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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維權] 吉阿婆麻辣烫吃出飞虫 店员欲当场吃虫证无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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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舟 發表於 2012-9-21 20:4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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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阿婆麻辣烫内的小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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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阿婆青岛人民路店
  环球网青岛频道9月12日消息 近日,市民梁女士向环球网青岛频道热线(0532-66568111)反映,自己9月8日中午在吉阿婆青岛人民路店吃麻辣烫时,吃出了两只小飞虫,梁女士与吉阿婆经理交涉时,吉阿婆店的经理向梁女士表示,吃出虫子和头发很正常,不用大惊小怪,对此梁女士很气愤,希望吉阿婆给个说法。吉阿婆人民路店的经理则表示,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梁女士在自己店内“撒泼”,影响了店内的生意,若梁女士继续纠缠,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爆料:吉阿婆麻辣烫吃出小飞虫
  9月8日中午,梁女士在吉阿婆青岛人民路店点了一份11元的麻辣烫,吃到最后时,梁女士在麻辣烫碗内发现两只小飞虫,于是将此事反映给店内的服务员,服务员将梁女士的小票回收,并将11元的餐费退还梁女士。但之后发生的事情,却让梁女士感到匪夷所思。梁女士向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表示,她向服务员提出吃过卫生不过关的食品可能影响健康,没想到服务员说可以将碗内的虫子吃掉,证明不会拉肚子。
  梁女士见协商无果,便向服务员索要发票,以备维权使用。服务员将梁女士带入经理办公室。“当时一进门,经理就问我想要干什么,我觉得很奇怪,现在麻辣烫内出现虫子,店家不反思自己加强管理,不问责相关责任人,反而问我想要干什么。”梁女士说,经理告诉她,吃出头发和虫子很正常,不用大惊小怪。而梁女士提出的十倍赔偿的要求也遭到经理拒绝。
  梁女士索要发票未果后,自己立刻回到店里,拿起自己餐桌上的碗到店外拍照。“但是吉阿婆经理告诉我,拿碗拍照可以,但是要付碗钱。”梁女士告诉记者,经理这样说让自己觉得非常生气,于是,梁女士就把自己的经过告知了打算到店内就餐的消费者。“结果经理告诉我,我这样做影响了店内的生意,要求我作出赔偿。”
  吉阿婆:飞虫来源难以考证
  随后,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联系到吉阿婆人民路店的经理。经理称,自己从来没有对孙女士做出过“吃出头发和虫子很正常,不用大惊小怪”的回复。但该店经理同时表示,“我们是营业性场所,顾客很多,肯定会有小飞虫飞进飞出,梁女士又坐在门口附近的位置,所以不排除会有小飞虫飞进碗里。而具体究竟是什么原因,已经很难考证。”
  对于梁女士提出的赔偿问题,经理向记者表示,当时自己并未对赔偿要求做出拒绝。只因事发在星期天,领导不在,她向梁女士表达出十倍赔偿当天没办法兑现的意思。“但梁女士却采取了比较极端的做法,端着碗在店门前阻拦客人进店。这些,我们有录音和视频为证。”经理称,当时正是用餐高峰时期,梁女士堵着门不让进,影响了店内的收入和声誉。“我们可以给他十倍赔偿,但是我们被轰走的客人和被破坏的声誉怎么办?”
  律师:建议通过工商部门协调解决
  记者就此事咨询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的李兵律师,李律师认为,李律师认为,梁女士因没有小票,而在店内对麻辣烫拍照存证是合理的。随后,梁女士要求过路人评理,虽然说不合理,但是不违反相关规定。而梁女士仅限于是某一段时间在吉阿婆店门口进行维权,店家所说的对当天经营和声誉造成的损失也很难评估。李律师提醒消费者,遇到这种事情,可以通过消保委或者工商局调解解决。
  (环球网青岛频道 齐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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