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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延章

黄帝内經 [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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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思凝 發表於 2009-11-21 20:22 | 顯示全部樓層
終始第九

第一章

凡刺之道,畢於終始,明知終始,五藏為紀,陰陽定矣。陰者主藏,陽者主府,陽受氣於四末,陰受氣於五藏,故寫者迎之,補者隨之,知迎知隨,氣可令和。和氣之方,必通陰陽,五藏為陰,六府為陽,傳之後世,以血為盟,敬之者昌,慢之者亡,無道行私,必得夭殃。謹奉天道,請言終始。
終始者,經脈為紀。持其脈口人迎,以知陰陽有餘不足,平與不平,天道畢矣。
所謂平人者不病,不病者,脈口人迎應四時也,上下相應而俱往來也,六經之脈不結動也,本末寒溫之相守司也,形肉血氣必相稱也,是謂平人。
少氣者,脈口人迎俱少而不稱尺寸也。如是者,則陰陽俱不足,補陽則陰竭,寫陰則陽脫。如是者,可將以甘藥,不可飲以至劑。如此者,弗灸。不已者,因而寫之,則五藏氣壞矣。

第二章

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陽,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陽。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陽,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陽。人迎三盛,病在足陽明,三盛而躁,病在手陽明。
人迎四盛,且大且數,名曰溢陽,溢陽為外格。脈口一盛,病在足厥陰,厥陰一盛而躁,在手心主。脈口二盛,病在足少陰,二盛而躁,在手少陰。
脈口三盛,病在足太陰,三盛而躁,在手太陰。脈口四盛,且大且數者,名曰溢陰,溢陰為內關,內關不通,死不治。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四倍以上,命曰關格,關格者,與之短期。人迎一盛,寫足少陽而補足厥陰,二寫一補,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疏取之上,氣和乃止。人迎二盛,寫足太陽,補足少陰,二寫一補,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疏取之上,氣和乃止。
人迎三盛,寫足陽明而補足太陰,二寫一補,日二取之,必切而驗之,疏取之上,氣和乃止。脈口一盛,寫足厥陰而補足少陽,二補一寫,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疏而取上,氣和乃止。脈口二盛,寫足少陰而補足太陽,二補一寫,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驗之,疏取之上,氣和乃止。脈口三盛,寫足太陰而補足陽明,二補一寫,日二取之,必切而驗之,疏而取之上,氣和乃止。所以日二取之者,陽明主胃,大富於穀氣,故可日二取之也。
人迎與脈口俱盛三倍已上,命曰陰陽俱溢,如是者,不開則血脈閉塞,氣無所行,流淫於中,五藏內傷。如此者,因而灸之,則變易而為他病矣。

第三章

凡刺之道,氣調而止,補陰寫陽,音氣益彰,耳目聰明,反此者,血氣不行。
所謂氣至而有效者,寫則益虛,虛者,脈大如其故而不堅也,堅如其故者,適雖言故,病未去也。補則益實,實者,脈大如其故而益堅也,夫如其故而不堅者,適雖言快,病未去也。故補則實,寫則虛,痛雖不隨鍼,病必衰去。必先通十二經脈之所生病,而後可得傳於終始矣。故陰陽不相移,虛實不相頃,取之其經。凡刺之屬,三刺至穀氣,邪僻妄合,陰陽易居,逆順相反,沉浮異處,四時不得,稽留淫泆,須鍼而去。故一刺則陽邪出,再刺則陰邪出,三刺則穀氣至,穀氣至而止。所謂穀氣至者,已補而實,已寫而虛,故以知穀氣至也。邪氣獨去者,陰與陽未能調,而疾知愈也。故曰:補則實,寫則虛,痛雖不隨鍼,病必衰去矣。

第四章

陰盛而陽衰,先補其陽,後寫其陰而和之。陰虛而陽盛,先補其陰,後寫其陽而和之。三脈動於足大指之間,必審其實虛。虛而寫之,是謂重虛,重虛病益甚。凡刺此者,以指按之,脈動而實且疾者,疾寫之,虛而徐者,則補之,反此者,病益甚。其動也,陽明在上,厥陰在中,少陰在下。
膺俞中膺,背俞中背,肩膊虛者,取之上。重舌刺舌柱以鈹鍼也。
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補須一方實深取之,稀按其痏,以極出其邪氣。一方虛淺刺之,以養其脈,疾按其痏,無使邪氣得入。邪氣來也緊而疾,穀氣來也徐而和。脈實者,深刺之,以泄其氣。脈虛者,淺刺之,使精氣無得出,以養其脈,獨出其邪氣。

第五章

第一節
刺諸痛者,其脈皆實。故曰:從腰以上者,手太陰陽明皆主之,從腰以下者,足太陰陽明皆主之。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頭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膕。病生於頭者,頭重。生於手者,臂重。生於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從生者也。

第二節
春氣在毛,夏氣在皮膚,秋氣在分肉,冬氣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時為齊。
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齊,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齊。

第三節
病痛者,陰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陰也,深刺之。病在上者,陽也。
病在下者,陰也。癢者,陽也,淺刺之。病先起陰者,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病先起陽者,先治其陽,而後治其陰。

