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1623|回覆: 0

[史學] 司馬遷班固生態觀試比較(1)

[複製鏈接]
夏知 發表於 2012-12-21 18:1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檔案春秋
【摘  要】作為史學大家,司馬遷和班固的歷史記述都保留了若干生態史的信息。對於災異史的記錄和災異的理解,馬班也各有見解。通過對【史】【漢】相關內容的比較分析,可以看到作者學術個性的差異。班固對於災異的理解,與司馬遷自然主義的傾向不同,多有神秘主義的色彩。在關注生態和經濟的關係以及生態和民俗的關係時,司馬遷比較重視前者,而班固似乎更為重視後者。而班固對民俗的關注,似乎是從強化政治管理的動機出發的。有關西漢生態保護意識的資料,【漢書】所提供的要更多一些。但是以考古資料對證,重要資料也並不是沒有遺漏。歷來學者進行馬班的比較,或『甲班而乙馬』,或『劣固而優遷』,近數十年則後一種意見明顯占上風。其實就生態觀念的比較而言,或許可以得出『馬班二史互有得失』的結論。   【關鍵詞】生態觀;司馬遷;班固;【史記】;【漢書】

  以【史記】、【漢書】為標本進行司馬遷和班固思想的比較,歷來多有論著發表。如果我們認識到生態也是秦漢學者普遍關注的問題,生態觀也是秦漢思想值得重視的內容,則不妨試就這兩位史學大家的生態觀進行比較研究。
  進行這樣的研究,不僅可以從一個新的視角考察司馬遷和班固思想的個性,也可以探討兩漢生態觀的時代差異,進而有助於說明漢代思想史和生態史的相關問題。或許由此又可以切入社會史、文化史、思想史、史學史和生態史的交點,獲得有意義的新發現。

關於先秦時期人與生態關係的追述:馬班生態觀異同之一

  對於生態環境之作用和意義,以及人與生態環境之合理關係的自覺認識,是在歷史前進至於一定階段方才產生的社會觀念。這種觀念的生成,應當看作文明發生和進步的標誌之一。
  司馬遷【史記・五帝本紀】中說到軒轅黃帝功德,有『治五氣,五種』的說法,其文意其實涉及社會進步與生態條件的關係。司馬遷又寫道,軒轅以軍事政治的突出成就,實現了『萬國和』的局面,『有土德之瑞,故號黃帝。』其事跡又包括:

  順天地之紀,幽明之占,死生之說,存亡之難。時播百穀草木,淳化鳥獸蟲蛾,旁羅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勞勤心力耳目,節用水火材物。
有學者指出,這段話,『表現出早期文明的特點。』[1]
  我們還應當看到,這段文字之中,還表露了積極的生態意識。如所謂『順天地之紀,幽明之占』,體現出順應自然的原則。所謂『時播百穀草木,淳化鳥獸蟲蛾』[2],也體現出與自然相親和的傾向。關於所謂『節用水火材物』,似乎也是為孔子所肯定的。張守節【正義】引【大戴禮】云:『宰我問於孔子曰:「予聞榮榮伊曰黃帝三百年。請問黃帝者人耶?何以至三百年?」孔子曰:「勞勤心力耳目,節用水火材物,生而民得其利百年,死而民畏其神百年,亡而民用其教百年,故曰三百年也。」』
  司馬遷所論先古聖王與『節用水火材物』相關事跡,又有:

