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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詞典] "咬文嚼字"總結於丹差錯:『殺生』如何『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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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08-1-11 15: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咬文嚼字
【於丹〖莊子〗心得】之六【談笑論生死】中有這樣一段話:
儒家與道家關於生死的觀念,不盡相同。儒家追求『殺生而取義』,而道家強調『不知說生,不知惡死。』兩者殊途同歸,都是讓生命獲得價值。
『不知說()生,不知惡死』的意思是:不知道喜歡『生』,也不知道害怕『死』。這是莊子所倡導的『忘記生死,順乎自然』的『生死觀』。這種觀念究竟是不是與儒家的『生死觀』『殊途同歸』,這是個哲學問題,筆者不想討論;我要說的是:儒家追求的真是『殺生而取義』嗎?
對儒家學說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儒家追求的是『捨生而取義』。
【孟子•告子上】云:『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舍,放棄;生,生命;義,正義、道義。這段話的意思是:生命是我所要的,道義也是我所要的,如果二者不能同時得到,那就捨棄生命而選擇道義。後世人們以『捨生取義』泛指爲正義而犧牲生命。這是儒家學派所倡導的道德追求。
漢語中的『殺生』一詞,本義是『宰殺動物』,後來佛家用以指殺害生靈。
『捨生』是放棄自己的生命,而『殺生』是傷害其他生靈的生命,二者意義迥異。強調『仁愛』的儒家顯然不會倡導『殺生』,『殺生』也絕對不能『取義』! (蔡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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