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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休竹客

[二十四史] 後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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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38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後漢書   志第十‧天文上 王莽三 光武十二
易曰:「天垂象,聖人則之。庖犧氏之王天下,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象於天,謂日月星辰。觀法於地,謂水土州分。形成於下,象見于上。故曰天者北辰星,合元垂燿建帝形,運機授度張百精。三階九列,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斗、衡、太微、攝提之屬百二十官,二十八宿各布列,下應十二子。天地設位,星辰之象備矣。星經曰:「歲星主泰山,徐州、青州、兖州。熒惑主霍山,楊州、荊州、交州。鎮星主嵩高山,豫州。太白主華陰山,涼州、雍州、益州。辰星主恒山,兾州、幽州、并州。歲星主角、亢、氐、房、心、尾、箕。熒惑主輿鬼、柳、七星、張、翼、軫。鎮星主東井。太白主奎、婁、胃、昴、畢、觜、參。辰星主斗、牛、女、虛、危、室、壁。琁、璣者,謂北極星也。玉衡者,謂斗九星也。玉衡第一星主徐州,常以五子日候之,甲子為東海,丙子為琅邪,戊子為彭城,庚子為下邳,壬子為廣陵,凡五郡。第二星主益州,常以五亥日候之,乙亥為漢中,丁亥為永昌,己亥為巴郡、蜀郡、牂牁,辛亥為廣漢,癸亥為犍為,凡七郡。第三星主兾州,常以五戌日候之,甲戌為魏郡、勃海,丙戌為安平,戊戌為鉅鹿、河閒,庚戌為清河、趙國,壬戌為恒山,凡八郡。第四星主荊州,常以五卯日候之,乙卯為南陽,己卯為零陵,辛卯為桂陽,癸卯為長沙,丁卯為武陵,凡五郡。第五星主兖州,常以五辰日候之,甲辰為東郡、陳留,丙辰為濟北,戊辰為山陽、泰山,庚辰為濟陰,壬辰為東平、任城,凡八郡。第六星主揚州,常以五巳日候之,乙巳為豫章,辛巳為丹陽,己巳為廬江,丁巳為吳郡、會稽,癸巳為九江,凡六郡。第七星為豫州,常以五午日候之,甲午為潁川,壬午為梁國,丙午為汝南,戊午為沛國,庚午為魯國,凡五郡。第八星主幽州,常以五寅日候之,甲寅為玄菟,丙寅為遼東、遼西、漁陽,庚寅為上谷、代郡,壬寅為廣陽,戊寅為涿郡,凡八郡。第九星主并州,常以五申日候之,甲申為五原、鴈門,丙申為朔方、雲中,戊申為西河,庚申為太原、定襄,壬申為上黨,凡八郡。琁、璣、玉衡占色,春青黃,夏赤黃,秋白黃,冬黑黃。此是常明;不如此者,所向國有兵殃起。凡有六十郡,九州所領,自有分而名焉。」
三皇邁化,恊神醇朴,謂五星如連珠,日月若合璧。化由自然,民不犯慝。至於書契之興,五帝是作。軒轅始受河圖鬬苞授,規日月星辰之象,故星官之書自黃帝始。至高陽氏,使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唐、虞之時羲仲、和仲,尚書曰:「帝在琁璣玉衡,以齊七政。」孔安國曰:「在,察也。琁,美玉也。璣衡,王者正天文之器,可運轉者。七政,日月五星各異政。舜察天文,齊七政也。」夏有昆吾,湯則巫咸,周之史佚、萇弘,宋之子韋,楚之唐蔑,魯之梓慎,鄭之裨竈,魏石申夫,或云石申父。齊國甘公,皆掌天文之官。仰占俯視,以佐時政,步變擿微,通洞密至,採禍福之原,覩成敗之勢。秦燔詩書,以愚百姓,六經典籍,殘為灰炭,星官之書,全而不毀。故秦史書始皇之時,彗孛大角,大角以亡,有大星與小星鬬于宮中,是其廢亡之徵。至漢興,景、武之際,司馬談,談子遷,以世黎氏之後,為太史令,遷著史記,作天官書。成帝時,中壘校尉劉向,廣洪範災條作五紀皇極之論,以參往行之事。孝明帝使班固敘漢書,而馬續述天文志。謝沈書曰:「蔡邕撰建武已後,星驗著明,以續前志,譙周接繼其下者。」今紹漢書作天文志,起王莽居攝元年,迄孝獻帝建安二十五年,二百一十五載。言其時星辰之變,表象之應,以顯天戒,明王事焉。臣昭以張衡天文之妙,冠絕一代。所著靈憲、渾儀,略具辰燿之本,今寫載以備其理焉。靈憲曰:「昔在先王,將步天路,用定靈軌,尋緒本元。先準之于渾體,是為正儀立度,而皇極有逌建也,樞運有逌稽也。乃建乃稽,斯經天常。聖人無心,因茲以生心,故靈憲作興。曰:太素之前,幽清玄靜,寂漠冥默,不可為象,厥中惟虛,厥外惟無。如是者永乆焉,斯謂溟涬,蓋乃道之根也。道根旣建,自無生有。太素始萌,萌而未兆,并氣同色,渾沌不分。故道志之言云:『有物渾成,先天地生。』其氣體固未可得而形,其遲速固未可得而紀也。如是者又永乆焉,斯為庬鴻,蓋乃道之幹也。道幹旣育,有物成體。於是元氣剖判,剛柔始分,清濁異位。天成於外,地定於內。天體於陽,故圓以動;地體於陰,故平以靜。動以行施,靜以合化,堙鬱構精,時育庶類,斯謂太元,蓋乃道之實也。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天有九位,地有九域;天有三辰,地有三形;有象可效,有形可度。情性萬殊,旁通感薄,自然相生,莫之能紀。於是人之精者作聖。實始紀綱而經緯之。八極之維,徑二億三萬二千三百里,南北則短減千里,東西則廣增千里。自地至天,半於八極,則地之深亦如之。通而度之,則是渾已。將覆其數,用重鉤股,懸天之景,薄地之義,皆移千里而差一寸得之。過此而往者,未之或知也。未之或知者,宇宙之謂也。宇之表無極,宙之端無窮。天有兩儀,以儛道中。其可睹,樞星是也,謂之北極。在南者不著,故聖人弗之名焉。其世之遂,九分而減二。陽道左迴,故天運左行。有驗於物,則人氣左羸,形左繚也。天以陽迴,地以陰淳。是故天致其動,稟氣舒光;地致其靜,承施候明。天以順動,不失其中,則四序順至,寒暑不減,致生有節,故品物用生。地以靈靜,作合承天,清化致養,四時而後育,故品物用成。凡至大莫如天,至厚莫若地。至質者曰地而已。至多莫若水,水精為漢,漢用於天而無列焉,思次質也。地有山獄,以宣其氣,精種為星。星也者,體生於地,精成於天,列居錯跱,各有逌屬。紫宮為皇極之居,太微為五帝之廷。明堂之房,大角有席,天巿有坐。蒼龍連蜷於左,白虎猛據於右,朱雀奮翼於前,靈龜圈首於後,黃神軒轅於中。六擾旣畜,而狼蚖魚鱉罔有不具。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於是備矣。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其徑當天周七百三十六分之一,地廣二百四十二分之一。日者,陽精之宗。積而成鳥,象烏而有三趾。陽之類,其數竒。月者,陰精之宗。積而成獸,象兔。陰之類,其數耦。其後有馮焉者。羿請無死之藥於西王母,姮娥竊之以奔月。將往,枚筮之於有黃,有黃占之曰:『吉。翩翩歸妹,獨將西行,逢天晦芒,毋驚毋恐,後其大昌。』姮娥遂託身于月,是為蟾蠩。夫日譬猶火,月譬猶水,火則外光,水則含景。故月光生於日之所照,魄生於日之所蔽,當日則光盈,就日則光盡也。衆星被燿,因水轉光。當日之衝,光常不合者,蔽於地也。是謂闇虛。在星星微,月過則食。日之薄地,其明也。繇暗視明,明無所屈,是以望之若火。方於中天,天地同明。繇明瞻暗,暗還自奪,故望之若水。火當夜而揚光,在晝則不明也。月之於夜,與日同而差微。星則不然,強弱之差也。衆星列布,其以神著,有五列焉,是為三十五名。一居中央,謂之北斗。動變挺占,寔司王命。四布於方,為二十八宿。日月運行,歷示吉凶,五緯經次,用告禍福,則天心於是見矣。中外之官,常明者百有二十四,可名者三百二十,為星二千五百,而海人之占未存焉。微星之數,蓋萬一千五百二十。庶物蠢蠢,咸得繫命。不然,何以總而理諸!夫三光同形,有似珠玉,神守精存,麗其職而宣其明;及其衰,神歇精斁,於是乎有隕星。然則奔星之所墜,至地則石矣。文曜麗乎天,其動者七,日、月、五星是也。周旋右回。天道者,貴順也。近天則遲,遠天則速,行則屈,屈則留回,留回則逆,逆則遲,迫於天也。行遲者覿于東,覿于東屬陽,行速者覿于西,覿于西屬陰,日與月此配合也。攝提、熒惑、地候見晨,附于日也。太白、辰星見昏,附于月也。二陰三陽,參天兩地,故男女取焉。方星巡鎮,必因常度,苟或盈縮,不逾於次。故有列司作使,曰老子四星,周伯、王逢、芮各一,錯乎五緯之閒,其見無期,其行無度,寔妖經星之所,然後吉凶宣周,其祥可盡。」蔡邕表志曰:「言天體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渾天。宣夜之學絕無師法。周髀數術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故史官不用。唯渾天者近得其情,今史官所用候臺銅儀,則其法也。立八尺圓體之度,而具天地之象,以正黃道,以察發斂,以行日月,以步五緯。精微深妙,萬世不易之道也。官有其器而無本書,前志亦闕而不論。臣求其舊文,連年不得。在東觀,以治律未竟,未及成書,案略求索。竊不自量,卒欲寢伏儀下,思惟精意,案度成數,扶以文義,潤以道術,著成篇章。罪惡無狀,投畀有北,灰滅雨絕,世路無由。宜博問羣臣,下及巖穴,知渾天之意者,使述其義,以裨天文志。撰建武以來星變彗孛占驗著明者續其後。」
王莽地皇三年十一月,有星孛于張,東南行五日不見。孛星者,惡氣所生,為亂兵,星占曰:「其國內外用兵也。」其所以孛德。孛德者,亂之象,不明之表。又參然孛焉,兵之類也,故名之曰孛。孛之為言,猶有所傷害,有所妨蔽。或謂之彗星,所以除穢而布新也。宋均注鉤命決曰「彗,五彗也。蒼則王侯破,天子苦兵。赤則賊起,強國恣。黃則女害色,權奪於后妃。白則將軍逆,二年兵大作。黑則水精賦,江河決,賊處處起」也。韓揚占曰:「其象若竹彗、樹木條,長短無常。其長大見乆,災深;短小見不乆,災狹。」晏子春秋曰:「齊景公睹彗星,使伯常騫攘之。晏子曰:『不可。此天敎也。日月之氣,風雨不時,彗星之出,天為民之亂見之。』」又一曰:「景公彗星出而泣,晏子問之。公曰:『寡人聞之,彗星出,其所向之國君當之。今彗星出而向吾國,我是以悲。』晏子曰:『君之行義回邪,無德於國。穿陂池,則欲其深以廣也,為臺榭則欲其高且大也。賦斂如撝奪,誅戮如仇讎。自是觀之,孛又將出。彗星之出,庸何懼乎?』」案:如晏子之言,孛之與彗,如似匪同。張為周地。星孛于張,東南行即翼、軫之分。翼、軫為楚,是周、楚地將有兵亂。後一年正月,光武起兵舂陵,會下江、新巿賊張卯、王常及更始之兵亦至,俱攻破南陽,斬莽前隊大夫甄阜、屬正梁丘賜等,殺其士衆數萬人。更始為天子,都雒陽,西入長安,敗死。光武興於河北,復都雒陽,居周地,除穢布新之象。
四年六月,漢兵起南陽,至昆陽。莽使司徒王尋、司空王邑將諸郡兵,號曰百萬衆,已至者四十二萬人;能通兵法者六十三家,皆為將帥,持其圖書器械。軍出關東,牽從群象虎狼猛獸,放之道路,以示富強,用怖山東。至昆陽山,作營百餘,圍城數重,或為衝車以撞城,為雲車高十丈以瞰城中,弩矢雨集,城中負戶而汲。求降不聽,請出不得。二公之兵自以必克,不恤軍事,不恊計慮。莽有覆敗之變見焉。晝有雲氣如壞山,墮軍上,軍人皆厭,所謂營頭之星也。占曰:「營頭之所墮,其下覆軍,流血三千里。」袁山松書曰:「怪星晝行,名曰營頭,行振大誅也。」是時光武將兵數千人赴救昆陽,奔擊二公兵,并力猋發,號呼聲動天地,虎豹驚怖敗振。會天大風,飛屋瓦,雨如注水。二公兵亂敗,自相賊,就死者數萬人。競赴滍水,死者委積,滍水為之不流。殺司徒王尋。軍皆散走歸本郡。王邑還長安,莽敗,俱誅死。營頭之變,覆軍流血之應也。
四年秋,太白在太微中,燭地如月光。太白為兵,太微為天廷。太白贏而北入太微,是大兵將入天子廷也。是時莽遣二公之兵至昆陽,已為光武所破。莽又拜九人為將軍,皆以虎為號。九虎將軍至華陰,皆為漢將鄧曅、李松所破。進攻京師,倉將軍韓臣至長門。十月戊申,漢兵自宣平城門入。二日己酉,城中少年朱弟、張魚等數千人起兵攻莽,燒作室門,斧敬法闥。商人杜吳殺莽漸臺之上,校尉公賔就斬莽首。大兵蹈藉宮廷之中。仍以更始入長安,赤眉賊立劉盆子為天子,皆以大兵入宮廷,是其應也。
光武建武九年七月乙丑,古今注曰:「建武六年九月丙戍,月犯太微西藩。十一月辛亥,月犯軒轅。七年九月庚子,土入鬼中。」漢史:「鎮星逆行輿鬼,女主貴親有憂。」巫咸曰:「有土功事。」是歲太白經太微。八年四月辛未,月犯房第二星,光芒不見。九年正月乙卯,金犯婁南星。甲子,月犯軒轅第二星,壬寅,犯心大星。七月戊辰,月並犯昴。黃帝星占:「土犯鬼,皇后有憂,失亡其勢。」河圖:「月犯房,天子有憂,四足之蟲多死。」漢史曰:「其國有憂,將軍死。」又案嚴光傳,光與帝卧,足加帝腹上,太史奏客星犯帝坐甚急。金犯軒轅大星。十一月乙丑,金又犯軒轅。孟康曰:「犯,七寸以內光芒相及也。」韋昭曰:「自下往觸之曰犯。」軒轅者,後宮之官,大星為皇后,金犯之為失勢。是時郭后已失勢見疏,後廢為中山太后,陰貴人立為皇后。
十年三月癸卯,流星如月,從太微出,入北斗魁第六星,色白。旁有小星射者十餘枚,滅則有聲如雷,食頃止。孟康曰:「流星,光跡相連也,絕跡而去為飛也。」流星為貴使,星大者使大,星小者使小。太微天子廷,北斗魁主殺。星從太微出,抵北斗魁,是天子大使將出,有所伐殺。古今注曰:「正月壬戍,月犯心後星。閏月庚辰,火入輿鬼,過軫北。庚申,月在斗,赤如丹者也。」十二月己亥,大流星如缶,出柳西南行入軫。且滅時,分為十餘,如遺火狀。須臾有聲,隱隱如雷。柳為周,軫為秦、蜀。大流星出柳入軫者,是大使從周入蜀。是時光武帝使大司馬吳漢發南陽卒三萬人,乗船泝江而上,擊蜀白帝公孫述。臣昭曰:述雖以白承黃,而此遂號為白帝,於文繁長,書例未通。又命將軍馬武、劉尚、郭霸、岑彭、馮駿平武都、巴郡。十二年十月,漢進兵擊述從弟衞尉永,遂至廣都,殺述女壻史興。威虜將軍馮駿拔江州,斬述將田戎。吳漢又擊述大司馬謝豐,斬首五千餘級。臧宮破涪,殺述弟大司空恢。十一月丁丑,漢護軍將軍高午刺述洞胷,其夜死。明日,漢入屠蜀城,誅述大將公孫晃、延岑等,所殺數萬人,夷滅述妻宗族萬餘人以上。是大將出伐殺之應也。其小星射者,及如遺火分為十餘,皆小將隨從之象。有聲如雷隱隱者,兵將怒之徵也。
十二月年正月己未,古今注曰:「丁丑,月乗軒轅大星。」小星流百枚以上,或西北,或正北,或東北,二夜止。古今注曰:「二月辛亥,月入氐,暈珥圍角、亢、房。」六月戊戍晨,小流星百枚以上,四面行。小星者,庶民之類。流行者,移徙之象也。或西北,或東北,或四面行,皆小民流移之徵。是時西北討公孫述,北征盧芳。匈奴助芳侵邊,漢遣將軍馬武、騎都尉劉納、閻興軍下曲陽、臨平、呼沱,以備胡。匈奴入河東,中國未安,米穀荒貴,民或流散。後三年,吳漢、馬武又徙鴈門、代郡、上谷、關西縣吏民六萬餘口,置常關、居庸關以東,以避胡寇。是小民流移之應。古今注曰:「其年七月丁丑,月犯昴頭兩星。八月辛酉,水見東方翼分。九月甲午,火犯輿鬼。十月丁卯,大星流,有光,發東井西行,聲隆隆。十三年二月乙卯,火犯輿鬼西北。」黃帝占曰:「熒惑守輿鬼,大人憂。」一曰貴人當之。巫咸曰:「水見翼,多火災。」石氏曰:「為旱。」郗萌占曰:「流星出東井,所之國大水。」
十五年正月丁未,彗星見昴,炎長三丈。韓揚占曰:「在昴,大國起兵也。」稍西北行入營室,犯離宮,韓揚占曰:「彗出營室、東壁之閒,為兵起也。」三月乙未,至東壁滅,見四十九日。彗星為兵入除穢,昴為邊兵,彗星出之為有兵至。十一月,定襄都尉陰承反,太守隨誅之。盧芳從匈奴入居高柳,至十六年十月降,上璽綬。一曰,昴星為獄事。是時大司徒歐陽歙以事繫獄,踰歲死。營室,天子之常宮;離宮,妃后之所居。彗星入營室,犯離宮,是除宮室也。是時郭皇后已疏,至十七年十月,遂廢為中山太后,立陰貴人為皇后,除宮之象也。古今注曰:「十六年四月,土星逆行。十七年三月乙未,火逆行,從東門入太微,到執法星東,己酉,南出端門。十八年十二月壬戍,月犯木星。十九年閏月戊申,火逆,從氐到亢。二十一年七月辛酉,月入畢。二十三年三月癸未,月食火星。」郗萌曰:「熒惑逆行氐為失火。」
三十年閏月甲午,水在東井二十度,生白氣,東南指,炎長五尺,為彗,東北行,至紫宮西藩止,五月甲子不見,凡見三十一日。水常以夏至放於東井,閏月在四月,尚未當見而見,是贏而進也。東井為水衡,水出之為大水。是歲五月及明年,郡國大水,壞城郭,傷禾稼,殺人民。白氣為喪,有炎作彗,彗所以除穢。紫宮,天子之宮,彗加其藩,除宮之象。荊州星經曰:「彗在東井,國大人死。七十日主當之,五十日相當之,三十日兵將當之。」後三年,光武帝崩。
三十一年七月戊午,古今注曰:「戊申,月犯心後星。」火在輿鬼一度,入鬼中,出尸星南半度,十月己亥,犯軒轅大星。又七星間有客星炎二尺所,西南行,至明年二月二十二日,在輿鬼東北六尺所滅,凡見百一十三日。輿鬼五星,天府也。黃帝占曰:「輿鬼,天目也,朱雀頭也,中央星如粉絮,鬼為變害,故言。一名天尸,斧鉞,或以病亡,或以誅斬。火剋金,天以制法。其西南一星,主積布帛;西北一星,主積金玉;東北一星,主積馬;東南一星,主積兵,一曰主領珠錢。」郗萌曰:「輿鬼者,參之尸也,弧射狼,誤中參左肩,舉尸之東井治,留尸輿鬼,故曰天尸。鬼之為言歸也。」又占:「月、五星有入輿鬼,大臣誅,有干鉞乗質者,君貴人憂,金玉用,民人多疾,從南入為男子,從北入為女,從西入為老人,從東入為丁壯。棺木倍價。」熒惑為凶衰,輿鬼尸星主死亡,熒惑入之為大喪。軒轅為後宮。七星,周地。客星居之為死喪。其後二年,光武崩。
中元二年八月丁巳,古今注曰:「元年三月甲寅,月犯心後星。」火犯太微西南角星,相去二寸。十月戊子,大流星從西南東北行,聲如雷。火犯太微西南角星,為將相。後太尉趙憙、司徒李訢坐事免官。大流星為使。中郎將竇固、揚虛侯馬武、揚郷侯王賞將兵征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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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eature">後漢書   志第十一‧天文中 明十二 章五 和三十三 殤一 安四十六 順二十三 質三
孝明永平元年四月丁酉,流星大如斗,起天市樓,西南行,光照地。流星為外兵,西南行為西南夷。是時益州發兵擊姑復蠻夷大牟朁滅陵,斬首傳詣雒陽。古今注曰:「閏九月辛未,火在太微左執法星所,光芒相及。十一月辛未,土逆行,乗東井北軒轅第二星。二年十二月戊辰,月食火星。」黃帝星經曰:「出入井,為人主。一曰賜爵禄事。」
三年六月丁卯,彗星出天舩北,長二尺所,稍北行至亢南,見三十五日去。天舩為水,彗出之為大水。是歲,伊、雒水溢到津城門,壞伊橋;郡七縣三十二皆大水。
四年八月辛酉,客星出梗河,西北指貫索,七十日去。梗河為胡兵。至五年十一月,北匈奴七千騎入五原塞,十二月又入雲中,至原陽。貫索,貴人之牢。其十二月,陵郷侯梁松坐怨望懸飛書誹謗朝廷,下獄死,妻子家屬徙九真。
七年正月戊子,流星大如杯,從織女西行,光照地。織女,天之真女,流星出之,女主憂。其月癸卯,光烈皇后崩。古今注曰:「三月庚戌,客星光氣二尺所,在太微左執法南端門外,凡見七十五日。」
八年六月壬午,長星出柳、張三十七度,犯軒轅,刺天舩,陵太微,氣至上陛,凡見五十六日去。柳,周地。是歲多雨水,郡十四傷稼。古今注曰:「十二月戊子,客星出東方。」
九年正月戊申,客星出牽牛,長八尺,歷建星至房南,古今注曰:「歷斗、建、箕、房,過角、亢至翼,芒東指。」滅見至五十日。郗萌占曰:「客星舍房,左右羣臣有吞藥死者。」又占「有奪地」。牽牛主吳、越,房、心為宋。後廣陵王荊與沈涼,楚王英與顏忠各謀逆,事覺,皆自殺。廣陵屬吳,彭城古宋地。古今注曰:「十年七月甲寅,月犯歲星。十一年六月壬辰,火犯土星。」
十三年閏月丁亥,火犯輿鬼,為大喪,質星為大臣誅戮。晉灼曰:「鬼五星,其中白者為質。」其十二月,楚王英與顏忠等造作妖,謀反,事覺,英自殺,忠等皆伏誅。古今注曰:「十一月,客星出軒轅四十八日。十二月戊午,月犯木星。」
十四年正月戊子,客星出昴,六十日,在軒轅右角稍滅。昴主邊兵。後一年,漢遣奉車都尉顯親侯竇固、駙馬都尉耿秉、騎都尉耿忠、開陽城門候秦彭、太僕祭肜,將兵擊匈奴。一曰,軒轅右角為貴相,昴為獄事,客星守之為大獄。是時考楚事未訖,司徒虞延與楚王英黨與黃初、公孫弘等交通,皆自殺,或下獄伏誅。
十五年十一月乙丑,太白入月中,為大將戮,人主亡,不出三年。後三年,孝明帝崩。
十六年正月丁丑,歲星犯房右驂,北第一星不見,辛巳乃見。石氏星經曰:「歲星守房,良馬出廄。」古今注曰:「正月丁未,月犯房。」房右驂為貴臣,歲星犯之為見誅。是後司徒邢穆坐與阜陵王延交通,知逆謀,自殺。
四月癸未,太白犯畢。畢為邊兵。後北匈奴寇入雲中,至漁陽。使者高弘發三郡兵追討,無所得。太僕祭肜坐不進,下獄。
十八年六月己未,彗星出張,長三尺,轉在郎將,南入太微,皆屬張。張,周地,為東都。太微,天子廷。彗星犯之為兵喪。其八月壬子,孝明帝崩。
孝章建初元年正月丁巳,太白在昴西一尺。八月庚寅,彗星出天市,長二尺所,稍行入牽牛三度,積四十日稍滅。太白在昴為邊兵,彗星出天市為外軍,牽牛為吳、越。是時蠻夷陳縱等及哀牢王類牢反,攻嶲唐城。永昌太守王尋走奔楪榆,安夷長宋延為羌所殺。以武威太守傅育領護羌校尉,馬防行車騎將軍,征西羌。又阜陵王延與子男魴謀反,大逆無道,得不誅。廢為侯。
二年九月甲寅,古今注曰:「甲申,金入斗魁。」流星過紫宮中,長數丈,散為三,滅。十二月戊寅,彗星出婁三度,長八九尺,稍入紫宮中,百六日稍滅。流星過,入紫宮,皆大人忌。後四年六月癸丑,明德皇后崩。古今注曰:「五年二月戊辰,木、火俱在參,五月戊寅,木、水在東井。六年七月丁酉,夜有流星起軒轅,大如拳,歷文昌,餘氣正白句曲,西如文昌,乆乆乃滅。」黃帝星經曰:「木守東井,有土功之事。一曰大水。」郗萌曰:「歲星守參,后當之。熒惑守,大人當之。」