第四節
刺熱厥者,留鍼反為寒,刺寒厥者,留鍼反為熱。刺熱厥者,二陰一陽,刺寒厥者,二陽一陰。所謂二陰者,二刺陰也,一陽者,一刺陽也。

第五節
久病者,邪氣入深。刺此病者,深內而久留之,間日而復刺之,必先調其左右,去其血脈,刺道畢矣。

第六章

第一節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氣,形肉未脫,少氣而脈又躁,躁厥者,必為繆刺之,散氣可收。聚氣可布,深居靜處,占神往來,閉戶塞牖,魂魄不散,專意一神,精氣之分,無聞人聲,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鍼,淺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氣至乃休。男內女外,堅拒勿出,謹守勿內,是謂得氣。

第二節
凡刺之禁,新內勿刺。新刺勿內,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勞勿刺,已刺勿勞,已飽勿刺,已刺勿飽,已饑勿刺,已刺勿饑,已喝勿刺,已刺勿喝,大驚大恐,必定其氣,乃刺之。乘車來者,臥而休之,如食頃,乃刺之。出行來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頃,乃刺之。凡此十二禁者,其脈亂氣散逆,其滎衛經氣不足,因而刺之,則陽病入於陰,陰病出為陽,則邪氣復生,麤工勿察,是謂伐身,形體淫泆,乃消腦髓,津液不化,脫其五味,是謂失氣也。

第七章

太陽之脈,其終也,戴眼,反折,瘛瘲,其色白,絕皮乃絕汗,絕汗則終矣。
少陽終者,耳聾,百節盡縱,目系絕,目系絕,一日半則死矣,其死也,色青白。乃死。陽明終者,口目動作,喜驚,妄言,色黃,其上下之經,盛而不行,則終矣。少陰終者,面黑,齒長而垢,腹脹閉塞,上下不通而終矣。
厥陰終者,中熱,嗌乾,喜溺,心煩,甚則舌卷,卵上縮而終矣。太陰終者,腹脹閉,不得息。氣噫,善嘔,嘔則逆,逆則面赤,不逆則上下不通,上下不通則面黑,皮毛而終矣。
雪思凝 發表於 2009-11-21 20:23 | 顯示全部樓層
經脈第十

第一章

雷公問於黃帝曰:禁脈之言,凡刺之理,經脈為始,滎其所行,制其度量,內次五藏,外別六府,願盡聞其道。黃帝曰: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腦髓生,骨為幹,脈為滎,筋為剛,肉為牆,皮膚堅而毛髮長,穀入於胃,脈道以通,血氣乃行。雷公曰:願卒聞經脈之始生。黃帝曰:經脈者,所以能決死生,處百病,調虛實,不可不通。

