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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道德到底是目的还是手段――读《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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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邻 發表於 2010-11-3 16:2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网络
“仁”与“智”的纠缠,使得我们的文化把所谓的“目的”和“手段”混淆在一起,根本不是什么“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其实,道德本身就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是个体的修身立命,另一方面是群体的政通人和。周文王灭商,在西歧“阴修道德”。讲道德本来是一件正大光明的事情,为什么还要偷偷摸摸呢?因为道德不仅仅是修身立命的目的,更是追求事功的手段。但是具体到具体的人和具体的事情,又有谁能将二者看清楚?一个人到底是真君子,还是伪君子?是在真正地践行道德还是以道德之名行龌龊之事?我们已经无法分清,更可怕的事情在于:我们没有建立起相关的制度将为二者划分界限,使得事实与价值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地捆绑在了一起。
以德治国还是以法治国?王道还是霸道?如果是以德治国,从“仁君”到“仁政”的一一贯之确实能达到天下太平的理想状态。这也正是孟子苦苦追求的。可是,但一切都要靠拳头的时候,你还有没有心情在那里平心静气地将道德,潜移默化地改良社会的土壤?所以,孟子在战国时代不受欢迎。大家的眼珠子都红了,你还在那里说“与民同乐则王矣”,未免显得迂腐了。如果以法治国,则势必能够减少国家的内耗,极大地加强国家内部的凝聚力,但关键的问题是:这个法是如何产生的呢?其产生的程序又是怎么样的?如果法的产生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合适的社会土壤,其产生的程序又是严格和公平的,那么则为“良法”;相反,如果法是统治者强加在人们头上的,是统治者为了某个功利的目的强迫人们去遵守的,则为“恶法”。不管这个目的在当时看来是如何地合理。这样的法律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却能达到预期的功效,但是一旦超出人们承受的底线,那么就会自掘坟墓。就拿商鞅变法而言,商鞅依靠秦孝公变法,完全依靠秦孝公的支持自上而下强力推行,运用国家的机器强迫人民遵守。更因为孝公活的时间比较长,才让商鞅能够在秦国执掌大权19年。正是这19年,才使得新的法律在秦国切切实实起到了作用,达到了国富兵强的目的,为以后的统一打下了基础。但是,当严刑酷法猖獗到一定程度,就会超出人民承受的底线,农民起义的爆发就是不可避免的。秦朝统一六国,虎狼之师所向披靡,何等的威风。可是想不到,秦帝国的灭亡又是如此地迅速,可谓呼啦啦大厦倾倒,一发而不可收,让人瞠目结舌。秦国的治国方略没有随着形势的变化而调整,岂有不灭亡的道理?
赤裸裸地把恶表现出来,在中国文化背景下实行不通的。对国家是如此,对个人也是如此。国家残酷地对待子民,就会亡国,尽管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可能骤至富强。对个人而言,如果你是一个十足的小人,连伪装的本事都没有,结果也会死亡丧身之地。但反过来说,单纯地讲道德耶是要不得的。行仁义,讲道德,守诚信,在武力争夺的时代就会被别人当成猴来耍,当成傻子来玩弄。就像今天一样,你做人太老实,太憨厚,只有被别人欺负的份。就像战国时代,那些迂腐地固守“先王之道”的人只能成为历史的玩笑,而不会得到任何的怜悯和同情。“政通人和”与“富国强民”好像是一对矛盾,不可兼得。哪个王朝的崛起是靠布施恩德,教化天下呢?同样,通过高压政策使得国力上升的王朝又会造成天幕人怨,从而祸起萧墙,开始内耗。
对个人来说难道也不是如此吗?那些恪守道德观念的人又会如何呢?他们或者杀身成仁,或者就死取义,走上一条不归路。还有的成了一个空想主义者、理想主义者,仅仅靠理想来治国,而不看形势,不着实际,近乎笑话地失败了。而那些小人气十足的人下场也没有好到什么地方去,商鞅连逃跑的地方也没有,反复无常,不讲诚信,给自己留下的就是死路。
于是乎,仁和智就开始纠缠在一起了,从汉朝开始,“外儒内法‘的治国模式开始形成,并影响了中国政治几千年。“外儒”,就是给人一种温情脉脉的形象,是“仁之施”;“内法”,是通过严酷的专制来维持国家机器的运转,是冷酷无情的驭人之术,可谓“智之用”。能将二者维持在平衡状态的朝代就算伟大了。可惜,这样的时期在历史上往往是稍纵即逝,不能长久。过于布施恩德,实行仁政的国家的人民是幸福的,但国家是不幸的。一旦丧失了对外扩张的虎狼之心,就无法抵御强敌,比如宋朝。经济的繁荣和屡被侵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直至“暖风吹得游人醉,只把杭州作汴州”。而那些梦成为天朝大国的朝代,国富兵强,拓疆扩地,但势必仁政不施,天怒人怨,祸起萧墙。儒家倡导“中庸之道”的原因也就在于此。
对个人而言也是如此。野心只能隐藏在温文尔雅的面孔下,仁之下,其实是智之用。道德不过是自己利用的工具,而非其安身立命之处。只有这样的人估计才能生存。而像商鞅这样一个才华横溢,但却赤裸裸地多行不义的人,死于非命在意料之中。而那些所谓的仁人志士,因不知变通,或被愚弄,或走上不归路。如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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