元和二年四月丁巳,客星晨出東方,在胃八度,長三尺,歷閣道入紫宮,留四十日,滅。閣道、柴宮,天子之宮也。客星犯入留乆為大喪。後四年,孝章帝崩。
孝和永元元年正月辛卯,有流星起參,長四丈,古今注曰:「大如拳,起參東南。」有光,色黃白。古今注曰:「癸亥,鎮在參。又有流星大如桃,色赤,起太微東蕃。」石氏曰:「鎮守參,有土功事。」二月,流星起天棓,東北行三丈所滅,色青白。壬申,夜有流星起太微東蕃,長三丈。三月丙辰,古今注曰:「戊子,土在參。」流星起天津。古今注曰:「星大如桃,起天津,東至斗,黃白頻有光。」壬戌,有流星起天將軍,東北行。古今注曰:「色黃,無光。」參為邊兵,天棓為兵,太微天廷,天津為水,天將軍為兵,流星起之皆為兵。其六月,漢遣車騎將軍竇憲、執金吾耿秉,與度遼將軍鄧鴻出朔方,並進兵臨私渠北鞮海,斬虜首萬餘級,獲生口牛馬羊百萬頭。日逐王等八十一部降,凡三十餘萬人。追單于至西海。是歲七月,又雨水漂人民,是其應。古今注曰:「十一月壬申,鎮星在東井。」石氏曰:「天下水,其大出,流殺人。」
二年正月乙卯,金、木俱在奎,丙寅,水又在奎。巫咸曰:「辰守奎,多水火災,亦為旱。」古今注曰:「土在東井。」奎主武庫兵,三星會又為兵喪。辛未,水、金、木在婁,亦為兵,又為匿謀。郗萌曰:「辰守婁,有兵兵罷,無兵兵起。」巫咸、石氏云:「多火災。」古今注曰:「丙寅,水在奎,土在東井,金在婁,木、火在昴。」
二月丁酉,有流星大如桃,起紫宮東蕃,西北行五丈稍滅。古今注曰:「三月甲子,火在亢南端門第一星南。乙亥,金在東井。」四月丙辰,有流星大如瓜,起文昌東北,西南行至少微西滅。有頃音如雷聲,已而金在軒轅大星東北二尺所。古今注曰:「丁丑,火在氐東南星東南。」八月丁未,有流星如雞子,起太微西,東南行四丈所消。十月癸未,有流星大如桃,起天津,西行六丈所消。十一月辛酉,有流星大如拳,起紫宮,西行到胃消。
三年九月丁卯,有流星大如雞子,起紫宮,西南至北斗柄閒消。星紫宮占曰:「有流星出紫宮,天子使也。色赤言兵,色白言喪,色黃言吉,色青言憂,色黑言水。出皆以所之野命東、西、南、北。」紫宮天子宮,文昌、少微為貴臣,天津為水,北斗主殺。流星起,歷紫宮、文昌、少微、天津,文昌為天子使,出有兵誅也。竇憲為大將軍,憲弟篤、景等皆卿、校尉,憲女弟壻郭舉為侍中、射聲校尉,與衞尉鄧疊母元俱出入宮中,謀為不軌。至四年六月丙辰發覺,和帝幸北宮,詔執金吾、五校勒兵屯南、北宮,閉城門,捕舉。舉父長樂少府璜及疊,疊弟步兵校尉磊,母元,皆下獄誅。憲弟篤、景等皆自殺。金犯軒轅,女主失勢。竇氏被誅,太后失勢。
五年四月癸巳,古今注曰:「正月甲戌,月乗歲星。」太白、熒惑、辰星俱在東井。巫咸曰:「太白守井,五穀不成。」黃帝經曰:「五星及客星守井,皆為水。」石氏曰:「為旱。」又曰:「太白入東井,留一日以上乃占,大臣當之,期三月,若一年,遠五年。」古今注曰:「木在輿鬼。」七月壬午,歲星犯軒轅大星。九月,金在南斗魁中。為水。石氏曰:「為旱。」火犯房北第一星。東井,秦地,為法。三星合,內外有兵,又為法令及水。金入斗口中,為大將將死。火犯房北第一星,為將相。其六年正月,司徒丁鴻薨。古今注曰:「六年六月丁亥,金在東井。閏月己丑,流星大如桃,起參北,西至參肩南,稍有光。」七月水,大漂殺人民,傷五穀。許侯馬光有罪自殺。九月,行車騎將軍事鄧鴻、越騎校尉馮柱發左右羽林、北軍五校士及八郡跡射、烏桓、鮮卑,合四萬騎,與度遼將軍朱徵、護烏桓校尉任尚、中郎將杜崇征叛胡。十二月,車騎將軍鴻坐追虜失利,下獄死;度遼將軍徵、中郎將崇皆抵罪。
七年正月丁未,有流星起天津,入紫宮中滅。色青黃,有光。二月癸酉,金、火俱在參。巫咸占曰:「熒惑守參,多火災。」海中占曰:「為旱。太白守參,國有反臣。」郗萌曰「有攻戰伐國」也。戊寅,金、火俱在東井。郗萌曰:「熒惑守井,百川皆滿。太白又從舍,蓋二十日流國。」又曰:「雜糴貴。又將相死。」八月甲寅,水、土、金俱在軫。春秋緯曰:「五星有入軫者,皆為兵大起。」巫咸占曰:「五星入軫者,司其出日而數之,期二十日皆為兵發。司始入處之率一日期,十日軍罷。」石氏星經曰:「辰星守軫,歲水。」郗萌曰:「鎮星出入留舍軫六十日不下,必有大喪。」春秋緯曰:「太白入軫,兵大起。」郗萌曰:「太白守軫,必有死王。」十一月甲戌,金、火俱在心。雒書曰:「太白守心,後九年大飢。」十二月己卯,有流星起文昌,入紫宮消。丙辰,火、金、水俱在斗。流星入紫宮,金、火在心,皆為大喪。三星合軫為白衣之會,金、火俱在參、東井,皆為外兵,有死將。三星俱在斗,有戮將,若有死相。八年四月樂成王黨,七月樂成王宗皆薨。將兵長史吳棽坐事徵下獄誅。古今注曰:「八年九月辛丑,夜有流星,大如拳,起婁。」十月,北海王威自殺。十二月,陳王羨薨。其九年閏月,皇太后竇氏崩。遼東鮮卑反,太守祭參不追虜,徵下獄誅。九月,司徒劉方坐事免官,自殺。隴西羌反,遣執金吾劉尚行征西將軍事,越騎校尉節郷侯趙世發北軍五校、黎陽、雍營及邊胡兵三萬騎,征西羌。
十一年五月丙午,流星大如瓜,起氐,西南行,稍有光,白色。古今注曰:「六月庚辰,月入畢中。」占曰:「流星白,為有使客,大為大使,小亦小使。疾期疾,遟亦遟。大如瓜為近小,行稍有光為遟也。又正王日,邊方有受王命者也。」明年二月,蜀郡旄牛徼外夷白狼樓薄種王唐繒等率種人口十七萬歸義內屬,賜金印紫綬錢帛。
十二年十一月癸酉,夜有蒼白氣,長三丈,起天園,東北指軍市,見積十日。占曰:「兵起,十日期歲。」明年十一月,遼東鮮卑二千餘騎寇右北平。
十三年十一月乙丑,古今注曰:「正月辛未,水乗輿鬼。十二月癸巳,犯軒轅大星。」軒轅第四星閒有小客星,色青黃。軒轅為後宮,星出之,為失勢。其十四年六月辛卯,陰皇后廢。古今注曰:「十四年正月乙卯,月犯軒轅,在太微中。二月十日丁酉,水入太微西門。十一月丁丑,有流星大如拳,起北斗魁中,北至閣道,稍有光,色赤黃,須臾西北有雷聲。」
十六年四月丁未,紫宮中生白氣如粉絮。戊午,客星出紫宮,西行至昂,五月壬申滅。七月庚午,水在輿鬼中。黃帝占曰:「辰星犯鬼,大臣誅,國有憂。」郗萌曰:「多蝗蟲。」十月辛亥,流星起鉤陳,北行三丈,有光,色黃。白氣生紫宮中為喪。客星從紫宮西行至昴為趙。輿鬼為死喪。鉤陳為皇后,流星出之為中使。後一年,元興元年十二月辛未,和帝崩,殤帝即位一年又崩,無嗣,鄧太后遣使者迎清河孝王子即位,是為孝安皇帝,是其應也。清河,趙地也。
元興元年二月庚辰,有流星起角、亢五丈所。四月辛亥,有流星起斗,東北行到須女。七月己巳,有流星起天市五丈所,光色赤。閏月辛亥,水、金俱在氐。巫咸曰:「辰星守氐,多水災。」海中占曰:「天下大旱,所在不收。」荊州星占曰:「太白守氐,國君大哭。」流星起斗,東北行至須女。須女,燕地。天市為外軍。水、金會為兵誅。其年,遼東貊人反,鈔六縣,發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烏桓討之。
孝殤帝延平元年正月丁酉,金、火在婁。金、火合為爍,為大人憂。古今注曰:「七月甲申,月在南斗中。」是歲八月辛亥,孝殤帝崩。
孝安永初元年五月戊寅,熒惑逆行守心前星。韓楊占曰:「多火災。一曰地震。」檢其年十八郡地震,明年漢陽火。八月戊申,客星在東井、弧星西南。心為天子明堂,熒惑逆行守之,為反臣。雒書曰:「熒惑守心,逆臣起。」黃帝占曰:「逆行守心二十日,大臣亂。」客星在東井,為大水。荊州經曰:「客星干犯東井,則大臣誅。」是時,安帝未臨朝,鄧太后攝政,鄧隲為車騎將軍,弟弘、悝、閶皆以校尉封侯,秉國勢。司空周章意不平,與王尊、叔元茂等謀,欲閉宮門,捕將軍兄弟,誅常侍鄭衆、蔡倫,刦刺尚書,廢皇太后,封皇帝為遠國王。事覺,章自殺。東井、弧皆秦地。是時羌反,斷隴道,漢遣隲將左右羽林、北軍五校及諸郡兵征之。是歲郡國四十一縣三百一十五雨水。四瀆溢,傷秋稼,壞城郭,殺人民,是其應也。
二年正月戊子,太白晝見。古今注曰:「四月乙亥,月入南斗魁中。八月己亥,熒惑出入太微端門。」
三年正月庚戌,月犯心後星。河圖曰:「亂臣在旁。」己亥,太白入斗中。古今注曰:「三月壬寅,熒惑入輿鬼中。五月丙寅,太白入畢中。」石氏經曰;「太白守畢,國多任刑也。」十二月,彗星起天菀南,東北指,長六七尺,色蒼白。太白晝見,為強臣。前志曰:「太白晝見,強國弱,小國強,女主昌。」是時鄧氏方盛,月犯心後星,不利子。心為宋。五月丁酉,沛王正薨。太白入斗中,為貴相凶。臣昭案:楊厚對曰「以為諸王子多在京師,容有非常,宜亟發遣還本國」,太后從之,星尋滅不見。以斯而言,太白入之,災在貴相。天菀為外軍,彗星出其南為外兵。是後使羌、氐討賊李貴,又使烏桓擊鮮卑,又使中郎將任尚、護羌校尉馬賢擊羌,皆降。
四年六月甲子,古今注曰:「二月丙寅,月犯軒轅大星。」客星大如李,蒼白,芒氣長二尺,西南指上階星。癸酉,太白入輿鬼。指上階,為三公。後太尉張禹免官。太白入輿鬼,為將凶。後中郎將任尚坐贓千萬,檻車徵,棄巿。韓揚占曰:「太白入輿鬼,亂臣在內。」臣昭以占為明,豈任尚所能感也。
五年六月辛丑,太白晝見,經天。春秋漢含孳曰:「陽弱,辰逆,太白經天。」注云:「陽弱,君柔不堪。」鉤命決曰:「天失仁,太白經天。」元初元年三月癸酉,熒惑入輿鬼。二年九月辛酉,熒惑入輿鬼中。三年三月,熒惑入輿鬼中。五月丙寅,太白入畢口。黃帝占曰:「火攻,近期十五日,遠期四十日。」又曰:「大臣當之,亂國易主。」七月甲寅,歲星入輿鬼。閏月己未,太白犯太微左執法。十一月甲午,客星見西方,己亥在虛、危,南至胃、昴。郗萌曰:「客星入虛,大人當之。」又曰:「客星守危,強臣執國命,在后族。又且大風,有危敗。」黃帝星經曰:「客星入守若出危,大飢,民食貴。」四年正月丙戌,歲星留輿鬼中。石氏經曰:「歲星入留輿鬼五十日不下,民有大喪;百日不下,民半死。」黃帝經曰:「守鬼十日,金錢散諸侯。」郗萌曰:「五穀多傷,民以飢死者無數。」乙未,太白晝見丙上。四月壬戌,太白入輿鬼中。石氏占:「太白入鬼,一曰病在女主,一曰將戮死。」己巳,辰星入輿鬼中。郗萌曰:「以罪誅大臣。一曰后疾。一曰大人憂。」五月己卯,辰星犯歲星。六月丙申,熒惑入輿鬼中,戊戌,犯輿鬼大星。九月辛巳,太白入南斗口中。黃帝經曰:「大人當之,國易政。」五年三月丙申,鎮星犯東井鉞星。五月庚午,辰星犯輿鬼質星。丙戌,太白犯鉞星。六年四月癸丑,太白入輿鬼。郗萌曰:「太白守輿鬼,疾在女主。」六月丙戌,熒惑在輿鬼中。黃帝經曰:「熒惑犯守鬼,國有大喪,有女喪,大將有死者。」荊州星占曰:「熒惑犯鬼,忠臣戮死,不出一年中。」丁卯,鎮星在輿鬼中。黃帝經曰:「鎮入鬼中,大臣誅。」海中、石氏曰:「大人憂。」辛巳,太白犯左執法。自永初五年到永寧,七年之中,太白一晝見經天,再入輿鬼,一守畢,再犯左執法,入南斗,犯鉞星。熒惑五入輿鬼。鎮星一犯東井鉞星,一入輿鬼。歲星、辰星再入輿鬼。凡五星入輿鬼中,皆為死喪。熒惑、太白甚犯鉞、質星為誅戮。斗為貴將。執法為近臣。客星在虛、危為喪,為哭泣。星占曰:「不一年,遠期二年。」昴、畢為邊兵,又為獄事。至建光元年三月癸巳,鄧太后崩;五月庚辰,太后兄車騎將軍隲等七侯皆免官,自殺,是其應也。
延光二年八月己亥,古今注曰:「元年四月丙午,太白晝見。」熒惑出太微端門。三年二月辛未,太白犯昴。石氏星占:「太白守昴,兵從門闕入,主人走。」郗萌曰:「不有亡國,必有謀主。」又云:「入昴,大赦。」五月癸丑,太白入畢。郗萌曰:「太白入畢口,馬馳人走。」又曰:「有中喪。」九月壬寅,鎮星犯左執法。四年,太白入輿鬼中。古今注曰:「四月甲辰入。」六月壬辰,太白出太微。九月甲子,太白入斗口中。十一月,客星見天巿。熒惑出太微,為亂臣。太白犯昴、畢,為近兵,一曰大人當之。鎮星犯左執法,有誅臣。太白入輿鬼中,為大喪。太白出太微,為中宮有兵;入斗口,為貴將相有誅者。客星見天巿中,為貴喪。是時大將軍耿寶、中常侍江京、樊豐、小黃門劉安與阿母王聖、聖子女永等并構譖太子保,并惡太子乳母男、廚監邴吉。三年九月丁酉,廢太子為濟陰王,以北郷侯懿代。殺男、吉,徙其父母妻子日南。四年三月丁卯,安帝巡狩,從南陽還,道寢疾,至葉崩,閻后與兄衞尉顯、中常侍江京等共隱匿,不令羣臣知上崩,遣司徒劉喜等分詣郊廟,告天請命,載入北宮。庚午夕發喪,尊閻氏為太后。北郷侯懿病薨,京等又不欲立保,白太后,更徵諸王子擇所立。中黃門孫程、王國、王康等十九人,共合謀誅顯、京等,立保為天子,是為孝順皇帝。皆姦人強臣狂亂王室,其於死亡誅戮,兵起宮中,是其應。古今注曰:「永建元年二月甲午,客星入太微。五月甲子,月入斗。」李氏家書曰:「時天有變氣,李郃上書諫曰:『臣聞天不言,縣象以示吉凶,挺災變異以為譴誡。昔齊桓公遭虹貫牛、斗之變,納管仲之謀,令齊去婦,無近妃宮。桓公聽用,齊以大安。趙有尹史,見月生齒,齕畢大星,占有兵變。趙君曰:「天下共一畢,知為何國也?」下史於獄。其後公子牙謀弒君,血書端門,如史所言。乃月十三日,有客星氣象彗孛,歷天巿、梗河、招搖、槍、棓,十六日入紫宮,迫北辰,十七日復過文昌、泰陵,至天船、積水閒,稍微不見。客星一占曰:「魯星歷天巿者為穀貴,梗河三星備非常,泰陵八星為凶喪,紫宮、北辰為至尊。」如占,恐宮廬之內有兵喪之變,千里之外有非常暴逆之憂。魯星不得過歷尊宿,行度從疾,應非一端,恐復有如王阿母母子賤妾之欲居帝旁耗亂政事者。誠令有之,宜當抑遠,饒足以財。王者權柄及爵禄,人天所重慎,誠非阿妾所宜干豫,天故挺變,明以示人。如不承慎,禍至變成,悔之靡及也。』」
孝順永建二年二月癸未,太白晝見三十九日。古今注曰:「丁巳,月犯心,七月丁酉,犯昴。」閏月乙酉,太白晝見東南維四十一日。八月乙巳,熒惑入輿鬼。太白晝見,為強臣。熒惑為凶。輿鬼為死喪。質星為誅戮。是時中常侍高梵、張防、將作大匠翟酺、尚書令高堂芝、僕射張敦、尚書尹就、郎姜述、楊鳳等,及兖州刺史鮑就、使匈奴中郎將張國、金城太守張篤、敦煌太守張朗,相與交通,漏泄,就、述棄巿,梵、防、酺、芝、敦、鳳、就、國皆抵罪。又定遠侯班始尚陰城公主堅得,鬬爭殺堅得,坐要斬馬巿,同產皆棄巿。古今注曰:「其年九月戊寅,有白氣,廣三尺,長十餘丈,從北落師門南至斗。三年二月癸未,月犯心後星。六月甲子,太白晝見。四年二月癸丑,月犯心後星。五年閏月庚子,太白晝見。六年,彗星出於斗、牽牛,滅於虛、危。虛、危為齊,牽牛吳、越,故海賊浮於會稽,山賊捷於濟南。五年夏,熒惑守氐,諸侯有斬者,是冬班始腰斬馬巿。」
六年四月,熒惑入太微中,犯左、右執法西北方六寸所。十月乙卯,太白晝見。十二月壬申,客星芒氣長二尺餘,西南指,色蒼白,在牽牛六度。客星芒氣白為兵。牽牛為吳、越。後一年,會稽海賊曾於等千餘人燒句章,殺長吏,又殺鄞、鄮長,取官兵,拘殺吏民,攻東部都尉;揚州六郡逆賊章何等稱將軍,犯四十九縣,大攻略吏民。
陽嘉元年閏月戊子,臣昭案:郎顗表云「十七日己丑」。客星氣白,廣二尺,長五丈,起天菀西南。主馬牛,為外軍,色白為兵。是時,敦煌太守徐白使疏勒王盤等兵二萬人入于窴界,虜掠斬首三百餘級。烏桓校尉耿曅使烏桓親漢都尉戎末瘣等出塞,鈔鮮卑,斬首,獲生口財物;鮮卑怨恨,鈔遼東、代郡,殺傷吏民。是後,西戎、北狄為寇害,以馬牛起兵,馬牛亦死傷於兵中,至十餘年乃息。臣昭案:郎顗傳,陽嘉元年,太白與歲星合於房、心。二年,熒惑失度,盈縮往來,涉歷輿鬼,環繞軒轅。古今注曰:「二年四月壬寅,太白晝見,五月癸巳,又晝見,十一月辛未,又晝見。十二月壬寅,月犯太白。三年十二月辛未,太白晝見。四月乙卯,太白、熒惑入輿鬼。永和元年正月丁卯,太白犯牽牛大星。」
永和二年五月戊申,太白晝見。八月庚子,熒惑犯南斗。斗為吳。黃帝經曰:「不期年,國有亂,有憂。」海中占:「為多火災。一曰旱。」古今注曰:「九月壬午,月入畢口中。」明年五月,吳郡太守行丞事羊珍與越兵弟葉、吏民吳銅等二百餘人起兵反,殺吏民,燒官亭民舍,攻太守府。太守王衡歫守,吏兵格殺珍等。又九江賊蔡伯流等數百人攻廣陵、九江,燒城郭,殺江都長。
三年二月辛巳,太白晝見,戊子,在熒惑西南,光芒相犯。辛丑,有流星大如斗,從西北東行,長八九尺,色赤黃,有聲隆隆如雷。三月壬子,太白晝見。六月丙午,太白晝見。八月乙卯,古今注曰:「己酉,熒惑入太微。」太白晝見。閏月甲寅,辰星入輿鬼。己酉,熒惑入太微。乙卯,太白晝見。古今注曰:「十二月丁卯,月犯軒轅大星。」太白者,將軍之官,又為西州。晝見,陰盛,與君爭明。熒惑與太白相犯,為兵喪。流星為使,聲隆隆,怒之象也。辰星入輿鬼,為大臣有死者。熒惑入太微,亂臣在廷中。是時,大將軍梁商父子秉勢,故太白常晝見也。其四年正月,祀南郊,夕牲,中常侍張逵、蘧政、楊定、內者令石光、尚方令傅福等與中常侍曹騰、孟賁爭權,白帝言騰、賁與商謀反,矯詔命收騰、賁,賁自解說,順帝寤,解騰、賁縛。逵等自知事不從,各奔走,或自刺,解貂蟬投草中逃亡,皆得免。其六年,征西將軍馬賢擊西羗於北地射姑山下,父子為羗所沒殺,是其應也。
四年七月壬午,熒惑入南斗犯第三星。五年四月戊午,太白晝見。八月己酉,熒惑入太微。斗為貴相,為揚州,熒惑犯入之為兵喪。其六年,大將軍商薨。九江、丹陽賊周生、馬勉等起兵攻沒郡縣。梁氏又專權於天廷中。
六年二月丁巳,彗星見東方,長六七尺,色青白,西南指營室及墳墓星。郗萌占曰:「彗星出而中營室,天下亂,易政,以五色占之吉凶。」丁丑,彗星在奎一度,長六尺,癸未昬見,河圖曰:「彗星出貫奎,庫兵悉出,禍在強侯、外夷,胡應逆首謀也。」西北歷昴、畢,甲申,在東井,遂歷輿鬼、柳、七星、張,光炎及三台,至軒轅中滅。古今注曰:「五月庚寅,太白晝見。十一月甲午,太白晝見。」營室者,天子常宮。墳墓主死。彗星起而在營室、墳墓,不出五年,天下有大喪。後四年,孝順帝崩。昴為邊兵,又為趙。羌周馬父子後遂為寇。又劉文刦清河相射暠,欲立王蒜為天子,暠不聽,殺暠,王閉門距文,官兵捕誅文,蒜以惡人所刦,廢為尉氏侯,又徙為犍陽都郷侯,薨,國絕。歷東井、輿鬼為秦,皆羌所攻鈔。炎及三台,為三公。是時,太尉杜喬及故太尉李固為梁兾所陷入,坐文書死。及至注、張為周,滅於軒轅中為後宮。其後懿獻后以憂死,梁氏被誅,是其應也。
漢安二年正月己亥,古今注曰:「元年二月壬午,歲星在太微中。八月癸丑,月犯南斗,入魁中。」太白晝見。五月丁亥,辰星犯輿鬼。古今注曰:「丙辰,月入斗中。」六月乙丑,熒惑光芒犯鎮星。七月甲申,太白晝見。辰星犯輿鬼為大喪。熒惑犯鎮星為大人忌。明年八月,孝順帝崩,孝沖明年正月又崩。古今注曰:「建康元年九月己亥,太白晝見。」韓揚占曰:「天下有喪。一曰有白衣之會。」
孝質本初元年,古今注曰:「二月丁丑,月入南斗。」 三月癸丑,熒惑入輿鬼,四月辛巳,太白入輿鬼,皆為大喪。五月庚戌,太白犯熒惑,為逆謀。閏月一日,孝質帝為梁兾所鴆,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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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38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後漢書   志第十二‧天文下 桓三十八 靈二十 獻九 隕石
孝桓建和元年八月壬寅,熒惑犯輿鬼質星。二年二月辛卯,熒惑行在輿鬼中。三年五月己丑,太白行入太微右掖門,留十五日,出端門。丙申,熒惑入東井。八月己亥,鎮星犯輿鬼中南星。乙丑,彗星芒長五尺,見天巿中,東南指,色黃白,九月戊辰不見。熒惑犯輿鬼為死喪,質星為戮臣,入太微為亂臣。鎮星犯輿鬼為喪。彗星見天巿中為貴人。至和平元年二月甲寅,梁太后崩,梁兾益驕亂矣。
元嘉元年二月戊子,太白晝見。永興二年閏月丁酉,太白晝見。時上幸後宮采女鄧猛,明年,封猛兄演為南頓侯。後四歲,梁皇后崩,梁兾被誅,猛立為皇后,恩寵甚盛。
永壽元年三月丙申,鎮星逆行入太微中,七十四日去左掖門。七月己未,辰星入太微中,八十日去左掖門。八月己巳,熒惑入太微,二十一日出端門。太微,天子廷也。鎮星為貴臣妃后,逆行為匿謀。辰星入太微為大水,一曰後宮有憂。是歲雒水溢至津門,南陽大水。熒惑留入太微中,又為亂臣。是時梁氏專政。
九月己酉,晝有流星長二尺所,色黃白。癸巳,熒惑犯歲星,為姦臣謀,大將戮。
二年六月甲寅,辰星入太微,遂伏不見。辰星為水,為兵,為妃后。八月戊午,太白犯軒轅大星,為皇后。其三年四月戊寅,熒惑入東井口中,為大臣有誅者。其七月丁丑,太白犯心前星,為大臣。後二年七月,懿獻皇后以憂死。大將軍梁兾使太倉令秦宮刺殺議郎邴尊,又欲殺鄧后母宣,事覺,桓帝收兾及妻壽襄城君印綬,皆自殺。誅諸梁及孫氏宗族,或徙邊。是其應也。
延熹四年三月甲寅,熒惑犯輿鬼質星。五月辛酉,客星在營室,稍順行,生芒長五尺所,至心一度,轉為彗。熒惑犯輿鬼質星,大臣有戮死者。五年十月,南郡太守李肅坐蠻夷賊攻盜郡縣,取財一億以上,入府取銅虎符,肅背敵走,不救城郭;又監黎陽謁者燕喬坐贓,重泉令彭良殺無辜,皆棄巿。京兆虎牙都尉宋謙坐贓,下獄死。客星在營室至心作彗,為大喪。後四年,鄧后以憂死。
六年十一月丁亥,太白晝見。是時鄧后家貴盛。
七年七月戊辰,辰星犯歲星。八月庚戌,熒惑犯輿鬼質星。庚申,歲星犯軒轅大星。十月丙辰,太白犯房北星。丁卯,辰星犯太白。十二月乙丑,熒惑犯軒轅第二星。辰星犯歲星為兵。熒惑犯質星有戮臣。歲星犯軒轅為女主憂。太白犯房北星為後宮。其八年二月,太僕南郷侯左勝以罪賜死,勝弟中常侍上蔡侯悺、北郷侯黨皆自殺。癸亥,皇后鄧氏坐執左道廢,遷于桐宮死,宗親侍中沘陽侯鄧康、河南尹鄧萬、越騎校尉鄧弼、虎賁中郎將安陽侯鄧會、侍中監羽林左騎鄧德、右騎鄧壽、昆陽侯鄧統、淯陽侯鄧秉、議郎鄧循皆繫暴室,萬、會死,康等免官。又荊州刺史芝、交阯刺史葛祗皆為賊所拘略,桂陽太守任胤背敵走,皆弃巿,熒惑犯輿鬼質星之應也。
