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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华:借鉴贞观律三省制 将法治建立于德治基础上

国学新闻

2015-1-3 18:11| 發佈者: 延章| 查看: 6753| 評論: 2|原作者: 深大文学院教授李大华|來自: 南方网

摘要: 貞觀之治使唐朝成為當時的中央帝國,當時的世界中心是靠什麼樣的手段建立起來的?又是靠什麼樣的制度文明贏得萬邦來朝、萬民齊頌和萬里繁榮的?為何說《貞觀律》是一部好的法律? ... ... ...
李大華:借鑒貞觀律三省制 將法治建立於德治基礎上

二、《貞觀律》的緣起

大家現在看到的《貞觀律》滿街賣的叫做《唐律疏議》,這個對唐朝法律做解釋的人是太宗的大舅子長孫無忌,長孫無忌做了注釋,這個注釋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國歷史上講究律令格,律是國家的法律,令是解釋這個法律,還有格,律令格,從大到小。就像我們《憲法》,《憲法》下面有一般的法,法下面有具體的條例,律令格,長孫無忌就做了這個解釋,這個解釋具有否定效力。

那麼,《貞觀律》是如何出現的?說到這裡我們要說說唐朝之前的法律是怎麼回事。在歷史上,戰國時期秦朝搞了“商鞅變法”,商鞅、韓非子這些人都是力主依法治國的,秦朝的確是出現了法律,但是這部法律太嚴苛,不近人情。

陳勝、吳廣是怎麼起義的?他們從江東發配到長城去,北方修長城,正好遇到雨的季節,年月不堪的雨,河水暴漲,按照規定時間他們不能夠到達長城,依照秦朝的法律,比如說一個月必須到達長城,你這個月沒有到達,一律處死。陳勝、吳廣就想,反正都是死,還不如反了,所以就有了揭竿而起,砍了一根竹子,隨便拿塊布條就起義了,這樣就起義了。

秦朝的法律做的有什麼錯呢?秦朝的強大是因為商鞅變法,依法治國,使國家強大了,同時,它也是因為法而亡了國。那麼,秦朝錯在哪裡?唐朝的柳宗元寫了一篇文章叫做《封建論》,總結了秦朝滅亡的歷史教訓,他說秦朝的過失不在於他的法,不在於他的政,而是在於他的做法錯了,不近人情,沒有體現人的關懷。所以柳宗元就說,那時候有叛賊沒有叛將,將領沒有一個叛變的,沒有一個背叛朝廷的,因為它是法治,法非常嚴厲,他的治理關鍵是這裡錯了。

過後漢朝立國,蕭何這個人跟著劉邦走南闖北,征戰天下。但是,蕭何每到一個地方,別人去搶財物,搶金銀財寶,蕭何一律不幹這事,他每到一個地方就搜集典籍、文獻,所以立國的時候劉邦叫他搞一部法律,他就搞出來了,這部法律叫做《九章律》,我們現在看到的成文的法律最早的就是漢朝的《九章律》。《九章律》當然也是比較簡單,中國的法律健全的時期,一個真正建設的時期是在南北朝時期。南方和北方,中國分裂了,北方是胡人統治,南方是漢人統治,但是,漢人沒有注重法律建設,倒是北方的人搞了法律建設。所以,我們現在看到的所謂的法律依據的文本除了《九章律》,主要是依照北魏這些國家的法律文本。之後就是,隋朝有個《大業律》,但是隋朝統治的時間很短,20幾年就完了。留下來這部《大業律》到了李淵進駐長安之後,天下還沒有太平,李淵就修法律,搞了個《武德律》。大家知道,李淵做皇帝只有8年時間,《武德律》是依照大業律來進行修改的,比較倉促,而天下還沒有太平,東邊、南北邊還在打仗,南邊還沒統一,嶺南地區,廣東、廣西、雲南這些地方都完全沒有統一,《武德律》比較倉促。

