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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啟發] 『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 孔子真的是歧視女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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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啟功 發表於 2016-8-23 10: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 孔子真的是歧視女性嗎?

『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 孔子真的是歧視女性嗎?

【論語陽貨】載:子曰: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自古以來,研究解讀該章的學人、名家甚多。近現代較為著名的學者有劉寶楠先生、程樹德先生、楊伯峻先生、傅佩榮先生等。他們的解釋大同小異,大意都是:孔子說:只有女子與小人是難以共處的;與他們親近,他們就無禮,對他們疏遠,他們就抱怨或怨恨。(分別參見劉寶楠:【論語正義】下,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709頁;程樹德:【論語集釋】,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1244頁;楊伯峻:【論語譯註】,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91頁;傅佩榮:【解讀論語】,上海三聯出版社2007年版,第279頁。)令人遺憾的是,這些名家解釋都嚴重地曲解了孔子的思想,對現代社會大眾正確理解孔子思想造成了重大障礙,亦不利於中華文化偉大復興事業。因此,有正本清源之必要。

一、訓詁和理解本章的基本原則

我們需要首先明確理解本章的若干基本原則。在某種程度上,這些也是訓詁古籍的基本原則。如果在此有所違誤,自然會導致理解的困難和差池。

1.審慎考察古今字義之不同。文字字義隨時代變遷而發生變化,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都能體會到的。古時由於書寫條件所限,文獻典籍及其蘊含的哲理和思想往往依靠師生間口傳心授進行傳承。關於女子小人養等先秦文字,在秦始皇焚書坑儒後,對其理解發生歧義的可能性也非常大,且秦以後之讀書人也會根據自己需要而自行注釋,或者斷章取義,如此必然偏離孔子的本意。更重要的是,孔子的言說往往有隱含在文字背後的深意。若將後人基於望文生義之解釋當作孔子本人的思想而責備孔子,一方面對孔子不公平,另一方面也不符合學術研究之要求,犯了邏輯論證上的稻草人謬誤。因此,注意古今文字字義的不同,是學者解讀先秦典籍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素養。唯有理解中華文化元典的真精神,才能返本出新,實現中華文化和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2.同情理解孔子之真實思想。在現代漢語中,小人是貶義詞,指品行不端的人。本章把小人與女子並列,今人遂將本章女子一語也當作貶義詞,這已使孔子遭致不滿。加之今人不會嚴格區分女子女性婦女等詞的差別,更使女子的外延擴展為所有女性。這樣,孔子在本章中對女子難養的感慨,就陰差陽錯地變成了對所有女性的責難。由此,自尊的女性及尊重女性的男性,自然覺得孔子在本章的表達不僅偏激,甚至糊塗。其實,在春秋時期,上述詞彙的使用與今天有相同處,也有不同處。如果一個人相信溫良恭儉讓且智慧的孔子,不會說出如此不溫良、不智慧的話,必然會設身處地去理解他所選擇的詞義,慎思孔子的真實思想,誤會自然就能渙然冰釋。

3.切忌望文生義或斷章取義。在所有閱讀到的名家訓詁中,常常出現的解讀錯誤,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斷章取義。例如後文將要論及的後漢楊震對本章之運用。一類是望文生義,即看到小人一詞,就認定是無德之人;看到女子一語,便作女性想;看到養字,只知是贍養;為彌縫邏輯不通之患,串講義理,必然有破壞文辭之舉。反對朱子此小人,亦謂仆隸下人也。君子之於臣妾,莊以蒞之、慈以畜之,則無二者之患矣之解釋的後世學者,大抵如此。事實上,訓詁的最高境界,乃是無為而治:既不破壞文辭習慣用法,又不割裂文辭之間的邏輯聯繫,還不乖離人物身份及歷史背景,卻又呈現出令受眾豁然開朗的義理。故在解讀先秦元典時,最高明的方法是隨宜訓詁。

二、對女子小人養的隨宜訓詁

若要理解本章的真實涵義,必須回到與孔子同時代的文獻典籍中,尋找與其相同或者類似的文字,並進行比較分析和隨宜訓詁,方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

『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 孔子真的是歧視女性嗎?