八年五月癸酉,太白犯輿鬼質星。壬午,熒惑入太微右執法。閏月己未,太白犯心前星。十月癸酉,歲星犯左執法。十一月戊午,歲星入太微,犯左執法。九年正月壬辰,歲星入太微中,五十八日出端門。六月壬戌,太白行入輿鬼。七月乙未,熒惑行輿鬼中,犯質星。九月辛亥,熒惑入太微西門,積五十八日。永康元年正月庚寅,熒惑逆行入太微東門,留太微中,百一日出端門。七月丙戌,太白晝見經天。太白犯心前星,太白犯輿鬼質星有戮臣。熒惑入太微為賊臣。太白犯心前星為兵喪。歲星入太微犯左執法,將相有誅者。歲星入守太微五十日,占為人主。太白、熒惑入輿鬼,皆為死喪,又犯質星為戮臣。熒惑留太微中百一日,占為人主。太白晝見經天為兵,憂在大人。其九年十一月,太原太守劉瓆、南陽太守成瑨皆坐殺無辜,荊州刺史李隗為賊所拘,尚書郎孟璫坐受金漏言,皆弃巿。永康元年十二月丁丑,桓帝崩,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尚書令尹勳、黃門令山冰等皆枉死,太白犯心,熒惑留守太微之應也。
孝靈帝建寧元年六月,太白在西方,入太微,犯西蕃南頭星。太微,天廷也。太白行其中,宮門當閉,大將被甲兵,大臣伏誅。其八月,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謀欲盡誅諸宦者;其九月辛亥,中常侍曹節、長樂五官史朱瑀覺之,矯制殺蕃、武等,家屬徙日南比景。
熹平元年十月,熒惑入南斗中。占曰:「熒惑所守為兵亂。」斗為吳。其十一月,會稽賊許昭聚衆自稱大將軍,昭父生為越王,攻破郡縣。
二年四月,有星出文昌,入紫宮,蛇行,有首尾無身,赤色,有光炤垣牆。八月丙寅,太白犯心前星。辛未,白氣如一匹練,衝北斗第四星。占曰:「文昌為上將貴相。太白犯心前星,為大臣。」後六年,司徒劉郃為中常侍曹節所譖,下獄死。白氣衝北斗為大戰。明年冬,揚州刺史臧旻、丹陽太守陳寅攻盜賊苴康,斬首數千級。
光和元年四月癸丑,流星犯軒轅第二星,東北行入北斗魁中。八月,彗星出亢北,入天巿中,長數尺,稍長至五六丈,赤色,經歷十餘宿八十餘日,乃消於天菀中。流星為貴使,軒轅為內宮,北斗魁主殺。流星從軒轅出抵北斗魁,是天子大使將出,有伐殺也。至中平元年,黃巾賊起,上遣中郎將皇甫嵩、朱儁等征之,斬首十餘萬級。彗除天巿,天帝將徙,帝將易都。至初平元年,獻帝遷都長安。
三年冬,彗星出狼、弧,東行至于張乃去。張為周地,彗星犯之為兵亂。後四年,京都大發兵擊黃巾賊。
五年四月,熒惑在太微中,守屏。七月,彗星出三台下,東行入太微,至太子、幸臣,二十餘日而消。十月,歲星、熒惑、太白三合於虛,相去各五六寸。如連珠。占曰:「熒惑在太微為亂臣。」是時中常侍趙忠、張讓、郭勝、孫璋等,並為姦亂。彗星入太微,天下易主。至中平六年,宮車晏駕。歲星、熒惑、太白三合於虛為喪。虛,齊也。明年,琅邪王據薨。
光和中,國皇星東南角去地一二丈,如炬火狀,十餘日不見。占曰:「國皇星為內亂,外內有兵喪。」其後黃巾賊張角燒州郡,朝廷遣將討平,斬首十餘萬級。中平六年,宮車晏駕,大將軍何進令司隷校尉袁紹私募兵千餘人,陰跱雒陽城外,竊呼并州牧董卓使將兵至京都,共誅中官,對戰南、北宮闕下,死者數千人,燔燒宮室,遷都西京。及司徒王允與將軍呂布誅卓,卓部曲將郭汜、李傕旋兵攻長安,公卿百官吏民戰死者且萬人。天下之亂皆自內發。
中平二年十月癸亥,客星出南門中,大如半筵,五色喜怒稍小,至後年六月消。占曰:「為兵。」至六年,司隷校尉袁紹誅滅中官,大將軍部曲將吳匡攻殺車騎將軍何苗,死者數千人。
三年四月,熒惑逆行守心後星。十月戊午,月食心後星。占曰:「為大喪。」後三年而靈帝崩。
五年二月,彗星出奎,逆行入紫宮,後三出,六十餘日乃消。六月丁卯,客星如三升椀,出貫索,西南行入天市,至尾而消。占曰:「彗除紫宮,天下易主。客星入天市,為貴人喪。」明年四月,宮車晏駕。中平中夏,流星赤如火,長三丈,起河鼓,入天市,抵觸宦者星,色白,長二三丈,後尾再屈,食頃乃滅,狀似枉矢。占曰:「枉矢流發,其宮射,所謂矢當直而枉者,操矢者邪枉人也。」中平六年,大將軍何進謀盡誅中官,中官覺,於省中殺進:俱兩破滅,天下由此遂大壞亂。
六年八月丙寅,太白犯心前星,戊辰犯心中大星。其日未冥四刻,大將軍何進於省中為諸黃門所殺。己巳,車騎將軍何苗為進部曲將吳匡所殺。
孝獻初平二年九月,蚩尤旗見,長十餘丈,色白,出角、亢之南。占曰:「蚩尤旗見,則王征伐四方。」其後丞相曹公征討天下且三十年。
四年十月,孛星出兩角間,東北行入天市中而滅。占曰:「彗除天市,天帝將徙,帝將易都。」是時上在長安,後二年東遷,明年七月,至雒陽,其八月,曹公迎上都許。
建安五年十月辛亥,有星孛于大梁,兾州分也。時袁紹在兾州。其年十一月,紹軍為曹公所破。七年夏,紹死,後曹公遂取兾州。
九年十一月,有星孛于東井輿鬼,入軒轅太微。十一年正月,星孛于北斗,首在斗中,尾貫紫宮,及北辰。占曰:「彗星掃太微宮,人主易位。」其後魏文帝受禪。
十二年十月辛卯,有星孛于鶉尾。荊州分也,時荊州牧劉表據荊州,益州從事周羣以為荊州牧將死而失土。明年秋,表卒,以小子琮自代。曹公將伐荊州,琮懼,舉軍詣公降。
十七年十二月,有星孛于五諸侯。周羣以為西方專據土地者,皆將失土。是時益州牧劉璋據益州,漢中太守張魯別據漢中,韓遂據涼州,宗建別據枹罕。明年冬,曹公遣偏將擊涼州。十九年,獲宗建;韓遂逃于羌中,病死。其年秋,璋失益州。二十年秋,曹公攻漢中,魯降。
十八年秋,歲星、鎮星、熒惑俱入太微,逆行留守帝坐百餘日。占曰:「歲星入太微,人主改。」
二十三年三月,孛星晨見東方二十餘日,夕出西方,犯歷五車、東井、五諸侯、文昌、軒轅、后妃、太微,鋒炎指帝坐。占曰:「除舊布新之象也。」
殤帝延平元年九月乙亥,隕石陳留四。春秋僖公十六年,隕石于宋五,傳曰隕星也。董仲舒以為從高反下之象。或以為庶人惟星,隕,民困之象也。
桓帝延熹七年三月癸亥,隕石右扶風一,鄠又隕石二,皆有聲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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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38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後漢書   志第十三‧五行一 貌不恭 淫雨 服妖 雞禍 青眚 屋自壞 訛言 旱 謠 狼食人
五行傳說及其占應,漢書五行志録之詳矣。故泰山太守應劭、給事中董巴、散騎常侍譙周蜀志曰:「周字允南,巴西西充國人也。治尚書,兼通諸經及圖緯。州郡辟請皆不應。耽古篤學,誦讀典籍,欣然獨笑,以忘寢食。蜀亡,魏徵不至。」並撰建武以來災異。今合而論之,以續前志云。
五行傳曰:「田獵不宿,鄭玄注尚書大傳曰:「不宿,不宿禽也。角主天兵。周禮四時習兵,因以田獵。禮志曰:『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羣,過此則暴天物,為不宿禽。』角南有天庫、將軍、騎官。」漢書音義曰:「遊田馳騁,不反宮室。」飲食不享,鄭玄曰:「享,獻也。禮志曰:『天子諸侯,無事則歲三田:一為乾豆,二為賔客,三為充君之庖。』周禮獸人,冬獻狼,夏獻麋,春秋獻獸物,此獻禮之大略也。」注五行稱「鄭玄曰」,皆出注大傳也。漢書音義曰:「無獻享之禮。」出入不節,鄭玄曰:「角為天門,房有三道,出入之象也。」奪民農時,鄭玄曰:「房、心,農時之候也。季冬之月,命農師計耦耕事,是時房、心晨中。春秋傳曰:『辰為農祥,后稷之所經緯也。』」及有姦謀,鄭玄曰:「亢為朝廷,房、心為明堂,謀事出政之象。」則木不曲直。」鄭玄曰:「君行此五者,為逆天東宮之政。東宮於地為木,木性或曲或直,人所用為器也。無故生不暢茂,多折槁,是為木不曲直。木、金、水、火、土謂之五材,春秋傳曰:『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其政逆則神怒,神怒則材失性,不為民用。其他變異皆屬沴,沴亦神怒。凡神怒者,日、月、五星旣見適于天矣。」洪範:「木曰曲直。」孔安國曰:「木可以揉曲直。」謂木失其性而為災也。又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鄭玄曰:「肅,敬也。君貌不恭,則是不能敬其事也。」洪範曰:「貌曰恭。」厥咎狂,鄭玄曰:「君臣不敬,則倨慢如狂。」方儲對策曰:「君失制度,下不恭承,臣恣淫慢。」厥罰恒雨,鄭玄曰:「貌曰木,木主春,春氣生;生氣失則踰其節,故常雨也。」管子曰:「冬作土功,發地藏,則夏多暴雨,秋雨霖不止。」淮南子曰:「金不收則多淫雨。」厥極惡。孔安國曰:「醜陋。」時則有服妖,鄭玄曰:「服,貌之飾也。」時則有龜孽,鄭玄曰:「龜蟲之生於水而游於春者,屬木。」時則有雞禍,鄭玄曰:「雞畜之有冠翼者也,屬貌。」洪範傳曰:「妖者,敗胎也,少小之類,言其事之尚微也。至孽,則牙孽也,至乎禍則著矣。」時則有下體生上之痾,鄭玄曰:「痾,病也,貌氣失之病也。」漢書音義曰:「若梁孝王之時,牛足反出背上也。此下欲伐上之禍。」時則有青眚、青祥,鄭玄曰:「青,木色也。眚生於此,祥自外來也。」惟金沴木。」鄭玄曰:「沴,殄也。凡貌、言、視、聽、思、心,一事失,則逆人之心,人心逆則怨,木、金、水、火、土氣為之傷。傷則衝勝來乗殄之,於是神怒人怨,將為禍亂。故五行先見變異,以譴告人也。及妖、孽、禍、痾、眚、祥皆其氣類,暴作非常,為時怪者也。各以物象為之占也。」 說云:氣之相傷謂之沴。尚書大傳曰:「凡六沴之作,歲之朝,月之朝,日之朝,則后王受之。歲之中,月之中,日之中,則正卿受之。歲之夕,月之夕,日之夕,則庶民受之。」鄭玄曰:「自正月盡四月為歲之朝,自五月盡八月為歲之中,自九月盡十二月為歲之夕。上旬為月之朝,中旬為月之中,下旬為月之夕。平旦至食時為日之朝,隅中至日跌為日之中,晡時至黃昏為日之夕。受之,受其凶咎也。」大傳又云:「其二辰以次相將,其次受之。」鄭玄曰:「二辰謂曰、月也。假令歲之朝也,日、月中則上公受之,日、月夕則下公受之;歲之中也,日、月朝則孤卿受之,日、月夕則大夫受之;歲之夕也,日、月朝則上士受之,日、月中則下士受之。其餘差以尊卑多少,則悉矣。」管子曰:「明王有四禁:春無殺伐,無割大陵,伐大木,斬大山,行大火,誅大臣,收穀賦錢;夏無遏水,達名川,塞大谷,動土功,射鳥獸;秋無赦過,釋罪,緩刑;冬無爵賞禄,傷伐五藏。故春政不禁,則五穀不成;夏政不禁,則草木不榮;秋政不禁,則姦邪不勝;冬政不禁,則地氣不藏。四者俱犯,則陰陽不和,風雨不時,火流邑,大風飄屋,折樹木,地草夭,冬雷,草木夏落,而秋蟲不藏,宜死者生,宜蟄者鳴,多螣蟆蟲也。六畜不蕃,民多夭死,國貧法亂,逆氣下生。故曰臺榭相望者,亡國之簾也;馳車充國者,追察之馬也;翠羽朱飾者,斬生之斧也;五采纂組者,蕃功之室也。明主知其然,故遠而不近,能去此取彼,則王道備也。」續漢書曰:「建武二年,尹敏上疏曰:『六沴作見,若是供御,帝用不差,神則大喜,五福乃降,用章于下。若不供御,六罰旣侵,六極其下。明供御則天報之福,不供御則禍災至。欲尊六事之體,則貌、言、視、聽、思、心之用,合六事之揆以致乎太平,而消除轗軻孽害也。』」
建武元年,赤眉賊率樊崇、逢安等共立劉盆子為天子。然崇等視之如小兒,百事自由,初不恤録也。後正旦至,君臣欲共饗,旣坐,酒食未下,群臣更起,亂不可整。時大司農楊音案劔怒曰:「小兒戲尚不如此!」其後遂破壞,崇、安等皆誅死。唯音為關內侯,以壽終。
光武崩,山陽王荊哭不哀,作飛書與東海王,勸使作亂。明帝以荊同母弟,太后在,故隱之。後徙王廣陵,荊遂坐後謀反自殺也。
章帝時,竇皇后兄憲以皇后甚幸於上,故人人莫不畏憲。憲於是強請奪沁水長公主田,公主畏憲,與之,憲乃賤顧之。後上幸公主田,覺之,問憲,憲又上言借之。上以后故,但譴勑之,不治其罪。後章帝崩,竇太后攝政,憲秉機密,忠直之臣與憲忤者,憲多害之,其後憲兄弟遂皆被誅。
桓帝時,梁兾秉政,兄弟貴盛自恣,好驅馳過度,至於歸家,猶馳驅入門,百姓號之曰「梁氏滅門驅馳」。後遂誅滅。
和帝永元十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皆淫雨傷稼。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六年九月,大雨連月,苗稼更生,鼠巢樹上。十七年,雒陽暴雨,壞民廬舍,壓殺人,傷害禾稼。」
安帝元初四年秋,郡國十淫雨傷稼。方儲對策曰:「雨不時節,妄賞賜也。」
永寧元年,郡國三十三淫雨傷稼。
建光元年,京都及郡國二十九淫雨傷稼。是時羌反乆未平,百姓屯戍,不解愁苦。
延光元年,郡國二十七淫雨傷稼。案本傳陳忠奏,以為王侯二千石為女使伯榮獨拜車下,柄在臣妾。
二年,郡國五連雨傷稼。
順帝永建四年,司隷、荊、豫、兖、兾部淫雨傷稼。
六年,兾州淫雨傷稼。
桓帝延熹二年夏,霖雨五十餘日。是時,大將軍梁兾秉政,謀害上所幸鄧貴人母宣,兾又擅殺議郎邴尊。上欲誅兾,懼其持權日乆,威勢強盛,恐有逆命,害及吏民,密與近臣中常侍單超等圖其方略。其年八月,兾卒伏罪誅滅。案公沙穆傳,永壽元年霖雨,大水,三輔以東莫不湮沒。
靈帝建寧元年夏,霖雨六十餘日。是時大將軍竇武謀變廢中官。其年九月,長樂五官史朱瑀等共與中常侍曹節起兵,先誅武,交兵闕下,敗走,追斬武兄弟,死者數百人。案武死無兄弟,有兄子。
熹平元年夏,霖雨七十餘日。是時中侍曹節等,共誣曰勃海王悝謀反,其十月誅悝。
中平六年夏,霖雨八十餘日。是時靈帝新棄羣臣,大行尚在梓宮,大將軍何進與佐軍校尉袁紹等共謀欲誅廢中官。下文陵畢,中常侍張讓等共殺進,兵戰京都,死者數千。
更始諸將軍過雒陽者數十輩,皆幘而衣婦人衣繡擁 29b6a.gif 。時智者見之,以為服之不中,身之災也,乃奔入邊郡避之。是服妖也。其後更始遂為赤眉所殺。
桓帝元嘉中,京都婦女作愁眉、啼 428b.gif 者,薄拭目下,若啼處。墮馬髻者,作一邊。梁兾別傳曰:「兾婦女又有不聊生髻。」折要步者,足不在體下。齲齒笑者,若齒痛,樂不欣欣。始自大將軍梁兾家所為,京都歙然,諸夏皆放效。此近服妖也。梁兾二世上將,婚媾王室,大作威福,將危社稷。天誡若曰:兵馬將往收捕,婦女憂愁,踧眉啼泣,吏卒掣頓,折其要脊,令髻傾邪,雖強語笑,無復氣味也。到延熹二年,舉宗誅夷。
延熹中,梁兾誅後,京都幘顏短耳長,短上長下。時中常侍單超、左悺、徐璜、具瑗、唐衡在帝左右,縱其姦慝。海內慍曰:一將軍死,五將軍出。家有數侯,子弟列布州郡,賔客雜襲騰翥,上短下長,與梁兾同占。到其八年,桓帝因日蝕之變,乃拜故司徒韓寅為司隷校尉,以次誅鉏,京都正清。臣昭案:本傳,寅誅左悺貶具瑗,雖剋折姦首,羣閹相蒙,京都未為正清。
延熹中,京都長者皆著木屐;婦女始嫁,至作漆畫五采為系。此服妖也。到九年,黨事始發,傳黃門北寺,臨時惶惑,不能信天任命,多有逃走不就考者,九族拘繫,及所過歷,長少婦女皆被桎梏,應木屐之象也。
靈帝建寧中,京都長者皆以葦方笥為具,下士盡然。時有識者竊言:葦方笥,郡國讞篋也;今珍用之,此天下人皆當有罪讞於理官也。到光和三年癸丑赦令詔書,吏民依黨禁錮者赦除之,有不見文,他以類比疑者讞。於是諸有黨郡皆讞廷尉,人名悉入方笥中。
靈帝好胡服、胡帳、胡牀、胡坐、胡飯、胡空侯、胡笛、胡舞,京都貴戚皆競為之。此服妖也。其後董卓多擁胡兵,填塞街衢,虜掠宮掖,發掘園陵。
靈帝於宮中西園駕四白驢,躬自操轡,驅馳周旋,以為大樂。於是公卿貴戚轉相放效,至乗輜軿以為騎從,互相侵奪,賈與馬齊。案易曰:「時乗六龍以御天。」行天者莫若龍,行地者莫如馬。詩云:「四牡騤騤,載是常服。」「檀車煌煌,四牡彭彭。」夫驢乃服重致遠,上下山谷,野人之所用耳,何有帝王君子而驂服之乎!遲鈍之畜,而今貴之。天意若曰:國且大亂,賢愚倒植,凡執政者皆如驢也。其後董卓陵虐王室,多援邊人以充本朝,胡夷異種,跨蹈中國。
熹平中,省內冠狗帶綬,以為笑樂。有一狗突出,走入司徒府門,或見之者,莫不驚怪。袁山松書曰:「光和四年,又於西園弄狗以配人也。」京房易傳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後靈帝寵用便嬖子弟,永樂賔客、鴻都羣小,傳相汲引,公卿牧守,比肩是也。又遣御史於西郷賣官,關內侯顧五百萬者,賜與金紫;詣闕上書占令長,隨縣好醜,豐約有賈。強者貪如豺虎,弱者略不類物,實狗而冠者也。司徒古之丞相,壹統國政。天戒若曰:宰相多非其人,尸禄素餐,莫能據正持重,阿意曲從;今在位者皆如狗也,故狗走入其門。應劭曰:「靈帝數以車騎將軍過拜孽臣內孽,又贈亡人,顯號加於頑凶,印綬汙於腐屍。昔辛有睹被髮之祥,知其為戎,今假號雲集,不亦宜乎!」
靈帝數遊戲於西園中,令後宮采女為客舍主人,身為商賈服。行至舍,采女下酒食,因共飲食以為戲樂。此服妖也。其後天下大亂。風俗通曰:「時京師賔婚嘉會,皆作魁 22e6e.gif 、挽歌,斯之效乎?
獻帝建安中,男子之衣,好為長躬而下甚短,女子好為長裙而上甚短。時益州從事莫嗣以為服妖,是陽無下而陰無上也,天下未欲平也。後還,遂大亂。袁山松書曰:「禪位於魏。」
靈帝光和元年,南宮侍中寺雌雞欲化雄,一身毛皆似雄,但頭冠尚未變。詔以問議郎蔡邕。邕對曰:「貌之不恭,則有雞禍。宣帝黃龍元年,未央宮雌雞化為雄,不鳴無距。是歲元帝初即位,立王皇后。至初元元年,丞相史家雌雞化為雄,冠距鳴將。是歲后父禁為陽平侯,女立為皇后。至哀帝晏駕,后攝政,王莽以后兄子為大司馬,由是為亂。臣竊推之,頭,元首,人君之象;今雞一身已變,未至於頭,而上知之,是將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應之不精,政無所改,頭冠或成,為患茲大。」是後張角作亂稱黃巾,遂破壞。四方疲於賦役,多叛者。上不改政,遂至天下大亂。
桓帝永興二年四月丙午,光禄勳吏舍壁下夜有青氣,視之,得玉鉤、玦各一。鉤長七寸二分,玦周五寸四分,身中皆雕鏤。此青祥也。玉,金類也。七寸二分,商數也。五寸四分,徵數也。商為臣,徵為事,蓋為人臣引決事者不肅,將有禍也。是時梁兾秉政專恣,後四歲,梁氏誅滅也。
延熹五年,太學門無故自壞。襄楷以為太學前疑所居,本傳楷書無「前疑」之言也。其門自壞,文德將喪,敎化廢也。是後天下遂至喪亂。
永康元年十月壬戍,南宮平城門內屋自壞。金沴木,木動也。其十二月,宮車晏駕。
靈帝光和元年,南宮平城門內屋、武庫屋及外東垣屋前後頓壞。蔡邕對曰:「平城門,正陽之門,與宮連,郊祀法駕所由從出,門之最尊者也。武庫,禁兵所藏。東垣,庫之外障。易傳曰:『小人在位,上下咸悖,厥妖城門內崩。』潛潭巴曰:『宮瓦自墮,諸侯強陵主。』此皆小人顯位亂法之咎也。」其後黃巾賊先起東方,庫兵大動。皇后同父兄何進為大將軍,同母弟苗為車騎將軍,兄弟並貴盛,皆統兵在京都。其後進欲誅廢中官,為中常侍張讓、段珪等所殺,兵戰宮中闕下,更相誅滅,天下兵大起。
三年二月,公府駐駕廡自壞南北三十餘閒。
中平二年二月癸亥,廣陽城門外上屋自壞也。
獻帝初平二年三月,長安宣平城門外屋無故自壞。至三年夏,司徒王允使中郎將呂布殺太師董卓,夷三族。袁山松書曰:「李傕等攻破長安城,害允等。」
興平元年十月,長安市門無故自壞。至二年春,李傕、郭汜鬬長安中,傕迫劫天子,移置傕塢,盡燒宮殿、城門、官府、民舍,放兵寇鈔公卿以下。冬,天子東還雒陽,傕、汜追上到曹陽,虜掠乗輿輜重,殺光禄勳鄧淵、廷尉宣璠、少府田邠等數十人。
五行傳曰:「好攻戰,鄭玄注曰:「參、伐為武府,攻戰之象。」輕百姓,鄭玄注曰:「輕之者,不重民命。春秋傳曰:『師出不正反,戰不正勝也。』」飾城郭,鄭玄注曰:「昴、畢閒為天街。甘氏經曰:『天街保塞,孔塗道衢。』保塞,城郭之象也。月令曰:『四鄙入保。』」侵邊境,鄭玄曰:「畢主邊兵。」則金不從革。」鄭玄注曰:「君行此四者,為逆天西宮之政。西宮於地為金,金性從刑,而革人所用為器者也,無故冶之不銷,或入火飛亡,或鑄之裂形,是為不從革。其他變異,皆屬沴也。」洪範曰:「從革作辛。」馬融曰:「金之性,從火而更,可銷鑠也。」漢書音義曰:「言人君言不見從,則金鐵亦不從人意。」謂金失其性而為災也。又曰:「言之不從,是謂不乂。鄭玄曰:「乂,治也。君言不從,則是不能治其事也。」厥咎僭,鄭玄曰:「君臣不治,則僭差矣。」厥罰恒陽,鄭玄曰:「金主秋,秋氣殺,殺氣失,故常陽也。」春秋考異郵曰:「君行非是,則言不見從;言不見從,則下不治;下不治,則僭差過制度,奢侈驕泰。天子僭天,大夫僭人主,諸侯僭上,陽無以制。從心之喜,上憂下,則常陽從之。推設其跡,考之天意,則大旱不雨,而民庶大災傷。」淮南子曰:「殺不辜則國赤地。」厥極憂。鄭玄曰:「殺氣失,故於人為憂。」時則有詩妖,鄭玄曰:「詩之言志也。」時則有介蟲之孽,鄭玄曰:「蝝、螽、蜩、蟬之類,生於火而藏於秋者也,屬金。」時則有犬禍,鄭玄曰:「犬畜之以口吠守者,屬言。」時則有口舌之痾,鄭玄曰:「言氣失之病。」時則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介蟲,劉歆傳以為毛蟲。乂,治也。
安帝永初元年十一月,民訛言相驚,司隷、并、兾州民人流移。時鄧太后專政。婦人以順為道,故禮「夫死從子」之命。今專王事,此不從而僭也。古今注曰:「章帝建初五年,東海、魯國、東平、山陽、濟陰、陳留民訛言相驚有賊,捕至京師,民皆入城也。」
世祖建武五年夏,古今注曰:「建武三年七月,雒陽大旱,帝至南郊求雨,即日雨。」旱。京房傳曰:「欲德不用,茲謂張,厥災荒,其旱陰雲不雨,變而赤因四陰。衆出過時,茲謂廣,其旱不生。上下皆蔽,茲謂隔,其旱天赤三月,時有雹殺飛禽。上縁求妃,茲謂僭,其旱三月大溫亡雲。君高臺府,茲謂犯,陰侵陽,其旱萬物根死,有火災。庶位踰節,茲謂僭,其旱澤物枯,為火所傷。」春秋考異郵曰:「國大旱,冤獄結。旱者,陽氣移,精不施,君上失制,奢淫僭差,氣亂感天,則旱徵見。」又云:「陰厭陽移,君淫民惡,陰精不舒,陽偏不施。」又云:「陽偏,民怨徵也。在所以感之者,上奢則求多,求多則下竭,下竭則潰,君不仁。」管子曰:「春不收枯骨伐枯木而起去之,則夏旱。」方儲對策曰:「百姓苦,士卒煩碎,責租稅失中,暴師外營,經歷三時,內有怨女,外有曠夫。王者熟惟其祥,揆合於天,圖之事情,旱災可除。夫旱者過日,天王無意於百姓,恩德不行,萬民煩擾,故天應以無澤。」是時天下僭逆者未盡誅,軍多過時。古今注曰:「建武六年六月,九年春,十二年五月,二十一年六月,明帝永平元年五月,八年冬,十一年八月,十五年八月,十八年三月,並旱。」
