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楼主: 休竹客

[二十四史] 金史

[复制链接]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 金史  卷四十‧志第二十一  乐下 宗庙乐歌 殿庭乐歌 鼓吹导引曲 采茨曲
禘祫亲飨,皇帝入门,宫县无射宫昌宁之曲:(出、入步武同。)惟时升平,礼仪肇兴。鸣銮至止,穆穆造庭。百辟卿士,恪谨迎承。恭款祖考,神宇攸宁。
皇帝升殿,登歌夹钟宫昌宁之曲:(升阶及将还板位,皆同登歌。)笙镛既陈,罍樽在户。升降有容,惟规惟矩。恭敬明神,上仪交举。永言保之,承天之祜。
皇帝盥洗,宫县无射宫昌宁之曲:惟水之功,洁净精微。洗爵奠斝,于德有辉。皇皇穆穆,宗庙之威。宜其感格,福祉交归。
皇帝降阶,宫县无射宫昌宁之曲:于皇神宫,象天清明。有来肃肃,相维公卿。礼仪卒度,君子攸宁。孔时孔惠,绥我思成。
迎神,宫县来宁之曲。黄钟宫三奏,大吕角二奏,大蔟征二奏,应钟羽二奏,词同:八音克谐,百礼具举。明德维清,至诚永慕。神之格思,云軿风驭。来止来临,千祀燕处。
司徒引俎,宫县无射宫丰宁之曲:维牲维牺,齐明致祠。我将我享,吉蠲奉之。博硕肥腯,神嗜为宜。千秋歆此,永绥黔黎。
始祖酌献,宫县无射宫大元之曲:惟酒既清,惟殽既馨。苾芬孝祀,在庙之庭。羞于皇祖,来燕来宁。象功昭德,先祖是听。
德皇帝,大熙之曲:万方欣戴,鸿业创基。瑶源垂裕,绵瓞重熙。式崇毖祀,爰考成规。笾豆有楚,益臻皇仪。
安皇帝,大安之曲:爰图造邦,载德其昌。皇仪允穆,诞集嘉祥。明诚昭格,积厚流光。秪严清庙,钟石琅琅。
献祖,大昭之曲:惟圣兴邦,经始之初。鸠民化俗,还定攸居。迪德纯俭,志规远图。时哉显祀,精诚有孚。
昭祖,大成之曲:天启璇源,贻庆定基。率义为勇,施德为威。耀武拓境,功烈巍巍。永昌皇祚,均福黔黎。
景祖,大昌之曲:丕显鸿烈,基绪隆昌。圣期诞集,邦宇斯张。尊严庙祏,昭格休祥。煌煌缛典,亿载弥光。
世祖,大武之曲:桓桓伐功,天监其明。惟威震叠,惟德绥宁。神策无遗,鸿图以兴。曾孙孝祀,遹昭厥成。
肃宗,大明之曲:于皇神人,武烈文谟。左右世祖,怀柔扫除。威震遐迩,化渐虫鱼。垂光绵永,成帝之孚。
穆宗,大章之曲:烝哉文祖,钦圣弘渊。慈爱忠信,典策昭然。歆此明祀,繁祉绵绵。时纯熙矣,流庆万年。
康宗,大康之曲:惟明惟听,晔晔神功。仪刑世业,昭格上穹。持盈孝孙,荐芳斯丰。锡我祉福,皇化益隆。
太祖,大定之曲:功超殷周,德配唐虞。天人协应,平统寰区。开祥垂裕,肇基永图。明明天子,敬承典谟。
太宗,大惠之曲:巍巍德鸿,无为端扆。祚承神功,究驯俗媺。清宫缉熙,孝毖时祀。钦奠羞诚,牺樽嘉旨。
熙宗,大同之曲:昭显令德,神基丕承。对越在天,享用跻升。于穆清庙,来燕来宁。神其醉止,惟钦克诚。
睿宗,大和之曲:皇祖开基,周武殷汤。猗欤圣考,嗣德弥光。启佑洪绪,长发其祥。严恭庙享,万世烝尝。
世宗,大钧之曲:神之来思,甫登于堂。祼圭有瓒,秬鬯芬芳。巍巍先功,启祐无疆。万年肆祀,孝心不忘。
显宗,大宁之曲:于皇神宫,有严惟清。吉蠲孝祀,惟神之宁。对越在天,绥我思诚。敷祐亿年,邦家之庆。
章宗,大隆之曲:两纪践阼,万方宁康。文经天地,武服遐荒。礼备制定,德隆业昌。居歆典祀,亿载无疆。
宣宗,大庆之曲:猗欤圣皇,三代之英。功光先后,德被群生。牲粢惟馨,鼓钟其铿。神兮来思,歆于克诚。
文舞退,武舞进,宫县无射宫肃宁之曲:明明先皇,神武维扬。开基垂统,万世无疆。干戚象功,威仪有光。神保是飨,昭哉降康。
亚终献,无射宫肃宁之曲:涓辰之休,昭祀惟恭。威仪陟降,惟礼是从。笾豆静嘉,于论鼓钟。惟皇受祉,监斯德容。
皇帝饮福,登歌夹钟宫福宁之曲:牺牲充洁,粢盛馨香。来格来享,精神用彰。饮此纯禧,简简穰穰。文明天子,万寿无疆。
彻豆,登歌夹钟宫丰宁之曲:孝祀肃睦,明德以荐。乐奏九成,礼终三献。百辟卿士,进彻以时。小大稽首,神保聿归。
送神,宫县黄钟宫来宁之曲:洁兹牛羊,清兹酒醴。三献攸终,神既燕喜。神之去兮,载锡繁祉。万寿无疆,永保禋祀。
郊祀前,朝享太庙乐歌。
皇帝入门,宫县无射宫昌宁之曲:郊将升禋,庙当告虔。锡銮戾止,孝实奉先。祀事斯举,有序无愆。祗见祖考,神意懽然。
皇帝升殿,登歌夹钟宫昌宁之曲:皇皇天子,升自阼阶。奠见祖祢,肃然有怀。百礼已洽,八音克谐。既昌且宁,万福沓来。
迎神,宫县来宁之曲。黄钟宫三奏,大吕角二奏,太蔟征二奏,应钟羽二奏,词同:以实应天,报本反始。洁粢丰盛,礼先肆祀。风马云车,神之吊矣。来止来宜,而燕翼子。
皇帝盥洗,宫县无射宫昌宁之曲:有水于罍,有巾于篚。帨手拭爵,圭衮有炜。玄酒大羹,德馨维菲。万年昌宁,皇皇负扆。
皇帝陞阶,宫县无射宫昌宁之曲:(降阶,同。)巍巍京师,有严神宫。圣主戾止,多士云从。来享来献,肃肃其容。将昭大报,庸示推崇。
司徒奉俎,宫县无射宫丰宁之曲:陈其牺牲,惟纯与精。苾芬孝祀,于昭克诚。不疾瘯蠡,或剥或亨。洋洋在上,以交神明。
始祖酌献,宫县大元之曲:猗欤初基,兆我王迹。其命维新,贻谋丕赫。绵绵瓜瓞,国步日辟。堂构之成,焜煌今昔。
献祖,大昭之曲:以圣继兴,成王之孚。民从其化,咸奠攸居。清庙观德,猗欤伟欤。金石备乐,以奉神娱。
昭祖,大成之曲:东夷不庭,皇祖震怒。神武削平,贻厥圣绪。犹室有基,垣墉乃树。亿万斯年,天保孔固。
景祖,大昌之曲:于皇艺祖,其智如神。修法施令,百度惟新。疆宇日广,海隅咸賔。功高德厚,耀耀震震。
世祖,大武之曲:于皇先王,昭假于天。长驾远驭,麾斥无前。王业犹生,孙谋有传。圆坛展礼,敢先告虔。
肃宗,大明之曲:猗欤前人,简惠昭融。相我世祖,成兹伐功。敷佑来叶,帝图其隆。将修熙事,先款神宫。
穆宗,大章之曲:仁慈忠信,惟祖之休。功光岐下,迹掩商丘。言瞻清庙,怀想前修。神其来格,歆兹庶羞。
康宗,大康之曲:猗欤前王,惠我无疆。仪刑典法,日靖四方。永言孝思,於乎不忘。昭告大祀,祗率旧章。
太祖,大定之曲:天生聦明,俾乂蒸人。惟此二国,为我驱民。挞彼威武,万邦咸賔。明昭大报,推而配神。
太宗,大惠之曲:维清缉熙,于昭明德。我其收之,骏奔万国。南郊肇修,大典增饰。清庙吉蠲,纯禧申锡。
睿宗,大和之曲:维时祖功,肇开神基。昭哉圣考,其德增辉。上动天监,明命攸归。谋贻翼子,无疆之辞。
文舞退,武舞进,宫县肃宁之曲:先皇开基,比迹殷汤。功加天下,武德弥光。容舞象成,干戈戚扬。于昭报本,怀哉不忘。
亚终献,宫县肃宁之曲:于皇宗祊,朝献维时。芬芬酒醴,棣棣威仪。诚则有余,神之格思。神孙千亿,神其相之。
皇帝饮福,登歌夹钟宫福宁之曲:皇皇穆穆,丕承丕基。躬亲于禋,载肃载祗。对越在天,神歆其诚。于以饮酒,如川之增。
彻豆,登歌夹钟宫丰宁之曲:物维其时,既丰且旨。苾苾德馨,或将或肆。神之居歆,洽于百礼。于万斯年,穰穰介祉。
送神,宫县黄钟宫来宁之曲:济济多仪,皇皇雅奏。献终反爵,荐余彻豆。神监昭回,有秩斯祐。无疆之福,申锡厥后。
昭德皇后别庙,郊祀前荐享,登歌乐曲。
初献盥洗,夷则宫肃宁之曲:神无常享,时歆精诚。惟诚惟洁,感通神明。先事盥涤,注兹清冷。巾篚既奠,尊彝荐馨。
初献升、降殿,中吕宫嘉宁之曲:有来肃肃,登降以敬。粲粲袨服,锵锵佩声。金石节奏,既协且平。其仪不忒,乃终有庆。
司徒奉俎,奏夷则宫丰宁之曲:馨我黍稷,洁我牲牷。降升有节,荐是吉蠲。工祝致告,威仪肃然。神之吊矣,元吉其旋。
酌献,奏夷则宫仪坤之曲:伣天之妹,坤德利贞。圆丘有事,先荐以诚。我酒既旨,我殽既盈。神其居飨,福禄来成。
彻豆,奏中吕宫丰宁之曲:明昭祀事,旧典无违。乐既云阕,神其聿归。礼之克成,神保斯飨。于万斯年,迓续丕贶。
祫禘有司摄事。
初献盥洗,宫县无射宫肃宁之曲:祀事之大,齐栗为先。洁精以献,沃盥于前。既灌以升,乃荐豆笾。神其感格,歆于吉蠲。
升自西阶,登歌奏夹钟宫嘉宁之曲:(余并同亲祀。)国有太宫,合食以礼。跻阶肃肃,降陛济济。锵然纯音,节乃容止。神之格思,永绥福履。
时享,摄事登歌乐章。
初献盥洗,无射宫肃宁之曲:酌彼行潦,维挹其清。洁齐以祀,祀事昭明。显允辟公,沃盥乃升。神之至止,歆于克诚。
初献升殿,夹钟宫嘉宁之曲:(余同亲祀,惟不用宫县。)济济在庭,祗荐有序。雍容令仪,旋规折矩。爰徂于基,鸣珮接武。敬恭神明,来宁来处。
昭德皇后时享,登歌乐章。
初献盥洗,无射宫肃宁之曲:时祀有章,礼备乐举。爰洁其盥,亦丰其俎。俯仰升降,中规中矩。神其来格,百福是与。
初献升殿,夹钟宫嘉宁之曲:(三献及司徒降,同。)假哉神宫,神宫有侐。惟时吉蠲,登降翼翼。歌钟锵煌,笙磬翕绎。于昭肃恭,灵釐来格。
司徒奉俎,无射宫丰宁之曲:宫庭枚枚,钟磬喤喤。既仪圭鬯,既奠膋芗。齐庄奉馈,笾豆大房。灵之右飨,流庆无疆。
酌献,无射宫仪坤之曲:于皇坤德,作合乾仪。涂山懿范,京室芳徽。容声如在,典祀惟时。神其克享,荐祉来宜。
亚终献,无射宫仪坤之曲:嘉羞实俎,高张在庭。申献合礼,(终献改申为三。)坤德仪刑。神其是听,用鬯清明。清明既鬯,来享来宁。
彻豆,夹钟宫丰宁之曲:礼成于终,神心禗禗。膋萧发馨,乐阕献已。徒驭孔多,灵舆载轙。青玄悠悠,归且亿矣。
宣孝太子别庙,登歌乐章。初献升殿,夹钟宫承安之曲:有腯斯牲,有馨斯齐。美哉洋洋,升降以礼。礼容既庄,乐亦谐止。神之格思,式歆明祀。
酌献,无射宫和宁之曲:于惟光灵,孝德昭宣。高丽有奕,来宁来燕。于荐惟祫,既时既蠲。从我烈祖,载享亿年。
亚终献,和宁之曲:金石和奏,豆笾惟丰。祠宫奉事,齐敬精衷。笙吟伊浦,鹤驻缑峰。是保是飨,灵德无穷。
彻豆,夹钟宫和安之曲:寝成奕奕,今兹其时。明称肇祀,将礼之仪。侯安以怿,羞嘉且时。乐阕献已,神其飨思。
大定三年十月,追上睿宗册宝,应钟宫显宁之曲:天开休运,积仁而昌。命兹昭考,敢忘显扬。上仪肇举,涓日之良。来格来享,惠我无疆。
大定十九年,升祔熙宗册宝乐曲:恢大帝业,敉宁多方。懿德茂烈,金书发扬。肇举上仪,涓择吉日。鸿名赫赫,与天无极。
上册宝,宫县静宁之曲:日卜其吉,承祀孔肃。广号追崇,孝心克笃。於乎悠哉,来思晬穆。宝册既陈,委于宗祝。
皇帝降殿,宫县鸿宁之曲:继世隆昌,临朝静默。追谥鸿名,发辉潜德。玉质金章,煌煌简册。涓辰展仪,永传无极。
殿庭乐歌。
大定七年正月,上册宝,皇帝将升御座,宫县奏太蔟宫泰宁之曲:(降座,同。)德隆帝位,承天而兴。侯邦来庭,民居安宁。归美以报,传之无极。鸿名徽称,寿时万亿。
册宝入门,奏天保报上之曲:四方既平,功归圣明。定功巍巍,丕享鸿名。股肱良哉,揄扬元首。储精优游,南山等寿。
奉册宝官将复班位,奏归美扬功之曲:圣德高明,万邦咸休。锱铢唐虞,糠秕商周。维时群臣,对敭稽首。天子明明,令闻不朽。
册宝初行,奏和宁之曲:(册宝将升殿,皇太子自侍立位至降阶,曲并同。)四方攸同,昭哉成功。时和年丰,诸福来崇。英声昭腾,和气充塞。於乎皇王,维寿时亿。
皇太子升殿贺,奏同心戴圣之曲:穆清皇风,遐方来同。于昭于天,物和岁丰。丕受鸿名,对扬伟迹。纯釐穰穰,敷锡罔极。
上寿,皇帝将升御座,宫县和宁之曲。(同前。)
举酒,万寿无疆之曲:四海太平,吾皇之功。群臣对扬,诞受鸿名。霞觞琼腴,君王乐岂。皇天垂休,万寿无极。
皇太子升阶、降阶,及与宴官升殿,并奏和宁之曲。(同前。)
进第一爵,登歌奏王道昌明之曲:对天鸿休,于以铺张。巍巍煌煌,超冠百王。皇图皇纲,时维明昌。祉福无疆,于民敷扬。
行群官酒,宫县和宁之曲。文舞入,设群官食,奏功成治定之舞,三成止:圣德高明,如天强名。多方治平,功大有成。流于声音,形于蹈舞。颁觞群臣,以昭礼遇。
进第二爵,登歌奏天子万年之曲:惟明后,驭寰瀛。跻升平,飞英声。功三王,德五帝。游岩廊,亿万岁。
行群官酒,宫县和宁之曲。武舞入,设群官食,奏四海会同之舞,三成止:地平天成,时和岁丰。迓衡弗迷,率惟敉功。受天之祜,四方来荷。于万斯年,不遐有佐。
进第三爵,登歌嘉禾之曲:景命赫斯归吾皇,仁风洋洋被远荒。琛贽旅庭趋明光,气和薰蒸为嘉祥。殊本合穗真异常,庾如坻京岁且穰。猗欤鸿休超前王,播为声诗传无疆。(行群官酒、设群官食、群官降阶,宫县并奏和宁之曲,皇帝将降御座,奏泰宁之曲,并用太蔟宫。)
大定十一年十一月,行册礼,皇帝升御座,宫县泰宁之曲:皇皇穆穆,衮服玉趾。如日之升,如山仰止。九賔在列,媚兹天子。愿言无疆,介以繁祉。
册宝入门,奏天保报上之曲:穆穆元圣,天迪子保。相维臣工,以奏丕号。扬于路朝,玉牒神宝。于万斯年,吾君寿考。
奉册宝官将复班位,奏归美扬功之曲:玉册玉宝,尊圣天子。丕扬鸿名,昭受帝祉。闳休对天,其隆孰比。臣下同心,翼戴归美。
皇太子升殿贺,奏同心戴圣之曲:大矣我后,徽册膺受。欢趋彤庭,拜手稽首。休明御辰,无疆万寿。灵贶沓来,天地长久。
举酒,奏万寿无疆之曲:圣德懋昭,民归天祐。煌煌金书,典册光受。备乐在庭,八音谐奏。群公奉觞,天子万寿。
进第一爵,登歌王道昌明之曲:明明我皇,道光化溥。百度惟新,礼修乐举。藻饰太平,烂然可睹。超跻三王,晖映千古。
设群官食,奏和宁之曲、功成治定之舞:穆穆我君,威折群丑。辉光日新,仁洽九有。容典葳蕤,超前绝后。端拱深严,宝册膺受。
第二爵,登歌奏天子万年之曲:典礼修,惟明后。扬鸿名,灿琼玖。罗华绅,为万寿。歌南山,坚且久。
行群官酒,奏和宁之曲、四海会同之舞:道隆政平,天开有德。万国和宁,来王来极。昭受鸿名,俯徇列辟。锡饮行觞,欢心各得。
第三爵,登歌奏嘉禾之曲:众瑞毕至昭升平,爰生嘉禾迺合穗。膴膴大田无南东,稼茂如云成丰岁。既刈既获百室盈,击壤歌沸野老声。陶唐之民兹其比,帝力何有若自遂。
大定十八年十二月,上‘受命宝’,皇帝将升御座,宫县奏泰宁之曲。并大吕宫:上帝有赫,怀此明德。畀之神宝,庸镇万国。临轩是膺,登降维则。群臣拜首,年卜万亿。
宝入门,奏天保报上之曲:受命大宝,昭荅眷佑。珍符明贶,人为天授。文物具举,韶濩迭奏。群臣上之,天子万寿。
群臣合班,奏归美扬功之曲:德冒生民,明明元后。端冕临轩,神宝是受。群工来贺,咸拜稽首。无疆无期,享祚长久。
皇太子升殿、并自侍立位降阶,宫县称觞介寿之曲:上仪昭举,膺时瑞玉。群辟在列,跄跄肃肃。衮衣桓圭,归美稽首。升降惟时,天子万寿。
举酒,登歌奏万寿无疆之曲:上帝眷命,纯休兹至。诞膺洪宝,光临大器。称觞对扬,嵩岳万岁。其宁惟永,无疆卜世。
天德二年十月,册立中宫,皇帝将升御座,宫县奏乾宁之曲:(降座,同。)人道大伦,王化所基。明圣稽古,阴教欲施。临轩发册,备举彝仪。麟趾关雎,宜播声诗。
册宝入门,奏昌宁之曲:(出门,同。)羽卫充庭,淑旗徽章。礼仪具举,涓辰以良。相我内训,来仪椒房。亿万斯年,邦家之光。
将受册宝、以册宝入门,宫县奏肃宁之曲:(命妇升、降,同。)涂山兴夏,关雎美周。坤仪之尊,母临九州。瑶册袆衣,光配凝旒。地久天长,福禄是遒。
后出阁,奏顺宁之曲:(升、降座,同。)天立厥配,任姒比隆。母仪四海,化行六宫。日月并明,乾坤合德。于万斯年,作俪宸极。
