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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休竹客

[二十四史] 南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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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35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南齊書  卷九‧志第一  禮上  禮儀繁博,與天地而為量,紀國立君,人倫攸始。三代遺文,略在經誥,蓋秦餘所亡逸也。漢初叔孫通制漢禮,而班固之志不載。及至東京,太尉胡廣撰舊儀,左中郎蔡邕造獨斷,應劭、蔡質咸綴識時事,而司馬彪之書不取。魏氏籍漢末大亂,舊章殄滅,侍中王粲、尚書衞覬集創朝儀,而魚豢、王沈、陳壽、孫盛竝未詳也。吳則太史令丁孚拾遺漢事,蜀則孟光、許慈草建衆典。晉初司空荀覬因魏代前事,撰為晉禮,參考今古,更其節文,羊祜、任愷、庾峻、應貞竝共刪集,成百六十五篇。後摯虞、傅咸纘續此製,未及成功,中原覆沒,今虞之決疑注,是遺事也。江左僕射刁協、太常荀崧,補緝舊文,光禄大夫蔡謨又踵修輯朝故。宋初因循改革,事係羣儒,其前史所詳,竝不重述。永明二年,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表定禮樂。於是詔尚書令王儉制定新禮,立治禮樂學士及職局,置舊學四人,新學六人,正書令史各一人,幹一人,祕書省差能書弟子二人。因集前代,撰治五禮,吉、凶、賓、軍、嘉也。文多不載。若郊廟庠序之儀,冠婚喪紀之節,事有變革,宜錄時事者,備今志。其輿輅旗常,與往代同異者,更立別篇。
建元元年七月,有司奏:「郊殷之禮,未詳郊在何年?復以何祖配郊?殷復在何時?未郊得先殷與不?明堂亦應與郊同年而祭不?若應祭者,復有配與無配不?祀者,堂殿職僚毀置云何?」八座丞郎通關博士議。曹郎中裴昭明、儀曹郎中孔逷議:「今年七月宜殷祠,來年正月宜南郊明堂,竝祭而無配。」殿中郎司馬憲議:「南郊無配,饗祠如舊;明堂無配,宜應廢祀。其殷祠同用今年十月。」右僕射王儉議:
案禮記王制,天子先祫後時祭,諸侯先時祭後祫。春秋魯僖二年祫,明年春禘,自此以後,五年再殷。禮緯稽命徵曰「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經、記所論禘祫與時祭,其言詳矣,初不以先殷後郊為嫌。
至於郊配之重,事由王迹,是故杜林議云「漢業特起,不因緣堯,宜以高帝配天」。魏高堂隆議以舜配天。蔣濟云「漢時奏議,謂堯已禪舜,不得為漢祖,舜亦已禪禹,不得為魏之祖。今宜以武皇帝配天」。晉、宋因循,即為前式。
又案禮及孝經援神契竝云「明堂有五室,天子每月於其室聽朔布教,祭五帝之神,配以有功德之君」。大戴禮記曰「明堂者,所以明諸侯尊卑也」。許慎五經異義曰「布政之宮,故稱明堂。明堂,盛貌也」。周官匠人職稱明堂有五室。鄭玄云「周人明堂五室,帝一室也」。初不聞有文王之寢。鄭志趙商問云「說者謂天子廟制如明堂,是為明堂即文廟邪」?鄭荅曰「明堂主祭上帝,以文王配耳,猶如郊天以后稷配也」。袁孝尼云「明堂法天之宮,本祭天帝,而以文王配,配其父於天位則可,牽天帝而就人鬼,則非義也」。太元十三年,孫耆之議,稱「郊以祀天,故配之以后稷;明堂以祀帝,故配之以文王。由斯言之,郊為皇天之位,明堂即上帝之廟」。徐邈謂「配之為言,必有神主;郊為天壇,則堂非文廟」。史記云趙綰、王臧欲立明堂,于時亦未有郊配。漢又祀汾陰五畤,即是五帝之祭,亦未有郊配。
議者或謂南郊之日,已旅上帝,若又以無配而特祀明堂,則一日再祭,於義為黷。案古者郊本不共日。蔡邕獨斷曰「祠南郊,祀畢,次北郊,又次明堂、高廟、世祖廟,謂之五供」。馬融云「郊天之祀,咸以夏正,五氣用事,有休有王,各以其時,兆於方郊,四時合歲,功作相成,亦以此月揔旅明堂」。是則南郊、明堂各日之證也。近代從省,故與郊同日,猶無煩黷之疑。何者?其為祭雖同,所以致祭則異。孔晁云,言五帝佐天化育,故有從祀之禮,旅上帝是也。至於四郊明堂,則是本祀之所,譬猶功臣從饗,豈復廢其私廟。且明堂有配之時,南郊亦旅上帝,此則不疑於共日,今何故致嫌於同辰。又禮記「天子祭天地、四方、山川、五祀,歲遍」。尚書堯典「咸秩無文」。詩云「昭事上帝,聿懷多福」。據此諸義,則四方、山川,猶必享祀,五帝大神,義不可略。魏文帝黃初二年正月,郊天地明堂,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以武皇帝配天,文皇帝配上帝,然則黃初中南郊明堂,皆無配也。
又郊日及牲色,異議紛然。郊特牲云「郊之用辛,周之始郊也」。盧植云「辛之為言自新絜也」。鄭玄云「用辛日者,為人當齋戒自新絜也」。漢魏以來,或丁或己,而用辛常多。考之典據,辛日為允。郊特牲又云,郊牲幣宜以正色。繆襲據祭法,云天地騂犢,周家所尚,魏以建丑為正,牲宜尚白。白虎通云,三王祭天,一用夏正,所以然者,夏正得天之數也。魏用異朔,故牲色不同。今大齊受命,建寅創曆,郊廟用牲,一依晉、宋。
謂宜以今年十月殷祀宗廟。自此以後,五年再殷。來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宜以共日,還祭明堂。又用次辛,饗祀北郊。而竝無配。犧牲之色,率由舊章。
詔「可。明堂可更詳」。
有司又奏:「明堂尋禮無明文,唯以孝經為正。竊尋設祀之意,蓋為文主有配則祭,無配則止。愚謂旣配上帝,則以帝為主。今雖無配,不應闕祀。徐邈近代碩儒,每所折衷,其云『郊為天壇,則堂非文廟』,此實明據。內外百司立議已定,如更詢訪,終無異說。傍儒依史,竭其管見。旣聖旨惟疑,羣下所未敢詳,廢置之宜,仰由天鑒。」詔「依舊」。
建元四年,世祖即位。其秋,有司奏:「尋前代嗣位,或仍前郊年,或別更始,晉、宋以來,未有畫一。今年正月已郊,未審明年應南北二郊祀明堂與不?」依舊通關八座丞郎博士議。尚書令王儉議:「案秦為諸侯,雜祀諸畤,始皇并天下,未有定祠。漢高受命,因雍四畤而起北畤,始祠五帝,未定郊丘。文帝六年,新垣平議初起渭陽五帝廟。武帝初至雍郊見五畤,後常三歲一郊祠雍。元鼎四年,始立后土祠於汾陰,明年,立太一祠於甘泉,自是以後,二歲一郊,與雍更祠。成帝初即位,丞相匡衡於長安定南北郊。哀、平之際,又復甘泉、汾陰祠。平帝元始五年,王莽奏依匡衡議,還復長安南北郊。光武建武二年,定郊祀兆於洛陽。魏、晉因循,率由漢典,雖時或參差,而類多閒歲。至於嗣位之君,參差不一。宜有定制。檢晉明帝太寧三年南郊,其年九月崩,成帝即位,明年改元即郊;簡文咸安二年南郊,其年七月崩,孝武即位,明年改元亦郊;宋元嘉三十年正月南郊,其年二月崩,孝武嗣位,明年改元亦郊。此則二代明例,差可依放。謂明年正月宜饗祀二郊,虔祭明堂,自茲厥後,依舊閒歲。」尚書領國子祭酒張緒等十七人竝同儉議。詔「可」。
永明元年當南郊,而立春在郊後,世祖欲遷郊。尚書令王儉啟:「案禮記郊特牲云『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大報天而主日也』。易說『三王之郊,一用夏正』。盧植云『夏正在冬至後,傳曰啟蟄而郊,此之謂也』。然則圜丘與郊各自行,不相害也。鄭玄云『建寅之月,晝夜分而日長矣』。王肅曰『周以冬祭天於圜丘,以正月又祭天以祈穀』。祭法稱『燔柴太壇』,則圜丘也。春秋傳云『啟蟄而郊』,則祈穀也。謹尋禮、傳二文,各有其義,盧、王兩說,有若合符。中朝省二丘以并二郊,即今之郊禮,義在報天,事兼祈穀,旣不全以祈農,何必俟夫啟蟄。史官唯見傳義,未達禮旨。又尋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丑南郊,其月十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南郊,其月八日立春,此復是近世明例,不以先郊後春為嫌。若或以元日合朔為礙者,則晉成帝咸康元年正月一日加元服,二日親祠南郊,元服之重,百僚備列,雖在致齋,行之不疑。今齋內合朔,此即前准。若聖心過恭,寧在嚴絜,合朔之日,散官備防,非預齋之限者,於止車門外別立幔省,若日色有異,則列於省前,望實為允,謂無煩遷日。」從之。
永明二年,祠部郎中蔡履議:「郊與明堂,本宜異日。漢東京禮儀志『南郊禮畢,次北郊、明堂、高廟、世祖廟,謂之五供』。蔡邕所據亦然。近世存省,故郊堂共日。來年郊祭,宜有定准。」
太學博士王祐議:「來年正月上辛,宜祭南郊,次辛,有事明堂,後辛,饗祀北郊。」
兼博士劉蔓議:「漢元鼎五年,以辛巳行事,自後郊日,略無違異。元封元年四月癸卯,登封泰山,坐明堂。五年甲子,以高祖配。漢家郊祀,非盡天子之縣,故祠祭之月,事有不同。後漢永平以來,明堂兆於國南,而郊以上丁,故供修三祀,得并在初月。雖郊有常日,明堂猶無定辰。何則?郊丁社甲,有說則從,經禮無文,難以意造,是以必算良辰,而不祭寅丑。且禮之奠祭,無同共者,唯漢以朝日合於報天爾。若依漢書五供,便應先祭北郊,然後明堂。則是地先天食,所未可也。」
兼太常丞蔡仲熊議:「鄭志云『正月上辛,祀后稷於南郊,還於明堂,以文王配』。故宋氏創立明堂,郊還即祭,是用鄭志之說也。蓋為志者失,非玄意也。玄之言曰『未審周明堂以何月,於月令則以季秋』。案玄注月令季秋大饗帝云『大饗,遍祭五帝』。又云『大饗於明堂,以文武配』。其時秋也,去啟蟄遠矣。又周禮大司樂『凡大祭祀,宿縣』。尋宿縣之旨,以日出行事故也;若日闇而後行事,則無假預縣。果日出行事,何得方俟郊還。東京禮儀志不記祭之時日,而志云『天郊夕牲之夜,夜漏未盡八刻進熟;明堂夕牲之夜,夜漏未盡七刻進熟』。尋明堂之在郊前一刻,而進獻奏樂,方待郊還。魏高堂隆表「九日南郊,十日北郊,十一日明堂,十二日宗廟』。案隆此言,是審于時定制,是則周禮二漢及魏,皆不共日矣。禮以辛郊,書以丁祀,辛丁皆合,宜臨時詳擇。」
太尉從事中郎顧憲之議:「春秋傳以正月上辛郊祀,禮記亦云郊之用辛,尚書獨云丁巳用牲于郊。先儒以為先甲三日辛,後甲三日丁,可以接事天神之日。後漢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辛旣是常郊之日,郊又在明堂之前,無容不郊而堂,則理應郊堂。」
司徒西閤祭酒梁王議:「孝經鄭玄注云『上帝亦天別名』。如鄭旨,帝與天亦言不殊。近代同辰,良亦有據。魏太和元年正月丁未,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此則已行之前准。」
驍騎將軍江淹議:「郊旅上天,堂祀五帝,非為一日再黷之謂,無俟釐革。」
尚書陸澄議:「遺文餘事,存乎舊書,郊宗地近,勢可共日。不共者,義在必異也。元始五年正月六日辛未,郊高皇帝以配天,二十二日丁亥,宗祀孝文於明堂配上帝。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宗祀五帝於明堂,光武皇帝配。章帝元和二年,巡狩岱宗,柴祭,翌日,祠五帝於明堂。柴山祠地,尚不共日,郊堂宜異,於例益明。陳忠奏事云『延光三年正月十三日南郊,十四日北郊,十五日明堂,十六日宗廟,十七日世祖廟』。仲遠五祀,紹統五供,與忠此奏,皆為相符。高堂隆表,二郊及明堂宗廟各一日,摯虞新禮議明堂南郊閒三兆,禋天饗帝共日之證也。又上帝非天,昔人言之已詳。今明堂用日,宜依古在北郊後。漢唯南郊備大駕,自北郊以下,車駕十省其二,今祠明堂,不應大駕。」
尚書令王儉議:「前漢各日,後漢亦不共辰,魏、晉故事,不辨同異,宋立明堂,唯據自郊徂宮之義,未達祀天旅帝之旨。何者?郊壇旅天,甫自詰朝,還祀明堂,便在日昃,雖致祭有由,而煩黷斯甚,異日之議,於理為弘。春秋感精符云『王者父天母地』。則北郊之祀,應在明堂之先。漢、魏北郊,亦皆親奉,晉泰寧有詔,未及遵遂。咸和八年,甫得營繕,太常顧和秉議親奉。康皇之世,已經遵用。宋氏因循,未遑釐革。今宜親祠北郊,明年正月上辛祠昊天,次辛瘞后土,後辛祀明堂,御竝親奉。車服之儀,率遵漢制。南郊大駕,北郊明堂降為法駕。袞冕之服,諸祠咸用。」詔「可」。
建武二年,通直散騎常侍庾曇隆啟:「伏見南郊壇員兆外內,永明中起瓦屋,形製宏壯。檢案經史,無所准據。尋周禮,祭天於圜丘,取其因高之義,兆於南郊,就陽位也。故以高敞,貴在上昭天明,旁流氣物。自秦、漢以來,雖郊祀參差,而壇域中閒,竝無更立宮室。其意何也?政是質誠尊天,不自崇樹,兼事通曠,必務開遠。宋元嘉南郊,至時權作小陳帳以為退息,泰始薄加脩廣,永明初彌漸高麗,往年工匠遂啟立瓦屋。前代帝皇,豈於上天之祀而昧營構,所不為者,深有情意。記稱『掃地而祭,於其質也,器用陶匏,天地之性也』。故『至敬無文』,『以素為貴』。竊謂郊事宜擬休偃,不俟高大,以明謙恭肅敬之旨。庶或仰允太靈,俯愜羣望。」詔「付外詳」。
國子助教徐景嵩議:「伏尋三禮,天地兩祀,南北二郊,但明祭取犧牲,器用陶匏,不載人君偃處之儀。今帳瓦之構雖殊,俱非千載成例,宜務因循。」太學博士賀瑒議:「周禮『王旅上帝,張氈案,設皇邸』。國有故而祭,亦曰旅。氈案,以氈為床於幄中,不聞郊所置宮宇。」兼左丞王摛議,掃地而祭於郊,謂無築室之議。竝同曇隆。
驍騎將軍虞炎議,以為「誠愨所施,止在一壇,漢之郊祀,饗帝甘泉,天子自竹宮望拜,息殿去壇場旣遠,郊奉禮畢,旋幸於此。瓦殿之與帷宮,謂無簡格」。祠部郎李撝議:「周禮『凡祭祀張其旅幕,張尸次』。尸則有幄。仲師云『尸次,祭祀之尸所居更衣帳也』。凡祭之文,旣不止於郊祀,立尸之言,理應關於宗廟。古則張幕,今也房省。宗廟旅幕,可變為棟宇;郊祀氈案,何為不轉製檐甍?」曇隆議不行。
建武二年旱,有司議雩祭依明堂。祠部郎何佟之議曰:「周禮司巫云『若國大旱,則帥巫而舞雩』。鄭玄云『雩,旱祭也。天子於上帝,諸侯以下於上公之神』。又女巫云『旱暵則舞雩』。鄭玄云『使女巫舞旱祭,崇陰也』。鄭衆云『求雨以女巫』。禮記月令云『命有司為民祈祀山川百原,乃大雩帝,用盛樂。乃命百縣雩祀百辟卿士有益於民者,以祈穀實』。鄭玄云『陽氣盛而恒旱。山川百原,能興雲致雨者也。衆水所出為百原,必先祭其本。雩,吁嗟求雨之祭也。雩帝,謂為壇南郊之旁,祭五精之帝,配以先帝也。自鞞至柷敔為盛樂,他雩用歌舞而已。百辟卿士,古者上公以下,謂勾龍、后稷之類也。春秋傳曰龍見而雩,雩之正當以四月』。王肅云『大雩,求雨之祭也。傳曰龍見而雩,謂四月也。若五月六月大旱,亦用雩,禮於五月著雩義也』。晉永和中,中丞啟,雩制在國之南為壇,祈上帝百辟,舞童八列六十四人,歌雲漢詩,皆以孟夏。得雨,報太牢。于時博士議,舊有壇,漢、魏各自討尋。月令云『命有司祈祀山川百原,乃大雩』。又云『乃命百縣雩祀百辟卿士』。則大雩所祭,唯應祭五精之帝而已。勾芒等五神,旣是五帝之佐,依鄭玄說,宜配食於庭也。鄭玄云『雩壇在南郊壇之旁』,而不辨東西。尋地道尊右,雩壇方郊壇為輕,理應在左。宜於郊壇之東,營域之外築壇。旣祭五帝,謂壇宜員。尋雩壇高廣,禮、傳無明文,案覲禮設方明之祀,為壇高四尺,用珪璋等六玉,禮天地四方之神,王者率諸侯親禮,為所以教尊尊也。雩祭五帝,粗可依放。謂今築壇宜崇四尺,其廣輪仍以四為度,徑四丈,周員十二丈,而四階也。設五帝之位,各依其方,如在明堂之儀。皇齊以世祖配五精於明堂,今亦宜配饗於雩壇矣。古者孟春郊祀祈嘉穀,孟夏雩禜祈甘雨,二祭雖殊,而所為者一。禮唯有冬至報天,初無得雨賽帝。今雖闕冬至之祭,而南郊兼祈報之禮,理不容別有賽荅之事也。禮祀帝於郊,則所尚省費,周祭靈威仰若后稷,各用一牲,今祀五帝、世祖,亦宜各用一犢,斯外悉如南郊之禮也。武皇遏密未終,自可不奏盛樂。至於旱祭舞雩,蓋是吁嗟之義,旣非存懽樂,謂此不涉嫌。其餘祝史稱辭,仰祈靈澤而已。禮舞雩乃使無闕,今之女巫,竝不習歌舞,方就教試,恐不應速。依晉朝之議,使童子,或時取舍之宜也。司馬彪禮儀志云雩祀著皂衣,蓋是崇陰之義。今祭服皆緇,差無所革。其所歌之詩,及諸供須,輙勒主者申攝備辦。」從之。
隆昌元年,有司奏,參議明堂,咸以世祖配。國子助教謝曇濟議:「案祭法禘郊祖宗,竝列嚴祀。鄭玄注義,亦據兼饗。宜祖宗兩配,文、武雙祀。」助教徐景嵩、光禄大夫王逡之謂宜以世宗文皇帝配。祠部郎何佟之議:「周之文、武,尚推后稷以配天,謂文皇宜推世祖以配帝。雖事施於尊祖,亦義章於嚴父焉。」左僕射王晏議,以為「若用鄭玄祖宗通稱,則生有功德,沒垂尊稱,歷代配帝,何止於二邪?今殷薦上帝,允屬世祖,百代不毀,其文廟乎!」詔「可」。
至永元二年,佟之又建議曰:「案祭法『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鄭玄云『禘郊祖宗,謂祭祀以配食也。此禘謂祀昊天於圜丘也。祭上帝於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郊祭一帝,而明堂祭五帝,小德配寡,大德配衆』。王肅云『祖宗是廟不毀之名』。果如肅言,殷有三祖三宗,竝應不毀,何故止稱湯、契?且王者之後存焉,舜寧立堯、頊之廟,傳世祀之乎?漢文以高祖配泰畤,至武帝立明堂,復以高祖配食,一人兩配,有乖聖典。自漢明以來,未能反者。故明堂無兼配之祀。竊謂先皇宜列二帝於文祖,尊新廟為高宗,竝世祖而泛配,以申聖主嚴父之義。先皇於武皇,倫則第為季,義則經為臣,設配饗之坐,應在世祖之下,竝列,俱西向。」
國子博士王摛議:「孝經『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不云武王。又周頌『思文,后稷配天也』。『我將,祀文王於明堂也』。武王之文,唯執競云『祀武王』。此自周廟祭武王詩,彌知明堂無矣。」
佟之又議:「孝經是周公居攝時禮,祭法是成王反位後所行。故孝經以文王為宗,祭法以文王為祖。又孝莫大於嚴父配天,則周公其人也,尋此旨,寧施成王乎?若孝經所說,審是成王所行,則為嚴祖,何得云嚴父邪?且思文是周公祀后稷配天之樂歌,我將是祀文王配明堂之樂歌。若如摛議,則此二篇,皆應在復子明辟之後。請問周公祀后稷、文王,為何所歌?又國語云『周人禘嚳郊稷,祖文王,宗武王』。韋昭云『周公時,以文王為宗,其後更以文王為祖,武王為宗』。尋文王以文治而為祖,武王以武定而為宗,欲明文亦有大德,武亦有大功,故鄭注祭法云『祖宗通言耳』。是以詩云『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注云『二后,文王、武王也』。且明堂之祀,有單有合。故鄭云『四時迎氣於郊,祭一帝,還於明堂,因祭一帝,則以文王配』。明一賓不容兩主也。『享五帝於明堂,則泛配文、武。』泛之為言,無的之辭。其禮旣盛,故祖宗竝配。」參議以佟之為允。詔「
可」。
太祖為齊王,依舊立五廟。即位,立七廟。廣陵府君、太中府君、淮陰府君、即丘府君、太常府君、宣皇帝、昭皇后為七廟。建元二年,太祖親祀太廟六室,如儀,拜伏竟,次至昭后室前,儀注應倚立,上以為疑,欲使廟僚行事,又欲以諸王代祝令於昭后室前執爵。以問彭城丞劉瓛。瓛對謂:「若都不至昭后坐前,竊以為薄。廟僚即是代上執爵饋奠耳,祝令位卑,恐諸王無容代之。舊廟儀諸王得兼三公親事,謂此為便。」從之。
及太子穆妃薨,卒哭,祔于太廟陰室。永明十一年,文惠太子薨,卒哭,祔于太廟陰室。太祖崩,毀廣陵府君。鬱林即位,追尊文帝,又毀太中主,止淮陰府君。明帝立,復舊。及崩,祔廟,與世祖為兄弟,不為世數。
史臣曰:先儒說宗廟之義,據高祖已下五世親盡,故親廟有四。周以后稷始祖,文、武二祧,所以云王立七廟也。禹無始祖,湯不先契,夏五殷六,其數如之。漢立宗廟,違經背古。匡衡、貢禹、蔡邕之徒,空有遷毀之議,亙年四百,竟無成典。魏氏之初,親廟止乎四葉,吳、蜀享祭,失禮已多。晉用王肅之談,以文、景為共世,上至征西,其實六也。尋其此意,非以兄弟為後,當以立主之義,可相容於七室。及楊元后崩,征西之廟不毀,則知不以元后為世數。廟有七室,數盈八主。江左賀循立議以後,弟不繼兄,故世必限七,主無定數。宋臺初立五廟,以臧后為世室。就禮而求,亦親廟四矣。義反會鄭,非謂從王。自此以來,因仍舊制。夫妻道合,非世葉相承,譬由下祭殤嫡,無關廟數,同之祖曾,義未可了。若據伊尹之言,必及七世,則子昭孫穆,不列婦人。若依鄭玄之說,廟有親稱,妻者言齊,豈或濫享。且閟宮之德,周七非數,楊元之祀,晉八無傷。今謂之七廟,而上唯六祀,使受命之君,流光之典不足。若謂太祖未登,則昭穆之數何繼,斯故禮官所宜詳也。
宋泰豫元年,明帝崩,博士周洽議:「權制:諒闇之內,不親奉四時祠。」建元四年,尚書令王儉採晉中朝諒闇議奏曰:「權典旣行,喪禮斯奪,事興漢世,而源由甚遠。殷宗諒闇,非有服之稱,周王即吉,唯宴樂為譏。春秋之義,嗣君踰年即位,則預朝會聘享焉。左氏云『凡君即位,卿出竝聘,踐修舊好』。又云『諸侯即位,小國聘焉,以繼好結信,謀事補闕,禮之大者』。至於諒闇之內而圖婚,三年未終而吉禘,齊歸之喪不廢蒐,杞公之卒不徹樂,皆致譏貶,以明鑒戒。自斯而談,朝聘蒸甞之典,卒哭而備行,婚禘蒐樂之事,三載而後舉,通塞興廢,各有由然。又案大戴禮記及孔子家語竝稱武王崩,成王嗣位,明年六月旣葬,周公冠成王而朝于祖,以見諸侯,命祝雍作頌。襄十五年十一月『晉侯周卒』,十六年正月『葬晉悼公』。平公旣即位,『改服脩官,烝于曲沃』。禮記曾子問『孔子曰,天子崩,國君薨,則祝取羣廟之主而藏諸祖廟,禮也。卒哭成事,而後主各反其廟』。春秋左氏傳『凡君卒哭而祔,祔而後特祀於主,蒸甞禘於廟』。先儒云『特祀於主者,特以喪禮奉新亡者主於寢,不同於吉。蒸甞禘於廟者,卒哭成事,羣廟之主,各反其廟。則四時之祭,皆即吉也。三年喪畢,吉禘於廟,躋羣主以定新主也』。凡此諸義,皆著在經誥,昭乎方冊,所以晉、宋因循,同規前典,卒哭公除,親奉蒸甞,率禮無違,因心允協。爰至泰豫元年,禮官立議,不宜親奉,乃引『三年之制自天子達』。又據王制稱『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越紼而行事』。曾不知自天子達,本在至情,旣葬釋除,事以權奪,委衰襲袞,孝享宜申,越紼之旨,事施未葬,卒哭之後,何紼可越?復依范宣之難杜預,譙周之論士祭,竝非明據。晉武在喪,每欲存寧戚之懷,不全依諒闇之典,至於四時蒸甞,蓋以哀疾未堪,非便頓改舊式。江左以來,通儒碩學所歷多矣,守而弗革,義豈徒然。又且即心而言,公卿大夫,則負扆親臨,三元告始,則朝會萬國,雖金石輟響,而簨虡充庭,情深於恒哀,而迹降於凡制,豈曰能安,國家故也。宗廟蒸甞,孝敬所先,寧容吉事備行,斯典獨廢。就令必宜廢祭,則應三年永闕,乃復同之他故,有司攝禮,進退二三,彌乖典衷。謂宜依舊親奉。」從之。
永明九年正月,詔太廟四時祭,薦宣帝麪起餅、鴨 23252.gif ;孝皇后筍、鴨卵、脯醬、炙白肉;高皇帝薦肉膾、葅羹;昭皇后茗、粣、炙魚:皆所嗜也。先是世祖夢太祖曰:「宋氏諸帝甞在太廟,從我求食。可別為吾祠。」上乃敕豫章王妃庾氏四時還青溪宮舊宅,處內合堂,奉祠二帝二后,牲牢服章,用家人禮。
史臣曰:漢氏之廟,遍在郡國,求祀已瀆,緣情又疏。重檐閟寢,不可兼建,故前儒抗議,謂之遷毀。光武入纂,南頓君已上四世,別祠舂陵。建武三年幸舂陵園廟是也。張衡南都賦曰『清廟肅以微微』。明帝至于章、和,每幸章陵,輙祠舊宅。建安末,魏氏立宗廟,皆在鄴都。魏文黃初二年,洛廟未成,親祠武帝於建始殿,用家人禮。世祖發漢明之夢,肇祀故宮,孝享旣申,義合前典,亦一時之盛也。
永明六年,太常丞何諲之議:「今祭有生魚一頭,干魚五頭。少牢饋食禮云『司士升魚腊膚魚,用鮒十有五』。上旣云『腊』,下必是『鮮』。其數宜同。稱『膚』足知鱗革無毀。記云『槁魚曰商祭,鮮曰脡祭』。鄭注『商,量;脡,直也』。尋『商』旨裁截,『脡』義在全。賀循祭義猶用魚十五頭。今鮮頓刪約,槁皆全用。謂宜鮮、槁各二頭,槁微斷首尾,示存古義。」國子助教桑惠度議:「記稱尚玄酒而俎腥魚。玄酒不容多,鮮魚理宜約。干魚五頭者,以其旣加人功,可法於五味,以象酒之五齊也。今欲鮮、槁各雙,義無所法。」諲之議不行。