章帝章和二年夏,旱。時章帝崩後,竇太后兄弟用事奢僭。古今注曰:「建初二年夏,雒陽旱。四年夏,元和元年春,並旱。」案:楊終傳,建初元年大旱,穀貴,終以為廣陵、楚、淮陽、濟南之獄徙者數萬人,吏民怨曠,上疏云乆旱。孔叢曰:「建初元年大旱,天子憂之,侍御史孔子豐乃上疏曰:『臣聞為不善而災報,得其應也;為善而災至,遭時運也。陛下即位日淺,視民如傷,而不幸耗旱,時運之會耳,非政敎所致也。昔成湯遭旱,因自責,省畋散積,減御損食,而大有年。意者陛下未為成湯之事焉。』天子納其言而從之,三日雨即降。轉拜黃門郎,典東觀事。」
和帝永元六年秋,京都旱。時雒陽有冤囚,和帝幸雒陽寺,録囚徒,理冤囚,收令下獄抵罪。行未還宮,澍雨降。古今注曰:「永元二年,郡國十四旱。十五年,雒陽郡國二十二並旱,或傷稼。」
安帝永初六年夏,古今注曰:「永初元年,郡國八旱,分遣議郎請雨。」案本紀二年五月,旱,皇太后幸雒陽寺,錄囚徒,即日降雨。六月,京都及郡國四十大水。雖去旱得水,無救為災。旱。古今注曰:「三年,郡國八,四年、五年夏,並旱。」
七年夏,旱。
元初元年夏,旱。
二年夏,旱。三年夏旱,時西羌寇亂,軍屯相繼,連十餘年。
六年夏,旱。古今注曰:「建光元年,郡國四旱。延光元年,郡國五並旱,傷稼。」
順帝永建三年夏,旱。
五年夏,旱。
陽嘉二年夏,旱。時李固對策,以為奢僭所致也。臣昭案:本紀元年二月,京師旱。郎顗傳:「人君恩澤不施於民,禄去公室,臣下專權所致也。」又周舉傳:「三年,河南、三輔大旱,五穀傷災,天子親自露坐德陽殿東廂請雨。」
沖帝永嘉元年夏,旱。時沖帝幼崩,太尉李固勸太后及兄梁兾,立嗣帝擇年長有德者,天下賴之,則功名不朽。年幼未可知,如後不善,悔無所及。時太后及兾貪立年幼,欲乆自專,遂立質帝,八歲。此不用德。古今注曰:「本初元年二月,京師旱。」
桓帝元嘉元年夏,旱。是時梁兾秉政,妻子並受封,寵踰節。
延熹元年六月,旱。京房占曰:「人君無施澤惠利於下,則致旱也。不救,必蝗蟲害穀;其救也,貰讁罰,行寬大,惠兆民,勞功吏,賜鰥寡,稟不足。」案陳蕃上疏:「宮女多聚不御,憂悲之感,以致水旱之困也。」
靈帝熹平五年夏,旱。蔡邕作伯夷叔齊碑曰「熹平五年,天下大旱,禱請名山,求獲荅應。時處士平陽蘇騰,字玄成,夢陟首陽,有神馬之使在道。明覺而思之,以其夢陟狀上聞。天子開三府請雨使者,與郡縣戶曹掾吏登山升祠。手書要曰:『君況我聖主以洪澤之福。』天尋興雲,即降甘雨」也。
六年夏,旱。
光和五年夏,旱。
六年夏,旱。是時常侍、黃門僭作威福。
獻帝興平元年秋,長安旱。是時李傕、郭汜專權縱肆。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十九年夏四月,旱。」
更始時,南陽有童謠曰:「諧不諧,在赤眉。得不得,在河北。」是時更始在長安,世祖為大司馬平定河北。更始大臣並僭專權,故謠妖作也。後更始遂為赤眉所殺,是更始之不諧在赤眉也。世祖自河北興。
世祖建武六年,蜀童謠曰:「黃牛白腹,五銖當復。」是時公孫述僭號於蜀,時人竊言王莽稱黃,述欲繼之,故稱白;五銖,漢家貨,明當復也。述遂誅滅。王莽末,天水童謠曰:「出吳門,望緹羣。見一蹇人,言欲上天;令天可上,地上安得民!」時隗嚻初起兵於天水,後意稍廣,欲為天子,遂破滅。嚻少病蹇。吳門,兾郭門名也。緹羣,山名也。
順帝之末,京都童謠曰:「直如弦,死道邊。曲如鉤,反封侯。」案順帝即世,孝質短祚,大將軍梁兾貪樹疏幼,以為己功,專國號令,以贍其私。太尉李固以為清河王雅性聦明,敦詩恱禮,加又屬親,立長則順,置善則固。而兾建白太后,策免固,徵蠡吾侯,遂即至尊。固是日幽斃于獄,暴屍道路,而太尉胡廣封安樂郷侯、司徒趙戒厨亭侯、司空袁湯安國亭侯云。
桓帝之初,天下童謠曰:「小麥青青大麥枯,誰當穫者婦與姑。丈人何在西擊胡,吏買馬,君具車,請為諸君鼓嚨胡。」案元嘉中涼州諸羌一時俱反,南入蜀、漢,東抄三輔,延及并、兾,大為民害。命將出衆,每戰常負,中國益發甲卒,麥多委棄,但有婦女穫刈之也。吏買馬,君具車者,言調發重及有秩者也。請為諸君鼓嚨胡者,不敢公言,私咽語。
桓帝之初,京都童謠曰:「城上烏,尾畢逋。公為吏,子為徒。一徒死,百乗車。車班班,入河閒。河閒姹女工數錢,以錢為室金為堂。石上慊慊舂黃粱。梁下有懸鼓,我欲擊之丞卿怒。」案此皆謂為政貪也。城上烏,尾畢逋者,處高利獨食,不與下共,謂人主多聚斂也。公為吏,子為徒者,言蠻夷將畔逆,父旣為軍吏,其子又為卒徒往擊之也。一徒死,百乗車者,言前一人往討胡旣死矣,後又遣百乗車往。臣昭曰:志家此釋豈未盡乎?往徒一死,何用百乗?其後驗竟為靈帝作。此言一徒,似斥桓帝,帝貴任羣閹,參委機政,左右前後莫非刑人,有同囚徒之長,故言寄一徒也。且又弟則廢黜,身無嗣,魁然單獨,非一而何?百乗車者,乃國之君。解犢後徵,正膺斯數,繼以班班,尤得以類焉。車班班,入河閒者,言上將崩,乗輿班班入河閒迎靈帝也。應劭釋此句云:「徵靈帝者,輪班擁節入河閒也。」河閒姹女工數錢,一本作「妖女」。以錢為室金為堂者,靈帝旣立,其母永樂太后好聚金以為堂也。石上慊慊舂黃粱者,言永樂雖積金錢,慊慊常苦不足,使人舂黃粱而食之也。梁下有懸鼓,我欲擊之丞卿怒者,言永樂主敎靈帝,使賣官受錢,所禄非其人,天下忠篤之士怨望,欲擊懸鼓以求見,丞卿主鼓者,亦復諂順,怒而止我也。
桓帝之初,京都童謠曰:「游平賣印自有平,不辟豪賢及大姓。」案到延熹之末,鄧皇后以譴自殺,乃以竇貴人代之,其父名武字游平,拜城門校尉。及太后攝政,為大將軍,與太傅陳蕃合心戮力,惟德是建,印綬所加,咸得其人,豪賢大姓皆絕望矣。
桓帝之末,京都童謠曰:「茅田一頃中有井,四方纖纖不可整。嚼復嚼,今年尚可後年鐃。」風俗通作「譊」。案易曰:「拔茅茹以其彙,征吉。」茅喻羣賢也。井者,法也。于時中常侍管霸、蘇康憎疾海內英哲,與長樂少府劉嚻、太常許詠、尚書柳分、袁山松書曰,柳分權豪之黨,為范滂所奏者。尋穆、史佟、佟後亦為司隷。應劭曰,史佟,左官媮進者也。司隷唐珍等,代作脣齒。河內牢川詣闕上書:「汝、潁、南陽,上采虛譽,專作威福;甘陵有南北二部,三輔尤甚。」由是傳考黃門北寺,始見廢閣。茅田一頃者,言羣賢衆多也。中有井者,言雖阨窮,不失其法度也。四方纖纖不可整者,言姦慝大熾,不可整理。嚼復嚼者,京都飲酒相強之辭也。言食肉者鄙,不恤王政,徒耽宴飲歌呼而已也。今年尚可者,言但禁錮也。後年鐃者,陳、竇被誅,天下大壞。
桓帝之末,京都童謠曰:「白蓋小車何延延。河間來合諧,河間來合諧!」案解犢亭屬饒陽河間縣也。臣昭案:郡國志饒陽本屬涿,後屬安平。靈帝旣是河間王曾孫,謠言自是有徵,無俟河間之縣為驗。居無幾何而桓帝崩,使者與解犢侯皆白蓋車從河閒來。延延,衆貌也。是時御史劉儵建議立靈帝,以儵為侍中,中常侍侯覽畏其親近,必當閒己,白拜儵泰山太守,因令司隷迫促殺之。朝廷少長思其功效,乃拔用其弟郃,致位司徒,此為合諧也。
靈帝之末,京都童謠曰:「侯非侯,王非王,千乗萬騎上北芒。」案到中平六年,史侯登躡至尊,獻帝未有爵號,為中常侍段珪等數十人所執,公卿百官皆隨其後,到河上,乃得來還。此為非侯非王上北芒者也。英雄記曰:「京師謠歌咸言『河臘叢進』,獻帝臘日生也。風俗通曰:『烏臘烏臘。』」案逆臣董卓滔天虐民,窮凶極惡,關東舉兵欲共誅之,轉相顧望,莫肯先進,處處停兵數十萬,若烏臘蟲,相隨橫取之矣。
靈帝中平中,京都歌曰:「承樂世董逃,遊四郭董逃,蒙天恩董逃,帶金紫董逃,行謝恩董逃,整車騎董逃,垂欲發董逃,與中辭董逃,出西門董逃,瞻宮殿董逃,望京城董逃,日夜絕董逃,心摧傷董逃。」楊孚卓傳曰:「卓改為董安。」案「董」謂董卓也,言雖跋扈,縱其殘暴,終歸逃竄,至於滅族也。風俗通曰:「卓以董逃之歌主為己發,大禁絕之,死者千數。」靈帝之末,禮樂崩壞,賞刑失中,毀譽無驗,競飾偽服,以盪典制,遠近翕然,咸名後生放聲者為時人。有識者竊言:舊曰世人,次曰俗人,今更曰時人,此天促其期也。其閒無幾,天下大壞也。
獻帝踐祚之初,京都童謠曰:「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案千里草為董,十日卜為卓。凡別字之體,皆從上起,左右離合,無有從下發端者也。今二字如此者,天意若曰:卓自下摩上,以臣陵君也。青青者,暴盛之貌也。不得生者,亦旋破亡。獻帝初童謠曰:「燕南垂,趙北際,中央不合大如礪,唯有此中可避世。」公孫瓚以為易地當之,遂徙鎮焉,乃修城積穀,以待天下之變。建安三年,袁紹攻瓚,瓚大敗,縊其姊妹妻子,引火自焚,紹兵趣登臺斬之。初,瓚破黃巾,殺劉虞,乗勝南下,侵據齊地。雄威大振,而不能開廓遠圖,欲以堅城觀時,坐聽圍戮,斯亦自易地而去世也。
建安初,荊州童謠曰:「八九年閒始欲衰,至十三年無孑遺。」言自中興以來,荊州無破亂,及劉表為牧,民又豐樂,至此逮八九年。當始衰者,謂劉表妻當死,諸將並零落也。十三年無孑遺者,言十三年表又當死,民當移詣兾州也。干竇搜神記曰:「是時華容有女子忽啼呼云:『荊州將有大喪!』言語過差,縣以為妖言,繫獄百餘日,忽於獄中哭曰:『劉荊州今日死。』華容去州數百里,即遣馬吏驗視,表果死。縣乃出之。續又歌吟曰:『不意李立為貴人。』後無幾,曹公平荊州,以涿郡李立,字建賢,為荊州刺史。」
順帝陽嘉元年十月中,望都蒲陰狼殺童兒九十七人。時李固對策,引京房易傳曰「君將無道,害將及人,去之深山全身,厥災狼食人」。陛下覺寤,比求隱滯,故狼災息。東觀書曰:「中山相朱遂到官,不出奉祠北嶽。詔曰:『災暴縁類,符驗不虛,政失厥中,狼災為應,至乃殘食孩幼,朝廷愍悼,思惟咎徵,博訪其故。山嶽尊靈,國所望秩,而遂比不奉祠,怠慢廢典,不務懇惻,淫刑放濫,害加孕婦,毒流未生,感和致災。其詳思改救,追復所失。有不遵憲,舉正以聞。』」
靈帝建寧中,羣狼數十頭入晉陽南城門齧人。袁山松書曰:「光和三年正月,虎見平樂觀,又見憲陵上,齧衞士。蔡邕封事曰:『政有苛暴,則虎狼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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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38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後漢書   志第十四‧五行二 災火 草妖 羽蟲孽 羊禍
五行傳曰:「棄法律,鄭玄注尚書大傳曰:「東井主法令也。」逐功臣,鄭玄曰:「功臣制法律者也。或曰,喙主尚食、七星主衣裳,張為食廚,翼主天倡。經曰:『帝曰:臣作朕股肱耳目,予欲左右有民,汝翼。予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繢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繡,以五采章施于五色作服,汝明。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在治忽,以出納五言,汝聽。』是則食與服樂,臣之所用為大功也。七星北有酒旗,南有天廚,翼南有器府。」殺太子,鄭玄曰:「五行火生土,天文以參繼東井,四時以秋代夏,殺太子之象也。春秋傳曰:『夫千乗之主,將廢正而立不正,必殺正也。』」以妾為妻,鄭玄曰:「軒轅為后妃,屬南宮。其大星女主之位。女御在前,妾為妻之象也。」則火不炎上。」鄭玄曰:「君行此四者,為逆天南宮之政。南宮於地為火,火性炎上,然行人所用烹者也,無故因見作熱,燔熾為害,是為火不炎上。其他變異,皆屬沴。」春秋考異郵曰:「火者,陽之精也。人合天氣五行陰陽,極陰反陽,極陽生陰,故應人行以災不祥,在所以感之,萌應轉旋,從逆殊心也。」謂火失其性而為災也。又曰:「視之不明,是謂不悊。鄭玄曰:「視,瞭也。君視不明,則是不能瞭其事也。」洪範曰:「視曰明。」厥咎舒,讖曰:「君舒怠,臣下有倦,白黑不別,賢不肖並,不能憂民急,氣為之舒緩,草不搖。」鄭玄曰:「君臣不瞭則舒緩矣。」厥罰常燠,鄭玄曰:「視曰火,火主夏。夏氣長,長氣失,故常燠。」厥極疾。鄭玄曰:「長氣失,故於人為疾。」時則有草妖,鄭玄曰:「草,視之物可見者,莫衆於草。」時則有蠃蟲之孽,鄭玄曰:「蠶螟蟲之類。蟲之生於火而藏於秋者也。」時則有羊禍,鄭玄曰:「羊畜之遠視者也,屬視。」時則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蠃蟲,劉歆傳以為羽蟲。
建武中,漁陽太守彭寵被徵。書至,明日潞縣火,災起城中,飛出城外,燔千餘家,殺人。京房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盛火數起,燔宮室。」儒說火以明為德而主禮。時寵與幽州牧朱浮有隙,疑浮見浸譖,故意狐疑,其妻勸無應徵,遂反叛攻浮,卒誅滅。古今注曰:「建武六年十二月,雒陽市火。二十四年正月戊子,雷雨霹靂,火災高廟北門。明帝永平元年六月己亥,桂陽見火飛來,燒城寺。章帝建初元年十二月,北宮火燒壽安殿,延及右掖門。元和三年六月丙午,雷雨,火燒北宮朱爵西闕。」
和帝永元八年十二月丁巳,南宮宣室殿火。是時和帝幸北宮,竇太后在南宮。明年,竇太后崩。
十三年八月己亥,北宮盛饌門閤火。是時和帝幸鄧貴人,陰后寵衰怨恨,上有欲廢之意。明年,會得陰后挾偽道事,遂廢遷于桐宮,以憂死,立鄧貴人為皇后。
十五年六月辛酉,漢中城固南城門災。此孝和皇帝將絕世之象也。其後二年,宮車晏駕,殤帝及平原王皆早夭折,和帝世絕。
安帝永初二年四月甲寅,古今注曰:「永初元年十二月,河南郡縣火,燒殺百五人。二年,河南郡縣又失火,燒五百八十四人。」漢陽河陽城中失火,燒殺三千五百七十人。先是和帝崩,有皇子二人,皇子勝長,鄧皇后貪殤帝少,欲自養長立之。延平元年,殤帝崩。勝有厥疾不篤,羣臣咸欲立之,太后以前旣不立勝,遂更立清河王子,是為安帝。司空周章等心不掩服,謀欲誅鄧氏,廢太后、安帝,而更立勝。元年十一月,事覺,章等被誅。其後涼州叛羌為害大甚,涼州諸郡寄治馮翊、扶風界。及太后崩,鄧氏被誅。
四年三月戊子,杜陵園火。
元初四年二月壬戌,武庫火。東觀書曰:「燒兵物百二十五種,直千萬以上。」是時羌叛,大為寇害,發天下兵以攻禦之,積十餘年未已,天下厭苦兵役。
延光元年八月戊子,陽陵園寢殿火。凡災發于先陵,此太子將廢之象也。若曰:不當廢太子以自翦,如火不當害先陵之寢也。明年,上以讒言廢皇太子為濟陰王。後二年,宮車晏駕。中黃門孫程等十九人起兵殿省,誅賊臣,立濟陰王。
四年秋七月乙丑,漁陽城門樓災。
順帝永建三年七月丁酉,茂陵園寢災。古今注曰:「二年五月戊辰,守宮失火,燒宮藏財物盡。四年,河南郡縣失火,燒人六畜。」
陽嘉元年,恭陵廡災,及東西莫府火。古今注曰:「十二月,河南郡國火燒廬舍,殺人」也。太尉李固以為奢僭所致。陵之初造,禍及枯骨,規廣治之尤飾。又上欲更造宮室,益臺觀,故火起莫府,燒材木。
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臣昭案楊厚傳是災。先是爵號阿母宋娥為山陽君;后父梁商本國侯,又多益商封;商長子兾當繼商爵,以商生在,復更封兾為襄邑侯;追號后母為開封君:皆過差非禮。古今注曰:「六年十二月,雒陽酒市失火,燒肆,殺人。」
漢安元年三月甲午,雒陽劉漢等百九十七家為火所燒,東觀書曰:「其九十家不自存,詔賜錢廩穀。」古今注曰:「火或從室屋閒物中,不知所從起,數月乃止。十二月,雒陽失火。」後四年,宮車比三晏駕,建和元年君位乃定。
桓帝建和二年五月癸丑,北宮掖庭中德陽殿火,及左掖門。先是梁太后兄兾挾姦枉,以故太尉李固、杜喬正直,恐害其事,令人誣奏固、喬而誅滅之。是後梁太后崩,而梁氏誅滅。
延熹四年正月辛酉,南宮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二月壬辰,武庫火。五月丁卯,原陵長壽門火。先是亳后因賤人得幸,號貴人,為后。上以后母宣為長安君,封其兄弟,愛寵隆崇,又多封無功者。去年春,白馬令李雲坐直諫死。至此彗除心、尾,火連作。
五年正月壬午,南宮丙署火。四月乙丑,恭北陵東闕火。戊辰,虎賁掖門火。五月,康陵園寢火。甲申,中藏府承禄署火。七月己未,南宮承善闥內火。
六年四月辛亥,康陵東署火。七月甲申,平陵園寢火。
八年二月己酉,南宮嘉德署、黃龍、千秋萬歲殿皆火。四月甲寅,安陵園寢火。閏月,南宮長秋、和歡殿後鉤盾、掖庭朔平署各火。十一月壬子,德陽前殿西閤及黃門北寺火,殺人。袁山松書曰:「是時連月有火災,諸宮寺或一日再三發。又夜有訛言,擊鼓相驚。陳蕃、劉矩、劉茂上疏諫曰:『古之火皆君弱臣強,極陰之變也。前始春而獄刑慘,故火不炎上。前入春節連寒,木冰,暴風折樹,又八九州郡並言隕霜殺菽。春秋晉執季孫行父,木為之冰。夫氣弘則景星見,化錯則五星開,日月蝕。災為已然,異為方來,恐卒有變,必於三朝,唯善政可以已之。願察臣前言,不棄愚忠,則元元幸甚。』書奏不省。」
九年三月癸巳,京都夜有火光轉行,民相驚譟。袁山松書曰:「是時宦豎專朝,鉤黨事起,上尋無嗣,陳蕃、竇武為曹節等所害,天下無復紀綱。」
靈帝熹平四年五月,延陵園災。
光和四年閏月辛酉,北宮東掖庭永巷署災。陳蕃諫云:「楚女悲而西宮災,不御宮女,怨之所致也。」
五年五月庚申,德陽前殿西北入門內永樂太后宮署火。
中平二年二月己酉,南宮雲臺災。庚戌,樂成門災,南宮中門。延及北闕,度道西燒嘉德、和歡殿。案雲臺之災自上起,榱題數百,同時並然,若就縣華鐙,其日燒盡,延及白虎、威興門、尚書、符節、蘭臺。夫雲臺者,乃周家之所造也,圖書、術籍、珍玩、寶怪皆所藏在也。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是時黃巾作慝,變亂天常,七州二十八郡同時俱發,命將出衆,雖頗有所禽,然宛、廣宗、曲陽尚未破壞,役起負海,杼柚空懸,百姓死傷已過半矣。而靈帝曾不克己復禮,虐侈滋甚,尺一雨布,騶騎電激,官非其人,政以賄成,內嬖鴻都,並受封爵。京都為之語曰:「今茲諸侯歲也。」天戒若曰:放賢賞淫,何以舊典為?故焚其臺門祕府也。其後三年,靈帝暴崩,續以董卓之亂,火三日不絕,京都為丘墟矣。魏志曰:「魏明帝青龍二年,崇華殿災,詔問太史令高堂隆:『此何咎?於禮寧有祈禳之義乎?』對曰:『夫災變之發,皆所以明敎誡也,唯率禮修德可以勝之。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孽火燒其室。」又曰:「君高其臺,天火為災。」此人君苟飾宮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應之以旱,火從高殿起也。上天降監,故譴告陛下,陛下宜增崇人道,以荅天意。昔太戊有桑穀生於朝,武丁有雊雉登於鼎,皆聞災恐懼,側身修德,三年之後,遠夷朝貢,故號曰中宗、高宗。此則前代之明鑒也。今案舊占,災火之發,皆以臺榭宮室為誡。然今宮室之所以充廣者,實由宮人猥多之故,宜簡擇留其淑懿,如周之制,罷省其餘。此則祖己之所以訓高宗,高宗之所以享遠號也。』詔問隆:『吾聞漢武帝時柏梁災,而起宮殿以厭之,其義云何?』對曰:『臣聞西京柏梁旣災,越巫陳方,建章是營,以厭火祥,乃夷越之巫所為,非聖賢之明訓也。五行志曰:「柏梁災,其後有江充巫蠱衞太子事。」如志之言,越巫建章無所厭也。孔子曰:「災者,修類應行,精祲相感,以戒人君。」是以聖主睹災責躬,退以修德,以消復之。今宜罷散民役,宮室之制務從約節,內足以待風雨,外足以講禮儀,清掃所災之處,不敢於此有所立作,萐莆嘉禾,必生此地,以報陛下虔恭之德。疲民之力,竭民之財,實非所以致符瑞而懷遠人也。』」臣昭曰:高堂隆之言災,其得天心乎!雖與本志所明不同,靈帝之時有焉,故載其言,廣災異也。
獻帝初平元年八月,霸橋災。其後三年,董卓見殺。臣昭案:劉焉傳,興平元年,天火燒其城府輜重,延及民家,館邑無餘也。
庶徵之恒燠,漢書以冬溫應之。中興以來亦有冬溫,而記不録云。越絕范蠡曰:「春燠而不生者,王者德不完也。夏寒而不長者,臣下不奉主令也。秋暑而復榮者,百官刑不斷也。冬溫而泄者,發府庫賞無功也。此四者,邦之禁也。」管子曰:「臣乗君威,則陰侵陽,盛夏雪降,冬不冰也。」
安帝元初三年,有瓜異本共生,八瓜同蔕,時以為嘉瓜。或以為瓜者外延,離本而實,女子外屬之象也。是時閻皇后初立,後閻后與外親耿寶等共譖太子,廢為濟陰王,更外迎濟北王子犢立之,草妖也。古今注曰:「和帝永元七年三月,江夏縣民舍柱生兩枝,其一長尺五寸,分為八枝,其一長尺六寸,分為五枝,皆青也。」
桓帝延熹九年,雒陽城局竹柏葉有傷者。占曰:「天子凶。」
靈帝熹平三年,右校別作中有兩樗樹,皆高四尺所,其一株宿夕暴長,長丈餘,大一圍,作胡人狀,頭目鬢鬚髮備具。京房易傳曰:「王德衰,下人將起,則有木生人狀。」臣昭以木生人狀,下人將起,京房之占雖以證驗,貌類胡人,猶未辨了。董卓之亂,實擁胡兵,傕、汜之時,充斥尤甚,遂窺閒宮嬪,剽虐百姓。鮮卑之徒,踐藉畿封,胡之害深,亦已毒矣。
五年十月壬午,御所居殿後槐樹,皆六七圍,自拔,倒豎根在上。臣昭曰:「槐是三公之象,貴之也。靈帝授位,不以德進,貪愚是升,清賢斯黜,槐之倒植,豈以斯乎?」
中平元年夏,東郡,陳留濟陽、長垣,濟陰冤句、離狐縣界,風俗通曰:「西及城皇陽武城郭路邊。」有草生,其莖靡纍腫大如手指,狀似鳩雀龍蛇鳥獸之形,五色各如其狀,毛羽頭目足翅皆具。風俗通曰:「亦作人狀,操持兵弩,萬萬備具,非但仿佛,類良熟然也。」近草妖也。是歲黃巾賊始起。皇后兄何進,異父兄朱苗,皆為將軍,領兵。後苗封濟陽侯,進、苗遂秉威權,持國柄,漢遂微弱,自此始焉。應劭曰:「關東義兵先起於宋、衞之郊,東郡太守橋瑁負衆怙亂,陵蔑同盟,忿嫉同類,以殞厥命。陳留、濟陰迎助,謂為離德,棄好即戎,吏民殲之。草妖之興,豈不或信!」
中平中,長安城西北六七里空樹中,有人面生鬢。魏志曰:「建安二十五年正月,曹公在雒陽,起建始殿,伐濯龍樹而血出。又掘徙梨,根傷而血出。曹公惡之,遂寢疾,是月薨。」
獻帝興平元年九月,桑復生椹,可食。臣昭曰:桑重生椹,誠是木異,必在濟民,安知非瑞乎?時蒼生死敗,周、秦殲盡,餓魂餒鬼,不可勝言,食此重椹,大拯危命,雖連理附枝,亦不能及。若以為怪,則建武野穀旅生,麻菽尤盛,復是草妖邪?