『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 孔子真的是歧視女性嗎?

(一)女子何解為宜?

先看先秦六經中子女子女子子婦的涵義。【論語公冶長】載: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紲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這裏以其子妻之的子是女兒的意思。【詩經桃夭】中有之子于歸,宜其室家的句子,其中子是少女的意思。由此可見,春秋時子既可以稱兒子,也可以稱女兒少女。(楊伯峻:【論語譯註】,第42頁。)

古人如果要區分兒子與女兒,怎麼辦呢?可以想到的辦法是將子特指兒子,並在子前加女以示女兒。如【左傳襄公二十六年】載:初,宋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棄諸堤下。這裏的女子就是女兒或女孩的意思。(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915頁。)又如,【詩經斯干】載:大人占之:維熊維羆,男子之祥;維虺維蛇,女子之祥。這裏女子仍是指女兒或女孩。

如果古人要區分自己家的女子與別人家的女子,怎麼辦呢?【禮記曲禮】載: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與同席而坐、弗與同器而食,父子不同席。這裏女子子表自己的女兒,即這女子乃自己的孩子。【詩經泉水】篇中說的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則通指長大直至嫁出去的女孩。(【十三經註疏】,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240頁。)

女子嫁到別人家後,該怎麼稱呼?古人在女子出嫁後稱婦,因為有夫。所以【禮記內則】說: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聽從、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十三經註疏】,第1471頁。)【禮記昏義】說:是以古者婦人先嫁三月,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十三經註疏】,第1681頁。)前者是從女子未嫁立言,後者是從女子已嫁立言。

上述所列舉的先秦六經中在春秋時期,用於表示年輕女性的術語,為後人理解孔子在本章中用女子真正所指的對象提供了多種可能性。總體而言,春秋時女子未出嫁前的通稱,相當於現在漢語中的女孩子。所以,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之女子是指年幼的女孩子,也就是未出嫁的年輕女孩。因此,把本章中的女子理解為所有女性,是對孔子思想的誤解。其實,即使現代社會,女子也總是與年輕聯繫在一起的,表示女孩子之意。

(二)小人應作何解?

從現存的先秦典籍看,小人主要有兩個相差甚遠的義項,一是指品行不端的人,二是指地位卑下的人。其實還有大多數學人未注意到的第三義項:未成年小男孩,只有在極少的文獻中才有此特指,故被大多數研究者忽視了。

先看小人作未成年男孩解的例證。【孔子家語觀周】載:孔子既讀斯文也,顧謂弟子曰:小人識之,此言實而中,情而信。意思是孔子對自己的學生們說:小人們啊,銘文上所說的話真實可信,你們要記住啊!由於孔子晚年創辦私塾,跟隨他學習的都是些小伙子,著名的子張小孔子四十八歲、曾參小孔子四十六歲。一定有很多學生年齡更小,所以孔子稱他們為小人,自然指未成年男孩,而不是指道德品質低劣的人。

為什麼古典文獻中小人極少指稱未成年男孩呢?事實上,古文獻多用小子表示未成年男孩。從語源角度分析,小人最初應該是與大人構成一對範疇,大人指年長者,小人指年幼者。從歷史角度分析,到春秋時期男孩有個固定稱呼小子,如【詩經思齊】中的肆成人有德,小子有造。即為適例。這裏成人與小子對舉,成人指已年滿二十歲、已行冠禮之男子,小子即沒滿二十歲男孩之通稱。又如【論語陽貨】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這裏的小子亦是男孩之通稱。由於人們普遍用小子稱呼男孩,可以推論小人指代小男孩的義項便慢慢淡化了,後世學人也就很難注意到此一義項。進一步,由於小人通用於指稱品行不端、地位卑下的人,於是小人便徹底失去了小男孩的義項。

既然如此,孔子為什麼還要稱男孩為小人呢?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小子與小人本來意義相同,可以互換。二是基於表達技巧考慮,避免重複而變換所使用的文字,遂把女子與小子換成了女子與小人。古人常用這種文學手法以避免重複,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載:女德無極,婦怨無終。其中的女與婦,極與終即為避免重複之適例。

『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 孔子真的是歧視女性嗎?

