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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觀止] 陸賈【新語】卷9懷慮詩解1官者不商管仲專心正國君尊執一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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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2-5-17 14: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陸賈新語卷9懷慮詩解1官者不商管仲專心正國君尊執一概平
題文詩:懷異慮者,不可立計,持兩端者,不可定威.
故治外者,必調,平遠者,必正.
綱維天下,勞神八極,憂不存家.養氣治性,
思通精神,延壽命者,志不.據土子民,
治國治眾,不可圖利,治產業則,教化不行,
政令不從.官者不商.蘇秦張儀,身尊於位,
名顯於世,相六國,事六,威振山東,
橫說諸侯,國異辭,人異意欲,合弱制強,
持衡御縱,內無堅計,身無定名,功業不卒,
中道而廢,身死於,凡人之手,為天下笑,
乃由辭語,不一情慾,放佚故也.故管仲也,
桓公,節事君,專心一意,身無境外,
之交心無,欹斜之慮,正其國也,如制天下,
使其君尊,諸侯,權行海內,化流諸夏.
失道者誅,秉義者顯,舉一事而,天下,
出一政而,諸侯.聖人精誠,故執一政,
以繩百姓,持一概以,萬民,以同一治,
而明一統.執一真情,天下歸心.,
以大成數,人一成倫.楚靈王居,千里之地,
享百邑國,不先仁義,而尚道德,懷奇伎,
合物怪作,干溪之台,立百仞高,欲登浮雲,
窺天文,然身死於,棄疾之手.魯莊公據,
中土之地,承聖人後,不修周公,之業,
​先人之體,尚令牌威,有萬人力,懷兼人強,
雖然不能,存立子糾,國侵地奪,洙泗為境.
〔一〕黃震曰:『懷慮言立功當專一。』品節曰:『此言忠誠專一者成名,二三詭隨者辱殆。』唐晏曰:『此篇義主窒慾。』
【原文】
懷異〔1〕慮者不可以立計〔2〕,持兩端〔3〕者不可以定威。故治外者必調內,平遠者必正近。綱維〔4〕天下,勞神八極者,則憂不存於家。養氣治性〔5〕,思通精神,延壽命者,則志不流於外〔6〕。據土〔7〕子民〔8〕,治國治眾者,不可以圖利,治產業,則教化不行,而政令不從〔9〕。蘇秦、張儀〔10〕,身尊〔11〕於位,名顯於世,相六國,事六君,威振〔12〕山東〔13〕,橫說諸侯,國異辭,人異意,欲合弱而制強,持衡〔14〕而御縱,內無堅計,身無定名〔15〕,功業不平〔16〕,中道〔17〕而廢,身死於凡人之手,為天下所笑者〔18〕,乃由辭語不一,而情慾放佚故也〔19〕。
【注釋】
〔1〕宋翔鳳曰:『本缺二字,依子匯本增。』案:傅校本、唐本、匯函、品節、金丹有此二字。
〔2〕金丹曰:『懷異慮,謂心術不一也。』
〔3〕淮南子修務篇:『所謂言者,齊於眾而同於俗,今不稱九天之頂,則言黃泉之底,是兩末之端議,何可以公論乎?』史記晉世家:『晉聞楚之伐鄭,發兵救鄭,其來持兩端,故遲。』太平御覽四0六引阮子政論:『朝有兩端之議,家有不協之論,至令父子不同好,兄弟異交友,破和穆之道,長諍訟之端。』此皆言持兩端者之不可以成事也。