安帝延光三年二月戊子,有五色大鳥集濟南臺,十月,又集新豐,時以為鳳皇。或以為鳳皇陽明之應,故非明主,則隱不見。凡五色大鳥似鳳者,多羽蟲之孽。是時安帝信中常侍樊豐、江京、阿母王聖及外屬耿寶等讒言,免太尉楊震,廢太子為濟陰王,不悊之異也。章帝末,號鳳皇百四十九見。時直臣何敞以為羽孽似鳳,翱翔殿屋,不察也。臣昭曰:已論之於敞傳。記者以為其後章帝崩,以為驗。案宣帝、明帝時,五色鳥羣翔殿屋,賈逵以為胡降徵也。帝多善政,雖有過,不及至衰缺,末年胡降二十萬口,爾其驗也。帝之時,羌胡外叛,讒慝內興,羽孽之時也。樂叶圖徵說五鳳皆五色,為瑞者一,為孽者四。叶圖徵曰:「似鳳有四,並為妖:一曰鷫鸘,鳩喙,圓目,身義戴信嬰禮膺仁負智,至則旱役之感也;二曰發明,烏喙,大頸,大翼,大脛,身仁戴智嬰義膺信負禮,至則喪之感也;三曰焦明,長喙,疏翼,圓尾,身義戴信嬰仁膺智負禮,至則水之感也;四曰幽昌,兌目,小頭,大身,細足,脛若鱗葉,身智戴信負禮膺仁,至則旱之感也。」國語曰:「周之興也,鸑鷟鳴岐。」說文曰:「五方神鳥:東方曰發明,南方曰焦明,西方曰鷫鸘,北方曰幽昌,中央曰鳳皇。」
桓帝元嘉元年十一月,五色大鳥見濟陰己氏。時以為鳳皇。此時政治衰缺,梁兾秉政阿枉,上幸亳后,皆羽孽時也。臣昭案:魏朗對策,桓帝時雉入太常、宗正府。朗說見本傳注。
靈帝光和四年秋,五色大鳥見于新城,衆鳥隨之,時以為鳳皇。時靈帝不恤政事,常侍、黃門專權,羽孽之時也。衆鳥之性,見非常班駮,好聚觀之,至於小爵希見梟者,虣見猶聚。
中平三年八月中,懷陵上有萬餘爵,先極悲鳴,已因亂鬬相殺,皆斷頭,懸著樹枝枳棘。到六年,靈帝崩,大將軍何進以內寵外嬖,積惡日乆,欲悉糾黜,以隆更始冗政,而太后持疑,事乆不決。進從中出,於省內見殺,因是有司盪滌虔劉,後禄而尊厚者無餘矣。夫陵者,高大之象也。天戒若曰:諸懷爵禄而尊厚者,還自相害至滅亡也。古今注曰:「建武九年,六郡八縣鼠食稼。」張璠紀曰:「初平元年三月,獻帝初入未央宮,翟雉飛入未央宮,獲之。」獻帝春秋曰:「建安七年,五色大鳥集魏郡,衆鳥數千隨之。」魏志曰:「二十三年,禿鶖集鄴宮文昌殿後池。」
桓帝建和三年秋七月,北地廉雨肉似羊肋, 說文曰:「肋,脅骨也。」或大如手。近赤祥也。是時梁太后攝政,兄梁兾專權,枉誅漢良臣故太尉李固、杜喬,天下冤之。其後梁氏誅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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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38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後漢書   志第十五‧五行三 大水 水變色 大寒 雹 冬雷 山鳴 魚孽 蝗
五行傳曰:「簡宗廟,不禱祠,鄭玄注曰:「虛、危為宗廟。」廢祭祀,鄭玄曰:「牽牛主祭祀之牲。」逆天時,鄭玄曰:「月在星紀,周以為正,月在玄枵,殷以為正,皆不得四時之正,逆天時之象也。春秋定十五年『夏五月辛卯郊』,譏運卜三正,以至失時,是其類也。」則水不潤下。」鄭玄曰:「君行此四者,為逆天北宮之政也。北宮於地為水。水性浸潤下流,人所用灌溉者也。無故源流竭絕,川澤以涸,是為不潤下。其他變異皆屬沴。」謂水失其性而為災也。太公六韜曰:「人主好破壞名山,壅塞大川,決通名水,則歲多大水,五穀不成也。」又曰:「聽之不聦,是謂不謀。鄭玄曰:「君聽不聦,則是不能謀其事也。」洪範曰:「聦作謀。」孔安國曰:「所謀必成當。」馬融曰:「上聦則下進其謀。」厥咎急,鄭玄曰:「君臣不謀則急矣。」易傳曰:「誅罰絕理,不云下也;顓事有知,不云謀也。」厥罰恒寒,鄭玄曰:「聽曰水,水主冬,冬氣藏,藏氣失,故常寒。」厥極貧。鄭玄曰:「藏氣失,故於人為貧。」時則有鼓妖,鄭玄曰:「鼓聽之應也。」時則有魚孽,鄭玄曰:「魚,蟲之生水而游於水者也。」時則有豕禍,鄭玄曰:「豕,畜之居閑衞而聽者也,屬聽。」時則有耳痾,鄭玄曰:「聽氣失之病。」時則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魚孽,劉歆傳以為介蟲之孽,謂蝗屬也。月令章句:「介者,甲也。謂龜蟹之屬也。」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四年,東郡以北傷水。七年六月戊辰,雒水盛,溢至津城門,帝自行水,弘農都尉治析為水所漂殺,民溺,傷稼,壞廬舍。二十四年六月丙申,沛國睢水逆流,一日一夜止。章帝建初八年六月癸巳,東昏城下池水變赤如血。」臣昭案:諸史光武之時,郡國亦甞有水災,而志不載。本紀「八年秋大水」,又云「是歲大水」,今據杜林之傳,列之孝和之前。東觀書曰:「建武八年閒,郡國比大水,涌泉盈溢。杜林以為倉卒時兵擅權作威,張氏雖皆降散,猶尚有遺脫,長吏制御無術,令得復熾,元元侵陵之所致也。上疏曰:『臣聞先王無二道,明聖用而治。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芟夷蘊崇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殖,畏其易也。古今通道,傳其法於有根。狼子野心,奔馬善驚。成王深知其終卒之患,故以殷氏六族分伯禽,七族分康叔,懷姓九宗分唐叔,撿押其姦宄,又遷其餘於成周,舊地雜俗,旦夕拘錄,所以挫其強御之力,詘其驕恣之節也。及漢初興,上稽舊章,合符重規,徙齊諸田,楚昭、屈、景,燕、趙、韓、魏之後,以稍弱六國強宗。邑里無營利之家,野澤無兼并之民,萬里之統,海內賴安。後輒因衰麤之痛,脅以送終之義,故遂相率而陪園陵,無反顧之心。追觀往法,政皆神道設敎,強幹弱枝,本支百世之要也。是以皆永享康寧之福,無怵惕之憂,繼嗣承業,恭己而治,蓋此助也。其被災害民輕薄無累重者,兩府遣吏護送饒穀之郡。或懼死亡,卒為傭賃,亦所以消散其口救,贍全其性命也。昔魯隱有賢行,將致國於桓公,乃留連貪位,不能早退。況草創兵長,卒無德能,直以擾亂,乗時擅權,作威玉食,狙猱之意,徼幸之意,曼延無足,張步之計是也。小民負縣官不過身死,負兵家滅門殄世。陛下昭然獨見成敗之端,或屬諸侯官府,元元少得舉首仰視,而尚遺脫,二千石失制御之道,令得復昌熾從橫。比年大雨,水潦暴長,涌泉盈溢,災壞城郭官寺,吏民廬舍,潰徙離處,潰成坑坎。臣聞水,陰類也。易卦「地上有水比」,言性不相害,故曰樂也。而猥相毀墊淪失,常敗百姓安居。殆陰下相為蠹賊,有小大勝負不齊,均不得其所,侵陵之象也。詩云:「畏天之威,于時保之。」唯陛下留神明察,往來懼思,天下幸甚。』」謝承書曰:「陳宣子興,沛國蕭人也。剛猛性毅,博學,明魯詩。遭王莽篡位,隱處不仕。光武即位,徵拜諫議大夫。建武十年,雒水出造津,城門校尉欲奏塞之,宣曰:『昔周公卜雒以安宗廟,為萬世基,水不當入城門。如為災異,人主過而不可辭,塞之無益。昔東郡金堤大決,水欲沒郡,令、吏、民散走;太守王尊亡身敕以住立不動,水應時自消。尊人臣,尚修正弭災,豈況朝廷中興聖主,天所挺授,水必不入。』言未絕,水去。上善其言。後乗輿出,宣列引在前,行遲,乗輿欲驅,鉤宣車蓋使疾行,御者墮車下。宣前諫曰:『王者承天統地,動有法度,車則和鸞,步則佩玉,動靜應天。昔孝文時,邊方有獻千里馬者,還而不受。陛下宜上稽唐虞,下以文帝為法。』上納其言,遂徐行按轡。遷為河堤謁者,以病免,卒於家。」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郡國九大水,傷稼。穀梁傳曰:「高下有水災曰大水。」京房易傳曰:「顓事有知,誅罰絕理,厥災水。其水也,而殺人,隕霜,大風,天黃。飢而不損,茲謂泰,厥水水殺人。辟遏有德,茲謂狂,厥水水流殺人,已水則地生蟲。歸獄不解,茲謂追非,厥水寒殺人。追誅不解,茲謂不理,厥水五穀不收。大敗不解,茲謂皆陰,厥水流入國邑,隕霜殺穀。」春秋考異郵曰「陰監臣逆,民悲情發,則水出河決」也。是時和帝幼,竇太后攝政,其兄竇憲幹事,及憲諸弟皆貴顯,並作威虣虐,甞所怨恨,輒任客殺之。其後竇氏誅滅。東觀書曰:「十年五月丁巳,京師大雨,南山水流出至東郊,壞民廬舍。」
十二年六月,潁川大水,傷稼。是時和帝幸鄧貴人,陰有欲廢陰后之意,陰后亦懷恚怨。一曰,先是恭懷皇后葬禮有闕,竇太后崩後,乃改殯梁后,葬西陵,徵舅三人皆為列侯,位特進,賞賜累千金。廣州先賢傳曰:「和帝時策問陰陽不和,或水或旱,方正鬱林布衣養奮,字叔高,對曰:『天有陰陽,陰陽有四時,四時有政令。春夏則予惠布施寬仁,秋冬則剛猛盛威行刑。賞罰殺生各應其時,則陰陽和,四時調,風雨時,五穀升。今則不然,長吏多不奉行時令,為政舉事干逆天氣,上不卹下,下不忠上,百姓困乏而不卹哀,衆怨鬱積,故陰陽不和,風雨不時,災害縁類。水者陰盛,小人居位,依公營私,讒言誦上。雨漫溢者,五穀有不升而賦稅不為減,百姓虛竭,家有愁心也。』」
殤帝延平元年五月,郡國三十七大水,傷稼。董仲舒曰:「水者,陰氣盛也。」是時帝在襁抱,鄧太后專政。臣昭案:本紀是年九月,六州大水。袁山松書曰:「六州河、濟、渭、雒、洧水盛長,泛溢傷秋稼。」
安帝永初元年冬十月辛酉,河南新城山水虣出,突壞民田,壞處泉水出,深三丈。是時司空周章等以鄧太后不立皇太子勝而立清河王子,故謀欲廢置。十一月,事覺,章等被誅。是年郡國四十一水出,漂沒民人。謝沈書曰:「死者以千數。」讖曰:「水者,純陰之精也。陰氣盛洋溢者,小人專制擅權,治疾賢者,依公結私,侵乗君子,小人席勝,失懷得志,故涌水為災。」
二年,大水。臣昭案:本紀京師及郡國四十有水。周嘉傳是夏旱,嘉收葬客死骸骨,應時澍雨,歲乃豐稔,則水不為災也。
三年,大水。臣昭案:本紀京師及郡國四十一雨水。
四年,大水。臣昭案:本紀云三郡。
五年,大水。臣昭案:本紀郡國八。
六年,河東池水變色,皆赤如血。水變。占曰:「水化為血者,好任殘賊,殺戮不辜,延及親戚,水當為血。」是時鄧太后猶專政。古今注曰:「元初二年,潁川襄城臨流水化為血。」京房占曰:「流水化為血,兵且起,以日辰占與其色。」博物記曰:「江河水赤。占曰,泣血道路,涉蘇於何以處。」
延光三年,大水,流殺民人,傷苗稼。是時安帝信江京、樊豐及阿母王聖等讒言,免太尉楊震,廢皇太子。臣昭案:左雄傳順帝永建四年,司兾二州大水,傷禾稼。楊厚傳永和元年夏,雒陽暴水,殺千餘人。
質帝本初元年五月,海水溢樂安、北海,溺殺人物。是時帝幼,梁太后專政。春秋漢含孳曰:「九卿阿黨,擠排正直,驕奢僭害,則江河潰決。」方儲對策曰:「民悲怨則陰類強,河決海澹,地動土涌。」
桓帝建和二年七月,京師大水。去年冬,梁兾枉殺故太尉李固、杜喬。
三年八月,京都大水。是時梁太后猶專政。
永興元年秋,河水溢,漂害人物。臣昭案:朱穆傳云「漂害數十萬戶」。京房占曰:「江河溢者,天有制度,地有里數,懷容水澤,浸溉萬物。」今溢者,明在位者不勝任也,三公之禍不能容也,率執法者利刑罰,不用常法。
二年六月,彭城泗水增長,逆流。梁兾別傳曰:「兾之專政,天為見異,衆災並湊,蝗蟲滋生,河水逆流,五星失次,太白經天,人民疾疫,出入六年,羌戎叛戾,盜賊略平民,皆兾所致。」敦煌實錄張衡對策曰:「水者,五行之首,滯而逆流者,人君之恩不能下及而敎逆也。」潛潭巴曰:「水逆者,反命也,宜修德以應之。」
永壽元年六月,雒水溢至津陽城門,漂流人物。臣昭案:本紀又南陽大水。是時梁皇后兄兾秉政,疾害忠直,威權震主。後遂誅滅。
延熹八年四月,濟北水清。九年四月,濟陰、東郡、濟北、平原河水清。襄楷上言:「河者諸侯之象,清者陽明之徵,豈獨諸侯有規京都計邪?」其明年,宮車晏駕,徵解犢亭侯為漢嗣,即尊位,是為孝靈皇帝。
永康元年八月,六州大水,勃海海溢,沒殺人。是時桓帝奢侈淫祀,其十一月崩,無嗣。
靈帝建寧四年二月,河水清。袁山松書曰:「禱于龍 213f1.gif 。」五月,山水大出,漂壞廬舍五百餘家。袁山松書曰是河東水暴出也。
熹平二年六月,東萊、北海海水溢出,漂沒人物。
三年秋,雒水出。
四年夏,郡國三水,傷害秋稼。
光和六年秋,金城河溢,水出二十餘里。
中平五年,郡國六水大出。臣昭案:袁山松書曰「山陽、梁、沛、彭城、下邳、東海、琅邪」,則是七郡。
獻帝建安二年九月,漢水流,害民人。是時天下大亂。袁山松書曰:「曹操專政。十七年七月,大水,洧水溢。」
十八年六月,大水。獻帝起居注曰:「七月,大水,上親避正殿;八月、以雨不止,且還殿。」
二十四年八月,漢水溢流,害民人。袁山松書曰「明年禪位于魏」也。
庶徵之恒寒。
靈帝光和六年冬,大寒,北海、東萊、琅邪井中冰厚尺餘。袁山松書曰:「是時羣賊起,天下始亂。讖曰:『寒者,小人暴虐,專權居位,無道有位,適罰無法,又殺無罪,其寒必暴殺。』」
獻帝初平四年六月,寒風如冬時。袁山松書曰:「時帝流遷失政。」養奮對策曰:「當溫而寒,刑罰慘也。」
和帝永元五年六月,郡國三雨雹,大如雞子。春秋考異郵曰:「陰氣之專精凝合生雹。雹之為言合也。以妾為妻,大尊重,九女之妃闕而不御,坐不離前,無由相去之心,同輿參駟,房衽之內,歡欣之樂,專政夫人,施而不博,陰精凝而見成。」易讖曰:「凡雹者,過由人君惡聞其過,抑賢不揚,內與邪人通,取財利,蔽賢,施之,並當雨不雨,故反雹下也。」是時和帝用酷吏周紆為司隷校尉,刑誅深刻。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十年十月戊辰,樂浪、上谷雨雹,傷稼。十二年,河南平陽雨雹,大如杯,壞敗吏民廬舍。十五年十二月乙卯,鉅鹿雨雹,傷稼。永平三年八月,郡國十二雨雹,傷稼。十年,郡國十八或雨雹,蝗。」易緯曰:「夏雹者,治道煩苛,繇役急促,敎令數變,無有常法。不救為兵,強臣逆謀,蝗蟲傷穀。救之,舉賢良,爵有功,務寬大,無誅罰,則災除。」
安帝永初元年,雨雹。二年,雨雹,大如雞子。三年,雨雹,大如鴈子,傷稼。劉向以為雹,陰脅陽也。是時鄧太后以陰專陽政。
元初四年六月戊辰,郡國三雨雹,大如杅杯及雞子,殺六畜。古今注曰:「樂安雹如杅,殺人。」京房占曰:「夏雨雹,天下兵大作。」
延光元年四月,郡國二十一雨雹,大如雞子,傷稼。是時安帝信讒,無辜死者多。臣昭案:尹敏傳是歲河西大雨雹,如斗。安帝見孔季彥,問其故,對曰「此皆陰乗陽之徵也。今貴臣擅權,母后黨盛,陛下宜修聖德,慮此二者」也。三年,雨雹,大如雞子。古今注曰:「順帝永建五年,郡國十二雨雹。六年,郡國十二雨雹,傷秋稼。」
桓帝延熹四年五月己卯,京都雨雹,大如雞子。是時桓帝誅殺過差,又寵小人。七年五月己丑,京都雨雹。是時皇后鄧氏僭侈,驕恣專幸。明年廢,以憂死,其家皆誅。
靈帝建寧二年四月,雨雹。四年五月,河東雨雹。
光和四年六月,雨雹,大如雞子。是時常侍、黃門用權。
中平二年四月庚戌,雨雹,傷稼。
獻帝初平四年六月,右扶風雹如斗。袁山松書曰:「雹殺人。前後雨雹,此最為大,時天下潰亂。」
和帝元興元年冬十一月壬午,郡國四冬雷。是時皇子數不遂,皆隱之民閒。是歲,宮車晏駕,殤帝生百餘日,立以為君;帝兄有疾,封為平原王,卒,皆夭無嗣。古今注曰:「光武建武七年,遼東冬雷,草木實。」
殤帝延平元年九月乙亥,陳留雷,有石隕地四。臣昭案:天文志末已載石隕,未解此篇所以重記。石與雷隕俱者,九月雷未為異,桓帝亦有此隕,後不兼載,於是為常。古今注曰:「章帝建初四年五月戊寅,潁陰石從天墜,大如鐵鑕,色黑,始下時聲如雷。」
安帝永初六年十月丙戌,郡六冬雷。京房占曰:「天冬雷,地必震。」又曰:「敎令擾。」又曰:「雷以十一月起黃鍾,二月大聲,八月闔藏。此以春夏殺無辜,不須冬刑致災。蟄蟲出行,不救之,則冬溫風,以其來年疾病。其救也,恤幼孤,振不足,議獄刑,貰讁罰,災則消矣。」古今注曰:「明帝永平七年十月丙子,越巂雷。」七年十月戊子,郡國三冬雷。
元初元年十月癸巳,郡國三冬雷。三年十月辛亥,汝南、樂浪冬雷。四年十月辛酉,郡國五冬雷。六年十月丙子,郡國五冬雷。
永寧元年十月,郡國七冬雷。
建光元年十月,郡國七冬雷。
延光四年,郡國十九冬雷。是時太后攝政,上無所與。太后旣崩,阿母王聖及皇后兄閻顯兄弟更秉威權,上遂不親萬機,從容寬仁任臣下。古今注曰:「順帝永和四年四月戊午,雷震擊高廟、世祖廟外槐樹。」
桓帝建和三年六月乙卯,雷震憲陵寢屋。先是梁太后聽兄兾枉殺李固、杜喬。
靈帝熹平六年冬十月,東萊冬雷。
中平四年十二月晦,雨水,大雷電,雹。
獻帝初平三年五月丙申,無雲而雷。四年五月癸酉,無雲而雷。
建安七八年中,長沙醴陵縣有大山常大鳴如牛呴聲,積數年。後豫章賊攻沒醴陵縣,殺略吏民。干寶曰:「論語摘輔像曰:『山土崩,川閉塞,漂淪移,山鼓哭,閉衡夷,庶桀合,兵王作。』時天下尚亂,豪桀並爭:曹操事二袁於河北;孫吳創基於江外;劉表阻亂衆於襄陽,南招零、桂,北割漢川,又以黃祖為爪牙,而祖與孫氏為深讎,兵革歲交。十年,曹操破袁譚於南皮;十一年,走袁尚於遼東。十三年,吳禽黃祖。是歲,劉表死。曹操略荊州,逐劉備於當陽。十四年,吳破曹操於赤壁。是三雄者,卒共參分天下,成帝王之業,是所謂『庶桀合,兵王作』者也。十六年,劉備入蜀,與吳再爭荊州,於時戰爭四分五裂之地,荊州為劇,故山鳴之異作其域也。」
靈帝熹平二年,東萊海出大魚二枚,長八九丈,高二丈餘。明年,中山王暢、任城王博並薨。京房易傳曰:「海出巨魚,邪人進,賢人疏。」臣昭謂此占符靈帝之世,巨魚之出,於是為徵,寧獨二王之妖也!
和帝永元四年,蝗。臣昭案:本紀光武建武六年詔稱「往歲水旱蝗蟲為災。」古今注曰:「建武二十二年三月,京師、郡國十九蝗。二十三年,京師、郡國十八大蝗,旱,草木盡。二十八年三月,郡國八十蝗。二十九年四月,武威、酒泉、清河、京兆、魏郡、弘農蝗。三十年六月,郡國十二大蝗。三十一年,郡國大蝗。中元元年三月,郡國十六大蝗。永平四年十二月,酒泉大蝗,從塞外入。」謝承書曰:「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彌行兖、豫。」謝沈書鍾離意譏起北宮表云:「未數年,豫章遭蝗,穀不收。民飢死,縣數千百人。」八年五月,河內、陳留蝗。九月,京都蝗。九年,蝗從夏至秋。先是西羌數反,遣將軍將北軍五校征之。
安帝永初四年夏,蝗。是時西羌寇亂,軍衆征距,連十餘年。讖曰:「主失禮煩苛,則旱之,魚螺變為蝗蟲。」五年夏,九州蝗。京房占曰:「天生萬物百穀,以給民用。天地之性人為貴。今蝗蟲四起,此為國多邪人,朝無忠臣,蟲與民爭食,居位食禄如蟲矣。不救,致兵起;其救也,舉有道置於位,命諸侯試明經,此消災也。」
六年三月,去蝗處復蝗子生。古今注曰:「郡國四十八蝗。」七年夏,蝗。
元初元年夏,郡國五蝗。二年夏,郡國二十蝗。
延光元年六月,郡國蝗。
順帝永建五年,郡國十二蝗。是時鮮卑寇朔方,用衆征之。
永和元年秋七月,偃師蝗。去年冬,烏桓寇沙南,用衆征之。
桓帝永興元年七月,郡國三十二蝗。是時梁兾秉政無謀憲,苟貪權作虐。春秋考異郵曰:「貪擾生蝗。」二年六月,京都蝗。
永壽三年六月,京都蝗。
延熹元年五月,京都蝗。臣昭案:劉歆傳「皆逆天時,聽不聦之禍也」。養奮對策曰:「佞邪以不正食禄饗所致。」謝沈書曰「九年,揚州六郡連水、旱、蝗害」也。
靈帝熹平六年夏,七州蝗。先是鮮卑前後三十餘犯塞,是歲護烏桓校尉夏育、破鮮卑中郎將田晏、使匈奴中郎將臧旻將南單于以下,三道並出討鮮卑。大司農經用不足,殷斂郡國,以給軍糧。三將無功,還者少半。
光和元年詔策問曰:「連年蝗蟲至冬踊,其咎焉在?」蔡邕對曰:「臣聞易傳曰:『大作不時,天降災,厥咎蝗蟲來。』河圖祕徵篇曰:『帝貪則政暴而吏酷,酷則誅深必殺,主蝗蟲。』蝗蟲,貪苛之所致也。」是時百官遷徙,皆私上禮西園以為府。蔡邕對曰:「蝗蟲出,息不急之作,省賦斂之費,進清仁,黜貪虐,分損承安,屈省別藏,以贍國用,則其救也。易曰『得臣無家』,言有天下者何私家之有!」
獻帝興平元年夏,大蝗。是時天下大亂。
建安二年五月,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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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eature">後漢書   志第十六‧五行四 地震 山崩 地陷 大風拔樹 螟 牛疫
五行傳曰:「治宮室,飾臺榭,內淫亂,犯親戚,侮父兄,則稼穡不成。」謂土失其性而為災也。又曰:「思心不容,是謂不聖。厥咎霿,厥罰恒風,厥極凶短折。時則有脂夜之妖,時則有華孽,時則有牛禍,時則有心腹之痾,時則有黃眚、黃祥,惟金、水、木、火沴土。」華孽,劉歆傳為蠃蟲之孽,謂螟屬也。
世祖建武二十二年九月,郡國四十二地震,南陽尤甚,地裂壓殺人。其後武谿蠻夷反,為寇害,至南郡,發荊州諸郡兵,遣武威將軍劉尚擊之,為夷所圍,復發兵赴之,尚遂為所沒。
章帝建初元年三月甲寅,山陽、東平地震。
和帝永元四年六月丙辰,郡國十三地震。春秋漢含孳曰:「女主盛,臣制命,則地動坼,畔震起,山崩淪。」是時竇太后攝政,兄竇憲專權,將以是受禍也。後五日,詔收憲印綬,兄弟就國,逼迫皆自殺。
五年二月戊午,隴西地震。儒說民安土者也,將大動,行大震。九月,匈奴單于於除鞬叛,遣使發邊郡兵討之。
七年九月癸卯,京都地震。儒說奄官無陽施,猶婦人也。是時和帝與中常侍鄭衆謀奪竇氏權,德之,因任用之,及幸常侍蔡倫,二人始並用權。
九年三月庚辰,隴西地震。閏月,塞外羌犯塞,殺略吏民,使征西將軍劉尚擊之。
安帝永初元年,郡國十八地震。李固曰:「地者陰也,法當安靜。今乃越陰之職,專陽之政,故應以震動。」是時鄧太后攝政專事,訖建光中,太后崩,安帝乃得制政,於是陰類並勝,西羌亂夏,連十餘年。
二年,郡國十二地震。
三年十二月辛酉,郡國九地震。
四年三月癸巳,郡國四地震。
五年正月丙戌,郡國十地震。
七年正月壬寅,二月丙午,郡國十八地震。
元初元年,郡國十五地震。
二年十一月庚申,郡國十地震。
三年二月,郡國十地震。十一月癸卯,郡國九地震。
四年,郡國十三地震。
五年,郡國十四地震。
六年二月乙巳,京都、郡國四十二地震,或地坼裂,涌水,壞敗城郭、民室屋,壓人。冬,郡國八地震。
永寧元年,郡國二十三地震。
建光元年九月己丑,郡國三十五地震,或地坼裂,壞城郭室屋,壓殺人。是時安帝不能明察,信宮人及阿母聖等讒言,破壞鄧太后家,於是專聽信聖及宦者,中常侍江京、樊豐等皆得用權。
延光元年七月癸卯,京都、郡國十三地震。九月戊申,郡國二十七地震。
二年,京都、郡國三十二地震。
三年,京都、郡國二十三地震。是時以讒免太尉楊震,廢太子。
四年十一月丁巳,京都、郡國十六地震。時安帝旣崩,閻太后攝政,兄弟閻顯等並用事,遂斥安帝子,更徵諸國王子,未至,中黃門遂誅顯兄弟。
順帝永建三年正月丙子,京都、漢陽地震。漢陽屋壞殺人,地坼涌水出。是時順帝阿母宋娥及中常侍張昉等用權。
陽嘉二年四月己亥,京都地震。是時爵號宋娥為山陽君。
四年十二月甲寅,京都地震。
永和二年四月丙申,京都地震。是時宋娥構姦誣罔,五月事覺,收印綬,歸田里。十一月丁卯,京都地震。是時太尉王龔以中常侍張昉等專弄國權,欲奏誅之,時龔宗親有以楊震行事諫之止云。
三年二月乙亥,京都、金城、隴西地震裂,城郭、室屋多壞,壓殺人。閏月己酉,京都地震。十月,西羌二千餘騎入金城塞,為涼州害。
四年三月乙亥,京都地震。
五年二月戊申,京都地震。
建康元年正月,涼州部郡六,地震。從去年九月以來至四月,凡百八十地震,山谷坼裂,壞敗城寺,傷害人物。三月,護羌校尉趙沖為叛胡所殺。九月丙午,京都地震。是時順帝崩,梁太后攝政,欲為順帝作陵,制度奢廣,多壞吏民冢。尚書欒巴諫事,太后怒,癸卯,詔書收巴下獄,欲殺之。丙午地震,於是太后乃出巴,免為庶人。
桓帝建和元年四月庚寅,京都地震。九月丁卯,京都地震。是時梁太后攝政,兄兾持權。至和平元年,太后崩,然兾猶秉政專事,至延熹二年,乃誅滅。
三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又震。
元嘉元年十一月辛巳,京都地震。
二年正月丙辰,京都地震。十月乙亥,京都地震。
永興二年二月癸卯,京都地震。
永壽二年十二月,京都地震。
延熹四年,京都、右扶風、涼州地震。
五年五月乙亥,京都地震。是時桓帝與中常侍單超等謀誅除梁兾,聽之,並使用事專權。又鄧皇后本小人,性行無恒,苟有顏色,立以為后,後卒坐執左道廢,以憂死。
八年九月丁未,京都地震。
靈帝建寧四年二月癸卯,地震。是時中常侍曹節、王甫等皆專權。
熹平二年六月,地震。
六年十月辛丑,地震。
光和元年二月辛未,地震。四月丙辰,地震。靈帝時宦者專恣。
二年三月,京兆地震。
