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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方言] 四成少數民族語言面臨瀕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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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丘 發表於 2012-12-19 22: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每日新報
保護多樣語言 仍需各方努力
雖然一些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字由於客觀因素正瀕臨消失,『但是,我國有些少數民族的語言與文字,其傳承工作做得還是相當不錯的。』孫宏開說,『例如,蒙古族、藏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朝鮮族、彝族、壯族這7個少數民族的語言傳承相對較好。』
『這些文字語言多在國家的各種會議上被例行翻譯,因此有更多的社會需求。另外,這些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字產生較早,也較系統,長久以來的傳承也少有中斷的情況,民族內部一直有其聚居的範圍,使得它們有了交流使用的現實意義。』中央民族大學中國少數民族語言研究所教授季永海對此分析道。『做得好的地方的相關部門,多是從幾個方面來抓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應用傳承的。』
一是在教育領域中抓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有傳統民族文字的民族如蒙古族、藏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朝鮮族等,民族語系文字在學校和各種教育中得到使用,逐步形成從初級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教學體系。『有些民族在基礎教育中,也採用了開辦雙語教學班的形式。』
二是在會議等書面文件中涉及少數民族語言。例如,在國家級的各種重要會議中,均會提供蒙古族、藏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朝鮮族、彝族、壯族這7種民族文字的文件,並設置同聲傳譯。『在少數民族聚居區,召開會議可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或幾種語言文字。有條件的民族自治地方,司法部門可用當地通用的文字發布判決書、布告和其他文件。』
三是在新聞傳媒領域中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通過各種媒體來營造應用與記錄傳承的環境。『但是,這些畢竟是輔助方法。』孫宏開認爲,『少數民族的語言與文字能否傳承下去,客觀上講,還是其語言與文字是否具有現實價值的問題。』
『曾有一些人建議,把少數民族語言與文字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範圍。』孫宏開說,『但是,目前的實際情況是,雖然依照【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媒介語言都在保護範圍,但其在現實生活中的可操作性不強。如今,多是少數民族把其通過語言爲載體的戲曲、文學成功申入非遺,這些已經有了很多相關傳承人,用於純交流的語言很少聽說。』
『不過,關於少數民族語言應用與傳承的問題,如今已經越來越得到上級部門的重視。』很多專家都在致力於搜集記錄相關的聲像材料,『相信相關的保護機制會逐步得到完善。』孫宏開樂觀地說。
新報記者 王搏 實習生 張赫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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