社同也。党正之禜,文不系社,则神与社异也。周之命祀,莫重郊社,宗同于社,则贵神明矣。又,月令孟冬祈于天宗,则周礼祭禜,月令天宗,六宗之神也。汉光武即位高邑,依虞书禋于六宗。安帝元初中,立祀乾位,礼同太社。魏氏因之,至景初二年,大议其神,朝士纷纭,各有所执。惟散骑常侍刘邵以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六宗者,太极冲和之气,为六气之宗者也。虞书谓之六宗,周书谓之天宗。是时考论异同,而从其议。汉魏相仍,著为贵祀。凡崇祀百神,放而不至,有其兴之,则莫敢废之。宜定新礼,祀六宗如旧。’诏从之。
礼,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中霤、国门、国行、大厉、户、灶。仲春玄鸟至之日,以太牢祀高禖。毛诗丝衣篇,高子曰灵星之尸。汉兴,高帝亦立灵星祠。及武帝,以李少君故,始祠灶;及生戾太子,始立高禖。汉仪云,国家亦有五祀,有司行事,其礼颇轻于社稷,则亦存其典矣。又云,常以仲春之月,立高禖祠于城南,祀以特牲。又,是月也,祠老人星于国都南郊老人星庙。立夏祭灶,季秋祠心星于城南坛心星庙。元康时,洛阳犹有高禖坛,百姓祠其旁,或谓之落星。是后诸祀无闻。江左以来,不立七祀,灵星则配飨南郊,不复特置焉。
左氏传‘龙见而雩’,经典尚矣。汉仪,自立春至立夏,尽立秋,郡国尚旱,郡县各扫除社稷。其旱也,公卿官长以次行雩礼求雨,闭诸阳,衣皂,兴土龙,立土人,舞僮二佾,七日一变,如故事。武帝咸宁二年,春久旱。四月丁巳,诏曰‘诸旱处广加祈请’。五月庚午,始祈雨于社稷山川。六月戊子,获澍雨。此雩之旧典也。太康三年四月,十年二月,又如之。其雨多则禜祭,赤帻朱衣,闭诸阴,朱索萦社,伐朱鼓焉。
周礼,王者祭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风伯雨师、社稷、五土、五岳、山林川泽、四方百物,兆四类四望,亦如之。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庚子,初礼五岳四渎,咸秩群祀,瘗沈珪璧。六年七月,帝以舟军入淮。九月壬戌,遣使者沈璧于淮。魏明帝太和四年八月,帝东巡,遣使者以特牛祠中岳。魏元帝咸熙元年,行幸长安,使使者以璧币礼祠华山。
及穆帝升平中,何琦论修五岳祠曰:‘唐虞之制,天子五载一巡狩,顺时之方,柴燎五岳,望于山川,遍于群神,故曰,因名山升中于天,所以昭告神祇,飨报功德。是以灾厉不作,而风雨寒暑以时。降及三代,年数虽殊,而其礼不易,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著在经记,所谓“有其举之,莫敢废也”。及秦汉都西京,泾、渭、长水,虽不在祀典,以近咸阳故,尽得比大川之祠,而正立之祀可以阙哉!自永嘉之乱,神州倾覆,兹事替矣。惟灊之天柱,在王略之内也,旧台选百户吏卒,以奉其职。中兴之际,未有官守,庐江郡常遣大吏兼假四时祷赛,春释寒而冬请冰。咸和迄今,又复隳替。计今非典之祠,可谓非一。