『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 孔子真的是歧視女性嗎?

(三)什麼是難養?

養,從羊、從食,表供給美食,故有贍養(老人)、撫養(子女)、惠養(百姓)、飼養(牲畜)等義,上述義項的共同點是提供充足的生活資料。由於春秋時女性在經濟上依附男性、僕人在經濟上依附主人,所以古今多數學者認為難養的女子即女性、小人即僕人。(朱熹:【論語集注】,中國社會出版社2013年版,第104頁。)但在本章後半句中,夫子自道難養是因為近之則不孫(遜),遠之則怨,即:親近他,會不遜從;疏遠他,會生怨恨。引發不遜或怨的原因是主觀上對其態度近或遠,而不是客觀上是否提供了充足的衣食。可見,這裏的養應該另有其義。

事實上,養在本章中的涵義是指教育。【周禮保氏】載: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這裏養與教互文互釋,道與六藝互文互釋,該句子的涵義是保氏(老師)的職責是用六藝之道教養(或教授、調教)國子們(君、大夫、士之子弟)。由此可見,養有教之義,即調教其身心,使其明明德,以達到其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教養目標,用現代的語言表述就是教育。【禮記文王世子】亦曰:立太傅、少傅以養之。鄭玄註:養者,教也。該句的涵義是太傅、少傅的職責即是教育太子或世子。養同樣意為教育。

基於上述對養的隨宜訓詁,能夠得出結論:此處難養之養是教育的意思,由此,前句難養與後句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便有了內在邏輯聯繫:由於教育是一種調教野性、使人馴服的活動,所以調教者可以溫文爾雅、好言相勸(近之),但其結果可能是受教育者毫不遜從(不孫);調教者也可以疾言厲色、施以責罰(遠之),但受教育者的反應可能是日益怨恨(怨)。

聯繫前文對女子的訓詁,即認女子為受教育的未成年女孩,則上述邏輯聯繫將更加緊密而顯著。未成年人富於感性而缺乏理性,而所要接受的教育是遵守行為規範之社會化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違背未其的天性,所以無論父母或者是教師在教育子女或者學生時,始終面臨着難養或難教的問題,稍有偏差,便是不遜與怨。直至今天,有人倡導棍棒式教育(虎媽)、有人倡導讚美式教育(貓爸),其實都未能得寬嚴相濟之要領。孔子作為一個大教育家,弟子眾多,秉性各異,對教導之難體會相當深切,才有此一感嘆!

假如上述推論成立,則另一個難以理解或者引人誤解的小人的具體所指,就只能是特指未成年男孩,而不是大多數後人所理解的道德敗壞或者地位卑下的人。這樣通過邏輯推導出來的結論與前面論證的結論完全契合。

三、百家註解之述評與例析

朱子釋本章曰:此小人,亦謂仆隸下人也。君子之於臣妾,莊以蒞之、慈以畜之,則無二者之患矣。【論語集注】(程樹德:【論語集釋】第4冊,第1244頁。)朱子沒有直接解釋女子,而是先定義小人。他選擇大眾比較認同的地方開始:此小人,亦謂仆隸下人也。既然小人是卑賤之僕人,女子就應當是卑賤之臣妾;既然女子是女妾;反過來小人則應是男臣。至於養,他訓詁為蒞(臨)畜(養)。有地位的君子,對於從屬於自己的男女僕隸下人,應該以莊重蒞臨,免得他們言不遜從;又應該以仁慈蓄養,免得他們心生怨恨。朱子以御下之術解構孔子之言,可謂煞費苦心,終究沒有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避開了天下所有女性可能的詰難,撇清了自己也撇清了孔子,但是卻並非孔子本意。