十年,詔故太宰褚淵、故太尉王儉、故司空柳世隆、驃騎大將軍王敬則、鎮東大將軍陳顯達、故鎮東將軍李安民六人,配饗太祖廟庭。祠部郎何諲之議「功臣配饗,累行宋世,檢其遺事,題列坐位,具書贈官爵謚及名,文不稱主,便是設板也。白虎通云『祭之有主,孝子以繫心也』。揆斯而言,升配廟廷,不容有主。宋時板度,旣不復存,今之所制,大小厚薄如尚書召板,為得其衷。」有司攝太廟舊人亦云見宋功臣配饗坐板,與尚書召板相似,事見儀注。
十一年,右僕射王晏、吏部尚書徐孝嗣、侍中何胤奏:「故太子祔太廟,旣無先准。檢宋元后故事,太尉行禮,太子拜伏與太尉俱。臣等參議,依擬前典。太常主廟位,太尉執禮祔,太孫拜伏,皆與之俱。正禮旣畢,陰室之祭,太孫宜親自進奠。」詔「可」。
建武二年,有司奏景懿后遷登新廟車服之儀。祠部郎何佟之議曰:「周禮王之六服,大裘為上,袞冕次之。五車,玉輅為上,金輅次之。皇后六服,褘衣為上,褕翟次之。首飾有三,副為上,編次之。五車,重翟為上,厭翟次之。上公無大裘玉輅,而上公夫人有副及褘衣,是以祭統云『夫人副褘立于東房』也。又鄭云『皇后六服,唯上公夫人亦有褘衣』。詩云『翟茀以朝』。鄭以翟茀為厭翟,侯伯夫人入廟所乗。今上公夫人副褘旣同,則重翟或不殊矣。況景皇懿后禮崇九命。且晉朝太妃服章之禮,同於太后,宋代皇太妃唯無五牛旗為異,其外侍官則有侍中、散騎常侍、黃門侍郎、散騎侍郎各二人,分從前後部,同於王者,內職則有女尚書、女長御各二人,棨引同於太后。又魏朝之晉王,晉之宋王,竝置百官,擬於天朝。至於晉文王終猶稱薨,而太上皇稱崩,則是禮加於王矣。故前議景皇后悉依近代皇太妃之儀,則侍衞陪乗竝不得異,后乗重翟,亦謂非疑也。尋齊初移廟,宣皇神主乗金輅,皇帝親奉,亦乗金輅,先往行禮畢,仍從神主至新廟,今所宜依准也。」從之。
永泰元年,有司議應廟見不?尚書令徐孝嗣議:「嗣君即位,竝無廟見之文,蕃支纂業,乃有虔謁之禮。」左丞蕭琛議:「竊聞祗見厥祖,義著商書,朝于武宮,事光晉冊。豈有正位居尊,繼業承天,而不虔覲祖宗,格于太室。毛詩周頌篇曰『烈文,成王即政,諸侯助祭也』。鄭注云『新王即政,必以朝享之禮祭於祖考,告嗣位也』。又篇曰『閔予小子,嗣王朝廟也』。鄭注云『嗣王者,謂成王也。除武王之喪,將始即政,朝於廟也』。則隆周令典,煥炳經記,體嫡居正,莫若成王。又二漢由太子而嗣位者,西京七主,東都四帝,其昭、成、哀、和、從五君,竝皆謁廟,文存漢史,其惠、景、武、元、明、章六君,前史不載謁事,或是偶有闕文,理無異說。議者乃云先在儲宮,已經致敬,卒哭之後,即親奉時祭,則是廟見,故無別謁之禮。竊以為不然。儲后在宮,亦從郊祀,若謂前虔可兼後敬,開元之始,則無假復有配天之祭矣。若以親奉時祭,仍為廟見者,自漢及晉,支庶嗣位,竝皆謁廟,旣同有蒸甞,何為獨脩繁禮?且晉成帝咸和元年改號巳,謁廟,咸康元年加元服,又更謁。夫時非異主,猶不疑二禮相因,況位隔君臣,而追以一謁兼敬。宜遠纂周、漢之盛範,近黜晉、宋之乖義,展誠一廟,駿奔萬國。」奏可。
永明元年十二月,有司奏:「今月三日,臘祠太社稷。一日合朔,日蝕旣在致齋內,未審於社祠無疑不?曹檢未有前准。」尚書令王儉議:「禮記曾子問『天子甞禘郊社五禮之祭,簠簋旣陳』,唯大喪乃廢。至於當祭之日,火及日蝕則停。尋伐鼓用牲,由來尚矣,而簠簋初陳,問所不及。據此而言,致齋初日,仍值薄蝕,則不應廢祭。又初平四年,士孫瑞議以日蝕廢冠而不廢郊,朝議從之。王者父天親地,郊社不殊,此則前准,謂不宜廢。」詔「可」。
永明十一年,兼祠部郎何佟之議:「案禮記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陰氣也,君南向於北墉下,答陰之義也』。鄭玄云『答猶對也』。『北墉,社內北墻也』。王肅云『陰氣北向,故君南向以答之。答之為言是相對之稱』。知古祭社,北向設位,齋官南向明矣。近代相承,帝社南向,太社及稷竝東向,而齋官位在帝社壇北,西向,於神背後行禮。又名稷為稷社,甚乖禮意。乃未知失在何時,原此理當未久。竊以皇齊改物,禮樂惟新,中國之神,莫貴於社,若遂仍前謬,懼虧盛典。謂二社,語其義則殊,論其神則一,位竝宜北向。稷若北向,則成相背。稷是百穀之揔神,非陰氣之主,宜依先東向。齋官立社壇東北,南向立,東為上,諸執事西向立,南為上。稷依禮無兼稱,今若欲尊崇,正可名為太稷耳,豈得謂為稷社邪?臘祠太社日近,案奏事御,改定儀注。」
儀曹稱治禮學士議曰:「郊特牲又云『君之南向,答陽也,臣之北向,答君也』。若以陽氣在南,則位應向北,陰氣在北,則位宜向南。今南北二郊,一限南向,皇帝黑瓚階東西向,故知壇墠無繫於陰陽,設位寧拘於南北。羣神小祠,類皆限南面,薦饗之時,北向行禮,蓋欲申靈祇之尊,表求幽之義。魏世秦靜使社稷別營,稱自漢以來,相承南向。漢之於周,世代未遠,鄗上頹基,商丘餘樹,猶應尚存,迷方失位,未至於此,通儒達識,不以為非。庾蔚之昔已有此議,後徐爰、周景遠竝不同,仍舊不改。」
佟之議:「來難引君南向答陽,臣北向答君。敢問答之為言,為是相對?為是相背?相背則社位南向,君亦南向,可如來議。郊特牲云『臣之北向答君』。復是君背臣。今言君南臣北,向相稱答,則君南不得稱答矣,記何得云祭社君南向之答陰邪?社果同向,則君亦宜西向,何故在社南向?在郊西向邪?解則不然,記云,君之南向答陽,此明朝會之時,盛陽在南,故君南向對之,猶聖人南面而聽,向明而治之義耳,寧是祈祀天地之日乎?知祭社北向,君答故南向,祀天南向,君答宜北向矣。今皇帝黑瓚階東西向者,斯蓋始入之別位,非接對之時也。案記云『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又云『社祭土而主陰氣』。又云『不用命,戮于社』。孔安國云『社主陰,陰主殺』。傳曰『日蝕,伐鼓于社』。杜預云『責羣陰也』。社主陰氣之盛,故北向設位,以本其義耳。餘祀雖亦地祇之貴,而不主此義,故位向不同。不得見餘陰祀不北向,便謂社應南向也。案周禮祭社南向,君求幽,宜北向,而記云君南向,答陰之義,求幽之論不乖歟?魏權漢社,社稷同營共門,稷壇在社壇北,皆非古制。後移宮南,自當如禮。如靜此言,乃是顯漢社失周法,見漢世舊事。爾時祭社南向,未審出何史籍。就如議者靜所言是祭社位向仍漢舊法,漢又襲周成規,因而不改者,則社稷三座,竝應南向,今何改帝社南向,泰社及稷竝東向邪?」
治禮又難佟之,凡三往反。至建武二年,有司議:「治禮無的然顯據。」佟之議乃行。
建武二年,祠部郎何佟之奏:「案周禮大宗伯『以蒼璧禮天,黃琮禮地』。鄭玄又云『皆有牲幣,各放其器之色』。知禮天圓丘用玄犢,禮地方澤用黃牲矣。牧人云『凡陽祀用騂牲,陰祀用黝牲』。鄭玄云『騂,赤;黝,黑也。陽祀,祭天南郊及宗廟。陰祀,祭地北郊及社稷』。祭法云『燔柴於泰壇,祭天也。瘞埋於泰折,祭地也。用騂犢』。鄭云『地,陰祀,用黝牲,與天俱用犢,故連言之耳』。知此祭天地即南北郊矣。今南北兩郊同用玄牲,又明堂、宗廟、社稷俱用赤,有違昔典。又鄭玄云『祭五帝於明堂,勾芒等配食』。自晉以來,并圜丘於南郊,是以郊壇列五帝勾芒等。今明堂祀五精,更闕五神之位,北郊祭地祇,而設重黎之坐,二三乖舛,懼虧盛則。」
前軍長史劉繪議:「語云『犁牛之子騂且角,雖欲勿用,山川其舍諸』。未詳山川合為陰祀不?若在陰祀,則與黝乖矣。」
佟之又議:「周禮以天地為大祀,四望為次祀,山川為小祀。周人尚赤,自四望以上牲色各依其方者,以其祀大,宜從本也。山川以下,牲色不見者,以其祀小,從所尚也。則論、禮二說,豈不合符?」參議為允。從之。
永元元年,步兵校尉何佟之議曰:「蓋聞聖帝明王之治天下也,莫不尊奉天地,崇敬日月,故冬至祀天於圓丘,夏至祭地於方澤,春分朝日,秋分夕月,所以訓民事君之道,化下嚴上之義也。故禮云『王者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周禮典瑞云『王搢大圭,執鎮圭,藻藉五采五就以朝日』。馬融云『天子以春分朝日,秋分夕月』。覲禮『天子出拜日於東門之外』。盧植云『朝日以立春之日也』。鄭玄云『端當為冕,朝日春分之時也』。禮記朝事議云『天子冕而執鎮圭,尺有二寸,率諸侯朝日於東郊,所以教尊尊也』。故鄭知此端為冕也。禮記保傅云『三代之禮,天子春朝朝日,秋暮夕月,所以明有敬也』。而不明所用之定辰。馬、鄭云用二分之時,盧植云用立春之日。佟之以為日者太陽之精,月者太陰之精。春分陽氣方永,秋分陰氣向長。天地至尊用其始,故祭以二至,日月禮次天地,故朝以二分,差有理據,則融、玄之言得其義矣。漢世則朝朝日,暮夕月。魏文帝詔曰『覲禮天子拜日東門之外,反禮方明。朝事議曰天子冕而執鎮圭,率諸侯朝日於東郊。以此言之,蓋諸侯朝,天子祀方明,因率朝日也。漢改周法,羣公無四朝之事,故不復朝於東郊,得禮之變矣。然旦夕常於殿下東向拜日,其禮太煩。今採周春分之禮,損漢日拜之儀,又無諸侯之事,無所出東郊,今正殿即亦朝會行禮之庭也,宜常以春分於正殿之庭拜日。其夕月文不分明,其議奏』。魏祕書監薛循請論云『舊事朝日以春分,夕月以秋分。案周禮朝日無常日,鄭玄云用二分,故遂施行。秋分之夕,月多東潛,而西向拜之,背實遠矣。謂朝日宜用仲春之朔,夕月宜用仲秋之朔』。淳于睿駮之,引禮記云『祭日於東,祭月於西,以端其位』。周禮秋分夕月,竝行於上世。西向拜月,雖如背實,亦猶月在天而祭之於坎,不復言背月也。佟之案禮器云『為朝夕必放於日月』。鄭玄云『日出東方,月在西方』。又云『大明生於東,月生於西,此陰陽之分,夫婦之位也』。鄭玄云『大明,日也』。知朝日東向,夕月西向,斯蓋各本其位之所在耳。猶如天子東西遊幸,朝堂之官及拜官者,猶北向朝拜,寧得以背實為疑邪?佟之謂魏世所行,善得與奪之衷。晉初棄圓丘方澤,於兩郊二至輟禮,至於二分之朝,致替無義。江左草創,舊章多闕,宋氏因循,未能反古。竊惟皇齊應天御極,典教惟新,謂宜使盛典行之盛代,以春分朝於殿庭之西,東向而拜日,秋分於殿庭之東,西向而拜月,此即所謂必放日月以端其位之義也。使四方觀化者,莫不欣欣而頌美。服無旒藻之飾,蓋本天之至質也,朝日不得同昊天至質之禮,故玄冕三旒也。近代祀天,著袞十二旒,極文章之美,則是古今禮之變也。禮天朝日,旣服宜有異,頃世天子小朝會,著絳紗袍、通天金博山冠,斯即今朝之服次袞冕者也,竊謂宜依此拜日月,甚得差降之宜也。佟之任非禮局,輕奏大典,寔為侵官,伏追慚震。」從之。
永明三年,有司奏:「來年正月二十五日丁亥,可祀先農,即日輿駕親耕。」宋元嘉、大明以來,竝用立春後亥日,尚書令王儉以為亥日藉田,經記無文,通下詳議。
兼太學博士劉蔓議:「禮,孟春之月,立春迎春,又於是月以元日祈穀,又擇元辰躬耕帝藉。盧植說禮通辰日,日,甲至癸也,辰,子至亥也。郊天,陽也,故以日。藉田,陰也,故以辰。陰禮卑後,必居其末,亥者辰之末,故記稱元辰,注曰吉亥。又據五行之說,木生於亥,以亥日祭先農,又其義也。」
太常丞何諲之議:「鄭注云『元辰,蓋郊後吉亥也』。亥,水辰也,凡在墾稼,咸存灑潤。五行說十二辰為六合,寅與亥合,建寅月東耕,取月建與日辰合也。」
國子助教桑惠度議:「尋鄭玄以亥為吉辰者,陽生於子,元起於亥,取陽之元以為生物,亥又為水,十月所建,百穀賴茲沾潤畢熟也。」
助教周山文議:「盧植云『元,善也。郊天,陽也,故以日。藉田,陰也,故以辰』。蔡邕月令章句解元辰云『日,幹也。辰,支也。有事於天,用日。有事於地,用辰』。」
助教何佟之議:「少牢饋食禮云『孝孫某,來日丁亥,用薦歲事于皇祖伯某』。注云『丁未必亥也,直舉一日以言之耳。禘太廟禮日用丁亥,若不丁亥,則用己亥、辛亥,苟有亥可也』。鄭又云『必用丁、己者,取其令名,自丁寧自變改,皆為謹敬』。如此,丁亥自是祭祀之日,不專施於先農。漢文用此日耕藉祠先農,故後王相承用之,非有別義。」
殿中郎顧暠之議:「鄭玄稱先郊後吉辰,而不說必亥之由。盧植明子亥為辰,亦無常辰之證。漢世躬藉,肇發漢文,詔云『農,天下之本,其開藉田』。斯乃草創之令,未睹親載之吉也。昭帝癸亥耕于鉤盾弄田,明帝癸亥耕下邳,章帝乙亥耕定陶,又辛丑耕懷,魏之烈祖實書辛未,不繫一辰,徵於兩代矣。推晉之革魏,宋之因晉,政是服膺康成,非有異見者也。班固序亥位云『陰氣應亡射,該藏萬物,而雜陽閡種』。且亥旣水辰,含育為性,播厥取吉,其在茲乎?固序丑位云『陰大旅助黃鍾宣氣而牙物』。序未位云『陰氣受任,助蕤賓君主種物,使長大茂盛』。是漢朝迭選,魏室所遷,酌舊用丑,實兼有據。」參議奏用丁亥。詔「可」。
建元四年正月,詔立國學,置學生百五十人。其有位樂入者五十人。生年十五以上,二十以還,取王公已下至三將、著作郎、廷尉正、太子舍人、領護諸府司馬諮議經除敕者、諸州別駕治中等、見居官及罷散者子孫。悉取家去都二千里為限。太祖崩,乃止。
永明三年正月,詔立學,創立堂宇,召公卿子弟下及員外郎之胤,凡置生二百人。其年秋中悉集。有司奏:「宋元嘉舊事,學生到,先釋奠先聖先師,禮又有釋菜,未詳今當行何禮?用何樂及禮器?」尚書令王儉議:「周禮『春入學,舍菜合舞』。記云『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又云『始入學,必祭先聖先師』。中朝以來,釋菜禮廢,今之所行,釋奠而已。金石俎豆,皆無明文。方之七廟則輕,比之五禮則重。陸納、車胤謂宣尼廟宜依亭侯之爵;范寧欲依周公之廟,用王者儀,范宣謂當其為師則不臣之,釋奠日,備帝王禮樂。此則車、陸失於過輕,二范傷於太重。喻希云『若至王者自設禮樂,則肆賞於至敬之所;若欲嘉美先師,則所況非備』。尋其此說,守附情理。皇朝屈尊弘教,待以師資,引同上公,即事惟允。元嘉立學,裴松之議應舞六佾,以郊樂未具,故權奏登歌。今金石已備,宜設軒縣之樂,六佾之舞,牲牢器用,悉依上公。」其冬,皇太子講孝經,親臨釋奠,車駕幸聽。
建武四年正月,詔立學。永泰元年,東昏侯即位,尚書符依永明舊事廢學。領國子助教曹思文上表曰:「古之建國君民者,必教學為先,將以節其邪情,而禁其流欲,故能化民裁俗,習與性成也。是以忠孝篤焉,信義成焉,禮讓行焉,尊教宗學,其致一也。是以成均煥於古典,虎門炳於前經。陛下體睿淳神,纘承鴻業,今制書旣下,而廢學先聞,將恐觀國之光者,有以擬議也。若以國諱故宜廢,昔漢成立學,爰洎元始,百餘年中,未甞暫廢,其閒有國諱也。且晉武之崩,又其學猶存,斯皆先代不以國諱而廢學之明文也。永明以無太子故廢,斯非古典也。尋國之有學,本以興化致治也,天子於以諮謀焉,於以行禮焉。記云『天子出征,受命於祖,受成於學。執有罪反,釋奠於學』。又云『食三老五更於太學,天子袒而割牲,執爵而酳,以教諸侯悌也』。於斯學,是天子有國之基,教也或以之。所言皆太學事也。今引太學不非證也。據臣所見,今之國學,即古之太學。晉初太學生三千人,旣多猥雜,惠帝時欲辯其涇渭,故元康三年始立國子學,官品第五以上得入國學。天子去太學入國學,以行禮也。太子去太學入國學,以齒讓也。太學之與國學,斯是晉世殊其士庶,異其貴賤耳。然貴賤士庶,皆須教成,故國學太學兩存之也,非有太子故立也。然繫廢興於太子者,此永明之鉅失也。漢崇儒雅,幾致刑厝,而猶道謝三、五者,以其致教之術未篤也。古之教者,家有塾,黨有庠,術有序,國有學,以諷誦相摩。今學非唯不宜廢而已,乃宜更崇尚其道,望古作規,使郡縣有學,郷閭立教。請付尚書及二學詳議。」有司奏。從之。學竟不立。
永明五年十月,有司奏:「南郡王昭業冠,求儀注未有前准。」尚書令王儉議:「皇孫冠事,歷代所無,禮雖有嫡子無嫡孫,然而地居正體,下及五世。今南郡王體自儲暉,實惟國裔,元服之典,宜異列蕃。案士冠禮『主人玄冠朝服,賓加其冠,贊者結纓』。鄭玄云『主人,冠者之父兄也』。尋其言父及兄,則明祖在,父不為主也。大戴禮記公冠篇云公冠自為主,四加玄冕,以卿為賓。此則繼體之君及帝之庶子不得稱子者也。小戴禮記冠義云『冠於阼,以著代也。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注稱『嫡子冠於阼,庶子冠於房』。記又云『古者重冠,故行之於廟,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據此而言,彌與鄭注儀禮相會。是故中朝以來,太子冠則皇帝臨軒,司徒加冠,光禄贊冠。諸王則郎中加冠,中尉贊冠。今同於儲皇則重,依於諸王則輕。又春秋之義,『不以父命辭王父命』。禮『父在斯為子,君在斯為臣』。皇太子居臣子之節,無專用之道。南郡雖處蕃國,非支庶之列,宜稟天朝之命,微申冠阼之禮。晉武帝詔稱漢、魏遣使冠諸王,非古正典。此蓋謂庶子封王,合依公冠自主之義,至於國之長孫,遣使惟允。宜使太常持節加冠,大鴻臚為贊,醮酒之儀,亦歸二卿,祝醮之辭,附准經記,別更撰立,不依蕃國常體。國官陪位拜賀,自依舊章。其日內外二品清官以上,詣止車集賀,并詣東宮南門通牋。別日上禮,宮臣亦詣門稱賀,如上臺之儀。旣冠之後,剋日謁廟,以弘尊祖之義。此旣大典,宜通關八座丞郎并下二學詳議。」僕射王奐等十四人議竝同,并撰立贊冠醮酒二辭。詔「可」。祝辭曰:「皇帝使給事中、太常、武安侯蕭惠基加南郡王冠。」祝曰:「筮日筮賓,肇加元服。棄爾幼志,從厥成德。親賢使能,克隆景福。」醮酒辭曰:「旨酒旣清,嘉薦旣盈。兄弟具在,淑慎儀形。永屆眉壽,於穆斯寧。」
永明中,世祖以婚禮奢費,敕諸王納妃,上御及六宮依禮止棗栗腶脩,加以香澤花粉,其餘衣物皆停。唯公主降嬪,則止遺舅姑也。永泰元年,尚書令徐孝嗣議曰:「夫人倫之始,莫重冠婚,所以尊表成德,結歡兩姓。年代汙隆,古今殊則,繁簡之儀,因時或異。三加廢於士庶,六禮限於天朝,雖因習未久,事難頓改,而大典之要,深宜損益。案士冠禮,三加畢,乃醴冠者,醴則唯一而已,故醴辭無二。若不醴,則每加輙醮以酒,故醮辭有三。王肅云『醴本古,其禮重,酒用時味,其禮輕故也』。或醴或醮,二三之義,詳記於經文。今皇王冠畢,一酌而已,即可擬古設醴。而猶用醮辭,寔為乖衷。尋婚禮實篚以四爵,加以合巹,旣崇尚質之理,又象泮合之義。故三飯卒食,再酳用巹。先儒以禮成好合,事終於三,然後用巹合。儀注先酳巹,以再以三,有違旨趣。又郊特牲曰『三王作牢用陶匏』。言太古之時,無共牢之禮,三王作之,而用太古之器,重夫婦之始也。今雖以方樏示約,而彌乖昔典。又連巹以鏁,蓋出近俗。復別有牢燭,雕費采飾,亦虧曩制。方今聖政日隆,聲教惟穆,則古昔以敦風,存餼羊以愛禮,沿襲之規,有切治要,嘉禮實重,宜備舊章。謂自今王侯已下冠畢一酌醴,以遵古之義。醴即用舊文,於事為允。婚亦依古,以巹酌終酳之酒,竝除金銀連鏁,自餘雜器,悉用埏陶。堂人執燭,足充焫燎,牢燭華侈,亦宜停省。庶斲雕可期,移俗有漸。」參議竝同。奏可。
晉武太始二年,有司奏,故事皇后諱與帝諱俱下。詔曰,禮內諱不出宮,近代諱之也。建元元年,太常上朝堂諱訓。僕射王儉議曰:「后諱依舊不立訓。禮天子諸侯諱羣祖,臣隷旣有從敬之義,宜為太常府君諱。至於朝堂榜題,本施至極,旣追尊所不及,禮降於在三,晉之京兆,宋之東安,不列榜題。孫毓議稱京兆列在正廟,臣下應諱,而不上榜。宋初博士司馬道敬議東安府君諱宜上榜,何承天執不同,即為明據。」其有人名地名犯太常府君及帝后諱者,皆改。宣帝諱同。二名不偏諱,所以改承明門為北掖,以榜有「之」字與「承」竝。東宮承華門亦改為宣華云。
漢末,蔡邕立漢朝會志,竟不就。秦人以十月旦為歲首,漢初習以大饗會,後用夏正,饗會猶未廢十月旦會也。東京以後,正旦夜漏未盡七刻,鳴鍾受賀,公侯以下執贄來庭,二千石以上升殿稱萬歲,然後作樂宴饗。張衡賦云「皇輿夙駕,登天光於扶桑」。然則雖云夙駕,必辨色而行事矣。魏武都鄴,正會文昌殿,用漢儀,又設百華燈。後魏文修洛陽宮室,權都許昌,宮殿狹小,元日於城南立氈殿,青帷以為門,設樂饗會。後還洛陽,依漢舊事。晉武帝初,更定朝會儀,夜漏未盡十刻,庭燎起火,羣臣集。傅玄朝會賦云「華燈若乎火樹,熾百枝之煌煌』。此則因魏儀與庭燎竝設也。漏未盡七刻,羣臣入白賀,未盡五刻,就本位,至漏盡,皇帝出前殿,百官上賀,如漢儀。禮畢罷入,羣臣坐,謂之辰賀。晝漏上三刻更出,百官奉壽酒,大饗作樂,謂之晝會。別置女樂三十人於黃帳外,奏房中之歌。江左多虞,不復晨賀,夜漏未盡十刻,開宣陽門,至平旦始開殿門,晝漏上五刻,皇帝乃出受賀。宋世至十刻乃受賀。其餘升降拜伏之儀,及置立后妃王公已下祠祀夕牲拜授弔祭,皆有儀注,文多不載。
三月三日曲水會,古禊祭也。漢禮儀志云「季春月上巳,官民皆絜濯於東流水上,自洗濯祓除去宿疾為大絜」。不見東流為何水也。晉中朝云,卿已下至於庶民,皆褉洛水之側,事見諸禊賦及夏仲御傳也。趙王倫篡位,三日,會天淵池誅張林。懷帝亦會天淵池賦詩。陸機云「天淵池南石溝,引御溝水,池西積石為禊堂,跨水,流杯飲酒」。亦不言曲水。元帝又詔罷三日弄具。今相承為百戲之具,雕弄技巧,增損無常。
史臣曰:案禊與曲水,其義參差。舊言陽氣布暢,萬物訖出,姑洗絜之也。巳者祉也,言祈介祉也。一說,三月三日,清明之節,將脩事於水側,禱祀以祈豐年。應劭云:「禊者,絜也,言自絜濯也。或云漢世有郭虞者,以三月上辰生二女,上巳又生一女,二日中頻生皆死,時俗以為大忌,民人每至其日,皆適東流水祈祓自絜濯,浮酌清流,後遂為曲水。」案高后祓霸上,馬融梁冀西第賦云「西北戌亥,玄石承輸。蝦蟆吐寫,庚辛之域」。即曲水之象也。今據禊為曲水事,應在永壽之前已有,祓除則不容在高后之後,祈農之說,於事為當。
九月九日馬射。或說云,秋金之節,講武習射,像漢立秋之禮。
史臣曰:案晉中朝元會,設卧騎、倒騎、顛騎,自東華門馳往神虎門,此亦角抵雜戲之流也。宋武為宋公,在彭城,九日出項羽戲馬臺,至今相承,以為舊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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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eature">南齊書  卷十‧志第二  禮下  建元四年,高帝山陵,昭皇后應遷祔。祠部疑有祖祭及遣啟諸奠九飯之儀不?左僕射王儉議:「奠如大斂。賀循云『從墓之墓皆設奠,如將葬廟朝之禮』。范寧云『將窆而奠』。雖不稱為祖,而不得無祭。」從之。
有司又奏:「昭皇后神主在廟,今遷祔葬,廟有虞以安神,神旣已處廟,改葬出靈,豈應虞祭?鄭注改葬云『從廟之廟,禮宜同從墓之墓』。事何容異!前代謂應無虞。」左僕射王儉議:「范寧云『葬必有魂車』。若不為其歸,神將安舍?世中改葬,即墓所施靈設祭,何得不祭而毀耶?賀循云『旣窆,設奠於墓,以終其事』。雖非正虞,亦粗相似。晉氏脩復五陵,宋朝敬后改葬,皆有虞。今設虞非疑。」從之。
建元二年,皇太子妃薨,前宮臣疑所服。左僕射王儉議:「禮記文王世子『父在斯為子,君在斯為臣』。且漢魏以來,宮僚充備,臣隷之節,具體在三。昔庾翼妻喪,王允、滕弘謂府吏宜有小君之服,況臣節之重邪?宜依禮為舊君妻齊衰三月,居官之身,竝合屬假,朝晡臨哭,悉繫東宮。今臣之未從官在遠者,於居官之所,屬寧二日半,仍行喪成服,遣牋表,不得奔赴。」從之。
太子妃斬草乗黃,議建銘旌。僕射王儉議:「禮,旣塗棺,祝取銘置于殯東,大斂畢,便應建于西階之東。」
宋大明二年,太子妃薨,建九旒。有司又議:「斬草日建旒與不?若建旒,應幾旒?及畫龍升降云何?又用幾翣?」僕射王儉議:「旒本是命服,無關於凶事,今公卿以下,平存不能備禮,故在凶乃建耳。東宮秩同上公九命之儀,妃與儲君一體,義不容異,無緣未同常例,別立凶旒。大明舊事,是不經詳議,率爾便行耳。今宜考以禮典,不得效尤從失。吉部伍自有桁輅,凶部別有銘旌,若復立旒,復置何處?翣自用八。」從之。
有司奏:「大明故事,太子妃玄宮中有石誌。參議墓銘不出禮典。近宋元嘉中,顏延作王球石誌。素族無碑策,故以紀德。自爾以來,王公以下,咸共遵用。儲妃之重,禮殊恒列,旣有哀策,謂不須石誌。」從之。
有司奏:「穆妃卒哭後,靈還在道,遇朔望,當須設祭不?」王儉議:「旣虞卒哭,祭之於廟,本是祭序昭穆耳,未全同卒吉四時之祭也,所以有朔望殷事。蕃國不行權制,宋江夏王妃卒哭以後,朔望設祭。帝室旣以卒哭除喪,無緣方有朔望之祭。靈筵雖未升廟堂,而舫中即成行廟,猶如桓玄及宋高祖長沙、臨川二國,竝有移廟之禮。豈復謂靈筵在途,便設殷事耶?推此而言,朔望不復俟祭。宋懿后時舊事不及此,益可知時議。」從之。
