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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技] 论唐宋时期圩田的三种形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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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1-9-6 08:4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光明网理论
二 浙西、江淮圩田与浙东圩田的差异


  日本学者西山武一曾说,中国的灌溉事业,根据其地形的不同,可分为三类:北方是渠,淮南是陂,江南是塘。(注:西山武一:《中国水稻农业的发展》,刊于《农业综合研究》1949年第3卷第1期,转引自西岛定生《中国经济史研究》,冯佐哲、邱藏、黎潮译本,农业出版社,1984年,第153页。)渠,就是所谓的“沟洫”, 往往建于北方的高地或平原。北方降雨量少,水资源缺乏,因此必须筑渠引水,满足灌溉的需要。陂则是适用于山地的一种水利设施。在山地发展农业,最大的障碍有两个,第一是水随到随流,不易积聚:第二是一旦遇上大雨,水从高处冲下,毁坏农田。因此,常常拦溪筑陂,把水拦在山坡上,一方面是储积水资源,满足灌溉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防止大水冲坏农田。塘即是堤,它是适合于江南低洼沼泽地的一种水利设施。在这些地方发展农业的最大障碍是排水不畅,积水成灾,因此需要修筑塘堤,把水拦在外面。这种塘堤工程发展到一定规模,形成一定体系,便成为圩田。


  南方地区修筑水利工程主要是后面两种形式,一为塘,一为陂。试举两个例子,一是苏州太湖流域的圩田,一是越州鉴湖的水利设施;前者我们已作论述,下面来看看鉴湖的情况。


  《曾巩集》卷一三《越州鉴湖图序》:


  鉴湖,一曰南湖,南并山,北属州城漕渠,东西距江,汉顺帝永和五年,会稽太守马臻之所为也,至今九百七十有五年矣。……然南湖繇汉历吴、晋以来,接于唐,又接于钱父子之有此州,其利未尝废者。彼或以区区之地当天下,或以数州为镇,或以一国自王,内有供养禄廪之须,外有贡输问遗之奉,非得晏然而已也。故强水土之政以力本利农,亦皆有数。而钱H之法最详,至今尚多传于人者。则其利之不废有以也。


  可见,鉴湖水利工程初创于汉之马臻,后来相沿不废。


  马臻创立鉴湖事详见《通典》卷一八二《州郡典・会稽郡》:


  顺帝永和五年马臻为太守,创立镜湖,在会稽、山阴两县界。筑塘蓄水,水高[田]丈余,田又高海丈余。若水少则湖灌田,如水多则闭湖田中水入海,浙以无凶年。其塘周围三百一十里,都溉田九千余顷。


  这种水利工程的创立,也与绍兴平原独特的地形地貌有关:平原南部是会稽山脉,从东南到西北呈半弧形将绍兴平原围在当中,山间高地上湖泊密布;平原北部是杭州湾。可见,越州是典型的“地――原――海”台阶式地形。马臻将山上这些分散的湖泊合而为一,形成一个巨大的蓄水库,这就是镜湖。在湖的北端筑堤,并设置斗门。耕地干涸,则放水入田;耕地水多,则放水入海。


  可见,鉴湖的修建虽也筑塘,而且越州的耕田都集中在山下的平原上,但我们如果把“山――原――海”当作一个整体来看,鉴湖实际上是一种“陂”式的水利设施。


  江淮圩田与浙西圩田的异同,已见上文。两者的区别主要是表面的,从成因与功能上分析,江淮的“圩田”与浙西的“圩田”实际上并无差别。由于地势低下,其筑圩的目的是要把水拦在田外;而在浙东,筑堤的目的是为了储水溉田。


  需要指出的是,创立鉴湖,蓄水灌田,它所要灌溉的土地并非所谓的“湖田”。所谓“湖田”,是入宋以后才大规模出现的一种耕田形式。到宋以后,随着人口的聚积,绍兴平原上已经无田可耕,人们便向山要田,向湖要田。曾巩《越州鉴湖图序》:“宋兴,民始有盗湖为田者,祥符之间,二十七户,庆历之间二户,为田四顷。当是时,三司转运司犹下书切责州县,使复田为湖。然自此吏益慢法而奸民浸起,至于治平之间,盗湖为田者凡八千余户,为田七百余顷而湖废几尽矣。”说的便是这种情形。这种“盗湖为田”的行为,也有一些文献称之为“围湖造田”,或称之为“围田”。这是由于,盗湖者既要“盗湖为田”,自然不是不是把整个上镜湖中的水放干,然后变湖为田;而是在湖内辟出一块一块的区域,四周修筑堤岸,在堤岸里面耕田。最后,这种区域越辟越多,整个镜湖“废几尽矣”,丧了蓄水溉田的功能。从形式上而言,它与江淮、浙西地区的圩田完全一致,但两者却有着本质的不同。要之,其区别有二:第一,从修建的环境讲,前者筑于低洼地,而浙东的“围田”筑在山地、高地的湖泊上;第二,从修建的后果讲,前者是一种积极的水利设施,而浙东的“围田”则是对原有水利设施的破坏。直接受到损害的并不是“围田”或“湖田”本身,而是山、湖之下古已有之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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