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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动态] 李振宏:“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章是伪作 之五、关于“五十而知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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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研究通讯 發表於 2022-12-14 17:4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五、关于“五十而知天命”

如果不能“不惑”,就更不可能“知天命”!我们先来讨论古人对这句话的理解。古今对孔子“知天命”的理解,主要有两条致思路径。

一是把“天命”理解为个人所不能企及的意志力量,或者说是万事万物之自然之理,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它相对于认识主体来说有一种神秘性,而孔子却可以穷通。

五十而知天命

五十而知天命

程树德《论语集释》“唐以前古注”载:

《论语注疏》:

“「五十而知天命」者,命,天之所禀受者也。孔子四十七学《易》,至五十穷理尽性知天命之终始也。”

朱熹:

“天命,即天道之流行而赋予物者,乃事物所以当然之故也。”

杨树达在引用孔子“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的话之后,说:

“此盖孔子四十以后之言。《易》为穷理尽性以至命之书,学《易》数年,故五十知天命。”

这些解释,都在于强调“天命”是“天地万物之理”“人事之成败”“废兴有期”。只不过是对之不容易探知,如果能“穷理尽性”,即可“知天命”,即可穷通天地万物之理。孔子通过学《易》,在50岁的时候,达到了这样的境界。

二是把天命理解为天所授予的历史使命,知天命即孔子自觉到了天所赋予的历史责任。这种解释主要是明清时人所赋予的。

王夫子《四书笺解》曰:

“「知天命」,知之深。極天之所以命人之生,命人之理,分明默喻,而「事天」「立命」皆无不徹。”

刘宝楠《论语正义》释“五十而知天命”曰:

程树德赞成刘宝楠的解释,评价说:“刘氏释天命最为圆满,可以补诸家所不及。”

现代学者钱穆承袭了这一说法。其《论语新解》释“知天命”曰:

这类解释谓“知天命”是孔子对于自己历史使命的理性自觉,并把这种自觉的使命感上升为天之所命,是天之所受,强调了孔子替天行道实践行为的道义性。这种解释,塑造了孔子“以继周治百世”的救世主形象。

除了以上两种解释,还有一些有影响的说法,但属个别。如清人毛奇龄的《四书剩言》曰:

“「不惑」是知人,「知天命」是知天。「不惑」是穷理尽性,「知天命」是至于命。「不惑」是诚明,「知天命」是聪明圣知达天德……直至天德天道,与事物之理毫无干涉。”

现代学者李泽厚关于“知天命”说道:

最难解的是“知天命”,似可解释到五十岁,自己对这偶然的一生,算是有了个来龙去脉的理解和认同,一方面明确了自己的有限性,另方面明确了自己的可能性。不再是青少年时代“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的前景茫茫,也不再是“天下事舍我其谁”那种不自量力的空洞抱负了。

毛奇龄把“天命”说成是“天德天道”实在玄乎,李泽厚的解释过于现代也过于哲学化。这两种解释除了复议者不多之外,也有拔高了古人之嫌,本文就不去讨论了。以下,我们将对两种略带倾向性的看法,提出质疑和辨识。

先来看看50岁时的孔子,是否达到了可以通晓天地万物之理而穷理尽性的地步,是否可以真的“知天命”。虽然文献奇缺,我们还是要尽量要找一些经验性的例子来说明。《左传·哀公十一年》载:

鲁国的季孙氏实行田赋征收方式的改革,要按田亩征税,就赋税制度的发展来说,它有没有事物自身发展的合理性呢?如果孔子知天命,通晓事物变化之理,该如何对待呢?当弟子冉有去征求他的意见的时候,他说季孙氏的做法违背了“周公之典”“不度于礼”。孔子如此恪守旧制,抱残守缺,不察事物变化之理,如何称得上是穷理尽性之人呢?哀公十一年是公元前484年,孔子应该是68岁了,尚且如此不懂事物变化之理,而“五十而知天命”又从何谈起呢?《春秋公羊传注疏·哀公十四年》载:

春,西狩获麟……麟者,仁兽也。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有以告者曰:“有麕而角者。”孔子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反袂拭面,涕沾袍。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子路死,子曰:“噫!天祝予。”西狩获麟,孔子曰:“吾道穷矣。”

解云:即《孔丛》云“叔孙氏之车子曰锄商,樵于野而获麟焉,众莫之识,以为不祥,弃之五父之衢。冉有告孔子曰:「有麏肉角,岂天下之妖乎?」夫子曰:「今何在?吾将观焉。」遂往。谓其御高柴曰:「若求之言,其必麟乎?」到,视之曰:「今宗周将灭,无主,孰为来哉!兹日麟出而死,吾道穷矣。」乃作歌曰「唐虞之世麟凤游,今非其时来何由?麟兮麟兮我心忧」”是也。