第二章

第一節
肺手太陰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還循胃口,上膈,屬肺,從肺系橫出掖下,下循臑內,行少陰心主之前,下肘中,循臂內上骨下廉,入寸口,上魚,循魚際,出大指之端。其支者,從腕後直出次指內廉,出其端。
是動則病肺脹滿膨膨而喘欬,上盆中痛,甚則交兩手而瞀,此為臂厥。
是主肺所生病者,欬,上氣,喘喝,煩心,胸滿,臑臂內前廉痛厥,掌中熱。
氣盛有餘,則肩背痛,風寒,汗出中風,小便數而欠。氣虛則肩背痛寒,少氣不足以息,溺色變。為此諸病,盛則寫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寸口大三倍於人迎,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第二節
大腸手陽明之脈,起於大指次指之端,循指上廉,出合谷兩骨之間,上入兩筋之中,循臂上廉,入肘外廉,上臑外前廉,上肩,出骨之前廉,上出於柱骨之會上,下入缺盆,絡肺,下膈,屬大腸。其支者,從缺盆上頸,貫頰,入下齒中,還出挾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挾鼻孔。
是動則病齒痛,頸腫。是主津液所生病者,目黃,口乾,鼽 ,喉痺,肩前臑痛,大指次指痛不用。氣有餘則當脈所過者熱腫,虛則寒慄不復。
為此諸病,盛則寫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人迎大三倍於寸口,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第三節
胃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之交頞中,旁納太陽之脈,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挾口,環脣,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過客主人,循髮際,至額顱。其支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下膈,屬胃,絡脾。其直者,從缺盆下乳內廉,下挾齊,入氣街中。其支者,起於胃口,下循腹裏,下至氣街中,而合以下髀關,抵伏兔,下膝臏中,下循脛外廉,下足,入中指內間。其支者,下廉三寸而別,下入中指外間。
其支者,別上,入大指間,出其端,是動則病洒洒振寒,善呻數欠,顏黑,病至則惡人與火,聞木聲則惕然而驚,心欲動,獨閉戶塞牖而處,甚則欲上高而歌,棄衣而走,賁響腹脹,是為骭厥。是主血所生病者,狂瘧溫淫,汗出鼽,口喎脣胗,頸腫喉痺,大腹水腫,膝臏腫痛,循膺乳氣街股伏兔骭外廉足上皆痛,中指不用。氣盛則身以前皆熱,其有餘於胃,則消穀善饑,溺色黃,氣不足則身以前皆寒慄,胃中寒則脹滿,為此諸病,盛則寫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人迎大三倍於寸口,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第四節
脾足太陰之脈,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內側白肉際,過核骨後,上內踝前廉,上踹內,循脛骨後,交出厥陰之前,上膝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上膈,挾咽,連舌本,散舌下。其支者,復從胃,別上膈,注心中。是動則病舌本強,食則嘔,胃脘痛腹脹,善噫,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身體皆重。
是主脾所生病者,舌本痛,體不能動搖,食不下,煩心,心下急痛,溏瘕泄,水閉,黃疸不能臥,強立,股膝內腫厥,足大指不用。為此諸病,盛則寫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寸口大三倍於人迎,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第五節
心手少陰之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下膈,絡小腸。其支者,從心系上挾咽,繫目系。其直者,復從心系卻上肺,下出掖下,下循臑內後廉,行手太陰心主之後,下肘內,循臂內後廉,抵掌後銳骨之端,入掌內後廉,循小指之內,出其端。是動則病嗌乾,心痛,喝而欲飲,是為臂厥。
是主心所生病者,目黃,脅痛,臑臂內後廉痛厥,掌中熱痛。為此諸病,盛則寫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寸口大再倍於人迎,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第六節
小腸手太陽之脈,起於小指之端,循手外側,上腕,出踝中,直上循臂骨下廉,出肘內側兩筋之間,上循臑外後廉,出肩解,繞肩胛,交臂上,入缺盆,絡心,循咽,下膈,抵胃,屬小腸。其支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銳眥,卻入耳中。
其支者,別頰上,抵鼻,至目內眥,斜絡於顴。是動則病嗌痛,頷腫,不可以顧,肩似拔,臑似折。是主液所生病者。耳聾,目黃,頰腫,頸頷,肩臑肘臂外後廉痛,為此諸病,盛則寫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人迎大再倍於寸口,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第七節
膀胱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其支者,從巔至耳上角。其直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
其支者,從腰中下挾脊,貫臀,入膕中。其支者,從髆內左右,別下貫胛,挾脊,內過髀樞循髀外,從後廉下合膕中,以下貫踹內,出外踝之後,循京骨,至小指外側。是動則病衝頭痛,目似脫,項如拔,脊痛,腰似折,髀不可以曲,膕如結,踹如裂,是為踝厥。是主筋所生病者,痔,瘧,狂,顛疾,頭頭痛,目黃,淚出,鼽,項背腰尻膕踹腳皆痛,小指不用。為此諸病,盛則寫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人迎大再倍於寸口,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第八節
腎足少陰之脈,起於小指之下,邪走足心,出於然谷之下,循內踝之後,別入跟中,以上踹內,出膕內廉,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絡膀胱。
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其支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是動則病饑不欲食,面如漆柴,欬唾則有血,喝喝而喘,坐而欲起,目如無所見,心如懸若饑狀,氣不足則善恐,心惕惕如人將捕之是為骨厥。
是主腎所生病者,口熱,舌乾,咽腫,上氣,嗌乾及痛,煩心,心痛,黃疸,腸澼,脊股內後廉痛,痿厥,嗜臥,足下熱而痛。為此諸病,盛則寫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灸則強食生肉,緩帶被髮,大杖重履而步。盛者,寸口大再倍於人迎,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第九節
心主手厥陰心包絡之脈,起於胸中,出屬心包絡,下膈,歷絡三焦。其支者,循胸出脅,下掖三寸,上抵掖下,循臑內,行太陰少陰之間,入肘中,下臂,行兩筋之間,入掌中,循中指,出其端。其支者,別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是動則病手心熱,臂肘攣急,掖腫甚則胸脅支滿,心中憺憺大動,面赤,目黃,喜笑不休。是主脈所生病者,煩心,心痛,掌中熱。為此諸病,盛則寫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寸口大一倍於人迎,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第十節
三焦手少陽之脈,起於小指次指之端,上出兩指之間,循手表腕出臂外兩骨之間,上貫肘,循臑外,上肩而交出足少陽之後,入缺盆,布膻中,散落心包,下膈,循屬三焦。其支者,從膻中上出缺盆,上項,繫耳前,直上出耳上角,以屈下頰至。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過客主人前,交頰,至目銳眥。是動則病耳聾渾渾焞焞,嗌腫,喉痺。是主氣所生病者,汗出,目銳眥痛,頰痛,耳後肩臑肘臂外皆痛,小指次指不用。為此諸病,盛則寫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人迎大一倍於寸口,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第十一節
膽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眥,上抵頭角,下耳後,循勁,行手少陽之前,至肩上卻交出手少陽之後,入缺盆。其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銳眥後。其支者,別銳眥,下大迎,合於手少陽,抵於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膈,絡肝,屬膽,循脅裏,出氣街,繞毛際,橫入髀厭中。其直者,從缺盆下掖,循胸,過季脅,下合髀厭中以下,循髀陽,出膝外廉,下外輔骨之前,直下抵絕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上,入小指次指之間。其支者,別上,入大指之間,循大指歧骨內,出其端,還貫爪甲,出三毛。是動則病口苦,善太息,心脅痛,不能轉側,甚則面微有塵,體無膏澤,足外反熱,是為陽厥。是主骨所生病者,頭痛,頷痛,目銳眥痛,缺盆中腫痛,掖下腫,馬刀俠癭,汗出振寒,瘧,胸脅肋髀膝外至脛絕骨外髁前及諸節皆痛,小指次指不用。為此諸病,盛則寫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人迎大一倍於寸口,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第十二節
肝足厥陰之脈,起於大指叢毛之際,上循足上廉,去內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上膕內廉,循股陰,入毛中,過陰器,抵小腹,挾胃屬肝,絡膽,上貫膈,布脅肋,循喉嚨之後,上入頏顙,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其支者,從目系下頰裏,環脣內。其支,復從肝,別貫膈,上注肺。是動則病腰痛不可以俛仰,丈夫疝,婦人少腹腫,甚則嗌乾,面塵,脫色。是肝所生病者,胸滿,嘔逆,飧泄,狐疝,遺溺,閉癃。為此諸病,盛則寫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盛者,寸口大一倍於人迎,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第三章

