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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觀止] 陸賈【新語】卷11明誡詩解1福禍自招惡政惡氣綱之以法紀之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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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2-5-18 14:4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陸賈新語卷11明誡詩解1福禍自招惡政惡氣綱之以法紀之以數
題文詩:
君明於德,及遠;臣篤於義,可以.
何以言之?湯以,七十里封,升帝王位;
周公自立,三公之官,德比於,五帝三王;
斯乃口出,善言身行,善道所致.安危之要,
吉凶之符,一出於身;存亡之道,成敗之事,
起於善行;堯舜不易,日月而興,桀紂不易,
星辰而亡,天道不改,而人道易.持天地政,
操四海綱,,可以失法,動作,
可以離度,謬誤出口,則亂,萬里之外,
何況,無罪於獄,市誅無辜?世衰道失,
非天所爲,乃君國者,取之.惡政也者,
生惡氣,惡氣生災.螟蟲之類,隨氣而生;
虹蜺之屬,因政而見.治道失下,天文;
惡政流行,螟蟲生野.賢君智知,隨變而改,
緣類而試,思之.聖人之治,恩及昆蟲,
澤及草木,乘天氣生,隨寒暑動,莫不延頸,
而望,傾耳聽化.聖人察物.無所遺失,
上及日月,星辰下至,鳥獸草木,昆蟲皆及,
鷁之退飛,治五石之,所隕所以,不失纖微.
至鴝鵒來,於冬多麋,言鳥獸類,失其時.
二月,李梅實,十月,不煞菽,
言寒暑氣,失其節也.鳥獸之與,草木尚欲,
各得其所,綱之以法,紀之以數,況於人乎?
​情生萬物,萬物有情,情通萬物,義正牧民.
〔一〕黃震曰:『明誡(原誤『試』)言君臣當謹言行。』品節曰:『此篇言天人相感,善道作於下,則善氣感於天。』戴彥升曰:『明誡篇陳天文蟲災之變,謂天道因乎人道,開言春秋五行、陳災異封事者之先。』唐晏曰:『此篇意主於去惡。』
【原文】
君明於德〔1〕,可以及於〔2〕遠;臣篤於義〔3〕,可以至於大〔4〕。何以言之?昔〔5〕湯以七十里〔6〕之封〔7〕,升帝王之位;周公自立三公之官〔8〕,比德於五帝三王〔9〕;斯乃口出善言,身行善道之所致也。故〔10〕安危之要〔11〕,吉凶之符〔12〕,一出於身;存亡〔13〕之道,成敗之事〔14〕,一起於善行〔15〕;堯、舜不易日月而興,桀、紂不易〔16〕星辰而亡,天道不改而人道易也〔17〕。【注釋】
〔1〕宋翔鳳曰:『本作「君□□政」,今依治要。』今按:子匯本、唐本缺一字,傅校本補『親於』二字。
〔2〕宋翔鳳曰:『本無「於」,依治要。』
〔3〕『義』,宋翔鳳曰:『本作「信」,依治要。』
〔4〕宋翔鳳曰:『本作「可以致大」,依治要改。』
〔5〕宋翔鳳曰:『本無「昔」字,依治要。』
〔6〕孟子公孫丑上:『王不待大,湯以七十里。』
〔7〕宋翔鳳曰:『本下有「而」字,依治要刪。』
〔8〕宋翔鳳曰:『本作「周公以□□□□」,今依治要。』案:道基篇云:『太公自布衣升三公之位。』
〔9〕『三王』,宋翔鳳曰:『本無此二字,依治要。』
〔10〕『故』,宋翔鳳曰:『本無此字,依治要。』
〔11〕『要』,子匯本、程本、天一閣本作『效』,傅校本、唐本作『效』。
〔12〕『符』,宋翔鳳曰:『本缺一字,依治要補,子匯作「征」字。』案:傅校本、唐本作『征』。
〔13〕宋翔鳳曰:『本缺「存亡」二字,依治要補。』
〔14〕『事』,宋翔鳳曰:『本作「驗」,依治要改。』
〔15〕宋翔鳳曰:『本無「善」字,依治要增。』俞樾曰:『樾謹按:此文,宋氏翔鳳據治要改補,末句「善」字,亦據治要而增,然與上文「一出於身」句法不倫矣。竊疑此句本作「一起於言」。上文說湯、周公之事,曰「斯乃口出善言,身行善道之所致也」。此云:「安危之要,吉凶之符,一出於身」,與上「身行善道」相應;此云「存亡之道,成敗之事,一起於言」,與上「口出善言」相應。因「言」字誤作「善」,淺人乃更加「行」字以成其義,治要所據本是也。至今本則又刪去「善」字,止作「一出於行」,幷其錯誤之跡而泯之矣。』唐晏曰:『按陸生此言,本之於周易。』
〔16〕文選任彥升宣德皇后令注引『易』作『異』。
〔17〕唐晏曰:『荀子:「天道有常,不爲堯存,不爲桀亡。」陸生之所本。』器案:荀子天論篇:『天行有常,不爲堯存,不爲桀亡。』又曰:『治亂,天邪?曰:日月星辰瑞歷,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亂,治亂非天也。』
