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787|回复: 0

[古文观止] 陆贾《新语》卷4无为诗解2上行下效教化使然移风易俗正己正人

[复制链接]
达性畅情 发表于 2022-5-12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陆贾新语卷4无为诗解2上行下效教化使然移风易俗正己正人
题文诗:
夫法令者,所以诛恶,非以劝善,曾闵之孝,
夷齐之廉,宁畏法教,而为之哉?故尧舜民,
可比屋封,桀纣之民,可比屋诛,何者哉?
化使其然.上行下效.故近河之,地湿近山,
之木长者,以类相及.高山出云,丘阜生气,
四渎东流,百川,小者从大,少者从多.
王者之都,南面之君,百姓之所,取法则也,
举措动作,不可以,法度.昔周襄王,
不事后母,出居于郑,下多叛亲.秦始皇,
骄奢靡丽,作高台榭,广宫室则,天下豪富,
制屋宅者,莫不仿之,房闼,厩库,
雕琢,刻画之好,玄黄,琦玮之色,
以乱制度.齐桓公好,妇人之色,妻姑姊妹,
而国中多,淫于骨肉.楚平王亦,奢侈纵恣,
不能制下,检民以德,增驾百马,而行欲令,
天下,饶财富利,明不可及,故而于是,
楚国逾奢,君臣无别.上之化下,犹风靡草.
王者尚武,于朝其则,国农夫缮,甲兵于田.
故君子,之御下也,民奢则,应之以俭,
骄淫者,统之以理;未有上仁,而下贼者;
未有让行,而争路者.故孔子曰:移风易俗.
岂家?亦取之于,身而已矣.义以正己,
仁以爱民,正己正人.真情简朴,去骄去奢.
圣王之治,隆德重礼,心平气和,风清气正.

《原文》
夫法令所以诛暴也〔1〕,故曾、闵之孝,夷、齐之廉〔2〕,此宁畏法教而为之者哉〔3〕?故〔4〕尧、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纣之民,可比屋而诛〔5〕,何者〔6〕?化使其然也〔7〕。故近河之地湿〔8〕,而近山之木长者〔9〕,以类相及也。高山出云〔10〕,丘阜生气〔11〕,四渎东流,百川无西行者,小象大而少从多也〔12〕。【注释】
〔1〕宋翔凤曰:“本作‘夫法令者,所以诛恶,非所以劝善’,依治要改。”案:品节“夫”误“大”。苏紫溪曰:“法令不如教化,韩非未有。”案:盐铁论刑德篇:“令者所以教民也,法者所以督奸也。令严而民慎,法设而奸禁。”
〔2〕孟子万章下:“孟子曰:‘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则进,乱则退,横政之所出,横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与乡人处,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也。当纣之时,居北海之滨,以待天下之清也。故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战国策秦策下:“君何不以此时归相印,让贤者授之,必有伯夷之廉,长为应侯,世世称孤。”
〔3〕宋翔凤曰:“本作‘岂畏死而为之哉?教化之所致也’,依治要改。”唐晏曰:“按曾、闵之孝,夷、齐之廉,盖出于性,而以为教化之所致,正荀卿化性起伪之说。”
〔4〕宋翔凤曰:“‘故’下本有‘曰’字。”
〔5〕论衡率性篇:“传曰:‘尧、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纣之民,可比屋而诛。’”盖即本此。汉书王莽传上:“莽乃上奏曰:‘明圣之世,国多贤人,故唐、虞之时,比屋可封。’”太平御览七七引袁子正论:“尧、舜之人,比屋可封,非尽善也,犹在防之水,非不流也。”寻文选王子渊四子讲德论:“比屋可封。”注:“尚书大传曰:“周民比屋可封。”则又以为周之民也。
〔6〕宋翔凤曰:“本无‘何’字,依治要校。”
〔7〕宋翔凤曰:“本作‘教化使然也’,并依治要校。”