受册,奏坤宁之曲:风化之始,由于壸闱。礼文斯备,爰正坤仪。维顺以慈,俪圣同德。则百斯男,垂统无极。
天德四年二月,册皇太子,皇帝将升御座,宫县奏乾宁之曲:(皆用夹钟宫。)大君有为,先图本固。涓辰之吉,礼成储副。文物备陈,声乐皆具。人心载宁,克昌福祚。
册使入门,昌宁之曲:在天成象,焕乎前星。惟圣时宪,典礼以行。一人有庆,万邦以贞。社稷之福,寖昌寖明。
皇太子入门,奏元宁之曲:(出门,同。)皇矣上帝,纯佐明圣。笃生元良,日跻德性。册命主器,万邦以正。龙楼问寝,亿年之庆。
大定八年正月,册皇太子,皇帝将升御座,宫县洪宁之曲:(并用太蔟宫。)会朝清明,临轩备礼。天威皇皇,臣工济济。于昭元良,膺兹典册。对扬闳休,卜年万亿。
皇太子入门,奏肃宁之曲:光昭前星,惟天垂象。稽古而行,主器以长。曲礼告成,迩遐属望。国本既隆,繁釐永享。
群臣合班,奏嘉宁之曲:于皇临轩,礼崇上嗣。维眷之祺,傃方正位。言观其仪,翔翔济济。美归吾君,太平万岁。
皇太子复受册位,奏和宁之曲:祖功艰难,经营缔构。基牢根深,枝繁叶茂。于昭贻谋,骈休集佑。元良斯贞,吾皇万寿。
大定二十七年三月,册皇太孙,皇帝将升御座,宫县泰宁之曲:(并姑洗宫。)上天丛休,申锡祚胤。孙谋有诒,临轩体正。煌煌上仪,欣欣众听。隆我邦本,无疆惟庆。
皇太孙入门,奏庆宁之曲:(出门,同。)宝源流光,流光惟远。孙谋有贻,庆序昭衍。于乐众望,于皇备典。动容周旋,承兹嘉羡。
群臣合班,奏顺宁之曲:冕旒当宁,徽章备举。彩仗充庭,金石列虡。济济多士,翼翼就序。海润山晖,倾听乐府。
皇太孙复受册位,奏保宁之曲:礼之攸闻,丕建世嫡。众论协从,天心不易。名崇震宫,辞著瑞册。社稷宗庙,无疆夷怿。
鼓吹导引曲。
天眷三年九月,驾幸燕京,导引曲:(无射宫。)五年一狩,仙仗到人间,问稼穑艰难。苍生洗眼秋光里,今日见天颜。金戈玉斧临香火,驰道六龙闲。歌谣到处皆相似,天子寿南山。
天德二年三月,祫享回銮,导引曲:礼成庙享,御卫拱飞龙,诸道起祥风。太平天子多受福,孝德与天通。凤箫龙管韶音奏,声在五云中。粲然文物昭治世,万亿祀无穷。
贞元元年三月,驾幸中都,导引曲:(并姑洗宫。)銮舆顺动,嘉气满神京,辇路宿尘清。钩陈万旅随天仗,缥缈转霓旌。都人望幸倾尧日,鳌抃溢欢声。临观八极辰居正,寰宇庆升平。
采茨曲:新都春色满,华盖定全燕。时运千龄协,星辰五纬连。六龙承晓日,丹凤倚中天。王气盘山海,皇居亿万年。
贞元三年十一月,祫享回銮,采茨曲:(并用。)庆成回大驾,仙仗紫云深。龙衮辉千骑,嵩呼间八音。太平兴缛礼,万国得懽心。孝格迎遐福,穰穰永降临。
正隆六年六月,驾幸南京,导引曲:(并林钟宫。)神宫壮丽,宫殿压蓬莱,向晓九门开。圣明天子初巡幸,遥驾六龙来。五云影里排仙仗,清跸绝纤埃。都人齐唱升平曲,更进万年杯。
采茨曲:双阙层云表,澄景开清晓。六龙天上来,驰道平如扫。虞巡五载合,夏谚一游同。都人欣豫意,写入颂声中。
大定三年十月,祫享回銮,采茨、导引曲:(皆应钟宫。自后亲祀,二曲并用。)太宫崇烈考,大礼庆初成。彩仗回云步,天阶严跸声。舜宫合至孝,周颂咏维清。介福应穰简,欢交万国情。
导引曲:礼行清庙,华黍荐年丰,圣孝与天通。六龙回驭千官卫,玉振珮环风。黄麾金辂严天仗,非雾郁葱葱。工歌叠奏升平曲,福禄自来崇。
大定二十七年三月,皇太孙受册,谢庙,导引曲:璿源濬发,衍庆自灵长,圣运日隆昌。震闱显册遵彝典,基绪焕重光。练时庙见严昭报,礼乐粲成章。精诚潜格神明助,福禄永无疆。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 金史  卷四十一‧志第二十二  仪卫上 常朝仪卫 内外立仗 常行仪卫 行仗法驾 黄麾仗
金制,天子之仪卫,一曰立仗,二曰行仗。其卫士,曰护卫,曰亲军,曰弩手,曰控鹤,曰伞子,曰长行。立仗则有殿庭内仗、殿庭外仗,凡大礼、大朝会则用之;其朔望常朝,弩手百人分立两阶而已。行仗则有法驾、大驾、黄麾仗,凡行幸及郊庙祀享则用之。其非大礼远出,则有常行仪卫、宫中导从焉。大抵模仿宋制,错综增损而用之。其宿卫则见兵志云。
初,国制,凡朔望常朝日,殿下列卫士,帘下置甲兵。正隆元年,海陵去甲兵,惟存锦衣弩手百人,分立两阶。其仪,都副点检,公服偏带。常朝则展紫。左右卫将军,宿直将军,展紫,金束带,各执玉、水晶及金饰骨朵。左右亲卫,盘裹紫袄,涂金束带,骨朵,佩兵械。供御弩手、伞子百人,并金花交脚襆头,涂金铜钑衬花束带,骨朵。左右班执仪物内侍二十人,展紫,涂金束带。
朝参日,弩手、伞子直于殿门外,分两面排立。司辰报时毕,皇帝御殿坐,鸣鞭,阁门报班齐。执擎仪物内侍分降殿阶,南向立。点检司起居,弩手、伞子于殿门外北面山呼声喏,讫,即于殿门外东西相向排立。都点检以次三员陞殿,都点检在东近南,左副又少南,右副在西,东向对立。左右卫将军在殿下东西对立。省臣随班起居毕,左右司侍郎从宰执奏事。殿中侍御史随班起居毕,东西对立于左右卫将军之北,少前。修起居注分殿陛东西对立于殿栏外副阶下,以俟。奏事毕,皇帝还阁,侍卫者乃退。
凡遇大礼、大朝会,则有内外立仗。熙宗皇统元年正月,上册宝,立仗一千一百八十人。自是以后,至海陵时,俱用三千人。世宗大定七年,上册宝,颇损其数,且以天德、贞元不设车辂,遂并去之。是后,或叠至二千,或一千、或八百、或六百人。
天德二年,海陵立后,发册勤政殿,设黄麾细仗,用前六部,摄官七十一,擎执六百七十八人。受册泰和殿,用后六部,摄官三十六,擎执三百二十二人。
大定八年正月,册皇太子于大安殿,用黄麾半仗二千二百六十五人,奉表于仁政殿用黄麾细仗一千四百二人。二十七年,册皇太孙,亦如之。
大定八年,黄麾半仗,摄官一百七十五人,擎执二千八十一人,编排职掌九人。
殿庭内仗。以中心东西相向一重,并面北旗帜为中道。左行,自北西向排列。黄麾幡一首,执者三人。碧襕官一,大雉扇二。碧襕官一,中雉扇六。碧襕官一,小雉扇六。碧襕官一,朱团扇六。碧襕官一,睥睨四。碧襕官一,红大伞一。碧襕官一,紫方伞二。碧襕官一,华盖一。右行,东向列者,并同。面北,第一行,牙门旗八,共二十四人,分左右,留中道。第二行,监门校尉十二,分左右。第三行,长寿幢一,押旗大将军一,居中。次东五方龙旗十五,次西五方凤旗十五。第四行,自内而东,青龙旗五,红龙旗二十。自内而西,青龙旗五,红龙旗二十。第五行,同上,又君王万岁旗一,五人居中。日旗一,五人在左。月旗一,五人在右。第六行,自内而东,天下太平旗、苣纹旗、日月合璧旗、苣纹旗、青龙旗、赤龙旗、河渎旗、江渎旗各一,旗五人,排仗通直官一,排仗大将一。未、午、巳、辰、卯、寅旗各一,青天王旗、白天王旗各一。自内而西,祥云旗、五星连珠旗、祥云旗、黄龙旗、白龙旗、黑龙旗、淮渎旗、济渎旗各一,旗五人,通直官一,大将一。申、酉、戌,亥、子、丑旗各一,绯天王旗、皂天王旗各一。第七行,自内而东,孔雀旗一,五人。苍乌旗、兕旗、犛牛旗、旗、赤熊旗、白狼旗、金鹦鹉旗、驯犀旗、角端旗、鵔旗、驺牙旗、野马旗、瑞麦旗、甘露旗各一,旗五人。自内而西者同。
外仗。在门外。左边,西向,自北排列。第一部,第一行,侍御史、大将军、折冲都尉各一,主帅三。第二行,绛引幡五首十五人,龙头竿四、弓矢五、揭鼓二、龙头竿四、仪锽斧五、龙头竿四、朱刀盾五、龙头竿四、绿刀盾五、龙头竿四、小戟五。第三行,与第一行同。第四行,与第二行同。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第五部以次而南,各为前后四行,其名数与第一部同,惟无绛引幡。右五部,东向排列,色数皆同。左第五行,从北,每大旗一,均用小红龙旗二间之。角宿旗一,三人,均用二。亢宿旗一,三人,均用二。氐宿旗一,三人,均用二。房宿旗一,三人,均用二。心宿旗一,三人,均用二。尾宿旗一,三人,均用二。箕宿旗一,三人,均用二。斗宿旗一,三人,均用二。牛宿旗一,三人,均用二。女宿旗一,三人,龙旗并黄排襕旗各一。虚宿旗一,三人,红、黄排襕旗二。危宿旗一,三人,红、紫排襕旗二。室宿旗一,三人,黄、紫排襕旗二。壁宿旗一,三人,红、黄排襕旗二。重轮旗一,三人,红、紫排襕旗二。左摄提旗一,三人,黄、紫排襕旗二。青龙旗一,三人,红、黄排襕旗二。木星旗一,三人,红、紫排襕旗二。火星旗一,三人,黄、紫排襕旗二。土星旗一,三人,红、黄排襕旗二。金星旗一,三人,红、紫排襕旗二。水星旗一,三人,吏兵并紫排襕旗各一。北岳旗一,三人,吏兵并龙君旗各一。东岳旗一,三人,龙君并黄熊旗各一。中岳旗一,三人,黄熊并赤豹旗各一。西岳旗一,三人,赤豹并力士旗各一。南岳旗一,三人,力士并虎君旗各一。朱雀旗一,三人,虎君并天马旗各一。右第五行,从北。奎旗一,三人。娄旗一,三人。胃旗一,三人。昴旗一,三人。毕旗一,三人。觜旗一,三人。参旗一,三人。井旗一,三人。鬼旗一,三人。皆均用二旗如前。柳宿旗一,三人,红龙并黄排襕旗各一。星宿旗一,三人,红、黄排襕旗二。张宿旗一,三人,红、紫排襕旗二。翼宿旗一,三人,紫、黄排襕旗二。轸宿旗一,三人,红、黄排襕旗二。重轮旗一,三人,红、紫排襕旗二。右摄提旗一,三人,紫、黄排襕旗二。白虎旗一,三人,红、黄排襕旗二。东方神旗一,三人,红、紫排襕旗二。南方神旗一,三人,黄、紫排襕旗二。中央神旗一,三人,红龙排襕旗二。西方神旗一,三人,红、紫排襕旗二。北方神旗一,三人,力士并紫排襕旗各一。风伯旗一,三人,力士并虎君旗各一。雨师旗一,三人,虎君并黄熊旗二。雷公旗一,三人,黄熊并赤豹旗二。电母旗一,三人,赤豹并吏兵旗二。北斗旗一,三人,吏兵并龙君旗二。玄武旗一,三人,龙君并天马旗二。三人执一旗者重立,二人各执小旗者亦重立。
殿门外仗,亦从北,留中道。飞麟旗、𫘝𫘨旗、鸾旗、麟旗、驯象旗各二,共十人,从中分列为第一重。鹖鸡旗、貔旗、玉马旗、三角兽旗、黄鹿旗各二,共十人,次外分列为第二重。其次,第一部都尉三员,第二部至第五部俱二员,为第三重。又其次五部,各刀盾二十,为第四重。又其次五部,各弓矢二十,为第五重。左右同。
黄麾细仗,摄官八十八人,擎执一千三百五人,编排职掌九人。
内仗,中道左一行,自北西向排列。黄麾幡一首,执者三人。大雉扇六、中雉扇六、小雉扇六、朱团扇六、睥睨四、红大伞一、紫方伞二、华盖一,凡伞扇之上皆有碧襕官一。右行东向,排次同。面北,第一行,长寿幢一,居中。牙门旗八,共二十四人,分左右。第二行,君王万岁旗五人,居中。日旗五人,监门校尉五人,在左。月旗五人,监门校尉五人,在右。第三行,五方龙旗十五在左,五方凤旗十五在右。第四行,红龙旗三十四,第五行,红龙旗三十四,皆分左右。第六行,自内而东,太平、苣纹、合璧、苣纹、赤龙、青龙旗各一,旗五人,通直一人,大将一人。未、午、巳、辰、卯、寅旗各一,青天王旗、白天王旗各一。自内而西,祥云、连珠、祥云、黄龙、白龙、黑龙旗各一,旗五人,通直一人,大将一人。申、酉、戌、亥、子、丑旗各一,绯天王旗、皂天王旗各一。第七行,自内而东,河渎、江渎、兕、赤熊、驯犀、角端、鵔鸃、纲子旗各一,旗五人。自内而西,淮渎、济渎、兕、赤熊、驯犀、角端、鵔、纲子旗各一,旗五人。
外仗,左边西向,自北排列,第一行,五部,侍御史、大将军、折冲都尉各一,主帅各二。第二行,第一部,绛引幡五首,十五人。龙头竿四、弓矢五、揭鼓二、仪锽斧五,龙头竿四、弓矢五、朱刀盾五、绿刀盾五,龙头竿四、仪锽斧五、朱刀盾五、绿刀盾五,龙头竿四、小戟五,龙头竿四、小戟五。第二部至五部无绛引幡,余色并同,以次相接而南。右五部东向,亦如之。左第三行,从北,角、亢、氐、房、心、尾、箕、斗、牛、女、虚、危、室、壁旗各一,旗三人。次重轮、左摄提、青龙旗各一,木、火、土、金、水星旗各一,北、东、中、南、西岳旗各一,旗三人。次紫排襕四、黄排襕四、红排襕四、吏兵旗二、天马旗一。右第三行,从北,奎、娄、胃、昴、毕、觜、参、井、鬼、柳、星、张、翼、轸旗各一,旗三人。次重轮、右摄提、白虎旗各一,东、南、中、西、北方神旗各一,风伯、雨师、雷公、电母、北斗旗各一,旗三人。次紫排襕四、黄排襕四、红排襕四、吏兵旗二、天马旗一。
行仗。天子非祀享巡幸远出,则用常行仪卫。弩手二百人、军使五人,控鹤二百人、首领四人,俱服红地藏根牡丹锦袄、金凤花交脚襆头、涂金银束带,控鹤或皂帽碧袄,各执金镀银蒜瓣骨朵。长行四百人,拳脚襆头、红锦四袄、涂金束带,二人紫衫前导,无执物,余执列糸骨朵七十八、瓜八十八、镫三十四,在控鹤前,金吾仗八十、金花大剑六十俱垂红绒结子、仪锽斧五十八,在控鹤后。其常朝、御殿、郊庙、临幸,凡步辇出入则有近侍导从,执金镀银骨朵者二人,左右扇十人,拂子四人,香盒二人,香球二人,节二人,幢二人,盂一人,唾壶一人,净巾一人,锣一人,水罐一人,交椅一人,斧一人,皇帝出阁则分立阁门之外,导引至殿,皇帝升座则降阶以俟,入阁然后放仗。
天眷三年,熙宗幸燕,始备法驾,凡用士卒万四千五十六人,摄官在外。海陵迁都于燕,用黄麾仗万三百四十八人。天德二年祀庙,用黄麾四千人。世宗即位,凡行幸祀享并用三千人,间亦不满其数。大定十一年前,祀南郊、朝享太庙及至郊坛,用大驾七千人,此其大较也。
天眷法驾人数。摄官六百九十九人:将军、大将军四十三人,折冲、果毅一百二十六人,校尉五十六人,郎将三十四人,帅兵官二百四十六人,统军六人,都头六人,千牛一人,旅帅二人,部辖指挥使二人,押纛二人,押衙四人,四色官四人,押旗二人,引驾官四人,进马四人,押仗通直二人,押仗大将二人,碧襕一十六人,长史二人,鼓吹令二人,鼓吹丞二人,典事五人,太史令一人,太史正一人,司丞一人,府牧一人,刻漏生四人,县令一人,御史大夫一人,僚佐一十人,进辂职掌二人,夹辂将军二人,陪辂将军二人,教马官二人,四省局官八人,导驾官四十八人,抱驾头官一人,执扇筤一人,尚辇奉御二人,殿中少监二人,供奉职官二人,令史四人,书令史四人,押仗二人,殿中侍御史二十四人。
诸班直队二千九百四十五人:钧容直三百六人,人员六,长行三百。执旗一百三十六人,引驾六十二人,人员二,长行六十。驾头天武官一十二人,执从物茶酒班一十一人,御龙直仗剑六人,天武把行门八人,殿前班击鞭一十人,御龙直四十人,人员二,长行三十八。骨朵直一百三十四人,部押二人,殿前班行门三十五人,捧日马队七百人,奉宸步队七百人,天武骨朵大剑三百一十人,人员一十,长行三百。东第四班三十一人,人员一,长行三十。扇筤天武二十人,捧日队从领人员一十七人,簇辇茶酒班三十一人,人员一,长行三十。钧容直三十一人,人员一,长行三十。招箭班三十三人,人员三,长行三十。天武约襕三百一十人。人员一十,长行三百。
车辂下驾士六百三十八人:玉辂下一百四十人,控马踏路四,驾士一百二十八,挟辂八。金辂下六十四人,控马踏路四,驾士六十。象辂下驾士四十人,革辂、木辂、耕根车驾士同上,革车二,共五十人,指南、记里车各三十人,辂车、鸾旗、皮轩车各十八人,黄钺、豹尾车各十五人,属车八,共八十人。