考其正名,则淫昏之鬼;推其糜费,则百姓之蠹。而山川大神更为简缺,礼俗颓紊,人神杂扰,公私奔蹙,渐以繁滋。良由顷国家多难,日不暇给,草建废滞,事有未遑。今元憝已歼,宜修旧典。岳渎之域,风教所被,来苏之众,咸蒙德泽。而神明禋祀,未之或甄,巡狩柴燎,其废尚矣。崇明前典,将俟皇舆北旋,稽古宪章,大釐制度。俎豆牲牢,祝嘏文辞,旧章靡记,可令礼官作式,归诸诚简,以达明德馨香,如斯而已。其诸祅孽,可粗依法令,先去其甚,俾邪正不黩。’时不见省。
昔武王入殷,未及下车而封先代之后,盖追思其德也。孔子以大圣而终于陪臣,未有封爵。至汉元帝,孔霸以帝师赐爵,号褒成君,奉孔子后。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诏以议郎孔羡为宗圣侯,邑百户,奉孔子祀,令鲁郡修旧庙,置百户吏卒以守卫之。及武帝泰始三年十一月,改封宗圣侯孔震为奉圣亭侯。又诏太学及鲁国,四时备三牲以祀孔子。明帝太宁三年,诏给奉圣亭侯孔亭四时祠孔子祭直,如泰始故事。
礼,始立学必先释奠于先圣先师,及行事必用币。汉世虽立学,斯礼无闻。魏齐王正始二年二月,帝讲论语通,五年五月,讲尚书通,七年十二月,讲礼记通,并使太常释奠,以太牢祠孔子于辟雍,以颜回配。武帝泰始七年,皇太子讲孝经通。咸宁三年,讲诗通,太康三年,讲礼记通。惠帝元康三年,皇太子讲论语通。元帝太兴二年,皇太子讲论语通。太子并亲释奠,以太牢祠孔子,以颜回配。成帝咸康元年,帝讲诗通。穆帝升平元年三月,帝讲孝经通。孝武宁康三年七月,帝讲孝经通。并释奠如故事,穆帝、孝武并权以中堂为太学。
故事,祀皋陶于廷尉寺,新礼移祀于律署,以同祭先圣于太学也。故事,祀以社日,新礼改以孟秋之月,以应秋政。挚虞以为:‘案虞书,皋陶作士师,惟明克允,国重其功,人思其当,是以狱官礼其神,系者致其祭,功在断狱之成,不在律令之始也。太学之设,义重太常,故祭于太学,是崇圣而从重也。律署之置,卑于廷尉,移祀于署,是去重而就轻也。律非正署,废兴无常,宜如旧祀于廷尉。又,祭用仲春,义取重生,改用孟秋,以应刑杀,理未足以相易。宜定新礼,皆如旧。’制:‘可。’
岁旦常设苇茭桃梗,磔鸡于宫及百寺之门,以禳恶气。案汉仪则仲夏设之,有桃印,无磔鸡。及魏明帝大修禳礼,故何晏禳祭议鸡特牲供禳衅之事。磔鸡宜起于魏,桃印本汉制,所以辅卯金,又宜魏所除也。但未详改仲夏在岁旦之所起耳。魏明帝青龙元年,诏郡国,山川不在祀典者勿祠。
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诏曰:‘昔圣帝明王修五岳四渎、名山川泽,各有定制,所以报阴阳之功故也。然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故祝史荐而无愧辞,是以其人敬慎幽冥而淫祀不作。末世信道不笃,僭礼渎神,纵欲祈请,曾不敬而远之,徒偷以求幸,祅妄相煽,舍正为邪,故魏朝疾之。其案旧礼具为之制,使功著于人者必有其报,而祅淫之鬼不乱其间。’二年正月,有司奏春分祠厉殃及禳祠,诏曰:‘不在祀典,除之。’