〔8〕“湿”,李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意林、汇函、品节、拔萃作“湿”,古通,后不复出。
〔9〕宋翔凤曰:“本作‘近山之土燥’,无‘而’字,依治要校。”案:意林作“近山之木长”。
〔10〕宋翔凤曰:“本作‘故山川出云雨’,依治要改。”唐晏曰:“意林无‘川’、‘雨’二字。”案:周易系辞上:“变化见矣。”韩康伯注:“山泽通气,而云行雨施,故变化见矣。”礼记孔子闲居:“山川出云。”正义曰:“此譬其事,由如天将降时雨,山川先为之出云。”
〔11〕宋翔凤曰:“‘气’上本缺一字,治要不缺。”唐晏曰:“意林‘丘’上有‘而’。”
〔12〕宋翔凤曰:“本作‘百川无不从,小者从大,少者从多’,依治要改。又按:意林引此云:‘近河之地湿,近山之木长,山出云而丘阜生气,四渎东流,而百川无西。’文与治要大同,知治要可据也。”唐晏曰:“‘无不从’,意林作‘无西’。”
《原文》
夫王者之都〔1〕,南面之君,乃百〔2〕姓之所取法则者也,〔3〕举措〔4〕动作,不可以失法度〔5〕。昔者,周襄王不能事后母,出居于郑〔6〕,而下多叛其亲。秦始皇〔7〕骄奢靡丽,好作高台榭,广宫室〔8〕,则天下豪富制屋宅者,莫不仿之,设〔9〕房闼,备厩库,缮雕琢刻画之好,博玄黄琦玮之色,以乱制度〔10〕。齐桓公好妇人之色,妻姑姊妹,而国中多淫于骨肉〔11〕。楚平王奢侈纵恣〔12〕,不能制下,检〔13〕民以德,增驾百马而行,欲令天下人饶〔14〕财富利,明不可及,于是楚国逾奢,君臣无别〔15〕。故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也〔16〕。王者尚武于朝,则农夫缮甲兵〔17〕于田〔18〕。故君子之御下也〔19〕,民奢应之以俭〔20〕,骄淫者统之以理〔21〕;未有上仁而下贼〔22〕,让行而争路者也〔23〕。故孔子曰〔24〕:“移风易俗〔25〕。”岂家令人视之哉?〔26〕亦取之于身而已矣〔27〕。【注释】
〔1〕宋翔凤曰:“治要无此四字。”
〔2〕“乃”,各本无。“百”,李本、子汇本、两京本、天一阁本、唐本、汇函、品节、拔萃作“臣”。
〔3〕宋翔凤曰:“本无‘乃’字,无‘则者也’三字,‘法’下缺二字,依治要校。别本‘法’下有‘是以’二字,不缺。”
〔4〕“举措”上,汇函、拔萃、别解有“虽一”二字。
〔5〕宋翔凤曰:“本作‘不可失法则也’,依治要改。”王凤洲曰:“此言舜与周公无为而天下治,秦人法烦而天人乱;总论为治当尚宽舒,以舜与周公为法,以秦为鉴耳。”李为霖曰:“宽舒是帝王御民根本,中和是圣人极诣,为帝王者必臻此方称明圣,云阳不啻三致意焉,得王道之精者也。至‘渐渍于道德’一句,又授之以方耳。”
〔6〕公羊传僖公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乎母也。”何休注:“不能事母,罪莫大于不孝,故绝之言出也。下无废上之义,得绝之者,明母得废之,臣下得从母命。”徐彦疏:“正以襄王之母,于今仍在,亦非继母,与左氏异也。郑氏发墨守云:‘圣人制法,必因其事,非虚之。孟子曰: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今襄王实不能孝道,称惠后之心,今其宠专于子,失教而乱作,出居于郑,自绝于周,故孔子因其自绝而书之。公羊以母得废之,则左氏已死矣是也。襄王正是惠后所生,非继母。’又云:‘失教而乱作,自绝于周,从左氏。’郑氏杂用三家,不苟从一。”
〔7〕“皇”,李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作“王”。