辇舆下六百八十五人:小舆一,长行二十四人,逍遥一,共三十五人,什将节级九,长行二十六。平辇下四十二人,什将节级九,人员七,长行二十六。腰舆共一十九人,人员一,什将虞候二,长行一十六。大辇下三百七十一人,掌辇人员四,什将十二,长行三百五十五,分五番。芳亭辇一,长行六十人,御马三十二,共百三十四人。控马,天武官六十四。挟马,骑御马直长行六十四人。骑御马直人员三,天武节级三人。押马六人,象二十三人。
擎执人、舁士共八千七百七十一人。
鼓吹乐工九百九十四人。
马六千七十八疋。
天德五年,海陵迁都于燕,用黄麾仗一万八百二十三人,摄官在内。骑三千九百六十九,分八节。
第一节。中道,象二十三人。节级二人,铜锣,七宝、石、银钩各一,铁钩二,小旗十五,并服花脚襆头、青锦络缝绯衫、金镀银双鹿束带。
第一引,七十二人:清道一,武弁、绯云鹤袍、袴、革带,执黑漆杖。幰弩一,赤平巾帻、绯辟邪衫、革带、赤袴。诞马二,控四人,赤平巾帻、绯绣宝相花衫、银革带,缨辔凉屉二副。轺车一,赤马二,驾士十八人,武弁、绯绣雉大袖衫、白袴。马,缨辔凉屉、铜面、包尾。县令一员,朝服,坐轺车。僚佐四员,并朝服。控马八人,锦帽、络缝紫衫、大珮、银带。紫方伞一,黄抹额、宝相花衫、银带、大口裤。朱团扇一,曲盖一,绯抹额、宝相花衫、革带、袴。青衣二,青平巾、青衫、袴、革带,执青竹杖。车辐棒二,赤平巾、绯白泽衫、革带、赤袴。告止幡二,执者六人,绯抹额、宝相花衫、革带、袴。传教幡一,信幡一,各三人,并黄抹额、宝相花衫、革带、大口裤。小戟十六。服同上。
第二引,二百六十四人:清道二,幰弩一,诞马四,控八人,服并如前。鼓一,金钲一,平巾帻、绯鸾衫、抹带、袴、锦螣蛇。大鼓六,黄雷花衫、袴、抹额、抹带。节一,幢一,麾一,夹槊二,角四,仪刀十,并平巾帻、绯绣宝相花衫、银革带、大口裤。革车一,赤马四,驾士二十五人,武弁、獬豸大袖、勒帛,马饰如前。府牧一员,朝服坐车。僚佐四员,控马八人,服并如前。铙鼓一,箫二,笳二,笛一,筚篥一,并平帻、绯宝相花衫、银褐抹带。大横吹一,绯苣纹袍、袴、抹额、抹带。青衣四,车辐棒四,紫方伞一,朱团扇四,曲盖一,告止幡二,六人,传教幡二,六人,信幡二,六人,小戟四十,服并如前。刀盾三十六,银褐抹额、宝相花衫、银革带、袴。弓矢三十六,锦帽、青宝相花衫、银革带、袴。槊三十六。锦帽、紫宝相花袍、革带、袴。
朱雀旗队三十四人:折冲都尉三人,平巾帻、紫辟邪衫、革带、大口裤、锦螣蛇、横刀弓矢。犦槊二,平巾帻、绯绣宝相花衫、革带、袴。朱雀旗一,五人,绯抹额、宝相花衫、革带、大口裤、横刀,引夹人加弓矢。弩六,弓矢六,槊十二。并平巾、绯宝相花衫、横刀、革带、袴。
龙旗队七十一人:大将军一人,朝服。引旗四人,黄抹额、宝相花衫、革带、大口裤。旗十二,风伯旗一、雨师旗一、雷公旗一、电母旗一、北斗旗一、五星旗五、左右摄提旗二,执、夹共六十人,皆五色宝相花衫、抹额、革带、袴、横刀,引夹人加弓矢,后凡执旗者并同。副竿二,锦帽、黄宝相花衫、革带、袴。护旗四人。加黄抹额、弓矢。
太仆三车八十一人:指南车,驾士三十人,武弁、绯絁绣孔雀大袖、银褐带、袴。记里鼓车,驾士三十人,獬豸大袖。鸾旗车,驾士十八人,瑞鹰大袖。驾车赤马十二,执黑杖者三人。
外仗。牙门旗队二十八人:分左右。白泽旗二,执夹各五人,绿具装冠、人马甲、锦臂、横刀,引夹加弓矢。金吾牙门旗第一门,牙门旗四,执夹十二人,青宝相花衫、抹额、革带、大口裤、横刀,引夹人加弓矢。监门校尉六人。长脚襆头、绯抹额、狮子裲裆、银带、横刀、弓矢、乌皮靴,后队同。
前部马队,第一队七十人:折冲、果毅都尉二人,锦帽、绯辟邪袍、袴、革带、横刀、弓矢。角宿、亢宿、斗宿、牛宿旗四,旗各五人,并五色宝相花衫、抹额、革带、横刀,引夹加弓矢。弩六,弓矢十四,并锦帽、青宝相花衫、革带、袴。槊二十八。绯色衫,余同上。
第二队七十人:折冲、果毅都尉二人,白泽衫。氐宿、女宿、房宿、虚宿旗四,旗五人,弩六,弓矢十四,槊二十八。服、执如前。
第三队七十人:折冲、果毅都尉二人,心宿、危宿、尾宿、室宿旗四,旗五人,弩六,弓矢十四,槊二十八。服、执如前。
第二节。中道,金吾引驾骑二十人:折冲都尉二人,平巾帻、绯辟邪衫、革带、袴、横刀、弓矢。弩六,弓矢六,槊六。并平巾帻、绯宝相花裲裆、革带、袴。
前部鼓吹五百四十七人:鼓吹令二人,长脚襆头、绿公服、角带、丝鞭、乌皮靴。府史四人,长脚襆头、绿宽衫、角带、黄绢半臂、乌靴。部辖指挥使一人,平巾帻、紫宝相花衫、革带、锦螣蛇。主帅四十八人,分五项,平巾帻、绯鸾衫、革带、袴、执仪刀。鼓、金钲各十二,平巾帻、绯鸾衫、银褐抹带、锦螣蛇。大鼓、长鸣各百二十,黄雷花衫、抹额、抹带。铙鼓十二,绯苣纹衫、抹额、抹带。歌二十四,拱辰管二十四,箫二十四,笳二十四,服如钲鼓,无螣蛇。大横吹百二十。服如铙鼓。
外仗。马部第四队六十人:分左右。折冲都尉二人,绯麟衫。箕宿、壁宿旗各一,旗五人,弩六,弓矢十四,槊二十八。服、执并如前队。
第五队六十人:折冲都尉二人,奎宿、井宿旗各一,旗五人,弩六,弓矢十四,槊二十八。服、执并如前队。
第六队六十人:折冲都尉二人,绯瑞鹰袍。娄宿、鬼宿旗各一,旗五人,弩六,弓矢十四,槊二十八。服、执并如前队。
第七队六十人:折冲都尉二人,胃宿、柳宿旗各一,旗五人,弩六,弓矢十四,槊二十八。服、执并如前队。
第八队六十人:折冲都尉二人,昴宿、星宿旗各一,旗五人,弩六,弓矢十四,槊二十八。服、执并如前队。
第九队六十人:折冲都尉二人,赤豹袍。毕宿、张宿旗各一,旗五人,弩六,弓矢十四,槊二十八。服、执同前。
第十队七十人:折冲都尉二人,瑞马袍。觜宿、翼宿、参宿、轸宿旗各一,旗五人,弩六,弓矢十四,槊二十八。服、执如前。
步甲队,第一、第二两队百一十人:领军卫将军二人,平巾帻、紫白泽袍、袴、带、锦螣蛇、横刀、弓矢。犦槊四,平巾帻、绯宝相花袍、大口裤。折冲都尉四人,服如将军。鹖鸡旗二,貔旗二,旗各五人,朱牟甲弓矢四十,朱牟甲刀盾四十。兜牟、甲身、披膊、锦臂、行縢、鞋袜、勒甲、革带。
第三节。中道,前部鼓吹第二,五百二十三人:侍御在外。节鼓二,笛二十四,箫二十四,筚篥二十四,笳二十四,桃皮筚篥二十四,,黑平巾帻、绯对鸾衫、银褐勒帛、大口裤。主帅二十六人,分四项,革带、执仪刀,服如上,无勒帛。鼓、金钲各十二,黑平巾帻、绯绣对鸾衫、银褐勒帛、大口裤、锦螣蛇。小鼓百二十,中鸣百二十,黄雷花袍、袴、抹额、抹带。羽葆鼓十二,青苣纹袍、抹额、抹带。歌二十四,拱辰管二十四,箫二十四,笳二十四,服如前色。侍御史二员,朝服。黄麾幡一,三人。武弁、绯宝相花衫、银褐勒帛、大口裤,执者马、者步。
外仗。步甲,第三队五十二人:折冲、果毅都尉二人,紫瑞马袍。玉马旗二,旗五人,青牟甲弓矢四十。服、执并同前队。
第四队五十二人:折冲、果毅都尉二人,瑞鹰袍。三角兽旗二,旗五人,青牟甲刀盾四十。
第五队五十二人:折冲、果毅都尉二人,白泽袍。黄鹿旗二,旗五人,黑牟甲弓矢四十。
第六队五十二人:折冲、果毅都尉二人,服同。飞麟旗二,旗五人,黑牟甲刀盾四十。
第七队五十二人:折冲、果毅都尉二人,赤豹袍。𫘝𫘨旗二,旗五人,银褐牟甲弓矢四十。
第八队五十二人:折冲、果毅都尉二人,服同。鸾旗二,旗五人,银褐牟甲刀盾四十。
第九队五十二人:折冲、果毅都尉二人,瑞鹰袍。麟旗二,旗五人,黄牟甲弓矢四十。
第十队五十二人:折冲、果毅都尉二人,驯象旗二,旗五人,黄牟甲刀盾四十。服、执如前。
金吾牙门旗第二门,牙门旗四,执夹十二人,监门校尉六人。服、执同第一门。左右屯卫将军二人,平巾帻、紫飞麟袍、大口裤、锦螣蛇、革带、横刀、弓矢。绛引幡二十,执者六十人,武弁、绯绣宝相花衫、银褐勒帛、大口裤。共八十人。
第四节。中道,六军仪仗二百五十二人:统军六人,花脚襆头、紫绣抹额、孔雀袍、革带、横刀、、器仗、珂马。都头六人,长脚襆头、紫宝相花大袖、革带、横刀。神武军旗二、羽林军旗二、龙武军旗二,旗各五人,执人锦帽,引夹人贴金帽。排襕旗四十八、吏兵旗四、力士旗四、赤豹旗四、黄熊旗四、龙君旗四、虎君旗四、掩尾天马旗六,旗一人,锦帽、五色宝相花衫、革带、锦臂。白簳枪九十,交脚襆头、五色宝相花衫、抹额、革带、汗袴。柯舒二十四,镫杖十八。并贴金帽、五色宝相花衫、革带。
引驾龙墀旗队六十五人:排仗通直二人,排仗大将二人,并长脚襆头、紫公服、红带、丝鞭、乌皮靴。天王旗四、十二辰旗各一,旗一人,并锦帽、五色宝相花衫、革带、臂。天下太平旗一、五方龙旗五,旗五人,执人锦帽,引夹人贴金帽,服并如上,横刀、弓矢。君王万岁旗一、日月旗各一,旗五人。执人锦帽,引夹人贴金帽,服、执已见前例。
御马六十六人:马十六匹,匹四人,控马三十二人,贴金帽、紫宝相花衫、革带。夹马三十二人,皂帽、青锦袄、涂金铜束带。广武节级一人,锦帽,执黑杖,服同控马。管押骑御马直人员一人。皂帽、红锦袄、涂金、铜束带。
中道队三十二人:大将军一人,朝服、丝鞭。日月合璧旗一、苣纹旗二、五星连珠旗一、祥云旗二,旗各五人。服、执见前例。长寿幢一。平巾帻、绯宝相花衫、革带、大口裤。
金吾细仗一百人:青龙旗一、白虎旗一、五岳神旗五、五方神旗五,旗各四人,并四色宝相花衫、青黄银褐皂抹额、抹带、横刀,引夹如前。押旗二人,长脚襆头、紫公服、红角带、乌皮靴。五方龙旗各三、五方凤旗各三,旗一人,并五色衫、抹额、革带、横刀。四渎旗四,旗五人。并皂宝相花衫、抹额、革带、横刀,引夹如前。
外仗。黄麾前第一部二百七十二人:殿中侍御史二人,朝服。左右屯卫大将军二人,折冲都尉二人,平巾帻、紫飞麟袍、革带、大口裤、锦螣蛇、横刀、弓矢。主帅二十人,平巾帻、绯宝相花衫、革带、袴、仪刀。龙头竿一百,揭鼓六,仪锽斧二十,小戟二十,弓矢四十,朱縢络刀盾二十,槊二十,绿縢络刀盾二十。并青宝相花衫、抹额、抹带、行縢、鞋袜。
第二部二百七十二人:殿中侍御史二人,左右领军卫大将军二人,折冲都尉二人,紫绣白泽袍。主帅二十人,龙头竿一百,揭鼓六,仪锽斧二十,小戟二十,弓矢四十,朱縢络刀盾二十,槊二十,绿縢络刀盾二十。服并绯。
第三部二百七十二人:殿中侍御史二人,左右屯卫大将军二人,折冲都尉二人,紫瑞鹰袍。主帅二十人,龙头竿一百,揭鼓六,仪锽斧二十,小戟二十,弓矢四十,朱縢络刀盾二十,槊二十,绿縢络刀盾二十。服并黄,余同上部。
第五节。中道,八宝香案共三百人:轝士九十六人,平巾帻、绯宝相花衫、大口裤、涂金银束带。烛笼三十二,大珮银腰带,服同舆士。行马十六,服同烛笼。碧襕官十六人,弓脚襆头、碧襕衫、涂金铜束带、乌皮靴,后四人执长刀。符宝郎八人,长脚襆头、绿公服、角带、槐简、步导。援宝三十二人,人员二人,武弁、紫宝相花衫、革带、执黑漆杖。长行三十人,绯宝相花衫、执黑漆杖。香案八,轝士三十二人,服同烛笼、行马。案后金吾仗六,方伞二,大雉扇四,服并同碧襕官。金吾仗十二人,四色官四人,长脚襆头、绿公服、大口裤、金铜腰带,前二人执槐简,后二人执金铜仪刀。押仗二人,长脚襆头、紫公服、红带、乌皮靴。金甲二人,披膊、兜牟、钺斧、锦臂、勒甲绦。进马四人。平巾帻、紫犀牛裲裆、革带、袴、刀、矢弓。
金吾引驾四十九人:千牛将军一人,千牛十人,郎将二人,并绯绣抹额、紫犀牛裲裆、革带、大口裤、横刀、弓矢、珂马,将军平巾帻、无抹额,千牛郎将花脚襆头,余同。长史二人、长脚襆头、绿公服、金铜腰带、袴、乌皮靴。引驾官四人。长脚襆头、紫公服、红带、乌皮靴。
中雉扇十二,大伞二,小雉扇四,华盖二,香蹬一座,八人,火燎一,二人。武弁、绯宝相花大袖、革带、大口裤。
腰舆人员、什将三人,皂帽、红锦袄、涂金银束带。人员执杖。长行十六人,拳脚襆头、红锦四袄、涂金银腰带。排列官二人,长脚襆头、紫公服、红带、乌皮靴。小舆二十四人,白银束带,服同长行人。逍遥辇人员、什将共十六人,皂帽、涂金银束带、红锦方胜练鹊。人员执黑漆杖。长行二十六人,红地白狮锦袄、涂金银带、冠同。平辇人员、什将十六人,皂帽、红锦团袄、涂金银带。舆辇共一百三人。
诸班开道旗队一百七十七人:开道旗一,铁甲、兜牟、红背子、剑、绯马甲。皂纛旗十二,旗一人,黑漆铁笠、皂皮人马甲。引驾六十二人,皂帽、红锦团袄、红背子、铁人马甲、箭、兵械、骨朵。辅龙直一百二人。皂帽、红背子、骨朵、铁人马甲。
外仗。黄麾前第四部二百七十二人:殿中侍御史二人,左右武卫大将军二人,折冲都尉二人,主帅二十人,龙头竿一百,揭鼓六,仪锽斧二十,小戟二十,弓矢四十,朱縢络刀盾二十,槊二十,绿縢络刀盾二十。黄宝相花衫、余并如前第一部。
第五部二百七十二人。除左右骁卫大将军与都尉服赤豹袍,龙竿以下服银褐花衫,余名色并如前第二部。
第六部二百七十二人。除将军、都尉服瑞马袍,龙竿以下服皂花衫,余名色并如前第三部。
第六节。中道,门旗队一百二十三人:骑执门旗四十,五方色龙旗十,步执红龙门旗六十,麋旗一,簇辇红龙旗八,日月旗二,麟旗一,凤旗一,旗皆一人。并铁甲、兜牟、红锦袄、红背子,马执者惟红背子,步执门旗仍带剑。
金辂,皇太后乘之,公主侍坐,故在玉辂之前。驾士九十四人,赤平巾帻、绯绣对凤大袖、绯抹额、赤袴、鞋袜。击鞭内侍十人,皂帽、红锦袄、涂金银束带。驾头下,御床也。抱驾头内侍一人,长脚襆头、紫罗公服、涂金银束带。控马二人,锦帽、锦络缝宽衫、银大珮腰带。广武官十二人,锦帽、白银束带、袄。茶酒班执从物十一人,水罐二、香球二、唾盂一、冢罗一、手巾一、御椅三人、踏床一,皂帽、碧锦团袄、红锦背子、涂金银束带。共百三十人。
拱圣直,人员二人,长行三十八人。真珠头巾、红锦四袄、涂金银束带。
导驾官四十二人,朝服。从人八十四,锦帽、紫络缝宽衫、大珮银腰带。仗剑六人,皂帽、红锦团袄、红锦背子、铁甲、弓矢、器械。广武把行门八人,殿班把行门三十五人。服并如仗剑。
玉辂,帝后同乘,太子陪坐。驾士百二十八人,服如金辂,惟用青色。千牛将军一人,具装,执长刀于辂右。左右点检二人,被金甲。夹辂大将军二人,陪辂将军二人,并朝服。进辂职掌二人,长脚襆头、紫宽衫、涂金银腰带。教马官二人,长脚襆头、绯抹额、紫宝相花衫、涂金银腰带。部押二人,皂帽、铁甲、红锦袄、执骨朵。挟辂八人,控踏路马四人,马二匹,铜面、包尾、凉屉,人服如驾士。共一百五十三人。
龙翔马队二十队,六百二十人,分左右,每队人员三人,皂帽、铁甲、红锦袄、红背子、弓矢、剑、骨朵、甲马。殿侍二十八人。铁甲、红锦背子、弓矢、器械、甲马。
东第五班,金枪六队,每队旗三人、枪二十五人,内二十人佩弓矢。共一百六十八人,并裹铁兜牟、金枪。银枪六队,每队旗三人、枪二十五人,内二十人佩弓矢。共一百六十八人。并裹铁笠,银枪。
东第四班,二队,每队旗三人、弩二十五人,共五十六人。铁笠、兜牟。
神勇步队七百人:分左右作四重,每重人员十,皂帽、红锦团袄、弓矢、器械、骨朵。长行六百六十人,并铁兜牟、甲。内拱圣骨朵直一百六十四人,拱圣枪直一百六十四人,内执子旗者二人,余执枪。拱圣弓箭直一百六十六人,弓矢、器械、执骨朵。拱圣弩直一百六十六人。挟弩、。