王制,天子七庙,诸侯以下各有等差,礼文详矣。汉献帝建安十八年五月,以河北十郡封魏武帝为魏公。是年七月,始建宗庙于邺,自以诸侯礼立五庙也。后虽进爵为王,无所改易。延康元年,文帝继王位,七月,追尊皇祖为大王,丁夫人曰大王后。黄初元年十一月受禅,又追尊大王曰大皇帝,皇考武王曰武皇帝。二年六月,以洛京宗庙未成,乃祠武帝于建始殿,亲执馈奠,如家人礼。案礼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庶人无庙,故祭于寝,帝者行之,非礼甚矣。
明帝太和三年六月,又追尊高祖大长秋曰高皇,夫人吴氏曰高皇后,并在邺庙。庙所祠,则文帝之高祖处士、曾祖高皇、祖大皇帝共一庙,考太祖武皇帝特一庙,百世不毁,然则所祠止于亲庙四室也。其年十一月,洛京庙成,则以亲尽迁处士主置园邑,使行太傅太常韩暨、行太常宗正曹恪持节迎高皇以下神主,共一庙,犹为四室而已。至景初元年六月,群公有司始更奏定七庙之制,曰:‘大魏三圣相承,以成帝业。武皇帝肇建洪基,拨乱夷险,为魏太祖。文皇帝继天革命,应期受禅,为魏高祖。上集成大命,清定华夏,兴制礼乐,宜为魏烈祖。于太祖庙北为二祧,其左为文帝庙,号曰高祖昭祧,其右拟明帝,号曰烈祖穆祧。三祖之庙,万世不毁。其余四庙,亲尽迭迁,一如周后稷、文武庙祧之礼。’
文帝甄后赐死,故不列庙。明帝即位,有司奏请追谥曰文昭皇后,使司空王朗持节奉策告祠于陵。三公又奏曰:‘自古周人归祖后稷,又特立庙以祀姜嫄。今文昭皇后之于后嗣,圣德至化,岂有量哉!夫以皇家世妃之尊,神灵迁化,而无寝庙以承享祀,非以报显德,昭孝敬也。稽之古制,宜依周礼,别立寝庙。’奏可。太和元年二月,立庙于邺。四月,洛邑初营宗庙,掘地得玉玺,方一寸九分,其文曰‘天子羡思慈亲’。明帝为之改容,以太牢告庙。至景初元年十二月己未,有司又奏文昭皇后立庙京师,永传享祀,乐舞与祖庙同,废邺庙。
魏元帝咸熙元年,进文帝爵为王,追命舞阳宣文侯为宣王,忠武侯为景王。是年八月,文帝崩,谥曰文王。
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受禅。丁卯,追尊皇祖宣王为宣皇帝,伯考景王为景皇帝,考文王为文皇帝,宣王妃张氏为宣穆皇后,景王夫人羊氏为景皇后。二年正月,有司奏置七庙。帝重其役,诏宜权立一庙。于是群臣议奏:‘上古清庙一宫,尊远神祇。逮至周室,制为七庙,以辩宗祧。圣旨深弘,远迹上世,敦崇唐虞,舍七庙之繁华,遵一宫之远旨。昔舜承尧禅,受终文祖,遂陟帝位,盖三十载,月正元日,又格于文祖,遂陟帝位,此则虞氏不改唐庙,因仍旧宫。可依有虞氏故事,即用魏庙。’奏可。于是追祭征西将军、豫章府君、颍川府君、京兆府君,与宣皇帝、景皇帝、文皇帝为三昭三穆。是时宣皇未升,太祖虚位,所以祠六世,与景帝为七庙,其礼则据王肃说也。七月,又诏曰:‘主者前奏,就魏旧庙,诚亦有准。然于祗奉神明,情犹未安,宜更营造。’于是改创宗庙。十一月,追尊景帝夫人夏侯氏为景怀皇后。任茂议以为夏侯初嫔之时,未有王业。帝不从。太康元年,灵寿公主修丽祔于太庙,周汉未有其准。