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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司马迁班固生态观试比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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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知 發表於 2012-12-21 18:1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档案春秋
【摘  要】作为史学大家,司马迁和班固的历史记述都保留了若干生态史的信息。对于灾异史的记录和灾异的理解,马班也各有见解。通过对《史》《汉》相关内容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到作者学术个性的差异。班固对于灾异的理解,与司马迁自然主义的倾向不同,多有神秘主义的色彩。在关注生态和经济的关系以及生态和民俗的关系时,司马迁比较重视前者,而班固似乎更为重视后者。而班固对民俗的关注,似乎是从强化政治管理的动机出发的。有关西汉生态保护意识的资料,《汉书》所提供的要更多一些。但是以考古资料对证,重要资料也并不是没有遗漏。历来学者进行马班的比较,或“甲班而乙马”,或“劣固而优迁”,近数十年则后一种意见明显占上风。其实就生态观念的比较而言,或许可以得出“马班二史互有得失”的结论。   【关键词】生态观;司马迁;班固;《史记》;《汉书》

  以《史记》、《汉书》为标本进行司马迁和班固思想的比较,历来多有论著发表。如果我们认识到生态也是秦汉学者普遍关注的问题,生态观也是秦汉思想值得重视的内容,则不妨试就这两位史学大家的生态观进行比较研究。
  进行这样的研究,不仅可以从一个新的视角考察司马迁和班固思想的个性,也可以探讨两汉生态观的时代差异,进而有助于说明汉代思想史和生态史的相关问题。或许由此又可以切入社会史、文化史、思想史、史学史和生态史的交点,获得有意义的新发现。

关于先秦时期人与生态关系的追述:马班生态观异同之一

  对于生态环境之作用和意义,以及人与生态环境之合理关系的自觉认识,是在历史前进至于一定阶段方才产生的社会观念。这种观念的生成,应当看作文明发生和进步的标志之一。
  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中说到轩辕黄帝功德,有“治五气,五种”的说法,其文意其实涉及社会进步与生态条件的关系。司马迁又写道,轩辕以军事政治的突出成就,实现了“万国和”的局面,“有土德之瑞,故号黄帝。”其事迹又包括:

  顺天地之纪,幽明之占,死生之说,存亡之难。时播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旁罗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劳勤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材物。
有学者指出,这段话,“表现出早期文明的特点。”[1]
  我们还应当看到,这段文字之中,还表露了积极的生态意识。如所谓“顺天地之纪,幽明之占”,体现出顺应自然的原则。所谓“时播百谷草木,淳化鸟兽虫蛾”[2],也体现出与自然相亲和的倾向。关于所谓“节用水火材物”,似乎也是为孔子所肯定的。张守节《正义》引《大戴礼》云:“宰我问于孔子曰:‘予闻荣荣伊曰黄帝三百年。请问黄帝者人耶?何以至三百年?’孔子曰:‘劳勤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材物,生而民得其利百年,死而民畏其神百年,亡而民用其教百年,故曰三百年也。’”
  司马迁所论先古圣王与“节用水火材物”相关事迹,又有:

  (帝颛顼)养材以任地。[3]
  (帝高辛)取地之财而节用之。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又引录范蠡的话:“节事者以地。”司马贞《索隐》:“《国语》‘以’作‘与’,此作‘以’,亦‘与’义也。言地能财成万物,人主宜节用以法地,故地与之。”司马贞的解释强调了人与“地”,即人与自然的关系,提示应当有节制地开发和使用自然资源。[4]这样的说法,可能比较接近司马迁所记述范蠡语的原意。
  班固《汉书》作为以汉代历史为主题的断代史,并不直接记录远古时代的传说,因而没有与《史记》“节用水火材物”,“养材以任地”,“取地之财而节用之”一类内容。《汉书》屡见“节用”一语,但是已经大多并非取与“地”有关的强调节约生态资源的意义,而只是就经济角度言财富。[5]当然,其中有些作为西汉人言辞,不能完全归结于班固的认识。
  不过,我们看到,《汉书》其实也有间接涉及传说时代相关现象的内容。如《律历志上》:“五声之本,生于黄钟之律。”“九六相生,阴阳之应也。律十有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其传曰,黄帝之所作也。”“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定。”[6]“盖闻古者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发敛,定清浊,起五部,建气物分数。”[7]又如:“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上书言:‘历者天地之大纪,上帝所为。传黄帝调律历,汉元年以来用之。今阴阳不调,宜更历之过也。’”也都说到黄帝时代人与自然生态关系的和谐。
  《汉书》中“黄帝”凡134见,出现频率不可谓不高。但是班固笔下的黄帝及其言行已经神化,对于黄帝事迹的解说也已经神学化,与司马迁所谓“余尝西至空桐,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8],得自于民间所传诵,因而富于自然气息有明显的不同。
  又如《汉书・郊祀志上》写道:“秦始皇帝既即位”,有人说,“夏得木德”,“草木鬯茂。”[9]也可以看作文明初期人与自然生态之关系的历史记载的片段遗存,但是这样的记载已经为浓重的五行学说的色彩所涂抹,历史的本色已经被掩盖了。

