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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方言] 四成少数民族语言面临濒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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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丘 發表於 2012-12-19 22: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每日新报
保护多样语言 仍需各方努力
虽然一些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由于客观因素正濒临消失,“但是,我国有些少数民族的语言与文字,其传承工作做得还是相当不错的。”孙宏开说,“例如,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朝鲜族、彝族、壮族这7个少数民族的语言传承相对较好。”
“这些文字语言多在国家的各种会议上被例行翻译,因此有更多的社会需求。另外,这些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产生较早,也较系统,长久以来的传承也少有中断的情况,民族内部一直有其聚居的范围,使得它们有了交流使用的现实意义。”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所教授季永海对此分析道。“做得好的地方的相关部门,多是从几个方面来抓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应用传承的。”
一是在教育领域中抓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有传统民族文字的民族如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朝鲜族等,民族语系文字在学校和各种教育中得到使用,逐步形成从初级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教学体系。“有些民族在基础教育中,也采用了开办双语教学班的形式。”
二是在会议等书面文件中涉及少数民族语言。例如,在国家级的各种重要会议中,均会提供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朝鲜族、彝族、壮族这7种民族文字的文件,并设置同声传译。“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召开会议可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有条件的民族自治地方,司法部门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三是在新闻传媒领域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通过各种媒体来营造应用与记录传承的环境。“但是,这些毕竟是辅助方法。”孙宏开认为,“少数民族的语言与文字能否传承下去,客观上讲,还是其语言与文字是否具有现实价值的问题。”
“曾有一些人建议,把少数民族语言与文字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孙宏开说,“但是,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虽然依照《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媒介语言都在保护范围,但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可操作性不强。如今,多是少数民族把其通过语言为载体的戏曲、文学成功申入非遗,这些已经有了很多相关传承人,用于纯交流的语言很少听说。”
“不过,关于少数民族语言应用与传承的问题,如今已经越来越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很多专家都在致力于搜集记录相关的声像材料,“相信相关的保护机制会逐步得到完善。”孙宏开乐观地说。
新报记者 王搏 实习生 张赫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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