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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华:借鉴贞观律三省制 将法治建立于德治基础上

国学新闻

2015-1-3 18:11| 发布者: 延章| 查看: 6835| 评论: 2|原作者: 深大文学院教授李大华|来自: 南方网

摘要: 贞观之治使唐朝成为当时的中央帝国,当时的世界中心是靠什么样的手段建立起来的?又是靠什么样的制度文明赢得万邦来朝、万民齐颂和万里繁荣的?为何说《贞观律》是一部好的法律? ... ... ...
李大华:借鉴贞观律三省制 将法治建立于德治基础上

我们来说说这几个人,房玄龄这个人的性格有点像汉朝的萧何,举轻若重,另外一个宰相杜如晦是举重若轻,所以唐朝初年“房杜”这两个人是非常重要的,是绝配。所以,毛泽东也会用人,他把刘伯承和邓小平两个人搭配,一个是举轻若重,一个是举重若轻,这就是绝配。

房玄龄这个人考虑事情非常周密,孜孜奉公,一生非常的谨慎,做事情很周密。但是,那时候如果杜如晦不在的话,房玄龄想做出的决策太宗不下定论,太宗说非得等杜如晦来,只有他才能决定这个事情。其实杜如晦来了之后,这时候太宗说,最后做出的决定还是依照房玄龄的方案做了,但是,如果杜如晦不来,太宗不定案。虽然最终的决定是按照房玄龄的方案做了,但是非他不可,因为他是一个快刀斩乱麻的人物,三下两下,做事情干净俐落。

当时武德年间,大家知道,李世民和他的哥哥、弟弟争皇位的时候,他的哥哥李建成把李世民手下的悍将一个个打发走了,派到外地,让他手下无人,削弱他,杜如晦也被派出去了。这时候房玄龄几个人说,“大王,你想要争天下,这个人一定不能让他走,必须留下来”。所以那时候太宗就硬是把杜如晦留下来了,在玄武门事件杜如晦起了决定性作用,这两个人就是绝配。房玄龄干的事情跟萧何一样,每次仗一完他就去抢文献,抢法律条文,尤其是法律条文,这两个人参与了起草法律。

魏征这个人的故事就有很多了,他原来是太宗的对头,是李建成的幕僚。太宗把他逮住以后没杀他,第一句话就问他,你怎么理解我们兄弟之间的关系?这话问得很直接,魏征说“太子要早听我的话就不至有今日了”。英雄说话是这样的,直言,他不会绕弯子的话。太宗听他这句话说得很恳切。如果我们请你来一起治天下,你愿意吗?这一听,一下急转弯,魏征说“愿意”。当即任命他做谏议大夫,谏议大夫就是个言论官,专门主管对皇帝的谏书的,就是专门来批评政府,批评皇帝的,是这样的角色。

魏征在唐朝起草法律的过程当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个人其实不懂法律,他不像房玄龄、长孙无忌是专门研究这个的,魏征不懂法,但是,不懂法律的人参加了起草法律,而且也参与了重大案件的审理。史书都有记载,他不懂法律,但是,他懂德性,懂道德。

贞观年间,把一个那么贫弱的国家搞成一个这么大的强国,魏征的作用不可小觑。魏征对太宗的要求是要他做尧舜,说你不是做一个好皇帝,你要做尧舜。太宗说这可能吗?魏征说怎么不可能,你只要愿意做就可以做到,这么来打造他。魏征把道德的东西、仁义的东西塞到法律里面去了,唐朝的法律好就好在这里,它有人道基础。

我们说中国有《贞观律》,西方有《罗马法》,这在历史上是最好的两部法律。《罗马法》好在哪里?《罗马法》好在讲究人的权利,他把人的权利做了规定。《贞观律》好在哪里?它有很好的道德基础,讲德性,讲仁德。

要说中西方文化比较有很多种差异,其中一个差异,我们中国的文化所缺失的就是缺乏权利的观念,权利的观念意味着什么?就是我们每一个百姓、每一个公民,我们要意识到我们自己有什么权利。

美国的小孩子从一上学老师就告诉他你有什么权利,中国人会觉得美国人把孩子教坏了。大家看了电影《刮痧》,刮痧是由什么引起的?孩子感冒了,爷爷拿钱币给他刮,治感冒的。结果有学生发现他背上起了一道一道的红印子,马上告诉老师,老师就以为是家长虐待孩子,一个电话打到警察局去,警察局把孩子带走了,这孩子不归你了。为什么不归你?中国人说我养的孩子是我家的事,关你什么事,在美国不行,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是上帝的,你只是有监护权而已,所以你虐待了孩子,以后不归你监护了,孩子带走,这就是权利。

我们中国文化五千年历史,有很多好东西,但我们没有权利观念。广东的很多农民第一次拿到选票,说选票是什么东西,选村长跟他有关系,他第一次领到选票,感觉到是一种权利,我们中国的文化就是缺乏权利的观念,从古到今没有这个东西,这个东西非得从西方学。《罗马法》就是强调权利,它的好处就好在这里,而《贞观律》就好在讲人道,讲德性。

中国要走的路子是法治国家,不是人治国家。虽然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我们要看到方向,走的是法治国家,因为法治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但是,这个法要跟人道相平衡,如何平衡?首先,法律起草的过程要体现人道,比如你为什么拟这条法律,现在有一条新的法律出来,叫做“常回家看看”。

我问大家,为什么要立这条法律,为什么常回家看看要入法?是因为从法律上认定了子女与父母之间这种恩情关系,法律要确认这种恩情关系。父母把你抚养大了,你有责任赡养父母,你有责任去关心关爱你的父母,不是说我每个月给你寄了钱就可以了,还必须要常回家看看。你几个月、一年半载几年都不回去,那是有问题的,他可以起诉你。这条法律的立法基础就是兼顾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恩情关系,这就是人道,如果不是这个人道,我们很多事情可能就不会这样来立法律。所以,立法要与人道平衡,法要与人道平衡。我们讲执法,立法,执法是不能讲情的,但是,立法是要考虑情的。如果立法不考虑情的话,这个法律就会像秦朝那样明明30天赶不到,但是法律规定30天赶不到就要处死,就是这种关系。所以,法与情是有关系的。《贞观律》就是这样的一部法律,就是法与情、法与人道、法与德性平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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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延章 2015-1-3 19:01
三省制很棒,但是仍然不足,作者如有机会,不妨参考一下:
关于无为制度下五大功能政府的简单阐述《新五权分立》http://www.guoxue.co/thread-43799-1-1.html

比三省制更有学术理论依据——比决策、执行、监督多出两省:立法、司法,也应当成为今后政治制度的发展方向。
引用 延章 2015-1-3 18:58
越讲越离谱,一开始不错,如讲到三省制,讲到德治法治关系,都很能启发人,但到中间,讲到西方的“权利”制度,就开始离谱了,或者说,矫情了。

权利,本来就是权与利两回事,怎么能放一起当一回事?西方都已经错了,也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如社会动荡,不公正,怎么能引入到中国来呢?权有官权民权,作者本来意思是用权利指民权,但是权是权,利是利,权与利有一定关系的,不能放一起。

法治建立于德治之上,本来也是个很不错的方向,但是经过作者的嘴一描述,就变成了非常容易矫情,非常容易引起崇拜主义的东西。法治之所以要建立德治之上,自然是法本身的不足,而且建立德治之上还不够的,中国传统还有道统与治统的分别,而道统是德治基础。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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