清代學者劉寶楠是朱子的支持者,他發揮道:此為有家國者戒也。養猶待也。【論語正義】(劉寶楠:【論語正義】下冊,第709頁。)畢寶魁先生進一步給出了實證分析:孔子之言是針對南子和雍渠諂媚衛靈公所發的感慨。宦豎和姬妾都是國君身邊爭寵之人,都是國君豢養的人,這樣理解,極其合理順暢。(畢寶魁:【論語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本義辨析】,【遼寧大學學報】2010年第1期。)但質疑朱子的學者更多。廖名春先生訓與為如,其結論是:如小人一樣的女子難養。親近了,就會放肆無禮;疏遠了,就會埋怨忌恨。(廖名春:【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疏注及新解】,【人文雜誌】2012年第6期。)牛多安先生訓與為支持、贊助,女子支持、贊助小人,與小人結黨營私,小人便會肆無忌憚,遠之近之都難以滿足其私慾。典型事例是魯國慶父之亂。慶父是魯莊公之弟,而與莊公夫人哀姜私通,結果引起了一連串的魯難。(牛多安:【孔子曰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釋義】,【孔子研究】2002年第5期。)高喜田先生訓與為嫁與參與,結論則是:女子跟小人相處是很困難的。親近了,他會無禮;疏遠了,他會怨恨。大有女怕嫁錯郎之感慨。(高喜田:【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考辨】,【天津師範大學學報】2015年第4期。)質疑朱子的學者們一方面不滿於其武斷縮小女子之外延,一方面又不相信孔子真的會歧視天下女性,所以不約而同選擇在與的訓詁上下功夫。還有些學者將女訓為汝,將子訓為您或兒子,組合出的意思有:您象小人一樣難養;您的兒子象小人一樣難養等。

上述訓詁,均有捉襟見肘之患。朱子顧義理而未能兼顧文辭之習慣用法。因為,女子一詞並非唯指婢女,小人一詞也並非唯指僕人。朱子的使命乃是傳聖人之本義,故不可視女子為臣妾。後世質疑的學者既要顧義理、又要兼顧文辭使用習慣,於是,要麼偷換概念,變女子為汝子;要麼訓與小人為如小人、親小人、嫁與小人。但是,女子若是汝子,那麼,直接說唯汝子為難養也,豈不更加簡潔?何必夾雜小人,難道汝子還夠不上小人?而且,【論語】為語錄體,稱呼某人,必記其姓氏名字;隱諱之時,則記為或;斷無泛泛而稱汝子之例。若說與小人為如小人、親小人,那麼,這個特定的女子,一定會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嗎?未必。例如曹雪芹筆下的王熙鳳,賈母近之,不曾見她不孫;賈母遠之,逼其與賈璉和好,也不曾見她則怨,這樣的女子,心機也許更加深沉,更懂得察言觀色呢。而且,孔子是老師,受眾是男生,言辭必關乎克己而復禮,談論如小人、親小人之女子,難道沒有跑題之嫌嗎?至於說與小人為嫁與小人,該男子難養,該女子承受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的痛苦,不惟句子結構非常彆扭,不惟孔子不會如是開示弟子,而且孔子不可能罔顧事實,使用丈夫為妻子所養這樣的詞彙。而且,若所嫁與的小人如周幽王,討好褒姒唯恐不及,又豈會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

總體而言,前述名家解釋的主要弊端有四:第一,對女子小人和養這三個關鍵詞的解釋語焉不詳,缺乏有說服力的論證;第二,沒有注意先秦文字在後世在語義上的變化,簡單將今天的文字字義套用到古人的思想中;第三,對養字作相處或同處之解釋,似是而非,令人迷惑;第四,以今非古。事實上嗎,歧視是現代社會價值理念,孔子時代根本沒有歧視之說,以今天之價值觀苛求兩千多年前的古聖先賢,缺乏妥當性。