建元三年,有司奏:「皇太子穆妃以去年七月薨,其年閏九月。未審當月數閏?為應以閏附正月?若用月數數閏者,南郡王兄弟便應以此四月晦小祥,至於祥月,不為有疑不?」左僕射王儉議:「三百六旬,尚書明義,文公納幣,春秋致譏。穀梁云『積分而成月』。公羊云『天無是月』。雖然,左氏謂告朔為得禮。是故先儒咸謂三年期喪,歲數沒閏,大功以下,月數數閏。夫閏者,蓋是年之餘日,而月之異朔,所以吳商云『含閏以正期,允協情理』。今杖期之喪,雖以十一月而小祥,至於祥縞,必須周歲。凡厭屈之禮,要取象正服。祥縞相去二月,厭降小祥,亦以則之。又且求之名義,則小祥本以年限,考於倫例,則相去必應二朔。今以厭屈而先祥,不得謂此事之非期,事旣同條,情無異貫,沒閏之理,固在言先。設令祥在此晦,則去縞三月,依附准例,益復為礙。謂應須五月晦乃祥。此國之大典,宜共精詳。竝通關八座丞郎,研盡同異。」
尚書令褚淵難儉議曰:「厭屈之典,由所尊奪情,故祥縞備制,而年月不申。今以十一月而祥,從期可知。旣計以月數,則應數閏以成典。若猶含之,何以異於縞制。疑者正以祥之當閏,月數相縣。積分餘閏,曆象所弘。計月者數閏,故有餘月,計年者苞含,故致盈積。稱理從制,有何不可?」
儉又荅淵難曰:「含閏之義,通儒所難。但祥本應期,屈而不遂。語事則名體具存,論哀則情無以異。迹雖數月,義實計年,閏是年之歸餘,故宜揔而苞之。期而兩祥,緣尊故屈,祥則沒閏,象年所申,屈申兼著,二途具舉。經記之旨,其在茲乎!如使五月小祥,六月乃閏,則祥之去縞,事成二月,是為十一月以象前期,二朔以放後歲,名有區域,不得相參。魯襄二十八年『十二月乙未,楚子卒』。唯書上月,初不言閏,此又附上之明義也。鄭、射、王、賀唯云期則沒閏,初不復區別杖期之中祥,將謂不俟言矣。成休甫云『大祥後禫,有閏別數之』。明杖期之祥,不得方於綅縞之末。即恩如彼,就例如此。」淵又據舊義難儉十餘問,儉隨事解釋。
祠部郎中王珪之議,謂「喪以閏施,功衰以下小祥值閏,則略而不言。今雖厭屈,祥名猶存,異於餘服。計月為數,屈追慕之心,以遠為邇。日旣餘分,月非正朔,含而全制,於情唯允。僕射儉議,理據詳博,謹所附同。今司徒淵始雖疑難,再經往反,未同儉議。依舊八座丞郎通共博議為允。以來五月晦小祥,其祥禫自依常限。奏御,班下內外。」詔「可」。
皇太子穆妃服,尚書左丞兼著作郎王逡問左僕射王儉:「中軍南郡王小祥,應待聞喜不?穆妃七月二十四日薨,聞喜公八月發哀,計十一月之限,應在六月。南郡王為當同取六月,則大祥復申一月,應用八月,非復正月,在存親之義,若各自為祥,廬堊相閒,玄素雜糅,未審當有此疑不?」儉曰:「送往有已,復生有節,罔極非服制所申,祥縞明示終之斷。相待之義,經記無聞。世人多以廬室衰麻,不宜有異,故相去一二月者,或申以俱除。此所謂任情徑行,未達禮旨。昔撰喪記,已甞言之。遠還之人,自有為而未祭,在家之子,立何辭以不變?禮有除喪而歸者,此則經記之遺文,不待之明據。假使應待,則相去彌年,亦宜必待,乃為衰絰永服以窮生,吉蠲長絕於宗廟,斯不可矣。苟曰非宜,則旬月之閒,亦不容申。何者?禮有倫序,義無徒設。今遠則不待,近必相須,禮例旣乖,即心無取。若疑兄弟同居,吉凶舛雜,則古有異宮之義。設無異宮,則遠還之子,自應開立別門,以終喪事。靈筵祭奠,隨在家之人,再期而毀。所以然者,奔喪禮云『為位不奠』,鄭玄云『以其精神不存乎此也』。聞哀不時,寔緣在遠。為位不奠,益有可安。此自有為而然,不關嫡庶。庶子在家,亦不待嫡矣。而況儲妃正體王室,中軍長嫡之重,天朝又行權制,進退彌復非疑。謂不應相待。中軍祥縞之日,聞喜致哀而已,不受弔慰。及至忌辰變除,昆弟亦宜相就寫情而不對客。此國之大典,宜通關八座丞郎,共盡同異,然後奏御。」司徒褚淵等二十人竝同儉議為允,請以為永制。詔「可」。
建元三年,太子穆妃薨,南郡王聞喜公國臣疑制君母服。儉又議:「禮『庶人為國君齊衰』,先儒云『庶人在官若府史之屬是也』。又諸侯之大夫妻為夫人服繐衰七月,以此輕微疏遠,故不得盡禮。今皇孫自是蕃國之王公,太子穆妃是天朝之嫡婦。宮臣得申小君之禮,國官豈敢為夫人之敬。當單衣白帢素帶哭于中門外,每臨輙入,與宮官同。」
永明十一年,文惠太子薨,右僕射王晏等奏:「案喪服經『為君之父、長子,同齊衰期』。今至尊旣不行三年之典,止服期制,羣臣應降一等,便應大功。九月功衰,是兄弟之服,不可以服尊。臣等參議,謂宜重其衰裳,減其月數,同服齊衰三月。至於太孫三年旣申,南郡國臣,宜備齊衰期服。臨汝、曲江旣非正嫡,不得禰先儲,二公國臣,竝不得服。」詔依所議。
又奏:「案喪服經雖有『妾為君之長子從君而服』,二漢以來,此禮久廢,請因循前准,不復追行。」詔曰:「旣久廢,停便。」
又奏:「伏尋御服文惠太子期內不奏樂,諸王雖本服期,而儲皇正體宗廟,服者一同,釋服,奏樂姻娶,便應竝通。竊謂二等誠俱是嘉禮,輕重有異。娶婦思嗣,事非全吉,三日不樂,禮有明文。宋世期喪降在大功者,婚禮廢樂,以申私戚,通以前典。」詔「依議」。
又奏:「案禮,祥除皆先於今夕易服,明旦乃設祭。尋比世服臨然後改服,與禮為乖。今東宮公除日,若依例皇太孫服臨方易服。臣等參議,謂先哭臨竟而後祭之。應公除者,皆於府第變服,而後入臨,行奉慰之禮。」詔「可」。
建武二年,朝會,時世祖遏密未終,朝議疑作樂不?祠部郎何佟之議:「昔舜受終文祖,義非胤堯,及放勛徂落,遏密三祀。近代晉康帝繼成帝,于時亦不作樂。懷帝永嘉元年,惠帝喪制未終,于時江充議云,古帝王相承,雖世及有異,而輕重同禮。」從之。
建武二年正月,有司以世宗文皇帝今二年正月二十四日再忌日,二十九日大祥,三月二十九日祥禫,至尊及羣臣泄哀之儀,應定准。下二學八座丞郎。博士陶韶以為「名立義生,自古之制。文帝正號祖宗,式序昭穆,祥忌禫日,皇帝宜服祭服,出太極泄哀,百僚亦祭服陪位」。太常丞李撝議曰:「尋尊號旣追,重服宜正,但已從權制,故苴杖不說。至於鑽燧旣同,天地亦變,容得無感乎。且晉景獻皇后崩,羣臣備小君之服。追尊之后,無違后典,追尊之帝,固宜同帝禮矣。雖臣子一例,而禮隨時異,至尊龍飛中興,事非嗣武,理無深衣之變。但王者體國,亦應弔服出正殿舉哀,百寮致慟,一如常儀。」給事中領國子助教謝曇濟議:「夫喪禮一制,限節兩分。虞祔追亡之情,小祥抑存之禮,斯蓋至愛可申,極痛宜屈耳。文皇帝雖君德早凝,民化未洽,追崇尊極,寔緣于性。今言臣則無實,論己則事虛。聖上馭宇,更奉天眷,祗禮七廟,非從三后,周忌祥禫,無所依設。」太學博士崔愝同陶韶議,太常沈倓同李撝議,國子博士劉警等同謝曇濟議。
祠部郎何佟之議曰:「春秋之旨,臣子繼君親,雖恩義有殊,而其禮則一,所以敦資敬之情,篤方喪之義。主上雖仰嗣高皇,甞經北面,方今聖曆御宇,垂訓無窮,在三之恩,理不容替。竊謂世宗祥忌,至尊宜弔服升殿,羣臣同致哀感,事畢,百官詣宣德宮拜表,仍致哀陵園,以弘追遠之慕。」尚書令王晏等十九人同佟之議。詔「可」。
海陵王薨,百官會哀,時纂嚴,朝議疑戎服臨會。祠部郎何佟之議:「羔裘玄冠不以弔。理不容以兵服臨喪。宋泰始二年,孝武大祥之日,于時百寮入臨,皆於宮門變戎服,著衣 220bf.gif ,入臨畢出外,還襲戎衣。」從之。
贊曰:姬制孔作,訓範百王。三千有數,四維是張。損益彝典,廢舉憲章。戎祀軍國,社廟郊庠。冠婚朝會,服紀凶喪。存為盛德,戒在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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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eature">南齊書  卷十一‧志第三  樂  南郊樂舞歌辭,二漢同用,見前漢志,五郊互奏之。魏歌舞不見,疑是用漢辭也。晉武帝泰始二年,郊祀明堂,詔禮遵用周室肇稱殷祀之義,權用魏儀。後使傅玄造祠天地五郊夕牲歌詩一篇,迎神歌一篇。宋文帝使顏延之造郊天夕牲、迎送神、饗神歌詩三篇,是則宋初又仍晉也。建元二年,有司奏,郊廟雅樂歌辭舊使學士博士撰,搜簡採用,請敕外,凡義學者普令製立。參議:太廟登歌宜用司徒褚淵,餘悉用黃門郎謝超宗辭。超宗所撰,多刪顏延之、謝莊辭以為新曲,備改樂名。永明二年,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上表,宜集英儒,刪纂雅樂。詔付外詳,竟不行。
羣臣出入,奏肅咸之樂:
夤承寶命,嚴恭帝緒。奄受敷錫,升中拓宇。亙地稱皇,罄天作主。月域來賓,日際奉土。開元首正,禮交樂舉。六典聯事,九官列序。此下除四句,皆顏辭。
牲出入,奏引牲之樂:
皇乎敬矣,恭事上靈。昭教國祀,肅肅明明。有牲在滌,有絜在俎。以薦王衷,以答神祜。此上四句,顏辭。陟配在京,降德在民。奔精望夜,高燎佇晨。
薦豆呈毛血,奏嘉薦之樂:
我恭我享,惟孟之春。以孝以敬,立我蒸民。青壇奄靄,翠幙端凝。嘉俎重薦,兼籍再升。設業設虡,展容玉庭。肇禋配祀,克對上靈。此一篇增損謝辭。
右夕牲歌,竝重奏。
迎神,奏昭夏之樂:
惟聖饗帝,惟孝饗親。此下除二句。禮行宗祀,敬達郊禋。金枝中樹,廣樂四陳。此下除八句。月御案節,星驅扶輪。遙興遠駕,曜曜振振。告成大報,受釐元神。
皇帝入壇東門,奏永至之樂:
紫壇望靈,翠幙佇神。率天奉贄,罄地來賓。神貺竝介,泯祗合祉,恭昭鑒享,肅光孝祀。威藹四靈,洞曜三光,皇德全被,大禮流昌。
皇帝升壇,奏登歌辭:
報惟事天,祭實尊靈。史正嘉兆,神宅崇禎。五畤昭鬯,六宗彝序。介丘望塵,皇軒肅舉。
皇帝初獻,奏文德宣烈之樂:
營泰畤,定天衷。思心緒,謀筮從。此下除二句。田燭置,權火通。大孝昭,國禮融。此一句改,餘皆顏辭,此下又除二十二句。
次奏武德宣烈之樂:
功燭上宙,德燿中天。風移九域,禮飾八埏。四靈晨炳,五緯宵明。膺曆締運,道茂前聲。
太祖高皇帝配饗,奏高德宣烈之樂。此章永明二年造奏。尚書令王儉辭。
饗帝嚴親,則天光大。舄弈前古,榮鏡無外。日月宣華,卿雲流靄。五漢同休,六幽咸泰。
皇帝飲福酒,奏嘉胙之樂:
鬯嘉禮,承休錫。盛德符景緯,昌華應帝策。聖藹耀昌基,融祉暉世曆。聲正涵月軌,書文騰日迹。寶瑞昭神圖,靈貺流瑞液。我皇崇暉祚,重芬冠往籍。
送神,奏昭夏之樂:
薦饗洽,禮樂該。神娛展,辰旆回。洞雲路,拂璇階。紫雰藹,青霄開。睠皇都,顧玉臺。留昌德,結聖懷。
皇帝就燎位,奏昭遠之樂:
天以德降,帝以禮報。牲罇俯陳,柴幣仰燎。事展司采,敬達瑄薌。煙贄青昊,震颺紫場。陳馨示策,肅志宗禋。禮非物備,福唯誠陳。
皇帝還便殿,奏休成之樂,重奏。
昭事上祀,饗薦具陳。回鑾轉翠,拂景翔宸。綴縣敷暢,鍾石昭融。羽炫深晷,籥曀行風。肆序輟度,肅禮停文。四金聳衞,六馭齊輪。
右南郊歌辭
北郊樂歌辭,案周頌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是則周、漢以來,祭天地皆同辭矣。宋顏延之饗地神辭一篇,餘與南郊同。齊北郊羣臣入奏肅咸樂,牲入奏引牲,薦豆毛血奏嘉薦,皇帝入壇東門奏永至,飲福酒奏嘉胙,還便殿奏休成,辭竝與南郊同。迎送神昭夏登歌異。
迎地神,奏昭夏之樂:
詔禮崇營,敬饗玄畤。靈正丹帷,月肅紫墀。展薦登華,風縣凝鏘。神惟戾止,鬱葆遙莊。昭望歲芬,環游辰太。穆哉尚禮,橫光秉藹。
皇帝升壇登歌:
佇靈敬享,禋肅彝文。縣動聲儀,薦絜牲芬。陰祇以貺,昭司式慶。九服熙度,六農祥正。
皇帝初獻,奏地德凱容之樂:
繕方丘,端國陰。掩珪晷,仰靈心。詔源委,遍丘林。此下除八句禮獻物,樂薦音。此下除二十二句,餘皆顏辭。
次奏昭德凱容之樂:
慶圖濬邈,蘊祥祕瑤。俔天炳月,嬪光紫霄。邦化靈懋,閫則風調。儷德方儀,徽載以昭。
送神,奏昭夏之樂:
薦神升,享序楙。淹玉俎,停金奏。寶旆轉,旒駕旋。溢素景,鬱紫躔。靈心顧,留辰睠。洽外瀛,瑞中縣。
瘞埋,奏隷幽之樂:
后皇嘉慶,定祗玄畤。承帝休圖,祗敷靈祉。篚冪周序,軒朱凝會。牲幣芬壇,精明佇蓋。調川瑞昌,警岳祥泰。
右北郊歌辭
明堂歌辭,祠五帝。漢郊祀歌皆四言,宋孝武使謝莊造辭,莊依五行數,木數用三,火數用七,土數用五,金數用九,水數用六。案鴻範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月令木數八,火數七,土數五,金數九,水數六。蔡邕云:「東方有木三土五,故數八;南方有火二土五,故數七;西方有金四土五,故數九;北方有水一土五,故數六。」又納音數,一言得土,三言得火,五言得水,七言得金,九言得木。若依鴻範木數用三,則應水一火二金四也。若依月令金九水六,則應木八火七也。當以鴻範一二之數,言不成文,故有取捨,而使兩義竝違,未詳以數立言為何依據也。周頌我將祀文王,言皆四,其一句五,一句七。謝莊歌宋太祖亦無定句。
建元初,詔黃門郎謝超宗造明堂夕牲等辭,竝採用莊辭。建武二年,雩祭明堂,謝朓造辭,一依謝莊,唯世祖四言也。
賓出入奏肅咸樂,歌辭二章:
彝承孝典,恭事嚴聖。浹天奉賮,罄壤齊慶。司儀且序,羽容夙章。芬枝揚烈,黼構周張。助寶尊軒,酎珍充庭。璆縣凝會,琄朱竚聲。先期選禮,肅若有承。祗對靈祉,皇慶昭膺。
尊事威儀,輝容昭序。迅恭明神,絜盛牲俎。肅肅嚴宮,藹藹崇基。皇靈降止,百祇具司。戒誠望夜,端烈承朝。依微昭旦,物色輕霄。
青帝歌:
參映夕,駟昭晨。靈乗震,司青春。鴈將向,桐始蕤。和風舞,暄光遲。萌動達,萬品親。潤無際,澤無垠。
赤帝歌:
龍精初見大火中,朱光北至圭景同。帝在在離寔司衡,雨水方降木堇榮。庶物盛長咸殷阜,恩澤四溟被九有。
黃帝歌:
履艮宅中宇,司繩揔四方。裁化遍寒燠,布政司炎涼。此以下除八句。至分乗經晷,閉啟集恒度。帝暉緝萬有,皇靈澄國步。
白帝歌:
百川若鏡,天地爽且明。雲沖氣舉,盛德在素精。此下除四句。庶類收成,歲功行欲寧。浹地奉渥,罄宇承帝靈。
黑帝歌:
歲旣暮,日方馳。靈乗坎,德司規。玄雲合,晦鳥蹊。白雲繁,亙天崖。此下除四句。晨晷促,夕漏延。大陰極,微陽宣。此下除二句。
皇帝還東壁,受福酒,奏嘉胙樂歌辭:太廟同用
禮薦洽,福祚昌。聖皇膺嘉祐,帝業凝休祥。居極乗景運,宅德瑞中王。澄明臨四奧,精華延八郷。洞海同聲憓,澈宇麗乾光。靈慶纏世祉,鴻烈永無疆。
送神,奏昭夏樂歌辭:宋謝莊辭
蘊禮容,餘樂度。靈方留,景欲暮。開九重,肅五達。鳳參差,龍已沫。雲旣動,河旣梁。萬里照,四空香。神之車,歸清都。璇庭寂,玉殿虛。鴻化凝,孝風熾。顧靈心,結皇思。鴻慶遐鬯,嘉廌令芳。竝帝明德,永祚深光。增四字。
牲出入,奏引牲樂歌詩:
惟誠絜饗,維孝尊靈。敬芳黍稷,敬滌犧牲。騂繭在豢,載溢載豐。以承宗祀,以肅皇衷。蕭芳四舉,華火周傳。神鑒孔昭,嘉足參牷。
薦豆呈毛血,奏嘉薦樂歌詩二章:
肇禋戒祀,禮容咸舉。六典飾文,九司炤序。牲柔旣昭,犧剛旣陳。恭滌惟清,敬事惟神。加籩再御,兼俎兼薦。節動軒越,聲流金縣。
奕奕閟幄,亹亹嚴闈。絜誠夕鑒,端服晨暉。聖靈戾止,翊我皇則。上綏四宇,下洋萬國。永言孝饗,孝饗有容。儐僚贊列,肅肅雍雍。
右夕牲辭
迎神,奏昭夏樂歌辭:
地紐謐,乾樞回。華蓋動,紫微開。旌蔽日,車若雲。駕六氣,乗煙熅。燁帝景,耀天邑。聖祖降,五雲集。此下除八句懋粢盛,絜牲牷。百禮肅,羣司虔。皇德遠,大孝昌。貫九幽,洞三光。神之安,解玉鑾。昌福至,萬宇歡。皆謝莊辭
皇帝升明堂,奏登歌辭:
雍臺辯朔,澤宮選辰。挈火夕炤,明水朝陳。六瑚賁室,八羽華庭。昭事先聖,懷濡上靈。肆夏式敬,升歌發德。永固洪基,以綏萬國。皆謝莊辭
初獻,奏凱容宣烈樂歌辭:太廟同
釃醴具登,嘉俎咸薦。饗洽誠陳,禮周樂遍。祝辭罷祼,序容輟縣。蹕動端庭,鑾回嚴殿。神儀駐景,華漢高虛。八靈案衞,三祇解途。翠蓋澄耀,罼帟凝晨。玉亙息節,金輅懷音。戒誠達孝,厎心肅感。追馮皇鑒,思承淵範。神錫懋祉,四緯昭明。仰福帝徽,俯齊庶生。
右祠明堂歌辭,建元、永明中奏。
雩祭歌辭:
清明暢,禮樂新。候龍景,選貞辰。陽律亢,陰晷伏。秏下土,荐穜稑。震儀警,王度乾。嗟雲漢,望昊天。張盛樂,奏雲舞。集五精,延帝祖。雩有諷,禜有秩。膋鬯芬,圭瓚瑟。靈之來,帝閽開。車煜燿,吹徘徊。停龍犧,遍觀此。凍雨飛,祥風靡。壇可臨,奠可歆。對泯祉,鑒皇心。
右迎神歌辭依漢來郊歌三言。宋明堂迎神八解。
濬哲維祖,長發其武。帝出自震,重光御宇。七德攸宣,九疇咸敘。靜難荊、舒,凝威蠡浦。昧旦丕承,夕惕刑政。化壹車書,德馨粢盛。昭星夜景,非雲曉慶。衢室成陰,璧水如鏡。禮充玉帛,樂被筦絃。於鑠在詠,陟配于天。自宮徂兆,靡愛牲牷。我將我享,永祚豐年。
右歌世祖武皇帝依廟歌四言
營翼日,鳥殷宵。凝冰泮,玄蟄昭。景陽陽,風習習。女夷歌,東皇集。奠春酒,秉青珪。命田祖,渥羣黎。
右歌青帝木生數三
惟此夏德德恢台,兩龍旣御炎精來。火景方中南訛秩,靡草云黃含桃實。族雲蓊鬱溫風煽,興雨祁祁黍苗遍。
右歌赤帝火成數七
稟火自高明,毓金挺剛克。敘燠資成化,羣方載厚德。陽季勾萌達,炎徂溽暑融。商暮百工止,歲極凌陰沖。皇流疏已清,原隰甸已平。咸言祚惟億,敦民保高京。
右歌黃帝土成數五
帝悅于兌,執矩固司藏。百川收潦,精景應徂商。嘉樹離披,榆關命賓鳥。夜月如霜,秋風方嫋嫋。商陰肅殺,萬寶咸亦遒。勞哉望歲,場功冀可收。
右歌白帝金成數九
白日短,玄夜深。招搖轉,移太陰。霜鍾鳴,冥陵起。星回天,月窮紀。聽嚴風,來不息。望玄雲,黝無色。曾冰洌,積羽幽。飛雲至,天山側。關梁閉,方不巡。合國吹,饗蜡賓。充微陽,究終始。百禮洽,萬祚臻。
右歌黑帝水成數六
敬如在,禮將周。神之駕,不少留。躡龍鑣,轉金蓋。紛上馳,雲之外。警七耀,詔八神。排閶闔,渡天津。有渰興,膚寸積。雨冥冥,又終夕。俾栖糧,惟萬箱。皇情暢,景命昌。
右送神歌辭
太廟樂歌辭,周頌清廟一篇,漢安世歌十七章是也。永平三年,東平王蒼造光武廟登歌一章二十六句,其辭稱述功德。
建安十八年,魏國初建,侍中王粲作登歌安世詩,說神靈鑒饗之意。明帝時,侍中繆襲奏:「安世詩本故漢時歌名,今詩所歌,非往詩之文。襲案周禮注云,安世樂猶周房中樂也。往昔議者,以房中歌后妃之德,宜改安世名正始之樂,後讀漢安世歌,亦說神來宴饗,無有后妃之言。思惟往者謂房中樂為后妃歌,恐失其意。方祭祀娛神,登歌先祖功德,下堂詠宴享,無事歌后妃之化也。」於是改安世樂曰饗神歌。散騎常侍王肅作宗廟詩頌十二篇,不入於樂。
晉泰始中,傅玄造廟夕牲昭夏歌一篇,迎送神肆夏歌詩一篇,登歌七廟七篇。玄云:「登歌歌盛德之功烈,故廟異其文。至於饗神,猶周頌之有瞽及雍,但說祭饗神明禮樂之盛,七廟饗神皆用之。」夏侯湛又造宗廟歌十三篇。
宋世王韶之造七廟登歌七篇。昇明中,太祖為齊王,令司空褚淵造太廟登歌二章。建元初,詔黃門侍郎謝超宗造廟樂歌詩十六章。
永明二年,尚書殿中曹奏:「太祖高皇帝廟神室奏高德宣烈之舞,未有歌詩,郊應須歌辭。穆皇后廟神室,亦未有歌辭。案傅玄云:『登歌廟異其文,饗神七室同辭。』此議為允。又尋漢世歌篇,多少無定,皆稱事立文,竝多八句,然後轉韻。時有兩三韻而轉,其例甚寡。張華、夏侯湛亦同前式。傅玄改韻頗數,更傷簡節之美。近世王韶之、顏延之竝四韻乃轉,得賒促之中。顏延之、謝莊作三廟歌,皆各三章,章八句,此於序述功業詳略為宜,今宜依之。郊配之日,改降尊作主,禮殊宗廟,穆后母儀之化,事異經綸。此二歌為一章八句,別奏事御奉行。」詔「可」。尚書令王儉造太廟二室及郊配辭。
羣臣出入,奏肅咸樂歌辭:
絜誠厎孝,孝感煙霜。夤儀飾序,肅禮綿張。金華樹藻,肅哲騰光。殷殷升奏,嚴嚴階庠。匪椒匪玉,是降是將。懋分神衷,翊祐傳昌。
牲出入,奏引牲樂歌辭:
肇祀嚴靈,恭禮尊國。達敬敷典,結孝陳則。芬滌旣肅,犧牷旣整。聳誠流思,端儀選景。肆禮佇夜,綿樂望晨。崇席皇鑒,用饗明神。
薦豆呈毛血,奏嘉薦樂歌辭:
清思眑眑,閟寢微微。恭言載感,肅若有希。芬俎具陳,嘉薦兼列。凝馨煙颺,分炤星哲。睿靈式降,協我帝道。上澄五緯,下陶八表。
右夕牲歌辭
迎神,奏昭夏樂歌辭:
涓辰選氣,展禮恭祇。重闈月洞,層牖煙施。載虛玉鬯,載受金枝。天歌折饗,雲舞罄儀。神惟降止,泛景凝羲。帝華永藹,泯藻方摛。
皇帝入廟北門,奏永至樂歌辭:
戲繇惟則,姬經式序。九司聯事,八方承宇。鑾迾靜陳,縵樂具舉。凝旒若慕,傾璜載竚。振振璇衞,穆穆禮容。載藹皇步,式敷帝蹤。
太祝祼地,奏登歌辭:
清明旣鬯,大孝乃熙。天儀睟愴,皇心儼思。旣芬房豆,載絜牷牲。鬱祼升禮,鋗玉登聲。茂對幽嚴,式奉徽靈。以享以祀,惟感惟誠。
皇祖廣陵丞府君神室奏凱容樂歌辭:
國昭惟茂,帝穆惟崇。登祥緯遠,締世景融。紛綸睿緒,菴蔚王風。明進厥始,濬哲文終。
皇祖太中大夫府君神室奏凱容樂歌辭:
璇條夤蔚,瓊源浚照。懋矣皇烈,載挺明劭。永言敬思,式恭惟教。休途良乂,榮光有耀。
皇祖淮陰令府君神室奏凱容樂歌辭:
嚴宗正典,崇饗肇禋。九章旣飾,三清旣陳。昭恭皇祖,承假徽神。貞祐伊協,卿藹是隣。
皇曾祖即丘令府君神室奏凱容樂歌辭:
肅惟敬祀,絜事參薌。環袨像綴,緬密絲簧。明明烈祖,尚錫龍光。粵雅于姬,伊頌在商。
皇祖太常卿府君神室奏凱容樂歌辭:
神宮懋鄴,明寢昌基。德凝羽綴,道鬯容辭。假我帝緒,懿我皇維。昭大之載,國齊之祺。
皇考宣皇神室奏宣德凱容樂歌辭:
道閟期運,義開藏用。皇矣睿祖,至哉攸縱。循規烈炤,襲矩重芬。德溢軒羲,道懋炎雲。
昭皇后神室奏凱容樂歌辭:
月靈誕慶,雲瑞開祥。道茂淵柔,德表徽章。粹訓宸中,儀形宙外。容蹈凝華,金羽傳藹。
皇帝還東壁上福酒,奏永祚樂歌辭:
構宸抗宇,合軫齊文。萬靈載溢,百禮以殷。朱絃繞風,翠羽停雲。桂樽旣滌,瑤俎旣薰。升薦惟誠,昭禮惟芬。降祉遙裔,集慶氤氳。
送神,奏肆夏樂歌辭:
禮旣升,樂以愉。昭序溢,幽饗餘。人祇鬯,敬教敷。申光動,靈駕翔。芬九垓,鏡八郷。福無屆,祚無疆。
皇帝詣便殿,奏休成樂歌辭:
睿孝式鬯,饗敬爰遍。諦容輟序,佾文靜縣。辰儀聳蹕,宵衞浮鑾。旒帟雲舒,翠華景摶。恭惟尚烈,休明再纏。國猷遠藹,昌圖聿宣。
太廟登歌辭二章:
惟王建國,設廟凝靈。月薦流典,時祀暉經。瞻辰僾思,雨露追情。簡日筮晷,閟奠升文。金罍渟桂,沖幄舒薰。備僚肅列,駐景開雲。
至饗攸極,睿孝惇禮。具物咸絜,聲香合體。氣昭扶幽,眇慕纏遠。迎絲驚促,迭佾留晚。聖衷踐候,節改增愴。妙感崇深,英徽彌亮。
太祖高皇帝神室奏高德宣烈樂歌辭:
悠悠草昧,穆穆經綸。乃文乃武,乃聖乃神。動龕危亂,靜比斯民。誕應休命,奄有八夤。握機肇運,光啟禹服。義滿天淵,禮昭地軸。澤靡不懷,威無不肅。戎夷竭歡,象來致福。偃風裁化,暅日敷祥。信星含曜,秬草流芳。七廟觀德,六樂宣章。惟先惟敬,是饗是將。
穆皇后神室奏穆德凱容之樂歌辭:
大姒嬪周,塗山儷禹。我后嗣徽,重規疊矩。肅肅閟宮,翔翔雲舞。有饗德馨,無絕終古。
高宗明皇帝神室奏明德凱容之樂歌辭:
多難固業,殷憂啟聖。帝宗纘武,惟時執競。起柳獻祥,百堵興詠。義雖祀夏,功符受命。遠無不懷,邇無不肅。其儀濟濟,其容穆穆。赫矣君臨,昭哉嗣服。允王維后,膺此多福。禮以昭事,樂以感靈。八簋陳室,六舞充庭。觀德在廟,象德在形。四海來祭,萬國咸寧。
藉田歌辭,漢章帝元和元年,玄武司馬班固奏用周頌載芟祠先農。晉傅玄作祀先農先蠶夕牲歌詩一篇八句,迎送神一篇,饗社稷、先農、先聖、先蠶歌詩三篇,前一篇十二句,中一篇十六句,後一篇十二句,辭皆敘田農事。胡道安先農饗神詩一篇,竝八句。樂府相傳舊歌三章。永明四年藉田,詔驍騎將軍江淹造藉田歌。淹製二章,不依胡、傅,世祖口敕付太樂歌之。
祀先農迎送神升歌:
羽鑾從動,金駕時遊。教騰義鏡,樂綴禮脩。率先丹耦,躬遵綠疇。靈之聖之,歲殷澤柔。
饗神歌辭:
瓊斝旣飾,繡簋以陳。方燮嘉種,永毓宵民。
元會大饗四廂樂歌辭,晉泰始五年太僕傅玄撰。正旦大會行禮歌詩四章,壽酒詩一章,食舉東西廂樂十三章,黃門郎張華作。上壽食舉行禮詩十八章,中書監荀勗、侍郎成公綏,言數各異。宋黃門郎王韶之造肆夏四章,行禮一章,上壽一章,登歌三章,食舉十章,前後舞歌一章。齊微改革,多仍舊辭。其前後舞二章新改。其臨軒樂,亦奏肆夏於鑠四章。
肆夏樂歌辭:
於鑠我皇,體仁苞元。齊明日月,比景乾坤。陶甄百王,稽則黃軒。訏謨定命,辰告四蕃。
右一曲,客入四廂奏。