三年自秋至明年春,酒泉表氏地八十餘動,涌水出,城中官寺民舍皆頓,縣易處,更築城郭。
獻帝初平二年六月丙戌,地震。
興平元年六月丁丑,地震。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會稽南山崩。會稽,南方大名山也。京房易傳曰:「山崩,陰乗陽,弱勝強也。」劉向以為山陽,君也;水陰,民也;君道崩壞,百姓失所也。劉歆以為崩猶弛也。是時竇太后攝政,兄竇憲專權。
七年七月,趙國易陽地裂。京房易傳曰:「地裂者,臣下分離,不肯相從也。」是時南單于衆乖離,漢軍追討。
十二年夏,閏四月戊辰,南郡秭歸山高四百丈,崩填谿,殺百餘人。明年冬,巫蠻夷反,遣使募荊州吏民萬餘人擊之。
元興元年五月癸酉,右扶風雍地裂。是後西羌大寇涼州。
殤帝延平元年五月壬辰,河東垣山崩。是時鄧太后專政。秋八月,殤帝崩。
安帝永初元年六月丁巳,河東楊地陷,東西百四十步,南北百二十步,深三丈五尺。
六年六月壬辰,豫章員谿原山崩,各六十三所。
元初元年三月己卯,日南地坼,長百八十二里。其後三年正月,蒼梧、鬱林、合浦盜賊羣起,劫略吏民。
二年六月,河南雒陽新城地裂。
延光二年七月,丹陽山崩四十七所。
三年六月庚午,巴郡閬中山崩。
四年十月丙午,蜀郡越巂山崩,殺四百餘人。丙午,天子會日也。是時閻太后攝政。其十一月,中黃門孫程等殺江京,立順帝,誅閻后兄弟,明年,閻后崩。
順帝陽嘉二年六月丁丑,雒陽宣德亭地坼,長八十五丈,近郊地。時李固對策,以為「陰類專恣,將有分離之象,所以附郊城者,是上帝示象以誡陛下也」。是時宋娥及中常侍各用權分爭,後中常侍張逵、蘧政與大將軍梁商爭權,為商作飛語,欲陷之。
桓帝建和元年四月,郡國六地裂,水涌出,井溢,壞寺屋,殺人。時梁太后攝政,兄兾枉殺李固、杜喬。三年,郡國五山崩。
和平元年七月,廣漢梓潼山崩。
永興二年六月,東海朐山崩。冬十二月,泰山、琅邪盜賊羣起。
永壽三年七月,河東地裂,時梁皇后兄兾秉政,桓帝欲自由,內患之。
延熹元年七月乙巳,左馮翊雲陽地裂。
三年五月甲戌,漢中山崩。是時上寵恣中常侍單超等。
四年六月庚子,泰山、博尤來山判解。
八年六月丙辰,緱氏地裂。
永康元年五月丙午,雒陽高平永壽亭、上黨泫工玄反。氏地各裂。是時朝臣患中常侍王甫等專恣。冬,桓帝崩。明年,竇氏等欲誅常侍、黃門,不果,更為所誅。
靈帝建寧四年五月,河東地裂十二處,裂合長十里百七十步,廣者三十餘步,深不見底。
和帝永元五年五月戊寅,南陽大風,拔樹木。
安帝永初元年,大風拔樹。是時鄧太后攝政,以清河王子年少,號精耳,故立之,是為安帝。不立皇太子勝,以為安帝賢,必當德鄧氏也;後安帝親讒,廢免鄧氏,令郡縣迫切,死者八九人,家至破壞。此為瞉霿也,是後西羌亦大亂涼州十有餘年。
二年六月,京都及郡國四十大風拔樹。
三年五月癸酉,京都大風,拔南郊道梓樹九十六枚。
七年八月丙寅,京都大風拔樹。
元初二年二月癸亥,京都大風拔樹。
六年夏四月,沛國、勃海大風,拔樹三萬餘枚。
延光二年三月丙申,河東、潁川大風拔樹。六月壬午,郡國十一大風拔樹。是時安帝親讒,曲直不分。
三年,京都及郡國三十六大風拔樹。
靈帝建寧二年四月癸巳,京都大風雨雹,拔郊道樹十圍已上百餘枚。其後晨迎氣黃郊,道於雒水西橋,逢暴風雨,道鹵簿車或發蓋,百官霑濡,還不至郊,使有司行禮。迎氣西郊,亦壹如此。
中平五年六月丙寅,大風拔樹。
獻帝初平四年六月,右扶風大風,發屋拔木。
中興以來,脂夜之妖無錄者。
章帝七八年閒,郡縣大螟傷稼,語在魯恭傳,而紀不錄也。是時章帝用竇皇后讒,害宋、梁二貴人,廢皇太子。
靈帝熹平四年六月,弘農、三輔螟蟲為害。是時靈帝用中常侍曹節等讒言,禁錮海內清英之士,謂之黨人。
中平二年七月,三輔螟蟲為害。
明帝永平十八年,牛疫死。是歲遣竇固等征西域,置都護、戊己校尉。固等適還而西域叛,殺都護陳睦、戊己校尉關寵。於是大怒,欲復發興討,會秋明帝崩,是思心不容也。
章帝建初四年冬,京都牛大疫。是時竇皇后以宋貴人子為太子,寵幸,令人求伺貴人過隙,以讒毀之。章帝不知竇太后不善,厥咎霿也。或曰,是年六月馬太后崩,土功非時興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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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eature">後漢書   志第十七‧五行五 射妖 龍蛇孽 馬禍 人痾 人化 死復生 疫 投蜺
五行傳曰:「皇之不極,是謂不建。尚書大傳「皇」作「王」。鄭玄曰:「王,君也。不名體而言王者,五事象五行,則王極象天也。天變化為陰為陽,覆成五行。經曰:『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論語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是則天之道於人政也。孔子說春秋曰:『政以不由王出,不得為政。』則王君出政之號也。極,中也。建,立也。王象天,以情性覆成五事,為中和之政也。王政不中和,則是不能立其事也。」古文尚書:「皇極,皇建其有極。」孔安國曰:「大中之道,大立其有中,謂行九疇之義。」馬融對策曰:「大中之道,在天為北辰,在地為人君。」厥咎眊,尚書大傳作「瞀」。鄭玄曰:「瞀與思心之咎同耳,故傳曰眊。眊,亂也。君臣不立,則上下亂矣。」字林曰:「目少精曰眊。」厥罰恒陰,鄭玄曰:「王極象天,天陰養萬物,陰氣失,故常陰。」厥極弱。鄭玄曰:「天為剛德,剛氣失,故於人為弱。易說亢龍之行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此之謂弱。或云懦,不敬也。」時則有射妖,鄭玄曰:「射,王極之度也。射人將發矢,必先於此儀之,發則中於彼矣。君將出政,亦先於朝廷度之,出則應於民心。射,其象也。」時則有龍蛇之孽,鄭玄曰:「龍,蟲之生於淵,行於無形,遊於天者也,屬天。蛇,龍之類也,或曰龍無角者曰蛇。」時則有馬禍,鄭玄曰:「天行健。馬,畜之疾行者也,屬王極。」時則有下人伐上之痾,鄭玄曰:「夏侯勝說『伐』宜為『代』,書亦或作『代』。陰陽之神曰精氣,情性之神曰魂魄,君行不由常,侜張無度,則是魂魄傷也,王極氣失之病也。天於不中之人,恒耆其味,厚其毒,增以為病,將以開賢代之也,春秋傳所謂『奪伯有魄』者是也。不名病者,病不著於身體也。」時則有日月亂行,星辰逆行。」鄭玄曰:「亂謂薄食鬬並見,逆謂贏縮反明,經天守舍之類也。」太公六韜曰:「人主好武事兵革,則日月薄蝕,太白失行。」皇,君也。極,中也。眊,不明也。說云:此沴天也。不言沴天者,至尊之辭也。春秋「王師敗績」,以自敗為文。
恒陰,中興以來無錄者。臣昭案:本傳陽嘉二年,郎顗上書云:「正月以來,陰闇連日。乆陰不雨,亂氣也。得賢不用,猶乆陰不雨也。」
靈帝光和中,雒陽男子夜龍以弓箭射北闕,吏收考問,辭「居貧負責,無所聊生,因買弓箭以射」。近射妖也。風俗通曰:「龍從兄陽求臘錢,龍假取繁數,頗厭患之,陽與錢千,龍意不滿,欲破陽家,因持弓矢射玄武東闕,三發,吏士呵縛首服。因是遣中常侍、尚書、御史中丞、直事御史、謁者、衞尉、司隷、河南尹、雒陽令悉會發所。劭時為太尉議曹掾,白公鄧盛:『夫禮設闕觀,所以飾門,章於至尊,懸諸象魏,示民禮法也。故車過者下,步過者趨。今龍乃敢射闕,意慢事醜,次於大逆。宜遣主者參問變狀。』公曰:『府不主盜賊,當與諸府相候。』劭曰:『丞相邴吉以為道路死傷,旣往之事,京兆、長安職所窮逐,而住車問牛喘吐舌者,豈輕人而貴畜哉,頗念陰陽不和,必有所害。掾史爾乃恱服,漢書嘉其達大體。令龍所犯,然中外奔波,邴吉防患大豫,況於已形昭晰者哉!明公旣處宰相大任,加掌兵戎之職,凡在荒裔,謂之大事,何有近目下而致逆節之萌者?孔子攝魯司寇,非常卿也。折僭溢之端,消纖介之漸,從政三月,惡人走境,邑門不闔,外收強齊侵地,內虧三桓之威。區區小國,尚於趣舍,大漢之朝,焉可無乎?明公恬然謂非己。詩云:「儀刑文王,萬國作孚。」當為人制法,何必取法於人!』於是公意大悟,遣令史謝,申以鈴下規應掾自行之,還具條奏。時靈帝詔報,惡惡止其身,龍以重論之,陽不坐。」其後車騎將軍何苗,與兄大將軍進部兵還相猜疑,對相攻擊,戰於闕下。苗死兵敗,殺數千人,雒陽宮室內人燒盡。應劭曰:「龍者陽類,君之象也。夜者,不明之應也。此其象也。」
安帝延光三年,濟南言黃龍見歷城,琅邪言黃龍見諸。是時安帝聽讒,免太尉楊震,震自殺。又帝獨有一子,以為太子,信讒廢之。是皇不中,故有龍孽,是時多用佞媚,故以為瑞應。明年正月,東郡又言黃龍二見濮陽。
桓帝延熹七年六月壬子,干寶搜神記曰「桓帝即位,有大蛇見德陽殿上,雒陽巿令淳于翼曰:『蛇有鱗,甲兵之象也。見於省中,將有椒房大臣受甲兵之誅也。』乃棄官遁去。到延熹二年,誅大將軍梁兾,捕治宗屬,揚兵京師」也。河內野王山上有龍死,長可數十丈。袁山松書曰:「長可百餘丈。」襄楷以為夫龍者為帝王瑞,易論大人。天鳳中,黃山宮有死龍,漢兵誅莽而世祖復興,此易代之徵也。至建安二十五年,魏文帝代漢。臣昭曰:夫屈申躍見,變化無方,非顯死之體,橫強之畜。易況大聖,實類君道。野王之異,豈桓帝將崩之表乎?妖等占殊,其例斯衆。苟欲附會以同天鳳,則帝涉三主,年踰五十,此為迂闊,將恐非徵矣。
永康元年八月,巴郡言黃龍見。時吏傅堅以郡欲上言,內白事以為走卒戲語,不可。太守不聽。甞見堅語云:「時民以天熱,欲就池浴,見池水濁,因戲相恐『此中有黃龍』,語遂行人間。聞郡欲以為美,故言。」時史以書帝紀。桓帝時政治衰缺,而在所多言瑞應,皆此類也。又先儒言:瑞興非時,則為妖孽,而民訛言生龍語,皆龍孽也。
熹平元年四月甲午,青蛇見御坐上。是時靈帝委任宦者,王室微弱。楊賜諫曰:「皇極不建,則有龍蛇之孽。詩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宜抑皇甫之權,割豔妻之愛,則蛇變可消者也。」案張奐傳,建寧二年夏,青蛇見御坐軒前。奐上疏:「陳蕃、竇氏未被明宥,妖眚之來,皆為此也。」敦煌實錄曰:「蛇長六尺,夜於御前當軒而見。」
更始二年二月,發雒陽,欲入長安,司直李松奉引,車奔,觸北宮鐵柱門,三馬皆死。馬禍也。時更始失道,將亡。
桓帝延熹五年四月,驚馬與逸象突入宮殿。近馬禍也。是時桓帝政衰缺。
靈帝光和元年,司徒長史馮巡馬生人。風俗通曰:「巡馬生胡子,問養馬胡蒼頭,乃好此馬以生子。」京房易傳曰:「上亡天子,諸侯相伐,厥妖馬生人。」後馮巡遷甘陵相,黃巾初起,為所殘殺,而國家亦四面受敵。其後關東州郡各舉義兵,卒相攻伐,天子西移,王政隔塞。其占與京房同。
光和中,雒陽水西橋民馬逸走,遂齧殺人。是時公卿大臣及左右數有被誅者。
安帝永初元年十一月戊子,民轉相驚走,棄什物,去廬舍。
靈帝建寧三年春,河內婦食夫,河南夫食婦。臣昭曰:案此二食,夫妻不同,在河南北,每見死異,斯豈怪妖復有徵乎?河者,經天亙地之水也。河內,河之陽也。夫婦參配陰陽,判合成體。今以夫之尊,在河之陽,而陰承體卑,吞食尊陽,將非君道昏弱,無居剛之德,遂為陰細之人所能消毀乎?河南,河之陰。河視諸侯,夫亦惟家之主,而自食正內之人。時宋皇后將立,而靈帝一聽閹官,無所厝心。夫以宮房之愛惡,亦不全中懷抱,宋后終廢,王甫挾姦,陰中列侯,實應厥位。天戒若曰,徒隨嬖豎之意,夫噉其妻乎?
熹平二年六月,雒陽民訛言虎賁寺東壁中有黃人,形容鬚眉良是,觀者數萬,省內悉出,道路斷絕。應劭時為郎。風俗通曰:「劭故往視之,何在其有人也!走漏汙處,膩赭流漉,壁有他剝數寸曲折耳。劭又通之曰:季夏土黃,中行用事,又在壁中,壁亦土也。以見於虎賁寺者,虎賁國之祕兵,扞難禦侮。必示於東,東者動也,言當出師行將,天下搖動也。天之以類告人,甚於影響也。」到中平元年二月,張角兄弟起兵兾州,自號黃天,三十六方,四面出和,將帥星布,吏士外屬,因其疲餧,牽而勝之。物理論曰:「黃巾被服純黃,不將尺兵,肩長衣,翔行舒步,所至郡縣無不從,是日天大黃也。」
光和元年五月壬午,何人白衣欲入德陽門,辭「我梁伯夏,敎我上殿為天子」。中黃門桓賢等呼門吏僕射,欲收縛何人,吏未到,須臾還走,求索不得,不知姓名。時蔡邕以成帝時男子王襃絳衣入宮,上前殿非常室,曰「天帝令我居此」,後王莽篡位。今此與成帝時相似而有異,被服不同,又未入雲龍門而覺,稱梁伯夏,皆輕於言。以往況今,將有狂狡之人,欲為王氏之謀,其事不成。其後張角稱黃天作亂,竟破壞。風俗通曰:「光和四年四月,南宮中黃門寺有一男子,長九尺,服白衣。中黃門解步呵問:『汝何等人?白衣妄入宮掖。』曰:『我梁伯夏後,天使我為天子。』步欲前收取,因忽不見。劭曰:尚書、春秋左傳曰,伯益佐禹治水,封於梁。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實甚好龍,龍多歸之,帝舜嘉之,賜姓董氏。董氏之祖,與梁同焉。到光熹元年,董卓自外入,因閒乗釁,廢帝殺后,百官總己,號令自由,殺戮決前,威重於主。梁本安定,而卓隴西人,俱涼州也。天戒若曰,卓不當專制奪矯,如白衣無宜蘭入宮也。白衣見黃門寺,及卓之末,中黃門誅滅之際,事類如此,可謂無乎?」袁山松曰:「案張角一時狡亂,不足致此大妖,斯乃曹氏滅漢之徵也。」案劭所述,與志或有不同,年月舛異,故俱載焉。臣昭注曰:檢觀前通,各有未直。尋梁即魏地之名,伯夏明於中夏,非溥天之稱,以內臣孫未得稱王,徵驗有應,有若符契。復云「伯夏敎我為天子」,後曹公曰「若天命在吾,吾為周文王矣」,此乃魏文帝受我成策而陟帝位也。風俗通云「見中黃門寺曹騰之家」,尤見其證。
二年,雒陽上西門外女子生兒,兩頭,異肩共胷,俱前向,以為不祥,墮地棄之。自此之後,朝廷霿亂,政在私門,上下無別,二頭之象。後董卓戮太后,被以不孝之名,放廢天子,後復害之。漢元以來,禍莫踰此。
四年,魏郡男子張博送鐵盧詣太官,博上書室殿山居屋後宮禁,落屋讙呼。上收縛考問,辭「忽不自覺知」。臣昭曰:魏人入宮,旣奪漢之徵,至後宮而讙呼,終亦禍廢母后。
中平元年六月壬申,雒陽男子劉倉居上西門外,妻生男,兩頭共身。
靈帝時,江夏黃氏之母,浴而化為黿,入于深淵,其後時出見。初浴簪一銀釵,及見,猶在其首。臣昭曰:黃者,代漢之色。女人,臣妾之體。化為黿,黿者元也。入于深淵,水實制火。夫君德尊陽,利見九五,飛在于天,乃備光盛。俯等龜黿,有愧潛躍;首從戴釵,卑弱未盡。後帝者王,不專權極,天德雖謝,蜀猶傍纘。推求斯異,女為曉著矣。
獻帝初平中,長沙有人姓桓氏,死,棺斂月餘,其母聞棺中聲,發之,遂生。占曰:「至陰為陽,下人為上。」其後曹公由庶士起。
建安四年二月,武陵充縣女子李娥,年六十餘,物故,以其家杉木槥斂,瘞於城外數里上,已十四日,有行聞其冢中有聲,便語其家。家往視聞聲,便發出,遂活。干寶搜神記曰:「武陵充縣女子李娥,年六十餘,病死,埋於城外,已十四日。娥比舍有蔡仲,聞娥富,謂殯當有金寶,盜發冢剖棺。斧數下,娥於棺中言曰:『蔡仲,汝護我頭。』驚遽,便出走。會為吏所見,遂收治,依法當棄巿。娥兒聞,來迎出娥將去。武陵太守聞娥死復生,召見問事狀。娥對曰:『聞謬為司命所召,到得遣出,過西門,適見外兄劉伯文,為相勞問,涕泣悲哀。娥語曰:「伯文,一日誤見召,今得遣歸,旣不知道,又不能獨行,為我得一伴不?又我見召在此,已十餘日,形體又當見埋藏,歸當那得自出?」伯文曰:「當為問之。」即遣門卒與戶曹相問:「司命一日誤召武陵大女李娥,今得遣還。娥在此積日,尸喪又當殯斂,當作何等得出?又女弱獨行,豈當有伴邪?是吾外妹,幸為便安之。」荅曰:「今武陵西男民李黑,亦得遣還,便可為伴。」輒令黑過,敕娥比舍蔡仲,令發出娥也。於是娥遂得出,與伯文別。伯文曰:「書一封以與兒佗。」娥遂與黑俱歸,事狀如此。』太守慨然嘆曰:『天下事真不可知也!』乃表以為『蔡仲雖發冢,為鬼神所使,雖欲無發,勢不得已。宜加寬宥。』詔書報可。太守欲驗語虛實,即遣馬吏於西界推問李黑得之。黑語協,乃致伯文書與佗。佗識其紙,乃是父亡時送箱中文書也。表文字猶在也,而書不可曉。乃請費長房讀之,曰:『告佗:當從府君出案行,當以八月八日日中時,武陵城南溝水畔頓,汝是時必往。』到期,悉將大小於城南待之。須臾果至,但聞人馬隱隱之聲,詣溝水,便聞有呼聲曰:『佗來!汝得我所寄李娥書不邪?』曰:『即得之,故來至此。』伯文以次呼家中大小問之,悲傷斷絕。曰:『死生異路,不能數得汝消息。吾亡後,兒孫乃爾許人!』良乆謂佗曰:『來春大病,與此一丸藥,以塗門戶,則辟來年妖厲矣。』言訖忽去,竟不得見其形。至前春,武陵果大病,白日見鬼,唯伯文之家,鬼不敢向。費長房視藥曰:『此方相臨也。』」博物記曰:「漢末關中大亂,有發前漢宮人冢者,宮人猶活。旣出,平復如舊。魏郭后愛念之,錄置宮內,常在左右。問漢時宮中事,說之了了,皆有次緒。郭后崩,哭泣哀過,遂死。漢末,發范明友奴冢,奴猶活。明友,霍光女壻。說光家事,廢立之際,多與漢書相應。此奴常遊走居民閒,無止住處,遂不知所在。」
七年,越巂有男化為女子。時周羣上言,哀帝時亦有此異,將有易代之事。至二十五年,獻帝封于山陽。
建安中,女子生男,兩頭共身。
安帝元初六年夏四月,會稽大疫。公羊傳曰:「大災者何?大瘠也。大瘠者何? 3f90.gif 也。」何休曰:「民疾疫也,邪亂之氣所生。」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十三年,揚徐部大疾疫,會稽江左甚。」案傳,鍾離意為督郵,建武十四年會稽大疫。案此則頻歲也。古今注曰:「二十六年,郡國七大疫。」
延光四年冬,京都大疫。張衡明年上封事:「臣竊見京師為害兼所及,民多病死,死有滅戶。人人恐懼,朝廷燋心,以為至憂。臣官在於考變禳災,思任防救,未知所由,夙夜征營。臣聞國之大事在祀,祀莫大於郊天奉祖。方今道路流言,僉曰『孝安皇帝南巡路崩,從駕左右行慝之臣欲徵諸國王子,故不發喪,衣車還宮,偽遣大臣,並禱請命』。臣處外官,不知其審,然尊靈見罔,豈能無怨!且凡大祀小有不蠲,猶為譴讁,況以大穢,用禮郊廟?孔子曰:『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天地明察,降禍見災,乃其理也。又閒者,有司正以冬至之後,奏開恭陵神道。陛下至孝,不忍距逆,或發冢移尸。月令:『仲冬土事無作,慎無發蓋,及起大衆,以固而閉。地氣上泄,是謂發天地之房,諸蟄則死,民必疾疫,又隨以喪。』厲氣未息,恐其殆此二事,欲使知過改悔。五行傳曰:『六沴作見,若時共禦,帝用不差,神則不怒,五福乃降,用章于下。』臣愚以為可使公卿處議,所以陳術改過,取媚神祇,自求多福也。」
桓帝元嘉元年正月,京都大疫。二月,九江、廬江又疫。
延熹四年正月,大疫。太公六韜曰:「人主好重賦役,大宮室,多臺遊,則民多病溫也。」
靈帝建寧四年三月,大疫。
熹平二年正月,大疫。
光和二年春,大疫。
五年二月,大疫。
中平二年正月,大疫。
獻帝建安二十二年,大疫。魏文帝書與吳質曰:「昔年疾疫,親故多離其災。」魏陳思王常說疫氣云:「家家有強尸之痛,室室有號泣之哀,或闔門而殪,或舉族而喪者。」
靈帝光和元年六月丁丑,有黑氣墮北宮溫明殿東庭中,黑如車蓋,起奮訊,身五色,有頭,體長十餘丈,形貌似龍。上問蔡邕,對曰:「所謂天投蜺者也。不見足尾,不得稱龍。易傳曰:『蜺之比無德,以色親也。』潛潭巴曰:『虹出,后妃陰脅王者。』又曰:『五色迭至,照于宮殿,有兵革之事。』演孔圖曰:『天子外苦兵,威內奪,臣無忠,則天投蜺。』案邕集稱曰:「演孔圖曰:『蜺者,斗之精也。失度投蜺見態,主惑於毀譽。』合誠圖曰:『天子外苦兵者也。』」變不空生,占不空言。」邕對又曰:「意者陛下樞機之內,衽席之上,獨有以色見進,陵尊踰制,以昭變象。若羣臣有所毀譽,聖意低迴,未知誰是。兵戎未息,威權漸移,忠言不聞,則虹蜺所在生也。抑內寵,任中正,決毀譽,分直邪,各得其所;勒守衞,整武備,威權之機不以假人,則其救也。」先是立皇后何氏,皇后每齋,當謁祖廟,輒有變異不得謁。中平元年,黃巾賊張角等立三十六方,起兵燒郡國,山東七州處處應角。遣兵外討角等,內使皇后二兄為大將統兵。其年,宮車宴駕,皇后攝政,二兄秉權。譴讓帝母永樂后,令自殺。陰呼并州牧董卓欲共誅中官,中官逆殺大將軍進,兵相攻討,京都戰者塞道。皇太后母子遂為太尉卓等所廢黜,皆死。天下之敗,兵先興於宮省,外延海內,二三十歲,其殃禍起自何氏。袁山松書曰:「是年七月,虹晝見御坐玉堂後殿前庭中,色青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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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38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後漢書   志第十八‧五行六 日蝕 日抱 日赤無光 日黃珥 日中黑 虹貫日 月蝕非其月
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甲子朔,古今注曰:「建武元年正月庚午朔,日有蝕之。」即更始三年。日有蝕之。在危八度。杜預曰:「曆家之說,謂日光以望時遙奪月光,故月蝕。日月同會,月奄日,故日蝕。蝕有上下者,行有高下。日光輪存而中食者,相奄密,故日光溢出。皆旣者,正相當而相奄閒疏也。然聖人不言月食日,而以自蝕為文,闕於所不見。」春秋潛潭巴云:「甲子蝕,有兵敵強。」臣昭案:春秋緯六旬之蝕,各以甲子為說,此偏舉一隅,未為通證,故於事驗不盡相符。今依日例注,以廣其候耳。京房占曰:「北夷侵,忠臣有謀,後大水在東方。」日蝕說曰:「日者,太陽之精,人君之象。君道有虧,為陰所乗,故蝕。蝕者,陽不克也。」其候雜說,漢書五行志著之必矣。春秋緯曰:「日之將蝕,則斗第二星變色,微赤不明,七日而蝕。」儒說諸侯專權,則其應多在日所宿之國。春秋漢含孳曰:「臣子謀,日乃蝕。」孝經鉤命決曰:「失義不德,白虎不出禁,或逆枉矢射,山崩日蝕。」管子曰:「日掌陽,月掌陰,星掌和。陽為德,陰為刑,和為事。是故日蝕,則失德之國惡之;月蝕,則失刑之國惡之;彗星見,則失和之國惡之。是故聖王日蝕則修德,月蝕則修刑,彗星見則修和。」諸象附從,則多為王者事。人君改修其德,則咎害除。孝經鉤命決曰:「日蝕修孝,山崩理惑。」是時世祖初興,天下賊亂未除。虛、危,齊也。賊張步擁兵據齊,上遣伏隆諭步,許降,旋復叛稱王,至五年中乃破。
三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乙卯蝕,雷不行,雪殺草不長,姦人入宮。」在柳十四度。柳,河南也。時世祖在雒陽,赤眉降賊樊崇謀作亂,其七月發覺,皆伏誅。古今注曰:「四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蝕之。」
六年九月丙寅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丙寅蝕,乆旱,多有徵。」京房曰:「有小旱災。」史官不見,郡以聞。本紀「都尉詡以聞」。在尾八度。朱浮上疏,以郡縣數代,羣陽騷動所致,見浮傳。
七年三月癸亥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癸亥日蝕,天人崩。」鄭興曰:「頃年日蝕,每多在晦,皆月行疾也。君亢急,臣下促迫。」在畢五度。畢為邊兵。秋,隗囂反,侵安定。冬,盧芳所置朔方、雲中太守各舉郡降。古今注曰:「九年七月丁酉,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並日有蝕之。」
十六年三月辛丑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辛丑蝕,主疑臣。」在昴七度。昴為獄事。時諸郡太守坐度田不實,世祖怒,殺十餘人,然後深悔之。
十七年二月乙未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乙未蝕,天下多邪氣,鬱鬱蒼蒼。」京房曰:「君責衆庶暴害之。」在胃九度。胃為廩倉。時諸郡新坐租之後,天下憂怖,以穀為言,故示象。或曰:胃,供養之官也。其十月,廢郭皇后,詔曰「不可以奉供養」。
二十二年五月乙未晦,日有蝕之,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柳為上倉,祭祀穀也。近輿鬼,輿鬼為宗廟。十九年中,有司奏請立近帝四廟以祭之,有詔「廟處所未定,且就高廟祫祭之」。至此三年,遂不立廟。有簡墮心,奉祖宗之道有闕,故示象也。
