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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觀止] 陸賈【新語】卷4無爲詩解2上行下效教化使然移風易俗正己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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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2-5-12 16:2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陸賈新語卷4無爲詩解2上行下效教化使然移風易俗正己正人
題文詩:
夫法令者,所以誅惡,非以勸善,曾閔之孝,
夷齊之廉,寧畏法教,而爲之哉?故堯舜民,
可比屋封,桀紂之民,可比屋誅,何者哉?
化使其然.上行下效.故近河之,地濕近山,
之木長者,以類相及.高山出雲,丘阜生氣,
四瀆東流,百川,小者從大,少者從多.
王者之都,南面之君,百姓之所,取法則也,
舉措動作,不可以,法度.昔周襄王,
不事後母,出居於鄭,下多叛親.秦始皇,
驕奢靡麗,作高台榭,廣宮室則,天下豪富,
制屋宅者,莫不仿之,房闥,廄庫,
雕琢,刻畫之好,玄黃,琦瑋之色,
以亂制度.齊桓公好,婦人之色,妻姑姊妹,
而國中多,淫於骨肉.楚平王亦,奢侈縱恣,
不能制下,檢民以德,增駕百馬,而行欲令,
天下,饒財富利,明不可及,故而於是,
楚國逾奢,君臣無別.上之化下,猶風靡草.
王者尚武,於朝其則,國農夫繕,甲兵于田.
故君子,之御下也,民奢則,應之以儉,
驕淫者,統之以理;未有上仁,而下賊者;
未有讓行,而爭路者.故孔子曰:移風易俗.
豈家?亦取之於,身而已矣.義以正己,
仁以愛民,正己正人.真情簡樸,去驕去奢.
聖王之治,隆德重禮,心平氣和,風清氣正.

【原文】
夫法令所以誅暴也〔1〕,故曾、閔之孝,夷、齊之廉〔2〕,此寧畏法教而爲之者哉〔3〕?故〔4〕堯、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紂之民,可比屋而誅〔5〕,何者〔6〕?化使其然也〔7〕。故近河之地濕〔8〕,而近山之木長者〔9〕,以類相及也。高山出雲〔10〕,丘阜生氣〔11〕,四瀆東流,百川無西行者,小象大而少從多也〔12〕。【注釋】
〔1〕宋翔鳳曰:『本作「夫法令者,所以誅惡,非所以勸善」,依治要改。』案:品節『夫』誤『大』。蘇紫溪曰:『法令不如教化,韓非未有。』案:鹽鐵論刑德篇:『令者所以教民也,法者所以督奸也。令嚴而民慎,法設而奸禁。』
〔2〕孟子萬章下:『孟子曰:「伯夷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則進,亂則退,橫政之所出,橫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與鄉人處,如以朝衣朝冠,坐於塗炭也。當紂之時,居北海之濱,以待天下之清也。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戰國策秦策下:『君何不以此時歸相印,讓賢者授之,必有伯夷之廉,長爲應侯,世世稱孤。』
〔3〕宋翔鳳曰:『本作「豈畏死而爲之哉?教化之所致也」,依治要改。』唐晏曰:『按曾、閔之孝,夷、齊之廉,蓋出於性,而以爲教化之所致,正荀卿化性起偽之說。』
〔4〕宋翔鳳曰:『「故」下本有「曰」字。』
〔5〕論衡率性篇:『傳曰:「堯、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紂之民,可比屋而誅。」』蓋即本此。漢書王莽傳上:『莽乃上奏曰:「明聖之世,國多賢人,故唐、虞之時,比屋可封。」』太平御覽七七引袁子正論:『堯、舜之人,比屋可封,非盡善也,猶在防之水,非不流也。』尋文選王子淵四子講德論:『比屋可封。』註:『尚書大傳曰:『周民比屋可封。』則又以爲周之民也。