將將蕃后,翼翼羣僚。盛服待晨,明發來朝。饗以八珍,樂以九韶。仰祗天顏,厥猷孔昭。
右一曲,皇帝當陽,四廂奏。皇帝入變服,四廂并奏前二曲。
法章旣設,初筵長舒。濟濟列辟,端委皇除。飲和無盈,威儀有餘。溫恭在位,敬終如初。
九功旣歌,六代惟時。被德在樂,宣道以詩。穆矣大和,品物咸熙。慶積自遠,告成在茲。
右二曲,皇帝入變服,黃鍾太蔟二廂奏。
大會行禮歌辭:
大哉皇齊,長發其祥,祚隆姬夏,道邁虞唐。德之克明,休有烈光,配天作極,辰居四方。
皇矣我后,聖德通靈,有命自天,誕授休禎。龍飛紫極,造我齊京,光宅宇宙,赫赫明明。
右二曲,姑洗廂奏。
上壽歌辭:
獻壽爵,慶聖皇。靈祚窮二儀,休明等三光。
右一曲,黃鍾廂奏。
殿前登歌辭:
明明齊國,緝熙皇道。則天垂化,光定天保。天保旣定,肆覲萬方。禮繁樂富,穆穆皇皇。
沔彼流水,朝宗天池。洋洋貢職,抑抑威儀。旣習威儀,亦閑禮容。一人有則,作孚萬邦。
烝哉我皇,寔靈誕聖。履端惟始,對越休慶。如天斯崇,如日斯盛。介茲景福,永固洪命。
右三曲,別用金石,太樂令跪奏。
食舉歌辭:
晨儀載煥,萬物咸睹。嘉慶三朝,禮樂備舉。元正肇始,典章徽明。萬方來賀,華夷充庭。多士盈九德,俯仰觀玉聲。恂恂俯仰,載爛其暉。鍾鼓震天區,禮容塞皇闈。思樂窮休慶,福履同所歸。
五玉旣獻,三帛是薦。爾公爾侯,鳴玉華殿。皇皇聖后,降禮南面。元首納嘉禮,萬邦同欽願。休哉休哉,君臣熙宴。建五旗,列四縣。樂有文,禮無倦。融皇風,窮一變。
禮至和,感陰陽,德無不柔,繫休祥。瑞徵辟,應嘉鍾。舞雲鳳,躍潛龍。景星見,甘露墜。木連理,禾同穗。玄化洽,仁澤敷。極禎瑞,窮靈符。
懷荒遠,綏齊民。荷天祐,靡不賓。靡不賓,長世盛。昭明有融,繁嘉慶。繁嘉慶,熙帝載。含氣感和,蒼生欣戴。三靈協瑞,惟新皇代。
王道四達,流仁德。窮理詠乾元,垂訓從帝則。靈化侔四時,幽誠通玄默。德澤被八紘,禮章軌萬國。
皇猷緝,咸熙泰。禮儀煥帝庭,要荒服遐外。被髮襲纓冕,左衽回衿帶。天覆地載,澤流汪濊。聲教布濩,德光大。
開元辰,畢來王。奉貢職,朝后皇。鳴珩佩,觀典章。樂王慶,悅徽芳。陶盛化,遊大康。惟昌明,永克昌。
惟建元,德丕顯。齊七政,敷五典。彝倫序,洪化闡。
王澤流,太平始。樹靈祇,恭明祀。介景祚,膺嘉祉。禮有容,樂有儀。金石陳,干羽施。邁武濩,均咸池。歌南風,德永稱。文明煥,頌聲興。
王道純,德彌淑。寧八表,康九服。導禮讓,移風俗。移風俗,永克融。歌盛美,告成功。詠休烈,邈無窮。
右黃鍾先奏晨儀篇,太蔟奏五玉篇,餘八篇二廂更奏之。
前舞階步歌辭:新辭
天挺聖哲,三方維綱。川岳伊寧,七耀重光。茂育萬物,衆庶咸康。道用潛通,仁施遐揚。德厚巛極,功高昊蒼。舞象盛容,德以歌章。八音旣節,龍躍鳳翔。皇基永樹,二儀等長。
前舞凱容歌詩:舊辭
於赫景命,天鑒是臨。樂來伊陽,禮作惟陰。歌自德富,舞由功深。庭列宮縣,陛羅瑟琴。翿籥繁會,笙磬諧音。簫韶雖古,九奏在今。導志和聲,德音孔宣。光我帝基,協靈配乾。儀形六合,化穆自宣。如彼雲漢,為章于天。熙熙萬類,陶和當年。擊轅中韶,永世弗騫。
後舞階步歌辭:新辭
皇皇我后,紹業盛明。滌拂除穢,宇宙載清。允執中和,以莅蒼生。玄化遠被,兆世軌形。何以崇德,乃作九成。妍步恂恂,雅曲芬馨。八風清鼓,應以祥禎。澤浩天下,功齊百靈。
後舞凱容歌辭:舊辭
假樂聖后,寔天誕德。積美自中,王猷四塞。龍飛在天,儀形萬國。欽明惟神,臨朝淵默。不言之化,品物咸得。告成于天,銘勳是勒。翼翼厥猷,亹亹其仁。從命創制,因定和神。海外有截,九國無塵。冕旒司契,垂拱臨民。乃舞凱容,欽若天人。純嘏孔休,萬載彌新。
宣烈舞執干戚。郊廟奏,平冕黑介幘,玄衣裳,白領袖、絳領袖中衣,絳合幅袴,絳 25fc9.gif 。朝廷,則武冠赤幘,生絳袍,單衣,絹領袖,皁領袖中衣,虎文畫合幅袴,白布彩,皆黑韋緹。周大武舞,秦改為五行。漢高造武德舞,執干戚,象天下樂已除亂。桉禮云「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是則漢放此舞而立也。魏文帝改五行還為大武,而武德曰武頌舞。明帝改造武始舞。晉世仍舊。傅玄六代舞歌有武辭,此武舞非一也。宋孝建初,朝議以凱容舞為韶舞,宣烈舞為武舞。據韶為言,宣烈即是古之大武,非武德也。今世諺呼為武王伐紂。其冠服,魏明帝世尚書所奏定武始舞服,晉、宋承用,齊初仍舊,不改宋舞名。其舞人冠服,見魏尚書奏,後代相承用之。
凱容舞,執羽籥。郊廟,冠委貌,服如前。朝廷,進賢冠,黑介幘,生黃袍,單衣,白合幅袴,餘如前。本舜韶舞,漢高改曰文始,魏復曰大韶。又造咸熙為文舞。晉傅玄六代舞有虞韶舞辭。宋以凱容繼韶為文舞。相承用魏咸熙冠服。
前舞、後舞,晉泰始九年造。正德大豫舞,傅玄、張華各為歌辭。宋元嘉中,改正德為前舞,大豫為後舞。
右朝會樂辭
舞曲,皆古辭雅音,稱述功德,宴享所奏。傅玄歌辭云:「獲罪於天,北徙朔方,墳墓誰掃,超若流光。」如此十餘小曲,名為舞曲,疑非宴樂之辭。然舞曲揔名起此矣。
明君辭:
明君創洪業,盛德在建元。受命君四海,聖皇應靈乾。五帝繼三皇,三皇世所歸。聖德應期運,天地不能違。仰之彌已高,猶天不可階。將復結繩化,靜拱天下齊。
右一曲,漢章帝造。鼙舞歌云「關東有賢女」。魏明帝代漢曲云「明明魏皇帝」。傅玄代魏曲作晉洪業篇云:「宣文創洪業,盛德存泰始。聖皇應靈符,受命君四海。」今前四句錯綜其辭,從「五帝」至「不可階」六句全玄辭,後二句本云「將復御龍氏,鳳皇在庭栖」,又改易焉。
聖主曲辭:
聖主受天命,應期則虞、唐。升旒綜萬機,端扆馭八方。盈虛自然數,揖讓歸聖明。北化陵河塞,南威越滄溟。廣德齊七政,敷教騰三辰。萬宇必承慶,百福咸來臻。聖皇應福始,昌德洞祐先。
明君辭:
明君御四海,揔鑒盡人靈。仰成恩已洽,竭忠身必榮。聖澤洞三靈,德教被八郷。草木變柯葉,川岳洞嘉祥。愉樂盛明運,舞蹈升太時。微霜永昌命,軌心長歡怡。
鐸舞歌辭:
黃雲門,唐咸池,虞韶舞,夏夏殷濩,列代有五。振鐸鳴金,延太武。清歌發唱,形為主。聲和八音,協律呂。身不虛動,手不徒舉。應節合度,周期序。時奏宮角,雜之以徵羽。樂以移風,禮相輔,安有出其所。
右一曲,傅玄辭,以代魏太和時。「徵羽」下除「下厭衆目,上從鍾鼓」二句。
白鳩辭:
翩翩白鳩,再飛再鳴。懷我君德,來集君庭。
右一曲,舞敘云:「白符或云白符鳩舞,出江南,吳人所造,其辭意言患孫皓虐政,慕政化也。其詩本云『平平白符,思我君惠,集我金堂』。言白者金行,符,合也,鳩亦合也。符鳩雖異,其義是同。」
濟濟辭:
暢飛暢舞,氣流芳。追念三五,大綺黃。
右一曲晉濟濟舞歌,六解,此是最後一解。
獨禄辭:
獨禄獨禄,水深泥濁。泥濁尚可,水深殺我!
右一曲晉獨鹿舞歌,六解,此是前一解。古辭明君曲後云:「勇安樂,無慈不問清與濁。清與無時濁,邪交與獨禄。」伎錄云:「求禄求禄,清白不濁。清白尚可,貪汙殺我!」晉歌為鹿字,古通用也。疑是風刺之辭。
碣石辭:
東臨碣石,以觀滄海。水河淡淡,山竦峙。樹木叢生,百草豐茂。秋風蕭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漢粲爛,若出其裏。幸甚至哉!歌以言志。
右一曲,魏武帝辭,晉以為碣石舞歌。詩四章,此是中一章。
淮南王辭:
淮南王,自言尊,百尺高樓與天連。我欲渡河河無梁,願作雙黃鵠還故郷。
右一曲,晉淮南王舞歌。六解,前是第一,後是第五。
齊世昌辭:
齊世昌,四海安樂齊太平。人命長,當結久,千秋萬歲皆老壽。
右一曲,晉杯槃歌。十解,第三解云:「舞杯槃,何翩翩,舉坐翻覆壽萬年。」干寶云:「太康中有此舞。杯槃翻覆,至危之像。言晉世之士,苟貪飲食,智不及遠。」其第一解首句云「晉世寧」,宋改為「宋世寧」。惡其杯槃翻覆,辭不復取。齊改為「齊世昌」,餘辭同後一。
公莫辭:
吾不見公莫時 吾何嬰公來 嬰姥時吾 思君去時 吾何零 子以耶 思君去時 思來嬰 吾去時母那 何去吾
右一曲,晉公莫舞歌,二十章,無定句。前是第一解,後是第十九二十解。雜有三句,竝不可曉解。建武初,明帝奏樂至此曲,言是似永明樂,流涕憶世祖云。
白紵辭:
陽春白日風花香,趨步明月舞瑤堂。情發金石媚笙簧,羅褂徐轉紅袖揚。清歌流響繞鳳梁,如驚若思凝且翔。轉眄流精豔輝光,將流將引雙雁行。歡來何晚意何長,明君馭世永歌昌。
右五曲,尚書令王儉造。白紵歌,周處風土記云:「吳黃龍中童謠云『行白者君追汝句驪馬』。後孫權征公孫淵,浮海乗舶,舶,白也。今歌和聲猶云『行白紵』焉。」
俳歌辭:
俳不言不語,呼俳所。俳適一起,狼率不止。生扳牛角,摩斷膚耳。馬無懸蹄,牛無上齒。駱駼無角,奮迅兩耳。
右侏儒導舞人自歌之。古辭俳歌八曲,此是前一篇。二十二句,今侏儒所歌,擿取之也。
角抵、像形、雜伎,歷代相承有也。其增損源起,事不可詳,大略漢世張衡西京賦是其始也。魏世則事見陳思王樂府宴樂篇,晉世則見傅玄元正篇、朝會賦。江左咸康中,罷紫鹿、跂行、鼈食、笮鼠、齊王卷衣、絕倒、五案等伎,中朝所無,見起居注,竝莫知所由也。太元中,苻堅敗後,得關中檐橦胡伎,進太樂,今或有存亡,案此則可知矣。
永明六年,赤城山雲霧開朗,見石橋瀑布,從來所罕睹也。山道士朱僧標以聞,上遣主書董仲民案視,以為神瑞。太樂令鄭義泰案孫興公賦造天台山伎,作莓苔石橋道士捫翠屏之狀,尋又省焉。
皇齊啟運從瑤璣。靈鳳銜書集紫微。和樂旣洽神所依。超商卷夏耀英輝。永世壽昌聲華飛。
右鳳皇銜書伎歌辭,蓋魚龍之流也。元會日,侍中於殿前跪取其書。宋世辭云「大宋興隆膺靈符。鳳鳥感和銜素書。嘉樂之美通玄虛。惟新濟濟邁唐虞。巍巍蕩蕩道有餘」。齊初詔中書郎江淹改。
永平樂歌者,竟陵王子良與諸文士造奏之。人為十曲。道人釋寶月辭頗美,上常被之管絃,而不列於樂官也。
贊曰:綜採六代,和平八風。殷薦宴享,舞德歌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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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35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南齊書  卷十二‧志第四  天文上  易曰:「聖人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天文之事,其來已久。太祖革命受終,膺集期運。宋昇明三年,太史令將作匠陳文建陳天文,奏曰:「自孝建元年至昇明三年,日蝕有十,虧上有七。占曰『有亡國失君之象』。一曰『國命絕,主危亡』。孝建元年至昇明三年,太白經天五。占曰『天下革,民更王,異姓興』。孝建元年至昇明三年,月犯房心四,太白犯房心五。占曰『其國有喪,宋當之』。孝建元年至永光元年,奔星出入紫宮有四。占曰『國去其君,有空國徙王』。大明二年至元徽四年,天再裂。占曰『陽不足,白虹貫日,人君惡之』。孝建二年至大明五年,月入太微。泰豫元年至昇明三年,月又入太微。孝建元年至元徽二年,太白入太微各八,熒惑入太微六。占曰『七耀行不軌道,危亡之象。貴人失權勢,主亦衰,當有王入為主』。孝建二年至昇明二年,太白熒惑經羽林各三。占曰『國殘更世』。孝建二年四月十三日,熒惑守南斗,成句己。占曰『天下易正更元』。孝建三年十二月一日,填星熒惑辰星合于南斗。占曰『改立王公』。大明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太白犯填星于斗。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太白填星合于危。占曰『天子失土』。景和元年十月八日,熒惑守太微,成句己。占曰『王者惡之,主命無期,有徙主,若主王,天下更紀』。泰始三年正月十七日,白氣見西南,東西半天,名曰長庚。六年九月二十七日,白氣又見東南長二丈,竝形狀長大,猛過彗星。占曰『除舊布新易主之象,遠期一紀』。至昇明三年,一紀訖。泰始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太白犯填星于胃。占曰『主命惡之』。泰始七年六月十七日,太白歲星填星合于東井。占曰『改立王公』。元徽四年至昇明二年三月,日有頻食。占曰『社稷將亡,王者惡之』。元徽四年十月十日,填星守太微宮,逆從行,歷四年。占曰『有亡君之戒,易世立王』。元徽五年七月一日,熒惑太白辰星合于翼。占曰『改立王公』。昇明二年六月二十日,歲星守斗建。陰陽終始之門,大赦昇平之所起,律歷七政之本源,德星守之,天下更年,五禮更興,多暴貴者。昇明二年十月一日,熒惑守輿鬼。三年正月七日,熒惑守兩戒閒,成句己。占曰『尊者失朝,必有亡國去王』。昇明三年正月十八日,辰星孟效西方。占曰『天下更王』。昇明三年四月,歲星在虛危,徘徊玄枵之野,則齊國有福厚,為受慶之符。」今所記三辰七曜之變,起建元訖于隆昌,以續宋史。建武世太史奏事,明帝不欲使天變外傳,竝祕而不出,自此闕焉。
日蝕
建元二年九月甲午朔,日蝕。
三年七月己未朔,日蝕。
永明元年十二月乙巳朔,日蝕。
十年十二月癸未朔,加時在午之半度,到未初見日始蝕,虧起西北角,蝕十分之四,申時光色復還。
隆昌元年五月甲戌合朔,巳時日蝕三分之一,午時光復還。
月蝕
建元四年七月戊辰,月在危宿蝕。
永明二年四月丁巳,月在南斗宿蝕。
三年十一月戊寅,月入東井曠中,因蝕三分之一。
五年三月庚子,月在氐宿蝕。
九月戊戌,月在胃宿蝕。
六年九月癸巳,月蝕在婁宿九度,加時在寅之少弱,虧起東北角,蝕十五分之十一。
十五日子時,蝕從東北始,至子時末都旣,到丑時光色還復。
七年八月丁亥,月在奎宿蝕。
十月庚辰,月奄蝕熒惑。
八年六月庚寅,月奄蝕畢左股第一星。
十年十二月丁酉,月蝕在柳度,加時在酉之少弱,到亥時月蝕起東角七分之二,至子時光色還復。
永泰元年四月癸亥,月蝕,色赤如血。三日而大司馬王敬則舉兵,衆以為敬則祲烈所感。
永元元年八月己未,月蝕盡,色皆赤。是夜,始安王遙光伏誅。
史臣曰:日月代照,實重天行。上交下蝕,同度相掩。案舊說曰「日有五蝕」,謂起上下左右中央是也。交會舊術,日蝕不從東始,以月從其西,東行及日。於交中,交從外入內者,先會後交,虧西南角;先交後會,虧西北角;交從內出者,先會後交,虧西北角;先交後會,虧西南角。日正在交中者,則虧於西,故不甞蝕東也。若日中有虧,名為黑子,不名為蝕也。漢尚書令黃香曰:「日蝕皆從西,月蝕皆從東,無上下中央者。」春秋魯桓三年日蝕,貫中下上竟黑。疑者以為日月正等,月何得小而見日中。鄭玄云:「月正掩日,日光從四邊出,故言從中起也。」王逸以為「月若掩日,當蝕日西,月行旣疾,須臾應過西崖旣,復次食東崖,今察日蝕西崖缺,而光已復過東崖而獨不掩」。逸之此意,實為巨疑。先儒難「月以望蝕,去日極遠,誰蝕月乎?」說者稱「日有暗氣,天有虛道,常與日衡相對,月行在虛道中,則為氣所弇,故月為蝕也。雖時加夜半,日月當子午,正隔於地,猶為暗氣所蝕,以天體大而地形小故也。暗虛之氣,如以鏡在日下,其光耀魄,乃見於陰中,常與日衡相對,故當星星亡,當月月蝕」。今問之曰:「星月同體,俱兆日耀,當月之蝕,星不必亡。若更有所當,星未甞蝕,同稟異虧,其故何也?」荅曰:「月為陰主,以當陽位,體敵勢交,自招盈損。星雖同類,而精景陋狹,小毀皆亡,無有受蝕之地,纖光可滿,亦不與弦望同形。」又難曰:「日之夜蝕,驗於夜星之亡,晝蝕旣盡,晝星何故反不見?」答之曰:「夫言光有所衝,則有不衝之光矣;言有所當,亦有所不當矣。夜食度遠,與所當而同沒;晝食度近,由非衝而得明。」又問:「太白經天,實緣遠日。今度近更明,於何取喻?」荅曰:「向論二蝕之體,周衝不同,經與不經,自由星遲疾,難蝕引經,恐未得也。」
日光色
建元四年十一月午時,日色赤黃無光,至暮,在箕宿。
二年閏正月乙酉,日黃赤無光,至暮。
永明五年十一月丁亥,日出高三竿,朱色赤黃,日暈,虹抱珥直背。
建元元年十二月未時,日暈,匝,黃白色,至申乃消散。
永明二年正月丁酉,日交暈再重。
三年二月丁卯,日有半暈,暈上生一珥。
四年五月丙午,日暈再重,仍白虹貫日,在東井度。
六年三月甲申,日於蘭雲中薄半暈,須臾過匝,日東南暈外有一直,竝黃色。壬辰,日暈,須臾,日西北生虹貫日中。
八年十一月己亥,日半暈,南面不匝,日東西帶暈,各生珥,長三尺,白色,珥各長十丈許,正衝日,久久消散,背因成重暈,竝青絳色。
九年正月甲午,日半暈,南面不匝,北帶暈生一抱,東西各生一珥,抱北又有半暈,抱珥竝黃色,北又生白虹貫日,久久消散。
建元元年六月甲申,日南北兩珥,西有抱,黃白色。
永明二年十一月辛巳,日東北有一背。
三年十一月庚寅,日西北有一背。
四年正月辛巳,日南北各生一珥,又生一背。
十二月辛未,日西北生一直,黃白色。戊寅,日北生一背,青絳色。
五年八月己卯,日東南生一珥,竝青絳色。
六年二月丁巳,日東北生黃色,北有一珥,黃赤色,久久竝散。庚申,日西有一背,赤青色,東西生一直,南北各生一珥,竝黃白色。
七年十月癸未,日東北生一背,青赤色,須臾消。
八年六月戊寅,日於蒼白雲中南北各生一珥,青黃絳雜色,澤潤,竝長三尺許,至巳午消。
隆昌元年正月壬戌,日於蘭雲中暈,南北帶暈各生一直,同長一丈,須臾消。
永元元年十二月乙酉,日中有三黑子。
月暈犯
建元四年十月庚寅,月暈五車及參頭。
永明元年正月壬辰,是日至十五日,月三暈太微及熒惑。
三月庚申至十三日,月三暈太微及熒惑。
五年二月乙未,自九日至是日,月三暈太微。
六年二月壬戌甲夜、十三日甲夜、十五日甲夜,月竝暈太微。
永明元年十一月己未,月南北各生一珥,又有一抱。
月犯列星 建元元年七月丁未,月犯心大星北一寸。丁卯,月入軒轅中犯第二星。
十月丙申,月在心大星西北七寸。
十一月壬戌,月在氐東南星五寸。
十二月乙酉,月犯太微西蕃南頭第一星。庚寅,月行房道中,無所犯。癸巳,月入南斗魁中,無所犯。
二年三月癸卯,月犯心大星,又犯後星。
五月庚戌,月入南斗。
七月己巳,月入南斗。
三年二月癸巳,月犯太微上將。
四年二月乙亥,月犯輿鬼西北星。丙子,月犯南斗魁第二星。辛未,月犯心大星,又犯後星。
四月壬辰,月犯軒轅左民星。庚子,月犯箕東北星。
五月丙寅,月犯心後星。戊寅,月掩昴西北星。
六月乙未,月犯箕東北星。
七月癸亥,月行南斗魁中,無所犯。庚辰,月犯軒轅女主。
八月庚子,月犯昴西南星。壬寅,月犯五車東南星。壬申,月犯軒轅少民星。
九月丁巳,月犯箕東北星。壬辰,月在營室度,入羽林中。二十日,月入輿鬼,犯積尸。
十一月甲戌,月犯五車南星。
十二月丁酉,月犯軒轅女主星,又掩女御。
永元元年正月己亥,月犯心後星。
三月乙未,月犯軒轅女主星。
六月癸酉,月犯輿鬼西南星。
八月乙丑,月犯南斗第四星,又犯輿鬼星。
九月庚辰,月犯太白左蕃度。癸巳,月犯東井北轅西頭第一星。
十二月丁卯,月犯心前星,又犯大星。己巳,月犯南斗第五星。
二年二月甲子,月犯南斗第四星,又犯第三星。
三月丁丑,月犯東井北轅北頭第一星。
四月戊申,月犯軒轅右角。
六月丙寅,月犯東井轅頭第一星。
八月丙午,月掩心大星。戊申,月犯南斗第三星。戊子,月犯東井北轅西頭第一星。
十一月庚辰,月犯昴星。丙戌,月犯軒轅左角。
十二月壬戌,月犯心前星,又犯大星。
三年二月己未,月犯南斗第五星。
三月壬申,月在東井,無所犯。
六月丙午,月掩心前星。
八月丙辰,月犯東井北轅第二星。
九月癸未,月犯東井南轅西頭第一星。
四年正月癸酉,月入東井,無所犯。乙亥,月犯輿鬼。
閏月辛亥,月犯房。
二月丁卯,月犯東井鉞。
三月乙未,月入東井,無所犯。
七月辛亥,月犯東井。
八月戊寅,月犯東井。
九月辛卯,月與太白於尾合宿。丙午,月入東井。
十一月辛丑,月入東井曠中。辛亥,月犯房北頭第二星。
十二月己巳,月犯東井北轅東頭第二星。辛巳,月犯南斗第六星。
五年正月丙午,月犯房鉤鈐。
二月癸亥,月犯東井南轅西頭第二星。
三月癸卯,月犯南斗第二星。
六月乙丑,月犯南斗第六星,在南斗七寸。丙寅,月犯西建星北一尺。
史臣曰:月令昏明中星,皆二十八宿。箕斗之閒,微為疏闊。故仲春之與孟秋,建星再用,與宿度竝列,亟經陵犯,災之所主,未有舊占。石氏星經云:「斗主爵禄,褒賢進士,故置建星以為輔。若犯建之異,不與斗同。」則據文求義,亦宰相之占也。
七月丁未,月行入東井曠中,無所犯。
八月壬申,月在畢,犯左股第二星西北三寸。
九月戊子,月在填星北二尺八寸,為合宿。
十月戊寅,月入氐犯東南星西北一尺餘。
十一月戊寅,月入氐。
十二月戊午,月在東壁度,在熒惑北,相去二尺七寸,為合宿。甲子,月在東壁度東南九寸,為犯。癸酉,月在歲星南七寸,為犯。
六年正月戊戌,月在角星南,相去三寸。
二月丁卯,月在氐西南六寸。
三月乙未,月入氐中,在歲星南一尺一寸,為合宿。
四月癸丑,月犯東井南轅西頭第二星。壬戌,月在氐西南星東南五寸,為犯。漸入氐中,與歲星同在氐度,為合宿。癸亥,月行在房北頭第一星西南一尺,為犯。
六月乙卯,月在角星東一寸,為犯。丁巳,月行入氐,無所犯。在歲星東三寸,為合宿。
七月乙酉,月入房北頭第二次相星西北八寸,為犯。庚寅,月在牽牛中星南二寸,為犯。庚子,月行在畢左股第一星七寸,為犯。又進入畢。
八月壬子,月行在歲星東二尺五寸,同在氐中,為合宿。
九月庚辰,月在房北頭第一上相星東北一尺,為犯。又掩犯關楗閉星。丁酉,月行入東井。甲辰,月在左角星西北九寸,為犯。又在熒惑西南一尺六寸,為合宿。
十月癸酉,月入氐中,在西南星東北三寸,為犯。
閏月壬辰,月行入東井。
十一月丙戌,月行入羽林中,無所犯。乙未,月行在東井南轅西頭第二星南一尺,為犯。丙寅,月在左角北八寸,為犯。辛未,月行在太白東北一尺五寸,同在箕度,為合宿。
十二月甲申,月行在畢左股第二星北七寸,為犯。乙未,月行入氐西南星東北一尺,為犯。丙申,月在房北頭上相星北一尺,為犯。
七年正月甲寅,月入東井曠中,無所犯。戊辰,月掩犯牽牛中星。
二月辛巳,月掩犯東井北轅東頭第一星。
三月庚申,月在歲星西北三尺,同在箕度,為合宿。
四月乙酉,月入氐中,無所犯。丙戌,月犯房星北頭第一上相星北一尺,在楗閉西北四寸,為犯。
六月乙酉,月犯牽牛中星。乙未,月入畢,在左股第二星東八寸,為犯。
七月丁未,月入氐中,無所犯。戊申,在楗閉星東北一尺,為犯。
八月甲戌,月入氐,在西南星東北一尺,為犯。庚寅,月在畢右股第一星東北一尺,為犯。
九月丁巳,月掩犯畢右股第一星。庚申,月在東井北轅東頭第一星西北八寸,為犯。
十月甲申,月行掩畢左股第三星。丁酉,月行在楗閉星西北八寸,為犯。
十二月壬午,月在東井北轅東頭第一星北八寸,為犯。
八年正月丁巳,月在亢南頭第二星南七寸,為犯。
二月己巳,月行在畢右股第一星東北六寸,為犯。
六月甲戌,月在亢南頭第二星西南七寸,為犯。
八月乙亥,月在牽牛中星南九寸,為犯。辛卯,月在軒轅女御南八寸,為犯。
九月辛酉,月在太微左執法星南四寸,為犯。
十月壬午,月入東井曠中,無所犯。戊子,月在太微右執法星東南六寸,為犯。
十一月戊戌,月行在填星北二尺二寸,為合宿。乙卯,月行在太微右執法星南二寸,為犯。
十二月庚辰,月行在軒轅右角星南二寸,為犯。癸未,月掩犯太微右執法。
九年正月辛丑,月在畢躔西星北六寸,為犯。庚申,月在歲星西北二尺五寸,同在須女度,為合宿。
二月辛未,月入東井曠中,無所犯。壬申,月行東井北轅東頭第一星北九寸,為犯。
三月丙申,月入畢,在左股第二星東北六寸,又掩大星。
四月庚午,月在軒轅女御星南八寸,為犯。癸酉,月在太微東南頭上相星南八寸,為犯。癸未,月在歲星北,為犯,在危度。
五月庚子,月行掩犯太微,在執法。丁未,月掩犯東建西星。
七月癸巳,月在太白東五寸,為犯。乙未,月在太微東蕃南頭上相星西南五寸,為犯。壬寅,月掩犯東建星。癸卯,月在牽牛南星北五寸,為犯。乙巳,月在歲星北六寸,為犯。
閏七月辛酉,月在軒轅女御星西南三寸,為犯。
八月,月在軒轅左民星東八寸,為犯。
九月乙丑,月掩牽牛南星。癸未,月入太微,在右執法東北四寸,為犯。甲申,月掩太微東蕃南頭上相星。
十月甲午,月行在填星西北八寸,為犯,在虛度。戊申,月在軒轅女主星南四寸,掩女御,竝為犯。辛亥,月入太微左執法東北七寸,為犯。