【原文】
夫持天地之政,操四海之綱,屈申〔1〕不可以失法〔2〕,動作不可以離度〔3〕,謬誤出〔4〕口,則亂及萬里之外,何〔5〕況刑〔6〕無罪於獄,而誅〔7〕無辜於市乎〔8〕?【注釋】
〔1〕宋翔鳳曰:『本缺「屈申」二字,依治要補。』案:匯函、品節作『周旋』二字,當出肊補。
〔2〕『法』,宋翔鳳曰:『本作「度」,依治要改。』
〔3〕『度』,宋翔鳳曰:『本作「道」,依治要改。』
〔4〕宋翔鳳曰:『「出」下本有「於」字,依治要刪。』
〔5〕宋翔鳳曰:『本無「何」字,依治要增。』
〔6〕宋翔鳳曰:『「刑」下本有「及」字,治要無。』
〔7〕『誅』,宋翔鳳曰:『本作「殺」,又有「及」字,依治要改。』
〔8〕禮記王制:『刑人於市,與眾棄之。』正義:『亦謂殷法,謂貴賤皆刑於市。周則有爵者刑於甸師氏也。』
【原文】
故世衰道失〔1〕,非天之所爲也,乃君國〔2〕者有以〔3〕取之也。惡政生〔4〕惡氣〔5〕,惡氣生〔6〕災異〔7〕。螟蟲〔8〕之類,隨氣而生;虹蜺〔9〕之屬,因政而見。治道失於下,則天文變〔10〕於上;惡政流於民,則螟蟲〔11〕生於野〔12〕。賢君智則〔13〕知隨變而改,緣類而試思之〔14〕,於□□□變〔15〕。聖人之理〔16〕,恩及昆蟲,澤及草木,乘天氣而生,隨寒暑而動者,莫不延頸而望治〔17〕,傾耳〔18〕而聽化。聖人察物,無〔19〕所遺失,上及日月星辰,下至鳥獸草木昆蟲,□□□〔20〕鷁之退飛,治〔21〕五石之所隕,所以不失纖微〔22〕。至於鴝鵒來,冬多麋,言鳥獸之類□□□也〔23〕。十有二月李梅實十月殞霜不煞菽〔24〕,言寒暑之氣,失其節也〔25〕。鳥獸草木尚欲各得其所,綱之以法,紀之以數,而況於人乎?【注釋】
〔1〕『失』,宋翔鳳曰:『本作『亡』,依治要。』
〔2〕『君國』,宋翔鳳曰:『本作「國君」,依治要。』
〔3〕『以』,宋翔鳳曰:『本所「所」,依治要。』
〔4〕宋翔鳳曰:『「生」下本有「於」字,治要無。』
〔5〕論衡譴告篇:『刑賞失實,惡也,爲惡氣以應之。』
〔6〕宋翔鳳曰:『「生」下本有「於」字,治要無。』
〔7〕論衡譴告篇:『論災異者,謂古之人君,爲政失道,天用災異譴告之也。』
〔8〕『螟蟲』,宋翔鳳曰:『本作「蝮蟲」,依治要改。』案:公羊傳隱公五年:『螟何以書?記災也。』
〔9〕淮南子原道篇:『虹蜺不出,賊星不行,含德之所致也。』
〔10〕『變』,子匯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匯函、品節作『度』,唐本作『應』。
〔11〕『螟蟲』,宋翔鳳曰:『本作「蟲災」,依治要。』
〔12〕『野』,宋翔鳳曰:『本作「地」,依治要。』唐晏曰:『按:春秋書「多麋」,「有蜮」,「有蜚」,「螽」,「螟」,「有星孛於大辰」,「有星孛於東方」,皆政之所感也。』
〔13〕『則』,子匯本、唐本、匯函、品節作『辟』。
〔14〕唐晏曰:『有誤。』
〔15〕匯函、品節無『於□□□變』五字。
〔16〕『理』,唐人避『治』字諱改。
〔17〕宋翔鳳曰:『本缺「頸而望治」四字,子匯不缺。』今案:傅校本、唐本、匯函、品節不缺。文選司馬相如喻巴蜀檄:『延頸舉踵,喁喁然皆向風慕義,欲爲臣妾。』註:『呂氏春秋曰:「聖人南面而立,天下皆延頸舉踵矣。」論語素王受命讖:「莫不喁喁,延頸歸德。」』
〔18〕禮記孔子閒居:『傾耳而聽之。』
〔19〕匯函、品節『無』上有『而』字。
〔20〕『昆蟲□□□』,子匯本、唐本作『昆蟲□□六』,匯函、品節此五字只作一『六』字。
〔21〕匯函、品節無『治』字。
〔22〕唐晏曰:『穀梁僖十六年:「六鷁退飛。」傳:「子曰:石無知之物,故日之。鷁微有知之物,故月之。君子之於物,無所苟而已。石、◆且猶盡其辭,而況於人乎?」』
(六鷁退飛成語;這個典故出自【公羊傳·僖公十六年】:『霣石於宋五。是月,六鷁退飛過宋都。曷爲先言霣而後言石?霣石記聞,聞其磌然,視之則石,察之則五……曷爲先言六而後言鷁?六鷁退飛,記見也,視之則六,察之則鷁,徐而察之則退飛。』意思是說:有五顆隕石落到宋國,這個月,有六隻水鳥被風吹得倒退著飛過宋國國都。)
〔23〕匯函、品節無『言鳥獸之類□□□也』九字。唐晏曰:『春秋昭十五年「有鴝鵒來巢」,十七年「冬,多麋」。』
〔24〕『隕』,程本、唐本、匯函、品節作『殞』。『菽』,子匯本、程本、天一閣本作『●』字,俗別字。
〔25〕唐晏曰:『春秋僖三十二年「十有二月,李梅實。」傳:「實之爲言猶實也。」又僖二十三年「十二月,隕霜不殺菽。」傳:「未可殺而殺,舉重也;可殺而不殺,舉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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