事實上,秦始皇焚書坑儒後,經過楚漢戰爭而建立的漢朝,一邊平定天下,一邊收集民間藏書,建立五經博士,學人對先秦經典的解釋,既有本義傳承的,亦有望文生義、斷章取義的。史籍中相關所載頗多,此處僅舉楊震為例。

據【後漢書楊震列傳】載,楊震年輕時有關西孔子的美譽,後為司徒。因為漢安帝放縱乳母王聖及其女兒伯榮,所以他上了一道奏摺給漢安帝,其中說到:夫女子小人,近之喜,遠之怨,實為難養,宜速出阿母,令居外舍,斷絕伯榮,莫使往來,令恩德兩隆,上下俱美。楊震學為鴻儒、職居首相,為說服漢安帝,暗引【論語】本章,無可厚非。他取了其中兩個要點:一者王聖、伯榮皆女子,二者兩人穢亂朝政,實為難養。但這並不是用孔子本章的原意,這就是古代讀書人將所學典籍斷章取義、為我所用的典型代表。其實,假如有人唱反調,主張慰留兩人,也可以同樣引這段話,取其遠之則怨。這就是【左傳襄公二十八年】所載的典型賦詩斷章,余取所求手法。

『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 孔子真的是歧視女性嗎?

『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 孔子真的是歧視女性嗎?

所謂賦詩斷章,就是朗誦一首詩,可以只取其中幾句的意思,也可以取相似乃至相反的意思,只要對方能理解就行,因為誦詩主要是烘托氣氛。可是,如果要完整解釋並理解一首詩,就不能隨意發揮,因為解釋注重所要達到的目的,是對該詩所表達的意思和情感準確分析和把握。在此事例中,楊震即使知道女子指女孩,他也可以故意曲解為後宮,只要能達到把王聖母女趕出皇宮的目的。但是,如果研究、闡釋孔子思想的人,僅從類似的文獻中得到啟示,乃至把女子與小人解釋成宮女與太監,則會差之毫厘,謬以千裏,其解釋難免令人啼笑皆非,因為畢竟孔子沒有與宮女、太監打交道的經驗和機會。

此處以楊震為例,一是為了說明後世讀書人、為政者常常會對先秦經典進行斷章取義,通過自己的理解而達到為我所用的目的,靈活運用;二是為了提醒今人在閱讀先秦經典時,能夠有所警覺,不要誤將孔子之後的人的理解當成孔子本人所要表達的思想,以致發生邏輯論證上的稻草人謬誤而不自知;三是楊震是在懂得孔子思想本義的基礎上,所進行的斷章取義之應用,完全不同於今天之有些學人,要麼完全不懂孔子的思想,卻在自以為是地批判孔子,要麼借孔子之名販賣自己的心靈雞湯。兩者乃天壤之別。能不慎乎?

四、結論:本章的原意與指向

通過前文的訓詁和評述、例析,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本章中女子與小人乃未成年人的合稱,孔子的原意是:小孩子們真是難於教育啊!做大人的和顏悅色開導,她(他)會不順從;板起面孔教訓,她(他)又會心生怨恨。

如果我們認識到【論語】是孔子弟子及再傳弟子記載的孔子言行,其目的是教育當世及後世讀書的世家子弟領會其思想,並能為政以德,可進一步得出結論:此章的教育對像不是普通民眾,而是讀書學道以明理治國的年輕士子們,其目的是培養無恆產而有恆心的士。孔子面對眼前的跟着他學道的年輕小伙,也就是未來要從政的士,他是希望透過上述比喻讓他們舉一反三:小子們,你們跟着我學道,在乎的應該是我能否把六藝傳給你,而不是我對你是近之還是遠之,更不應該因此而不遜而怨。事實上,在孔子時代,把人們劃分為士、農、工、商四個等級,士以天下為己任,其使命是學為政之道以治理社會,故前述理解才更符合孔子的原意與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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