手太陰氣絕,則皮毛焦,太陰者,行氣溫於皮毛者也,故氣不滎則皮毛焦,皮毛焦則津液去皮節,津液去皮節者,則爪枯毛折,毛折者,則毛先死,丙篤丁死,火勝金也。手少陰氣絕,則脈不通,脈不通則血不流,血不流則毛色不澤,故其面黑如漆柴者,血先死,壬篤癸死,水勝火也。
足太陰氣絕者,則脈不滎肌肉,脣舌者,肌肉之本也,脈不滎則肌肉軟,肌肉軟則舌萎人中滿,人中滿則脣反,脣反者,肉先死,甲篤乙死,木勝土也。
足少陰氣絕,則骨枯,少陰者,冬脈也,伏行而濡骨髓者也,故骨不濡,則肉不能著也,骨肉不相親則肉軟卻,肉軟卻,故齒長而垢,髮無澤,髮無澤者,骨先死,戊篤己死,土勝水也。足厥陰氣絕,則筋絕,厥陰者,肝胍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陰氣,而脈絡於舌本也,故脈弗滎則筋急,筋急則引舌與卵,故脣青舌卷卵縮,則筋先死,庚篤辛死,金勝木也。五陰氣俱絕,則目系轉,轉則目運,目運者,為志先死,志先死。
則遠一日半死矣。六陽氣絕,則陰與陽相離,離則腠理發泄,絕汗乃出,故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第四章

經脈十二者,伏行分肉之間,深而不見,其常見者,足太陰過於外踝之上,無所隱故也。諸脈之浮而常見者,皆絡脈也。六經絡手陽明少陽之大絡,起於五指間,上合肘中。飲酒者,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絡脈先盛,故衛氣已平,滎氣乃滿,而經脈大盛。脈之卒然動者,皆邪氣居之,留於本末,不動則熱,不堅則陷且空,不與眾同,是以知其何脈之動也。雷公曰:何以知經脈之與絡脈異也。黃帝曰:經脈者,常不可見也,其虛實也,以氣口知之,脈之見者,皆絡脈也。雷公曰:細子無以明其然也。黃帝曰:諸絡脈皆不能經大節之間,必行絕道而出入,復合於皮中,其會皆見於外,故諸刺絡脈者,必刺其結上甚血者,雖無結,急取之,以寫起邪而出其血,留之發為痺也。凡診絡脈,脈色青,則寒且痛,赤則有熱。胃中寒,手魚之絡多青矣。胃中有熱,魚際絡赤。其暴黑者,留久痺也。
其有赤有黑有青者,寒熱氣也。其青短者,少氣也。凡刺寒熱者,皆多血絡,必間日而一取之,血盡乃止,乃調其虛實,其小而短者少氣,甚者寫之則悶,悶甚則仆,不得言,悶則急坐之也。

第五章

手太陰之別,名曰列缺,起於腕上分間,並太陰之經,直入掌中,散入於魚際。
其病實則手銳掌熱,虛則欠,小便遺數,取之去腕半寸,別走陽明也。
手少陰之別,名曰通里,去腕一寸半,別而上行,循經入於心中,繫舌本,屬目系。其實則支膈,虛則不能言,取之掌後一寸,別走太陽也。手心主之別,名曰內關,去腕二寸,出於兩筋之間循經以上,繫於心包絡。心系實則心痛,虛則為頭強,取之兩筋間也。手太陽之別,名曰支正,上腕五寸,內注少陰。
其別者,上走肘,絡肩。實則節弛肘廢,虛則生,小者如指痂疥,取之所別也。手陽明之別,名曰偏歷,去腕三寸。別入太陰,其別者,上循臂,乘肩,上曲頰偏齒,其別者,入耳合於宗脈,實則於齲聾,虛則齒寒痺膈,取之所別也。手少陽之別,名曰外關,去腕二寸,外繞臂,注胸中,合心主。
病實則肘攣,虛則不收,取之所別也。足太陽之別,名曰飛揚,去踝七寸,別走少陰。實則鼽窒頭背痛,虛則鼽,取之所別也。足少陽之別,名曰光明,去踝五寸,別走厥陰,下絡足。實則厥,虛則痿躄,坐不能起,取之所別也。
足陽明之別,名曰豐隆,去踝八寸,別走太陰。其別者,循脛骨外廉,上絡頭項,合諸經之氣,下絡喉嗌。其病氣逆則喉痺瘁瘖,實則狂癲,虛則足不收,脛枯,取之所別也。足太陰之別,名曰公孫,去本節之後一寸,別走陽明。其別者,入絡腸胃,厥氣上逆則霍亂。實則腸中切痛,虛則鼓脹,取之所別也。
足少陰之別,名曰大鍾,當踝後繞跟,別走太陽。其別者,并經上走於心包下,外貫腰脊。其病氣逆則煩悶,實則閉癃,虛則腰痛,取之所別者也。足厥陰之別,名曰蠡溝,去內踝五寸,別走少陽。其別者,經脛上睪,結於莖。
其病氣逆則睪腫卒疝,實則梃長,虛則暴癢,取之所別也。任脈之別,名曰尾翳,下鳩尾,散於腹。實則腹皮痛,虛則癢搔,取之所別也。督脈之別,名曰長強,挾膂上項,散頭上,下當肩胛左右,別走太陽,入貫膂。實則脊強,虛則頭重,高搖之挾脊之有過者,取之所別也。脾之大絡,名曰大包,出淵掖下三寸,布胸脅,實則身盡痛,虛則百節盡皆縱,此脈若羅絡之血者,皆取之脾之大絡脈也。凡此十五絡者,實則必見,虛則必下,視之不見,求之上下,人經不同絡,脈異所別也。
雪思凝 發表於 2009-11-21 20:24 | 顯示全部樓層
經別第十一