《公羊传注疏》里一连排列了西狩获麟、颜渊死、子路死几件事。这几件事并不是同时发生的,甚至还间隔了不短时间,但由于孔夫子在这三件事上表现出了大体相同的态度,所以,传注疏的作者就把它们胪列在了一起。

相信麒麟之朕兆,绝不是智者的表现。把麟之出现而死,看做是天命的朕兆,悲叹自己的政治使命到此终结,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知天命”?他把颜回的死看做是天使其丧失了助手,大呼“噫!天丧予”!把子路的死看做是天砍去了他的臂膀,大喊“噫!天祝予”!这一方面反映了孔子的悲痛之情,另一方面,是不是也可以理解成是他对上天的发问或责难?由悲痛而悲愤?质问上天,为什么要带走我的助手,为什么要砍断我的臂膀?其实,当他刚刚听说西狩获麟消息时的连连发问:“孰为来哉!孰为来哉!”就表现出了惊恐和不解。按照当时的观念,麒麟是仁兽,天下有道,有王者出现才会来到。而现在以鲁国之乱象,怎么会有麒麟的到来?它为谁而来?孔子的惶恐反映了他的困惑和不解,完全没有表现出通晓世事之理的“知天命”者的明悟、智慧和淡定!孔子真的“知天命”乎?

经验的事实证明,通晓天地万物之理意义上的“知天命”,在孔子身上是看不到迹象的。孔子是人不是神,所谓“知天命”是不可相信的!

再来看看把“天命”解为关于历史使命的理性自觉,把孔子对历史使命的认知上升为天之所受、天之所命的解释。从现有文献材料看,孔子的确说过:“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孔子如此说,的确是自信承担着天所赋予的历史使命。类似的话还有一些:

如果这些话可信,孔子的确有些过于自负了。但是,当一个人认为自己所承担的使命是天之所命、天之所受的时候,他拿什么来证明呢?孔子想拯救乱世之民于水火之中,推仁爱与天下,的确高尚,但如何证明这就是天的意志呢?一个人有点自信是可以的,特别是自觉地为社会为人类而献身的时候,被一种崇高的动机而鼓动起来,的确可以使自己获得强大无比的意志力量;但是,随便把自己对历史使命的自觉,上升到天意,变为不可质疑的信念,是不是有点盲目呢?是不是有点过分自大、偏执而刚愎呢?但是,孔子是这样的人吗?

任何时代都存在着对社会发展趋势的不同看法,都有着不同甚至截然对立的改变社会的意志力量,那么,如何来证明哪一种看法或意志力量是符合天命的,是当然正确的?这能靠主张者自己来认定吗?如果天下人都在那里喊“文不在兹乎”,怎么办呢?说到底,自封有所谓“天命”是靠不住的!谁都没有资格自封为“天意”“天命”的代表!稍有点常识的人,有点自知之明的人,都不会大喊大叫说自己代表了天命或天意,这样的人是狂徒,是无知,或者是骗子!笔者以为孔子不是这样的人。他虽然自信,执着,但绝不偏执,不狂妄。他曾告诫人们“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不要自大,不要固执,不要专断;而他自己会这样做吗?

无论孔子是不是这样的人,把自己的历史使命上升到天命的高度这样一种观念,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他使一些政治家把自己对历史和社会的理解,上升到天的意志,给自己一种盲目的自信,造成个人的一意孤行。人的认识,是否符合所谓天意,是无法验证的东西(因为天意本来就不存在),任何过于自信都带有盲目性。人应该有使命感,但如果把自己认定的所谓使命,上升到天意、天命,对自己的行为选择达到认知上的盲目,作为政治家就特别可怕。在古代就是自己代表天意,在近代就是自己代表民意,把自己的行为选择说成是人民的意志,赋予个人意志以不可抗拒的力量,就必然是强化个人专断,其结果就是把整个国家或民族带到灾难的深渊!

在这里,笔者还是愿意坚持传统的看法,孔子是罕言天命的人,是不会轻易把自己看做是天的代表的。在这方面,也有不少证据:

子贡证明孔子是罕言天道之类问题的,他常年随侍孔子左右,都“不可得而闻也”。最后一段话,虽然从语境上看,似乎孔子认可“天命”,但语意之重点却是强调要“畏天命”,只是要对天保持敬畏之态度。这和“敬鬼神而远之”有相通之处,而非确认“天命”之实在性。孔子对鬼神及“天命”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是学界所承认的。如此说来,孔子自言“知天命”的事还可以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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