〔4〕宋翔鳳曰:『本缺一字,依別本補。子匯本作「紀」。』案:金丹、唐本作『紀』。
〔5〕說苑建本篇:『學者所以反情治性。』義與此同。天一閣本『養氣』作『養親』,非是。
〔6〕宋翔鳳曰:『「流」字本缺,依別本補,子匯本作「役」。』案:金丹、唐本亦作『役』。
〔7〕『土』,宋翔鳳本作『上』,不可據。據土子民,即有土有民之義。史記孔子世家:『楚令尹子西曰:「今孔丘得據土壤,賢弟子為佐,非楚之福也。」』
〔8〕禮記表記:『子民如父母。』正義:『子謂子愛於民,如父母愛子也。』漢書景十三王傳:『多欲不宜君國子民。』
〔9〕唐晏曰:『公儀所以拔葵去婦。』
〔10〕蘇秦、張儀,史記俱有傳。漢書藝文志諸子略縱橫家:『蘇子三十一篇。』本註:『名秦,有列傳。』又張子十篇。』本註:『名儀,有列傳。』
〔11〕『尊』,金丹作『榮』。 
(有關蘇秦的事跡見於【戰國策】和【史記】等書。【史記】說他是東周洛陽人,曾到齊國受業於鬼谷先生,後出遊數歲,一無所獲而歸。遭到家人的譏笑。於是他發憤用功,得周書【陰符】而讀之,領會出如何方能投人主之所好的奧秘。他先去遊說周顯王、秦惠王和趙肅侯,但都未成功。接着又到燕國去見燕文侯,文侯接受了他的合縱主張,並資助他車馬金帛,使他能到趙、韓、魏、齊、楚幾國去遊說。六國經過他的勸說而聯合起來,蘇秦成為縱約長,『並相六國』。到燕易王時,他因得罪易王而亡齊,到齊閔王時,齊大夫嫉恨蘇秦而使人刺之。)
〔12〕『振』,金丹作『震』。
〔13〕器案:山東謂二崤及函谷以東之地,賈誼過秦論稱『秦孝公據殽、函之固』,即謂殽、函以西為秦,殽、函以外,即山東之地,泛指六國,故常以山東與秦對言。戰國策秦策上:『王襟以山東之險,帶以河曲之利,韓必為關中之侯。』又范睢說秦王曰:『今反閉關,而不敢窺兵於山東者,是穰侯為國謀不忠,而大王之計有所失也。』又曰:『臣居山東,聞齊之有田單,不聞其有王;聞秦之有太后、穰侯、涇陽、華陽、高陵,不聞其有王。』秦策下:『應侯言於秦昭王曰:「客新有從山東來者蔡澤,其人辨士。」』又頓弱曰:『山東戰國有六,威不掩於山東,而掩於母。』又趙策上:『蘇秦始合從說趙王曰:「……秦欲已得行於山東,……當今之時,山東之建國莫如趙強。……六國從親以擯秦,秦必不敢出兵於函谷關以害山東矣。」』又機赫謂趙王曰:『然山東不能易其路,兵弱也。弱而不能相壹,是何秦之智,山東之愚也。是臣之所為山東之憂也。』又曰:『今山東之主,不知秦之即己也。』又趙策下司空馬說趙王:『秦銜賂以自強,山東必恐亡趙自危。』又曰:『則是大王名亡趙之半,實得山東以敵秦,秦不足亡。』過秦論:『山東豪俊並起而亡秦族矣。』又云:『試使山東之國,與陳涉度長絜大,比權量力,則不可同年而語矣。』
〔14〕宋翔鳳曰:『本作「橫」,子匯作「衡」,通。』
〔15〕管子九守:『按實而定名。』定名即正名,謂有一定不變之名也。
〔16〕『平』,宋翔鳳曰:『按疑作「卒」。』案:唐本作『成』。
〔17〕禮記表記:『中道而廢。』語又見論語雍也篇。案:猶今言半途而廢也。
〔18〕器案:古書常稱身死國亡之人為為天下笑,蓋亦取鑒之義也。呂氏春秋疑似篇:『至於後,戎寇真至,幽王之身,乃死於麗山之下,為天下笑。』淮南泛論篇:『夏桀,殷紂之盛也,人跡所至,舟車所通,莫不為郡縣;然而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者,有亡形也。』戰國策秦策上:『智伯瑤殘范、中行,圍逼晉陽,卒為三家笑。』文選賈誼過秦論:『一夫作難而七廟隳,身死人手,為天下笑。』史記淮陰侯列傳:『始常山王、成安君為布衣時,相與為刎頸之交,後爭張黶、陳澤之事,二人相怨,常山王背項王,奉項嬰頭而竄逃,歸於漢王,漢王借兵而東下,殺成安君泜水之南,頭足異處,卒為天下笑。』