广武骨朵大剑三百一十人:指挥使五人,红锦袄、红背子。都头五人,红袄、红背子、并皂帽、涂金腰带、骨朵。长行三百人。内一百人簇四金雕锦帽、紫孔雀宽袄、白银束带、骨朵,二百人金镀银花朱红笠、绯对凤宽袄、银带、执银花大剑。导驾官四十二员,从者八十四人。服已见前。
外仗。青龙白虎队五十二人:果毅都尉二人,青龙旗一、白虎旗一,旗五人,弩六人,弓矢十四,槊二十。服已见前。
第七节。中道,驾后辅龙直乐三十一人:拍板一,筚篥十五,笛十四,人员一人。长行三十人,乐器自备,并皂帽、红锦袄、涂金束带,并马。人员执骨朵。
扇筤二十五人:执筤官一人,控马二人,服并如前例。红龙扇二,长脚襆头、紫公服、涂金银束带。广武二十人。锦帽、绣宽袄、白银束带、紫对凤十领、绯对凤十领。
七宝辇轝士四十二人:什将、人员十六人,皂帽、红锦团袄。长行二十六人。盘裹襆头、红锦四袄、涂金束带。
持钑队五十人:旅帅二人,服如都尉。重轮旗二,旗五人,服同前例。红罗大伞二,大雉扇八,小雉扇八,红罗绣华盖一,武弁、绯宝相花衫、革带、袴、锦螣蛇。朱团扇八,黄宝相花衫。真武幢一,皂宝相花衫。睥睨八,绯宝相花大袖。麾一,幢一。紫宝相花衫、银褐抹带。
后部鼓吹三百三十七人:鼓吹丞二人,典士四人,部辖指挥使一人,主帅十八人,金钲、鼓各三,羽葆鼓十二,歌二十四,拱辰管二十四,箫二十四,笳二十四,节鼓二,铙鼓十二,歌十六,箫二十四,笳二十四,小横吹一百二十。青苣纹袍、抹额、抹带,余并与前同。
金吾牙门旗第三门,牙门旗四,旗三人,监门校尉六人。服、执同第一门。
黄麾后第一部二百七十二人,第二部二百七十二人,第三部二百七十二人,殿中侍御、卫大将军、折冲都尉、龙头竿以下名色,并如前三部。
第八节。中道,后部鼓吹第二,百二十人:笛二十四,箫二十四,筚篥二十四,笳二十四,桃皮筚篥二十四。服并如前。
属车八,牛二十四,驾士八十人。武弁、绯绣云鹤大袖、银褐抹带、大口裤。黄钺车,赤马二,驾士十五人。武弁、绯对鹅大袖、银褐抹带、大口裤。豹尾车,赤马二,驾士十五人。武弁、绯立豹大袖、银褐抹带、大口裤。
玄武队六十一人:金吾折冲都尉一人,平巾帻、紫辟邪袍、革带、袴、螣蛇、横刀、弓矢。犦槊二,平巾帻、绯宝相花衫、革大带。仙童旗一、玄武旗一、螣蛇旗一、神龟旗一,旗五人,服、执如前例。槊十九,弓矢十五,弩四。平巾帻、绯宝相花衫、革带、袴。
黄麾后第四部二百七十二人,第五部二百七十二人,第六部二百七十二人,摄官名数服色并如前第四、第五、第六部。绛引幡二十,执者六十人。并武弁、绯绣宝相花衫、银褐抹带、大口裤。诸从驾官并于仗后陪从,朝服不足者公服。凡应乘马者,并同宋制。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 金史  卷四十二‧志第二十三  仪卫下 大驾卤簿 皇太后皇后卤簿 皇太子卤簿 亲王傔从 诸妃嫔导从 百官仪从
大驾卤簿。世宗大定三年,袷享,用黄麾仗三千人,分四节。第一节,无县令、府牧,即用黄麾前三部,次前部鼓吹,次金吾牙门旗,次驾头,次引驾龙墀队,次天王、十二辰等旗。第二节,黄麾第四、第五部,次君王万岁日月旗,次御马,内增控马司圉、挟马司圉各一十六人,次日月合璧、五星连珠等旗,次八宝,内增执黑杖传喝一十八人在香案前,次七宝辇。第三节,黄麾后第一、第二部,次玉辂,次栲栳队,次导驾门仗官。第四节,黄麾后第三、第四、第五部,次金辂,次牙门旗,次后部鼓吹。
大定六年九月,西京还都,用黄麾仗二千五百四十二人,摄官在内。骑七百六十二匹,分四节。第一节,摄官五十四人,执擎三百二人,乐工一百七十人。第二节,摄官三十二人,执擎三百七十六人。第三节,仗内摄官四十四人,导驾官四十二人,门仗官一百人,玉辂青马八、驾士一百四十人,护驾栲栳队五百人,执擎二百四十二人。第四节,摄官五十人,金辂赤马八、驾士九十四人,控鹤二十二人,乐工八十四人,执擎二百九十人。
是岁,上还自西京,有司备仪仗,皇太子乘缀辂,上疑其非礼,以问礼官,无能知者,上怒,皆责降之。明年,将册皇太子,宰臣奏当备仪仗告庙,上曰:‘前朕受尊号谒谢,但令朕用宋真宗故事,朝服乘马,于礼甚轻,今皇太子乃用备礼何耶?’丞相良弼谢,上徐曰:‘此文臣因循,不加意尔。’先是,凡行幸皆役民执仗,是后诏以军士易之。
大定十一年,将有事于南郊,朝享太庙,右丞石琚奏其礼,上曰:‘前朝汉人祭天,惟务整肃仪仗,此自奉耳,非敬天也。朕谓祭天在诚,不在仪仗之盛也,其减半用之。’于是,遂增损黄麾仗为大驾卤簿,凡用七千人,摄官在内。分八节。
第一节,第一引,七十人,县令。第二引,二百六十四人,府牧。第三引,二百二十九人,御史大夫,名色与府牧同,颇损其数,而增行止旗一。
第二节,金吾皂纛旗一十二人,朱雀队三十四人,指南、记里鼓车皆五十二人,鸾旗车一十八人。前部鼓吹一百二十九人。清游队七十二人:内白泽旗二,旗五人,绿具装冠、绿皮甲勒皮、锦臂、横刀,引夹加弓矢,绿皮马甲、包尾全。折冲都尉二人,黑平巾帻、紫绣辟邪袍、革带、银褐大口裤、锦螣蛇、横刀、弓矢。弩六,弓矢二十四,槊三十。并锦帽、青绣宝相花衫、革带、银褐大口裤。佽飞队四十八人:内果毅都尉二,黑平巾帻、紫绣飞麟袍、革带、银褐大口裤、锦螣蛇,佩横刀、弓矢。虞候佽飞三十人,铁甲、兜牟、横刀、弓矢、黑马甲全。铁甲佽飞一十六人。服、执如上。前部马队,第一队六十四人,第二、第三队皆六十人,第四、第五队皆五十八人。殳叉仗五十四人:内帅兵官二人,黑平巾帻、绯宝相花衫、革带、银褐大口裤,执仪刀。殳二十六,叉二十六。五色宝相花衫、抹额、抹带、行縢、鞋袜。行止旗一。绯绣宝相花衫、抹额、银褐抹带、大口裤。
第三节,前部鼓吹第二,三百六十九人。前步甲队,第一至第五队皆四十二人。衙门旗二十人。黄麾前第一部一百五十人,第二部一百二十人。殳叉仗五十八人。行止旗一。
第四旗,黄麾幡三人,六军仪仗二百二十六人,御马三十三人,黄麾前第三至第五部皆一百二十人,青龙白虎队五十二人,殳叉仗五十六人,行止旗一。
第五节,八宝二百三十二人,平头辇三十人,七宝辇四十二人。班剑、仪刀队二百人:内将军二人、折冲都尉二人、平巾帻、绯辟邪袍、革带、银褐大口裤、锦螣蛇,执仪刀。班剑、仪刀各九十八。并平巾帻、绯绣宝相花衫、革带、银褐大口裤、锦螣蛇,执仪刀。骁卫翊卫队六十人:内供奉郎将二员,黑平巾帻、绯绣瑞马袍、革带、银褐大口裤,执仪刀。凤旗二,旗五人,服、执如前。弩、弓矢、槊皆一十六。服如班剑,横刀。夹毂队,第一队九十二人:内折冲都尉二人,平巾帻、绯绣飞麟袍、革带、银褐大口裤,执仪刀。宝符旗二,旗五人,朱鍪甲刀盾八十。朱甲、锦臂、行縢、鞋袜。第二队八十二人:内果毅都尉二人,白泽袍。飞黄旗二,旗五人,银褐鍪甲刀盾七十。第三队八十二人:内果毅都尉二人,赤豹袍。吉利旗二,旗五人,皂鍪甲刀盾七十。殳叉仗五十六人。行止旗一。
第六节,马步门旗队一百人,驾头一十五人,广武官、茶酒班执从物者二十三人。御龙直四十人。红锦团袄、镀金束带,内人员二皂帽,三十八人真珠头巾。玉辂一百五十一人。栲栳队五百人:内金枪队一百二十六人,分左右,人员十八、并铁甲、皂帽、红锦背子,执小旗,马甲,红锦包尾。长行一百八人,铁甲、兜牟、红锦背子、锦臂,甲马、红锦包尾,执金枪。银枪队一百二十六人,人员十八、长行一百八人,服并如上,银枪。弓箭直步队一百二十四人,人员四、铁甲、皂帽、红锦团花战袍、弓矢,执银骨朵,马甲全。长行一百二十人,铁笠、红锦团花战袍、铁甲、弓矢、骨朵。骨朵直步队一百二十四人,人员四、长行一百二十人。服甲同上,无弓矢。金吾牙门旗二十人,黄麾后第一部一百五十人,第二部一百二十人,殳叉仗五十二人,行止旗一。
第七节,扇筤二十五人,金辂九十四人。大安辇一百八十一人:内尚辇奉御二人,殿中少监二人,奉职官二人,并公服。令史四人,书令史四人,七人乌介帻、绯四素衫、银褐抹带、大口裤、皂靴,一人长脚襆头、紫罗公服、角带皂靴。掌辇四人,武弁、黄绣宝相花衫、银褐抹带、大口裤。人员十二,皂帽、红锦团袄、铜束带,内指挥使一人执银骨朵。舁士一百五十一人。服同掌辇。御马三十三人。持钑队三十九人。后部鼓吹一百六十人。黄麾后第三至第五部皆一百二十人。后步甲队第一至第二队皆四十二人。殳叉仗五十六人。行止旗一。
第八节,后部鼓吹第二,一百四十人。象辂、革车、木辂皆五十人,进贤车二十六人,豹尾车一十八人,属车八十人。玄武队六十一人。后步甲队第三至第五队皆四十二人。金吾牙门旗二十人。后部马队第一队七十六人,第二队六十四人,第三队六十人。殳叉仗六十人。行止旗一。后分行旗、止旗为二。以上名数与黄麾同者不重述。
章宗明昌五年六月,尚书省奏:‘大定六年,世宗自西京还都,采宋省方还京之仪,用黄麾仗二千人、及金玉辂、栲栳队甲骑五百人、导驾官四十二员,自后遂不复用。今车驾幸景明宫,还都之日宜依用之。’制可。
承安元年,省臣奏:‘南郊大礼,大驾卤簿当用人二万一千二百一十八、马八千一百九十八。世宗亲行郊祀,仗用七千人。今拟大定制外量添甲卒三百,栲栳队、执檛人二百四十八,通七千五百四十八人,仍分八节。’从之。
泰和六年,上欲亲行祫享,命有司计其役费,尚书省奏:‘当用仗三千五百人,钱一万余贯,马八百六十五匹。旧例,马皆借取于民,亲军、班祗皆自备从事。今军旅方兴,官马以备缓急,不可借用,民亦不可重扰,宜令有司摄事。’上诏再议之。
八年四月,禘于太庙,依元年例,用黄麾仗三千人,屯门仗五百人。
皇太后、皇后卤簿。用唐、宋制,共二千八百四十人。清游队三十人,清游旗一,执一人、引二人、夹二人。并平巾帻、绯裲裆、大口裤、佩弓矢、横刀、执槊、弩、骑。次金吾卫折冲都尉一人,平巾帻,紫裲裆、大口裤、锦螣蛇、弓矢、横刀。犦槊二人,平巾帻、绯衫、大口袴,夹折冲。领四十骑:二十人执槊、四人弩、十六人横刀。并平巾帻、绯裲裆、大口裤、横刀、弓矢。次虞候佽飞二十八人。并平巾帻、绯裲裆、大口裤、弓矢、横刀,骑夹道,分左右均布至黄麾仗。次内仆令一人、丞一人,依本品服,分左右。各书令史二人。平巾帻、绯衫、大口裤,骑从。次黄麾一,执一人、夹二人。武弁、朱衣、革带,正道骑。次左右厢黄麾仗,厢各三行,行百人,从内第一行,短戟、五色氅,执者并黄地白花綦袄、帽、行縢、鞋、袜。次外第二行,戈、五色氅,执人并赤地黄花綦袄、帽、行縢、鞋、袜。次外第三行,仪锽、五色幡。并青地赤花綦袄、帽、行縢、鞋、袜。次左右领军卫、左右威卫、左右武卫、左右骁卫、左右卫等,卫各三行,行二十人,分前、后。卫各主帅六人,唯左右领军卫各三人,并平巾帻、绯裲裆、大口裤,领军卫前后狮子文袍、帽,余卫豹文袍、帽,各执石装长刀,骑领,分前、后。每卫各果毅都尉一人检校。被绣袍,以上各一名步从。左右领军卫有绛引幡,引前、掩后各三。执者六人,并平巾帻、绯衫、大口裤。次内谒者监四人,给事二人,内常侍二人,内侍少监二人。并骑,分左右。以上各有内给使一人,步从。次内给使百二十人。皆宫人,并平巾帻、绯衫、大口裤,分左右,在车后。次偏扇、团扇、方扇各二十四。分左右,以宫人执之,皆服间彩大袖裙襦、彩衣、革带、履。次香蹬一,执擎内给使四人。平巾帻、绯裲裆、大口裤,在重翟车前。次重翟车,马四,驾士二十四人。平巾帻、青衫、大口裤、鞋袜。次行障二,坐障二。分左右夹车,宫人执之,服同执扇。次内寺伯二人,领寺人六。分左右,平巾帻、绯裲裆、大口裤、执御刀,并骑,夹重翟车。次腰舆一,轝士八人,团雉扇二。夹舆。次大伞四,次大雉扇八。分左右,横行为二重。次锦华盖二。单行,正道。次小雉扇、朱团扇各十二。并横行,分左右。次锦曲盖二十四。横行,为二重。次锦六柱八扇。分左右。自腰舆以下并内给使执之,服同前。次宫人车。次绛麾二。分左右,执各一人,武弁、朱衣、革带、鞋袜。次后黄麾一,执一人,夹二人。并骑,武弁、朱衣、革带,正道。次供奉宫人。在黄麾后。次厌翟车,马四,驾士二十四人。次翟车、安车皆四马,驾士各二十四人。次四望车、金根车,皆驾牛三,驾士各十二人。服同前。次左右厢牙门各二,每门执二人,夹四人。并赤綦袄、黄袍、帽。第一门在前黄麾前,第二门在后黄麾后。次左右领军卫,每厢各一百五十人,执殳,并赤地黄花綦袄、帽、行縢、鞋袜。前与黄麾仗齐,后尽卤簿。厢各主帅四人,检校。平巾帻、绯衫、大口裤、被黄袍帽,执石长刀,骑。其服豹文者二在内,服狮文者二,一引前,一护后。次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各一人,检校殳仗。以上各一人骑从。次后殳仗内正道置牙门一,每门监门校尉二人,皆平巾帻、绯裲裆、大口裤,执银装长刀,骑。每厢各巡检校尉一人、往来检校。服仗同前。前后部鼓吹,金钲、鼓、大鼓、长鸣、中鸣、铙吹、羽葆、鼓吹、横吹、节鼓、御马并减大驾之半。
是岁,重翟等六车改用圆方辂辇,及行障、坐障、锦六柱、宫人等车,其制度人数并见舆服志。
天德二年,海陵立后,皇后乘龙饰肩舆,有司设二步障于殿之西阶,设扇左右各十,伞一,此盖殿庭导引之仪也。又设皇太后导从六十人,伞子不在数内,并服簇四盘雕团花红锦袄、金花襆头、涂金银束带。永寿、永宁宫导驾各三十人,伞子各二人,此亦常行之仪也。
皇太子卤簿。受册宝谢庙,凡大礼、大朝会则用之。有司奏当用唐、宋仪礼,诏止用千人。
中道,清游队二十四人:折冲都尉一人,白泽旗一,五人,弩四、弓六、槊八。并骑。清道直荡队一十八人:折冲都尉二人,犦槊四,弓矢十二。并骑。诞马四,控拢八人。正直旗队三十三人:果毅都尉一人,重轮旗一、驯犀旗二、野马旗一、驯象旗二,旗各五人,副竿二。并骑。细引队一十四人:果毅都尉二人,弓矢六,槊六。槊与弓矢相间,并骑。前部鼓吹九十八人:并骑。府史二人,金钲、鼓各二,大鼓十二,长鸣八,铙鼓二,箫六,笳六、帅兵官二、节鼓二、小鼓十二、中鸣八、桃皮筚篥四、歌四、拱辰管六、筚篥六、大横吹十二、羽葆鼓二、帅兵官二。伞扇八:梅红伞二,大雉扇四,中雉扇二。小舆一十八人。导引官一十二人:中允二人、谕德二人、庶子二人、詹事二人、太师一人、太傅一人、太保一人,少师一人在金辂后。并骑。亲勋翊卫围子队七十四人:郎将二人,仪刀七十二。并骑。金辂七十人。三卫队一十八人。执仪刀。厌角队六十二人:郎将一人,祥云旗一,五人,弩三,弓七,槊十五,并骑。又郎将一人,祥云旗一,五人,弩三,弓七,槊十五。并骑。朱团扇一十六人:司御率府校尉四人,骑。朱团扇三,紫曲盖三,朱团扇三,紫曲盖三。大角一十八。后部鼓吹五十四人:并骑。管辖指挥一人,金钲、鼓各一,铙鼓二,萧六,歌六,筚篥六,节鼓一,主帅二人,笛六,笳四,拱辰管六,小横吹十,主帅二人。后拒队四十六人:果毅都尉一人,骑。三角兽旗一,五人,弩四,弓矢十六,槊二十。
外仗。左行二百四人。牙门十六人:并骑。牙门旗一,三人,监门校尉三人,郎将一人,班剑九。前第一队二十七人:司御率府一人,果毅都尉一人,折冲都尉一人,主帅一人,并骑。绛引幡三首,九人,麟头竿二,仪锽斧二,弓矢二,麟头竿二,仪锽斧二,朱刀盾二,小戟二。第二、第三、第四、第五队各一十四人。与第一部麟头竿已下同。后第一队四十七人:牙门旗一,三人,监门校尉三人,果毅都尉一人,主帅一人,绛引幡三,九人,鹖鸡旗一,五人,槊四,弩三,槊四,弓矢三,槊四,弓矢三,朱刀盾二,小戟二。并骑。后第二队二十九人:果毅都尉一人,纲子旗一,五人,槊五,弩三,槊五,弓矢三,槊三,弓矢四。并骑。后第三队二十九人:果毅都尉一人,黄鹿旗一,五人,槊五,弩三,槊五,弓矢三,槊三,弓矢四。并骑。右行二百四人,排列同。