二十五年三月戊申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戊申蝕,地動搖,侵兵強。一曰:主兵弱,諸侯強。」在畢十五度。畢為邊兵。其冬十月,以武谿蠻夷為寇害,伏波將軍馬援將兵擊之。古今注曰:「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有蝕之,盡。」
二十九年二月丁巳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丁巳蝕,下有敗兵。」在東壁五度。東壁為文章,一名娵訾之口。先是皇子諸王各招來文章談說之士,去年中,有人上奏:「諸王所招待者,或真偽雜,受刑罰者子孫,宜可分別。」於是上怒,詔捕諸王客,皆被以苛法,死者甚多。世祖不早為明設刑禁,一時治之過差,故天示象。世祖於是改悔,遣使悉理侵枉也。
三十一年五月癸酉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癸酉蝕,連陰不解,淫雨毀山,有兵。」在柳五度,京都宿也。自二十一年示象至此十年,後二年,宮車晏駕。
中元元年十一月甲子晦,日有蝕之,在斗二十度。斗為廟,主爵禄。儒說十一月甲子,時王日也,又為星紀,主爵禄,其占重。
明帝永平三年八月壬申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壬申蝕,水盛,陽潰陰欲翔。」在氐二度。氐為宿宮。是時明帝作北宮。古今注曰:「四年八月丙寅,時加未,日有蝕之。五年二月乙未朔,日有蝕之,京師候者不覺,河南尹、郡國三十一上。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蝕之,時雒陽候者不見。」
八年十月古今注曰十二月。壬寅晦,日有蝕之,旣,潛潭巴曰:「壬寅蝕,天下苦兵,大臣驕橫。」在斗十一度。斗,吳也。廣陵於天文屬吳。後二年,廣陵王荊坐謀反自殺。
十三年十月古今注曰閏八月。甲辰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甲辰蝕,四騎脅大水。」在尾十七度。京房占曰:「主后壽命絕,後有大水。」
十六年五月戊午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戊午蝕,乆旱穀不傷。」在柳十五度。儒說五月戊午,猶十一月甲子也,又宿在京都,其占重。後二歲,宮車晏駕。
十八年十一月甲辰晦,日有蝕之,在斗二十一度。是時明帝旣崩,馬太后制爵禄,故陽不勝。
章帝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庚辰蝕,彗星東至,有寇兵。」在東壁八度。例在前建武二十九年。是時羣臣爭經,多相非毀者。又別占云:「庚辰蝕,大旱。」
六年六月辛未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辛未蝕,大水。」在翼六度。翼主遠客。冬,東平王蒼等來朝,明年正月,蒼薨。古今注曰:「元和元年九月乙未,日有蝕之。」
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有蝕之。史官不見,佗官以聞。日在氐四度。星占曰:「天下災,期三年。」
和帝永元二年二月壬午,日有蝕之。潛潭巴曰:「壬午蝕,乆雨,旬望。」史官不見,涿郡以聞。日在奎八度。京房占曰:「三公與諸侯相賊,弱其君王,天應而日蝕。三公失國,後旱且水。」臣昭以為三公宰輔之位,即竇憲。
四年六月戊戌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戊戌蝕,有土殃,主后死,天下諒陰。」京房占曰:「婚嫁家欲戮。」在七星二度,主衣裳。又曰行近軒轅,在左角,為太后族。是月十九日,案本紀:庚申幸北宮,詔捕憲等。庚申是二十三日。上免太后兄弟竇憲等官,遣就國,選嚴能相,於國蹙迫自殺。
七年四月辛亥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辛亥蝕,子為雄。」在觜觿,為葆旅,主收斂。儒說葆旅宮中之象,收斂貪妬之象。是歲鄧貴人始入。明年三月,陰皇后立,鄧貴人有寵,陰后妬忌之,後遂坐廢。一曰是將入參,參、伐為斬刈。明年七月,越騎校尉馮柱捕斬匈奴溫禺犢王烏居戰。
十二年秋七月辛亥朔,日有蝕之,在翼八度,荊州宿也。明年冬,南郡蠻夷反為寇。
十五年四月甲子晦,日有蝕之,在東井二十二度。東井,主酒食之宿也。婦人之職,無非無儀,酒食是議。去年冬,鄧皇后立,有丈夫之性,與知外事,故天示象。是年水,雨傷稼。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二日癸酉,日有蝕之,在胃二度。胃主廩倉。是時鄧太后專政,去年大水傷稼,倉廩為虛。古今注曰:「三年三月,日有蝕之。」
五年正月庚辰朔,日有蝕之,在虛八度。正月,王者統事之正日也。虛,空名也。是時鄧太后攝政,安帝不得行事,俱不得其正,若王者位虛,故於正月陽不克,示象也。於是陰預乗陽,故夷狄並為寇害,西邊諸郡皆至虛空。
七年四月丙申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丙申蝕,諸侯相攻。」京房占曰:「君臣暴虐,臣下橫恣,上下相賊,後有地動。」在東井一度。
元初元年十月戊子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戊子蝕,宮室內婬,雌必成雄。」京房占曰:「妻欲害夫,九族夷滅,後有大水。」在尾十度。尾為後宮,繼嗣之宮也。是時上甚幸閻貴人,將立,故示不善,將為繼嗣禍也。明年四月,遂立為后。後遂與江京、耿寶等共讒太子廢之。
二年九月壬午晦,日有蝕之,在心四度。心為王者,明乆失位也。
三年三月二日辛亥,日有蝕之,在婁五度。史官不見,遼東以聞。
四年二月乙巳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乙亥蝕,東國兵。」京房占曰:「諸侯上侵以自益,近臣盜竊以為積,天子未知,日為之蝕。」在奎九度。史官不見,七郡以聞。奎主武庫兵。其月十八日壬戌,武庫火,燒兵器也。
五年八月丙申朔,日有蝕之,在翼十八度。史官不見,張掖以聞。潛潭巴曰:「丙申蝕,夷狄內攘。」石氏占曰:「王者失禮,宗廟不親,其歲旱。」
六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蝕之,幾盡,地如昬狀。古今注曰:「星盡見。」春秋緯曰:「日蝕旣,君行無常,公輔不修德,夷狄強侵,萬事錯。」在須女十一度,女主惡之。後二歲三月,鄧太后崩。李氏家書,司空李郃上書曰:「陛下祗畏天威,懼天變,克己責躬,博訪羣下。咎皆在臣,力小任重,招致咎徵。去年二月,京師地震,今月戊午日蝕。夫至尊莫過乎天,天之變莫大乎日蝕,地之戒莫重乎震動。今一歲之中,大異兩見,日蝕之變,旣為尤深,地動之戒,搖宮最醜。日者陽精,君之象也。戊者土主,任在中宮。午者火德,漢之所承。地道安靜,法當由陽,今乃專恣,搖動宮闕。禍在蕭牆之內,臣恐宮中必有陰謀其陽,下圖其上,造為逆也。災變終不虛生,推原二異,日辰行度,甚為較明,譬猶指掌。宜察宮闕之內,如有所疑,急摧破其謀,無令得成。修政恐懼,以荅天意。十月辛卯,日有蝕之,周家所忌,乃為亡徵,是時妃后用事,七子朝令。戊午之災,近相似類。宜貶退諸后兄弟羣從內外之寵,求賢良,徵逸士,下德令,施恩惠,澤及山海。」時度遼將軍遵多興師重賦出塞妄攻之事,上深納其言。建光元年,鄧太后崩。上收考中人趙任等,辭言地震日蝕,任在中宮,竟有廢立之謀,郃乃自知其言驗也。
永寧元年七月乙酉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乙酉蝕,仁義不明,賢人消。」京房占曰:「君弱臣強,司馬將兵,反征其王。」在張十五度。史官不見,酒泉以聞。石氏占曰:「日蝕張,王者失禮。」
延光三年九月庚申晦,日有食之,京房占曰:「骨肉相賊,後有水。」在氐十五度。氐為宿宮。宮,中宮也。時上聽中常侍江京、樊豐及阿母王聖等讒言,廢皇太子。
四年三月戊午朔,日有蝕之,在胃十二度。隴西、酒泉、朔方各以狀上,史官不覺。案馬融集,是時融為許令,其四月庚申,自縣上書曰:「伏讀詔書,陛下深惟禹、湯罪己之義,歸咎自責。寅畏天戒,詳延百僚,博問公卿,知變所自,審得厥故,修復往術,以荅天命。臣子遠近,莫不延頸企踵,苟有隙空一介之知,事願自效,貢納聖聽。臣伏見日蝕之占,自昔典籍『十月之交』,春秋傳記、漢注所載,史官占候,羣臣密對,陛下所觀覽,左右所諷誦,可謂詳悉備矣。雖復廣問,昭在前志,無以復加。乃者茀氣干參,臣前得敦朴之徵,後三年二月,對策北宮端門。以為參者西方之位,其於分野,并州是也,殆謂西戎、北狄。其後種羌叛戾,烏桓犯上郡,并、涼動兵,驗略效矣。今復見大異,申誡重譴,於此二城,海內莫見。三月一日,合辰在婁。婁又西方之宿,衆占顯明者。羌及烏桓有悔過之辭,將吏策勳之名。臣恐受任典牧者,苟脫目前,皆粗圖伸一時之權,不顧為國百世之利。論者美近功,忽其遠,則各相美其疢病。伏惟天象不虛。老子曰:『圖難於其易也,為大於其細也。』消災復異,宜在於今。詩曰:『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國無政,不用其良。』傳曰:『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讁于日月之災,故政不可不慎也。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月安民,三曰從時。』臣融伏惟方今有道之世,漢典設張,侯甸采衞,司民之吏,案繩循墨,雖有殿最,所差無幾。其陷罪辟,身自取禍,百姓未被其大傷。至邊郡牧御失和,吉之與凶,敗之與成,優劣相懸,不誡不可。審擇其人,上以應天變,下以安民隷。竊見列將子孫,生長京師,食仰租奉,不知稼穡之艱,又希遭阨困,故能果毅輕財,施與孤弱,以獲死生之用,此其所長也。不拘法禁,奢泰無度,功勞足以宣威,踰濫足以傷化,此其所短也。州郡之士,出自貧苦,長於撿押,雖專賞罰,不敢越溢,此其所長也。拘文守法,遭遇非常,狐疑無斷,畏首畏尾,威恩纖薄,外內離心,士卒不附,此其所短也。必得將兼有二長之才,無二短之累,參以吏事,任以兵法。有此數姿,然後能折衝厭難,致其功實,轉災為福。孔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以天下之大,四海之衆,云無若人,臣以為誣矣。宜特選詳譽,審得其真,鎮守二方,以應用良擇人之義,以塞大異也。」
順帝永建二年七月甲戌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甲戌蝕,草木不滋,王命不行。」京房占曰:「近臣欲戮,身及戮辱,後小旱。」在翼九度。
陽嘉四年閏月丁亥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丁亥蝕,匿謀滿玉堂。」京房占曰:「君臣無別。」在角五度。史官不見,零陵以聞。案張衡為太史令,表奏云:「今年三月朔方覺日蝕,此郡懼有兵患。臣愚以為可敕北邊須塞郡縣,明烽火,遠斥候,深藏固閉,無令穀畜外露。」不詳是何年三月。
永和三年十二月戊戌朔,日有蝕之,在須女十一度。史官不見,會稽以聞。明年,中常侍張逵等謀譖皇后父梁商欲作亂,推考,逵等伏誅也。
五年五月己丑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日蝕己丑,天下唱之。」在東井三十三度。東并,三輔宿。又近輿鬼,輿鬼為宗廟。其秋,西羌為寇,至三輔陵園。
六年九月辛亥晦,日有蝕之,在尾十一度。尾主後宮,繼嗣之宮也。以為繼嗣不興之象。
桓帝建和元年正月辛亥朔,日有蝕之,在營室三度。史官不見,郡國以聞。是時梁太后攝政。
三年四月丁卯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丁卯蝕,有旱有兵。」京房占曰:「諸侯欲戮,後有裸蟲之殃。」在東井二十三度。例在永元十五年。東井主法,梁太后又聽兄兾枉殺公卿,犯天法也。明年,太后崩。
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日有蝕之,在翼四度。史官不見,廣陵以聞。京房占曰:「庚辰蝕,君易賢以剛,卒以自傷,後有水。」翼主倡樂。時上好樂過。阮籍樂論曰:「桓帝聞琴,悽愴傷心,倚扆而悲,慷慨長息曰:『善乎哉!為琴若此,一而足矣。』」
永興二年九月丁卯朔,日有蝕之,在角五度。角,鄭宿也。十一月,泰山盜賊羣起,劫殺長吏。泰山於天文屬鄭。
永壽三年閏月庚辰晦,日有蝕之,在七星二度。史官不見,郡國以聞。例在永元四年。後二歲,梁皇后崩,兾兄弟被誅。
延熹元年五月甲戌晦,日有蝕之,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梁兾別傳曰:「常侍徐璜白言:『臣切見道術家常言,漢死在戌亥。今太歲在丙戌,五月甲戌,日蝕柳宿。朱雀,漢家之貴國,宿分周地,今京師是也。史官上占,去重見輕。』璜召太史陳援詰問,乃以實對。兾怨援不為隱諱,使人陰求其短,發擿上聞。上以亡失候儀不肅,有司奏收殺獄中。」
八年正月丙申晦,日有蝕之,在營室十三度。營室之中,女主象也。其二月癸亥,鄧皇后坐酗,上送暴室,令自殺,家屬被誅。呂太后崩時亦然。
九年正月辛卯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辛卯蝕,臣代其主。」在營室三度。史官不見,郡國以聞。谷永以為三朝尊者惡之。其明年,宮車晏駕。
永康元年五月壬子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壬子蝕,妃后專恣,女謀主。」在輿鬼一度。儒說壬子淳水日,而陽不克,將有水害。其八月,六州大水,勃海海溢。
靈帝建寧元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丁未蝕,王者崩。」冬十月甲辰晦,日有蝕之。
二年十月戊戌晦,日有蝕之。右扶風以聞。
三年三月丙寅晦,日有蝕之。梁相以聞。
四年三月辛酉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辛酉蝕,女謀主。」谷永上書:「飲酒無節,君臣不別,姦邪欲起。」傳曰:「酒無節,茲謂荒,厥異日蝕,厥咎亡。」靈帝好為商估,飲於宮人之肆也。
熹平二年十二月癸酉晦,日有蝕之,在虛二度。是時中常侍曹節、王甫等專權。蔡邕上書曰:「四年正月朔,日體微傷,羣臣服赤幘,赴宮門之中,無救,乃各罷歸。天有大異,隱而不宣求御過,是已事之甚者。」
六年十月癸丑朔,日有蝕之,趙相以聞。谷永上書:「賦斂滋重,不顧黎民,百姓虛竭,則日蝕,將有潰叛之變。」
光和元年二月辛亥朔,日有蝕之。十月丙子晦,日有蝕之,在箕四度。箕為後宮口舌。是月,上聽讒廢宋皇后。案:本傳盧植上書,丙子蝕自巳過午,旣蝕之後,雲霧晻曖,陳八事以諫。蔡邕對問曰:「詔問踐阼以來,災眚屢見,頻歲日蝕、地動,風雨不時,疫癘流行,勁風折樹,河、雒盛溢。臣聞陽微則日蝕,陰盛則地震,思亂則風,貌失則雨,視闇則疾,簡宗廟,水不潤下,川流滿溢。明君臣,正上下,抑陰尊陽,修五事於聖躬,致精慮於共御,其救之也。」
二年四月甲戌朔,日有蝕之。
四年九月庚寅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庚寅蝕,將相誅,大水,多死傷。」在角六度。
中平三年五月壬辰晦,日有蝕之。潛潭巴曰:「壬辰蝕,河決海溢,乆霧連陰。」
六年四月丙午朔,日有蝕之。其月浹辰,宮車晏駕。
獻帝初平四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蝕之,在營室四度。潛潭巴曰:「甲寅蝕,雷電擊殺,骨肉相攻。」是時李傕、郭汜專政。袁宏紀曰:「未蝕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過度,無有變也。』於是朝臣皆賀。帝密令尚書候焉,未晡一刻而蝕。尚書賈詡奏曰:『立伺候不明,疑誤上下;太尉周忠,職所典掌,請皆治罪。』詔曰:『天道遠,事驗難明,且災異應政而至,雖探道知機,焉能無失,而欲歸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也。』弗從。於是避正殿,寢兵,不聽事五日。」
興平元年六月乙巳晦,日有蝕之。
建安五年九月庚午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庚午蝕,後火燒官兵。」
六年十月癸未朔,日有蝕之。
十三年十月癸未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癸未蝕,仁義不明。」在尾十二度。
十五年二月乙巳朔,日有蝕之。
十七年六月庚寅晦,日有蝕之。
二十一年五月己亥朔,日有蝕之。潛潭巴曰:「己亥蝕,小人用事,君子縶。」
二十四年二月壬子晦,日有蝕之。
凡漢中興十二世,百九十六年,日蝕七十二:朔三十二,晦三十七,月二日三。
光武建武七年四月丙寅,日有暈抱,白虹貫暈,在畢八度。古今注曰:「時日加卯,西面東面有抱,須臾成暈,中有兩鉤,在南北面,有白虹貫暈,在西北南面,有背在景,加巳皆解也。」畢為邊兵。秋,隗囂反,侵安定。皇德傳史曰:「白虹貫,下破軍,晉分也。」古今注曰:「章帝建初元年正月壬申,白虹貫日。五年七月甲寅,夜白虹出乙丑地西北曲入。七年四月丙寅,日加卯,西面有抱,須臾成暈,有白虹貫日。殤帝延平元年六月丁未,日暈上有半暈,暈中外有僪,背兩珥。十二月丙寅,日暈再重,中有背僪。順帝永建二年正月戊午,白虹貫日。三年正月丁酉,日有白虹貫交暈中。六年正月丁卯,日暈兩珥,白虹貫珥中。永和六年正月己卯,暈兩珥,中赤外青,白虹貫暈中。」案郎顗傳,陽嘉二年正月乙卯,白虹貫日。又唐檀傳,永建五年,白虹貫日,檀上便宜三事,陳其咎徵。春秋元命苞曰:「陰陽之氣,聚為雲氣,立為虹蜺,離為倍僪,分為抱珥。」考異郵曰:「臣謀反,偏刺日。」巫咸占曰:「臣不知則日月僪。」如淳曰:「蝃蝀謂之虹,雌謂之蜺,向外曰倍,刺日曰僪,在傍如半環向日曰抱,在傍直對曰珥。」孟康曰:「僪如僪也。」宋均曰:「黃氣抱日,輔臣納忠。」
靈帝時,日數出東方,正赤如血,無光,高二丈餘乃有景。且入西方,去地二丈,亦如之。京房占曰:「國有佞讒,朝有殘臣,則日不光,闇冥不明。」孟康曰:「日月無光曰薄。」其占曰,事天不謹,則日月赤。是時月出入去地二三丈,皆赤如血者數矣。春秋感精符曰:「日無光,主勢奪,羣臣以讒術。色赤如炭,以急見伐,又兵馬發。」禮斗威儀曰:「日月赤,君喜怒無常,輕殺不辜,戮於無罪,不事天地,忽於鬼神。時則天雨,土風常起,日蝕無光,地動雷降。其時不救,兵從外來,為賊戮而不葬。」京房占曰:「日無故日夕無光,天下變枯,社稷移主。」
光和四年二月己巳,黃氣抱日,黃白珥在其表。春秋感精符曰:「日朝珥則有喪孽。」又云:「日已出,若其入,而雲皆赤黃,名曰日空,不出三年,必有移民而去者也。」
中平四年三月丙申,黑氣大如瓜,在日中。春秋感精符曰:「日黑則水淫溢。」
五年正月,日色赤黃,中有黑氣如飛鵲,數月乃銷。
六年二月乙未,白虹貫日。春秋感精符曰:「虹貫日,天下悉極,文法大擾,百官殘賊,酷法橫殺,下多相告,刑用及族,世多深刻,獄多怨宿,吏皆慘毒。」又曰:「國多死孽,天子命絕,大臣為禍,主將見殺。」星占曰:「虹蜺主內婬,土精填星之變。」易讖曰:「聦明蔽塞,政在臣下,婚戚干朝,君不覺悟,虹蜺貫日。」
獻帝初平元年二月壬辰,白虹貫日。袁山松書曰:「三年十月丁卯,日有重兩倍。」吳書載韓馥與袁術書曰:「凶出於代郡。」
桓帝永壽三年十二月壬戌,月蝕非其月。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八年三月庚子夜,月暈五重,紫微青黃似虹,有黑氣如雲,月星不見,丙夜乃解。中元元年十一月甲辰,月中星齒,往往出入。」
延熹八年正月辛巳,月蝕非其月。袁山松書曰:「興平二年十二月,月在太微端門中重暈二珥,兩白氣廣八九寸,貫月東西南北。」
賛曰:皇極惟建,五事剋端。罰咎入沴,逆亂浸干。火下水騰,木弱金酸。妖豈或妄,氣炎以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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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38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後漢書   志第十九‧郡國一 河南 河內 河東 弘農 京兆 馮翊 扶風
  右司隷
