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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文學] 簡議漢語交際中有意變換詞義的現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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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2-12-5 19:0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國漢學網
在特定的語境中,某個詞語的含義總是確定的,不能任意變換、轉移,否則就會造成混亂,產生種種矛盾。但由於漢語語言比較複雜,詞語十分豐富,例如大量的反映不同概念的多義詞,大量的同音詞,以及大量的方言土語的存在,都為人們在交際中有意變換詞義提供了條件。
  所謂有意變換詞義,是指人們在語言交際中明明知道某個詞的確切含義而不用,卻有意把它變換成別的含義。它往往會曲解詞語內容,歪曲語意,或導致荒誕的後果,或與原意大相逕庭,產生有悖情理的結論。它還可以混淆事物之間的界線,抹殺事物之間的區別,顛倒黑白,以假亂真,移花接木,令人啼笑皆非。這些都與正常相背離或錯位有關。漢語交際中,有意變換詞義的例子很多,歸納如下:
  
  1 有意混淆多義詞所表達的不同含義
  
  漢語中存在大量的表達不同含義的多義詞,即一個詞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意義,可以作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分析和理解。但在詞典中,一個詞不論含有多少種意義,都各成義項,義項之間,不相混淆,並存在着『互補』關係。它們『各自在不同的語境中出現,甲出現的語境乙不能出現,而乙出現的語境甲也不能出現,於是甲和乙呈互補狀態』。[1]並且『每個義項只出現在自己的語境中,每個具體語境只有一個義項適用』。[2]總之,『孤立地看,或者在詞典中,它是多義的。在特定的語言環境裏,它是單義的』。[3]因此,在實際運用中,由於有具體的語言環境,一個詞語所表達的含義必須是單一的、明確的,而不得故意混淆或隨意加以解釋,否則就會造成混亂,產生種種矛盾,從而混淆了事物之間的界線,顛倒黑白,令人啼笑皆非。
  例如:在一水果攤前顧客與售貨員的對話――
  顧客:『我買香蕉,好不好?』
  售貨員:『你跟誰商量,自己拿主意!』
  顧客:『不是商量,我是問香蕉好不好?』
  售貨員:『這兒不賣壞的,全是好的。』
  顧客:『我怕是不熟。』
  售貨員:『熟!熟的到這就爛了!要吃熟的上廣東!買不買?……』
  在這段對話中,顧客問香蕉『好不好』是指熟不熟,這位售貨員先是混淆為顧客要同他商量,後又故意把『好』混淆為不爛不壞,然後給顧客碰釘子,這是利用多義詞可以表達不同含義造成的岔意,既反映了這個售貨員的服務態度的惡劣,也因多次誤會令人感到風趣。
  其實,有意混淆多義詞所表達的不同含義的現象不能簡單地看成是語言的消極因素。相反,『多義詞的存在,正是漢語詞彙豐富多彩的一種標誌。』[4]有時當我們把多義詞的兩種含義在某一具體的語言環境中同時運用的時候,『可以表現出運用語言的幽默和機智,不失為一種言語技巧。』[5]
  例如,曲波的【林海雪原】中的【逢險敵,舌戰小爐匠】這一回,就有這麼一段關於『不是』的文章:
  果不出楊子榮的判斷,這個兇惡的匪徒,眼光又凶又冷的盯着楊子榮冷冷地一笑,『好一個胡彪!你――你――你不是……』
  『什麼我的不是』,楊子榮在這要緊關頭摸了一下腰裏的二十響,發出一句森嚴的怒吼,把話岔到題外,『我胡彪向來對朋友講義氣,不含糊……』(這裏從略的是歷數欒匪的不是的文字。)
  這裏的兩個『不是』,前一個的含義是『表示判斷、猜測』,後一個的含義是『不對、不合理』。小說的作者這麼一用,就使得小說的主人公楊子榮在座山雕等匪首面前機智地把欒匪來勢洶洶、殺氣騰騰的話題岔開,不但化險為夷,絕處逢生,而且連誚帶打,轉守為攻。
  
  2 有意曲解某一詞語的含義
  
  一個詞語表達什麼含義,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就必須表示這同一個含義,不能時而表示這個含義,時而又表示另外一個含義。魯迅在【孔乙己】中的『竊書不算偷』,就是孔乙己的著名詭辯,這裏孔乙己犯的是『偷換概念』的邏輯錯誤。魯迅在作品中有意地讓孔乙己曲解『竊』這一詞語的含義,目的是讓人們感受到這個人物的迂腐與可笑。又如,在電視劇【爸爸的小汽車】中,小朋友明明跟爸爸的一段對話――
  明明:『爸爸,你們機關裏有槍嗎?』
  爸爸:『機關裏要槍幹什麼?』
  明明:『不是有一種槍叫機關槍嗎?』
  劇中的明明把『機關槍』曲解為『機關裏的槍』,把兩個不同的含義混為一談,產生了笑話,形成了一種喜劇氛圍。
  再如,一天下午,老吳來到一家鑰匙修配店。店了有四個人正在聊天。於是發生了以下的對話――
  『師傅,配鑰匙。』沒有人回答。於是又喊了兩遍。
  『配幾把?』總算有一個女同志慢吞吞地站起來問老吳。
  『配兩把。』
  『明天來取。』
  『請幫忙快一點,我們單位裏急着要用。』
  『不行。』
  老吳只好指着店裏貼着的『服務公約』說:『你們的「服務公約」上不是寫着「立等可取」嗎?』
  誰知這位女同志卻對老吳說:『你站着等到明天取走,不就是立等可取嗎!』
  我們知道,『立等可取』是有其確定的含義的,它指的是『稍等一會兒即可取走』的意思。其中的『立等』。表達着一個確定的含義。而決不是望文生義的所謂『立着等』,甚至要顧客一直站着等到明天。這位女同志的回答,是故意歪曲了『立等可取』的本來含義。而用她自己杜撰的含義去更換了它,以此刁難顧客,既可笑又可恨!
  其實,像這樣望文生義,曲解某一詞語含義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還有很多。如有人說:『山歌,就是山裏唱的歌』,『歌劇,就是歌頌之劇』,『桂林就是桂樹成林的地方』,『八步市就是八步就能走完的市』等等,這些說法就是故意曲解了這些詞語的含義,讓人聽起來感到滑稽可笑。
  3 有意反用詞語,即褒詞貶用或貶詞褒用
  
  這是利用某個詞語同其相排斥的詞語在表面的某些相似,從而加以借用,而實際上完全使用不當。當然表達者是明知故用,是有意造成同原來詞語含義不一的矛盾,從而產生一種喜劇效果。
  如有一天兩位婦女經過某街道一服裝處理店時,談論了起來――
  甲:那些處理的東西,都是殘品、次品、等外品,其實對顧客也不便宜。
  乙:嗯?便宜。前天我在這兒買了件襯衫,多好。有點小毛病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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