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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老解老讀【老子】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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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帥佛道法 發表於 2011-6-26 18: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5.第二十五章

【原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爲天地母。吾不知其名,故強字之曰道,強爲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譯文】

【解讀】

25.1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老子說:『有一個東西混沌而成,在天地之前創生。』在老子思想中,『混沌』、『渾濁』是『自然』的首要特徵,也是『渾然』的代名詞。在老子而言,天然的事物必然具備混沌的特徵。如『此三者不致詰,故混而爲一。』『混兮其若濁。』實質上古文中『混』和『渾』經常通用。『有物混成』實際上是強調陽陰未判,天地未分之前的原始狀態。我們知道老子對世界的構造,很大程度上是取法了自然界的繁殖規律。他認爲天地之前,應該有一個類同鳥卵的東西,作爲天地萬物演化的起源。

25.2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爲天地母。

所謂『寂』就是『寂靜』之意,所謂『寥』就是『空虛』。老子認爲在天地之先,世界一片寂靜,萬類空虛。所謂『獨立而不改』是指其不依賴其它事物而存在,並受到外事的影響而變更,當然這個用鳥卵來比方,就是指其能脫離母體之外存在,而且較長時間不發生變化。

那麼『周行而不殆』這一句,是不見於郭店簡本【老子】之中的。應該說,這是老子思想流變的結果。因爲在老子看來,陽明既分,天地既判,那麼這個先天地生所生的『物』的『渾然混沌』的狀態整體上就不復存在了。對老子而言,『道』是一種按照某種規律形成和運行的物質。當『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都是這個『混然之物』自身在演變。

但是後來的道家思想,把天地形成之後的演變規律『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作爲一個最初特徵,以『周行而不殆』的語言表達出來,是不對的。

老子說:『這個東西可以作爲天地之母。』同時【道德經】第四章又云:『吾不知其誰之子,象帝之先。』可見對老子而言,『道』並不是老子對世界本源的終極認識,但在『象帝』之先就創生了。這個『象帝』相當於天神,上帝,造物主之類說法。所以說,『道』雖然並不是老子對世界起源的終極認識,但是所謂『神鬼』也是道演化而來的萬物之一,這就跟西方的上帝創世論有了極大的區別。老子否則有獨立於世界的上帝存在,並把這個世界創生出來。

 樓主| 儒帥佛道法 發表於 2011-7-10 20:34 | 顯示全部樓層

25.3吾不知其名,故強字之曰道,強爲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返。

老子說:『我不知道這個東西究竟是什麼,所以無法準確的命名它,所以勉強稱之爲『道』,所以勉強名之爲『大』。古者『大』,『太』,『泰』可通用,均有『極』含義,所謂『太極』之說亦由之而來。

那麼老子爲什麼說:『大曰逝,逝曰遠,遠曰返。』呢?這恰恰就是後來道家『周行而不殆』的觀點所表達的。用圓周運動的規律來比喻,是最明了的。如以太陽升落爲例,以日出爲極,日升日落爲逝,那麼日落之後至黎明則可稱之爲遠,但是太陽第二天照常升起,故稱之爲返。

但凡是按照周期運行和變化的事物和現象可以說均有類似規律存在。古人爲什麼相信祖宗的靈魂會返回到最小的一個孫子身上,實際上也是這種『大曰逝,逝曰遠,遠曰返』的『周行而不殆』的觀念在起作用。

當然『大曰逝,逝曰遠,遠曰返。』的規律不能機械地理解爲物理學意義上的圓周運動。實質上,這是事物循環往復,周而復始的必然過程。特別是『返』,老子指出『返者,道之動』,反覆強調『能蔽復成』,『歸根復命』。當然,對於這個『返』不能教條的理解爲『返回』之意,如莊子所云:『非彼無我,非我無所取。』實際上也是『返』的思想之體現,實際上強調是事物相與相成的關係。莊子說什麼呢?他說:『沒有這個世界就不會有我,但是沒有我,這個世界也無法體現出來。』實際上強調的就是個體和整體的相與相成的依賴關係。

老子說:『弱者,道之用,返者,道之動。』實質上把『弱』和『返』是捆綁在一起。生命總是從脆弱的狀態開始延續,比如種子,禽卵,胚胎等等。老子說:『物壯則老,是謂不道。』認爲柔弱的事物才具有真正的生命力,所以,老子主張『返』,其實就是『返弱』。所以,老子說:『如保赤子』、『復歸嬰兒。』從某個意義上說,人的出現是『道』自然演化的巔峰之作。因此,老子接下來說:

 樓主| 儒帥佛道法 發表於 2011-7-10 20:35 | 顯示全部樓層

25.4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老子說:『所以,天是一極,地是一極,王也是一極。』實際上老子在這裡極大的突出了人的地位,在天地面前,人被視爲弱者,一度跪倒在神靈的面前膜拜不已。老子說『王亦大』實際上是突出了人君的意志。在這個背後,實質上是神權破落和君權高漲。老子說:『世上有四個極,而王居其中之一。』在郭店楚簡本【道德經】中文字爲『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而並非『人居其一焉。』

當然,在這裡的『王』是老子自身意義上的理想君主,而非後世唯我獨尊,唯我是從的專制獨裁帝王。所以,老子的『王亦大』,並不是爲君主專制張目。而是以『王』作爲人類的符號在使用,正如天包括『日月星辰』等等,地包括『山川湖海』等等。所以『人居其一焉。』的說法也不見得就是錯誤。

25.5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指出:『君王取法地的規律,地取法天的規律,天取法道的規律,道取法自然之規律。』應該說『自然』才是老子對『道』這一事物演變規律的終級認識。那麼自然的本質特徵是什麼呢?應該說老子不可能直接認識它,但是老子亦說過『孔德之容,唯道是從。』也就是說老子還從通過對道的觀察和體悟『自然』之律。所謂『自然』就是自然而然,大制不割,渾然天成的本真狀態。那麼作爲人對自然而然的現象體悟最深的就是『出生入死。』老子亦云:『萬物生於有,生於亡。』那麼這個萬物是指種類,而不是指個體。比方說人類作爲一個物種而言,有人生,必有人死,正是這種個體生命的新陳代謝,保證了整個人類生命的延續和繁衍。老子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事實上也就是『道法生』,在老子看來沒有比化育和繁衍更加自然而然的現象。前面提到過老子的世界觀是構築在生命物種繁衍規律之上,加以推衍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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