〔6〕宋翔鳳曰:『本無「何」字,依治要校。』
〔7〕宋翔鳳曰:『本作「教化使然也」,並依治要校。』
〔8〕『濕』,李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意林、匯函、品節、拔萃作『濕』,古通,後不復出。
〔9〕宋翔鳳曰:『本作「近山之土燥」,無「而」字,依治要校。』案:意林作『近山之木長』。
〔10〕宋翔鳳曰:『本作「故山川出雲雨」,依治要改。』唐晏曰:『意林無「川」、「雨」二字。』案:周易繫辭上:『變化見矣。』韓康伯註:『山澤通氣,而雲行雨施,故變化見矣。』禮記孔子閒居:『山川出雲。』正義曰:『此譬其事,由如天將降時雨,山川先爲之出雲。』
〔11〕宋翔鳳曰:『「氣」上本缺一字,治要不缺。』唐晏曰:『意林「丘」上有「而」。』
〔12〕宋翔鳳曰:『本作「百川無不從,小者從大,少者從多」,依治要改。又按:意林引此云:「近河之地濕,近山之木長,山出雲而丘阜生氣,四瀆東流,而百川無西。」文與治要大同,知治要可據也。』唐晏曰:『「無不從」,意林作「無西」。』
【原文】
夫王者之都〔1〕,南面之君,乃百〔2〕姓之所取法則者也,〔3〕舉措〔4〕動作,不可以失法度〔5〕。昔者,周襄王不能事後母,出居於鄭〔6〕,而下多叛其親。秦始皇〔7〕驕奢靡麗,好作高台榭,廣宮室〔8〕,則天下豪富制屋宅者,莫不仿之,設〔9〕房闥,備廄庫,繕雕琢刻畫之好,博玄黃琦瑋之色,以亂制度〔10〕。齊桓公好婦人之色,妻姑姊妹,而國中多淫於骨肉〔11〕。楚平王奢侈縱恣〔12〕,不能制下,檢〔13〕民以德,增駕百馬而行,欲令天下人饒〔14〕財富利,明不可及,於是楚國逾奢,君臣無別〔15〕。故上之化下,猶風之靡草也〔16〕。王者尚武於朝,則農夫繕甲兵〔17〕于田〔18〕。故君子之御下也〔19〕,民奢應之以儉〔20〕,驕淫者統之以理〔21〕;未有上仁而下賊〔22〕,讓行而爭路者也〔23〕。故孔子曰〔24〕:『移風易俗〔25〕。』豈家令人視之哉?〔26〕亦取之於身而已矣〔27〕。【注釋】
〔1〕宋翔鳳曰:『治要無此四字。』
〔2〕『乃』,各本無。『百』,李本、子匯本、兩京本、天一閣本、唐本、匯函、品節、拔萃作『臣』。
〔3〕宋翔鳳曰:『本無「乃」字,無「則者也」三字,「法」下缺二字,依治要校。別本「法」下有「是以」二字,不缺。』
〔4〕『舉措』上,匯函、拔萃、別解有『雖一』二字。
〔5〕宋翔鳳曰:『本作「不可失法則也」,依治要改。』王鳳洲曰:『此言舜與周公無爲而天下治,秦人法煩而天人亂;總論爲治當尚寬舒,以舜與周公爲法,以秦爲鑒耳。』李爲霖曰:『寬舒是帝王御民根本,中和是聖人極詣,爲帝王者必臻此方稱明聖,雲陽不啻三致意焉,得王道之精者也。至「漸漬於道德」一句,又授之以方耳。』
〔6〕公羊傳僖公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於鄭。王者無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乎母也。』何休註:『不能事母,罪莫大於不孝,故絕之言出也。下無廢上之義,得絕之者,明母得廢之,臣下得從母命。』徐彥疏:『正以襄王之母,於今仍在,亦非繼母,與左氏異也。鄭氏發墨守云:「聖人製法,必因其事,非虛之。孟子曰:夫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今襄王實不能孝道,稱惠後之心,今其寵專於子,失教而亂作,出居於鄭,自絕於周,故孔子因其自絕而書之。公羊以母得廢之,則左氏已死矣是也。襄王正是惠後所生,非繼母。」又云:「失教而亂作,自絕於周,從左氏。」鄭氏雜用三家,不苟從一。』
〔7〕『皇』,李本、程本、兩京本、天一閣本作『王』。