第一節
黃帝問於歧伯曰:余聞人之合於天道也,內有五藏,以應五節五色五時五味五位也。外有六府,以應六律。六律建陰陽諸經,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十二節十二經水十二時十二經脈者,此五藏六府之所以應天道。夫十二經脈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學之所始,工之所止也,麤之所易,上之所難也。
請問其離合出入奈何。歧伯稽首再拜曰:明乎哉問也,此麤之所過,上之所息也,請卒言之。

第二節
足太陽之正,別入於膕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別入於肛,屬於膀胱,散之腎,循膂,當心入散。直者,從膂上出於項,復屬於太陽,此為一經也。
足少陰之正,至膕中,別走太陽,而合上至腎,當十四,出屬帶脈。直者,繫舌本,復出於項,合於太陽,此為一合,成以諸陰之別,皆為正也。

第三節
足少陽之正,繞髀,入毛際,合於厥陰。別者,入季脅之間,循胸裏,屬膽,散之,上肝,貫心以上挾咽,出頤頷中,散於面,繫目系,合少陽於外眥也。足厥陰之正,別上,上至毛際,合於少陽,與別俱行,此為二合也。

第四節
足陽明之正,上至髀,入於腹裏,屬胃,散之脾,上通於心,上循咽,出於口,上頞,還繫目系,合於陽明也。足太陰之正,上至髀,合於陽明,與別俱行,上結於咽,貫舌中,此為三合也。

第五節
手太陽之正,指地別於肩解,入掖走心,繫小腸也。手少陰之正,別入於淵掖兩筋之間,屬於心,上走喉嚨,出於面,合目內眥,此為四合也。

第六節
手少陽之正,指天別於巔,入缺盆,下走三焦,散於胸中也。手心主之正,別下淵掖三寸,入胸中,別屬三焦,出循喉嚨,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此為五合也。

第七節
手陽明之正,從手循膺乳,別於肩,入柱骨,下走大腸,屬於肺,上循喉嚨,出缺盆,合於陽明也。手太陰之正,別入淵掖少陰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陽,上缺盆,循喉嚨,復合陽明,此六合也。
雪思凝 發表於 2009-11-21 20:25 | 顯示全部樓層
經水第十二

第一章

黃帝問於歧伯曰:經脈十二者,外合於十二經水,而內屬於五藏六府。
夫十二經水者,其有大小深淺廣狹遠近各不同,五藏六府之高下小大,受穀之多少亦不等,相應奈何。夫經水者,受水而行之,五藏者,合神氣魂魄而藏之,六府者,受穀而行之,受氣而揚之,經脈者,受血而滎之,合而以治,奈何。刺之深淺,灸之壯數,可得聞乎。

第二章

歧伯答曰:善哉問也,天至高,不可度,地至廣,不可量,此之謂也。
且夫人生於天地之間,六合之內,此天之高,地之廣也,非人力之所度量而至也。若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視之,其藏之堅脆,府之大小,穀之多少,脈之長短,血之清濁,氣之多少,十二經之多血少氣,與其少血多氣,與其皆多血氣,與其皆少血氣,皆有大數。其治以鍼艾,各調其經氣,固其常有合乎。

第三章

黃帝曰:余聞之,快於耳,不解於心,願卒聞之。歧伯答曰:此人之所以參天地而應陰陽也,不可不察。足太陽外合於清水,內屬於膀胱,而通水道焉。足少陽外合於渭水,內屬於膽。足陽明外合於海水,內屬於胃。
足太陰外合於湖水,內屬於脾。足少陰外合於汝水,內屬於腎。
足厥陰外合於澠水,內屬於肝。手太陽外合於淮水,內屬於小腸而水道出焉。
手少陽外合於漯水,內屬於三焦。手陽明外合於江水,內屬於大腸。
手太陰外合於河水,內屬於肺。手少陰外合於濟水,內屬於心。
手心主外合於漳水,內屬於心包。凡此五藏六府十二經水者,外有源泉,而內有所稟,此皆內外相貫,如環無端,人經亦然。故天為陽,地為陰,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故海以北者為陰,湖以北者為陰中之陰,漳以南者為陽,河以北至漳者為陽中之陰,漯以南至江者為陽中之太陽,此一隅之陰陽也,所以人與天地相參也。

第四章

黃帝曰:夫經水之應經脈也,其遠近淺深,水血之多少,各不同,合而以刺之,奈何。歧伯答曰:足陽明,五藏六府之海也,其脈大,血多氣盛,熱壯刺此者,不深弗散,不留不寫也。足陽明刺深六分,留十呼,足太陽深五分,留七呼。
足少陽深四分,留五呼。足太陰深三分,留四呼。足少陰深二分,留三呼。
足厥陰深一分,留二呼。手之陰陽,其受氣之道近,其氣之來疾,其刺深者,皆無過二分,其留皆無過一呼。其少長大小肥瘦,一心撩之,命曰法天之常。
灸之亦然。灸而過此者,得惡火則骨枯脈澀,刺而過此者,則銳氣。黃帝曰:夫經脈之大小,血之多少,膚之厚薄,肉之堅脆,及膕之大小,其可為量度乎。
歧伯答曰:其可為量度者,取其中度也,不甚脫肉而血氣不衰也。若夫度人之,瘦而形肉脫者,惡可以量度刺乎。審切循捫,按視其寒溫盛衰而調之,是謂因適而為之真也。
雪思凝 發表於 2009-11-21 20:26 | 顯示全部樓層
經筋第十三

