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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今天,我們如何讀【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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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6-9-19 09:4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孔子是中國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人物之一。他是最早最好的民間教師,將傳統文化傳播到平民那裏。【論語】是記載孔子與弟子的言行,是中國歷史上影響最廣泛的一本書。

論語】上的一些話,現在看起來不好懂,要結合別的古籍,參考一下,也就不難讀懂。如孔子講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同』跟『和』有什麼區別?一個君子一個小人,這『同』有什麼不好?『和』有多好?【左傳】中,晏嬰就很好地解釋了『和』與『同』的區別。他給齊景公講,什麼叫『和』?就像做菜那樣,各種肉、菜鹹的、酸的,配合好了,放在一塊,煮出來的菜很好吃,湯也很好喝、可口,這叫『和』;另外一種做法就是放水,水再加水,什麼味道也沒有,這就不好喝。這就是『和』與『同』的區別,『和』就是不同的東西合理的搭配,形成最好的狀態。比如說音樂,音調有高有低,有各種不同的頻率或者各種不同的樂器,它們組合成一首優美的曲調。它就很悅耳,聽了就是一種享受。如果只有一個聲音、一個音調,沒有變化,那就很難聽,按現在說法叫噪音,對健康不利。這就是『同』。晏嬰舉這樣的例子,是為了說明:國君提出一個意見,臣子從不同的角度給他提出批評,提出修改意見,然後經過反覆討論修改以後,形成最佳方案,這個方案是集思廣益的結果,這是『和』;如果國君提出一個意見,所有人都不敢反對,上下同聲,這就是『同』。

孔子在這個基礎上來講『和而不同』是什麼意思?就是說一個人如果做官,國王不管提出什麼意見,他不是馬上就贊成,而是先考慮考慮,意見還有什麼不完善的地方,然後給國王提出來,提出來再商量,有的吸收,有的不吸收,這就是『和』的態度,就是君子應該堅持的原則。有人為了保自己的烏紗帽,只要是上司說的都表示同意,這就是小人的做法。小人從來不提意見,你說什麼他都說好,而且搶先說這個方案最好。這個『同』就是同於上級的意見,同於君主的意見。有人將『同』理解為平等,並以墨子『尚同』為證據,那是錯誤的。

還有,【論語】裏面講諍友,就是最好的朋友是能夠給你提意見的人,什麼意見都不提的,因為你現在還有酒還有肉,他就跟你交朋友,那是酒肉朋友,當你肉吃完了,酒喝光了,他就走了,利盡而絕。有利的時候就是朋友,利沒有了就斷交了,這不是真朋友,也不是好朋友。這是小人之交,『小人之交甘若飴』。


關於君子和小人,在【論語】裏面,只要看到君子什麼什麼,這就是孔子提倡什麼;如果說小人怎麼怎麼,就是孔子批評什麼。孔子提倡和而不同,反對同而不和,反對什麼都聽上級的,提倡跟上級共同探討問題,提倡獨立思考。有的人說中國的傳統沒有獨立人格,什麼都聽皇帝的。實際上,這是對中國的文化太不了解。孔子非常強調獨立人格,比如他說:『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論語子罕】)匹夫就是普通老百姓。普通老百姓心裏面的志向和想法,你不能用強制的辦法把它剝奪了。

現在我們國家出版業很發達,一年大概出幾萬種書,報紙每天出幾十萬或者幾百萬份,但是哪一個紙片能留下來?很難。而像【論語】這樣一本書,一共就1萬多字,卻流傳了2000多年,直到現在許多人都在學它,這才是精品。席澤宗的一篇文章說,他的老師葉企孫告訴他,文章發表30年後,還站得住腳,那才算過硬。按此推論,300年後還有人研究,就是精品。能傳3000年呢?那就是經典!

現在書多得不得了,真正能流傳下去的,必須是精品。第一,要精煉。第二,很通俗。第三要非常深刻,具有普遍意義。孔子的話都是很通俗的,又非常深刻,這才能流傳下來,像『和而不同』這句話,就符合以上三條。還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顏淵】),你自己不願意接受的,也不能強加給別人,這個道理非常簡單,誰都能聽懂,又非常深刻,是反對霸權主義的理論武器。

有一些說法,過去被認為是錯誤的,並受到了批判。我們如果結合社會現實進行深入研究後會發現,它並不是錯誤的,而是我們有誤解。【論語】上有這樣的例子。【論語?子路】載:『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說的是有一個叫葉公的去跟孔子說,我們那個地方有一個小孩,叫直躬,『其父攘羊,而子證之』,他父親偷了別人的羊,他去證實它。孔子說,我們村裏面的正直人不是這樣的,子為父隱,父為子隱,正直就在其中。就是說兒子沒有揭發他父親,他父親也不揭發他兒子,這裏面也有正直。孔子講的這個正直的意思,後來有很多人批判他,說這個違法了,犯了包庇罪,這是與當今法制社會不協調的。韓非說法,如果父子相隱,那就是『父之孝子,君之叛臣』。好像直躬的表現對國家有利,對家庭不利。而孔子的說法對國家不利,對家庭有利,所以,統治者都不會支持孔子的觀點。實際上不是這樣。【漢書】記載漢宣帝下的詔書,【漢書宣帝本紀】地節四年夏五月,詔曰:『父子之親,夫婦之道,天性也。雖有患禍,猶蒙死而存之。誠愛結於心,仁厚之至也,豈能違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孫,罪殊死,皆上請廷尉以聞。』子女匿父母,妻匿夫,孫匿祖父母,均無罪。反過來,長輩隱匿晚輩,如果罪行要判死刑的,也要上報廷尉請示。這裏明確的是子隱匿父母是無罪的。作為統治者居然下這樣的詔書,說明親情與法律兩相比較,孝與忠的關係,在一些情況下,親情更為重要,孝高於忠。【三國志魏書邴原傳】載:魏文帝曹丕問大臣:『君父各有篤疾,有藥一丸,可救一人,當救君耶?父耶?』邴原則勃然對曰:『父也!』這也是孝親重於忠君的典型例子。因為親情維繫着社會的和諧,一旦破壞人際的親情關係,社會失去孝的道德,對於和睦家庭與和諧社會來說,無異於釜底抽薪。20世紀批判孝過了頭,『文化大革命』又是一次大規模的破壞親情的運動,結果出現許多不和諧因素,倫理道德淪喪,社會風氣敗壞,現在需要花大力氣去撥亂反正。人文缺失,後患無窮。往往一時看不出來,若干年後,嚴重影響社會的和諧與安定,最後只好慢慢地消化惡果。

父子相隱,在法律上叫容隱制度。據說,全世界都有容隱制度,容許直系親屬不作證,只有三個國家沒有這種制度,其中有中國。去年中國宣佈容隱制度,現在只有兩個國家了。為什麼我國要實行容隱制度?前幾年學術討論這個問題,發表了幾十篇文章,最後郭齊勇主編成論文集,約有70多萬字,多數人支持容隱制度。國家領導採納這個意見,所以出台了這個制度。父子相隱的問題,有合理性,再次得到證實。於是,過去的誤解得到了澄清。(周桂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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