〔19〕楊廉夫曰:『蘇、張以二三敗,可為斷案。』金丹曰:『此大段言政不出於一,則天下不治也。』
【原文】
故管仲相桓公,詘節〔1〕事君,專心一意〔2〕,身無境外之交〔3〕,心無欹斜之慮〔4〕,正其國如〔5〕制天下,尊其君而屈〔6〕諸侯,權行〔7〕於海內,化流於諸夏〔8〕,失道者誅,秉義者顯,舉一事而天下從,出一政〔9〕而諸侯靡〔10〕。故聖人執一政以繩百姓,持一概〔11〕以等萬民,所以同一治而明一統也〔12〕。【注釋】
〔1〕器案:詘節猶言屈節,漢書王吉傳:『休則俛仰詘信以利形。』『詘信』即『屈伸』也。此謂管仲不死子糾之難,而屈身以事齊桓也。論語憲問:『子路曰:「桓公殺公子糾,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戰國策齊策下:『且吾聞效小節者,不能行大威;惡小恥者,不能立榮名。昔管仲射桓公,中鈎,篡也;遺公子糾而不能死,怯也;束縛桎梏,辱身也;此三行者,鄉里不通也,世主不臣也,使管仲終窮抑幽,囚而不出,慚恥而不見,窮年沒壽,不免為辱人賤行矣。然而管子幷三行之過,據齊國之政,一匡天下,九合諸侯,為五霸首,名高天下,光照鄰國。』
〔2〕品節曰:『管仲以專一成。』
〔3〕禮記郊特牲:『為人臣無外交,不敢貳君也。』即所謂大夫無境外之交也。漢書循吏朱邑傳:『無疆外之交,束修之饋。』此用穀梁義,穀梁隱公元年傳:『寰內諸侯,非有天子之命,不得出會諸侯,不正其外交,故弗與朝也。聘弓鏃矢,不出竟場,束修之肉,不行竟中,有至尊者,不貳之也。』楊疏即以『臣無竟外之交』說之。金丹『境外』作『意外』,非是。
〔4〕文廷式曰:『「欹斜」即「奇邪」之異文。』唐晏曰:『按當作「奇邪」,周禮註:「非常也。」』器案:周禮天官宮正職:『去其淫怠與其奇邪之民。』註:『奇邪,譎觚非常。』正義:『兵書有譎觚之人,謂譎詐桀出,觚角非常也。』金丹作『歌斜』,非是。
〔5〕『如』,宋翔鳳曰:『子匯作「而」。』案:傅校本、匯函、品節、金丹作『而』。3
〔6〕『屈』,宋翔鳳本作『出』,各本俱作『屈』,今改。(屈,通驅)
〔7〕『行』,金丹作『衡』,不可據。
〔8〕論語八佾:『不如諸夏之亡也。』集解:『包曰:「諸夏,中國。」』邢疏:『此及閔元年左氏傳皆言諸夏,襄四年左傳,魏絳云:『諸夷必叛華夏。』皆謂中國,而謂之華夏者,夏,大也,言有禮儀之大,有文章之華也。』
〔9〕『政』,子匯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匯函、品節作『故』。
〔10〕王守溪曰:『管仲以專一成相業,親切詳明。』許子春曰:『把一字收拾詳盡。』繆當時曰:『政事不統於一,則民之耳目無所從矣。如蘇秦事六君,政出多門,世所以亂也;管仲事一君,政出於一,所以霸也。況聖人治天下,而可以不統於一乎?』金丹曰:『此一段明政出於一。』唐晏曰:『按陸生貶蘇秦而褒管仲,所以不及孟、荀,而為秦、楚之儒也。』