第一節
足太陽之筋,起於足小指,上結於踝,邪上結於膝,其下循足外側,結於踵,上循跟,結於膕。其別者,結於踹外,上膕中內廉,與膕中并上結於臀,上挾脊上項。其支者,別入結於舌本。其直者,結於枕骨上頭,下顏,結於鼻。
其支者,為目上綱,下結於頄。其支者,從掖後外廉,結於肩。其支者,入掖下,上出缺盆,上結於完骨。其支者,出缺盆,邪上出於頄。
其病小指支跟腫痛,膕攣,脊反折,項筋急,肩不舉,掖支缺盆中紐痛,不可左右搖。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仲春痺也。

第二節
足少陽之筋,起於小指次指,上結外踝,上循脛外廉,結於膝外廉。其支者,別起外輔骨,上走髀。前者,結於伏兔之上,結者,結於尻。其直者,上乘季脅,上走掖前廉,繫於膺乳,結於缺盆。直者,上出掖,貫缺盆,出太陽之前,循耳後,上額角,交巔上下走頷,上結於頄。支者,結於目眥為外維,其病小指次指支轉筋,引膝外轉筋,膝不可屈伸,膕筋急,前引髀,後引尻,即上乘季脅痛,上引缺盆膺乳頸維筋急,從左之右,右目不開,上過右角,並蹻脈而行,左絡於右,故傷左角,右足不用,命曰維筋相交。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孟春痺也。

第三節
足陽明之筋,起於中三指,結於上,邪外上加於輔骨,上結於膝外廉,直上結於髀樞,上循脅,屬脊。其直者,上循骭,結於缺盆,其支者,結於外輔骨,合少陽。其直者,上循伏兔,上結於髀,聚於陰器,上腹而布至缺盆而結,上頸,上挾口,合於頄,下結於鼻,上合於太陽,太陽為目上網,陽明為目下網。其支者,從頰結於耳前,其病足中指支脛轉筋,腳跳堅,伏兔轉筋,髀前腫,疝,腹筋急,引缺盆及頰,卒口僻,急者,目不合,熱則筋縱,目不開。頰筋有寒,則急引頰移口,有熱則筋弛縱緩不勝收,故僻。治之以馬膏,膏其急者,以白酒和桂,以塗其緩者,以桑鉤鉤之,即以生桑灰,置之坎中,高下以坐等,以膏熨急頰,且飲美酒,噉美炙肉,不飲酒者,自強也,為之三拊而已。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季春痺也。

第四節
足太陰之筋,起於大指之端內側,上結於內踝,其直者絡於膝內輔骨,上循陰股,洛於髀,聚於陰器,上腹,結於齊,循腹裏,結於肋,散於胸中。
其內者,著於脊。其病足大指支內踝痛,轉筋痛,膝內輔骨痛,陰股引髀而痛,陰器紐痛,下引齊兩脅痛,引膺中脊內痛。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命曰孟秋痺也。

第五節
足少陰之筋,起於小指之下,並足太陰之筋,邪走內踝之下,結於踵與太陽之筋,合而上結於內輔之下,並太陰之筋而上,循陰股,結於陰器,循脊內,挾膂,上至項,結於枕骨,與足太陽之筋合。
其病足下轉筋,及所過而結者,皆痛及轉筋。病在此者,主癇瘈及痙,在外者,不能俛,在內者,不能仰,故陽病者,腰反折不能俛,陰病者,不能仰。
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在內者,熨引飲藥。此筋折紐,紐發甚者,死不治,名曰仲秋痺也。

第六節
足厥陰之筋,起於大指之上,上結於內踝之前,上循脛,上結內輔之下,上循陰股,結於陰器,絡諸筋。其病足大指支內踝之前痛,內輔痛,陰股痛轉筋,陰器不用。傷於內則不起,傷於寒則陰縮入,傷於熱則縱挺不收。
治在行水清陰氣。其病轉筋者,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為數,以病為輸,命曰季秋痺也。

第七節
手太陽之筋,起於小指之上,結於腕,上循臂內廉,結於肘內銳骨之後,彈之應小指之上,入結於掖下。其支者,後走掖後廉,上繞肩胛,循頸,出走太陽之前,結於耳後完骨。其支者,入耳中。直者,出耳上,下結於頷,上屬目外眥。其病小指支肘內銳骨後廉痛,循臂陰,入掖下,掖下痛,掖後廉痛,繞肩胛引頸而痛,應耳中鳴痛引頷,目瞑良久乃得視,頸筋急則為筋頸腫。寒熱在頸者,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
其為腫者,復而銳之。本支者,上曲牙循耳前,屬目外眥。上頷結於角,其痛當所過者支轉筋,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仲夏痺也。

第八節
手少陽之筋,起於小指次指之端,結於腕,上循臂,結於肘,上繞臑外廉,上肩。走頸,合手太陽。其支者,當曲頰入繫舌本。其支者,上曲牙,循耳前,屬目外眥,上乘頷,結於角。其病當所過者即支轉筋舌卷,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季夏痺也。