魏明帝则别立平原主庙,晋又异魏也。六年,因庙陷,当改修创,群臣又议奏曰:‘古者七庙异所,自宜如礼。’诏又曰:‘古虽七庙,自近代以来皆一庙七室,于礼无废,于情为叙,亦随时之宜也。其便仍旧。’至十年,乃更改筑于宣阳门内,穷极壮丽,然坎位之制犹如初尔。庙成,帝用挚虞议,率百官迁神主于新庙,自征西以下,车服导从皆如帝者之仪。及武帝崩则迁征西,及惠帝崩又迁豫章。而惠帝世愍怀太子、太子二子哀太孙臧、冲太孙尚并祔庙,元帝世,怀帝殇太子又祔庙,号为阴室四殇。怀帝初,又策谥武帝杨后曰武悼皇后,改葬峻阳陵侧,别祠弘训宫,不列于庙。
元帝既即尊位,上继武帝,于元为祢,如汉光武上继元帝故事也。是时,西京神主,堙灭虏庭,江左建庙,皆更新造。寻以登怀帝之主,又迁颍川,位虽七室,其实五世,盖从刁协以兄弟为世数故也。于时百度草创,旧礼未备,毁主权居别室。至太兴三年正月乙卯,诏曰:‘吾虽上继世祖,然于怀、愍皇帝皆北面称臣。今祠太庙,不亲执觞酌,而令有司行事,于情礼不安。可依礼更处。’太常恒议:‘今圣上继武皇帝,宜准汉世祖故事,不亲执觞爵。’又曰:‘今上承继武帝,而庙之昭穆,四世而已,前太常贺循、博士傅纯,并以为惠、怀及愍,宜别立庙。然臣愚谓庙室当以容主为限,无拘常数。殷世有二祖三宗,若拘七室,则当祭祢而已。推此论之,宜还复豫章、颍川,全祠七庙之礼。’骠骑长史温峤议:‘凡言兄弟不相入庙,既非礼文,且光武奋劔振起,不策名于孝平,务神其事,以应九世之谶,又古不共庙,故别立焉。今上以策名而言,殊于光武之事,躬奉烝尝,于经既正,于情又安矣。太常恒欲还二府君,以全七世,峤谓是宜。’骠骑将军王导从峤议。峤又曰:‘其非子者,可直言皇帝敢告某皇帝,又若以一帝为一世,则不祭祢,反不及庶人。’帝从峤议,悉施用之。于是乃更定制,还复豫章、颍川于昭穆之位,以同惠帝嗣武故事,而惠、怀、愍三帝自从春秋尊尊之义,在庙不替也。
及元帝崩,则豫章复迁。然元帝神位犹在愍帝之下,故有坎室者十也。至明帝崩,而颍川又迁,犹十室也。于时续广太庙,故三迁主并还西储,名之曰祧,以准远庙。成帝咸康七年五月,始作武悼皇后神主,祔于庙,配飨世祖。成帝崩而康帝承统,以兄弟一世,故不迁京兆,始十一室也。
至康帝崩,穆帝立,永和二年七月,有司奏:‘十月殷祭,京兆府君当迁祧室。昔征西、豫章、颍川三府君毁主,中兴之初权居天府,在庙门之西。咸康中,太常冯怀表续奉还于西储夹室,谓之为祧,疑亦非礼。今京兆迁入,是为四世远祖,长在太祖之上。昔周室太祖世远,故迁有所归。今晋庙宣皇为主,而四祖居之,是屈祖就孙也;殷祫在上,是代太祖也。’领司徒蔡谟议:‘四府君宜改筑别室,若未展者,当入就太庙之室。人莫敢卑其祖,文武不先不窋。殷祭之日,征西东面,处宣皇之上。其后迁庙之主,藏于征西之祧,祭荐不绝。’护军将军冯怀议:‘礼,无庙者为坛以祭,可立别室藏之,至殷禘则祭于坛也。’辅国将军谯王司马无忌等议:‘诸儒谓太王、王季迁主,藏于文武之祧。如此,府君迁主宜在宣帝庙中。然今无寝室,宜变通而改筑。又殷祫太庙,征西东面。’尚书郎孙绰与无忌议同,曰:‘太祖虽位始九五,而道以从畅,替人爵之尊,笃天伦之道,所以成教本而光百代也。’