太子常行仪卫,导从六十二人,伞子二人,并服梅红绣罗双盘凤袄、金花襆头、涂金银束带。凡从物锣、唾盂、水罐等事并用银金饰。伞用梅红罗、坐麒麟金浮图。椅用金镀银圈、双戏麒麟椅背,红绒结。殿庭与宴,用绣罗间金盘凤,卓衣则用绣罗独角间金盘兽。东宫视事,朱髹饰椅,涂金银兽衔、红绒结、明金团花椅背,案衣则用素罗,色皆梅红,蒙帕踏脚同。
亲王傔从。引接十人,皂衫、盘裹、束带、乘马。拢官五十人,首领紫罗袄、素襆头,执银裹牙杖,伞子紫罗团荅绣芙蓉袄、间金花交脚襆头,余人紫罗四绣芙蓉袄、两边黄绢义襕,并用金镀银束带,襆头同。邀喝四人。伞用青表紫里,金镀银浮图。椅用银裹圈背。水罐、锣、唾盂并用银。郡王拢官三十人,未出宫者二十人。国公拢官二十人,未出宫者十四人。郡王引接六人,国公四人,未出宫者各减半。人从仪物并依一品职事官制。
诸妃嫔导从四十人,襆头、绣盘蕉紫衫、涂金束带。妃用偏扇、方扇、团扇各十六,诸嫔各十四,皆宫人执,服云脚纱帽、紫四衫、束带、绿靴。大伞各一,伞子二人,就用本服锦袄襆带。大长公主导从一十二人,皇妹皇女一十人,并服紫罗绣胸背葵花夹袄、盘裹、襆头、大珮银腰带,牙杖各二。其诸宗室女,各以亲踈差降之。伞制,皇太子三位妃皆青罗表紫里、金浮图,亲王公主王妃金镀银浮图、郡主县主夫人银浮图,皆青表紫里,诸臣下母妻各从其夫子勋封品级用伞。
百官仪从。正一品:三师、三公、尚书令,朱衣直省各十人,三公称直府。拢官各六十人,并服紫衫帽、银偏带,内执藤棒二对、骨朵三对、牙杖三对,簇马六人,伞子二人。交椅、水罐、锣、盂子、唾碗等事以次执之,服皂衫帽、涂金铜束带。后凡执色人并同。邀喝四人。伞用青罗紫里、银浮图。从一品:尚书左右丞相、平章政事、都元帅、枢密使,直省同,枢密称直院,以班祗人充。拢官五十人,邀喝四人。判大宗正,引接十人、拢官四十人。大兴尹,面前两对,余并同。以上交椅并用银裹圈背、紫丝绦结。
正二品:东宫三师、左右副元帅、尚书左右丞,直省八人,拢官四十人,邀喝三人,伞用朱浮图。从二品: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御史大夫,直省同,御史台称通引,以犦使班祗人充。拢官三十六人,邀喝数同。
正三品:东宫三少、元帅左右监军、殿前都点检、六部尚书、诸京留守、宣徽、劝农使、翰林学士承旨等官,凡同品者,各引接六人,拢官二十人。以上交椅并用直背银间妆、青丝绦结。诸京都转运使、招讨使、诸路提刑使、诸府尹兼本路兵马都緫管及留守,拢官五十人。外任,统军使、都运、招讨使、副使、诸府尹兼緫管,拢官四十五人,公使七十人。从三品:元帅左右都监、劝农副使、殿前副都点检及御史中丞等官,凡同品者,各引接六人,拢官一十八人,内中丞引从则给绯衫。外任,运使、节度使,拢官四十人,诸节镇、诸部族节度同,公使上镇七十人、中镇六十五人、下镇六十人。以上外任官人从服色,除诸招讨、緫管、部族节度、群牧使自来无射粮军人力者并仍旧外,留守、统军、緫管、都运、招讨、府尹、转运、节度使人力亦仍旧,其数虽多,俱不得过四十人,并服紫衫、银带,银裹圈背交椅、银水罐、锣、盂、碗、牙杖,内银裹骨朵、大剑各两对,及邀喝,唯运使无骨朵、大剑。
正四品:左右谏议大夫、国子祭酒、六部侍郎等官,凡同品者,各引接八人,本破十二人。外任,留守同统军都监、提刑副使,各拢官三十人。从四品:殿前左右卫将军、诸猛安千户、亲王府尉、诸京同知转运等官,凡同品者,各引接四人,本破十二人。外任,拢官三十五人,公使上防御六十人、中防御五十五人、下防御五十人。
正五品:尚书左右司郎中、翰林待制、太常少卿等官,凡同品者,各本破八人。外任,拢官三十人,公使上州五十人、中州四十五人、下州四十人。凡防御、刺史、知军、并京府统军司、节镇佐贰官人从,并服紫衫、角束带,直背银交椅、锣、盂子、唾碗、牙杖,伞用青表碧里青浮图。防御、刺史、知军仍用银裹骨朵、大剑一对,邀喝,唯随路副统军则不邀喝。从五品:六部郎中、侍御史、大理少卿等官,凡同品者,本破七人,侍御引从则给绯衫。外任,本破十人。以上职事官并许张盖。
正六品:尚书左右司员外等官,凡同品者,本破六人。外任,本破九人。从六品:尚书六部员外等官,凡同品者,本破五人。外任,本破九人。
正七品:殿中侍御史等官,凡同品者,本破四人。外任,本破七人。县令,公使十人。都军,公使六人。从七品:应奉翰林文字等官,凡同品者,本破四人。外任,本破六人。县令,公使十人。
正八品:大理评事等官,凡同品者,本破二人。外任,本破六人。从八品:太常太祝等官,凡同品者,本破二人。外任,本破五人。
正九品:御药都监等官,凡同品者,本破一人。外任,本破三人。从九品:随殿位承应、同监等官,凡同品者,本破一人。外任,本破一人。
尚书省枢密院令译史通事、六部御史台及统军司通事、诰院令史、国史院书写等职,各设本破一人。
以上职官,人力从物不得僭越。其外任官,人从服执,以本处公用或赃罚钱置。
凡内外官自亲王以下,傔从各有名数差等,而朱衣直省不与。其贱者,一曰引接,亦曰引从。内官从四品以上设之。二曰拢官,内外正五品以上设之。三曰本破,内外正四品以下设之。四曰公使,外官正三品以下设之。五曰从己人力,外官正三品京都留守、大兴府尹以下等官设之。本破如拢之职,公使从公家之事,从己执私家之役者也。五等皆以射粮军充,其军非验物力以事攻讨,特招募民年十七以上、三十以下魁伟壮健者收刺,以资粮给之,故曰射粮。其首领则有将节、承局、什将等名,而皆统于随路都兵马緫管府焉。金之所以礼臣下、足任使者,其亦先代之遗法欤。
外任官从己人力,诸京留守、大兴府尹,五十人。统军、都转运、招讨、按察使,诸路兵马都緫管,四十五人。转运、节度使,四十人。提控、诸群牧、防御使,三十五人。外任亲王傅、同知留守、副统军、按察副使、诸州刺史知军事,三十人。同知都转运使事、副招讨、副留守、同知府尹兼緫管、提举漕运司、诸五品盐使,二十五人。都转运副使、按察司签事、少尹、副緫管、同知转运节度使事,二十人。京都兵马都指挥使,一十八人。转运节度副使,十七人。兵马都钤辖,十五人。亲王府尉、诸京留守緫判官、同知防御使事,十三人。警巡使、兵马副都指挥、同提举漕运司,正六品,盐副使,从六品,酒曲盐税使、同知州军事,一十人。统军都转运司京府緫管散府等判官、京推官,九人。亲王府司马、招讨判官,赤剧县令、提举上京皇城兵马钤辖,正七品,酒曲盐税副使、都转运判官、府推官、节度观察判官,八人。京县次剧县令、都巡检使、正将、府军都指挥使,七人。司属令、亲王府文学、招讨司勘事官、诸县令、警巡副使、知城堡寨镇,从七品,盐判、同提举上京皇城、节镇军都指挥使、都巡河、同七品酒使、防御判官,六人。市令、录事、赤剧县丞、副都巡检使、副将、都巡检、州军判官,五人。统军司知事、亲王府记室参军、司属丞,正八品,酒使副、京县次剧县丞、诸司使,四人。大兴府招讨、按察司知事、京府运司节镇司狱、管勾河桥关度讥察官,从八品,盐判官、遭运司勾当官、警巡判官、诸县丞、市丞、司候、主簿、录事司判官、县尉、副都巡检、诸巡检、巡河官,正九品,酒使、诸司副使,三人。盐场管勾、防刺以下司狱、部队将、同管勾河桥、副讥察、司候判官、教授、统军按察司知法、军辖、诸司都监、节镇以上知法,二人。盐场同管勾、防刺以下知法、诸司同监、统军按察司书史、统军司译书通事,一人。
婆速公使、从己人力,于附近东京澄州招募汉人百姓投充。谓非猛安谋克所管者。合懒、恤品、胡里改、蒲与路并于各管猛安谋克所管上中户内轮差驱丁,依射粮军例支给钱粮,周年一易。部罗火、土鲁浑扎石合亦同。其诸乣及群牧官员,若猛安谋克应差本管户民充人力者,并上中户轮当。
诸内外官有兼职各应得人从者,从多给,余各验品类差。
诸亲王引接、引从,在都兵马司差,公主随朝者从守部本破内差,外路者并所在州府就差。
诸王府引从、相府拢官、引接,周年替代,自余十月满代,并以射粮军充。
诸随朝六品以下职官、并诸局承应者,愿令从己输庸者听,仍具姓名申部,本处官司周年内不得占使。
诸职官之任、以理去官者,接送人力于从己人内给半,取接者皆于所在官司出给印券差取,送还者须到本所给券发还,如无验者权阁支请,候会问别无逃亡将带,然后放支。
诸致仕官职俱至三品者,从己人力于愿往处给半,不得输庸。身故应送还者又减半给之,若年未六十而致仕及罢去者,则不给。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 金史  卷四十三‧志第二十四  舆服 舆服上 天子车辂 皇后妃嫔车辇 皇太子车制 王公以下车制及鞍勒饰
古者车舆之制,各有名物表识,以祀以封,以田以戎,所以别上下、明等威也。历代相承,互有损益,或因时创始,或袭旧致文,奇巧日滋,浮靡益荡。加以后世便习骑乘,车用盖寡,惟于郊庙祀享法驾导引,为一代令仪而不敢废也。其于先王经世立法之意,寥乎阔哉。
金初得辽之仪物,既而克宋,于是乎有车辂之制。熙宗幸燕,始用法驾。迨至世宗,制作乃定,班班乎古矣。考礼文,证国史,以见一代之制度云。
大定十一年,将有事于南郊,命太常寺检宋南郊礼,卤簿当用玉辂、金辂、象辂、革辂、木辂、耕根车、明远车、指南车、记里鼓车、崇德车、皮轩车、进贤车、黄钺车、白鹭车、鸾旗车、豹尾车、轺车、羊车各一,革车五,属车十二。除见有车辂外,阙象、木、革辂,耕根、明远、皮轩、进贤、白鹭、羊车,大辇各一,革车三,属车四。
按五礼新仪,玉辂以青,金辂以绯,象辂以银褐,革辂以黄,木辂以皂,盖其物有合随辂之色者,有当用别色者,如玉辂用青丝绣云龙络带,青罗绣宝相花带,青画轮辕,青牦牛尾,此随辂之色者也。若象、木、革辂则当用绯、用银褐、用黄及皂。若至尊乘御步武所及,非若余物但为美观,其踏床、倚背、踏道之褥皆用红锦,座褥、及行马褥、透壁Q帘三,用银褐、黄、青罗锦三色。又大辇,宋陶谷创意为之,至祥符中以其太重,减七百余斤,可见当时亦无定制,各以意从长斟酌造之。其制,金玉辂阙,可见者象辂、革辂、木辂,耕根、皮轩、进贤、明远、白鹭、羊车,革车,大辇,凡十有一。
象辂,黄质,金涂铜装,以象饰诸末。轮衣以银褐。建大赤。余同玉辂。
革辂,黄质,鞔之以革,金涂铜装,轮衣以黄,建大白。余同玉辂。
木辂,黑质,漆之,轮衣以皂,建大麾。余同玉辂。
耕根车,青质,盖三重,制如玉辂而无玉饰。
皮轩车,赤质,上有漆柱,贯五轮相重,画虎纹,一辕。
进贤车,赤质,如革车,绯轮衣、络带、门帘并绣凤。上设朱漆床、香案,紫绫衣。一辕。
明远车,制如屋,锐顶,重檐,勾栏。顶上有金龙,四角垂铎。上层四面垂帘,下层周以花板。三辕。
白鹭车,赤质,周施花板,上有漆柱,柱杪刻为鹭鸶,衔鹅毛筒。红绶带。柱贯五轮相重。轮衣、皂顶、绯裙、绯络带,并绣飞鹭。一辕。
羊车,赤质,两壁油画龟纹,金凤翅。幰衣、结带并绣瑞羊。二辕。
大辇,赤质,正方,油画,金涂银叶龙凤装。其上四面施行龙、云朵、火珠,方鉴、银丝囊网,珠翠结云龙,钿窠霞子。四角龙头衔香囊。顶轮施耀叶,中有银莲花、坐龙。红绫里,碧牙压帖。内设圆鉴、香囊,银饰勾栏台坐,紫丝绦网錔。中施黄褥,上置御座、曲几,香𬬻、锦结绶。几衣、轮衣、络带并绯绣云龙宝相花,金线压。长竿四,饰以金涂银龙头。画梯、托叉、行马。
七宝辇,制如大辇,饰以玉裙网,七宝,滴子用真珠。宋钦宗为上皇制,海陵自汴取而用之。
皇后之车六。一曰重翟车,青质,金饰金涂铜钑花叶段装钉,燿叶二十四,明金立凤一,紫罗销金生色宝相帷一,青罗、青油幰衣各一,朱丝络网、紫罗明金生色云龙络带各二,两厢明金五彩间装翟羽二,金涂石长辕凤头三,横辕立鸾八,香𬬻香宝子一副,宜男锦带结,朱红漆杌子、踏床各一,扶板扶鱼一副,红罗明金衣褥,红罗衬褥一,青罗行道褥四,青罗明金生色云凤夹幔一,红罗明金缘红竹帘二,金涂铜叶段行马二,朱红漆金涂银叶装钉胡梯一,青罗胡梯寻仪褥二,踏道褥十,青绢裹大麻索二,油蒙帕一。
二曰厌翟车,赤质,倒仙锦帷一,紫罗、紫油幰衣各一,朱丝络网、宜男锦络带各二,余同重翟,惟行道褥、夹幔、寻仪褥罗及裹索等用红。
三曰翟车,黄质,金饰石叶段装钉,宜男锦帷,黄罗油幰衣,石长辕凤头三,而无横辕立鸾,余同厌翟,而罗色用黄。
四曰安车,赤质,倒仙锦帷,紫、油幰衣,朱丝络网,天下乐锦络带,石长辕凤头三,无横辕立鸾及香𬬻香宝子,余同翟车,而色皆用红。
五曰四望车,朱质,宜男锦帷,青、油幰衣,辕端螭头二,余并同安车。
六曰金根车,朱质,紫罗、紫油幰衣,朱丝络网、倒仙锦络带各二,踏床衣褥用红绫,寻仪褥、踏道褥并用绫,余并同安车。
造六车成后,复改造圆辂、重檐、方辂、五华、亭头、平头六等之制,又增制九龙车一,高二丈、广一丈一尺、长二丈六尺。五凤车四,各高一丈八尺,长广如之。圆辂车一、方辂车一、重檐车一,各高一丈七尺,长一丈八尺,广八尺。皆驾马四,驾士各五十人,并平巾帻、生色青绯黄三色宝相花衫、银褐抹带、大口裤。平头辇一、五华辇一、亭头辇一,各高一丈九尺,广丈五寸,长三丈。舁士各九十六人作两番代,并生色绯宝相花衫,余如前制。管押人员三十五人,长脚襆头、紫罗窄衫、金铜带束。驾马繁缨、凉屉、铃拂、包尾皆从车色,金铜面,插翟尾,朱辔,朱緫。龙车合用红罗伞一,伞子二人用本服锦帽襆带。
又检定扇、障等制。偏扇如仙人羽扇。行障六扇,各长八尺、高六尺,用红罗表、朱里,画云凤,龙首竿衔鞶结,每障用宫人四。坐障三扇,各长七尺、高五尺,画云凤,红罗表、朱里,余同行障。锦六柱八扇,各阔二尺、高三尺,冒以锦,内给使八人执。
宫人车制如属车,驾士八人,平巾帻、绯衫、大口袴、鞋袜,供奉宫人三十人,云脚纱帽、紫衫束带、绿靴。
明昌元年三月,定妃嫔车辇同镀金凤头、黄结,御妻、世妇用间金凤头、梅红结子。
皇太子车制。大定六年十二月,奏皇太子金辂典故制度,及上用金辂仪式,奉敕详定。辀、旗、旗首及应用龙者更以麟为饰,省去障尘等物。上用金辂名件色数,依上公以九为节,减四分之一。上用辂,轼前有金龙改为伏鹿,轼上坐龙改为凤,旗十二旒减为九,驾赤骝六减为四,及帘褥用黄罗处改用梅红,余并具体成造。其制,赤质,金饰诸末,重较。箱画虞文鸟兽,黄屋。轼作赤伏鹿,龙辀。金凤一,在轼前。设障尘。朱盖黄里。轮画朱牙。左建九旒,右载闟戟。旗首衔金龙头,结绶及铃緌。八鸾在衡,二铃在轼。驾赤骝四,金鍐方𨰿,插翟尾,镂钖鞶,缨九就。皇帝辂自顶至地高一丈七尺,今閷四分之一为一丈三尺二寸,修广之閷亦如之。
王公以下车制。一品,辕用银螭头,凉棚杆子、月板并许以银装饰。三品以上,螭头不得施银,凉棚杆子、月板亦听用银为饰。五品以上,辕狮头。六品以下,辕云头。庶人坐车平头,止用一色黑油。