第九節
手陽明之筋,起於大指次指之端,結於腕,上循臂,上結於肘外,上臑,結於。其支者,繞肩胛,挾脊。直者,從肩上頸。其支者,上頰,結於頄。
直者,上出手太陽之前,上左角,絡頭,下右頷。其病當所過者支痛及轉筋,肩不舉頸,不可左右視,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孟夏痺也。

第十節
手太陰之筋,起於大指之上,循指上行,結於魚後,行寸口外側,上循臂,結肘中,上臑內廉,入掖下,出缺盆,結肩前,上結缺盆,下結胸裏,散貫賁,合賁下抵季脅。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痛甚成息賁,脅急吐血,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仲冬痺也。

第十一節
手心主之筋,起於中指,與太陰之筋並行,結於肘內廉,上臂陰,結掖下,下散前後挾脅。其支者,入掖,散胸中,結於臂。
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前及胸痛息賁,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孟冬痺也。

第十二節
手少陰之筋,起於小指之內,側結於銳骨,上結肘內廉,上入掖,交太陰,挾乳裏,結於胸中,循臂,下繫於齊。其病內急心承伏梁,下為肘網。
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筋痛,治在燔鍼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
其成伏粱唾血膿者,死不治。經筋之病,寒則反折筋急,熱則筋弛縱不收,陰痿不用,陽急則反折,陰急則俛不伸。焠刺者,刺寒急也,熱則筋縱不收,無用燔鍼,名曰季冬痺也。足之陽明,手之太陽,筋急則口目為。
眥急不能卒視,治皆如右方也。
雪思凝 發表於 2009-11-21 20:27 | 顯示全部樓層
骨度第十四

第一章

黃帝問於伯高曰:脈度言經脈之長短,何以立之。伯高曰:先度其骨節之大小廣狹長短,而脈度定矣。黃帝曰:願聞眾人之度,人長七尺五寸者,其骨節之大小長短各幾何。伯高曰:頭之大骨,圍二尺六寸,胸圍四尺五寸,腰圍四尺二寸。

第二章

髮所覆者,顱至項尺二寸。髮以下至頤,長一尺。君子終折結喉以下至缺盆中,長四寸。缺盆以下至,長九寸。過則肺大,不滿則肺小。以下至天樞,長八寸,過則胃大,不及則胃小。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過則迴腸廣長,不滿則狹短。橫骨長六寸半。橫骨上廉以下以至內輔之上廉,長一尺八寸。
內輔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長三寸半。內輔下廉下至內踝,長一尺三寸。
內踝以下至地,長三寸。膝膕以下至屬,長一尺六寸。屬以下至地,長三寸。
故骨圍大則太過,小則不及。

第三章

角以下至柱骨,長一尺。行掖中不見者,長四寸。掖以下至季脅,長一尺二寸。
季脅以下至髀樞,長六寸。髀樞以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長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長一寸。

第四章

耳後當完骨者,廣九寸。耳前當耳門者,廣一尺三寸。兩顴之間相去七寸。
兩乳之間,廣九寸半。兩髀之間,廣六寸半。足長一尺二寸,廣四寸半。

第五章

肩至肘長一尺七寸。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本節至其末,長四寸半。項髮以下至背骨,長二寸半。膂骨以下至尾二十一節,長三尺。
上節長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節至於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
第六章
此眾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經脈之長短也。是故視其經脈之在於身也,其見浮而堅,其見明而大者,多血,細而沉者,多氣也。
雪思凝 發表於 2009-11-21 20:27 | 顯示全部樓層
五十滎第十五

第一章

黃帝曰:余願聞五十滎,奈何。歧伯答曰: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人氣行一周,千八分,日行二十八宿,人經脈上下左右前後二十八脈,周身十六丈二尺,以應二十八宿。

第二章

漏水下百刻,以分晝夜。故人一呼,脈再動,氣行三寸,一吸,脈亦再動,氣行三寸,呼吸定息,氣行六寸,十息氣行六尺,日行二分,二百七十息,氣行十六丈二尺,氣行交通於中一周於身,下水二刻,日行二十五分,五百四十息,氣行再周於身,下水四刻,日行四十分,二千七百息,氣行十周於身,下水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一萬三千五百息,氣行五十滎於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盡脈終矣。

第三章

所謂交通者,并行一數也,故五十滎備,得盡天地之壽矣,凡行八百一十丈也。
雪思凝 發表於 2009-11-21 20:28 | 顯示全部樓層
滎氣第十六

黃帝曰:滎氣之道,內穀為寶,穀入於胃,乃傳之肺,流溢於中,布散於外,精專者,行於經隧,常滎無已,終而復始,是謂天地之紀。
故氣從太陰出注手陽明,上行注足陽明,下行至上,注大指間,與太陰合,上行抵髀,從髀注心中,循手少陰,出掖下臂,注小指,合手太陽,上行乘掖,出內,注目內眥,上巔下項,合足太陽,循脊,下尻,下行注小指之端,循足心,注足少陰,上行注腎,從腎注心,外散於胸中,循心主脈,出掖,下臂,出兩筋之間,入掌中,出中指之端,還注小指次指之端,合手少陽,上行注膻中,散於三焦,從三焦注膽,出脅,注足少陽,下行至上,復從注大指間,合足厥陰,上行至肝,從肝上注肺,上循喉嚨,入頏顙之竅,究於畜門。其支別者,上額,循巔,下項中,循脊,入,是督脈也,絡陰器,上過毛中,入齊中,上循腹裏,入缺盆,下注肺中,復出太陰,此滎氣之所行也,逆順之常也。
雪思凝 發表於 2009-11-21 20:28 | 顯示全部樓層
脈度第十七