尚书郎徐禅议:‘礼“去祧为坛,去坛为𫮃”,岁祫则祭之。今四祖迁主,可藏之石室,有祷则祭于坛𫮃。’又遣禅至会稽,访处士虞喜。喜答曰:‘汉世韦玄成等以毁主瘗于园,魏朝议者云应埋两阶之间。且神主本在太庙,若今别室而祭,则不如永藏。又四君无追号之礼,益明应毁而无祭。’是时简文为抚军、与尚书郎刘邵等奏:‘四祖同居西祧,藏主石室,禘祫乃祭,如先朝旧仪。’时陈留范宣兄子问此礼,宣答曰:‘舜庙所祭,皆是庶人,其后世远而毁,不居舜上,不序昭穆。今四君号犹依本,非以功德致祀也。若依虞主之瘗,则犹藏子孙之所;若依夏主之埋,则又非本庙之阶。宜思其变,则筑一室,亲未尽则禘祫处宣帝之上,亲尽则无缘下就子孙之列。’其后太常刘遐等同蔡谟议。博士张凭议:‘或疑陈于太祖者,皆其后之毁主,凭案古义无别前后之文也。禹不先鲧,则迁主居太祖之上,亦何疑也。’于是京兆迁入西储,同谓之祧,如前三祖迁主之礼,故正室犹十一也。穆帝崩而哀帝、海西并为兄弟,无所登除。咸安之初,简文皇帝上继元皇,世秩登进,于是颍川、京兆二主复还昭穆之位。至简文崩,颍川又迁。
孝武帝太元十二年五月壬戌,诏曰:‘昔建太庙,每事从俭,太祖虚位,明堂未建。郊祀国之大事,而稽古之制阙然,便可详议。’祠部郎中徐邈议:‘圆丘郊祀,经典无二,宣皇帝尝辩斯义,而检以圣典。爰及中兴,备加研极,以定南北二郊,诚非异学所可轻改也。谓仍旧为安。武皇帝建庙六世,祖三昭三穆。宣皇帝创基之主,实惟太祖,亲则王考。四庙在上,未及迁世,故权虚东向之位也。兄弟相及,义非二世。故当今庙祀,世数未足,而欲太祖正位,则违事七之义矣。又礼曰庶子王亦禘祖立庙,盖谓支胤援立,则亲近必复。京兆府君于今六世,宜复立此室,则宣皇未在六世之上,须前世既迁,乃太祖位定耳。京兆迁毁,宜藏主于石室,虽禘祫犹弗及。何者?传称毁主升合乎太祖,升者自下之名,不谓可降尊就卑也。太子太孙,阴室四主,储嗣之重,升祔皇祖,所配之庙,世远应迁,然后从食之孙,与之俱毁。明堂方圆之制,纲领已举,不宜阙配帝之祀。且王者以天下为家,未必一邦,故周平、光武无废于二京也。明堂所配之神,积疑莫辩。案易“殷荐上帝,以配祖考”,祖考同配,则上帝亦为天,而严父之义显。周礼旅上帝者,有故告天,与郊祀常礼同用四圭,故并言之。若上帝是五帝,经文何不言祀天旅五帝,祀地旅四望乎?’侍中车胤议同。又曰:‘明堂之制,既其难详,且乐主于和,礼主于敬,故质文不同,音器亦殊。既茅茨广夏,不一其度,何必守其形范,而不弘本从俗乎?九服咸宁,河朔无尘,然后明堂辟雍可崇而修之。’时朝议多同,于是奉行,一无所改。十六年,始改作太庙殿,正室十四间,东西储各一间,合十六间,栋高八丈四尺。备法驾迁神主于行庙,征西至京兆四主及太子太孙各用其位之仪服。四主不从帝者之仪,是与太康异也。诸主既入庙,设脯醢之奠。及新庙成,神主还室,又设脯醢之奠。十九年二月,追尊简文母会稽太妃郑氏为简文皇帝宣太后,立庙太庙道西。及孝武崩,京兆又迁,如穆帝之世四祧故事。