到了太宗,太宗時期就開始要建一部好的法律,在貞觀元年太宗下令重新修律,緣起是這樣的,太宗決心要修律,他想誰去做這個事情呢。當時他的大舅子長孫無忌是有功勞的人,就把長孫無忌任命為宰相。但是,長孫皇后堅決反對,第一次反對不成,再次反對就跟他說:“皇上,你真是要我們長孫式家族好,請您就不要叫他做宰相,我們家族已經恩寵過重了”,長孫是一個了不起的女性,非常睿智,不讓他的哥哥去做宰相,這一次長孫皇后下跪求太宗免去長孫無忌的宰相職務,這下太宗才把他免掉。免掉之後長孫無忌在家無所事事,太宗說你有事情幹了,請您來主持修唐律,不要急,慢慢來,花10年、8年的,於是這部《貞觀律》就這麼開始來修定的。

參與修定的有幾個人呢?長孫無忌是一個,還有房玄齡、杜如晦、魏征。魏征後來做了門下省的長官首領,唐朝實行三省制度,門下省、中書省、尚書省,這三省之間形成監督平衡。所以,我們現在很多制度還沒學到,前幾年深圳想搞一個政府內制度的相互監督都沒有做到,到現在還沒出臺,沒有搞出來。但唐朝實行三審制度,中書省是決策機構,門下省是監督機構,尚書省是執行機構,這三個機構互相監督,尚書省就相當於我們現在的國務院,但是我們現在沒有中書省和門下省。皇帝的詔令、所有的文書由中書省來起草,他決定,他起草之後門下省不簽字不能發佈,皇帝也不能發佈,經過門下省審查皇帝簽署之後再交上書省去執行,三省制度。長孫無忌、房玄齡、杜如晦、魏征這幾個人領銜去修唐朝的法律,一修就是十年,一直到貞觀11年才頒佈天下。可見在修這部法律的時候花了多少心思,太宗說不要急,慢慢修,一定要修一部好的法律出來。

那麼,什麼才是好的法律?有關這個問題我們中國人可能缺乏這方面的意識,好象法律隨便可以修。日本這個國家也很不嚴肅,一會兒修法律,一會兒修《憲法》,《憲法》能隨便修嗎?再說美國的《憲法》,美國的《憲法》從建國到現在200多年了,《憲法》一個字都沒有改過,不能改,一個字都沒改。美國只有《憲法修正案》,《憲法修正案》其實就是對《憲法》沒有規定的東西再做一些補充。大家知道美國現在有槍支的問題,來福槍協會勢力很大,從克林頓時期一直要禁槍,到現在奧巴馬也沒有完成,我看他在任也完不成這個事情,完不成。根源在哪裡?不是來福槍協會勢力大,而是美國的《憲法》有這條規定,因為美國《憲法》要防止國家領導人專斷、獨裁,他說一旦出現這樣的情況人民有權去起義,是這個原因,根深蒂固的原因在這裡,《憲法》不能隨便動。

唐朝的法律修了10年,在貞觀11年才鄭重的推出,可見他的慎重,它成為世界上一部最好的法律之一,它不是沒有緣由的。在修定過程中其中有一些基本的原則,比如說要從原來繁瑣的法律要寬謹,這是基本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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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引用 延章 2015-1-3 19:01
三省制很棒,但是仍然不足,作者如有机会,不妨参考一下:
關於無為制度下五大功能政府的簡單闡述【新五權分立】http://www.guoxue.co/thread-43799-1-1.html

比三省制更有学术理论依据——比决策、执行、监督多出两省:立法、司法,也应当成为今後政治制度的发展方向。
引用 延章 2015-1-3 18:58
越讲越离谱,一开始不错,如讲到三省制,讲到德治法治关系,都很能启发人,但到中间,讲到西方的“权利”制度,就开始离谱了,或者说,矫情了。

权利,本来就是权与利两回事,怎么能放一起当一回事?西方都已经错了,也导致了严重的後果,如社会动荡,不公正,怎么能引入到中国来呢?权有官权民权,作者本来意思是用权利指民权,但是权是权,利是利,权与利有一定关系的,不能放一起。

法治建立于德治之上,本来也是个很不错的方向,但是经过作者的嘴一描述,就变成了非常容易矫情,非常容易引起崇拜主义的东西。法治之所以要建立德治之上,自然是法本身的不足,而且建立德治之上还不够的,中国传统还有道统与治统的分别,而道统是德治基础。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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