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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论汉代“不奉诏”的类型及其内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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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人 發表於 2012-10-15 23: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国文史网
一、“军中权宜”型


    临敌决战,往往有战机稍纵即逝、胜负决于须臾的时刻,由军中将帅独立地作出判断,对于争取胜算而言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在信息交流极不便利的古代,如果君主对前敌指挥干预过多(即所谓“兵自上御”、“兵自内御”),往往会贻误战机、甚至造成全军失利。因此,“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不仅是兵家受命统兵时所坚持的前提要求(注:孙子对吴王阖庐说:“臣既已受命为将,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毅然将阖庐的两位宠妃斩杀以立军威。(《史记》卷六十五,《孙子吴起列传》)),也是专制君主不得不“割爱”放权而必须接受的特殊原则。请看汉代名臣冯唐对汉文帝论君主御将之道:“臣闻上古王者之遣将也,跪而推毂,曰:‘阃以内者,寡人制之;阃以外者,将军制之。’军功爵赏皆决于外,归而奏之。此非虚言也。”(《史记》卷一百二,《冯唐列传》)所谓的“阃内、阃外”之制,是司马迁感叹“冯公之论将率,有味哉,有味哉!”的精华之所在,但自秦汉以下的专制君主是没有人可以真正做到的。因为对于军权的控制,始终是君主梦寐以求的。但是,当大战在即、君主既然已经命将出兵时,他就不得不承认前线高级将领的临机决断的权力――“阵前不奉诏”就成为“君命有所不受”的具体内容。


    在平定“吴楚七国之乱”的用兵过程中,大将周亚夫就有过一次“不奉诏”之举。当时,梁孝王刘武是汉景帝的弟弟,在诸侯王中抵御叛军的态度也是最为坚定的。梁国又地处叛军的必经之地,因此受到吴军主力的围攻。梁国形势危急,先向大将周亚夫求救。周亚夫却根据自己的用兵方略,抢占要地,而后“深壁而守”,对梁国的遣使求救,“亚夫守便宜,不往”。梁孝王刘武只好直接上书向皇帝求救,景帝下诏给周亚夫让他尽速发兵救援梁国,但是“亚夫不奉诏,坚壁不出,而使轻骑兵弓高侯等绝吴楚兵后食道。吴楚兵乏粮,饥,欲退,数挑战,终不出。”经过三个月的攻防战,周亚夫的预期目标实现了,吴楚叛军被平定。诸将纷纷赞赏周亚夫当时“不奉诏”的做法是高明的决策。但是,“由此梁孝王与亚夫有隙”(《汉书》卷四十,《周勃列传・附子周亚夫传》)。恐怕汉景帝对周亚夫的疑忌,也未尝不是开始于此。


    如果说,汉景帝对周亚夫军中“不奉诏”的行为,表现出的态度是一种不得不然的宽容;那么,东汉初年的光武帝刘秀对待部将王梁的态度,则要严峻得多了。


    建武二年(26年)春,发生了汉军镇压“檀乡”军事集团的大战。(注:“檀乡”之号及东汉对之镇压的过程,《后汉书》卷二十一《任光列传》的记载简明扼要:在徐、兖交界拥兵自重的力子都,归降更始皇帝,受拜为徐州牧。稍后,力子都为其部曲所杀,“余党复相聚,与诸贼会于檀乡,因号为檀乡。檀乡渠帅董次仲,始起茌平,遂渡河入魏郡、清河,与五校合,众十余万。建武元年,世祖入洛阳,遣大司马吴汉等击檀乡,明年春,大破降之。”)光武帝刘秀命令大司马吴汉“率大司空王梁,建义大将军朱v,大将军杜茂,执金吾贾复,扬化将军坚镡,偏将军王霸,骑都尉刘隆、马武、阴识,共击檀乡贼于邺东漳水上,大破之,降者十余万人。”(《后汉书》卷十八,《吴汉列传》)从汉军参战将领地位之高、数量之多以及受降人数之众,都可以看出,这是一场大战、恶战。此役对于刘秀政权的稳固意义重大,据《后汉书》卷二十六《伏湛列传》,伏湛在上疏中有如下文字:“陛下承大乱之极,受命而帝,兴明祖宗,出入四年,而灭檀乡,制五校,降铜马,破赤眉,诛邓奉之属,不为无功。”此处列举的均是与刘秀“受命而帝”直接相关的重大战役,“灭檀乡”赫然居其首位。


    参与此役的汉军将领,除了统帅吴汉之外,地位显赫而且贡献特殊的就是王梁了。王梁“从平河北,拜野王令”,又擢拜为大司空,封武强侯。刘秀对他有特殊的倚重之心。在进击“檀乡”之时,刘秀特意下诏:军事指挥权完全归属大司马吴汉,而王梁为了取得战争的主动权,既不禀报大司马吴汉,也不向朝廷请命,多次征发野王境内的军队参战。“(光武)帝以其不奉诏,敕令止在所县,而(王)梁复以便宜进军。帝以(王)梁前后违命,大怒,遣尚书宗广持节军中斩梁。广不忍,乃槛车送京师。既至,赦之。月余,以为中郎将,行执金吾事。”(《后汉书》卷二十二,《王梁列传》)因为王梁在一役之中多次“不奉诏”、“前后违命”,光武帝刘秀对其恼怒到遣使斩首的程度。幸亏所派使者宗广意存宽恕,王梁才逃过一劫。笔者还有一个猜测:刘秀对王梁的“痛下杀手”,可能有安抚统帅大司马吴汉的用意。“有诏军事一属大司马”在先,王梁的擅自调兵在后,首先冒犯的就是军前统帅吴汉的权威。假设王梁是此次战役的最高统帅,刘秀必定会容忍他的“不奉诏”而擅自行动。所以,刘秀的“天威难测”,应该同时含有伸张君权、伸张统帅之权的两个意义。而在“天威”得以彰现之后,王梁不仅被赦免,还继续得到重用。


    由此看来,军阵之中的“不奉诏”行为还是容易得到宽赦。其原因如前所言,主要不在于君主的“开明”,而在于指挥战争所需要的特殊权力,在于君主对统兵将领的依赖与笼络并存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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