〔8〕宋翔鳳本『宮』誤『言』。史記秦始皇本紀:『於是始皇以爲「咸陽人多,先王之宮廷小,吾聞周文王都豐,武王都鎬,豐、鎬之閒,帝王之都也。」乃營作朝宮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萬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馳爲閣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顛以爲闕。爲復道,自阿房渡渭,屬之咸陽,以象天極閣道絕漢抵營室也。阿房宮未成,成,欲更擇令名名之。作宮阿房,故天下謂之阿房宮。隱宮徒刑者七十餘萬人,乃分作阿房宮,或作麗山,發北山石槨,乃寫蜀、荊地材,皆至。關中計宮三百,關外四百餘。』
〔9〕『設』,天一閣本、唐本作『諟』,未可從。
〔10〕黃澍曰:『漢高帝使賈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故篇中於始皇事痛切及之,以諷漢也。』唐晏曰:『周襄王出居於鄭,下多叛其親,此亦春秋舊說,而今不可考。若始皇之作高台榭,而天下仿之,此則陸生所目睹。』
〔11〕唐晏曰:『馬氏驌云:「齊桓公中主也,妻姑姊妹,亂倫之大者,何至爲之?漢書云:襄公淫亂,姑姊妹不嫁,於是民閒長女不嫁,名爲巫兒,爲家主祠。然則是襄公事耳。」』器案:漢書地理志下:始桓公公兄襄公淫亂,姑姊妹不嫁,於是令國中民家長女不得嫁,名曰巫兒,爲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爲俗。』繹史引其文不具,故詳錄之。然古書亦有以此事屬之桓公者。管子小匡篇:『桓公謂管仲曰:「寡人有污行,不幸好色,姑姊妹有未嫁者。」』荀子仲尼篇:『齊桓,五伯之盛者也,……內行則姑姊妹之不嫁者七人。』論衡書虛篇:『傳書言:「齊桓公妻姑姊妹七人。」』公羊傳莊公二十年何休註:『齊侯亦淫諸姑姊妹,不嫁者七人。』徐彥疏云:『晏子春秋文。案彼齊景公問於晏子曰:「吾先君桓公淫,女公子不嫁者九人,而得爲賢君何?」』既管子等書有此事,而齊桓又有好內之名(見史記齊太公世家),陸生乃傳荀子之學者,其沿用此說,何足怪者。
〔12〕繹史卷一三六引此作楚襄王事,此馬氏肊改,不可從。
〔13〕後漢書周黃徐姜申屠傳序:『驃騎執法以檢下。』註:『檢猶察也。』
〔14〕宋翔鳳曰:『「饒」,抄本、子匯本並作「餒」。』案:李本、兩京本、天一閣本亦作『餒』。
〔15〕唐晏曰:『按:楚平王駕百馬,不見他書;或者即子南、觀起事也。』器案:文選西京賦:『百馬同轡,騁足並馳。』李善注引陸賈新語曰:『楚平王增駕,百馬同行。』則張平子賦即據新語爲言也。陳金生曰:『子南、觀起事見左傳襄公二十二年,當楚康王之九年,非楚平王時事,唐說非是。』
〔16〕史記淮陰侯傳:『發使使燕,燕從風而靡。』楚辭東方朔七諫:『世從俗而變化兮,隨風靡而成行。』後漢書馮異傳:『百姓風靡。』案:風靡,猶言風偃也。文選任彥升天監三年策秀才文:『上之化下,風偃草從。』註:『論語曰:「子曰: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注引論語者,顏淵篇文也。
〔17〕左傳隱公元年:『繕甲兵。』繕謂繕治,詩鄭風叔于田序:『繕甲治兵。』
〔18〕宋翔鳳曰:『「農」上本缺一字,治要作「則」,子匯本同。又「兵」字亦依治要增。』案:唐本有『則』字。
〔19〕宋翔鳳曰:『「子」字「也」字,依治要增。』
〔20〕宋翔鳳曰:『本作「民奢侈者則應之以儉」,依治要改。』
〔21〕宋翔鳳曰:『「者」下,本有「則」字,依治要刪。』
〔22〕禮記大學:『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義者也,未有好義,其事不終者也。』〔23〕宋翔鳳曰:『本作「未有上仁而下殘,上義而下爭者也」。』
〔24〕宋翔鳳曰:『本無「故」字。』
〔25〕唐晏曰:『按:「移風易俗」句,出孝經而不明言之。』今案:孝經廣要道章文也,禮記樂記亦有其文。
〔26〕宋翔鳳曰:『本作「豈家至之哉」。』
〔27〕宋翔鳳曰:『「亦取」二字,本作「先」字,並依治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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