  (帝顓頊)養材以任地。[3]
  (帝高辛)取地之財而節用之。

【史記・越王勾踐世家】又引錄范蠡的話:『節事者以地。』司馬貞【索隱】:『【國語】「以」作「與」,此作「以」,亦「與」義也。言地能財成萬物,人主宜節用以法地,故地與之。』司馬貞的解釋強調了人與『地』,即人與自然的關係,提示應當有節制地開發和使用自然資源。[4]這樣的說法,可能比較接近司馬遷所記述范蠡語的原意。
  班固【漢書】作為以漢代歷史為主題的斷代史,並不直接記錄遠古時代的傳說,因而沒有與【史記】『節用水火材物』,『養材以任地』,『取地之財而節用之』一類內容。【漢書】屢見『節用』一語,但是已經大多並非取與『地』有關的強調節約生態資源的意義,而只是就經濟角度言財富。[5]當然,其中有些作為西漢人言辭,不能完全歸結於班固的認識。
  不過,我們看到,【漢書】其實也有間接涉及傳說時代相關現象的內容。如【律曆志上】:『五聲之本,生於黃鐘之律。』『九六相生,陰陽之應也。律十有二,陽六為律,陰六為呂。』『其傳曰,黃帝之所作也。』『至治之世,天地之氣合以生風;天地之風氣正,十二律定。』[6]『蓋聞古者黃帝合而不死,名察發斂,定清濁,起五部,建氣物分數。』[7]又如:『元鳳三年,太史令張壽王上書言:「歷者天地之大紀,上帝所為。傳黃帝調律歷,漢元年以來用之。今陰陽不調,宜更歷之過也。」』也都說到黃帝時代人與自然生態關係的和諧。
  【漢書】中『黃帝』凡134見,出現頻率不可謂不高。但是班固筆下的黃帝及其言行已經神化,對於黃帝事跡的解說也已經神學化,與司馬遷所謂『余嘗西至空桐,北過涿鹿,東漸於海,南浮江淮矣,至長老皆各往往稱黃帝、堯、舜之處』[8],得自於民間所傳誦,因而富於自然氣息有明顯的不同。
  又如【漢書・郊祀志上】寫道:『秦始皇帝既即位』,有人說,『夏得木德』,『草木鬯茂。』[9]也可以看作文明初期人與自然生態之關係的歷史記載的片段遺存,但是這樣的記載已經為濃重的五行學說的色彩所塗抹,歷史的本色已經被掩蓋了。

關於災異史的記錄:馬班生態觀異同之二

  對於以農耕為主體經濟形式的社會來說,自然災異無疑形成對安定和發展的極大威脅。
  【史記・六國年表】中秦史的部分有關災異的記錄,我們現在看到的有22例。遠較周王朝和其它六國密集。[10]確實可以證實有的學者曾經提出的【六國年表】主要依據【秦記】的說法。[11]其中5例涉及與生態形式相關的災異,即秦躁公元年(前435)『六月雨雪』;秦獻公十六年(前369)『民大疫』;秦昭襄王九年(前298)『河、渭絕一日』;秦昭襄王二十七年(前280)『地動,壞城』;秦始皇帝四年(前243)『蝗蔽天下』。對於最後一例,【史記・秦始皇本紀】寫作:『十月庚寅,蝗蟲從東方來,蔽天。天下疫。』
  此外,【秦本紀】與【秦始皇本紀】,以及【十二諸侯年表】中又可見【六國年表】未記載的災異。如【秦本紀】記載:秦穆公十四年(前646)『秦飢』;秦獻公十六年(前369)『桃冬花』。【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孝公十六年(前346)『桃李冬華』;秦悼武王三年(前308)『渭水赤三日』;秦始皇帝七年(前240)『河魚大上』;秦始皇帝九年(前238)『(四月)是月寒凍,有死者』;秦始皇帝十一年(前236)『當是之時,天下大旱,六月至八月乃雨』;秦始皇帝十五年(前232)『地動』;秦始皇帝十七年(前230)『地動,……民大飢』;秦始皇帝二十一年(前226)『大雨雪,深二尺五寸』;秦始皇帝三十一年(前216)『米石千六百』。
  所謂秦穆公十四年『秦飢』,【秦本紀】中有相應的記載:『(十三年)[12]晉旱,來請粟。丕豹說繆公勿與,因其飢而伐之。繆公問公孫支,支曰:「飢穰更事耳,不可不與。」問百里藎菰唬骸夷吾得罪於君,其百姓何罪?」於是用百里蕁⒐孫支言,卒與之粟。以船漕車轉,自雍相望至絳。十四年,秦飢,請粟於晉。晉君謀之群臣。虢射曰:「因其飢伐之,可有大功。」晉君從之。十五年,興兵將攻秦。繆公發兵,使丕豹將,自往擊之。九月壬戌,與晉惠公夷吾合戰於韓地。晉君棄其軍,與秦爭利,還而馬。繆公與麾下馳追之,不能得晉君,反為晉軍所圍。晉擊繆公,繆公傷。於是岐下食善馬者三百人馳冒晉軍,晉軍解圍,遂脫繆公而反生得晉君。……於是繆公虜晉君以歸,……十一月,歸晉君夷吾,夷吾獻其河西地,使太子圉為質於秦。秦妻子圉以宗女。是時秦地東至河。』『秦飢』在著名的『泛舟之役』之後,因『晉旱』而『飢』推想,『秦飢』很可能也是因為旱災所導致。
  至於所謂秦獻公十六年『桃冬花』和秦孝公十六年『桃李冬華』,所記當為一事,年代之異,當有一誤。
  關於秦史的災異記錄,是【史記】包涵生態史記錄因而具有特殊歷史
文獻價值的證明。[13]
  我們由此可以看到,司馬遷對災異史的記錄是相當重視的。當然,班固對秦史中的災異,記載不如司馬遷完整,原因是可以理解的。這是因為秦史本不是第一部斷代史專著【漢書】記述的對象。此外,我們又應當注意到,班固【漢書】對於秦史災異其實也並非完全未曾涉及。
  例如,對於司馬遷【史記】記錄秦悼武王三年『渭水赤三日』一事,【漢書・五行志中之下】寫道:

  史記曰,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劉向以為近火l水也。秦連相坐之法,棄灰於道者黥,罔密而刑虐,加以武伐橫出,殘賊鄰國,至於變亂五行,氣色謬亂。天戒若曰,勿為刻急,將致敗亡。秦遂不改,至始皇滅六國,二世而亡。昔三代居三河,河洛出圖書,秦居渭陽,而渭水數赤,瑞異應德之效也。京房【易傳】曰:『君湎於酒,淫於色,賢人潛,國家危,厥異流水赤也。』
所謂『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事,未見於【史記】,卻是值得我們注意的。至於『渭水赤』的情狀及原因,我們目前還不能明了。[14]【漢書・五行志中之下】中另一則有關記錄,是:
  史記秦二世元年,天無雲而雷。
此事也未見於【史記】。
  【史記】有八『書』,【漢書】有十『志』。班固【漢書】的『志』,是司馬遷【史記】之後的新創史書文體。其中有六篇『志』受到【史記】『書』的影響。而【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藝文志】,則皆為班固新創。[15]【漢書】的『志』,公認內容『博贍』[16]、『該富』[17],有學者評論說,『超過了【史記】八書,可謂後來者居上。』[18]以往以為其『蕪累』的指責[19],或許是將優異看作缺失了。
  至於漢初史事記述的比較,『【漢】紀比【史】紀增補了一些史實,是應該肯定的。』如『【漢】紀比【史】紀增寫了一系列詔、令,有的很值得注意』,又如【漢書】所立【惠帝紀】,其中有的史家所謂『記惠帝七年間四十三條大小不等的雜碎之事』,就包括『自然現象與災異』等。[20]
  有學者評論馬班優劣,說到【史記】和【漢書】敘事的特點:『馬疏班密,向有定論,然亦論其行文耳,其敘事處互有疏密。』[21]就災異史的記錄比較【史】【漢】,確實可以說是『互有疏密』。而以為【史】【漢】『雖互有修短,遞聞得失,而大抵同風,可為連類』的意見[22],從記錄災異史的角度說,也可以看作中肯的評價。

小黑屋|舉報|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關於我們|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