十一月壬戌,月行掩犯歲星。己巳,月在畢右股大星東一寸,為犯。辛未,月在東井南轅西頭第二星南八寸,為犯。又入東井曠中。丙子,月入在軒轅左民星東北七寸,為犯。丁丑,月行在太微西蕃上將星南五寸,為犯。
十二月庚寅,月行在歲星東南八寸,為犯。丙午,月掩犯太微東蕃南頭上相星。
十年正月庚午,月在軒轅右角大民星南八寸,為犯。
二月己亥,月行太微,在右掖門。甲辰,月行入氐中,掩犯東北星。壬子,月行入羽林。
三月己卯,月行入羽林,在填星東北七寸,為犯。在危四度。
四月甲午,月行入太微,在右掖門內。丙午,月行在危度,入羽林。
五月己巳,月掩南斗第三星。甲戌,月行在危度,入羽林。
六月戊子,月在張度,在熒惑星東三寸,為犯。己丑,月行入太微,在右掖門。丁酉,月掩西建星西。丁未,月行入畢,犯右股大赤星。
七月甲戌,月行在畢躔星西北六寸,為犯。丁丑,月在東井北轅東頭第二星西南九寸,為犯。
八月辛卯,月行西建星東一尺,又在東星西四寸,為犯。壬寅,月行在畢右股大赤星東北四寸,為犯。甲辰,月行入東井曠中,無所犯。戊申,月行在軒轅女主星西九寸,為犯。辛亥,月入太微,在左執法星北二尺七寸,為犯。
九月癸亥,月行掩犯填星一寸,在危度。
十月辛卯,月在危度,入羽林,無所犯。癸亥,月入東井曠中,無所犯。
十一月甲子,月入畢,進右股大赤星西北五寸,為犯。壬申,月入太微,在右執法星東北一尺三寸,無所犯。丁丑,月入氐,無所犯。
十二月甲午,月入東井曠中,又進北轅東頭第二星四寸,為犯。庚子,月入太微,在右執法星東北三尺,無所犯。
十一年正月辛酉,月入東井曠中,無所犯。乙丑,月在軒轅女主星北八寸,為犯。壬申,月行在氐星東北九寸,為犯。
二月甲午,月行入太微,在上將星東北一尺五寸,無所犯。壬寅,月行掩犯南斗第六星。癸卯,月掩犯西建中星,又掩東星。
四月乙丑,月入太微,在右執法西北一尺四寸,無所犯。壬寅,月行在危度,入羽林,無所犯。
五月丁巳,月行入太微左執法星北三尺,無所犯。甲子,月行在南斗第二星西七寸,為犯。乙丑,月掩犯西建中星。又犯東星六寸。
六月辛丑,月行掩犯畢左股第三星。壬寅,月入畢。
七月壬子,月入太微,在左執法東三尺,無所犯。丙辰,月行入氐,在東北星西南六寸,為犯。己未,月行南斗第六星南四寸,為犯。庚申,月行在西建星東南一寸,為犯。
九月庚寅,月行在哭星西南六寸,為犯。壬辰,月行在營室度,入羽林,無所犯。丁酉,月入畢,在右股大赤星西北六寸,為犯。己亥,月入東井曠中,無所犯。乙巳,月行太微,當右掖門內,在屏星西南六寸,為犯。
十月壬午,月行在東建中星九寸,為犯。
十一月壬子,月在哭星南五寸,為犯。辛酉,月行在東井鉞星南八寸,又在東井南轅西頭第一星南五寸,竝為犯。進入井中。丁卯,月入太微。壬申,月行入氐,無所犯。
十二月辛巳,月入羽林,又入東井曠中,又入東井北轅西頭第二星南六寸,為犯。乙未,月入太微,在右執法星東北二尺,無所犯。乙亥,月入氐,無所犯。
隆昌元年正月辛亥,月入畢,在左股第一星東南一尺,為犯。
三月辛亥,月在東井北轅西頭第二星東七寸,為犯。甲申,月入太微,在屏星南九寸,為犯。
六月乙丑,月入畢,在右股第一星東北五寸,為犯。又在歲星東南一尺,為犯。丁卯,月入東井南轅西頭第一星東北七寸,為犯。
泰元元年七月,月掩心中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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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eature">南齊書  卷十三‧志第五  天文下  史臣曰:天文設象,宜備內外兩宮,但災之所躔,不必遍行景緯,五星精晷與二曜而為七,妖祥是主,曆數攸司,蓋有殊於列宿也。若北辰不移,據在杠軸,衆星動流,實繫天體,五星從伏,非關二義,故徐顯思以五星為非星,虞喜論之詳矣。
五星相犯列宿雜災
建元元年八月辛亥,太白犯軒轅大星。
九月癸丑,太白從行於軫犯填星。
二年六月丙子,太白晝見。
四年二月丙戌,太白晝見在午上。
六月辛卯,太白晝見午上。庚子,太白入東井,無所犯。
七月己未,太白有光影。
八月戊子,太白從軒轅犯女主星。甲辰,太白從行犯軒轅少民星。
九月己卯,太白從行犯太微西蕃上將。辛酉,太白從行入太微,在右執法星西北一尺。戊辰,太白從行犯太微左執法。
十二月壬子,太白從行犯填星,在氐度。丙辰,太白從行犯房北頭第一星。丁卯,太白犯楗閉星。
永明元年六月己酉,太白行犯太微上將星。辛酉,太白行犯太微左執法。
八月甲申,太白犯南斗第四星。
九月乙酉,太白犯南斗第三星。壬辰,太白熒惑合同在南斗度。
十月丁卯,太白犯哭星。
二年正月戊戌,太白晝見當午上。
三月甲戌,太白從行入羽林。
四月丙申,太白從行犯東井鉞星。
六月戊辰,太白熒惑合同在輿鬼度。己巳,太白從行輿鬼度犯歲星。
三年四月丁未,太白晝見。癸亥,太白晝見當午上。
五月戊子,太白犯少民星。
八月丁巳,太白晝見當午上。
十一月壬申,太白從行入氐。
十二月己酉,太白填星合在箕度。
四年九月壬辰,太白晝見當午。丙午,太白犯南斗。
十一月庚子,太白入羽林,又犯天關。
五年五月丁酉,太白晝見當午上。庚子,太白三犯畢左股第一星西南一尺。
六月甲戌,太白犯東井北轅第三星,在西一尺。
八月甲寅,太白從行入軒轅,在女主星東北一尺二寸,不為犯。戊辰,太白從在太微西蕃上將星西南五寸。辛巳,太白從在太微左執法星西北四寸。
六年四月辛酉,太白從在熒惑北三寸,為犯,竝在東井度。
五月癸卯,太白晝見當午上。
六月己巳,太白從在太微西蕃右執法星東南四寸,為犯。
七月癸巳,太白在氐角星東北一尺,為犯。
八月乙亥,太白從行在房南第二左股次將星西南一尺,為犯。
閏八月甲午,太白晝見當午。
十一月戊午,太白從在歲星西北四尺,同在尾度。又在熒惑東北六尺五寸,在心度,合宿。
十二月壬寅,太白從行在填星西南二尺五寸斗度。
七年二月辛巳,太白從行入羽林。
十月癸酉,太白在歲星南,相去一尺六寸,從在箕度為合。
十一月丁卯,太白從行入羽林。
八年正月丁未,太白晝見當午上。
六月戊子,太白從行入東井。己丑,太白晝見當午。
八月庚辰,太白從在軒轅女主星南七尺,為犯。
九月丙申,太白從行在太微西蕃上將星西南一尺,為犯。丁未,太白從行入太微。辛酉,太白從行在進賢西五寸,為犯。
十月乙亥,太白從行在亢南第二星西南一尺,為犯。甲申,太白從行入氐。
十一月戊戌,太白從行在房北頭第二星東北一寸,又在楗閉星西南七寸,竝為犯。又在熒惑西北二尺,為合宿。癸卯,太白從行在熒惑東北一尺,為犯。
九年四月癸未,太白從歷,夕見西方,從疾參宿一度,比來多陰,至己丑開除,已見在日北,當西北維上,薄昏不見宿星,則為先歷而見。
六月丙子,太白晝見當午上。
七月辛卯,太白從行入太微,在西蕃上將星北四寸,為犯。
九月乙亥,太白從行在南斗第四星北二寸,為犯。丁卯,太白在南斗第三星西一寸,為犯。
十年二月甲辰,太白從行入羽林。
五月辛巳,太白從行入東井,在軒轅西第一星東六寸,為犯。
七月乙丑,太白從行在軒轅大星東八寸,為犯。
十一年正月戊辰,太白從行在歲星西北六寸,為犯,在奎度。
二月丁丑,太白從行東井北轅西頭第一星東北一尺,為犯。
四月戊子,太白在五諸侯東第二星西北六寸,為犯。辛丑,太白從行入輿鬼,在東北星西南四寸,為犯。
五月戊午,太白晝見當午,名為經天。癸亥,太白從行入軒轅大星北一尺二寸,無所犯。
九月己酉,太白晝見當午上。
十月丙戌,太白行在進賢星西南四寸,為犯。
十一月戊戌,太白從行入氐。丁卯,太白從行在楗閉星西北六寸,為犯。
十二月壬辰,太白從行在南斗第六星東南一尺,為犯。辛丑,太白從行在西建東星西南一尺,為犯。
建元元年五月己未,熒惑犯太微西蕃上將,又犯東蕃上將。
二年十月辛酉,熒惑守太微。
四年六月戊子,熒惑從行入東井,無所犯。戊戌,熒惑在東井度,形色小而黃黑不明。丁丑,熒惑太白同在東井度。
七月甲戌,熒惑從行入輿鬼,犯積尸。
十月癸未,熒惑從行犯太微西蕃上將星。丙戌,熒惑從入太微。
十一月丙辰,熒惑從行在太微,犯右執法。
永明元年正月己亥,熒惑逆犯上相。辛亥,熒惑守角。庚子,熒惑逆入太微。
三月丁卯,熒惑守太白。
六月戊申,熒惑從犯亢。己巳,熒惑從行犯氐東南星。
七月戊寅,熒惑填星同在氐度。丁亥,熒惑行犯房北頭第二星。
八月乙丑,熒惑從行犯天江。甲戌,熒惑犯南斗第五星。
十一月丙申,熒惑入羽林。
二年八月庚午,熒惑犯太微西蕃上將。癸未,熒惑犯太微右執法。丁酉,熒惑犯太微右執法。
十月庚申,熒惑犯進賢。
十一月壬辰,熒惑犯亢南第二星。丙申,熒惑犯亢南星。
十二月乙卯,熒惑入氐。
三年二月乙卯,熒惑在房北頭第一星西北一尺,徘徊守房。
四月戊戌,熒惑犯。
六月乙亥,熒惑犯房。癸亥,熒惑犯天江南頭第二星。
八月丁巳,熒惑犯南斗第五星。
十一月丙戌,熒惑從行入羽林。
四年八月戊辰,熒惑入太微。癸酉,熒惑犯太微右執法。戊子,熒惑在太微。
九月戊申,熒惑犯歲星。己酉,熒惑犯歲星,芒角相接。
十月丁丑,熒惑犯亢南頭第一星。
十一月庚寅,熒惑犯氐西南星。
十二月己未,熒惑犯房北頭第一星。庚申,熒惑入房北犯鉤鈐星。
五年二月乙亥,熒惑填星同在南斗度,為合宿。
九月乙未,熒惑從行在哭星東,相去半寸。
六年四月癸丑,熒惑伏在參度,去太白二尺五寸,辰星去太白五尺,三星為合宿。甲戌,熒惑在辰星東南二尺五寸,俱從行,入東井曠中,無所犯。
閏四月丁丑,熒惑從行在氐西南星北七寸,為犯。己卯,熒惑從行入氐,無所犯。乙巳,熒惑從行在房北頭第一上將右驂星南六寸,為犯。又在鉤鈐星西北五寸。
十一月丙寅,熒惑從行在歲星西,相去四尺,同在尾度,為合宿。
七年二月丙子,熒惑從行在填星西,相去二尺,同在牽牛度,為合宿。
三月戊午,熒惑從在泣星西北七寸。戊辰,熒惑從行入羽林。
八月戊戌,熒惑逆入羽林。
九月乙丑,熒惑入羽林,成句己。
八年四月丙申,熒惑從行入輿鬼,在西北星東南二寸,為犯。
十月乙亥,熒惑入氐。
十一月乙未,熒惑從入北落門,在第一星東南,去鉤鈐三寸,為犯。
九年三月甲午,熒惑從在填星東七寸,在歲星南六寸,同在虛度,為犯,為合宿。
四月癸亥,熒惑從行入羽林。
閏七月辛酉,熒惑從行在畢左股星西北一寸,為犯。
八月十四日,熒惑應伏在昴三度,前先曆在畢度,二十一日始逆行北轉,垂及玄冬,熒惑囚死之時,而形色漸大於常。
十年二月庚子,熒惑從入東井北轅西頭第一星西二寸,為犯。
三月癸未,熒惑從行在輿鬼西北七寸,為犯。乙酉,熒惑從行入輿鬼。
六月壬寅,熒惑從行入太微。
十一年二月庚戌,熒惑從在填星西北六寸,為犯,同在營室。
五月戊午,熒惑從行在歲星西南六寸,為犯,同在婁度。
八月辛巳,熒惑從行入東井,在南轅西第一星東北一尺四寸。
十一月丁巳,熒惑逆行在五諸侯東星北四寸,為犯。
隆昌元年三月乙丑,熒惑從行入輿鬼西北星東一寸,為犯。癸酉,熒惑從行在輿鬼積尸星東北七寸,為犯。
閏三月甲寅,熒惑從入軒轅。
五月丁酉,熒惑從入太微,在右執法北二寸,為犯。
建元四年正月己卯,歲星太白俱從行,同在婁度為合宿。
六月丁酉,歲星晝見。
永明元年五月甲午,歲星入東井。
七月壬午,歲星晝見。
三年五月丙子,歲星與太白合。
六月辛丑,歲星與辰星合。
十月己巳,歲星從入太微。
十一月甲子,歲星從入太微,犯右執法。
四年閏二月丙辰,歲星犯太微上將。
三月庚申,歲星犯太微上將。
四月己未,歲星犯右執法。
八月乙巳,歲星犯進賢,又與熒惑於軫度合宿。
五年二月癸卯,歲星犯進賢。
六月甲子,歲星晝見在軫度。
十月己未,歲星從在氐西南星北七寸,又辰星從入氐,在歲星西四尺五寸,又太白從在辰星東,相去一尺,同在氐度,三星為合宿。
十二月甲戌,歲星晝見。
六年三月甲申,歲星逆行入氐宿。
六月丙寅,歲星晝見在氐度。
八年三月庚申,歲星守牽牛。
九年二月壬午,歲星從在填星西七寸,同在虛度為合宿。
閏七月辛酉,歲星在泣星北五寸,為犯,又守填星。
九月辛卯,在泣星西一尺五寸,為合宿。
永明元年六月,辰星從行入太微,在太白西北一尺。
二年八月甲寅,辰星於翼犯太白。
九年六月丙子,辰星隨太白於西方,在七星度,相去一尺四寸,為合宿。
十一年九月丙辰,辰星依曆應夕見西方亢宿一度,至九月八日不見。
隆昌元年正月丙戌,辰星見危度,在太白北一尺,為犯。
建元三年十月癸丑,填星逆行守氐。
四年七月戊辰,填星從行入氐。
永明元年正月庚寅,填星守房心。
三月甲子,填星逆行犯西咸星。
二年二月戊辰,填星犯東咸星。
四年十二月辛巳,填星犯建星。
七年十二月戊辰,填星在須女度,又辰星從行在填星西南一尺一寸,為合宿。
八年三月庚申,填星守哭尾。
九年七月庚戌,填星逆在泣西星東北七寸,為犯。
十月甲午,填星從行在泣星西北五寸,為犯。
流星災
建元元年十月癸酉,有流星大如三升塸,色白,尾長五丈,從南河東北二尺出,北行歷輿鬼西過,未至軒轅後星而沒,沒後餘中央,曲如車輪,俄頃化為白雲,久乃滅。流星自下而升,名曰飛星。
三年十月丙午,有流星大如月,赤白色,尾長七丈,西北行入紫宮中,光照牆垣。
四年正月辛未,有流星大如三升塸,赤色,從北極第二星北一尺出,北行一丈而沒。
九月壬子,流星如鵝卵,從柳北出,入軒轅。又一枚如瓜大,出西行沒空中。
永明元年六月己酉,有流星如二升碗,從紫宮出,南行沒氐。
二年三月庚辰,有流星如二升碗,從天市中出,南行在心後。
四年二月乙丑,有流星大如一升器。戊辰,有流星大如五升器。
四月丁卯,有流星大如一升器,從南斗東北出,西行經斗入氐。
六月丙戌,有流星大如鴨卵,從匏瓜南出,至虛而入。
八月辛未,有流星大如三升塸,從觜星南出,西南行入天濛沒。
十一月戊寅,有流星大如二升塸,白色,從亢東北出,行入天市。
十二月丁巳,有流星大如三升碗,白色,從天市帝座出,東北行一丈而沒。
五年六月辛未,有流星大如三升器,沒後有痕。
九月丙申,有流星大如四升器,白色,有光照地。
十二月甲子,西北有流星大如鴨卵,黃白色,尾長六尺,西南行一丈餘沒。
六年三月癸酉,有流星大如鴨卵,赤色,無尾。
四月丙辰,北面有流星大如二升器,白色,北行六尺而沒。
七月癸巳,有流星大如鵝卵,白色,從匏瓜南出,西南行一丈沒空中。須臾,又有流星大如五升器,白色,從北河南出,東北行一丈三尺沒空中。
十月戊寅,南面有流星,大如雞卵,赤色,在東南行沒,沒後如連珠。
十二月壬寅,有流星大如鵝卵,黃白色,尾長三丈,有光,沒後有痕從梗河出,西行一丈許,沒空中。
七年正月甲寅,有流星如五升器,白色,尾長四尺,從坐旗星出,西行入五車而過,沒空中。
六月丁丑,流星大如二升器,黃赤色,有光尾長六尺許,從亢南出,西行入翼中而沒,沒後如連珠。
十月乙丑,有流星如三升器,赤黃色,尾長六尺,出紫宮內北極星,東南行三丈沒空中。壬辰,流星如三升器,白色,有光從五車北出,行入紫宮,抵北極第一第二星而過,落空中,尾如連珠,仍有音響似雷。太史奏名曰「天狗」。
八年四月癸巳,有流星如二升器,黃白色,有光,從心星南一尺許出,南行二丈沒,沒後如連珠。丁巳,流星如鵝卵,白色,長五丈許,從角星東北二尺出,西北行沒太微西蕃上將星閒。
六月癸未,有流星如鴨卵,赤色,從紫宮中出,西南行未至大角五尺許沒。
七月戊申,有流星如五升器,赤白色,長七尺,東南行二丈,沒空中。
十月乙亥,有流星如鵝卵,白色,從紫宮中出,西北行三丈許,沒空中。
十一月乙未,有流星如鵝卵,赤白色,有光無尾,從氐北一丈出,南行入氐中沒。辛丑,流星如鵝卵,白色,從參伐出,南行一丈沒空中。又有一流星大如三升器,白色,從軫中出,東南行入婁中沒。
九年五月庚子,有流星如雞子,白色,無尾,從紫宮裏黃帝座星西二尺出,南行一丈沒空中。丁未,流星如李子,白色,無尾,從奎東北大星東二尺出,東北行至天將軍而沒。戊申,流星如鵝卵,黃白色,尾長二丈,從箕星東一尺出,南行四丈沒。
七月乙卯,西南有流星大如二升器,白色,無尾,西南行一丈餘沒。戊午,有流星如二升器,黃白色,有光從天江星西出,東北經天過入參中而沒,沒後如連珠。
閏七月戊辰,流星如鵝卵,赤色,尾長二尺,從文昌西行入紫宮沒。己巳,西南有流星如二升器,白色,西南行一丈沒。
九月戊子,有流星大如雞卵,白色,從少微星北頭出,東行入太微抵帝座星而過,未至東蕃次相一尺沒,如散珠。
十年正月甲戌,有流星如五升器,白色,從氐中出,東南行經房道過,從心星南二尺沒。
三月癸未,有流星如雞卵,青白色,尾長四尺,從牽牛南八寸出,南行一丈沒空中。
十一年二月壬寅,東北有流星如一升器,白色,無尾,北行三丈而沒。
四月丙申,有流星如三升器,白色,有光,尾長一丈許,從箕星東北一尺出,行二丈許,入斗度,沒空中,臨沒如連珠。
五月壬申,有流星大如雞子,黃白色,從太微端門出,無所犯,西南行一丈許沒,沒後有痕。
七月辛酉,有流星如雞子,赤色,無尾,從氐中出,西行一丈五尺沒空中。戊寅,有流星如雞卵,黃白色,從紫宮東蕃內出,東北行一丈五尺,至北極第五星西北四尺沒。
九月乙酉,有流星如鴨卵,黃白色,從婁南一尺出,東行二丈沒。
十二月己丑,西南有流星如三升器,黃赤色,無尾,西南行三丈許沒,散如遺火。
永元三年夜,天開黃色明照,須臾有物絳色如小甕,漸漸大如倉廩,聲隆隆如雷,墜太湖中,野雉皆雊,世人呼為「木殃」。史臣案春秋緯「天狗如大奔星,有聲,望之如火,見則四方相射」。漢史云:「西北有三大星,如日狀,名曰天狗。天狗出則人相食。」天官云:「天狗狀如大鏡星。」又云:「如大流星,色黃,有聲。其止地類狗所墜。望之如火光,炎炎衝天。其上銳,其下圓,如數頃田。見則流血千里,破軍殺將。」漢史又云:「照明下為天狗,所下兵起血流。」昭明,星也。洛書云:「昭明見而霸者出。」運斗樞云:「昭明有芒角,兵徵也。」河圖云:「太白散為天狗。」漢史又云:「有星出,其狀赤白有光,即為天狗,其下小無足,所下國易政。」衆說不同,未詳孰是。推亂亡之運,此其必天狗乎。
老人星
建元元年十一月戊辰,老人星見南方丙上。八月癸卯,祠老人星。
永明三年八月丁酉,老人星見南方丙上。
六年八月壬戌,老人星見南方丙上。
七年七月壬戌,老人星見南方丙上。
九年閏七月戊寅,老人星見南方丙上。
十年八月乙酉,老人星見。
十一年九月丙寅,老人星見南方丙上。
白虹雲氣
建元四年二月辛卯,白虹貫日。
永明十年七月癸酉,西方有白虹,須臾滅。
十一年九月甲午,西方有白虹,南頭指申,北頭指戌上,久久消滅。
建元四年二月辛卯,黑氣大小二枚,東至卯,西至酉,廣五丈,久久消滅。
永明二年四月丁未,北斗第六第七星閒有一白氣。
四年正月辛未,黃白氣長丈五尺許,入太微。
永明四年正月癸未,南面有陣雲一丈許。
五年四月己巳,有雲色黑,廣五尺,東頭指丑,西頭指酉,竝至地。
十一月乙巳,東南有陣雲高一丈,北至卯,東南至巳,久久散漫。
六年二月癸亥,東西有一梗雲半天,曲向西,蒼白色。
三月庚辰,南面有梗雲,黑色,廣六寸。
七年十月辛未,有梗雲,蒼黑色,東頭至寅,西頭指酉,廣三尺,貫紫宮,久久消沒。
八年十一月乙未,有梗雲,黑色,六尺許,東頭至卯,西頭至酉,久久散漫。
十二月庚辰,南面有陣雲,黑色,高一丈許,東頭至巳,西頭至未,久久散漫。
十一年七月丙辰,東面有梗雲,蒼白色,廣二尺三寸,南頭指巳至地,北頭指子至地,久久漸散漫。
贊曰:陽精火鏡,陰靈水存。有稟有射,代為明昏。垂光滿蓋,列景周渾。具位臣輔,備象街門。災生霣薄,祟起飛奔。弗忘人懼,瑜瑕辯論。若任天道,灶亦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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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eature">南齊書  卷十四‧志第六  州郡上 揚 南徐 豫 南豫 南兖 北兖 北徐 青 冀 江 廣 交 越
揚州京輦神皐。漢、魏刺史鎮壽春,吳置持節督州牧八人,不見揚州都督所治。晉太康元年,吳平,刺史周浚始鎮江南。元帝為都督,渡江左,遂成帝畿,望實隆重。領郡如左:
丹陽郡
建康 秣陵 丹陽 溧陽 永世 湖熟 江寧 句容
會稽郡
山陰 永興 上虞 餘姚 諸暨 剡 鄞 始寧 句章 鄮
吳郡
吳 婁 海虞 嘉興 海鹽 錢唐 富陽 鹽官 新城 建德 壽昌 桐廬
吳興郡
烏程 武康 餘杭 東遷 長城 於潛 臨安 故鄣 安吉 原郷
東陽郡
長山 太末 烏傷 永康 信安 吳寧 豐安 定陽 遂昌
新安郡
始新 黟 遂安 歙 海寧
臨海郡
章安 臨海 寧海 始豐 樂安
永嘉郡
永寧 安固 松陽 橫陽 樂成
南徐州,鎮京口。吳置幽州牧,屯兵在焉。丹徒水道入通吳會,孫權初鎮之。爾雅曰:「絕高為京。」今京城因山為壘,望海臨江,緣江為境,似河內郡,內鎮優重。宋氏以來,桑梓帝宅,江左流寓,多出膏腴。領郡如左:
南東海郡
郯 祝其 襄賁 利成 西隰 丹徒 武進
晉陵郡
晉陵 無錫 延陵 曲阿 暨陽 南沙 海陽
義興郡永明二年,割屬揚州,後復舊。
陽羨 臨津 國山 義郷 綏安
南琅邪郡本治金城,永明徙治白下。
臨沂 江乗 蘭陵 承建武三年省 譙建元二年,平陽郡流民在臨江郡者,立宣祚縣,尋改為譙。永明元年,省懷化一縣并屬。
臨淮郡自此以下,郡無實土。
海西 射陽 淩 淮陰 東陽 淮浦建武二年省
淮陵郡
司吾 武陽建武三年,省泰山郡屬。 甄城 陽樂 徐建武三年省
南東莞郡
東莞 莒 姑幕建武三年省
南清河郡南徐州領冀州
東武城 清河 貝丘 繹幕建武二年省
南彭城郡
彭城 武原 傅陽 蕃 薛 開陽 洨 僮 下邳建武三年省 呂建武四年省 杼秋建武四年省 北陵建武四年省
南高平郡宋太始五年僑置,初寄治淮陰,復徙淮南當塗二縣僑屬南豫,後屬南徐。
金郷 高平
南濟陰郡
城武 單父 城陽建武三年省
南濮陽郡
廩丘 東燕 會 鄄城建武三年,省濟陽郡度屬。 榆次建武二年省
南魯郡建武二年省
魯 樊 西安建武二年省
南平昌郡建武三年省
安丘郡省,屬東莞。 新樂郡省,屬東莞。 東武 高密
南泰山郡建武三年省
南城郡省,度屬平昌,尋又省。 廣平
南濟陽郡建武三年省
考城郡省,度屬魯,尋又省。
豫州,晉元帝永昌元年,刺史祖約避胡賊,自譙還治壽春。壽春,淮南一都之會,地方千餘里,有陂田之饒,漢、魏以來揚州刺史所治,北拒淮水,禹貢云「淮海惟揚州」也。咸和四年,祖約以城降胡,復以庾亮為刺史,治蕪湖。蕪湖,浦水南入,亦為險奧。劉備謂孫權曰:「江東先有建業,次有蕪湖。」庾亮經略中原,以毛寶為刺史,治邾城,為胡所覆。荊州刺史庾翼領州,在武昌。諸郡失土荒民數千無佃業,翼表移西陽、新蔡二郡荒民就陂田於尋陽。穆帝永和五年,胡偽揚州刺史王浹以壽春降,而刺史或治歷陽,進馬頭及譙,不復歸舊鎮也。哀帝隆和元年,袁真還壽春。真為桓溫所滅,溫以子熙為刺史,戍歷陽。孝武寧康元年,桓沖移姑熟,以邊寇未靜,分割譙、梁二郡見民,置之浣川,立為南譙、梁郡。十二年,桓石虔還歷陽。庾准為刺史,表省諸權置,皆還如本。義熙二年,劉毅復鎮姑熟。上表曰:「忝任此州,地不為曠,西界荒餘,密邇寇虜,北垂蕭條,土氣彊獷,民不識義,唯戰是習。逋逃不逞,不謀日會。比年以來,無月不戰,實非空乏所能獨撫。請輔國將軍張暢領淮南、安豐、梁國三郡。」時豫州邊荒,至乃如此。十二年,劉義慶鎮壽春,後常為州治。撫接遐荒,扞禦疆埸。領郡如左:
南汝陰郡建元二年罷南陳左郡二縣并
慎 汝陰 宋 安陽 和城 南頓 陽夏 宋丘永元元年地志無 樊永元志無 鄭永元志無 東宋永元志無 南陳左縣永元志無 邊水永元志無
晉熙郡
新冶 陰安 懷寧 南樓煩 齊興 太湖左縣
潁川郡
臨潁 邵陵 南許昌永元志無 曲陽
汝陽郡
武津 汝陽
梁郡永元元年地志,南梁郡領睢陽、新汲、陳、蒙、崇義五縣。
北譙 梁 蒙 城父永元志屬南譙
北陳郡
陽夏 西華 萇平 項
陳留郡
浚儀 小黃 雍丘
南頓郡永元元年地志無
和城 南頓
西南頓郡寄治州,永元元年地志無。
西南頓 和城 譙 平郷
北梁郡永元元年地志無
北蒙 北陳
西汝陰郡
樓煩 汝陰 宋 陳永元志無 平豫永元志無 固始永元志無 新蔡永元志無 汝南永元志無 安城
北譙郡
寧陵 譙 蘄永元志屬南譙
汝南郡永元元年地志無
瞿陽 安城 上蔡
北新蔡郡
鮦陽 新蔡 固始 苞信
弋陽郡