漢書地理志記天下郡縣本末,及山川竒異,風俗所由,至矣。今但録中興以來郡縣改異,及春秋、三史會同征伐地名,臣昭案:志猶有遺闕,今衆書所載,不可悉記。其春秋土地,通儒所據而未備者,皆先列焉。以為郡國志。本志唯郡縣名為大書,其山川地名悉為細注,今進為大字。新注證發,臣劉昭採集。凡前志有縣名,今所不載者,皆世祖所并省也。前無今有者,後所置也。凡縣名先書者,郡所治也。帝王世記曰:「自天地設闢,未有經界之制。三皇尚矣。諸子稱神農之王天下也,地東西九十萬里,南北八十五萬里。及黃帝受命,始作舟車,以濟不通。乃推分星次,以定律度。自斗十一度至婺女七度,一名須女,曰星紀之次,於辰在丑,謂之赤奮若,於律為黃鍾,斗建在子,今吳、越分野。自婺女八度至危十六度,曰玄枵之次,一名天黿,於辰在子,謂之困敦,於律為大呂,斗建在丑,今齊分野。自危十七度至奎四度,曰豕韋之次,一名娵訾,於辰在亥,謂之大淵獻,於律為太蔟,斗建在寅,今衞分野。自奎五度至胃六度,曰降婁之次,於辰在戌,謂之閹茂,於律為夾鍾,斗建在卯,今魯分野。自胃七度至畢十一度,曰大梁之次,於辰在酉,謂之作噩,於律為姑洗,斗建在辰,今趙分野。自畢十二度至東井十五度,曰實沈之次,於辰在申,謂之涒灘,於律為中呂,斗建在巳,今晉、魏分野。自井十六度至柳八度,曰鶉首之次,於辰在未,謂之協洽,於律為蕤賔,斗建在午,今秦分野。自柳九度至張十七度,曰鶉火之次,於辰在午,謂之敦牂,一名大律,於律為林鍾,斗建在未,今周分野。自張十八度至軫十一度,曰鶉尾之次,於辰在巳,謂之大荒落,於律為夷則,斗建在申,今楚分野。自軫十二度至氐四度,曰壽星之次,於辰在辰,謂之執徐,於律為南呂,斗建在酉,今韓分野。自氐五度至尾九度,曰大火之次,於辰在卯,謂之單閼,於律為無射,斗建在戌,今宋分野。自尾十度至斗十度百三十五分而終,曰析木之次,於辰在寅,謂之攝提格,於律為應鍾,斗建在亥,今燕分野。凡天有十二次,日月之所躔也;地有十二分,王侯之所國也。故四方方七宿,四七二十八宿,合百八十二星。東方蒼龍三十二星,七十五度;北方玄武三十五星,九十八度;西方白虎五十一星,八十度;南方朱雀六十四星,百一十二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分為十二次,一次三十度三十二分度之十四,各以附其七宿閒。距周天積百七萬九百一十三里,徑三十五萬六千九百七十一里。陽道左行,故太歲右轉,凡中外官常明者百二十四,可名者三百二十,合二千五百星。微星之數,凡萬一千五百二十星,萬物所受,咸系命焉。此黃帝創制之大略也。而佗說稱日月所照三十五萬里。考諸子所載,神農之地,過日月之表,近為虛誕。及少昊氏之衰,九黎亂德,其制無聞矣。洎顓頊之所建,帝嚳受定,則孔子稱其地北至幽陵,南暨交阯,西蹈流沙,東極蟠木,日月所照,莫不底焉,是以建萬國而制九州。至堯遭洪水,分為十二州,今虞書是也。及禹平水土,還為九州,今禹貢是也。是以其時九州之地,凡二千四百三十萬八千二十四頃,定墾者九百三十萬六千二十四頃,不墾者千五百萬二千頃,民口千三百五十五萬三千九百二十三人。至于塗山之會,諸侯承唐虞之盛,執玉帛亦有萬國。是以山海經稱禹使大章步自東極,至于西垂,二億三萬三千五百里七十一步。又使豎亥步自南極盡於北垂,二億三萬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四海之內,則東西二萬八千里,南北二萬六千里,出水者八千里,受水者八千里,經名山五千三百五十,六萬四千五十六里。出銅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鐵之山三千六百九。以供財用,儉則有餘,奢則不足。以男女耕織,不奪其時,故公家有三十年之積,私家有九年之儲。及夏之衰,棄稷弗務,有窮之亂,少康中興,乃復禹跡。孔甲之至桀行暴,諸侯相兼,逮湯受命,其能存者三千餘國,方於塗山,十損其七。民離毒政,將亦如之。殷因於夏,六百餘載,其閒損益,書策不存,無以考之。又遭紂亂,至周剋商,制五等之封,凡千七百七十三國,又減湯時千三百矣。民衆之損,將亦如之。及周公相成王,致治刑錯,民口千三百七十一萬四千九百二十三人,多禹十六萬一千人,周之極盛也。其後七十餘歲,天下無事,民彌以息。及昭王南征不反,穆王失荒,加以幽、厲之亂,平王東遷,三十餘載,至齊桓公二年,周莊王之十三年,五千里內,非天王九儐之御,自世子公侯以下至於庶民,凡千一百八十四萬七千人,除有土老疾,定受田者九百萬四千人。其後諸侯相并,當春秋時,尚有千二百國。二百四十二年之中,殺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社稷者,不可勝數。至于戰國,存者十餘。於是從橫短長之說,相奪於時,殘民詐力之兵,動以萬計。故崤有匹馬之禍,宋有易子之急,晉陽之圍,縣釜而炊,長平之戰,血流漂鹵。周之列國,唯有燕、衞、秦、楚而已。齊及三晉,皆以篡亂,南面稱王。衞雖得存,不絕若綫。然考蘇、張之說,計秦及山東六國,戎卒尚存五百餘萬,推民口數,尚當千餘萬。及秦兼諸侯,置三十六郡,其所殺傷,三分居二;猶以餘力,行參夷之刑,收太半之賦,北築長城四十餘萬,南戍五嶺五十餘萬,阿房、驪山七十餘萬,十餘年閒,百姓死沒,相踵于路。陳、項又肆其餘烈,故新安之坑,二十餘萬,彭城之戰,睢水不流。至漢祖定天下,民之死傷,亦數百萬。是以平城之卒,不過三十萬,方之六國,五損其二。自孝惠至文、景,與民休息,六十餘歲,民衆大增,是以太倉有不食之粟,都內有朽貫之錢。武帝乗其資畜,軍征三十餘歲,地廣萬里,天下之衆亦減半矣。及霍光秉政,乃務省役,至于孝平,六世相承,雖時征行,不足大害,民戶又息。元始二年,郡、國百三,縣、邑千五百八十七,地東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萬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定墾田八百二十七萬五百三十六頃,民戶千三百二十三萬三千六百一十二,口五千九百一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人,多周成王四千五百四十八萬五十五人,漢之極盛也。及王莽篡位,續以更始、赤眉之亂,至光武中興,百姓虛耗,十有二存。中元二年,民戶四百二十七萬千六百三十四,口二千一百萬七千八百二十人。永平、建初之際,天下無事,務在養民,迄于孝和,民戶滋殖。及孝安永初、元初之閒,兵飢之苦,民人復損。至于孝桓,頗增於前。永壽二年,戶千六百七萬九百六,口五千六萬六千八百五十六人,墾田亦多,單師屢征。及靈帝遭黃巾,獻帝即位而董卓興亂,大焚宮廟,劫御西遷,京師蕭條,豪桀並爭,郭汜、李傕之屬,殘害又甚,是以興平、建安之際,海內凶荒,天子奔流,白骨盈野,故陝津之難,以箕撮指,安邑之東,后裳不完,遂有寇戎,雄雌未定,割剝庶民,三十餘年。及魏武皇帝剋平天下,文帝受禪,人衆之損,萬有一存。景元四年,與蜀通計民戶九十四萬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萬二千八百九十一人。又案正始五年,揚威將軍朱照日所上吳之所領兵戶凡十三萬二千,推其民數,不能多蜀矣。昔漢永和五年,南陽戶五十餘萬,汝南戶四十餘萬,方之於今,三帝鼎足,不踰二郡,加有食禄復除之民,凶年飢疾之難,見可供役,裁若一郡。以一郡之人,供三帝之用,斯亦勤矣。自禹至今二千餘載,六代損益,備於茲焉。」臣昭案:謐記云春秋時有千二百國,未知所出。班固云周之始,爵五而土三,蓋千八百國。轉相吞滅,數百年閒,列國耗盡,至春秋時,尚有數十。
河南尹秦三川郡,高帝更名。世祖都雒陽,建武十五年改曰河南尹。應劭漢官曰:「尹,正也。郡府聽事壁諸尹畫贊,肇自建武,訖于陽嘉,注其清濁進退,所謂不隱過,不虛譽,甚得述事之實。後人是瞻,足以勸懼,雖春秋采毫毛之善,罰纖釐之惡,不避王公,無以過此,尤著明也。」二十一城,永和五年戶二十萬八千四百八十六,口百一萬八百二十七。
  雒陽摯虞曰:「古之周南,今之雒陽。」魏氏春秋曰:「有委粟山,在陰郷,魏時營為圓丘。」皇覽曰:「縣東北山萇弘冢,縣北芒山道西呂不韋冢。」周時號成周。公羊傳曰:「成周者何?東周也。」何休曰:「周道始成,王之所都也。」帝王世記曰:「城東西六里十一步,南北九里一百步。」晉元康地道記曰:「城內南北九里七十步,東西六里十步,為地三百頃一十二畝有三十六步。城東北隅周威烈王冢。」有狄泉,在城中。左傳僖二十九年「盟于狄泉」,杜預曰城內太倉西南池水。或曰本在城外,定元年城成周乃繞之。案:此水晉時在東宮西北。帝王世記曰:「狄泉本殷之墓地,在成周東北,今城中有殷王冢是也。又太倉中大冢,周景王也。」有唐聚。左傳昭二十三年「尹辛敗劉師于唐」。有上程聚。古程國,史記曰重黎之後,伯休甫之國也。關中更有程地。帝王世記曰「文王居程,徙都豐」,故此加為上程。有士郷聚。馮異斬武勃地。有褚氏聚。左傳昭二十六年「王宿褚氏」,杜預曰縣南有褚氏亭。有榮錡澗。左傳周景王「崩于榮錡氏」,杜預曰鞏縣西。有前亭。杜預曰縣西南有泉亭。即泉戎也。有圉郷。左傳昭二十二年單氏「伐東圉」,杜預曰縣東南有圉郷。又西南有戎城,伊雒之戎。有大解城。左傳昭二十三年晉師次于解,杜預曰縣西南有大解、小解。 河南帝王世記曰:「城西有郟鄏陌,太康畋于有 28fc5.gif 水,北至陝山。」地道記曰去雒城四十里。左傳定八年「單子伐穀城」,杜預曰在縣西。東城門名鼎門,帝王世記曰:「東南門九鼎所從入。」又曰:「武王定鼎雒陽西南,雒水北鼎中觀是也。」北城門名乾祭。左傳昭二十四年「士伯立於乾祭」。皇覽曰:「城西南柏亭西周山上周靈王冢,民祠之不絕。」又有甘城,杜預曰縣西南有甘泉。有蒯郷。左傳昭二十三年尹辛攻蒯。晉地道記曰:「在縣西南,有蒯亭。」梁故國,伯翳後。有陽人聚。史記曰:「秦滅東周,不絕其祀,以陽人地賜周君。」有霍陽山。左傳哀四年「楚為一昔之期,襲梁及霍」。有注城。史記曰魏文侯三十二年敗秦于注。博物記曰:「梁伯好土功,今梁多有城。」熒陽有鴻溝水。文穎曰:「於熒陽下引河東南為鴻溝,即官度水也。」有廣武城。西征記曰:「有三皇山,或謂三室山。山上有二城,東者曰東廣武,西者曰西廣武,各在山一頭,相去二百餘步,其閒隔深澗,漢祖與項籍語處。」有虢亭,虢叔國。有隴城。左傳文二年「盟于垂隴」。有薄亭。有敖亭。周宣王狩于敖。左傳宣十二年「晉師在敖、鄗之閒」。秦立為敖倉。有熒澤。左傳宣十二年楚潘黨逐魏錡及熒,杜預曰縣東熒澤也。 卷左傳成十年晉鄭盟脩澤,杜預曰縣東有脩武亭。有長城,經陽武到密。史記蘇秦說襄王曰:「大王之地,西有長城之界。」有垣雝城,或曰古衡雍。史記无忌謂魏王曰:「王有鄭地,得垣雍」者也。杜預曰即是衡雍。又今縣所治城。有扈城亭。左傳莊二十三年「盟于扈」,杜預曰在縣西北。 原武 陽武有武彊城。史記曰曹參攻武彊。秦始皇東遊至陽武博浪沙中,為盜所驚。 中牟左傳宣元年諸侯救鄭,遇于北林,杜預曰縣西南有林亭,在鄭北。有圃田澤。左傳曰原圃。爾雅十藪,鄭有圃田。有清口水。左傳閔二年遇于清,杜預曰縣有清陽亭。有管城。杜預曰管國也,在京縣東北。漢書音義曰:「故管叔邑。」有曲遇聚。前書曹參破楊熊。有蔡亭。 開封左傳哀十四年「逢澤有介麋」,杜預曰在縣東北,遠,疑 非。徐廣曰逢池也。 菀陵,有棐林。左傳宣元年諸侯會于棐林,杜預曰縣東南有林郷。徐齊民北征記曰:「縣東南有大隧澗,鄭莊公所闕。又大城東臨濮水,水東溱水注于洧,城西臨洧水。」有制澤。左傳成十六年諸侯遷於制田,杜預曰縣東有制澤。有瑣侯亭。左傳襄十一年諸侯之師次于瑣,杜預曰縣東有瑣侯亭。 平陰 穀城,瀍水出。博物記曰:「出潛亭山。」有函谷關。西征記曰:「函谷左右絕岸十丈,中容車而已。」 緱氏左傳曰呂相絕秦伯,「殄滅我費、滑」,杜預曰滑國都於費,今緱氏縣。案本紀,縣有百坏山。干寶搜神記曰:「縣有延壽城。」有鄔聚。左傳王取鄔、劉,杜預曰鄔在縣西南。有轘轅關。瓚曰:「險道名,在縣東南。」 鞏鞏伯國。左傳曰「商湯有景亳之命」,杜預曰縣西南有湯亭。帝王世記曰:「湯亭在偃師。」又曰:「夏太康五弟,須于雒汭,在縣東北三十里。」有尋谷水。左傳昭二十三年王師、晉師圍鄩中。史記張儀曰「下兵三川,塞什谷之口」,徐廣曰縣有尋口。有東訾聚,今名訾城。左傳昭二十三年「單子取訾」,杜預曰在縣西南。晉地道記曰在縣之東。有坎埳聚。左氏,周襄王出,國人納之坎埳,杜預曰在縣東。地道記在南。有黃亭。有湟水。左傳昭二十二年「王子猛居于皇」,杜預曰有黃亭,在縣西南。有明谿泉。左傳昭二十二年「賈辛軍于谿泉」。 成睾史記曰,成睾北門名玉門。左傳「破燕師于北制」。杜預曰「北制,一名虎牢」,亦即此縣也。穆天子傳曰:「七萃之士,生搏虎而獻天子,命為柙,而畜之東虢,是曰虎牢。」左傳曰鄭子皮勞晉韓宣子于索氏,杜預曰縣東有大索城。尚書禹貢「至于大岯」,張揖云成睾縣山。又有旋門阪,縣西南十里,見東京賦。有旃然水。左傳襄十八年楚伐鄭,次旃然。有瓶丘聚。有漫水。有汜水。左傳曰周襄王處鄭地汜。 京鄭共叔所居,左傳云「謂之京城大叔」。應劭曰:「有索亭。楚漢戰京、索。」北征記又有索水。 密春秋時曰新城,傳曰新密。僖六年諸侯圍新城,杜預曰一名密縣。有大騩山。山海經曰:「大騩之山,其陰多鐵,多美堊。有草焉,狀如蓍而毛,青華而白實,其名曰 26d2d.gif ,服者不夭。」有梅山。左傳曰襄十八年楚伐鄭,右迴梅山,在縣西北。有陘山。史記魏襄王六年伐楚,敗之陘山。秦破魏華陽,地亦在縣。杜預遺令曰:「山上有冢,或曰子產,邪東北向新鄭城,不忘本也。」 新城左傳曰文十七年周敗戎于邥垂,杜預曰縣北有垂亭。史記秦遷西周公於 22838.gif 狐,徐廣曰「與陽人聚相近,在雒陽南百五十里梁、新城之閒」。有高都城。史記蘇代說韓相國以高都與周者。有廣成聚。有廣成菀。有鄤聚,古鄤氏,今名蠻中。左傳昭十六年楚殺鄤子,杜預曰縣東南有蠻城。又祭遵獲張滿也。 匽師帝王世記曰:「帝嚳所都,殷盤庚復南亳,是為西亳。」皇覽曰「北有睾繇祠」,又曰「有湯亭,有湯祠」。有尸郷,帝王世記曰:「尸郷在縣西二十里。」春秋時曰尸氏。左傳昭二十六年劉人敗子朝之師于尸氏。前書田橫自殺處。 新鄭,詩鄭國,祝融墟。皇甫謐曰:「古有熊國,黃帝之所都。」 平
河內郡高帝置。雒陽北百二十里。十八城,戶十五萬九千七百七十,口八十萬一千五百五十八。
  懷,有隰城。左傳曰王取鄭隰城,杜預曰在縣西南。傳又曰却至與周爭鄇田,杜預曰縣西南有鄇人亭。 河陽左傳曰王與鄭盟,杜預曰縣南孟津。有湛城。 軹左傳曰王以蘇忿生田向與鄭,杜預曰縣西北地名向上。有原郷。左傳曰王與鄭原,杜預曰沁水西北有原城。有湨梁。左傳曰襄十六年諸侯會湨梁。 波,有絺城。左傳曰王與鄭絺,杜預曰在野王縣西南。 沁水山海經曰沁水出井陘東。 野王,有太行山。山海經曰:「其上有金玉,下有碧。有獸焉,其狀如麋而四角,馬尾而有距,其名曰驒還。」酈食其說曰「杜太行之道」,韋昭曰在縣北。有射犬聚。世祖破青犢也。有邘城。史記曰紂以文王、九侯、鄂侯為三公,徐廣曰「鄂」一作「邘」。武王子封在縣西北。 溫,蘇子所都。濟水出,王莽時大旱,遂枯絕。皇覽曰:「縣郭東濟水南有虢公冢。」 州 平睾,有邢丘,故邢國,周公子所封。臣瓚曰:「丘名也,非國,在襄國西。」有李城。史記曰邯鄲李同却秦兵,趙封其父李侯,徐廣曰即此城。 山陽邑。有雍城。杜預曰古雍國,在縣西。有蔡城。蔡叔邑此,猶鄭管城之類乎? 武德 獲嘉,侯國。 脩武,故南陽,秦始皇更名。有南陽城,左傳僖四年晉文公圍南陽。史記曰:「白起攻韓南陽,太行道絕之。」山海經曰:「太行之山,清水出焉。」郭璞曰:「脩武縣北黑山亦出清水。」陽樊、攢茅田。服虔曰:「樊仲山之所居,故名陽樊。」杜預曰縣西北有攢城。左傳曰定元年魏獻子田大陸,杜預曰西北吳澤也。有小脩武聚。春秋曰寧。史記曰高祖得韓信軍小脩武,晉灼曰在城東。有隤城。左傳隱十一年「以隤與鄭」。 共,本國。淇水出。前志注曰水出北山。博物記曰:「有奧水,流入淇水,有綠竹草。」有汎亭。凡伯邑。 汲晉地道記曰有銅關。 朝歌有鹿腹山。紂所都居,帝王世記曰紂糟丘、酒池、肉林在城西。前書注曰鹿臺在城中。南有牧野,去縣十七里。北有邶國,南有寧郷。史記旡忌說魏安僖王曰「通韓上黨於共寧」,徐廣曰有寧郷。左傳曰襄二十三年「救晉,次雍榆」,杜預曰縣東有雍城是也。 蕩陰,有羑里城。韋昭曰:「羑音酉。文王所拘處。」 林慮,故隆慮,殤帝改。有鐵。徐廣曰:「洹水所出。蘇秦合諸侯盟處。」班叔皮遊居賦亦曰「漱余馬乎洹泉,嗟西伯於牖城」。
河東郡秦置,雒陽西北五百里。博物記曰:「有山澤近鹽。沃土之民不才,漢興少有名人,大衣冠三世皆衰絕也。」二十城,戶九萬三千五百四十三,口五十七萬八百三。
  安邑。帝王世記曰:「縣西有鳴條陌。湯伐桀,戰昆吾亭。左傳昆吾與桀同日亡。」地道記巫咸山在南。有鐵,有鹽池。前志曰池在縣西南。魏都賦注曰在猗氏六十四里。楊佺期雒陽記曰:「河東鹽池長七十里,廣七里,水氣紫色。有別御鹽,四面刻如印齒文章,字妙不可述。」 楊,有高梁亭。左傳曰僖二十四年晉懷公死高梁,杜預曰在縣西南。地道記有梁城,去縣五十里,叔嚮邑也。 平陽,侯國。左傳曰成七年諸侯盟馬陵,杜預曰衞地也,平陽東南地名馬陵。又說在魏郡元城。有鐵。堯都此。晉地道記曰有堯城。 臨汾博物記曰有賈郷,賈伯邑。有董亭。左傳曰晉改蒐于董,杜預曰縣有董亭。 汾陰博物記曰:「古之綸,少康邑。」有介山。縣西北有狐谷亭。郭璞爾雅注曰:「縣有水口,如車輪許,濆沸涌出,其深無限,名之為瀵。」 蒲坂,有雷首山。史記曰趙盾田首山,息桑下,有餓人祇彌明。縣南二十里有歷山,舜所耕處。又伯夷、叔齊隱於首陽山,馬融曰在蒲坂華山之北,河曲之中。有沙丘亭。左傳曰文十二年秦晉戰河曲,杜預曰在縣南。湯伐桀,孔安國曰河曲之南。 大陽,有吳山,上有虞城,杜預曰虞國也。帝王世記曰:「舜嬪于虞,虞城是也。」亦謂吳城,史記秦昭王伐魏取吳城,即此城也。皇覽曰:「盜跖冢臨河曲。」博物記曰傅巖在縣北。有下陽城,邑,左傳僖二年虞、晉所滅。縣東北三十里。有茅津。左傳曰「秦伐晉,遂自茅津濟」,杜預曰在縣西。南有茅亭,即茅戎。有顛軨坂。左傳曰「入自顛軨」。博物記曰在縣鹽池東,吳城之北,今之吳坂。杜預曰在縣東北。 解左傳曰咎犯與秦晉大夫盟於郇,杜預曰縣西北有郇城。博物記曰有智邑。有桑泉城。左傳僖二十四年晉文公入桑泉,杜預曰在縣西二十里。有臼城。左傳曰晉文公入取臼衰者也。杜預曰在縣東南。博物記曰:「臼季邑。縣西北卑耳山。縣西南齊桓公西伐所登。」有解城。左傳僖十五年晉侯賂秦,內及解梁城。有瑕城。左傳文十二年秦侵晉及瑕,杜預曰猗氏縣東北有瑕城。 皮氏,有耿郷。尚書祖乙徙耿。左傳閔元年晉滅耿,杜預曰縣東南有耿郷。博物記曰有耿城。有鐵。有兾亭。左傳僖二年,晉荀息曰「兾為不道」,杜預曰國,在縣東北。史記蘇代說燕王曰「下南陽,封兾。」 聞喜邑,博物記曰縣治涑之川。史記曰伐韓到乾河。郭璞曰:「縣東北有乾河口,但有故溝處,無復水。」左傳曰僖三十一年「晉蒐清原」,杜預曰在縣北。本曲沃。曲沃在縣東北數里,與晉相去六七百里。見毛詩譜注。有董池陂,古董澤。左傳曰「改蒐于董」,「董澤之蒲」。有稷山亭。縣西五十里。左傳曰宣十五年「晉侯治兵于稷」。有涑水。左傳呂相絕秦,曰「伐我涑川」。有洮水。 絳邑。縣西有絳邑城,杜預曰故絳也。有翼城。左傳隱五年曲沃伐翼,杜預曰在縣東八十里。 永安,故彘,史記曰周穆王封造父趙城,徐廣曰在永安。博物記曰有呂郷,呂甥邑也。陽嘉二年更名。杜預曰縣東北有彘城。有霍大山。爾雅曰:「西南之美者,有霍山之多珠玉焉。」左傳曰閔元年晉滅霍,杜預曰「縣東北有霍大山」。史記曰原過受神人書,稱「余霍大山山陽侯天吏也」。又蜚廉於山得石槨,仍葬也。 河北,詩魏國。有韓亭。 猗氏地道記曰:「左傳文十三年『詹嘉處瑕』,在縣東北。」垣有王屋山,兖水出。史記曰:「魏武侯二年,城王垣。」博物記曰:「山在東,狀如垣。」有壺丘亭。左傳襄元年晉討宋五大夫,寘諸瓠丘,杜預曰縣東南有壺丘亭。有邵亭。博物記曰:「縣東九十里有郫邵之阨,賈季迎公子樂于陳,趙孟殺諸郫邵。」 襄陵晉地道記曰晉武公自曲沃徙此。 北屈左傳曰「二屈」,杜預曰「二」當為「北」。傳曰「屈產之乗」,有駿馬。有壺口山。禹貢曰:「壺口治梁及岐。」有采桑津。左傳僖八年晉敗狄于采桑,杜預曰縣西南有采桑津。 蒲子左傳曰晉文公居蒲城,杜預曰今蒲子縣。 濩澤,侯國。有析城山。前志曰在縣西南。 端氏史記曰,趙、韓、魏分晉,封晉端氏。
弘農郡武帝置。其二縣,建武十五年屬。雒陽西南四百五十里。九城,戶四萬六千八百一十五,口十九萬九千一百一十三。
  弘農故秦函谷關,左傳曰「公敗戎于桑田」,杜預曰在縣東北桑田亭。燭水出。前志出衙嶺下谷。有枯樅山。本傳赤眉立盆子於鄭北,古今注曰在此山下。有桃丘聚,故桃林。左傳曰守桃林之塞,博物記曰在湖縣休與之山。有務郷。赤眉破李松處。有曹陽亭。史記曰,章邯殺周章于曹陽,晉灼曰縣東十三里。又獻帝東歸敗處,曹公改曰好陽。 陝史記曰:「自陝以西,邵公主之;自陝以東,周公主之。」本虢仲國。杜預曰虢都上陽,在縣東南。有虢城。有焦城。故焦國,史記曰武王封神農之後於焦。有陝陌。博物記:「二伯所分。」 黽池,穀水出。前志曰出穀陽谷。有二崤。 新安,澗水出。博物記曰:「西漢水出新安入雒。」又有孝水,見潘岳西征賦。 宜陽有金門山,山竹為律管。 陸渾,西有虢略地。左傳僖十五年晉侯賂秦,東盡虢略,杜預曰從河曲南行,而東盡故虢。 盧氏,有熊耳山,山海經曰:「其上多漆,其下多椶。浮豪之水出焉,西北流注于雒,其中多美玉,多人魚。」伊水、清水出。晉地道記:「伊東北入雒。」 湖,故屬京兆。前志有鼎湖。有閺郷。皇覽曰:「戾太子南出,葬在闅郷南。」秦又改曰寧秦。 華陰,故屬京兆。史記曰魏文侯三十六年齊侵陰晉。前志曰高帝改曰華陰。呂氏春秋九藪云「秦之陽華」,高誘曰「或在華陰西」。誘又曰「桃林縣西長城是也」。晉地道記曰「潼關是也」。有太華山。左傳晉賂秦,南及華山。山海經曰:「太華之山,削成而四方,其高五千仞,其廣十里,鳥獸莫居。有蛇焉,名曰肥遺,六足四翼,見則天下大旱。」武王放馬牛於桃林墟,孔安國曰在華山東。晉地道記山在縣西南。
京兆尹秦內史,武帝改。其四縣,建武十五年屬。雒陽西九百五十里。決錄注曰:「京,大也。天子曰兆民。」十城,戶五萬三千二百九十九,口二十八萬五千五百七十四。
  長安,高帝所都。漢舊儀曰:「長安城方六十三里,經緯各長十五里,十二城門,九百七十三頃。城中皆屬長安令。」辛氏三秦記曰:「長安地皆黑壤,城中今赤如火,堅如石。父老所傳,盡鑿龍首山為城。」皇覽曰:「衞思后葬城東南桐柏園,今千人聚是。」鎬在上林菀中。孟康曰:「長安西南有鎬池。秦始皇江神反璧曰:『為吾遺鎬池君。』」古史考曰:「武王遷鎬,長安豐亭鎬池也。」皇覽曰:「文王、周公冢皆在鎬聚東杜中。」有細柳聚。前書周亞夫所屯處。有蘭池。史記曰秦始皇微行夜出,逢盜蘭池。三秦記曰:「始皇引渭水為長池,東西二百里,南北三十里,刻石為鯨魚二百丈。」有曲郵。前書高帝征黥布,張良送至曲郵。有杜郵。史記曰白起死處。三秦記曰:「長安城西有九嵕山,西有杜山。」杜預曰「畢國在西北。」 霸陵,有枳道亭。前書秦王子嬰降於軹道旁,地道記曰霸水西。有長門亭。前書文帝出長門,若見五人於道北,立五帝壇。 杜陵杜預曰古唐杜氏也。酆在西南。〕杜預曰:「在鄠縣東。」決錄注曰:「鎬在酆水東,酆在鎬水西,相去二十五里。」 鄭史記殺商君鄭黽池。鄭桓公封於此。黃圖云:「下邽縣並鄭,桓帝西巡復之。」 新豐,有驪山,杜預曰:「古驪戎國。」韋昭曰:「戎來居此山,故號驪戎。」三秦記曰:「始皇墓在山北,有始皇祠。不齋戒往,即疾風暴雨。人理欲上,則杳冥失道。縣西有白鹿原,周平王時白鹿出。」案關中圖,縣南有新豐原,白鹿在霸陵。東有鴻門亭前書高帝見項羽處,孟康曰「在縣東七十里,舊大道北下阪口名」。關中記云始皇陵北十餘里有謝聚。及戲亭。周幽王死處,蘇林曰縣東南四十里。有掫城。 藍田,出美玉。三秦記曰:「有川,方三十里,其水北流。出玉、銅、鐵、石。」地道記有虎候山。 長陵,故屬馮翊。蔡邕作樊陵頌云:「前漢戶五萬,口有十七萬,王莽後十不存一。永初元年,羌戎作虐。至光和,領戶不盈四千。園陵蕃衞粢盛之供,百役出焉。民用匱乏,不堪其事。」 商,故屬弘農。帝王世記曰:「契所封也。」左傳哀四年「將通於少習」,杜預曰少習,縣東之武關。 上雒,侯國。有冢領山,雒水出。故屬弘農。山海經曰雒水出讙舉之山。案史記云雒水出熊耳。山海經曰雒出王城南,至相谷西,東北流,去虎牢城西四十里,注河口,謂之雒汭。有菟和山。左傳哀四年,楚司馬軍于菟和。有蒼野聚。左傳曰哀四年楚右師軍蒼野,杜預曰在縣南。 陽陵,故屬馮翊。
左馮翊秦屬內史,武帝分,改名。雒陽西六百八十八里。決錄注曰:「馮,馮也。翊,明也。」十三城,戶三萬七千九十,口十四萬五千一百九十五。潘岳關中記曰:「三輔舊治長安城中,長吏各在其縣治民。光武東都之後,扶風出治槐里,馮翊出治高陵。」
  高陵 池陽爾雅十藪,周有焦穫,郭璞曰縣瓠中是也。地道記「有巀嶭山,在北。有鬼谷,生三所氏」。案:史記鬼谷在潁川陽城,與地記不同。 雲陽有荊山。帝王世記曰:「禹鑄鼎於荊山,在馮翊懷德之南,今其下荊渠也。」 祋祤,永元九年復。 頻陽 萬年帝王世記曰「秦獻公都櫟陽」是也。 蓮勺 重泉 臨晉,本大荔。有河水祠。有芮郷。古芮國,與虞相讓者。有王城。史記曰秦厲恭公伐大荔,取其王城,即此城也。左傳晉陰飴甥與秦伯盟王城,杜預曰後改為武郷,在縣東。 郃陽,永平二年復。 夏陽,有梁山、詩云:「弈弈梁山。」在縣西北。公羊傳曰河上之山也。杜預曰古梁國。史記曰本少梁。爾雅曰梁山,晉望也。龍門山。書曰導河積石,歷龍門。太史公曰「遷生龍門」,韋昭曰在縣北。博物記曰:「有韓原,韓武子采邑。」 衙左傳文二年晉敗秦于彭衙。皇覽曰:「有蒼頡冢,在利陽亭南,墳高六丈。」 粟邑,永元九年復。
右扶風秦屬內史,武帝分,改名。決錄曰:「扶風,化也。」十五城,戶萬七千三百五十二,口九萬三千九十一。
  槐里,周曰犬丘,又名廢丘,周懿王、章邯所都。高帝改。 安陵皇覽曰:「縣西北畢陌,秦武王冢。」 平陵 茂陵 鄠古扈國。豐水出。左傳曰「康有酆宮之朝」,杜預曰有靈臺,康王於是朝諸侯。有甘亭。帝王世記曰在縣南。夏啟伐扈,大戰于甘。又南山有王季冢。 郿,有邰亭。史記曰封棄於邰,徐廣曰今斄郷。又案王忳傳,郿之斄亭,為冤鬼報戮故亭長者也。秦是榮縣,後省。帝王世記曰:「秦出公徙平陽。」新論曰:「邰在漆縣,其民有會日,以相與夜中巿,如不為,則有災咎。」 武功,永平八年復。有太一山,本終南。垂山,本敦物。前志在縣東。有斜谷。西征賦注曰:「褒斜谷,在長安西南。南口褒,北口斜,長百七十里。其水南流。」 陳倉三秦記曰:「秦武公都雍,陳倉城是也。有石鼓山。將有兵,此山則鳴。」 汧爾雅十藪,秦有楊紆,郭璞曰在縣西。有吳嶽山,郭璞曰:「別名吳山,周禮所謂嶽山者。」本名汧,汧水出。有回城,名回中。來歙開道處。 渝麋,侯國。 雍左傳邵穆公采邑,史記有鴻冢。有鐵。帝王世記曰秦德公徙都。 栒邑,有豳郷。鄭玄詩譜曰:「豳者,公劉自邰而出,所徙戎狄之地名。」又有劉邑。 美陽,有岐山,左傳椒舉曰:「成王有岐陽之蒐。」山海經曰:「其上多白金,其下多鐵,城水出焉,東南流注于江。」有周城。杜預曰城在縣西北。帝王世記曰:「周太王所徙,南有周原。」 漆,有漆水。山海經曰:「羭次之山,漆水出焉。」郭璞曰:「漆水出岐山。詩云『自土沮、漆。』」地道記曰水在縣西。皇覽曰:「有師曠冢,名師曠山。」有鐵。杜預曰豳國在東北。帝王世記曰有豳亭。 杜陽,永和二年復。詩譜曰:「周原者,岐山陽,地屬杜陽,地形險阻而原田肥美。」
 右司隷校尉部,郡七,縣、邑、侯國百六。漢舊儀曰:「司隷治所,故孝武廟。」魏略曰:「曹公分關中置漢興郡,用游楚為太守。」獻帝起居注曰:「中平六年,省扶風都尉置漢安郡,鎮雍、渝麋、杜陽、陳倉、汧五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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