关于灾异史的记录:马班生态观异同之二

  对于以农耕为主体经济形式的社会来说,自然灾异无疑形成对安定和发展的极大威胁。
  《史记・六国年表》中秦史的部分有关灾异的记录,我们现在看到的有22例。远较周王朝和其它六国密集。[10]确实可以证实有的学者曾经提出的《六国年表》主要依据《秦记》的说法。[11]其中5例涉及与生态形式相关的灾异,即秦躁公元年(前435)“六月雨雪”;秦献公十六年(前369)“民大疫”;秦昭襄王九年(前298)“河、渭绝一日”;秦昭襄王二十七年(前280)“地动,坏城”;秦始皇帝四年(前243)“蝗蔽天下”。对于最后一例,《史记・秦始皇本纪》写作:“十月庚寅,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
  此外,《秦本纪》与《秦始皇本纪》,以及《十二诸侯年表》中又可见《六国年表》未记载的灾异。如《秦本纪》记载:秦穆公十四年(前646)“秦饥”;秦献公十六年(前369)“桃冬花”。《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孝公十六年(前346)“桃李冬华”;秦悼武王三年(前308)“渭水赤三日”;秦始皇帝七年(前240)“河鱼大上”;秦始皇帝九年(前238)“(四月)是月寒冻,有死者”;秦始皇帝十一年(前236)“当是之时,天下大旱,六月至八月乃雨”;秦始皇帝十五年(前232)“地动”;秦始皇帝十七年(前230)“地动,……民大饥”;秦始皇帝二十一年(前226)“大雨雪,深二尺五寸”;秦始皇帝三十一年(前216)“米石千六百”。
  所谓秦穆公十四年“秦饥”,《秦本纪》中有相应的记载:“(十三年)[12]晋旱,来请粟。丕豹说缪公勿与,因其饥而伐之。缪公问公孙支,支曰:‘饥穰更事耳,不可不与。’问百里荩菰唬骸夷吾得罪于君,其百姓何罪?’于是用百里荨⒐孙支言,卒与之粟。以船漕车转,自雍相望至绛。十四年,秦饥,请粟于晋。晋君谋之群臣。虢射曰:‘因其饥伐之,可有大功。’晋君从之。十五年,兴兵将攻秦。缪公发兵,使丕豹将,自往击之。九月壬戌,与晋惠公夷吾合战于韩地。晋君弃其军,与秦争利,还而马。缪公与麾下驰追之,不能得晋君,反为晋军所围。晋击缪公,缪公伤。于是岐下食善马者三百人驰冒晋军,晋军解围,遂脱缪公而反生得晋君。……于是缪公虏晋君以归,……十一月,归晋君夷吾,夷吾献其河西地,使太子圉为质于秦。秦妻子圉以宗女。是时秦地东至河。”“秦饥”在著名的“泛舟之役”之后,因“晋旱”而“饥”推想,“秦饥”很可能也是因为旱灾所导致。
  至于所谓秦献公十六年“桃冬花”和秦孝公十六年“桃李冬华”,所记当为一事,年代之异,当有一误。
  关于秦史的灾异记录,是《史记》包涵生态史记录因而具有特殊历史
文献价值的证明。[13]
  我们由此可以看到,司马迁对灾异史的记录是相当重视的。当然,班固对秦史中的灾异,记载不如司马迁完整,原因是可以理解的。这是因为秦史本不是第一部断代史专著《汉书》记述的对象。此外,我们又应当注意到,班固《汉书》对于秦史灾异其实也并非完全未曾涉及。
  例如,对于司马迁《史记》记录秦悼武王三年“渭水赤三日”一事,《汉书・五行志中之下》写道:

  史记曰,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刘向以为近火l水也。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罔密而刑虐,加以武伐横出,残贼邻国,至于变乱五行,气色谬乱。天戒若曰,勿为刻急,将致败亡。秦遂不改,至始皇灭六国,二世而亡。昔三代居三河,河洛出图书,秦居渭阳,而渭水数赤,瑞异应德之效也。京房《易传》曰:“君湎于酒,淫于色,贤人潜,国家危,厥异流水赤也。”
所谓“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事,未见于《史记》,却是值得我们注意的。至于“渭水赤”的情状及原因,我们目前还不能明了。[14]《汉书・五行志中之下》中另一则有关记录,是:
  史记秦二世元年,天无云而雷。
此事也未见于《史记》。
  《史记》有八“书”,《汉书》有十“志”。班固《汉书》的“志”,是司马迁《史记》之后的新创史书文体。其中有六篇“志”受到《史记》“书”的影响。而《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艺文志》,则皆为班固新创。[15]《汉书》的“志”,公认内容“博赡”[16]、“该富”[17],有学者评论说,“超过了《史记》八书,可谓后来者居上。”[18]以往以为其“芜累”的指责[19],或许是将优异看作缺失了。
  至于汉初史事记述的比较,“《汉》纪比《史》纪增补了一些史实,是应该肯定的。”如“《汉》纪比《史》纪增写了一系列诏、令,有的很值得注意”,又如《汉书》所立《惠帝纪》,其中有的史家所谓“记惠帝七年间四十三条大小不等的杂碎之事”,就包括“自然现象与灾异”等。[20]
  有学者评论马班优劣,说到《史记》和《汉书》叙事的特点:“马疏班密,向有定论,然亦论其行文耳,其叙事处互有疏密。”[21]就灾异史的记录比较《史》《汉》,确实可以说是“互有疏密”。而以为《史》《汉》“虽互有修短,递闻得失,而大抵同风,可为连类”的意见[22],从记录灾异史的角度说,也可以看作中肯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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