第一章

黃帝曰:願聞脈度。歧伯曰:手之六陽,從手至頭,長五尺,五六三丈。
手之六陰,從手至胸中,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
足之六陽,從足上至頭八尺,六八四丈八尺。足之六陰,從足至胸中,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蹻脈從足至目,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督脈任脈,各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凡都合一十六丈二尺。此氣之大經隧也,經脈為裏,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盛而血者,疾誅之,盛者寫之,虛者飲藥以補之。

第二章

五藏常內閱於上七竅也,故肺氣通於鼻,肺和則鼻能知臭香矣。心氣通於舌,心和則舌能知五味矣。肝氣通於目,肝和則目能辨五色矣。脾氣通於口,脾和則口能知五穀矣。腎氣通於耳,腎和則耳能聞五音矣。五藏不和,則七竅不通,六府不和,則留為癰。故邪在府,則陽脈不和,陽脈不和則氣留之,氣留之則陽氣盛矣,陽氣太盛則陰脈不利,陰脈不利則血留之,血留之則陰氣盛矣。陰氣太盛,則陽氣不能滎也,故曰關。
陽氣太盛,則陰氣不能滎也,故曰格。陰陽俱盛,不得相滎,故曰關格。
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也。

第三章

黃帝曰:蹻脈安起安止,何氣滎水。歧伯答曰:蹻脈者,少陰足別,起於然骨之後,上內踝之上,直上循陰股,入陰,上循胸裏,入缺盆,上出入迎之前,入頄,屬目內眥,合於太陽。陽蹻而上行,氣并相還,則為濡目,氣不滎,則目不合。

第四章

黃帝曰:氣獨行五藏,不滎六府,何也,歧伯答曰:氣之不得無行也,如水之流,如日月之行不休,故陰脈滎其藏,陽脈滎其府,如環之無端,莫知其紀,終而復始,其流溢之氣,內溉藏府,外濡腠理。

第五章

黃帝曰:蹻脈有陰陽,何脈當其數。歧伯答曰: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當數者為經,其不當數者為絡也。
雪思凝 發表於 2009-11-21 20:29 | 顯示全部樓層
滎衛生會第十八

第一章

黃帝問於歧伯曰:人焉受氣,陰陽焉會,何氣為滎,何氣為衛,滎安從生,衛於焉會,老壯不同氣,陰陽異位,願聞其會。歧伯答曰:人受氣於穀,穀入於胃,以傳與肺,五藏六府,皆以受氣,其清者為滎,濁者為衛,滎在脈中,衛在脈外,滎周不休,五十而復大會,陰陽相貫,如環無端。
衛氣行於陰二十五度,行於陽二十五度,分為晝夜。故氣至陽而起,至陰而止,故曰:日中而陽隴為重陽。夜半而陰隴為重陰。故太陰主內,太陽主外,各行二十五度,分為晝夜,夜半為陰隴,夜半後而為陰衰,平旦陰盡,而陽受氣矣,日中而陽隴,日西而陽衰,日入陽盡而陰受氣矣,夜半而大會,萬民皆臥,命曰合陰。平旦陰盡而陽受氣,如是無已,與天地同紀。

第二章

黃帝曰:老人之不夜瞑者,何氣使然。少壯之人,不晝瞑者,何氣使然。
歧伯答曰:壯者之氣血盛,其肌肉滑,氣道通,滎衛之行,不失其常,故晝精而夜瞑,老者之氣血衰,其肌肉枯,氣道澀,五藏之氣相搏,其滎氣衰少,而衛氣內伐,故晝不精,夜不瞑。

第三章

第一節
黃帝曰:願聞滎衛之所行,皆何道從來。歧伯答曰:滎出於中焦,衛出於下焦。
黃帝曰:願聞三焦之所出。歧伯答曰:上焦出於胃上口,並咽以上,貫膈而布胸中,走掖,循太陰之分而行,還至陽明,上至舌,下足陽明,常與滎俱行於陽二十五度,行於陰亦二十五度,一周也,故五十度而復大會於手太陰矣。黃帝曰:人有熱飲食下胃,其氣未定,汗則出,或出於面,或出於背,或出於身半,其不循衛氣之道而出,何也。歧伯曰:此外傷於風,內開腠理,毛蒸理泄,衛氣走之,固不得循其道,此氣慓悍滑疾,見開而出,故不得循其道,故命曰漏泄。

第二節
黃帝曰; 願聞中焦之所出,歧伯答曰:中焦亦並胃中,出上焦之後,此所受氣者,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於肺脈,乃化而為血,以奉生身,莫貴於此,故獨得行於經隧,命曰滎氣。黃帝曰:夫血之與氣,異名同類何謂也。
歧伯答曰:滎衛者,精氣也,血者,神氣也,故血之與氣,異名同類焉。
故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故人生有兩死,而無兩生。

第三節
黃帝曰:願聞下焦之所出。歧伯答曰:下焦者,別迴腸,注於膀胱,而滲入焉。
故水穀者,常并居於胃中,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而成下焦,滲而俱下,濟泌別汁,循下焦而滲入膀胱焉。黃帝曰:人飲酒,酒亦入胃,穀未熟而小便獨先下,何也。歧伯答曰:酒者,熟穀之液也,其氣悍以清,故後穀而入,先穀而液出焉。黃帝曰:善。余聞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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