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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 《女诫》作者班昭实是道德劫匪 替男人绑架女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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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邻 发表于 2012-8-10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合肥晚报
也难怪男人们会滋生玩偶心理,女性柔弱、温顺、曲从而美丽,这绝对是充当玩偶的天赋条件,虽说班昭曾有“夫妇之道,参配阴阳”之类的明白话,但是,阴阳的平等从来就没有实现过,被抬举成列女也好,被抛弃为玩物也好,女人横竖是说了不算,不能自己做主。烈女与荡妇谁能看到自己的来世,谁能兑现今生的得失利弊?史书上的表彰与谴责不过是用五百年前的手搔一千年后的大腿,毫无实际意义。男人们却非常在乎这些令“乱臣贼子惧”的文字,而那些缠着小脚、守着活寡、做着女红、遭着白眼的列女,在这方面的热衷也毫不逊色,她们以极端的行为来证明自己的贞洁与忠诚。
胳膊被牵,乳房走光,居然妨碍到生死,自认为被侵犯的烈女,不惜慷慨赴死,这种极端的报复和自卫方式,同样得到了官方的褒扬与推崇。看来,当事人完全陷入了难以自拔的“邪教”思维:不把人当人――尤其不把女人当人,不把她们如花似玉的生命当作生命。鼓励牺牲,唆使死亡,无论其原始动机如何,都属于“邪教”。班昭的《女诫》就属于邪说,她把青春年少、魅力四射的女子,活活逼作了毫无生趣的花瓶、美丽苍白的玩偶。
烈女们死了,很慷慨。男人们和那个社会依然活着,他们以别人痛苦的手,抚慰自己的无聊,充其量也就是茶余饭后说道说道,唏嘘热闹一番了事儿。即使敕建一百座贞节牌坊又能怎样?烈女还是与草木同朽。
最令人感伤的是丢了性命的傻大姐儿们,她们骨子里以为:女人天生就是男人的仆从、家庭的奴隶,社会的规范、家传的道德、经义的宣讲都是字字珠玑,永远也不会有错。于是,死,便是殉道,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安息在耶稣的怀抱里。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们共同营造起来的道德秩序和行为规范,简直超越了教义对信众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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