期思 南新息 弋陽 上蔡 平輿
陳郡
南陳 萇平永元志無 項永元志無 西華永元志無 陽夏永元志無
安豐郡
雩婁 新化 史水 扶陽 開化 邊城 松滋永元志屬北新蔡 安豐
光城左郡
樂安 光城 茹由
邊城郡永元元年地志無
建寧郡
陽城 建寧
齊昌郡
陽塘 保城 齊昌 永興
右三郡,永明四年割郢州屬。
南豫州,晉寧康元年,豫州刺史桓沖始鎮姑熟,後遷徙,見晉書。宋永初二年,分淮東為南豫州,治歷陽,而淮西為豫州。元嘉七年省并。大明元年復置,治姑熟。泰始二年治歷陽,三年治宣城,五年省。淮西沒虜。七年,復分淮東置南豫。建元二年,太祖以西豫吏民寡刻,分置兩州,損費甚多,省南豫。左僕射王儉啟:「愚意政以江西連接汝、潁,土曠民希,匈奴越逸,唯以壽春為阻。若使州任得才,虜動要有聲聞,豫設防禦,此則不俟南豫。假令或慮一失,醜羯之來,聲不先聞,胡馬倏至,壽陽嬰城固守,不能斷其路,朝廷遣軍歷陽,己當不得先機。戎車初戒,每事草創,孰與方鎮常居,軍府素正。臨時配助,所益實少。安不忘危,古之善政。所以江左屢分南豫,意亦可求。如聞西豫力役尚復粗可,今得南譙等郡,民戶益薄,於其實益,復何足云。」太祖不從。永明二年,割揚州宣城、淮南,豫州歷陽、譙、廬江、臨江六郡,復置南豫州。四年,冠軍長史沈憲啟:「二豫分置,以桑堁子亭為斷。潁川、汝陽在南譙、歷陽界內,悉屬西豫,廬江居晉熙、汝陰之中,屬南豫。求以潁川、汝陽屬南豫,廬江還西豫。」七年,南豫州別駕殷瀰稱:「潁川、汝陽,荒殘來久,流民分散在譙、歷二境,多蒙復除,獲有郡名,租輸益微,府州絕無將吏,空受名領,終無實益。但寄治譙、歷,於方斷之宜,實應屬南豫。二豫亟經分置,廬江屬南豫,濱帶長江,與南譙接境,民黎租帛,從流送州,實為便利,遠踰西豫,非其所願,郡領灊舒及始新左縣,村竹產,府州採伐,為益不少。府州新創,異於舊藩。資役多闕,實希得廬江。請依昔分置。」尚書參議:「往年慮邊塵須實,故啟迴換。今淮、泗無虞,宜許所牒。」詔「可」。領郡如左:
淮南郡
于湖永明八年,省角城、高平、下邳三縣并。繁昌 當塗 浚遒 定陵 襄垣
宣城郡
廣德 懷安 宛陵 廣陽 石城 臨城 寧國 宣城 建元 涇 安吳
歷陽郡
歷陽 龍亢 雍丘
南譙郡
山桑 蘄 北許昌永元志無 扶陽 曲陽 嘉平
廬江郡
舒建元二年為郡治 灊 始新 和城永元志無 西華永元志無 呂亭左縣建元二年,割晉熙屬。譙建元二年,割南譙屬。
臨江郡建元二年,罷并歷陽,後復置。
烏江 懷德 酇
南兖州鎮廣陵,漢故王國。有江都浦水,魏文帝伐吳出此,見江濤盛壯,歎云:「天所以限南北也。」晉元帝過江,建興四年,揚聲北討,遣宣城公裒督徐、兖二州,鎮廣陵。其後或還江南,然立鎮自此始也。時百姓遭難,流移此境,流民多庇大姓以為客。元帝太興四年,詔以流民失籍,使條名上有司,為給客制度,而江北荒殘,不可檢實。明帝太寧三年,郗鑒為兖州,鎮廣陵,後還京口。是後兖州或治盱眙,或治山陽,桓玄以桓弘為青州,鎮廣陵。義熙二年,諸葛長民為青州,徙山陽。時鮮卑接境,長民表云:「此蕃十載釁故相襲,城池崩毀,荒舊散伏,邊疆諸戍,不聞雞犬。且犬羊侵暴,抄掠滋甚。」乃還鎮京口。晉末氏廣陵控接三齊,故青、兖同鎮。宋永初元年,罷青并兖。三年,檀道濟始為南兖州,廣陵因此為州鎮。土甚平曠,刺史每以秋月多出海陵觀濤,與京口對岸,江之壯闊處也。永明元年,刺史柳世隆奏:「尚書符下土斷條格,并省僑郡縣。凡諸流寓,本無定憩,十家五落,各自星處。一縣之民,散在州境,西至淮畔,東屆海隅。今專罷僑邦,不省荒邑,雜居舛止,與先不異。離為區斷,無革游濫。謂應同省,隨并帖。若郷屯里聚,二三百家,井甸可脩,區域易分者,別詳立。」於是濟陰郡六縣,下邳郡四縣,淮陽郡三縣,東莞郡四縣,以散居無實土,官長無廨舍,寄止民村,及州治立,見省,民戶帖屬。領郡如左:
廣陵郡建元四年,罷北淮陽、北下邳、北濟陰、東莞四郡并。
海陵 廣陵 高郵 江都 齊寧永明元年置
海陵郡
建陵 寧海 如皐 臨江 蒲濤 臨澤 齊昌永明元年置 海安永明五年罷新郡,并此縣度屬。
山陽郡
東城 山陽 鹽城 左郷
盱眙郡
考城 盱眙 陽城 直瀆 長樂
南沛郡
沛 蕭 相
北兖州,鎮淮陰。地理志云淮陰縣屬臨淮郡,郡國志屬下邳國,晉太康地記屬廣陵郡。穆帝永和中,北中郎將荀羨北討鮮卑,云「淮陰舊鎮,地形都要,水陸交通,易以觀釁。沃野有開殖之利,方舟運漕,無他屯阻」。乃營立城池。宋泰始二年失淮北,於此立州鎮。建元四年,移鎮盱眙,仍領盱眙郡。舊北對清泗,臨淮守險,有陽平石鼈,田稻豐饒。所領唯陽平一郡,永明七年,光禄大夫呂安國啟稱:「北兖州民戴尚伯六十人訴『舊壤幽隔,飃寓失所,今雖創置淮陰,而陽平一郡,州無實土,寄山陽境內。竊見司、徐、青三州,悉皆新立,竝有實郡。東平旣是望邦,衣冠所係。希於山陽、盱眙二界閒,割小戶置此郡,始招集荒落。使本壤族姓,有所歸依』。臣尋東平郡旣是此州本領,臣賤族桑梓,願立此邦。」見許。領郡如左:
陽平郡寄治山陽
泰清 永陽 安宜 豐國
東平郡
壽張割山陽官瀆以西三百戶置 淮安割直瀆、破釜以東,淮陰鎮下流雜一百戶置。
高平郡
濟北郡
泰山郡
新平郡
魯郡
右荒。
北徐州,鎮鍾離。漢志鍾離縣屬九江郡,晉太康二年起居注置淮南鍾離,未詳此前所省令。晉地記屬淮南郡。宋泰始末年屬南兖。元徽元年置州,割為州治,防鎮緣淮。永明元年,省北徐譙、梁、魏、陽平、彭城五郡。領郡如左:
鍾離郡
燕縣郡治 朝歌 虞永明元年,割馬頭屬。 零永明元年,割馬頭屬。
馬頭郡
巳吾永明元年,罷譙郡屬。二年,刺史戴僧靜又以濟縣并之。
濟陰郡
頓丘永明元年,罷定陶并。 睢陵 樂平永明元年,割鍾離屬。 濟安永明元年,割鍾離屬。
新昌郡
頓丘 穀熟 尉氏
沛郡
相 蕭 沛
青州,宋泰始初淮北沒虜,六年,始治鬱州上。鬱州在海中,周迴數百里,島出白鹿土,有田疇魚鹽之利。劉善明為刺史,以海中易固,不峻城雉,乃累石為之,高可八九尺。後為齊郡治。建元初,徙齊郡治瓜步,以北海治齊郡故治,州治如舊。流荒之民,郡縣虛置,至於分居土著,蓋無幾焉。建元四年,移鎮朐山,後復舊。領郡如左:
齊郡永明元年,罷秦郡并之,治瓜步。
臨淄永明二年,省華城縣并。 齊安永明元年罷 西安 宿豫 尉氏 平虜 昌國 泰益都
北海郡
都昌宋鬱縣,建元改用漢名也。 廣饒 贛榆 膠東 劇 下密 平壽
東莞琅邪二郡治朐山也
即丘 南東莞永明元年,以流戶置。 北東莞
冀州,宋元嘉九年分青州置。青州領齊、濟南、樂安、高密、平昌、北海、東萊、太原、長廣九郡,冀州領廣川、平原、清河、樂陵、魏郡、河閒、頓丘、高陽、勃海九郡。泰始初,遇虜寇,竝荒沒。今所存者,泰始之後更置立也。二州共一刺史。郡縣十無八九,但有名存,案宋志自知也。建元初,以東海郡屬冀州。全領一郡:
北東海郡治連口
襄賁 僮 下邳 厚丘 曲城
江州,鎮尋陽,中流衿帶。晉元康元年,惠帝詔:「荊、揚二州,疆土曠遠。有司奏割揚州之豫章、鄱陽、廬陵、臨川、南康、建安、晉安為新州。新安、東陽、宣城舊豫章封內,豫章之東北,相去懸遠,可如故屬揚州。又割荊州之武昌、桂陽、安成并十郡,可因江水之名為江州,宜治豫章。」庾亮領刺史,都督六州,云以荊、江為本,校二州戶口,雖相去機事,實覺過半,江州實為根本。臨終表江州宜治尋陽,以州督豫州新蔡、西陽二郡,治湓城,接近東江諸郡,往來便易。其後庾翼又還豫章。義熙後,還尋陽。何無忌表:「竟陵去治遼遠,去江陵正三百里,荊州所立綏安郡民戶,參入此境,郡治常在夏口左右,欲資此郡助江濱戍防,以竟陵還荊州。又司州弘農、揚州松滋二郡,寄尋陽,人民雜居,宜竝見督。」今九江在州鎮之北,彭蠡在其東也。領郡如左:
尋陽郡
柴桑 彭澤
豫章郡
南昌 新淦 艾 建城 建昌 望蔡 新吳 永脩 吳平 康樂 豫章 豐城
臨川郡
南城 臨汝 新建 永城 宜黃 南豐 東興 安浦 西豐
廬陵郡
石陽 西昌 東昌 吉陽 巴丘 興平 高昌 陽豐 遂興
鄱陽郡
鄱陽 餘干 葛陽 樂安 廣晉 上饒
安成郡
平都 新喻 永新 萍郷 宜陽 廣興 安復
南康郡
贛 雩都 南野 寧都 平固 陂陽 虔化永明八年,罷安遠縣并。 南康
南新蔡郡
慎 苞信 陽唐左縣 宋
建安郡
吳興 建安 將樂 邵武 建陽 綏城 沙村
晉安郡
侯官 羅江 原豐 晉安 溫麻
廣州,鎮南海。濱際海隅,委輸交部,雖民戶不多,而俚獠猥雜,皆樓居山險,不肯賓服。西南二江,川源深遠,別置督護,專征討之。捲握之資,富兼十世。尉他餘基,亦有霸迹。江左以其遼遠,蕃戚未有居者,唯宋隨王誕為刺史。領郡如左:
南海郡
番禺 熙安 博羅 增城 龍川 懷化 酉平 綏寧 新豐 羅陽 高要 安遠 河源
東官郡
懷安 寶安 海安 欣樂 海豐 齊昌 陸安 興寧
義安郡
綏安 海寧 海陽 義招 潮陽 程郷
新寧郡
博林 南興 臨沇 甘泉 新成 威平 單牒 龍潭 城陽 威化 歸順初興 撫納 平郷
蒼梧郡
廣信 寧新 封興 撫寧 遂城 丁留 懷熙 猛陵 廣寧 蕩康 僑寧
思安
高涼郡
安寧 羅州 莫陽 西鞏 思平 禽郷 平定
永平郡
夫寧 安沂 安 盧平 員郷 蘇平 逋寧 雷郷 開城 毗平 武林 豐城
晉康郡
威城 都城 夫阮 元溪 安遂 晉化 永始 端溪 賓江 熙寧 樂城 武定悅城 文招 義立
新會郡
盆允 新夷 封平 初賓 封樂 義寧 新熙 永昌 始康 招集 始成
廣熙郡
龍郷 羅平 賓化 寧郷 長化 定昌 永熙 寶寧
宋康郡
廣化 石門 化隆 遂度 威覃 單城 開寧 海隣 輿定 綏定
宋隆郡
平興 招興 崇化 建寧 熙穆 崇德
海昌郡
寧化 招懷 永建 始化 新建
綏建郡
新招 四會 化蒙 化注 化穆
樂昌郡
始昌 樂山 宋元 義立 安樂
鬱林郡
布山 鬱平 阿林 建安 始集 龍平 賓平 新林 綏寧 中冑 領方 懷安歸化 晉平 威化
桂林郡
武熙 騰溪 潭平 龍岡 臨浦 中留 武豐 程安 威定 潭中 安遠安化 龍定
寧浦郡
安廣 簡陽 平山 寧浦 興道 吳安
晉興郡
晉興 熙注 桂林 增翊 安廣 廣鬱 晉城 鬱陽
齊樂郡
希平 觀寧 臻安 宋平 綏南 封陵
齊康郡
樂康
齊建郡
初寧 永城
齊熙郡
交州,鎮交阯,在海漲島中。楊雄箴曰:「交州荒遰,水與天際。」外接南夷,寶貨所出,山海珍怪,莫與為比。民恃險遠,數好反叛。領郡如左:
九真郡
移風 胥浦 松原 高安 建初 常樂 津梧 軍安 吉龐 武寧
武平郡
武定 封溪 平道 武興 根寧 南移
新昌郡
范信 嘉寧 封山 西道 臨西 吳定 新道 晉化
九德郡
九德 咸驩 浦陽 南陵 都洨 越常 西安
日南郡
西捲 象林 壽冷 朱吾 比景 盧容 無勞
交阯郡
龍編 武寧 望海 句漏 吳興 西于 朱 4cd2.gif  南定 曲昜 海平 羸
宋平郡
昌國 義懷 綏寧
宋壽郡建元二年,割越州屬。
義昌郡永元二年,改沃屯置。
越州,鎮臨漳郡,本合浦北界也。夷獠叢居,隱伏巖障,寇盜不賓,略無編戶。宋泰始中,西江督護陳伯紹獵北地,見二青牛驚走入草,使人逐之不得,乃誌其處,云「此地當有奇祥」。啟立為越州。七年,始置百梁、隴蘇、永寧、安昌、富昌、南流六郡,割廣、交朱三郡屬。元徽二年,以伯紹為刺史,始立州鎮,穿山為城門,威服俚獠。土有瘴氣殺人。漢世交州刺史每暑月輙避處高,今交土調和,越瘴獨甚。刺史常事戎馬,唯以貶伐為務。
臨漳郡
漳平 丹城 勞石 容城 長石 都并 緩端
合浦郡
徐聞 合浦 朱盧 新安 晉始 蕩昌 朱豐 宋豐 宋廣
永寧郡
杜羅 金安 蒙 廖簡 留城
百梁郡
百梁 始昌 宋西
安昌郡
武桑 龍淵 石秋 撫林
南流郡
方度
北流郡永明六年立,無屬縣。
龍蘇郡
龍蘇
富昌郡
南立 義立 歸明
高興郡
宋和 寧單 高興 威成 夫羅 南安 歸安 陳蓮 高城 新建
思築郡
鹽田郡
杜同
定川郡
興昌
隆川郡
良國
齊寧郡建元二年置,割鬱林之新邑、建初二縣并。
開城建元二年置 延海 新邑 建初
越中郡
馬門郡
鍾吳 田羅 馬陵 思寧
封山郡
安金
吳春俚郡永明六年立,無屬縣。
齊隆郡先屬交州,中改為△△。永泰元年,改為齊隆,還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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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35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南齊書  卷十五‧志第七  州郡下 荊 巴 郢 司 雍 湘 梁 秦 益 寧
荊州,漢靈帝中平末刺史王睿始治江陵,吳時西陵督鎮之。晉太康元年平吳,以為刺史治。愍帝建興元年,刺史周顗避杜弢賊奔建康,陶侃為刺史,治沌口。王敦治武昌。其後或還江陵,或在夏口。桓溫平蜀,治江陵。以臨沮西界,水陸紆險,行逕裁通,南通巴、巫,東南出州治,道帶蠻、蜑,田土肥美,立為汶陽郡,以處流民。屬氐陷襄陽,桓沖避居上明,頓陸遜樂郷城上四十餘里,以田地肥良,可以為軍民資實,又接近三峽,無西疆之虞,故重戍江南,輕戍江北。苻堅敗後,復得襄陽。太元十四年,王忱還江陵。江陵去襄陽步道五百,勢同脣齒,無襄陽則江陵受敵,不立故也。自忱以來,不復動移。境域之內,含帶蠻、蜑,土地遼落,稱為殷曠。江左大鎮,莫過荊、揚。弘農郡陝縣,周世二伯揔諸侯,周公主陝東,召公主陝西,故稱荊州為陝西也。領郡如左:
南郡
江陵 華容 枝江 臨沮 編 當陽
南平郡
孱陵 作唐 江安 安南
天門郡
零陽 澧陽 臨澧 漊中
宜都郡
夷道 佷山 夷陵 宜昌
南義陽郡
平氏 厥西
河東郡
聞喜 松滋 譙 永安
汶陽郡
僮陽 沮陽 高安
新興郡
定襄 新豐 廣牧
永寧郡
長寧 上黃
武寧郡
樂郷 長林
巴州,三峽險隘,山蠻寇賊,宋泰始三年,議立三巴校尉以鎮之。後省,昇明二年,復置。建元二年,分荊州巴東、建平,益州巴郡為州,立刺史,而領巴東太守,又割涪陵郡屬。永明元年省,各還本屬焉。
巴東郡
魚復 朐 南浦 聶陽 巴渠 新浦 漢豐
建平郡
巫 秭歸 北井 秦昌 沙渠 新郷
巴郡
江州 枳 墊江 臨江
涪陵郡
漢平 涪陵 漢玫
郢州,鎮夏口,舊要害也。吳置督將為魯口屯,對魯山岸,因為名也。晉永嘉中,荊州刺史都督山簡自襄陽避賊奔夏口,庾翼為荊州,治夏口,竝依地嶮也。太元中,荊州刺史桓沖移鎮上明,上表言:「氐賊送死之日,舊郢以北,堅壁相望,待以不戰。江州刺史桓嗣宜進屯夏口,據上下之中,於事為便。」義熙元年,冠軍將軍劉毅以為夏口二州之中,地居形要,控接湘川,邊帶溳、沔,請并州刺史劉道規鎮夏口。夏口城據黃鵠磯,世傳仙人子安乗黃鵠過此上也。邊江峻險,樓櫓高危,瞰臨沔、漢,應接司部,宋孝武置州於此,以分荊楚之勢。領郡如左:
江夏郡
沙陽 蒲圻 灄陽 汝南 沌陽 惠懷
竟陵郡
竟陵 雲杜 霄城 萇壽 新市 新陽
武陵郡
沅陵 臨沅 零陵 辰陽 酉陽 沅南 漢壽 龍陽 陽 黚陽
巴陵郡
下雋 州陵 巴陵 監利
武昌郡
武昌 鄂 陽新 義寧寄治鄂 真陽永明三年戶口簿無
西陽郡
西陵 蘄陽 西陽 孝寧 期思永明三年戶口簿無 義安左縣 希水左縣 東安左縣 蘄水左縣
齊興郡永明三年置
綏懷 齊康 葺波 綏平 齊寧 上蔡永明三年戶口簿無
東牂牁郡永明三年戶口簿云「新置,無屬縣」。
宜 南平陽 西新市 南新市 西平陽 東新市
方城左郡
城陽 歸義
北新陽郡
西新陽 安吉 長寧
義安左郡
綏安
南新陽左郡
南新陽 新興 北新陽 角陵 新安
北遂安左郡永明三年簿云「五縣皆缺」。
東城 綏化 富城 南城 新安
新平左郡
平陽 新市 安城
建安左郡
霄城
司州,鎮義陽。宋景平初,失河南地,元嘉末,僑立州於汝南縣瓠,尋罷。泰始中。立州於義陽郡。有三關之隘,北接陳、汝,控帶許、洛。自此以來,常為邊鎮。泰始旣遷,領義陽,僑立汝南,領三郡。元徽四年,又領安陸、隨、安蠻三郡。領郡如左:
南義陽郡
孝昌 平輿 義昌 平陽 南安 平春
北義陽郡
平陽 義陽 保城 鄳 鍾武 環水
隨郡
隨 永陽 闕西 安化
安陸郡寄州治
安陸 應城 新市 新陽 宣化
汝南郡寄州治
平輿 北新息 真陽 安城 南新息 安陽 臨汝 汝南 上蔡
齊安郡
齊安 始安 義城 南安 義昌 義安
淮南郡
閣口 平氏
宋安左郡
仰澤 樂寧 襄城
安蠻左郡
木蘭 新化 懷 中聶陽 南聶陽 安蠻
永寧左郡
中曲陵 曲陵 孝懷 安德
東義陽左郡
永寧 革音 威清 永平
東新安左郡
第五 南平林 始平 始安 平林 義昌 固城 新化 西平
新城左郡
孝懷 中曲 南曲陵 懷昌
圍山左郡
及剌 章平 北曲 洛陽 圍山 曲陵
建寧左郡
建寧 陽城
北淮安左郡
高邑
南淮安左郡
慕化 柏源
北隨安左郡
濟山 油潘
東隨安左郡
西隨 高城 牢山
雍州,鎮襄陽,晉中朝荊州都督所治也。元帝以魏該為雍州,鎮酇城,襄陽別有重戍。庾翼為荊州,謀北伐,鎮襄陽。自永嘉亂,襄陽民戶流荒。咸康八年,尚書殷融言:「襄陽、石城,疆埸之地,對接荒寇。諸荒殘寄治郡縣,民戶寡少,可并合之。」朱序為雍州,於襄陽立僑郡縣,沒苻氐。氐敗,復還南,復用朱序。襄陽左右,田土肥良,桑梓野澤,處處而有。郗恢為雍州,于時舊民甚少,新戶稍多。宋元嘉中,割荊州五郡屬,遂為大鎮。疆蠻帶沔,阻以重山,北接宛、洛,平塗直至,跨對樊、沔,為鄢郢北門。部領蠻左,故別置蠻府焉。領郡如左:
襄陽郡
襄陽 中廬  建昌
南陽郡
宛 涅陽 冠軍 舞陰 酈 云陽 許昌
新野郡
新野 山都 池陽 穰 交木 惠懷
始平郡
武當 武陽 始平 平陽
廣平郡
酇 比陽 廣平 陰
京兆郡
鄧 新豐 杜 魏
扶風郡
筑陽 郿 汎陽
馮翊郡
鄀 蓮勺 高陸
河南郡
河南 新城 棘陽 襄郷 河陰
南天水郡
略陽 華陰 西
義成郡
萬年 義成
建昌郡
永興 安寧
華山郡
藍田 華山 上黃
南上洛郡建武中,此以下郡皆沒虜。
上洛 商
北河南郡
新蔡 汝陰 上蔡 緱氏 洛陽 新安 固始 苞信
弘農郡
邯鄲 圉 盧氏
從陽郡
南郷 槐里 清水 丹水 鄭 從陽
西汝南郡
北上洛郡
齊安郡
齊康郡
招義郡
右五郡,不見屬縣。
寧蠻府領郡如左:
西新安郡
新安 汎陽 安化 南安
義寧郡
筑 義寧 汎陽 武當 南陽
南襄郡
新安 武昌 建武 武平
北建武郡
東萇秋 霸 北郡 高羅 西萇秋 平丘
蔡陽郡
樂安 東蔡陽 西蔡陽 新化 楊子 新安
永安郡
東安樂 新安 西安樂 勞泉
安定郡
思歸 歸化 皐亭 新安 士漢 士頃
懷化郡
懷化 編 遂城 精陽 新化 遂寧 新陽
武寧郡
新安 武寧 懷寧 新城 永寧
新陽郡
東平林 頭章 新安 朗城 新市 新陽 武安 西林
義安郡
郊郷 東里 永明 山都 義寧 西里 義安 南錫 義清
高安郡
高安 新集
左義陽郡
南襄城郡
廣昌郡
東襄城郡
北襄城郡
懷安郡
北弘農郡
西弘農郡
析陽郡
北義陽郡
漢廣郡
中襄城郡
右十二郡沒虜。
湘州,鎮長沙郡。湘川之奧,民豐土閑。晉永嘉元年,分荊州置,苟眺為刺史。此後三省,輙復置。元嘉十六年置,至今為舊鎮。南通嶺表,脣齒荊區。領郡如左:
長沙郡
臨湘 羅 湘陰 醴陵 劉陽 建寧 吳昌
桂陽郡
郴 臨武 南平 耒陽 晉寧 汝城
零陵郡
泉陵 洮陽 零陵 祁陽 觀陽 永昌 應陽
衡陽郡
湘西 益陽 湘郷 新康 衡山
營陽郡
營道 泠道 營浦 舂陵
湘東郡
茶陵 新寧 攸 臨蒸 重安 陰山
邵陵郡
都梁 邵陵 高平 武剛 建興 邵陽 扶
始興郡
曲江 桂陽 仁化 陽山 令階 含洭 靈溪 中宿 湞陽 始興
臨賀郡
臨賀 馮乗 富川 封陽 謝沐 興安 寧新 開建 撫寧
始安郡本名始建,齊改。
始安 荔浦 建陵左縣 熙平 永豐 平樂
齊熙郡
梁州,鎮南鄭。魏景元四年平蜀所置也。晉永嘉元年,蜀賊沒漢中,刺史張光治魏興,三年,還漢中。建興元年,又為氐楊難敵所沒。桓溫平蜀,復舊土。後為譙縱所沒,縱平復舊。每失漢中,刺史輙鎮魏興。漢中為巴蜀扞蔽,故劉備得漢中,云「曹公雖來,無能為也」。是以蜀有難,漢中輙沒。雖時還復,而戶口殘耗。宋元嘉中,甄法護為氐所攻,失守。蕭思話復還漢中。後氐虜數相攻擊,關隴流民,多避難歸化,於是民戶稍實。州境與氐、胡相隣,亦為威御之鎮。領郡如左:
漢中郡
南鄭 城固 沔陽 西郷 西上庸
魏興郡
西城 旬陽 興晉 廣昌 南廣城永元志無 廣城
新興郡永元二年志無
吉陽 東關
南新城郡
房陵 綏陽 昌魏 祁郷 閬陽 樂平
上庸郡
上庸 武陵 齊安 北巫 上廉 微陽 新豐 新安 吉陽
晉壽郡
晉壽 邵歡 興安 白水
華陽郡
宕渠 華陽 興宋 嘉昌
新巴郡
新巴 晉城 晉安
北巴西郡
閬中 安漢 宋壽 南國 西國 平周 漢昌
巴渠郡
宣漢 晉興 始興 巴渠 東關 始安 下蒲
懷安郡
懷安 義存
宋熙郡
興平 宋安 陽安 元壽 嘉昌永元志無
白水郡
晉壽 新巴 漢德 益昌 興安 平周
南上洛郡
上洛 商 流民 北豐陽 渠陽 義陽
北上洛郡
上洛 商 豐陽永元志無 流民 秬陽 陽亭 齊化 西豐陽 東鄴陽 齊寧永元志無 京兆 新寧永元志無 新附
安康郡
安康 寧都
南宕渠郡
宕渠 漢安 宣漢 宋康
懷安郡
永豐 綏成 預德
北陰平郡
陰平 平武
南陰平郡
陰平 懷舊
齊興郡
齊興永元志無 安昌永元志無 鄖郷 錫 安富 略陽
晉昌郡
安晉 宣漢 吉陽 萇壽 東關 新興 延壽 安樂
東晉壽郡
右一郡,縣邑事亡。
弘農郡 東昌魏郡 略陽郡 北梓潼郡 廣長郡 水郡 思安郡 宋昌郡 建寧郡 南泉郡 三巴郡 江陵郡 懷化郡 歸寧郡 東楗郡 北宕渠郡 宋康郡 南漢郡 南梓潼郡 始寧郡 江陽郡 南部郡 南安郡 建安郡 壽陽郡 南陽郡 宋寧郡 歸化郡 始安郡 平南郡 懷寧郡 新興郡 南平郡 齊兆郡 齊昌郡 新化郡 寧章郡 隣溪郡 京兆郡 義陽郡 歸復郡 安寧郡 東宕渠郡 宋安郡 齊安郡
凡四十五郡,荒或無民戶。
秦州,晉武帝泰始五年置。舊土有秦之富,跨帶壟阪。太康省,惠帝元康七年復置。中原亂,沒胡。穆帝永和八年,胡偽秦州刺史王擢降,仍以為刺史,尋為苻健所破。十一年,桓溫以氐王楊國為秦州刺史,未有民土。至太元十四年,雍州刺史朱序始督秦州,則孝武所置也。寄治襄陽,未有刺史,是後雍州刺史常督之。隆安二年,郭銓始為梁、南秦州刺史,州寄治漢中。四年,桓玄督七州,但云秦州。元興元年,以苻堅子宏為北秦州刺史。自此荊州都督常督秦州,梁州常帶南秦州刺史。義熙三年,以氐王楊國為北秦州刺史。十四年,置東秦州,劉義真為刺史。郭恭為梁州刺史,尹雅為秦州刺史。宋文帝為荊州都督,督秦州,又進督北秦州。州名雜出,省置不見。永明郡國志秦州寄治漢中南鄭,不曰南北。元嘉計偕亦云秦州,而荊州都督常督二秦,梁、南秦一刺史。是則志所載秦州為南秦,氐為北秦。領郡如左:
武都郡
下辯 上禄 陳倉
略陽郡
略陽 臨漢
安固郡
安固 南桓陵
西扶風郡
郿 武功
京兆郡
杜 藍田 鄠
南太原郡
平陶
始平郡
始平 槐里 宋熙
天水郡
新陽 河陽
安定郡
宋興 朝那
南安郡
桓道 中陶
金城郡
金城 榆中 臨洮 襄
馮翊郡
蓮勺 頻陽 下邽 萬年 高陵
隴西郡
河關 狄道 首陽 大夏
仇池郡
上辯 倉泉 白石 夷安
東寧郡
西安 北地 南漢
益州,鎮成都,起魏景元四年所治也。開拓夷荒,稍成郡縣,如漢之永昌,晉之雲山之類是也。蜀侯惲壯以來,四為偏據,故諸葛亮云「益州險塞,沃野天府」。劉頌亦謂「成都宜處親子弟,以為王國」。故立成都王穎,竟不之國。三峽險阻,蠻夷孔熾。西通芮芮河南,亦如漢武威張掖,為西域之道也。方面疆鎮,塗出萬里,晉世以處武臣。宋世亦以險遠,諸王不牧。泰始中,成都市橋忽生小洲,始康人邵碩有術數,見之曰:「洲生近市,當有貴王臨境。」永明二年,而始興王鎮為刺史。州土瓌富,西方之一都焉。領夷、齊諸郡如左:巴、涪陵二郡,見巴州。
蜀郡
成都 郫 牛鞞 繁 永昌
廣漢郡
雒 什方 新都 郪 伍城 陽泉
晉康郡
江原 臨邛 徙陽 晉樂 漢嘉
寧蜀郡
廣漢 升遷 廣都 墊江
汶山郡
都安 齊基 官
南陰平郡
陰平 綿竹 南鄭 南長樂
東遂寧郡
巴興 小漢 晉興 德陽
始康郡
康晉 談 新成
永寧郡
欣平 永安 宜昌
安興郡
南漢 建昌
犍為郡
道 南安 資中 冶官 武陽
江陽郡
江陽 常安 漢安 綿水
安固郡
桓陵 臨渭 興固 南苞 清水 沔陽 南城固
懷寧郡
萬年 西平 懷道 始平
巴西郡
閬中 安漢 西充國 南充國 漢昌 平州 益昌 晉興 東關