〔11〕文選謝宣遠於安城答靈運詩:『肇允雖同規,翻飛各異概。』註:『異概,謂異量也。凡概以平量,故言概而顯量焉。楚辭曰:「一概而相量也。」』案:所舉楚辭,見屈原九章懷沙:『同糅玉石兮,一概而相量。』洪興祖補註曰:『概,平斗斛木。』此文以概等為言,亦謂等量也。
(概平:概為量米斗斛的器,可用以平之。)

〔12〕公羊傳隱公元年:『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註:『統者,始也,摠系之辭。天王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於天下,自公侯至於庶人,自山川至於草木昆蟲,莫不一一繫於正月,故云政教之始。』疏:『所以書正月者,王者受命,制正月以統天下,令萬物無不一一皆奉之以為始,故言大一統也。』漢書董仲舒傳:『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統,法制數變,下不知所守。』又王吉傳:『春秋所以大一統者,六合同風,九州共貫也。』文選曹子建求自試表:『方今天下一統。』註:『尚書大傳曰:「周公一統天下,合和四海。」然一統,謂其統緒也。』
【原文】
故天一〔1〕以大成數,人一以□成倫。楚靈王居千里之地,享百邑之國,不先仁義而尚道德,懷奇伎,□□□,□陰陽,合物怪,〔2〕作干溪之台〔3〕,立百仞之高,欲登浮雲,窺天文〔4〕,然身死於棄疾之手〔5〕。魯莊公據中土〔6〕之地,承聖人〔7〕之後,不修周公之業,繼先人之體〔8〕,尚令牌威,有萬人之力,〔9〕懷兼人〔10〕之強,不能存立子糾〔11〕,國侵地奪,以洙、泗為境〔12〕。【注釋】
〔1〕老子三十九章:『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文選陸佐公新刻漏銘:『則於地四,參以天一。』註:『天以得一生水,地以得四生金也。』
〔2〕『怪』,原作『◆』,孫詒讓曰:『案:「◆」當作「怪」,形近而誤。史記封禪書云:「萇弘依物怪,欲以致諸侯。」公羊莊三十一年何休注云:「禮,天子有靈台以候天地,諸侯有靈台以候四時。」故陸子以陰陽物怪言之。』案:孫說是,今從之改正。
〔3〕唐晏曰:『按:左傳、國語皆作章華台,此作干溪台,干溪在下蔡,章華台故址在華容,相去甚遠,此誤合之,由穀梁無章華台故。』器案:國語楚語上:『楚子為章華之台,數年乃成。』水經沔水註:『台高十丈,基廣十五丈。』
〔4〕『天文』,太平御覽一七七作『天下』,非是。詩大雅靈台正義:『公羊說:「天子三,諸侯二。」天子有靈台以觀天文,有時台以觀四時施化,有囿台觀鳥獸魚鱉。諸侯當有時台、囿台,諸侯卑,不得觀天文,無靈台。』初學記引五經異義:『天子有三台,靈台以觀天文,時台以觀四時,囿台以觀鳥獸魚鱉。諸侯無靈台,但有時台、囿台也。』太平御覽五三四引禮含文嘉曰:『禮,天子靈台,以考觀天人之際,陰陽之會也,揆星度之驗,征氣朔之瑞應,原神明之變化,為萬姓獲福於天。』然則靈台王者之制,楚子僭天子而為之,楚語載其『願得諸侯與始升焉,諸侯皆距,無有至者』,亦以其僭天子之禮,而抗距之耳。文選潘安仁閒居賦注引作『窺天文』,不誤。
