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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老解老讀【老子】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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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帥佛道法 發表於 2011-6-12 16:1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3.第二十三章

【原文】希言自然。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故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

【譯文】

【解讀】

23.1希言自然。

23.1.1對於希言河上公認為:『希言者,是愛言也。愛言者,自然之道。』所謂『愛』,即『吝惜』之意。 王弼則云:『下章言:道之出言,淡兮其無味也,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然則無味不足聽之言,乃是自然之至言也。』

個人認為『言』這裡是當作『號令』解。所謂『希言』是居上位者不要動不動發號施令,大聲以色;不要動不動巧言亂德,美其名曰。在道德經中對於『言』有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就是『言善信。』而對於『信』,老子則云:『信不足,焉有不信。』如第十七章云『故信不足,焉有不信。猶兮其貴言哉。』

【論語】亦云:『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又云:『以約失之者,鮮矣。』孔子說:『仁者其言也韌。』應該說老子的思想對於孔子還是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的,孔子一再強調,慎言,訥言等等,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論語】陽貨篇所載:

子曰:『予欲無言。』子貢曰:『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當然『言』到了孔子這裡,就不是號令之意,而是指鼓吹自己的學說。

老子進而認為:

知者弗言,言者弗知。(第五十六章)

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坦然而善謀。(第七十三章)

道之出言,淡兮其無味。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用之不足既。(第三十五章)

美言不信,信言不美(第八十一章)

 樓主| 儒帥佛道法 發表於 2011-6-12 16:20 | 顯示全部樓層

23.1.2對於自然,綜觀【道德經】『不言』與『無為』往往是同時出現的,從某種意義上說,不言是無為的應有之義。如:

如:

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第二章)

不言之教,無為之益,天下希能及之矣。(第四十三章)

無為之道,其實就是自然之法.道德經第二十五章已經指出『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那麼作為最高的法則,王法自然也是不言而喻的。在第十七章里,老子已講很透徹了,他說:『太上,下知有之;其次,親之;其次,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故信不足,焉有不信。猶兮其貴言哉。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

所謂『希言』者,就是『猶兮其貴言哉』,所謂『自然』者,就是『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也就是指出居上位者,要謹言慎行,功成事遂,與其畫蛇添足,好大喜功,卒勞百姓,殃及自身,不如適可而止,見好就收。所以,老子接下來說:

 樓主| 儒帥佛道法 發表於 2011-6-12 16:23 | 顯示全部樓層

23.2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

飄風即旋風;暴風。【詩•大雅•卷阿】:『有卷者阿,飄風自南。』 【毛傳】云『飄風,迴風也。』【詩•小雅•何人斯】:『彼何人斯,其為飄風。』【毛傳】:『飄風,暴起之風。』

老子說:『暴風維持不了一個早晨,驟雨維持不了一個白天。』意思是說,暴風驟雨終究都維持不了多久,那麼這是誰的作為呢?不正是天地嗎?那麼以天地之能力,尚不能維持多久,何況是人呢?也就是指出作為居上位者,縱有雷霆萬鈞之勢,又能憑強力維持多久呢?

所以老子說:『孰動濁以靜之以徐清?孰動安以動之以徐生。』奉勸居上位者能夠及時的調整政策,休養生息。

23.3故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

所以追隨道的人,必然同歸於道,有德之人,必然同歸於富祗,放縱之人,必然同歸於災禍.那麼同歸於道的人,道也樂意讓他們所有獲得.同歸於富祗的人,德也樂意讓他們所有獲得,同歸於災禍,災禍也亦樂意讓他們發生不幸。

理解此句關鍵是要了解『德』既可作『德』,又可作『得』、亦可作『富』解。『失』既可作『佚』、又可作『過』,亦可作『禍』。實際上此句文字當作:

故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富;佚者,同於禍。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富亦樂得之;同於佚者,禍亦樂得之。

至於『樂得之』的解釋則不必過於拘泥。現在的話來說,比方說可以解釋為得到(命運)的眷顧,得到(上天)的青睞,得到(災禍)的報應等等。

這一段話,跟上文『希言自然。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有什麼關聯呢?老子在這裡就是說,飄風驟雨不期而至,都是天地所為,但是以天地之神力也無法使其長久。因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但是道註定了『飄風驟雨』不可能持久,自然而然。

天地尚且如此,作為人,要主動認識到這樣的必然規律,凡事適可而止,切不可自遺其咎,自取其禍。

當然,在【老子】更早的版本裡,個人認為,得與失對老子而言,均是道的體現。生是道,死何嘗又不是道。簡本【老子】云:『萬物生於有,生於亡。』所以,生死得失無一不是道的體現。

『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得者同於得,失者同於失。』比較符合老子的原意解釋。如功成不居,事遂身退,功成、事遂,皆可謂之『得』也,均得以其道,不居、身退,皆可謂之『失』也,但失之有道。

讀【論語】時,有時也會遇到一些關於『得』與『失』文字的困擾,也是因為對於什麼是得,什麼是失的介定不同而產生的。如【里仁】篇云:

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其中『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中的『不以其道得之』,一切觀點認為,應該是『不以其道失之,不去也。』其實,結合孔子所說的:『邦無道,富且貴,恥也,邦有道,貧且賤,恥也。』應該說,此句當作『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這個『得』不能認為是『失』之誤,而且『不去也』,應該說是論語編者自己改動的結果,原文仍同前句『不處也』。意思是說,如果國家無道,貧且賤恰恰是品性高潔之人,欲仁得仁的選擇,但是國家有道,如果『貧且賤』,恰恰是『不以其道得之』,說明自己沒出息,沒能力,沒本事,沒貢獻。就算是天生貧賤,那麼這種所謂的『安貧樂道』是不足為取的。故而孔子說:『不處也。』

 樓主| 儒帥佛道法 發表於 2011-6-12 16:25 | 顯示全部樓層

23.4信不足,焉有不信。

參見第十七章及本章『希言自然』一句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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