梓潼郡
涪 梓潼 漢德 新興 萬安 西浦
東江陽郡
漢安 安樂 綿水
南晉壽郡
南晉壽 白水 南興
西宕渠郡
宕渠 宣漢 漢初 東關
天水郡
西 上邽 冀 宋興
南新巴郡永元志,寄治陰平。
新巴 晉熙 桓陵
北陰平郡
陰平 南陽 北桓陵 扶風 慎陽 京兆 綏歸
新城郡
下辯 略陽 漢陽 安定
扶風郡見永元三年志
武江 華陰 茂陵
南安郡見永元三年志
南安 華陽 白水 樂安 桓道
東宕渠獠郡
宕渠 平州 漢初
北部都尉
越嶲獠郡
沈黎獠郡
蚕陵令,無戶數。
甘松獠郡
始平獠郡
齊開左郡
齊通左郡
右二左郡,建武三年置。
寧州,鎮建寧郡,本益州南中,諸葛亮所謂不毛之地也。道遠土塉,蠻夷衆多,齊民甚少,諸爨、氐彊族,恃遠擅命,故數有土反之虞。領郡如左:
建平郡
同樂 同瀨 牧麻 新興 新定 味 同竝 萬安 昆澤 漏江 談槁 毋單存
南廣郡
南廣 常遷 晉昌 新興
南朱提郡
朱提 漢陽 堂狼 南秦
南牂牁郡
且蘭 萬壽 毋歛 晉樂 綏寧 丹南
梁水郡
梁水 西隨 毋棳 勝休 新豐 建安 驃封
建寧郡
新安 永豐 綏雲 遂安 麻雅 臨江
晉寧郡
建伶 連然 滇池 俞元 穀昌 秦臧 雙柏
雲南郡
東古復 西古復 雲平 邪龍
西平郡
西平 暖江 都陽 西寧 晉綏 新城
夜郎郡
夜郎 談柏 談樂 廣談
東河陽郡
東河陽 楪榆
西河陽郡
比蘇 建安 成昌
平蠻郡
平蠻 鄨
興古郡
西中 宛暖 律高 句町 漏卧 南興
興寧郡
青蛉 弄棟
西阿郡
楪榆 新豐 遂段
平樂郡
益寧 安寧
北朱提郡
河陽 義城
宋昌郡
江陽 安上 犍為
永昌郡有名無民曰空荒不立
永安 永 不建 犍獐雍郷 西城 博南
益寧郡永明五年,刺史董仲舒啟置,領二縣,無民戶,自此已後皆然也。
武陽 綿水
南犍為郡永明二年置
西益郡
江陽郡
犍為郡
永興郡
永寧郡
安寧郡
右六郡,隆昌元年置。
東朱提郡延興元年立
安上郡建武三年,刺史郭安明啟置。
贊曰:郡國旣建,因州而部。離過十三,合不踰九。分城列邑,名號殷阜。遷徙叛逆,代亡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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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35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南齊書  卷十六‧志第八  百官  建官設職,興自炎昊,方乎隆周之冊,表乎盛漢之書。存改回沿,備於歷代,先賢往學,以之雕篆者衆矣。若夫胡廣舊儀,事惟簡撮,應劭官典,殆無遺恨。王朗奏議,屬霸國之初基;陳矯增曹,由軍事而補闕。今則有魏氏官儀、魚豢中外官也。山濤以意辯人,不△△△。荀勗欲去事煩,唯論并省。定制成文,本之晉令,後代承業,案為前准。肇域官品,區別階資,蔚宗選簿梗概,欽明階次詳悉,虞通、劉寅因荀氏之作,矯舊增新,今古相校。齊受宋禪,事遵常典,旣有司存,無所偏廢。其餘散在史注,多已筌拾,覽者易知,不重述也。諸臺府郎令史職吏以下,具見長水校尉王珪之職儀。
相國。
 蕭、曹以來,為人臣極位。宋孝建用南譙王義宣。至齊不用人,以為贈,不列官。
太宰。
 宋大明用江夏王義恭,以後無人。齊以為贈。
太傅。
 太師、太保、太傅,周舊官。漢末,董卓為太師。晉惠帝初,衞瓘為太保。自後無太師,而太保為贈。齊唯置太傅。
大司馬。
大將軍。
 宋元嘉用彭城王義康,後無人。齊以為贈。
太尉。
司徒。
司空。
 三公,舊為通官。司徒府領天下州郡名數戶口簿籍。雖無,常置左右長史、左西曹掾屬、主簿、祭酒、令史以下。晉世王導為司徒,右長史干寶撰立官府,職儀已具。
特進。
 位從公。
諸開府儀同三司。
驃騎將軍。
車騎將軍。
衞將軍。
鎮軍將軍。
中軍將軍。
撫軍將軍。
四征將軍。東、西、南、北。
四鎮將軍。
 凡諸將軍加「大」字,位從公。開府儀同如公。凡公督府置佐:長史、司馬各一人,諮議參軍二人。諸曹有錄事,功曹,記室,戶曹,倉曹,中、直兵,外兵,騎兵,長流,賊曹,城局,法曹,田曹,水曹,鎧曹,集曹,右戶,十八曹。城局曹以上署正參軍,法曹以下署行參軍,各一人。其行參軍無署者,為長兼員。其府佐史則從事中郎二人,倉曹掾、戶曹屬、東西閤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御屬二人。加崇者,則左右長史四人,中郎掾屬竝增數。其未及開府,則置府亦有佐史,其數有減。小府無長流,置禁防參軍。
四安將軍。
四平將軍。
左、右、前、後將軍。
征虜將軍。
四中郎將。
 晉世荀羨、王胡之竝居此官。宋、齊以來,唯處諸王,素族無為者。
冠軍將軍。
輔國將軍。
寧朔將軍。
寧遠將軍。
龍驤將軍。
 凡諸小號,亦有置府者。
太常。
 府置丞一人,五官、功曹、主簿,九府九史皆然。領官如左:
博士,謂之太學博士。
國子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
 建元四年,有司奏置國學,祭酒准諸曹尚書,博士准中書郎,助教准南臺御史。選經學為先。若其人難備,給事中以還明經者,以本位領。其下典學二人,三品,准太常主簿;戶曹、儀曹各二人,五品;白簿治禮吏八人,六品;保學醫二人;威儀二人。其夏,國諱廢學,有司奏省助教以下。永明三年,立學,尚書令王儉領祭酒。八年,國子博士何胤單為祭酒,疑所服,陸澄等皆不能據,遂以玄服臨試。月餘日,博議定,乃服朱衣。
揔明觀祭酒一人。
 右太始六年,以國學廢,初置揔明觀,玄、儒、文、史四科,科置學士各十人,正令史一人,書令史二人,幹一人,門吏一人,典觀吏二人。建元中,掌治五禮。永明三年,國學建,省。
太廟令一人,丞一人。
明堂令一人,丞一人。
太祝令一人,丞一人。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
廩犧令一人,丞一人。
 置令丞以下皆有職吏。
太樂令一人,丞一人。
諸陵令。
 永明末置,用二品三品勳。置主簿、戶曹各一人,六品保舉。
光禄勳。
 府置丞一人。領官如左:
左右光禄大夫。
 位從公,開府置佐史如公。
光禄大夫。
 皆銀章青綬,詔加金章紫綬者,為金紫光禄大夫。樂安任遐為光禄,就王晏乞一片金,晏乃啟轉為金紫,不行。
太中大夫。
中散大夫。
 諸大夫官,皆處舊齒老年,重者加親信二十人。
衞尉。
 府置丞一人。掌宮城管籥。張衡西京賦曰「衞尉八屯,警夜巡晝」。宮城諸却敵樓上本施鼓,持夜者以應更唱,太祖以鼓多驚眠,改以鐵磬云。
廷尉。
 府置丞一人,正一人,監一人,評一人,律博士一人。
大司農。
 府置丞一人。領官如左:
太倉令一人,丞一人。
導官令一人,丞一人。
藉田令一人,丞一人。
少府。
 府置丞一人。領官如左:
左右尚方令各一人,丞一人。
鍛署丞一人。永明三年省,四年復置。
御府令一人,丞一人。
東冶令一人,丞一人。
南冶令一人,丞一人。
平准令一人,丞一人。
上林令一人,丞一人。亦屬尚書殿中曹。
將作大匠。
太僕。
大鴻臚。
 三卿不常置。將作掌宮廟土木。太僕掌郊禮執轡。鴻臚掌導護贊拜。有事權置兼官,畢乃省。
乗黃令一人。
 掌五輅安車,大行凶器轀輬車。
客館令。
 掌四方賓客。
宣德衞尉、少府、太僕。
 鬱林王立,文安太后即尊號,以宮名置之。
大長秋。
 鬱林立皇后置。
錄尚書。
尚書令。
 揔領尚書臺二十曹,為內臺主。行遇諸王以下,皆禁駐。左右僕射分道。無令,左僕射為臺主,與令同。
左僕射。
 領殿中主客二曹事,諸曹郊廟、園陵、車駕行幸、朝儀、臺內非違、文官舉補滿敘疾假事,其諸吉慶瑞應衆賀、災異賊發衆變、臨軒崇拜、改號格制、莅官銓選,凡諸除署、功論、封爵、貶黜、八議、疑讞、通關案,則左僕射主,右僕射次經,維是黃案,左僕射右僕射署朱符見字,經都丞竟,右僕射橫畫成目,左僕射畫,令畫。右官闕,則以次并畫。若無左右,則直置僕射在其中閒,揔左右事。
吏部尚書。
 領吏部、刪定、三公、比部四曹。
度支尚書。
 領度支、金部、倉部、起部四曹。
左民尚書。
 領左民、駕部二曹。
都官尚書。
 領都官、水部、庫部、功論四曹。
五兵尚書。
 領中兵、外兵二曹。
祠部尚書。
 右僕射通職,不俱置。
起部尚書。
 興立宮廟權置,事畢省。
左丞一人。
 掌宗廟郊祠、吉慶瑞應、災異、立作格制、諸案彈、選用除置、吏補滿除遣注職。
右丞一人。
 掌兵士百工補役死叛考代年老疾病解遣、其內外諸庫藏穀帛、刑創業諍訟、田地船乗、稟拘兵工死叛、考剔討補、差分百役、兵器諸營署人領、州郡租布、民戶移徙、州郡縣併帖、城邑民戶割屬、刺史二千石令長丞尉被收及免贈、文武諸犯削官事。白案,右丞上署,左丞次署。黃案,左丞上署,右丞次署。諸立格制及詳讞大事宗廟朝廷儀體,左丞上署,右丞次署。自令僕以下五尚書八座二十曹,各置郎中令史以下,又置都令史分領之。僕射掌朝軌,尚書掌讞奏,都丞任碎,在彈違諸曹緣常及外詳讞事。應須命議相值者,皆郎先立意,應奏黃案及關事,以立意官為議主。凡辭訴有漫命者,曹緣諮如舊。若命有諮,則以立意者為議主。
武庫令一人。
 屬庫部。
車府令一人,丞一人。
 屬駕部。
公車令一人。
大官令一人,丞一人。
大醫令一人,丞一人。
內外殿中監各一人。
內外驊騮廄丞各一人。
材官將軍一人,司馬一人。
 屬起部,亦屬領軍。
侍中祭酒。高功者稱之。
侍中。
 漢世為親近之職。魏、晉選用,稍增華重,而大意不異。宋文帝元嘉中,王華、王曇首、殷景仁等,竝為侍中,情在親密,與帝接膝共語,貂拂帝手,拔貂置案上,語畢復手插之。孝武時,侍中何偃南郊陪乗,鑾輅過白門閫,偃將匐,帝乃接之曰:「朕乃陪卿。」齊世朝會,多以美姿容者兼官。永元三年,東昏南郊,不欲親朝士,以主璽陪乗,前代未甞有也。侍中呼為門下。亦置令史。領官如左:
給事黃門侍郎。
 亦管知詔令,世呼為小門下。
散騎常侍。通直散騎常侍。員外散騎常侍。
 舊與侍中通官,其通直員外,用衰老人士,故其官漸替。宋大明雖華選比侍中,而人情久習,終不見重,尋復如初。
散騎侍郎。通直散騎侍郎。員外散騎侍郎。
給事中。
奉朝請。
駙馬都尉。
 集書省職,置正書令史。朝散用衣冠之餘,人數猥積。永明中,奉朝請至六百餘人。
中書監一人,令一人,侍郎四人,通事舍人無員。
 中書省職,置主書、令史、正書以下。
祕書監一人,丞一人。郎。著作佐郎。
 晉祕書閣有令史,掌衆書,見晉令,令亦置令史、正書及弟子,皆典教書畫。
御史中丞一人。
 晉江左中丞司隷分督百僚,傅咸所云「行馬內外」是也。今中丞則職無不察,專道而行,騶輻禁呵,加以聲色,武將相逢,輙致侵犯,若有鹵簿,至相敺擊。宋孝建二年制,中丞與尚書令分道,雖丞郎下朝相值,亦得斷之,餘內外衆官,皆受停駐。
治書侍御史二人。
侍御史十人。
 蘭臺置諸曹內外督令以下。
謁者僕射一人。
謁者十人。
 謁者臺,掌朝覲賓饗。
領軍將軍、中領軍。
護軍將軍、中護軍。
 凡為中,小輕,同一官也。諸為將軍官,皆敬領、護。諸王為將軍,道相逢,則領、護讓道。置長史、司馬、五官、功曹、主簿。
左右二衞將軍。
驍騎將軍。
游擊將軍。
 晉世以來,謂領、護至驍、游為六軍。二衞置司馬次官功曹主簿以下。
左右二中郎將。
前軍將軍、後軍將軍、左軍將軍、右軍將軍,號四軍。
屯騎、步兵、射聲、越騎、長水五校尉。
虎賁中郎將。
冗從僕射。
羽林監。
積射將軍。
彊弩將軍。
殿中將軍、員外殿中將軍。
殿中司馬督。
武衞將軍。
武騎常侍。
 自二衞、四軍、五校已下,謂之「西省」,而散騎為「東省」。
丹陽尹。
 位次九卿下。
太子太傅。
少傅。
  府置丞、功曹、五官、主簿。
太子詹事。
  府置丞一人以下。
太子率更令。
太子家令。
  置丞。
太子僕。
太子門大夫。
太子中庶子。
太子中舍人。
太子洗馬。
太子舍人。
太子左右衞率各一。
太子翊軍步兵屯騎三校尉。
太子旅賁中郎將一人。
太子左右積弩將軍。
太子殿中將軍、員外殿中將軍。
太子倉官令。
太子常從虎賁督。
  右東宮職僚。
州牧、刺史。
 魏、晉世州牧隆重,刺史任重者為使持節都督,輕者為持節督,起漢從帝時,御史中丞馮赦討九江賊,督揚、徐二州軍事,而何、徐宋志云起魏武遣諸州將督軍,王珪之職儀云起光武,竝非也。晉太康中,都督知軍事,刺史治民,各用人。惠帝末,乃并任,非要州則單為刺史。州朝置別駕、治中、議曹、文學祭酒、諸曹部從事史。
護南蠻校尉。
 府置佐史。隷荊州。晉、宋末省。建元元年,復置,三年,省。延興元年置,建武省。
護三巴校尉。
 宋置。建元二年,改為刺史。
寧蠻校尉。
 府亦置佐史,隷雍州。
平蠻校尉。
 永明三年置,隷益州。
鎮蠻校尉。
 隷寧州。
護西戎校尉。
護羌校尉。
 右四校尉,亦置四夷。
平越中郎將。
 府置佐史,隷廣州。
郡太守、內史。
縣令、相。
 郡縣為國者,為內史、相。
鎮蠻護軍。
安遠護軍。
 晉世雜號,多為郡領之。
諸王師、友、文學各一人。
國官郎中令、中尉、大農為三卿,左右常侍、侍郎,上軍、中軍、下軍三軍,典書、典祠、學官、典衞四令,食官、廄牧長、謁者以下。公侯置郎中令一卿。
贊曰:百司分置,惟皇命職。雲師鳥紀,各有其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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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休竹客 發表於 2012-6-18 11:35 | 顯示全部樓層
<div class="feature">南齊書  卷十七‧志第九  輿服  昔三皇乗祇車出谷口,夏氏以奚仲為車正,殷有瑞車,山車垂句是也。周禮匠人為輿,以象天地。漢武天漢四年,朝諸侯甘泉宮,定輿服制,班于天下。光武建武十三年,得公孫述葆車,輿輦始具。蔡邕創立此志,馬彪勒成漢典,晉摯虞治禮,亦議五輅制度。江左之始,車服多闕,但有金戎,省充庭之儀。太興中,太子臨學,無高蓋車,元帝詔乗安車。元、明時,屬車唯九乗。永和中,石虎死後,舊工人奔叛歸國,稍造車輿。太元中,苻堅敗後,又得偽車輦,於是屬車增為十二乗。義熙中,宋武平關、洛,得姚興偽車輦。宋大明改脩輦輅,妙盡時華,始備偽氐,復設充庭之制。永明中,更增藻飾,盛於前矣。案周禮以檢漢志,名器不同,晉、宋改革,稍與世異,今記時事而已。
玉輅,漢金根也。漆畫輪,金塗縱容後路受福輠。兩廂上望板前優遊,通緣金塗鏤鍱,碧絞罽,鑿鏤金薄帖。兩廂外織成衣,兩廂裏上施金塗鏤面釘,玳瑁帖。望板廂上金薄帖,金博山,登仙紐,松精。優遊上和鸞鳥立花趺銜鈴,銀帶玳瑁筒瓦,金塗鏤鍱,刀格,織成手匡金花鈿錦衣。優遊下,隱膝,裏施金塗鏤面釘,織成衣。優遊橫前,施玳瑁帖,金塗花釘。優遊前,金塗倒龍,後梢鑿銀玳瑁龜甲,金塗花沓。望板,金塗受福望龍諸校飾。抗及諸末,皆螭龍首。龍汗板,車前,銀帶花獸,金塗受福,緣裏邊,鏤鍱玳瑁織成衣。裏,金塗鏤面花釘。外,金塗博山、辟邪虎、鳳皇銜花諸校飾。斗蓋,金塗鏤鍱,二十八爪支子花,黃錦斗衣,複碧絹柒布緣油頂,絳系絡,織成顏芚赭舌孔雀毛複錦,綠絞隨陰,懸珠蚌佩,金塗鈴,雲朱結,仙人綬,雜色真孔雀毦。一轅,漆畫車衡,銀花帶,衡上金塗博山,四和鸞鳥立花趺銜鈴,所謂「鸞鳥立衡」也。又龍首銜軛,叉髦插翟尾,上下花沓,絳綠系的,望繩八枚。斾十二旒,畫升龍,竿首金塗龍銜火燄幡,真毦。棨戟,織成衣,金塗沓駐及受福,金塗鴈鏤鍱。漆案立床,在車中,錦複黃絞,為案立衣。錦複黃絞鄣泥。八幅,長九尺,緣紅錦芚帶,織成花芚的。
五輅,江左相承駕四馬,左右騑為六。施絳系游御繩,其重轂貳轄飛軨幡,用赤油令,有紫真毦。左纛,置左騑馬軛上。金鍐,金加冠,狀如玉華形,在馬鍐上。方釳,鐵廣數寸,有三孔,插翟尾其中。繁纓,金塗紫皮,紫真毦,橫在馬膺前。鏤鍚,刻金為馬面當顱。皆如古制。世祖永明初,加玉輅為重蓋,又作麒麟頭,采畫,以馬首戴之。竟陵王子良啟曰:「臣聞車旗有章,載自前史,器必依禮,服無舛法。凡蓋員象天,軫方法地,上無二天之儀,下設兩蓋之飾,求之志錄,恐為乖衷。又假為麟首,加乎馬頭,事不師古,鮮或可施。」建武中,明帝乃省重蓋等。
金輅。制度校飾如玉輅,而稍減少,亦以金塗。
象輅。如金輅而制飾又減。
木輅。制飾如象輅而尤減。
革輅,如大輅。建大麾。赤旗也。首施火燄幡。
宋昇明三年,錫齊王木輅、戎輅各一。乗黃五輅,無大輅、戎輅。左丞王逡之議:「大輅,殷之祭車,故不登周輅之名,而明堂位云『大輅,殷輅也』。注云『大輅,木輅也』。月令『中央土,乗大輅』。注云『殷輅也』。禮器『大輅繁纓一就』。注云『大輅,殷之祭天車也』。周禮五路,玉路、金路、象路、革路、木路。則周之木輅,殷之大路也。周革路建大白,以即戎,此則戎路也。意謂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故錫以殷祭天之車,與周之即戎之路。祀則以殷,戎必以周者,明郊天義遠,建前代之禮,即戎事近,故以今世之制。明堂位云『魯君孟春乗大路,載十有二旒日月之章,祀帝于郊』。夫必以大輅以錫諸侯,良有以也。今木路,即大路也。」太尉左長史王儉議,宜用金輅九旒。時乗黃無副,借用五輅,大朝臨軒,權列三輅。
玉、金輅,建碧旂。象、木輅,建赤旂。永明初,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議,以為「齊德尚青,五路五牛及五色幡旗,竝宜以先青為次。軍容戎事之所乗,犧牲繭握之所薦,竝宜悉依尚色。三代服色,以姓音為尚,漢不識音,故還尚其行運之色。今旣無善律,則大齊所尚,亦宜依漢道。若有善吹律者,便應還取姓尚」。太子僕周顒議:「三代姓音,古無前記,裁音配尚,起自曼容。則是曼容善識姓聲,不復方假吹律。何故能識遠代之宮商,而更迷皇朝之律呂,而云當今無知吹律以定所尚,宜附漢以從闕邪?皇朝本以行運為所尚,非關不定於音氏。如此,設有善律之知音,不宜遵聲以為尚。」散騎常侍劉朗之等十五人竝議駮之,事不行。
皇太子象輅。校飾如御,旂九旒降龍。
皇太后皇后重翟車,金塗校具,白地人馬錦帖,廂隱膝後戶,白牙的帖,金塗面釘,漆畫輪,鐵鐺,金塗縱容後路輠,師子轄,抗檐皆施金塗螭頭及神龍雀等諸飾。軛衡上施金博山,又有金塗長角巴首。蓋,金塗,爪支子花二十八,青油俠碧絹黃絞蓋,漆布裏。紫顏芚,黃絞紫絞隨陰,碧芚。外上施絳紫系絡。碧旂九旒,棨戟。宋元嘉東宮儀記云中宮僕御重翟金根車,未詳得稱為金根也。
皇太子妃厭翟車。如重翟,飾微減。
指南車。四周廂上施屋,指南人衣裙襦天衣,在廂中。上四角皆施龍子竿,縣雜色真孔雀毦,烏布皁複幔,漆畫輪,駕牛,皆銅校飾。
記里鼓車。制如指南,上施華蓋子, 431d.gif 衣漆畫,鼓機皆在內。
輦車,如犢車,竹蓬。廂外鑿鏤金薄,碧紗衣,織成芚,錦衣。廂裏及仰頂隱膝後戶,金塗鏤面釘,玳瑁帖,金塗松精,登仙花紐,綠四緣,四望紗萌子,上下前後眉,鏤鍱。轅枕長角龍,白牙蘭,玳瑁金塗校飾。漆鄣塵板在蘭前,金銀花獸玃天龍師子鏤面,榆花鈿指子摩尼炎,金龍虎。扶轅,銀口帶,龍板頭。龍轅軛上,金鳳皇鈴璅,銀口帶,星後梢,玳瑁帖,金塗香沓,銀星花獸幔竿杖,金塗龍牽,縱橫長,背花香柒床副。自輦以下,二宮御車,皆綠油幢,絳系絡。御所乗,雙棟。其公主則碧油幢云。司馬法曰「夏后氏輦曰金車,殷曰胡奴車,周曰輜車」,皆輦也。漢書叔孫通傳云「皇帝輦出房」,成帝輦過後宮,此朝宴竝用也。輿服志云「輦車具金銀丹青采雘雕畫蒲陶之文,乗人以行」。信陽侯陰就見井丹,左右人進輦,是為臣下亦得乗之。晉武帝給安平獻王孚雲母輦。晉中朝又有香衣輦,江左唯御所乗。
卧輦。校飾如坐輦,不甚服用。
漆畫輪車,金塗校飾如輦,微有減降。金塗鐺,縱容後輠師子副也。御為羣公舉哀臨哭所乗。皇后太子妃亦乗之。
漆畫牽車,小形如輿車,金塗縱容後路師子輠,鐵鐺,錦衣。廂裏隱膝後戶牙蘭,轅枕梢,幰竿戍棟梁,皆金塗校飾。御及皇太子所乗,即古之羊車也。晉泰始中,中護軍羊琇乗羊車,為司隷校尉劉毅所奏。武帝詔曰:「羊車雖無制,非素者所服,免官。」衞玠傳云:「揔角乗羊車,市人聚觀。」今不駕羊,猶呼牽此車者為羊車云。
輿車,形如軺車,柒畫,金校飾,錦衣。兩廂後戶隱膝牙蘭,皆玳瑁帖,刀格,鏤面花釘。幰竿成校棟梁,下施八棡,金塗沓,兆床副。人舉之。一曰小輿,小行幸乗之。皇太子亦得於宮內乗之。
衣書十二乗, 榆轂輪,箕子壁,綠油衣,廂外綠紗萌,油幢絡,通幰,竿刺代棟梁,柮檽真形龍牽,支子花。轅後伏神抗、承泥、沓,金塗校具。古副車之象也。今亦曰五時副車。
青萌車,是謂幔車。
油絡畫安車,公主、王妃、三公特進夫人所乗。漢制,皇后貴人紫罽軿車。晉皇后乗雲母油畫安車,駕六,以兩轅安車駕五為副。公主畫安車駕六,以兩轅安車駕三為副。公主畫安車駕三,三夫人青交絡安車駕三,皆以紫絳罽軿車駕三為副。九嬪世婦軿車駕二,王公妃特進夫人皁交絡為副。漢賤軺車而貴軿車,晉賤輜軿而貴軺車,皆行禮所乗。
黃屋車,建碧旂九旒,九旒,鸞輅也。漢輿服志云:「金根車,蓋黃繒為裏,謂之黃屋。」今金、玉輅皆以黃地錦,唯此車以黃繒。皆金塗校具,黃隱隨陰,青毛羽,二十八爪支子花,絳系絡。九命上公所乗。
青蓋安車,朱轓漆班輪,駕一,左右騑,通幰車為副,諸王禮行所乗。凡車有轓者謂之軒。皁蓋安車,朱轓漆班輪,駕一,通幰牛車為副,三公禮行所乗。
安車,黑耳皁蓋馬車,朱轓,駕一,牛車為副,國公列侯禮行所乗。
馬車,駕一,九卿、領、護、二衞、驍游、四軍、五校從郊陵所乗。晉制,三公下至九卿,又各安車黑耳一乗,公駕三,特進駕二,卿駕一,復各軺車施黑耳後戶皁輪一乗。
油絡軺車,尚書令、僕射、中書監、令、尚書、侍中、常侍、中黃門、中書、散騎侍郎,皆駕一牛,朝直所乗。晉制,尚書令施黑耳後戶皁輪,僕射、中書監、令直施後戶皁輪,尚書無後戶,皆漆輪轂,今猶然。
安車,赤屏,駕一,又軺車,施後戶,為副,太子二傅禮行所乗。
四望車,通幰,油幢絡,班柒輪轂。亦曰皁輪,以加禮貴臣。晉武詔給魏舒陽燧四望小車。
三望車,制度如四望。或謂之夾望,亦以加禮貴臣。次四望。
油幢絡車,制似三望而減。王公加禮者之常乗,次三望。
平乗車,竹箕子壁仰,榆為輪,通幰竿刺代棟梁,柮檽真形龍牽,金塗支子花紐,轅頭後梢沓伏神承泥。庶人亦然,但不通幰。三公諸王所乗。自四望至平乗,皆銅校飾。
轀輬車。四輪,飾如金根。四角龍首,施組銜璧,垂五采,析羽葆流蘇,前後雲氣錯畫帷裳,以素為池而黼黻。駕四白駱馬,太僕執轡。貴臣薨,亦如之,羽飾駕御,微有減降。
虞書曰:「予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繢,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繡,以五采章施于五色。」天子服備日、月以下,公山、龍以下,侯伯華蟲以下,子男藻、火以下,卿大夫粉米以下。天子六冕,王后六服,著在周官。公侯以下,咸有名則,佩玉組綬,竝具禮文,後代沿革,見漢志晉服制令,其冠十三品,見蔡邕獨斷,竝不復具詳。宋明帝泰始四年,更制五輅,議脩五冕,朝會饗獵,各有所服,事見宋注。舊相承三公以下冕七旒,青玉珠,卿大夫以下五旒,黑玉珠。永明六年,太常丞何諲之議,案周禮命數,改三公八旒,卿六旒。尚書令王儉議,依漢三公服,山、龍九章,卿華蟲七章。從之。
平冕黑介幘,今謂平天冠。皁表朱緣裏,廣七尺,長尺二寸,垂珠十二旒,以朱組為纓,如其綬色。衣皁上絳下,裳前三幅,後四幅。衣畫而裳繡,為日、月、星辰、山、龍、華蟲、藻、火、粉米、黼、黻十二章。素帶廣四寸,朱裏,以朱綠裨飾其側,要中以朱,垂以綠,垂三尺。中衣,以絳緣其領袖,赤皮韍,絳袴袜,赤舄,郊廟臨朝所服也。漢世冕用白玉珠為旒。魏明帝好婦人飾,改以珊瑚珠。晉初仍舊,後乃改。江左以美玉難得,遂用琫珠,世謂之白琁珠。
羇衣,漢世出陳留襄邑所織。宋末用繡及織成,建武中,明帝以織成重,乃采畫為之,加飾金銀薄,世亦謂為天衣。
史臣曰:黼黻之設,經緯為用,故五色六章十二衣還相為質也。歷代龍羇,織以成文,今體不勝衣,變易舊法,豈致美黻冕之謂乎!
