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2276|回覆: 0

[漢語詞典] 論日常語言中的『用』─並論哲學的『用』 (4)

[複製連結]
已綁定手機
已實名認證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11-7 19:3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國語文網
從存在物能夠供應和滿足人的需求來看,『用』似乎就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性質。按照目的論的觀點,自然萬物的產生和形成都具有自身的目的。如亞裏士多德(Aristoteles)認為,自然的事物都是為了一個目的而產生出來的,就像人工技藝產品是為了一個目的一樣。董仲舒相信,適合人的需要的自然之物,如五穀、絲麻等都是『天』有意識、有目的為了人的需要而生出而賜予給人的,『五穀,食物之性也,天之所以為人賜也。』9『天生五穀以養人。……天之常意,在於利人。』10由此來看,適合人的需要的自然物(更別說是人直接根據自己的目的而製作的人工物,如工具),本身就具有『用』的特性,或者說本身就是為了人的需要這種目的而存在的。世界上一些宗教體系或哲學,都以不同方式主張目的論。但稍微看一下,就可以發現自然目的論的困境。如果說上帝生牛馬是為了人用,那麼人能夠伺養牛馬,不就等於說生人是為了飼養牛馬;如果說魚和熊掌是為了人的食用,那麼鯊魚和虎狼等食人,不也可以說生人是為了它們的食用。目的論的破綻是很明顯的。純粹的自然主義者否認目的論,他們相信萬物都是自然的過程,並不是為了某種目的而產生的。不管它們之間存在着和諧的秩序,還是存在着衝突,都是自然的過程,而不是什麼超自然力量的有意安排。如王充堅持,天地無目的、無意識,因此由天地所產生的萬物,也沒有什麼目的。他這樣說:『天地合氣,萬物自生,猶夫婦合氣,子自生矣。萬物之生,含血之類,知飢知寒,見五穀可食,取而食之,見絲麻可衣,取而衣之。或說以為天生五穀以食人,生絲麻以衣人,此謂天為人作農夫桑女之徒也,不合自然,故其義疑,未可從也。』11目的論往往也是必然論和設計論,而自然主義往往則是偶然論和自生論。如果從目的論和設計論出發,就要承認『用』不僅是內在於事物本身的性質,而且也是事物本身的目的。但如果從自然論和偶然論出發,最多只需承認事物具有『可用性』即可,就像王充所說的那樣,五穀具有『可食性』、絲麻具有『可衣性』那樣;或者像荀子所說:『萬物同宇而異體,無宜而有用為人,數也。』12

    但是,我們不能由此就認為,一種事物在不與其它事物發生關係之中就具有獨立自在的『可用性』。只要是說到『用』,說到『何用』,就一定離不開『誰用』、『孰用』。也就是說,事物的『可用性』同時也要相應於『所用者』而論,只就事物本身而不考慮它與其它事物的關係,就無所謂用或可用不可用的問題。五穀可食可用,一方面固然依賴於『五穀』本身的性質,但另一方面也依賴於『食用者』的需要性。對於不需要食用五穀的事物來說,五穀對它是沒有用的。因此,事物的可用性,取決於事物本身和需要這種事物的事物這兩個方面。魚離不開水和空氣,人也離不開水和空氣,水和空氣對於人和魚具有生死相關的可用性,但是,對於無生命的很多事物來說,水和空氣也許就沒有什麼用。從宇宙萬物相互依賴和依存的關係來看,萬物各有其用,萬物互為其用;從生態平衡的觀點來看,生物各相用。但是,單就一物來說,萬物皆無用,萬物皆不相用。

    人們常常自覺不自覺地站在人類中心尤其是個人中心的立場上觀察問題,因此,『用』也往往是在人類和個人中心之下的『用』。我們需要仔細看一看『人類』與『用』的關係。照以上所說,『用』是『事物』與『事物』之間的一種關係,是事物自身的性質與需要這種性質的事物相結合而產生的一種性質。『用』的這種一般性質,當然也適合於人類。任何對人類有用的事物,不僅取決於事物的性質,也取決人類的性質。一種事物不管多麼合乎其它事物的需要,但如果不合乎人類的需要,它對於人類來說就是無用的,它就沒有用的性質,或者說它與人類不發生『用』的關係。但人與事物之用的關係要比人之外其它事物對其它事物之用的關係既複雜得多又獨特得多。人自譽為『萬物之靈』,顯得很傲慢。但人卻有高明於其它萬物的地方,這就是人具有複雜的理性和複雜的情感。他不僅在『用』,而且有意識地在『用』;他不僅使一種事物顯現出不同的『用』,而且還能製造出許多有用的事物,最典型的就是『工具』。因此,事物的『可用性』,往往受人類理性和情感的很大制約,往往因人的理性和情感作用而出現和增長。上面談到,事物的可用性與需要者相關。人的需要(即便是本能性的需要)本身也受理性和情感的影響,它們能夠不斷擴展人的需要性,因此人類所需要的有用之物,不僅數量大,而且種類多。特別是,在人類面前,『用』不只是事物客觀上的能用和人類客觀上的所需,它也是一種『價值』。按照韓康伯對【易?繫辭傳】中『聖人之大寶曰位』所作的註解,13需要才有用,不需要就沒有用;有用則珍貴,無用就不珍貴。因此,『用』不只是一種時空上與我們發生關係的具體『存在物』(如『物』、『物品』),它也是我們對『存在物』所採取的一種『態度』,是我們『評價』存在物和『處置』存在物的一種方式。從這種意義上說,『存在物』既是作為對我們有某種客觀上的作用也是作為我們主觀上的價值而進入到我們『生存』中的。

小黑屋|舉報|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關於我們|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