〔8〕宋翔凤本“宫”误“言”。史记秦始皇本纪:“于是始皇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廷小,吾闻周文王都丰,武王都镐,丰、镐之闲,帝王之都也。’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颠以为阙。为复道,自阿房渡渭,属之咸阳,以象天极阁道绝汉抵营室也。阿房宫未成,成,欲更择令名名之。作宫阿房,故天下谓之阿房宫。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丽山,发北山石椁,乃写蜀、荆地材,皆至。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余。”
〔9〕“设”,天一阁本、唐本作“𬤊”,未可从。
〔10〕黄澍曰:“汉高帝使贾着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故篇中于始皇事痛切及之,以讽汉也。”唐晏曰:“周襄王出居于郑,下多叛其亲,此亦春秋旧说,而今不可考。若始皇之作高台榭,而天下仿之,此则陆生所目睹。”
〔11〕唐晏曰:“马氏骕云:‘齐桓公中主也,妻姑姊妹,乱伦之大者,何至为之?汉书云:襄公淫乱,姑姊妹不嫁,于是民闲长女不嫁,名为巫儿,为家主祠。然则是襄公事耳。’”器案:汉书地理志下:始桓公公兄襄公淫乱,姑姊妹不嫁,于是令国中民家长女不得嫁,名曰巫儿,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为俗。”绎史引其文不具,故详录之。然古书亦有以此事属之桓公者。管子小匡篇:“桓公谓管仲曰:‘寡人有污行,不幸好色,姑姊妹有未嫁者。’”荀子仲尼篇:“齐桓,五伯之盛者也,……内行则姑姊妹之不嫁者七人。”论衡书虚篇:“传书言:‘齐桓公妻姑姊妹七人。’”公羊传庄公二十年何休注:“齐侯亦淫诸姑姊妹,不嫁者七人。”徐彦疏云:“晏子春秋文。案彼齐景公问于晏子曰:‘吾先君桓公淫,女公子不嫁者九人,而得为贤君何?’”既管子等书有此事,而齐桓又有好内之名(见史记齐太公世家),陆生乃传荀子之学者,其沿用此说,何足怪者。
〔12〕绎史卷一三六引此作楚襄王事,此马氏肊改,不可从。
〔13〕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传序:“骠骑执法以检下。”注:“检犹察也。”
〔14〕宋翔凤曰:“‘饶’,抄本、子汇本并作‘馁’。”案:李本、两京本、天一阁本亦作“馁”。
〔15〕唐晏曰:“按:楚平王驾百马,不见他书;或者即子南、观起事也。”器案:文选西京赋:“百马同辔,骋足并驰。”李善注引陆贾新语曰:“楚平王增驾,百马同行。”则张平子赋即据新语为言也。陈金生曰:“子南、观起事见左传襄公二十二年,当楚康王之九年,非楚平王时事,唐说非是。”
〔16〕史记淮阴侯传:“发使使燕,燕从风而靡。”楚辞东方朔七谏:“世从俗而变化兮,随风靡而成行。”后汉书冯异传:“百姓风靡。”案:风靡,犹言风偃也。文选任彦升天监三年策秀才文:“上之化下,风偃草从。”注:“论语曰:‘子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注引论语者,颜渊篇文也。
〔17〕左传隐公元年:“缮甲兵。”缮谓缮治,诗郑风叔于田序:“缮甲治兵。”
〔18〕宋翔凤曰:“‘农’上本缺一字,治要作‘则’,子汇本同。又‘兵’字亦依治要增。”案:唐本有“则”字。
〔19〕宋翔凤曰:“‘子’字‘也’字,依治要增。”
〔20〕宋翔凤曰:“本作‘民奢侈者则应之以俭’,依治要改。”
〔21〕宋翔凤曰:“‘者’下,本有‘则’字,依治要删。”
〔22〕礼记大学:“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23〕宋翔凤曰:“本作‘未有上仁而下残,上义而下争者也’。”
〔24〕宋翔凤曰:“本无‘故’字。”
〔25〕唐晏曰:“按:‘移风易俗’句,出孝经而不明言之。”今案:孝经广要道章文也,礼记乐记亦有其文。
〔26〕宋翔凤曰:“本作‘岂家至之哉’。”
〔27〕宋翔凤曰:“‘亦取’二字,本作‘先’字,并依治要改。”

小黑屋|举报|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