亲王鞍,涂金银裹,仍钑以开花。障泥用紫罗,饰以锦。辔以涂金银装,束用丝结。皇家小功以上、太皇太后皇太后大功以上、皇后期亲以上、并一品官、及官职俱至三品以上者,障泥许用金花。若经赐或御球场内,不在禁限。
旧制,亲王、宰执任外者,与大兴尹,皆服小帽、束带、银鞍、丝鞭。大定中,世宗以京尹亦外官三品,而与亲王无别,遂命不得御银鞍、丝鞭,惟同外三品例,襆头、带、展皂视事。
承安二年,制护卫铜装鞍辔不得借人。庶人马鞍许用黑漆,以骨、角、铁为饰,不得用玉较具及金、银、犀、象饰鞍辔。
 舆服中
天子衮冕 视朝之服 皇后冠服 皇太子冠服
宗室外戚及一品命妇服用 臣下朝服 祭服 公服
昔者圣人制为玄黄黼黻之服,以象天地之德,以章贵贱之仪,夏、商损益,至周大备,不可以有加矣。自秦灭弃礼法,先王之制靡敝不存,汉初犹服袀玄以从大祀,历代虽渐复古,终亦不纯而已。金制皇帝服通天、绛纱、衮冕、偪舄,即前代之遗制也。其臣有貂蝉法服,即所谓朝服者。章宗时,礼官请参酌汉、唐,更制祭服,青衣朱裳,去貂蝉竖笔,以别于朝服。惟公朝则又有紫、绯、绿三等之服,与夫窄紫、展皂等事,悉著于篇云。
天眷三年,有司以车驾将幸燕京,合用通天冠、绛纱袍,据见阙名件,依式成造。礼服,袍、裳、方心曲领、中单、蔽膝、革带、大带、玉具剑、绶、佩、舄、袜。乘舆服,大绶六采,黑、黄、赤、白、缥、绿,小绶三色,同大绶,间施三玉环,大绶五百首,小绶半之。白玉双佩、革带、玉钩。
冕制。天板长一尺六寸,广八寸,前高八寸五分,后高九寸五分,身围一尺八寸三分,并纳言,并用青罗为表,红罗为里,周回用金棱。天板下有四柱,四面珍珠网结子,花素坠子,前后珠旒共二十四,旒各长一尺二寸。青碧线织造天河带一,长一丈二尺,阔二寸,两头各有真珠金碧旒三节,玉滴子节花。红线组带二,上有真珠金翠旒,玉滴子节花,下有金铎子二。梅红线款幔带一。黈纩二,真珠垂系,上用金萼子二。簪窠,款幔、组带钿窠,各二,内组带钿窠四并玉镂尘碾造。玉簪一,顶方二寸,导长一尺二寸,簪顶刻镂尘云龙。
衮,用青罗夹制,五彩间金绘画,正面日一、月一、昇龙四、山十二,上下襟华虫、火各六对,虎、蜼各六对;背面星一、昇龙四、山十二,华虫、火各十二对,虎、蜼各六对。中单一,白罗单制,罗领、褾、。裳一,带、褾、,红罗八幅夹制,绣藻三十二、粉十六、米十六、黼三十二、黻三十二。蔽膝一,带、褾、,并红罗夹制,绣昇龙二。绶一副:大绶以赤黄黑白绿缥六彩织,红罗托里,小绶三色,同大绶,销金黄罗绶头,上间施三玉环,皆刻云龙,大绶五百首,小绶半之。绯白大带一,销金黄罗带头,钿窠二十四。红罗勒帛一,青罗抹带一。玉佩二,白玉上中下璜各一,半月各二,皆刻云龙,玉滴子各二,皆以真珠穿制。金篦钩、兽面、水叶、环、钉。凉带一,红罗裹,缕金,上有玉鹅七,尾束各一,金攀龙口,以玳瑁板衬钉脚。舄,重底,红罗面,白绫托里,如意头,销金黄罗缘口,玉鼻仁饰以珠。袜用绯罗加绵。
凡大祭祀、加尊号、受册宝,则服衮冕。行幸、斋戒出宫或御正殿,则通天冠、绛纱袍。
镇圭,大圭。皇统九年十月二十四日,礼部下太常,画镇圭式样,大礼使据三礼图以进,用之。大定十一年,太常寺按礼‘大圭长三尺,抒上终葵首,天子服之’。自西魏、隋、唐以来,大圭长尺二寸,与镇圭同。盖镇圭以镇天下,以四镇山为饰,今其圭已依古制,惟无大圭。今御府有故宋白玉圭,圆,无上閷及终葵首。自西魏以来,所制玉笏皆长尺有二寸,方而不折,虽非先王之法,盖后世玉难得,随宜故也。拟合以御府所藏,行礼就用。
视朝之服。初,太宗即位,始服赭黄,自后视百官朝御袍带。章宗即位,以世宗之丧,有司请御纯吉,不从,乃服淡黄袍、乌犀带。常朝则服小帽、红襕、偏带或束带。
皇后冠服。花株冠,用盛子一,青罗表、青绢衬金红罗托里,用九龙、四凤,前面大龙衔穗球一朵,前后有花株各十有二,及㶉𫛶、孔雀、云鹤、王母仙人队、浮动插瓣等,后有纳言,上有金蝉金两博鬓,以上并用铺翠滴粉缕金装珍珠结制,下有金圈口,上用七宝钿窠,后有金钿窠二,穿红罗铺金款幔带一。
袆衣,深青罗织成翚翟之形,素质,十二等,领、褾、并红罗织成云龙。中单以素青纱制,领织成黼形十二,褾、袖、织成云龙,并织红縠造。裳,八副,深青罗织成翟文六等,褾、织成红罗云龙,明金带腰。蔽膝,深青罗织成翟文三等,领缘,緅色罗织成云龙。明金带大绶一,长五尺,阔一尺,黄赤白黑缥绿六彩织成,小绶三色同大绶,间七宝钿窠,施三玉环,上碾云龙,撚金线织成大小绶头,红罗花衬。大带,青罗朱里,纰其外,上以朱锦,下以绿锦,纽约用青组,撚金线织成带头。玉佩二朵,每朵上中下璜各一,半月坠子各二,并玉碾。缕金打钑兽面、篦钩佩子各一,水叶子真珠穿缀。青衣革带,用缕金青罗裹造,上用金打钑水地龙,鹅眼尾,龙口攀束子共八事,以玳瑁衬金钉脚。抹带二,红罗、青罗各一,并明金造,各长一丈五寸。舄,以青罗制,白绫里,如意头,明金、黄罗准上用,玉鼻仁真珠装,缀系带。袜,青罗表里,缀系带。
犀冠,减拨花样,缕金装造,上有玉簪一,下有玳瑁盘一。
皇太子冠服。冕用白珠九旒,红丝组为缨,青纩充耳,犀簪导。衮,青衣朱裳,五章在衣,山、龙、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白纱中单,青褾裾。革带,涂金银钩。蔽膝,随裳色,为火、山二章。瑜玉双佩,四采织成大绶,间施玉环三。白袜,朱舄,舄加金涂银扣。谒庙则服之。
远游冠,十八梁,金涂银花,饰博山附蝉,红丝组为缨,犀簪导。朱明服,红裳,白纱中单,方心曲领,绛纱蔽膝,白袜黑舄。余同衮冕。册宝则服之。
桓圭,长九寸、广三寸、厚半寸,用白玉,若屋之桓楹,为二棱。
太子入朝起居及与宴,则朝服,紫袍、玉带、双鱼袋。其视事及见师少賔客,则服小帽、皂衫、玉束带。
宗室及外戚并一品命妇,衣服听用明金,期亲虽别籍、女子出嫁并同。又五品以上官母、妻,许披霞帔。唯首饰、霞帔、领袖、腰带,许用明金、笼金、间金之类。其衣服止用明银、象金及金条压绣。正班局分承应带官人,虽未出职系班,其祖母及母、妻、子孙之妇、同籍兄弟之妻、及在室女、孙、姊妹并同。又禁私家用纯黄帐幕陈设,若曾经宣赐鸾舆服御,日月云肩、龙文黄服、五个鞘眼之鞍皆须更改。
臣下朝服。凡导驾及行大礼,文武百官皆服之。正一品:貂蝉笼巾,七梁额花冠,貂鼠立笔,银立笔,犀簪导,佩剑,绯罗大袖、绯罗裙、绯罗蔽膝各一,绯白罗大带,天下乐晕锦玉环绶一,白罗方心曲领、白纱中单、银褐勒帛各一,玉珠佩二,金涂银革带,乌皮履,白绫袜。正二品:七梁冠,银立笔,犀簪导,不佩剑,绯罗大袖,杂花晕锦玉环绶,余并同。正四品:五梁冠,银立笔,犀簪,白狮锦银环绶,珠佩,银革带,御史中丞则獬豸冠、青荷莲绶,余并同。正五品:四梁冠,簇四金雕锦铜环绶,银珠佩,余并同。正六品至七品:三梁冠,黄狮锦铜环绶,铜珠佩,铜束带,余并同。
大定二十二年祫享,摄官、导驾二品冠七梁,三品四品冠六梁,服有金花,五品冠五梁,六品冠四梁,七品冠三梁,监察御史獬豸冠、青绶,八品九品冠二梁,余制并同。
祭服。皇统七年,太常寺言:‘太庙成后,奉安神主,祫享行礼,凡行事、执事、助祭、陪位官,准古典当服衮冕、九章画降龙,随品各有等差。通典云虞、夏、殷并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绘于衣,宗彝、藻、火、粉米、黼、黻𫄨绣于裳。周升三辰于旗,登龙于山,登火于宗彝,作九章之服,龙、山、华虫、火、宗彝绘于衣,藻、粉米、黼、黻绣于裳。“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如公之服”。又后魏帝服衮冕,与祭者皆朝服。又开元礼一品服九章。又五礼新仪正一品服九旒冕、犀簪、青衣画降龙。今汴京旧礼直官言,自宣和二年已后,一品祭服七旒冕、大袖无龙。唐虽服九章服,当时司礼少常伯孙茂道言,“诸臣之章虽殊,然饰龙名衮,尊卑相乱,请三公服鷩冕八章为宜”。臣等窃谓历代衣服之制不同,若从后魏则止服朝服,或用宋服则为七章,若遵唐九章,则有饰龙名衮尊卑相乱之议。’尚书省乃奏用后魏故事,止用燕京大册礼时所服朝服以祭。
大定三年八月,诏遵皇统制,摄官则朝服,散官则公服,以皇太子为亚献,服衮冕。
十四年,用唐制,若祭遇雨雪则服常服,谓今之公服也。
泰和元年八月,礼官言:‘祭服所以接神,朝服所以事君,虽历代损益不同,然未尝不有分别。是以衮冕十二旒,玄衣𫄸裳备十二章,天子之祭服也。通天冠、绛纱袍、红罗裳,天子之视朝服也。臣下之服则用青衣朱裳以祭,朱衣朱裳以朝。国朝惟天子备衮冕、通天冠二等之服,今群臣但有朝服,而祭服尚阙,每有祀事但以朝服从事,实于典礼未当。请依汉、唐故事,祭服冕旒画章,然君臣冕服虽章数各殊而俱饰龙名衮,而唐孙茂道已有尊卑相乱之论。然三公法服有龙,恐涉于僭,国初礼官亦尝驳议。乞参酌古今,改置祭服,其冠则如朝冠,而但去其貂蝉、竖笔,其服用青衣、朱裳、白袜、朱履,非摄事者则用朝服,庶几少有差别。’上曰:‘朝、祭之服,固宜分也。’
公服。大定官制,文资五品以上官服紫。三师、三公、亲王、宰相一品官服大独科花罗,径不过五寸,执政官服小独科花罗,径不过三寸。二品、三品服散搭花罗,谓无枝叶者,径不过寸半。四品、五品服小杂花罗,谓花头碎小者,径不过一寸。六品、七品服绯芝罗。八品、九品服绿无纹罗。应武官皆服紫。凡散官、职事皆从一高,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窄紫亦同服色,各依官制品格。其诸局分承应人并服无纹素罗。十五年制曰:‘袍不加襕,非古也。’遂命文资官公服皆加襕。
带制,皇太子玉带,佩玉双鱼袋。亲王玉带,佩玉鱼。一品玉带,佩金鱼。二品笏头球文金带,佩金鱼。三品、四品荔枝或御仙花金带,并佩金鱼。五品,服紫者红乌犀带,佩金鱼,服绯者红乌犀带,佩银鱼,服绿者并皂乌犀带。武官,一品、二品佩带同,三品、四品金带,五品、六品、七品红乌犀带,皆不佩鱼,八品以下并皂乌犀带。司天、太医、内侍、教坊,服皆同文武官,惟不佩鱼。应殿庭承应五品以下官,非入内不许金带,又展紫入殿庭者,并许服红,不佩鱼。又二品以上官,许兼服通犀带,三品官若治事及见賔客,许兼服花犀带。
大定二年制,百官趋朝、赴省,并须裹带。五品以上官,趋朝则朝服,赴省则展皂,雨雪沾衣则从便。凡朝参,主宝、主符展紫,御仙花或太平花金束带。近侍给使、供御笔砚、直长、符宝吏紫袄子,涂金束带。轮直,则近侍给使并常服,常服则展紫。阁门六尚,遇朝参侍立则服本品服,若宫中当直则服窄紫、金带。学士院官、修起居注、补阙、拾遗、秘书丞、秘书郎,朝参侍立则服本品服、色带,当直则窄紫、金带。东宫左右卫率、仆正、副仆正、典仪、赞仪、内直郎丞,当直亦许服之。太子太师出入宫中则展紫,至东宫则展皂,三少则展紫。
舆服下
衣服通制
君子之服,以称德也,故德之备者其文备。古者王公及士庶人莫不各有一定之制,而不敢相逾者,盖风俗之奢俭,法令之齐一,必于是而观焉。诗曰:‘彼都人士,狐裘黄黄。其容不改,出言有章。’其三章曰:‘彼都人士,充耳琇实。彼君子女,谓之尹吉。’此言都邑之盛,人物之懿也。明昌间,章宗谓宰臣曰:‘今风俗侈靡,莫若律以制度,使贵贱有等。其令礼部具典故以闻。’他日又谓参知政事张万公曰:‘山东风俗如何?’万公对以奢,左丞守贞因言衣服之制,上曰:‘如卿所言,正恐失人心耳。’守贞曰:‘止是商贾有不悦者。’万公曰:‘乞宽与之期,三年之内当如制矣。’于是,上以礼部所拟太繁,以尚书省所拟而行之。嗟乎,人君以风俗为言,其亦知所务矣。
金人之常服四:带,巾,盘领衣,乌皮靴。其束带曰吐鹘。
巾之制,以皂罗若纱为之,上结方顶,折垂于后。顶之下际两角各缀方罗径二寸许,方罗之下各附带长六七寸。当横额之上,或为一缩积。贵显者于方顶,循十字缝饰以珠,其中必贯以大者,谓之顶珠。带旁各络珠结绶,长半带,垂之,海陵赐大兴国者是也。
其衣色多白,三品以皂,窄袖,盘领,缝腋,下为积,而不缺袴。其胸臆肩袖,或饰以金绣,其从春水之服则多鹘捕鹅,杂花卉之饰,其从秋山之服则以熊鹿山林为文,其长中骭,取便于骑也。
吐鹘,玉为上,金次之,犀象骨角又次之。銙周,小者间置于前,大者施于后,左右有双尾,纳方束中,其刻琢多如春水秋山之饰。左佩牌,右佩刀。刀贵镔,柄尚鸡舌木,黄黑相半,有黑双距者为上,或三事五事。室饰以酱瓣桦,口饰以鲛,或屑金和漆,涂鲛隙而平之。酱瓣桦者,谓桦皮班文色殷紫如酱中豆瓣也,产其国,故尚之。
初,女直人不得改为汉姓及学南人装束,违者杖八十,编为永制。
妇人服襜裙,多以黑紫,上编绣全枝花,周身六积。上衣谓之团衫,用黑紫或皂及绀,直领,左衽,掖缝,两傍复为双积,前拂地,后曳地尺余。带色用红黄,前双垂至下齐。年老者以皂纱笼髻如巾状,散缀玉钿于上,谓之玉逍遥。此皆辽服也,金亦袭之。许嫁之女则服绰子,制如妇人服,以红或银褐明金为之,对襟彩领,前齐拂地,后曳五寸余。
明昌六年制,文武官六贯石以上承应人并及荫者,许用牙领,紫圆板皂绦罗带,皂靴,上得兼下。系籍儒生止服白衫领,系背带并以紫圆绦罗带,干皂靴。余人用纯紫领,不得用缘,杂色圆板绦罗带不得用紫,靴用黄及黑油皂蜡等,妇人各从便。
泰和四年,以亲王品官既分领缘,而复有皂靴之禁,似涉太烦,遂听亲王用银褐领紫缘,品官皆紫领白缘,余从明昌制。
书袋之制。大定十六年,世宗以吏员与士民之服无别,潜入民间受赇鬻狱,有司不能检察,遂定悬书袋之制。省、枢密院令、译史用紫纻丝为之,台、六部、宗正、统军司、检察司以黑斜皮为之,寺、监、随朝诸局、并州县,并黄皮为之,各长七寸、阔二寸、厚半寸,并于束带上悬带,公退则悬于便服,违者所司纠之。
大定十三年,太常寺拟士人及僧尼道女冠有师号、并良闲官八品以上,许服花纱绫罗丝䌷。在官承应有出身人、带八品以下官,未带官亦同,许服花纱绫罗纻丝丝䌷,家属同,妇人许用珠为首饰。其都孔目与八品良闲官同,京府州县司吏皆与庶人同。
庶人止许服絁䌷、绢布、毛褐、花纱、无纹素罗、丝绵,其头巾、系腰、领帕许用芝罗、绦用绒织成者,不得以金玉犀象诸宝玛瑙玻璃之类为器皿、及装饰刀把鞘、并银装钉床榻之类。
妇人首饰,不许用珠翠钿子等物,翠毛除许装饰花环冠子,余外并禁。
兵卒许服无纹压罗、絁䌷、绢布、毛褐。
奴婢止许服絁䌷、绢布、毛褐。
倡优遇迎接、公筵承应,许暂服绘画之服,其私服与庶人同。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 金史  卷四十四‧志第二十五  兵 兵制 禁军 养兵之法
金兴,用兵如神,战胜攻取,无敌当世,曾未十年遂定大业。原其成功之速,俗本鸷劲,人多沉雄,兄弟子姓才皆良将,部落保伍技皆锐兵。加之地狭产薄,无事苦耕可给衣食,有事苦战可致俘获,劳其筋骨以能寒暑,征发调遣事同一家。是故将勇而志一,兵精而力齐,一旦奋起,变弱为强,以寡制众,用是道也。
