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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古] 漢文帝廢除誹謗妖言罪,讓百姓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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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禾田講古 發表於 2018-8-21 10: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漢文帝不僅帶頭遵守法律,還修改、廢除了一些已有的,但是過於嚴苛的法律。

在漢文帝即位不久,就召集大臣,商議廢除『收孥連坐法』。所謂的『收孥連坐法』,就是指在當時法律裏明文規定的,一人犯罪,父母、妻子等家人收為奴婢及受到其他株連的法律。

漢文帝認為:『治理天下,當然需要法律。但是只有法律公正,才能禁止橫暴,鼓勵善良。懲罰恰當,百姓才能服從。如果官吏不好好治理百姓,光靠嚴酷的法律去威脅百姓,用不合理的處罰去叛定百姓的罪,那麼必然會有人不顧法律胡作非為。所以不合理的法律應該廢除。』

漢文帝還專門下詔書,命令各地官吏,照顧自己轄區內的鰥、寡、孤、獨等窮困人口。【孟子·梁惠王】一文中曾經提到:『老而無妻曰鰥;老而無夫曰寡;老而無子曰獨;幼而無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窮民而無告者。

也就是說,這四種人,是最為窮困,最需要幫助的人。漢文帝的做法,頗具現代社會人文關懷的意味。

接下來,漢文帝還廢除了『誹謗妖言法』。這裏的誹謗,指的是污衊朝廷或者批評皇帝的話,妖言指的是造謠,或者擾亂人心的話。

在當時,犯了誹謗妖言罪的,是要判處死刑的。

漢文帝認為:用誹謗妖言來定罪,誰還敢說話?古代的英明君主,為了治理好國家,專門設置了用來批評朝政的木牌,並且對於進獻有用建議的人給予表彰。我們現在不但不去執行這樣好的方法,反而將之定罪,這怎麼可以?如果做大臣的都不敢說話,皇帝犯了錯怎麼得到批評?如果因為百姓對皇帝、對朝廷有意見,就被判定為大逆不道,這簡直是封住了百姓的嘴,怎麼可能治理好國家?

漢文帝下詔書,徹底廢除『誹謗妖言法』,不管百姓說什麼,官吏一律不准干涉。對於以前被判犯有這條罪行的,也一律無罪釋放。

對於一些官員的疑慮,漢文帝輕鬆的表示:『可以採用的就採用,不能採用的擱置一旁也就是了,有什麼不好的呢?』

如此一來,上奏章的,當面勸諫皇帝的,立刻多了起來。

漢文帝說到做到,從不因言治罪。朝政中的一些過失,很快被提出並改正。漢朝的發展,更加快速。

公元前167年,也就是漢文帝十三年,漢文帝又下令廢除『肉刑』,改為『笞(chī)刑』或『杖刑』。

這就是著名的『緹縈(tí yíng)救父』的故事。

齊國人淳于意醫術高超,在當地很有名望。

淳于意後來做過一任太倉縣的縣令,是個清官,在當地的聲望很好。因為為人耿直,不受上官的喜愛,加上自己不願受當官的束縛,於是辭官不做,繼續當醫生。

一次,當地的一個貴婦人得了重病,請淳于意診治。淳于意見已經病入膏肓,無藥可救,不願診治。但是架不住病人家屬再三懇求,就開了幾副湯藥,聊以安慰。

沒過幾天,這個貴婦人病死。病人家屬卻一口咬定是庸醫殺人,是淳于意的責任,將淳于意告到官府。

不明是非的地方官員,將淳于意叛為有罪,要執行肉刑。

這裏所謂的肉刑,就是在罪犯的身體上實施懲罰的刑罰。

秦朝時,肉刑的種類很多。到了漢朝時,已經廢除了部分,但是還保留着三種: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即黥刑、劓刑和刖刑)。

因為淳于意做過官,所以需要押送到都城長安去執行肉刑。

淳于意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最小的女兒叫緹縈。緹縈既傷心父親的遭遇,又氣憤父親被冤枉,於是決定陪同父親一起去長安,要替父親伸冤。

歷盡艱辛,緹縈終於跟隨父親到達長安。

到長安後,緹縈費盡周折,也沒有見到漢文帝,但是總算是將自己寫給漢文帝的信,呈遞到漢文帝面前。

緹縈在信中寫到:『我父親在做官的時候是清官。現在犯罪被判處肉刑。我不但替我父親難過,也替所有受到肉刑懲罰的人傷心。他們被懲罰後,成了殘疾,即使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願意將自己給官府沒收為奴婢,來替我父親贖罪,希望能讓我父親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漢文帝被緹縈的孝心感動,同時覺得小姑娘的話有道理,於是下令修改相關法律,廢除肉刑。

經過商議,將黥刑改為服苦役,劓刑改為打三百板子,刖刑改為打五百板子。

漢文帝經過核實,認為淳于意冤枉,赦免了淳于意的罪行。

經過小緹縈的努力,不但救了自己的父親,也為天下人做了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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