通天冠,黑介幘,金博山顏,絳紗袍,皁緣中衣,乗輿常朝所服。舊用駮犀簪導,東昏改用玉。其朝服,臣下皆同。
黑介幘,單衣,無定色,乗輿拜陵所服。其白帢單衣,謂之素服,以舉哀臨喪。
遠游冠,太子諸王所冠。太子朱纓,翠羽緌珠節。諸王玄纓,公侯皆同。
平冕,各以組為纓,王公八旒,衣山、龍九章,卿七旒,衣華蟲七章,竝助祭所服。皆畫皂絳繒為之。
進賢冠,諸開國公、侯,郷、亭侯,卿,大夫,尚書,關內侯,二千石,博士,中書郎,丞、郎,祕書監、丞、郎,太子中舍人、洗馬、舍人,諸府長史,卿,尹、丞,下至六百石令長小吏,以三梁、二梁、一梁為差,事見晉令。
武冠,侍臣加貂蟬,餘軍校武職、黃門、散騎、太子中庶子、二率、朝散、都尉,皆冠之。唯武騎虎賁服文衣,插雉尾於武冠上。
史臣曰:應劭漢官釋附蟬,及司馬彪志竝不見侍中與常侍有異,唯言左右珥貂而已。案項氏說云「漢侍中蟬,刻為蟬像,常侍但為璫而不蟬」,未詳何代所改也。
法冠,廷尉等諸執法者冠之。
高山冠,謁者冠之。
樊噲冠,殿門衞士冠之。
黑介幘冠,文冠;平幘冠,武冠。尚書令、僕射、尚書納言幘,後飾為異。
童子空頂幘,施假髻,貴賤同服。
救日蝕,文武官皆免冠,著赤介幘對朝服。赤幘,示威武也。
袴褶,車駕親戎、中外纂嚴所服。黑冠,帽綴紫褾,以絡帶代鞶帶。中官紫褾,外官絳褾。其纂嚴戎服不綴褾,行留悉同。校獵巡幸,從官戎服革帶鞶帶,文官不纓,武官脫冠。
4671.gif 用繡為衣,裳加五色,鏁金銀校飾。
綬,乗輿黃赤綬,黃赤縹綠紺五采。太子朱綬,諸王纁朱綬,皆赤黃縹紺四采。妃亦同。相國綠綟綬,三采,綠紫紺。郡公玄朱,侯伯青朱,子男素朱,皆三采。公世子紫,侯世子青,郷、亭、關內侯墨綬,皆二采。郡國太守、內史青,尚書令、僕、中書監、令、祕書監皆黑,丞皆黃,諸府丞亦黃。皇后與乗輿同赤,貴嬪、夫人、貴人紫,王太妃、長公主、封君亦紫綬,六宮青綬,青白紅,郡公、侯夫人青綬。
乗輿傳國璽,秦璽也。晉中原亂沒胡,江左初無之,北方人呼晉家為「白板天子」。冉閔敗,璽還南。別有行信等六璽,皆金為之,亦秦、漢之制也。皇后金璽,太子諸王金璽,皆龜鈕。公侯五等金章,公世子金印,侯銀印,貴嬪、夫人金章,公主、王太妃、封君金印,六宮以下公侯太夫人夫人銀印。其公、將軍金章,光禄大夫、卿、尹、太子傅、諸領護將軍、中郎將、校尉、郡國太守內史、四品五品將軍,皆銀章,尚書令、僕、中書監、令、祕書監丞、太子二率、諸府長史、卿、尹、丞、尉、中丞、都水使者、諸州刺史,皆銅印。
三臺五省二品文官,皆簪白筆。王公五等及武官不簪,加內侍乃簪。
百官執手板,尚書令、僕、尚書,手板頭復有白筆,以紫皮裹之,名曰「笏」。漢末仲長統謂百司皆宜執之。其肩上紫袷囊,名曰「契囊」,世呼為「紫荷」。
佩玉,自乗輿以下,與晉、宋制同。建元四年,制王公侯卿尹珠水精,其餘用牙蚌。太官宰人服離支衣,後定。
贊曰:文物煌煌,儀品穆穆。分別禮數,莫過輿服。
「漆畫牽車」注「戍棟梁」,一本「戍」作「戈」。「輿車」注「成校棟梁」,一本「成校」作「戈杖」。「衣書車」注「刺代棟梁」,「平乗車」注「刺代棟梁」,並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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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feature">南齊書  卷十八‧志第十  祥瑞  天符瑞命,遐哉邈矣。靈篇祕圖,固以蘊金匱而充石室,炳契決,陳緯候者,方策未書。啟覺天人之期,扶獎帝王之運,三五聖業,神明大寶,二謀協贊,罔不由茲。夫流火赤雀,實紀周祚,雕雲素靈,發祥漢氏,光武中興,皇符為盛,魏膺當塗之讖,晉有石瑞之文,史筆所詳,亦唯舊矣。齊氏受命,事殷前典。黃門郎蘇偘撰聖皇瑞應記,永明中庾溫撰瑞應圖,其餘衆品,史注所載。今詳錄去取,以為志云。
老子河洛讖曰:「年曆七七水滅緒,風雲俱起龍麟舉。」宋水德王,義熙十四年,元熙二年,永初三年,景平一年,元嘉三十年,孝建三年,大明八年,永光一年,泰始七年,泰豫一年,元徽四年,昇明三年,凡七十七年,故曰七七也。易曰:「雲從龍,風從虎。」關尹云:「龍不知其乗風雲而上天也。」
讖又曰:「肅草成,道德懷書備出身,形法治吳出南京。」上即姓諱也。南京,南徐州治京口也。
讖又曰:「墥堨河梁塞龍淵,消除水災泄山川。」墥堨河梁,為路也,路即道也。淵塞者,譬路成也。即太祖諱也。消水災,言除宋氏患難也。
讖又曰:「上參南斗第一星,下立草屋為紫庭。神龍之崗梧桐生,鳳鳥舒翼翔且鳴。」南斗第一星,吳分也。草屋,蕭字也。又簫管之器,像鳳鳥翼也。
讖又曰:「蕭為二士,天下大樂。」二士,主字也。
讖又曰:「天子何在草中宿。」宿,肅也。
尚書中候儀明篇曰:「仁人傑出,握表之象,曰角姓,合音之于。」蘇侃云:「蕭,角姓也。又八音之器有簫管也。」
史臣曰:案晉光禄大夫何禎解音之于為曹字,謂魏氏也。王隱晉書云:「卯金音于,亦為魏也。」候書章句,本無銓序,二家所稱,旣有前釋,未詳偘言為何推據。
孝經鉤命決曰:「誰者起,視名將。」君者羣也,理物為雄,優劣相次以期興,將,太祖小諱也。征西將軍蕭思話見之曰:「此我家諱也。」
王子年歌曰:「金刀治世後遂苦,帝王昏亂天神怒,災異屢見戒人主,三分二叛失州土,三王九江一在吳,餘悉稚小早少孤,一國二主天所驅。」金刀,劉也。三分二叛,宋明帝世也。三王九江者,孝武於九江興,晉安王子勛雖不終,亦稱大號,後世祖又於九江基霸迹,此三王也。一在吳,謂齊氏桑梓,亦寄治南吳也。一國二主,謂太祖符運潛興,為宋氏驅除寇難。
歌又曰:「三禾摻摻林茂孳,金刀利刃齊刈之。」刈,翦也。詩云:「實始翦商。」
歌又曰:「欲知其姓草肅肅。糓中最細低頭熟。鱗身甲體永興福。」糓,道;熟,成:又諱也。太祖體有龍鱗,斑駮成文,始謂是黑歷,治之甚至而文愈明。伏羲亦鱗身也。
金雄記曰:「鑠金作刀在龍里,占睡上人相須起。」又云:「當復有作肅入草。」蕭字也。易云:「聖人作之。」記又云:「草門可憐乃當悴,建號不成易運沸。」詩云不時,時也。不成,成也。建號,建元號也。易運,革命也。
讖曰:「周文王受命,千五百歲,河雒出聖人,受命於己未,至丙子為十八周,旅布六郡東南隅,四國安定可久留。」案周滅殷後七百八十年,秦四十九年,漢四百二十五年,魏四十五年,晉百五十年,宋六十年,至建元元年,千五百九年也。
武進縣彭山,舊塋在焉。其山崗阜相屬數百里,上有五色雲氣,有龍出焉。宋明帝惡之,遣相墓工高靈文占視,靈文先與世祖善,還,詭荅云:「不過方伯。」退謂世祖曰:「貴不可言。」帝意不已,遣人於墓左右校獵,以大鐵釘長五六尺釘墓四維,以為厭勝。太祖後改樹表柱,柱忽龍鳴,響震山谷,父老咸志之云。
會稽剡縣刻石山,相傳為名,不知文字所在。昇明末,縣民兒襲祖行獵,忽見石上有文凡三處,苔生其上,字不可識。刊苔去之,大石文曰:「此齊者,黃公之化氣也。」立石文曰:「黃天星,姓蕭字某甲,得賢帥,天下太平。」小石文曰:「刻石者誰?會稽南山李斯刻秦望之封也。」
益州齊后山,父老相傳,其名亦不知所起。昇明三年,有沙門玄暢於山丘立精舍,其日,太祖受禪日也。
嵩高山,昇明三年四月,滎陽人尹午於山東南澗見天雨石,墜地石開,有璽在其中,方三寸。其文曰:「戊丁之人與道俱,肅然入草應天符。」又曰:「皇帝興運。」午奉璽詣雍州刺史蕭赤斧,赤斧表獻之。
史臣案:昔大人見臨洮而銅人鑄,臨洮生董卓而銅人毀,有卓而世亂,世亂而卓亡,如有似也。晉末嵩高山出玉璧三十二,宋氏以為受命之祥。今此山出璽,而水德云謝,終始之徵,亦有類也。
元徽四年,太祖從南郊,望氣者陳安寶見太祖身上黃紫氣屬天,安寶謂親人王洪範曰:「我少來未甞見軍上有如此氣也。」
太祖年十七,萬乗青龍西行逐日,日將薄山乃止,覺而恐懼,家人問占者,云「至貴之象也」。蘇偘云:「青,木色。日暮者,宋氏末運也。」
泰始七年,明帝遣前淮南太守孫奉伯往淮陰監元會。奉伯與太祖同寢,夢上乗龍上天,於下捉龍脚不得。覺謂太祖曰:「兖州當大庇生民,弟不見也。」奉伯卒於宋。
清河崔靈運為上府參軍,夢天帝謂己曰:「蕭道成是我第十九子,我去年已授其天子位。」自三皇五帝至齊受命君,凡十九人也。
宋泰始中,童謠云「東城出天子」,故明帝殺建安王休仁。蘇偘云:「後從帝自東城即位,論者謂應之,乃是武進縣上所居東城里也。」熊襄云:「上舊郷有大道,相傳云秦始皇所經,呼為『天子路』,後遂為帝郷焉。」案從帝實當援立,猶如晉之懷、愍,亦有徵符。齊運旣無,巡幸路名,或是秦舊,疑不能詳。
世祖年十三,夢舉體生毛,髮生至足。又夢人指上所踐地曰「周文王之田」。又夢虛空中飛。又夢著孔雀羽衣。庾溫云:「雀,爵位也。」又夢鳳皇從天飛下青溪宅齋前,兩翅相去十餘丈,翼下有紫雲氣。及在襄陽,夢著桑屐行度太極殿階。庾溫云:「屐者,運應木也。」臣案桑字為四十而二點,世祖年過此即帝位,謂著屐為木行也。屐有兩齒有聲,是為明兩之齒至四十二而行即真矣。及在郢州,夢人從天飛下,頭插筆來畫上衣兩邊,不言而去。庾溫釋云:「畫者,山龍華蟲也。」
世祖宋元嘉十七年六月己未夜生,無火,婢吹灰而火自燃。
世祖於南康郡內作伎,有絃無管,於是空中有篪聲,調節相應。
世祖為廣興相,嶺下積旱水涸不通船,上部伍至,水忽暴長。庾溫云:「易利涉大川之義也。」
世祖頓盆城,城內無水,欲鑿引江流,試掘井,得伏泉九處,皆湧出。
建元元年四月,有司奏:「延陵令戴景度稱所領季子廟,舊有涌井二所,廟祝列云舊井北忽聞金石聲,即掘,深三尺,得沸泉。其東忽有聲錚錚,又掘得泉,沸湧若浪。泉中得一銀木簡,長一尺,廣二寸,隱起文曰『廬山道人張陵再拜謁詣起居』。簡木堅白而字色黃。」謹案瑞應圖,「浪井不鑿自成,王者清靜,則仙人主之」。孔氏世錄云:「協精帝道,孔書明巧,當在張陵。」宋均注云:「張陵佐封禪。一云陵,仙人也。」
元徽三年,太祖在青溪宅,齋前池中忽揚波起浪,湧水如山,有金石響,須臾有青龍從池中出,左右皆見之。
昇明元年,青龍見齊郡。
建元四年,青龍見從陽郡清水縣平泉湖中。
永明七年,黃龍見曲江縣黃池中,一宿二日。
中興二年,山上雲障四塞,頃有玄黃五色如龍,長十餘丈,從西北升天。
宋泰始末,武進舊塋有獸見,一角,羊頭,龍翼,馬足,父老咸見,莫之識也。
永明十年,鄱陽郡獻一角獸,麟首,鹿形,龍鸞共色。瑞應圖云:「天子萬福允集,則一角獸至。」
十一年,白象九頭見武昌。
史臣曰:記云,升中于天,麟鳳至而龜龍格。則鳳皇巢乎阿閣,麒麟在乎郊藪,豈非馴之在庭,擾以成畜,其為瑞也如此。今觀魏、晉已來,世稱靈物不少,而亂多治少,史不絕書。故知來儀在沼,遠非前事,見而不至,未辨其為祥也。
昇明三年三月,白虎見歷陽龍亢縣新昌村。新昌村,嘉名也。瑞應圖云:「王者不暴白虎仁。」
建元四年三月,白虎見安蠻虔化縣。
中興二年二月,白虎見東平壽張安樂村。
昇明二年,騶虞見安東縣五界山,師子頭,虎身,龍脚。詩傳云:「騶虞,義獸,白虎黑文,不食生物,至德則出。」
昇明三年,太祖為齊王,白毛龜見東府城池中。
建元二年,休安陵獲玄龜一頭。
永明五年,武騎常侍唐潛上青毛神龜一頭。
七年六月,彭城郡田中獲青毛龜一頭
八月,延陵縣前澤畔獲毫龜一枚。
八年四月,長山縣王惠獲六目龜一頭,腹下有「萬歡」字,并有卦兆。
六月,建城縣昌城田獲四目龜一頭,下有「萬齊」字。
九年五月,長山縣獲神龜一頭,腹下有巽兌卦。
中興二年正月,邏將潘道蓋於山石穴中獲毛龜一頭。
昇明三年,世祖遣人詣宮亭湖廟還福,船泊渚,有白魚雙躍入船。
永明五年,南豫州刺史建安王子真表獻金色魚一頭。
建元元年八月,男子王約獲白雀一頭。
九月,秣陵縣獲白雀一頭。
二年四月,白雀集郢州府館。
五月,白雀見會稽永興縣。
永明元年五月,郢州丁坡屯獲白雀一頭。
三年七月,安城王暠第獲白雀一頭。
九月,南郡江陵縣獲白雀一頭
四年七月,白雀見臨汝縣。
七年六月,鹽官縣獲白雀一頭。
八年,天門臨澧縣獲白雀一頭。
九年七月,吳郡錢塘縣獲白雀一頭。
八月,豫州獲白雀一頭
十年五月,齊郡獲白雀一頭。
建元元年五月,白烏見巴郡。
永明四年三月,三足烏巢南安中陶縣庭。
八年四月,陽羨縣獲白烏一頭。
隆昌元年四月,陽羨縣獲白烏一頭。
建元二年,江陵縣獲白鼠一頭。
永明六年,白鼠見芳林園。
十年九月,義陽郡獲白鼠一頭。
永明四年,丹楊縣獲白兔一頭。
昇明元年六月,慶雲見益都。
建元元年,世祖拜皇太子日,有慶雲在日邊。
三年,華林園醴泉堂東忽有瑞雲,周圓十許丈,高下與景雲樓平,五色藻密,光彩映山,徘徊良久,行轉南行,過長船入華池。
昇明二年,宣城臨成縣於藉山獲紫芝一枝。
永明八年五月,陽城縣獲紫芝一株。
隆昌元年正月,襄陽縣獲紫芝一莖。
昇明二年四月,昌國縣徐萬年門下棠樹連理。
九月,豫州萬歲澗廣數丈,有樹連理,隔澗騰枝相通,越壑跨水為一榦。
建元二年九月,有司奏上虞縣楓樹連理,兩根相去九尺,雙株均聳,去地九尺,合成一榦。
故鄣縣楓樹連理,兩株相去七尺,大八圍,去地一丈,仍相合為樹,泯如一木。
山陽縣界若邪村有一槻木,合為連理。
淮陰縣建業寺梨樹連理。
建康縣梨樹耀欀一本作耀攘五圍,連理六枝。
永明元年五月,木連理生安成新喻縣。又生南梁陳縣。
閏月,璿明殿外閣南槐樹連理。
八月,鹽官縣內樂村木連理。
二年七月,烏程縣陳文則家槿樹連理。
七月,新冶縣槐栗二木合生異根連理,去地數尺,中央小開,上復為一。
三年正月,安城縣榆樹二株連理。
二月,安陽縣梓樹連理。
九月,句陽縣之糓山槿樹連理,異根雙挺,共杪為一。
十二月,永寧左郡樠木連理。
四年二月,秣陵縣喬天明園中李樹連理生,高三尺五寸,兩枝別生,復高三尺,合為一榦。
五年正月,秣陵縣華僧秀園中四樹連理。
六年四月,江寧縣北界賴郷齊平里三成邏門外路東太常蕭惠基園楥樹二株連理,其高相去二尺,南大北小,小者傾柯南附,合為一樹,枝葉繁茂,圓密如蓋。
七年,江寧縣李樹二株連理,兩根相去一丈五尺。
八年,巴陵郡樹連理四株。
三月,武陵白沙戍槻木連理,相去五尺,俱高三尺,東西二枝,合而通柯。
十二月,柴桑縣陶委天家樹連理。
永明五年,山陰縣孔廣家園檉樹十二層。會稽太守隨王子隆獻之,種芳林園鳳光殿西。
九年,秣陵縣鬬場里安明寺有古樹,衆僧改架屋宇,伐以為薪,剖樹木裏,自然有「法大德」三字。
始興郡本無欓樹,調味有闕。世祖在郡,堂屋後忽生一株。
昇明二年十月,甘露降建康縣。
十一月,甘露降長山縣。
十二月,甘露降彭山松樹,至九日止。
建元元年九月,甘露降淮南郡桃石榴二樹。有司奏甘露降新汲縣王安世園樹。
永明二年四月,甘露降南郡桐樹。
四年二月,甘露降臨湘縣李樹。
三月,甘露降南郡桐樹。
四月,甘露降睢陽縣桃樹。
五年四月,甘露降荊州府中閤外桐樹。
六年,甘露降芳林園故山堂桐樹。
九年八月,甘露降上定林寺佛堂庭,中天如雨,遍地如雪,其氣芳,其味甘,耀日舞風,至晡乃止。爾後頻降鍾山松樹,四十餘日乃止。
十月,甘露降泰安陵樹。
中興二年三月,甘露降茅山,彌漫數里。
元徽四年三月,醴泉出昌國白鹿山,其味甚甘。
永明元年正月,新蔡郡固始縣獲嘉禾,一莖五穗。
八月,新蔡縣獲嘉禾,二莖九穗,一莖七穗。
十一月,固始縣獲嘉禾,一莖九穗。
二年八月,梁郡睢陽縣界野田中獲嘉禾,一莖二十三穗。
五年九月,莒縣獲嘉禾一株。
十年六月,海陵齊昌縣獲嘉禾,一莖六穗。
十一年九月,睢陽縣田中獲嘉禾一株。
昇明二年九月,建寧縣建昌村民採藥於萬歲山,忽聞澗中有異響,得銅鍾一枚,長二尺一寸,邊有古字。
建元元年十月,涪陵郡蜑民田健所住巖閒,常留雲氣,有聲響澈若龍吟,求之積歲,莫有見者。去四月二十七日,巖數里夜忽有雙光,至明往,獲古鍾一枚,又有一器名淳于,蜑人以為神物奉祠之。
永明四年四月,東昌縣山自比歲以來,恒發異響,去二月十五日,有一巖褫落,縣民方元泰往視,於巖下得古鍾一枚。
五年三月,豫寧縣長崗山獲神鍾一枚。
九年十一月,寧蜀廣漢縣田所墾地入尺四寸,獲古鍾一枚,形高三尺八寸,圍四尺七寸,縣柄長一尺二寸,合高五尺,四面各九孔。更於陶所瓦閒見有白光,窺尋無物,自後夜夜輙復有光,旣經旬日,村民張慶宣瓦作屋,又於屋閒見光照內外,慶宣疑之,以告孔休先,乃共發視,獲玉璽一鈕,璧方八分,上有鼻,文曰「帝真」。
曲阿縣民黃慶宅左有園,園東南廣袤四丈,每種菜,輙鮮異,雖加採拔,隨復更生。夜中恒有白光,皎質屬天,狀似縣絹,私疑非常,請師卜候,道士傅德占使掘之,深三尺,獲玉印一鈕,文曰「長承萬福」。
永明二年正月,冠軍將軍周普孫於石頭北廂將堂見地有異光照城堞,往獲玉璽一鈕,方七分,文曰「明玄君」。
十一月,虜國民齊祥歸入靈丘關,聞殷然有聲,仰視之,見山側有紫氣如雲,衆鳥回翔其閒。祥往氣所,獲璽方寸四分,獸鈕,文曰「坤維聖帝永昌」。送與虜太后師道人惠度,欲獻虜主。惠度睹其文,竊謂「當今衣冠正朔,在於齊國」。遂附道人惠藏送京師,因羽林監崔士亮獻之。
三年七月,始興郡民龔玄宣云,去年二月,忽有一道人乞食,因探懷中出篆書真經一卷,六紙,又表北極一紙,又移付羅漢居士一紙,云從兜率天宮下,使送上天子,因失道人所在。今年正月,玄宣又稱神人授皇帝璽,龜形,長五寸,廣二寸,厚二寸五分,上有「天地」字,中央「蕭」字,下「萬世」字。
十年,蘭陵民齊伯生於六合山獲金璽一鈕,文曰「年予主」。
世祖治盆城,得五尺刀一十口,永明年曆之數。
昇明三年,左里村人於宮亭湖得戟二枚,傍有古字,文遠不可識。
泰始中,世祖於青溪宅得錢一枚,文有北斗七星雙節,又有人形帶劔。及治盆城,又得一大錢,文曰「太平百歲」。
永明七年,齊興太守劉元寶治郡城,於塹中獲錢百萬,形極大,以獻臺為瑞,世祖班賜朝臣以下各有差。
十年,齊安郡民王攝掘地得四文大錢一萬二千七百十枚,品製如一。
建元元年,郢州監利縣天井湖水色忽澄清,出綿,百姓採以為纊。
永明二年,護軍府門外桑樹一株,竝有蠶絲綿被枝莖。
史臣案:漢光武時有野蠶成蠒,百姓得以成衣服。今則浮波幕樹,其亦此之類乎?
永明八年,始興郡昌樂村獲白鳩一頭。
二年,彭澤縣獲白雉一頭。
七年,雞林獲白雉一頭。
十年,青州洍液戍獲白雉一頭。
五年,望蔡縣獲白鹿一頭。
九年,臨湘獲白鹿一頭。
六年,蒲濤縣亮野村獲白獐一頭。
七年,荊州獲白獐一頭。
八年,餘干縣獲白獐一頭。
九年,義陽安昌縣獲白獐一頭。
十年,司州清激戍獲白獐一頭。
十一年,廣陵海陵縣獲白獐一頭。
七年,越州獻白珠,自然作思惟佛像,長三寸。上起禪靈寺,置剎下。
七年,吳郡太守江效於錢塘縣獲蒼玉璧一枚以獻。
七年,主書朱靈讓於浙江得靈石,十人舉乃起,在水深三尺而浮,世祖親投于天淵池試之,刻為佛像。
二年,從陽丹水縣山下得古鼎一枚。
三年,越州南高敘俚人海中網魚,獲銅獸一頭,銘曰「作寶鼎,齊臣萬年子孫承寶」。
贊曰:天降地出,星見先吉。造物百品,詳之載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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