及其得志中国,自顾其宗族国人尚少,乃割土地、崇位号以假汉人,使为之效力而守之。猛安谋克杂厕汉地,听与契丹、汉人昏因以相固结。迨夫国势寖盛,则归土地、削位号,罢辽东渤海、汉人之袭猛安谋克者,渐以兵柄归其内族。然枢府签军募军兼采汉制,伐宋之役参用汉军及诸部族而统以国人,非不知制胜长策在于以志一之将、用力齐之兵也,第以土宇既广,岂得尽任其所亲哉。驯致极盛,乃自患其宗族国人之多,积其猜疑,卒自戕贼,遂致强本刊落,醇风锲薄,将帅携离,兵士骄惰。迄其亡也,‘忠孝’等军构难于内,乣军杂人召祸于外,向之所谓志一而力齐者,不见可恃之势焉。岂非自坏其家法而致是欤,抑是道也可用于新造之邦,不可以保长久之天下欤。
金以兵得国,奉诏作金史,故于金之兵志考其兴亡得失之迹,特著于斯。兵制、马政、养兵等法载诸旧史者,昈列于篇。
金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平居则听以佃渔射猎习为劳事,有警则下令部内,及遣使诣诸孛堇征兵,凡步骑之仗糗皆取备焉。其部长曰孛堇,行兵则称曰猛安、谋克,从其多寡以为号,猛安者千夫长也,谋克者百夫长也。谋克之副曰蒲里衍,士卒之副从曰阿里喜。
部卒之数,初无定制,至太祖即位之二年,既以二千五百破耶律谢十,始命以三百户为谋克,谋克十为猛安。继而诸部来降,率用猛安、谋克之名以授其首领而部伍其人。出河之战兵始满万,而辽莫敌矣。及来流、鸭水、铁骊、鳖古之民皆附,东京既平,山西继定,内收辽、汉之降卒,外籍部族之健士。尝用辽人讹里野以北部百三十户为一谋克,汉人王六儿以诸州汉人六十五户为一谋克,王伯龙及高从祐等并领所部为一猛安。
至天会二年,平州既平,宗望恐风俗揉杂民情弗便,乃罢是制,诸部降人但置长吏,以下从汉官之号。四年,伐宋之役,调燕山、云中、中京、上京、东京、辽东、平州、辽西、长春八路民兵,隶诸万户,其间万户亦有专统汉军者。熙宗皇统五年,又罢辽东汉人、渤海猛安谋克承袭之制,浸移兵柄于其国人,乃分猛安谋克为上中下三等,宗室为上,余次之。
至海陵庶人天德二年,省并中京、东京、临潢、咸平、泰州等路节镇及猛安谋克,削上中下之名,但称为‘诸猛安谋克’,循旧制间年一征发,以补老疾死亡之数。
贞元迁都,遂徙上京路太祖、辽王宗干、秦王宗翰之猛安,并为合扎猛安,及右谏议乌里补猛安,太师勗、宗正宗敏之族,处之中都。斡论、和尚、胡剌三国公,太保昂,詹事乌里野,辅国勃鲁骨,定远许烈,故杲国公勃迭八猛安处之山东。阿鲁之族处之北京。按达族属处之河间。正隆二年,命兵部尚书萧恭等,与旧军皆分隶诸緫管府、节度使,授田牛使之耕食,以蕃卫京国。
六年,南伐,立三道都统制府及左右领军大都督,将三十二军,以神策、神威、神捷、神锐、神毅、神翼、神勇、神果、神略、神锋、武胜、武定、武威、武安、武捷、武平、武成、武毅、武锐、武扬、武翼、武震、威定、威信、威胜、威捷、威烈、威毅、威震、威略、威果、威勇为名,军置都緫管、副緫管及巡察使、副各一员。而沿边契丹恐妻孥被邻寇钞掠,不可尽行,遂皆背叛。而大名续授甲之士还迎立世宗于东京。
及大定之初,窝斡既平,及散契丹隶诸猛安谋克。
至三年,诏河北、山东等路所签军,有父兄俱已充甲军,子弟又为阿里喜,恐其家更无丁男,有误农种,兴免一丁,以驱丁充阿里喜,无驱丁者于本猛安谋克内验富强有驱丁者签充。
十三年,徙东北等戍边汉军于内地。
十五年十月,遣吏部郎中蒲察兀虎等十人分行天下,再定猛安谋克户,每谋克户不过三百,七谋克至十谋克置一猛安。
十七年,又以西南、西北招讨司契丹余党心素狠戾,复恐生事,它时或有边隙,不为我用,令迁之于乌古里石垒部及上京之地。上谓宰臣曰:‘北边番戍之人,岁冒寒暑往来千里,甚为劳苦。纵有一二马牛,一往则无还理,且夺其农时不得耕种。故尝命卿等议,以何术得罢其役,使安于田里,不知卿议何如也?’左丞相良弼对曰:‘北边之地,不堪耕种,不能长戍,故须番戍耳。’上曰:‘朕一日万几,安能遍及,卿等既为宰相,以此急务反以为末事,竟无一言,甚劳朕虑。往者参政宗叙屡为朕言,若以贫户永屯边境,使之耕种,官给粮廪,则贫者得济,富户免于更代之劳,使之得勤农务。若宗叙者可谓尽心为国矣。朕尝思之,宜以两路招讨司及乌古里石垒部族、临潢府、泰州等路分定保戍,具数以闻,朕亲览焉。’
十八年,合部族、乣分番守边。
二十年,以祖宗平定天下以来,所建立猛安谋克,因循既久,其间有户口繁简、地里远近不同,又自正隆之后所授无度,及大定间亦有功多未酬者,遂更定以诏天下。复命新授者并令就封,其谋克人内有六品以下职及诸局承应人,皆为迁之。三从以上族人愿从行者,猛安不得过十户,谋克不得过六户。诏戍边军士年五十五以上,许以其子及同居弟侄承替,以奴代者罪之。
二十一年三月,诏遣大兴尹完颜迪古速迁河北东路两猛安,上曰:‘朕始令移此,欲令与女直户相错,安置久则自相姻亲,不生异意,此长久之利也。今者移马河猛安相错以居,甚符朕意,而遥落河猛安不如此,可再遣兵部尚书张那也按视其地以杂居之。’
二十二年,以山东屯田户邻之于边鄙,命聚之一处,俾协力蚕种。右丞相乌古论元忠曰:‘彼方之人以所得之地为家,虽兄弟不同处,故贫者众。’参政粘割斡特剌曰:‘旧时兄弟虽析犹相聚种,今则不然,宜令约束之。’又以猛安谋克旧籍不明,遇签军与诸差役及赈济,增减不以实,命括其口,以实籍之。
二十三年,遣刑部尚书移剌慥迁山东东路八谋克处之河间,其弃地以山东东路忒黑河猛安下蘸荅谋克,移里闵斡鲁浑猛安下翕浦谋克、什母温山谋克九村人户徙于刘僧、安和二谋克之旧地。其未徙者之地皆薄恶且邻寇,遣使询愿徙者,相可居之地,图以进。
上尝以速频、胡里改人骁勇可用,海陵尝欲徙之而未能,二十四年以上京率、胡剌温之地广而腴,遂遣刑部尚书乌里也出府库钱以济行资牛畜,迁速频一猛安、胡里改二猛安二十四谋克以实之。盖欲上京兵多,它日可为缓急之备也。
当是时,多易置河北、山东所屯之旧,括民地而为之业,户颁牛而使之耕,畜甲兵而为之备。乃大重其权,授诸王以猛安之号,或新置者特赐之名。制其奢靡,禁其饮酒,习其骑射,储其粮糒,其备至严也。
是时宗室户百七十,猛安二百二,谋克千八百七十八,户六十一万五千六百二十四。东北路部族乣军曰迭剌部,承安三年改为土鲁浑札石合节度使。曰唐古部,承安三年改为部鲁火札石合节度使。二部五乣,户五千五百八十五。其它若助鲁部族、乌鲁古部族、石垒部族、萌骨部族、计鲁部族、孛特本部族数皆称是。西北、西南二路之乣军十,曰苏谟典乣、曰耶剌都乣、曰骨典乣、唐古乣、霞马乣、木典乣、萌骨乣、咩乣、胡都乣凡九,其诸路曰曷懒、曰蒲与、曰婆速、曰恤频、曰胡里改、曰移懒,移懒后废,皆在上京之鄙,或置緫管府,或置节度使。
至章宗明昌间,欲国人兼知文武,令猛安谋克举进士,试以策论及射,以定其科甲高下。
承安四年,上谓宰臣曰:‘人有以八阵图来上者,其图果何如?朕尝观宋白所集武经,具载攻守之法,亦多难行。’右丞相清臣曰:‘兵书一定之法,难以应变。本朝行兵惟用正奇二军,临敌制变,以正为奇,以奇为正,故无往不克。’上曰:‘自古用兵亦不出奇正二法耳。且学古兵法如学弈棋,未能自得于心,欲用旧阵势以接敌,踈矣。敌所应与旧势异,则必不可支。然武经所述虽难遵行,然知之犹愈不知。’
泰和间,又制武举,其制具在选举志。
所谓渤海军,则渤海八猛安之兵也。所谓奚军者,奚人遥辇昭古牙九猛安之兵也。奚军初徙于山西,后分迁河东。其汉军中都永固军,大定所置者也。所谓镇防军,则诸军中取以更代戍边者也。在西北边则有分番屯戍军及永屯军驱军之别。驱军则国初所免辽人之奴婢,使屯守于泰州者也。边铺军则河南、陕西居守边界者。河东三虞候顺德军及章宗所置诸路效节军,京府节镇设三十人,防刺设二十人。掌同弓手者也。
诸路所募射粮军,五年一籍三十以下、十七以上强壮者,皆刺其□,所以兼充杂役者也。
京师防城军,世宗大定十七年三月改为武卫军,则掌京师巡捕者也。其曰牢城军,则尝为盗窃者,以充防筑之役。曰土兵,则以司警捕之事。
凡汉军,有事则签取于民,事已则或亦放免。
初,天会间,郭药师降,有曰长胜军者,皆辽水侧人也,以乡土归金,皆愁怨思归,宗望及令罢还。正隆间,又尝罢诸路汉军,而所存者犹有威勇、威烈、威捷、顺德及‘韩常之军’之号。
凡边境置兵之州三十八,凤翔、延安、邓、巩、熙、泗、颍、蔡、陇、秦、河、海、寿、唐、商、洮、兰、会、积石、镇戎、保安、绥德、保德、环、葭、隩、宁边、东胜、净、庆、来远、桓、昌、曷懒、婆速、蒲与、恤品、胡里改,置于要州者十一,南京、东京、益都、京兆、太原、临洮、临潢、丰、泰、抚、盖。
及宣宗南迁,乣军溃去,兵势益弱,遂尽拥猛安户之老稚渡河,侨置诸緫管府以统之,器械既缺,粮糒不给,朘民膏血而不足,乃行括粮之法,一人从征,举家待哺。又谓无以坚战士之心,乃令其家尽入京师,不数年至无以为食,乃听其出,而国亦屈矣。
然初南渡时,尽以河朔战兵三十万分隶河南行枢密及帅府,往往蔽匿强壮,驱羸弱使战,不能取胜。后乃至以二十五人为谋克,四谋克为猛安。每谋克除旗鼓司火头五人,任战者止十八人,不足成队伍,但务存其名而已。
故混源刘祁谓金之兵制最弊,每有征伐及边衅,辄下令签军,使远近骚动。民家丁男若皆强壮,或尽取无遗,号泣动乎邻里,嗟怨盈于道路,驱此使战,欲其胜敌,难矣。初,贞祐时,下令签军,会一时任子为监当者春赴吏部选,宰执命取为监官军,皆愤愠哀号交愬台省,至冲宰相卤簿以告,丞相仆散七斤大怒,趣左右取弓矢射去。已而,上知其不可用,命免之。元光末,备潼关黄河,又签军,诸使者历县邑,自见居官外,无文武小大职事官皆充军。至许州,前侍御史刘元规年几六十,亦选为千户。至陈州,以祁父从益以前监察御史亦为千户,余不可悉纪。既立部伍,必以军律相临,物议纷然,后亦罢之。
哀宗正大二年,议选诸路精兵,直隶密院。先设緫领六员,分路拣阅,因相合并。每緫领司率数万人,军势既张,乃易緫领之名为都尉,班在随朝四品之列,曰建威、曰虎威、曰破虏、振威、鹰扬、虎贲、振武、折冲、荡寇、殄寇,必以先尝秉帅权者居是职,虽帅府行院亦不敢以贵重临之。天兴初元,有十五都尉。先六人陞授,在京建威奥屯斡里卜,许州折冲夹谷泽,本姓樊。陈州振武温撒辛,本姓李。蔡州荡寇蒲察打吉卜,申裕安平完颜斜列,嵩汝振武唐括韩僧。续封金昌府虎威纥石烈乞儿,宣权归德果毅完颜猪儿,南京殄寇完颜阿拍。宣权潼关都尉三:虎贲完颜陈儿、鹰扬内族大娄室、全节。
复取河朔诸路归正人,不问鞍马有无、译语能否,悉送密院,增月给三倍它军,授以官马,得千余人,岁时犒燕,名曰忠孝军。以石抹燕山奴、蒲察定住统之。加以正大已后诸路所虏、临阵所获,皆放归乡土,同忠孝军给其犒赏,使河朔俘系知之。故此军迄于天兴至七千,千户以上将帅尚不预焉。
又以归正人过多,乃系于忠孝籍中别为一军,减忠孝所给之半,不能射者令阅习一再月,然后试补忠孝军,是所谓合里合军也。
又以亲卫马军,旧时所选未精,必加阅试,直取武艺如忠孝军者得五千人,余罢归为步军。
凡进征,忠孝居前,马军次之。自正大改立马军,队伍鞍勒兵甲一切更新,将相旧人自谓国家全盛之际马数则有之,至于军士精锐、器仗坚整,较之今日有不侔者,中兴之期为有望矣。一日布列曹门内教场,忠孝军七千,马军五千,京师所屯建威都尉军万人,内族九住所统亲卫军三千,及阿排所统四千,皆哀宗控制枢密院时所选,教场地约三十顷尚不能容,余都尉十三四军犹不在是数。
此外,招集义军名曰忠义,要皆燕、赵亡命,虽获近用,终不可制,异时擅杀北使唐庆以速金亡者即此曹也。
禁军之制,本于合扎谋克。合扎者,言亲军也,以近亲所领,故以名焉。贞元迁都,更以太祖、辽王宗干、秦王宗翰之军为合扎猛安,谓之侍卫亲军,故立侍卫亲军司以统之。旧常选诸军之材武者为护驾军,海陵又名上京龙翔军为神勇军,正隆二年将南伐,乃罢归,使就佥调,复于侍卫亲军四猛安旧止曰太祖、辽王、秦王猛安凡三,今曰四猛安,未详,岂太祖两猛安耶?内,选三十以下千六百人,骑兵曰龙翔,步兵曰虎步,以备宿卫。五年,罢亲军司,以所掌付大兴府,置左右骁骑,所谓从驾军也,置都副指挥使隶点检司,步军都副指挥使隶宣徽院。
大定初,亲军置四千人。二十二年,省为三千五百。上京亦设守卫军。是年,尚书省奏上京既设皇城提举官,亦当设军守卫。上曰:‘可设四百五十,马一百二十,分三番更代。异时朕至上京,即作两番巡警,限以半年交替。人日给钱五十、米一升半,马给刍粟,猛安谋克官可差年四十上下者、军士并取三十以上者充。’
章宗承安四年,增为五千,又增至六千。又有威捷军。承安增签弩手千人。
凡选弩手之制,先以营造尺度杖,其长六尺,立之谓之等杖。取身与杖等,能踏弩至三石,铺弦解索登踏闲习,射六箭皆上垛,内二箭中贴者。又选亲军,取身长五尺五寸善骑射者,猛安谋克以名上兵部,移点检司、宣徽院试补之。又设护卫二百人,近侍之执兵仗者也,取五品至七品官子孙及宗室并亲军、诸局分承应人,身长五尺六寸者,选试补之。又设控鹤二百人,皆以备出入者也。
大将府治之称号。收国元年十二月,始置咸州军帅司,以经略辽地,讨高永昌,置南路都统司,且以讨张觉。天辅五年袭辽主,始有内外诸军都统之名。时以奚未平,又置奚路都统司,后改为六部路都统司,以遥辇九营为九猛安隶焉,与上京及泰州凡六处置,每司统五六万人。又以渤海军为八猛安。凡猛安之上置军帅,军帅之上置万户,万户之上置都统。然时亦称军帅为猛安,而猛安则称亲管猛安者。
燕山既下,循辽制立枢密院于广宁府,以緫汉军。太宗天会元年,以袭辽主所立西南都统府为西南、西北两路都统府。三年,以伐宋更为元帅府,置元帅及左、右副,及左、右监军,左、右都监。
金制,都元帅必以谙版孛极烈为之,恒居守而不出。六年,诏还二帅以镇方面。诸路各设兵马都緫管府,州镇置节度使,沿边州则置防御使。凡州府所募射粮军、牢城军,每五百人为一指挥使司,设使,分为四都,都设左右什将及承局押官。其军数若有余或不足,则与近者合置,不可合者以三百人或二百人亦设指挥使,若百人则止设军使,百人以上立为都,不及百人止设什将及承局管押官各一员。
十年,改南京路都统司为东南路都统司,治东京以镇高丽。后又置统军司于大名府。及海陵天德二年八月,改诸京兵马都部署司为本路都緫管府。九月,罢大名统军司,而置统军司于山西、河南、陕西三路,以元帅府都监、监军为使,分统天下之兵。又改乌古迪烈路统军司为招讨司,以婆速路统军司为緫管府。
三年,以元帅府为枢密院,罢万户之官,诏曰:‘太祖开创,因时制宜,材堪统众授之万户,其次千户及谋克。当时官赏未定,城郭未下,设此职许以世袭,乃权宜之制,非经久之利。今子孙相继专揽威权,其户不下数万,与留守緫管无异,而世权过之。可罢是官。若旧无千户之职者,续思增置。国初时赐以国姓,若为子孙者皆令复旧。’
正隆末,复陞陕西统军司为都统府。大定五年,复罢府,降为统军司。寻又设两招讨司,与前凡三,以镇边陲。东北路者,初置乌古迪烈部,后置于泰州。泰和间,以去边尚三百里,宗浩乃命分司于金山。西北路者置于应州,西南路者置于桓州,以重臣知兵者为使,列城堡濠墙,戍守为永制。枢密院每行兵则更为元帅府,罢则复为院。
