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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方言] 新疆各民族语言文字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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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當歌 發表於 2007-3-10 10: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网络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少数民族的自治地方,地处中国西部地区,面积160余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六分之一 ,现有人口1800余万,少数民族人口占60.44%。有47个民族成分,境内有 维吾尔族 、汉族、哈萨克族 、回族 、柯尔克孜族 、蒙古族 、锡伯族 、塔吉克族 、满族 、乌孜别克族 、俄罗斯族 、达斡尔族 、塔塔尔族等13个世居民族。
在世居民族中,汉、回、满等民族使用汉语言文字,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俄罗斯等民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塔吉克、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等民族有自己的语言,这些民族虽然有本民族文字,但基本上已不用,在学校教育中转用维吾尔语文、哈萨克语文或汉语文学习知识。
新疆各民族的语言分别属于汉藏语系,如汉语;阿尔泰语系,如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蒙古语、锡伯语、满语、达斡尔语、乌孜别克语、塔塔尔语,分突厥语族、蒙古语族、满―通古斯语族等三大语族;印欧语系,如塔吉克语等。
现由自治区语言文字主管部门管理和在社会上通用的语言文字有汉语汉文、维吾尔语维吾尔文、哈萨克语哈萨克文、柯尔克孜语柯尔克孜文、蒙古语蒙古文、锡伯语锡伯文等六种语言文字。自治区行文使用汉语汉文和维吾尔语维吾尔文,民族自治州、县行文使用汉语汉文和自治民族的语言与文字。自治区级人大、政协等大型会议使用汉、维、哈、蒙、柯等语言文字,并配备翻译。民族自治州、县的人大、政协会议使用汉语汉文和自治民族的语言文字并配备翻译。各类牌匾、公章、商标、布(公)告、通告等均使用汉文和少数民族文字。
新疆是多民族、多语种、多文种和多元文化的民族自治地方,也是自古以来多种语言文字的交汇之地,历史上使用过诸如匈奴语、犍陀罗语、于阗塞语、汉语、焉耆―龟兹语、突厥语、粟特语、回鹘语、中古波斯语、吐蕃语、蒙古语、满语等语言。使用过汉文、焉耆―龟兹文、于阗文、突厥文、粟特文、叙利亚文、回鹘文、吐蕃文、摩尼文、波斯文、哈卡尼亚文、察合台文、契丹文、回鹘蒙古文、回鹘维吾尔文、托忒蒙古文、八思巴字、满文等文字。
新疆古近代的语言文字和现行各民族的语言文字,构成新疆独特的人文景观,为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语言文化宝库,也为世界语言文字和历史、文化的发展增添了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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