〔5〕宋翔鳳曰:『本缺「疾之手」三字,依別本補。』唐晏曰:『按「棄」下當是「疾」字,謂平王也。』按:史記楚世家:『十二年春,楚靈王樂干溪不能去也,國人苦役。初,靈王會兵於申,僇越大夫常壽過,殺蔡大夫觀起,起子從亡在吳,乃勸吳王伐楚,為閒越大夫常壽過而作亂,為吳閒,使矯公子棄疾命召公子比於晉,至蔡,與吳、越兵欲襲蔡,令公子比見棄疾,與盟於鄧,遂入殺靈王太子祿,立公子比為王,公子子◆為令尹,棄疾為司馬。先除王宮。觀從從師於干溪,令楚眾曰:「國有王矣。先歸,復爵邑田室;後者遷之。」楚眾皆潰,去靈王而歸。靈王聞太子祿之死也,自投車下而曰:「人之愛子,亦如是乎?」侍者曰:「甚是。」王曰:「余殺人之子多矣,能無及此乎!」右尹曰:「請待於郊以聽國人。」王曰:「眾怒不可犯。」曰:「且入大縣,而乞師於諸侯。」王曰:「皆叛矣。」又曰:『且奔諸侯,以聽大國之慮。」王曰:「大福不再,只取辱耳。」於是王乘舟將欲入鄢。右尹度王不用其計,懼俱死,亦去王亡。靈王於是獨彷徨山中,野人莫敢入王。王行遇其故鋗人,謂曰:「為我求食,我已不食三日矣。」鋗人曰:「新王下法,有敢饟王從王者,罪及三族,且又無所得食。」王因枕其股而臥,鋗人又以土自代逃去,王覺而弗見,遂飢弗能起。芋尹申無宇之子申亥曰:「吾父再犯王命,王弗誅,恩孰大焉!」乃求王,遇王飢於厘澤,奉之以歸。夏五月癸丑,王死申亥家。』按:左傳作『王縊於芋尹申亥』。
〔6〕淮南墬形篇:『正中冀州曰中土。』高誘註:『冀,大也。四方之主,故曰中土也。』案:冀州,古以為中州,中土與中州同義。穀梁傳桓公五年:『鄭,同姓之國也,在乎冀州。』楊士勛疏:『冀州者,天下之中州,自唐、虞及夏、殷皆都焉。則冀州是天子之常居。以鄭近王畿,故舉冀州以為說。故鄒衍著書云:「九州之內,名曰赤縣。」赤縣之畿,從冀州起。故後王雖不都冀州,亦得以冀州言之。』
〔7〕聖人,謂周公也。
〔8〕公羊傳文公九年:『繼文王之體,守文王之法度。』史記外戚世家:『繼體守文之君。』索隱:『按繼體,謂非創業之主,而是嫡子繼先帝之正體而立者也。』正義:『繼體,謂嫡子繼先祖者也。』按:文又見漢書外戚傳,師古曰:『繼體,謂嗣位也。』
〔9〕唐晏曰:『按:莊公以善射聞,不聞其多力,此亦可備異聞。』
〔10〕論語先進:『由也兼人,故退之。』集解:『鄭曰:「子路務在勝尚人。」』漢書韓信傳:『受辱於跨下,無兼人之勇。』
〔11〕公羊傳莊公九年:『九月,齊人取子糾殺之。其取之何?內辭也,脅我,使我殺之也。其稱子糾何?貴也。其貴奈何?宜為君者也。』又穀梁傳:『九月,齊人取子糾殺之。外不言取,言取,病內也。取,易辭也,猶曰取其子糾而殺之云爾。十室之邑,可以逃難,百室之邑,可以隱死,以千乘之魯,而不能存子糾,以公為病矣。』楊士勛疏:『是其貴,故以子某稱之,如子般、子野之類也。』
公子糾(?—前685) 春秋時齊國人。齊僖公之子,齊桓公之兄,母為魯女。齊襄公時,政令無常,恐遭殺害,於魯莊公八年(前686)攜管仲、召忽奔魯。襄公與公孫無知被殺後,齊國內亂,魯派兵護送他返齊爭位,管仲射中公子小白的衣扣(齊桓公),小白倒地裝死,管仲派人回魯國報捷。魯國於是就慢慢地送公子糾回國,過了六天才到,結果這時出奔在莒國的公子小白(桓公)已先回齊即位。即為齊桓公。
齊桓公即位後,威脅入侵庇護公子糾的魯國。魯國憂慮齊國的入侵,所以在笙瀆處死了公子糾。召忽自殺,管仲則被押回齊國。)
〔12〕唐晏曰:『按國侵地奪,以洙、泗為境,當指干時之敗,及冬浚洙也。穀梁傳曰:「浚洙者,着力不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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