义熙九年四月,将殷祠,诏博议迁毁之礼。大司马琅邪王德文议:‘泰始之初,虚太祖之位,而缘情流远,上及征西,故世尽则宜毁,而宣帝正太祖之位。又汉光武移十一帝主于洛邑,则毁主不设,理可推矣。宜筑别室,以居四府君之主,永藏而弗祀也。’大司农徐广议:‘四府君尝处庙堂之首,歆率土之祭,若埋之幽壤,于情理未必咸尽。谓可迁藏西储,以为远祧,而禘飨永绝也。’太尉咨议参军袁豹议:‘仍旧无革,殷祠犹及四府君,情理为允。’时刘裕作辅,意与大司马议同,须后殷祠行事改制。会安帝崩,未及禘而天禄终焉。
武帝咸宁五年十一月己酉,弘训羊太后崩,宗庙废一时之祀,天地明堂去乐,且不上胙。穆帝升平五年十一月己卯,殷祀,以帝崩后不作乐。孝武太元十一年九月,皇女亡,及应烝祠,中书侍郎范甯奏:‘案丧服传有死宫中者三月不举祭,不别长幼之与贵贱也。皇女虽在婴孩,臣窃以为疑。’于是尚书奏使三公行事。
武帝泰始七年四月,帝将亲祠,车驾夕牲,而仪注还不拜。诏问其故,博士奏历代相承如此。帝曰:‘非致敬宗庙之礼也。’于是实拜而还,遂以为制,夕牲必躬临拜,而江左以来复止。
魏故事,天子为次殿于庙殿之北东,天子入自北门。新礼,设次殿于南门中门外之右,天子入自南门。挚虞以为:‘次殿所以为解息之处,凡适尊以不显为恭,以由隐为顺,而设之于上位,入自南门,非谦厌之义。宜定新礼,皆如旧说。’从之。
礼,大事则告祖祢,小事则特告祢,秦汉久废。魏文帝黄初四年七月,将东巡,以大军当出,使太常以特牛告南郊。及文帝崩,又使太尉告谥策于南郊。自是迄晋相承,告郊之后仍以告庙,至江左其礼废。至成帝咸和三年,苏峻覆乱京都,温峤等立行庙于白石,复行其典。告先君及后曰:‘逆臣苏峻,倾覆社稷,毁弃三正,污辱海内。臣侃、臣峤、臣亮等手刃戎首,龚行天罚。惟中宗元皇帝、肃祖明皇帝、明穆皇后之灵,降鉴有罪,剿绝其命,翦此群凶,以安宗庙。臣等虽陨首摧躯,犹生之年。’
魏明帝太和三年,诏曰:‘礼,王后无嗣,择建支子,以继大宗,则当纂正统而奉公义,何得复顾私亲哉!汉宣继昭帝后,加悼考以皇号。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称引亡秦,惑误朝议,遂尊恭皇,立庙京师。又宠藩妾,使比长信,僭差无礼,人神弗佑。非罪师丹忠正之谏,用致丁傅焚如之祸。自是之后,相踵行之。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为戒。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后之义。敢为佞邪导谀君上,妄建非正之号,谓考为皇,称妣为后,则股肱大臣诛之无赦。其书之金策,藏之宗庙。’是后高贵、常道援立,皆不外尊。及愍帝建兴四年,司徒梁芬议追尊之礼,帝既不从,而左仆射索𬘭等亦称引魏制,以为不可,故追赠吴王为太保而已。元帝太兴二年,有司言琅邪恭王宜称皇考。贺循议云:‘礼典之义,子不敢以己爵加其父号。’帝又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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