宣宗贞祐三年,征代州戍兵五千,从胥鼎言,留代以屏平阳。兴定二年,选募河南、陕西弩手军二千人为一军,赐号威勇。及南迁,河北封九公,因其兵假以便宜从事,沿河诸城置行枢密院元帅府,大者有‘便宜’之号,小者有‘从宜’之名。元光间,时招义军以三十人为谋克,五谋克为一千户,四千户为一万户,四万户为一副统,两副统为一都统,此复国初之名也。然又外设一緫领提控,故时皆称元帅为緫领云。
金初因辽诸抹而置群牧,抹之为言无蚊蚋、美水草之地也。天德间,置迪河斡朵、斡里保、保亦作本。蒲速斡、燕恩、兀者五群牧所,皆仍辽旧名,各设官以治之。又于诸色人内,选家富丁多、及品官家子、猛安谋克蒲辇军与司吏家余丁及奴,使之司牧,谓之群子,分牧马驼牛羊,为之立蕃息衰耗之刑赏。后稍增其数为九。契丹之乱遂亡其五,四所之所存者马千余、牛二百八十余、羊八百六十、驼九十而已。
世宗置所七,曰特满、忒满、在抚州。斡睹只、蒲速碗、蒲速碗本斡睹只之地,大定七年分其地置之。承安三年改为板底因乌鲁古。瓯里本、承安三年改为乌鲜乌鲁古。乌鲁古者言滋息也。合鲁碗、耶卢碗。在武平县、临潢、泰州之境。
大定二十年三月,更定群牧官、详稳脱朵、知把、群牧人滋息损耗赏罚格。
二十一年,敕诸所,马三岁者付女直人牧之,牛或以借民耕,或又令民畜羊,或以赈贫户。时遣使阅实其数,缺则杖其官,而令牧人偿之,匿其实者监察举觉之。二十八年,蕃息之久,马至四十七万,牛十三万,羊八十七万,驼四千。
明昌五年,散騬马,令中都、西京、河北东、西路验民物力分畜之。又令它路民养马者,死则于前四路所养者给换,若欲用则悉以送官。此金之马政也。然每有大役,必括于民,及取群官之余骑,以供战士焉。
宣宗兴定元年,定民间收溃军亡马之法,及以马送官酬直之格,‘上等马一疋银五十两,中下递减十两。不愿酬直者,上等二疋补一官,杂班任使,中等三匹,下等四匹,如之。令下十日陈首,限外匿及杀,并绞’。又遣官括市民马,立赏格以示劝,五百匹以上钞千贯,千匹以上一官,二千匹以上两官。
养兵之法。熙宗天眷三年正月,诏岁给辽东戍卒䌷绢有差。正隆四年,命河南、陕西统军司并虞候司顺德军,官兵并增廪给。六年,将南征,以绢万疋于京城易衣袄穿膝一万,以给军。世宗大定三年,南征,军士每岁可支一千万贯,官府止有二百万贯,外可取于官民户,此军须钱之所由起也。
时言事者,以山东、河南、陕西等路循宋、齐旧例,州县司吏、弓手于民间验物力均敷顾钱,名曰‘免役’,请以是钱赡军。至是,省具数以闻,诏罢弓手钱,其司吏钱仍旧。四年六月,奏,元帅府乞降军须钱,上曰:‘帅府支费无度,例皆科取于民,甚非朕意。仰会计军须支用不尽之数,及诸路转运司见在如实缺用,则别具以闻。’十年四月,命德顺州建营屋以处屯军。十七年七月,岁以羊皮三万赐西北路戍兵。承安三年,以军须所费甚大,乞验天下物力均征。拟依黄河夫钱例,征军须钱,验各路新籍物力,每贯征钱四贯,西京、北京、辽东路每贯征钱二贯,临潢、全州则免征,周年三限送纳。恐期远,遂定制作半年三限输纳。
凡河南、陕西、山东放老千户、谋克、蒲辇、正军、阿里喜等给赏之例,旧军千户十年以上赏银五十两、绢三十疋,不及十年,比附十年以上谋克支。谋克十年以上银四十两、绢二十五疋,不及十年银三十两、绢二十疋。蒲辇十年以上银三十两、绢二十疋,不及十年银二十两、绢一十五疋。马步正军、阿里喜等勾当不拘年分,放老正军银一十五两、绢一十疋,阿里喜、旗鼓、吹笛、本司火头人等同银八两、绢五疋。三虞候千户,十年以上银四十两、绢二十五疋,不及十年银三十两、绢二十疋。谋克二十年以上银五十两、绢三十疋,十年以上银三十两、绢二十疋,不及十年银一十两、绢一十五疋。蒲辇十年以上银二十两、绢一十五疋,不及十年银一十五两、绢一十疋。正军、阿里喜勾当不拘年分,放老正军银一十两、绢七疋,阿里喜、旗鼓、吹笛、本司火头人等同银五两,绢四疋。北边万户、千户、谋克等,历过军功及年老放罢给赏之例,迁官同从吏部格。正千户管押万户,勾当过一十五年,迁两官与从五品。不及一十五年年老放罢,迁一官与正六品。若十年以下,迁一官赏银绢六十两疋。正谋克管押万户,勾当一十五年迁两官与正六品,不及一十五年年老放罢,迁一官与正七品,若十年以下迁一官赏银绢五十两疋。正千户管押千户,勾当过二十年,迁一官与正六品,不及二十年年老放罢,迁一官与正七品,若十年以下迁一官赏银绢四十两疋。正谋克管押千户以下,依河南、陕西体例。
凡镇防军,每年试射,射若有出众,上等赏银四两,特异众者赏十两银马盂。签充武卫军,挈家赴京者,人日给六口粮,马四疋刍稿。
诸招军月给例物。边铺军钱五十贯、绢十疋。军匠上中等钱五十贯、绢五疋,下等钱四十贯、绢四疋。黄河埽兵钱三十贯、绢五疋,射粮军及沟渠等处埽兵水手,钱二十贯、绢二疋,土兵钱十贯、绢一疋。凡射粮军指挥使及黄、沁埽兵指挥使,钱粟七贯石、绢六疋,军使钱粟六贯石、绢同上,什将钱二贯、粟三石,春衣钱五贯、秋衣钱十贯。承局押官钱一贯五百文、粟二石,春衣钱五贯、秋衣钱七贯。牢城并土兵钱八百文、粟二石,春衣钱四贯、秋衣钱六贯。边铺军请给与射粮军同。
河南、陕西、山东路统军司镇防甲军、马军,猛安钱八贯、米五石二斗、绢八疋、六马刍粟,谋克钱六贯、米二石八斗、绢六疋、五马刍粟,蒲辇钱四贯、米石七斗、绢五疋、四马刍粟,正军钱二贯、米石五斗、绢四疋、绵十五两、两马刍粟,阿里喜钱一贯五百文、米七斗、绢三疋、绵十两。步军,猛安马二疋、谋克马一疋刍粟。每马给刍一束、粟五升,岁仲春野有青草马可牧养则止,惟每猛安当差马七十二疋,四时皆给。又定制河南、山东、河东岁给五月,陕西六月。镇防军补买马钱,河南路正军五百文,阿里喜随色人三百文,陕西、山东路正军三百文,阿里喜随色人二百文。
诸屯田被差及缘边驻扎捉杀军,猛安月给钱六贯、米一石八斗、五马刍粟,谋克钱四贯、米一石二斗、三马刍粟,蒲辇钱二贯、米六斗、二马刍粟,正军钱一贯五百文、米四斗、一马刍粟,阿里喜随色人钱一贯、米四斗、一马刍粟。德顺军指挥使钱六贯、米二石八斗、绢六疋、三马刍粟,军使什将钱四贯、米一石七斗、绢五疋,给两马料,长行钱二贯、米一石五斗、绢四疋、绵十五两,给一马料,奚军谋克钱一贯五百文、米一石五斗、䌷绢春秋各一疋,给三马料,蒲辇钱一贯、米二石七斗、䌷绢同上,给二马料,长行钱一贯、米一石八斗、䌷绢同上,饲一马。
北边临潢等处永屯驻军,千户钱八贯、米五石二斗、绢八疋、饲马六疋,步军饲两马、地五顷,谋克钱六贯、米二石八斗、绢六疋、饲五马、地四顷,蒲辇钱四贯、米一石七斗、绢五疋、饲四马、地三顷,正军钱二贯、米一石四斗五升、绢四疋、绵十五两、饲两马、地二顷,阿里喜钱一贯五百文、米七斗、绢三疋、绵十两、地一顷,旗鼓司人与阿里喜同,交替军钱二贯、米四斗,阿里喜钱一贯五百文、米四斗。上番汉军,千户月给钱三贯、粮四石、绢八疋、饲四马,谋克钱二贯五百文、粮一石、绢六疋、饲二马,正军钱二贯、米九斗五升、绢四疋。
上京路永屯驻军所除授,千户月给钱粟十五贯石、绢十疋、绵二十两、饲三马,谋克钱六贯、米二石八斗、绢六疋、饲二马,正军月支钱二贯五百文、米一石二斗、绢四疋、绵十五两、饲一马,阿里喜随色人钱二贯、米一石二斗、绢四疋、绵十五两。
诸北边永驻军,月给补买马钱四百文,随色人三百文。
贞祐三年,军前委差及掌军官,规图粮料,冒占职役,皆无实员,又见职及遥授者,已有俸给,又与无职事者同支券粮,故时议欲省员减所给之数,俟征行则全给之。及兴定二年,彰化军节度使张行信言:‘一军充役,举家廪给,盖欲感悦士心,使为国尽力耳。至于无军之家,复无丁男,而其妻女犹受给何谓耶。’五年,京南行三司官石抹斡鲁言:‘京南、东、西三路见屯军户,老幼四十万口,岁费粮百四十余万石,皆坐食民租,甚非善计。’语在田制。
诸屯田军人,如差防送,日给钱一百五十文。看管孝宁宫人,月各给米五斗、柴一车、春秋衣粗布一段、秋绢二疋、绵一十五两。诸黄院子年满者,以元请钱粮三分内,给一贯石养老。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 金史  卷四十五‧志第二十六  刑 昔者先王因人之知畏而作刑,因人之知耻而作法。畏也、耻也,五性之良知,七情之大闲也。是故,刑以治已然,法以禁未然,畏以处小人,耻以遇君子。君子知耻,小人知畏,天下平矣。是故先王养其威而用之,畏可以教爱。慎其法而行之,耻可以立廉。爱以兴仁,廉以兴义,仁义兴,刑法不几于措乎。
金初,法制简易,无轻重贵贱之别,刑、赎并行,此可施诸新国,非经世久远之规也。天会以来,渐从吏议,皇统颁制,兼用古律。厥后,正隆又有续降制书。大定有权宜条理,有重修制条。明昌之世,律义、敕条并修,品式寖备。既而泰和律义成书,宜无遗憾。然国脉纾蹙,风俗醇醨,世道升降,君子观一代之刑法,每有以先知焉。
金法以杖折徒,累及二百,州县立威,甚者置刃于杖,虐于肉刑。季年,君臣好用筐箧故习,由是以深文傅致为能吏,以惨酷办事为长才。百司奸赃真犯,此可决也,而微过亦然。风纪之臣,失纠皆决。考满,校其受决多寡以为殿最。
原其立法初意,欲以同踈戚、壹小大,使之咸就绳约于律令之中,莫不齐手并足以听公上之所为,盖秦人强主威之意也。是以待宗室少恩,待大夫士少礼。
终金之代,忍耻以就功名,虽一时名士有所不免。至于避辱远引,罕闻其人。殊不知君子无耻而犯义,则小人无畏而犯刑矣。是故论者于教爱立廉之道,往往致太息之意焉。虽然,世宗临御,法司奏谳,或去律援经,或揆义制法。近古人君听断,言几于道,鲜有及之者。章宗、宣宗尝亲民事,当宁裁决,宽猛出入虽时或过中,迹其矜恕之多,犹有祖风焉。简牍所存,可为龟鉴者,本纪、刑志详略互见云。
金国旧俗,轻罪笞以柳,杀人及盗劫者,击其脑杀之,没其家赀,以十之四入官,其六偿主,并以家人为奴婢,其亲属欲以马牛杂物赎者从之。或重罪亦听自赎,然恐无辨于齐民,则劓、刵以为别。其狱则掘地深广数丈为之。
太宗虽承太祖无变旧风之训,亦稍用辽、宋法。天会七年,诏凡窃盗,但得物徒三年,十贯以上徒五年,刺字充下军,三十贯以上徒终身,仍以赃满尽命刺字于面,五十贯以上死,征偿如旧制。
熙宗天眷元年十月,禁亲王以下佩刀入宫,卫禁之法,实自此始。三年,复取河南地,乃诏其民,约所用刑法皆从律文,罢狱卒酷毒刑具,以从宽恕。至皇统间,诏诸臣,以本朝旧制,兼采隋、唐之制,参辽、宋之法,类以成书,名曰皇统制,颁行中外。时制,杖罪至百,则臀、背分决。及海陵庶人以脊近心腹,遂禁之,虽主决奴婢,亦论以违制。又多变易旧制,至正隆间,著为续降制书,与皇统制并行焉。然二君任情用法,自有异于是者矣。
及世宗即位,以正隆之乱,盗贼公行,兵甲未息,一时制旨多从时宜,遂集为军前权宜条理。大定四年,尚书省奏,大兴民男子李十、妇人杨仙哥并以乱言当斩。上曰:‘愚民不识典法,有司亦未尝丁宁诰戒,岂可遽加极刑。’以减死论。五年,命有司复加删定条理,与前制书兼用。
七年,左藏库夜有盗杀都监郭良臣盗金珠,求盗不得。命点检司治之,执其可疑者八人鞫之,掠三人死,五人诬伏。上疑之,命同知大兴府事移剌道杂治。既而亲军百夫长阿思钵鬻金于市,事觉,伏诛。上闻之曰:‘棰楚之下,何求不得,奈何鞫狱者不以情求之乎。’赐死者钱人二百贯,不死者五十贯。于是禁护卫百夫长、五十夫长非直日不得带刀入宫。是岁,断死囚二十人。
八年,制品官犯赌博法,赃不满五十贯者其法杖,听赎。再犯者杖之。且曰‘杖者所以罚小人也。既为职官,当先廉耻,既无廉耻,故以小人之罚罚之’。
九年,因御史台奏狱事,上曰:‘近闻法官或各执所见,或观望宰执之意,自今制无正条者皆以律文为准。’复命杖至百者臀、背分受,如旧法。已而,上谓宰臣曰:‘朕念罪人杖不分受,恐至深重,乃令复旧。今闻民间有不欲者,其令罢之。’
十年,尚书省奏,河中府张锦自言复父仇,法当死。上曰:‘彼复父仇,又自言之,烈士也。以减死论。’
十一年,诏谕有司曰:‘应司狱廨舍须近狱安置,囚禁之事常亲提控,其狱卒必选年深而信实者轮直。’
十二年,尚书省言:‘内丘令蒲察台补自科部内钱立德政碑,复有其余钱二百余贯,罪当除名。今遇赦当叙,仍免征赃。’上以贪伪,勿叙,且曰:‘乞取之赃,若以赦原,予者何辜。自今可并追还其主,惟应入官者免征。’
尚书省奏,盗有发冢者,上曰:‘功臣坟墓亦有被发者,盖无告捕之赏,故人无所畏。自今告得实者量与给赏。’
故咸平尹石抹阿没剌以赃死于狱,上谓其‘不尸诸市已为厚幸。贫穷而为盗贼,盖不得已。三品职官以赃至死,愚亦甚矣,其诸子可皆除名’。先是,诏自今除名人子孙有在仕者并取奏裁。
十三年,诏立春后、立秋前,及大祭祀,月朔、望,上、下弦,二十四气,雨未晴,夜未明,休暇并禁屠宰日,皆不听决死刑,惟强盗则不待秋后。
十五年,诏有司曰:‘朕惟人命至重,而在制窃盗赃至五十贯者处死,自今可令至八十贯者处死。’
十七年,陈言者乞设提刑司,以纠诸路刑狱之失。尚书省议,以谓久恐滋弊。上乃命距京师数千里外怀冤上诉者,集其事以待选官就问。
时济南尹梁肃言,犯徒者当免杖。朝廷以为今法已轻于古,恐滋奸恶,不从。
尝诏宰臣,朝廷每岁再遣审录官,本以为民伸冤滞也,而所遣多不尽心,但文具而已。审录之官,非止理问重刑,凡诉讼案牍,皆当阅实是非,囚徒不应囚系则当释放,官吏之罪即以状闻,失纠察者严加惩断,不以赎论。
又以监察御史体察东北路官吏,辄受讼牒,为不称职,笞之五十。
又谓宰臣曰:‘比闻大理寺断狱,虽无疑者亦经旬月,何耶?’参知政事移剌道对曰:‘在法,决死囚不过七日,徒刑五日,杖罪三日。’上曰:‘法有程限,而辄违之,弛慢也。’罢朝,御批送尚书省曰:‘凡法寺断重轻罪各有期限,法官但犯皆的决,岂敢有违。但以卿等所见不一,至于再三批送,其议定奏者书奏牍亦不下旬日,以致事多滞留,自今当勿复尔。’又曰:‘故广宁尹高桢为政尚猛,虽小过,有杖而杀之者。即罪至于死而情或可恕,犹当念之,况其小过者乎。人之性命安可轻哉。’
上以正隆续降制书多任己意,伤于苛察。而与皇统之制并用,是非淆乱,莫知适从,奸吏因得上下其手。遂置局,命大理卿移剌慥緫中外明法者共校正。乃以皇统、正隆之制及大定军前权宜条理、后续行条理,伦其轻重,删繁正失。制有阙者以律文足之。制、律俱阙及疑而不能决者,则取旨画定。军前权宜条理内有可以常行者亦为定法,余未应者亦别为一部存之。参以近所定徒杖减半之法,凡校定千一百九十条,分为十二卷,以大定重修制条为名,诏颁行焉。
二十年,上见有蹂践禾稼者,谓宰相曰:‘今后有践民田者杖六十,盗人谷者杖八十,并偿其直。’
二十一年,尚书省奏巩州民马俊妻安姐与管卓奸,俊以斧击杀之,罪当死。上曰:‘可减死一等,以戒败风俗者。’
二十二年,上谓宰臣曰:‘凡尚书省送大理寺文字,一断便可闻奏。如乌古论公说事,近取观之,初送法寺如法裁断,再送司直披详,又送阖寺参详,反复三次,妄生情见,不得结绝。朕以国政不宜滞留,昨虽炙艾六百炷,未尝一日不坐朝,欲使卿等知勤政也。自今可止一次送寺,阖寺披详,苟有情见即具以闻,毋使滞留也。’
二十三年,尚书省奏,益都民范德年七十六,为刘祐殴杀。祐法当死,以祐父母年俱七十余,家无侍丁,上请。上曰:‘范德与祐父母年相若,自当如父母相待,至殴杀之,难议末减,其论如法。’
尚书省奏招讨司官及秃里乞取本部财物制,上曰:‘远人止可矜恤,若进贡不阙,更以兵邀之,强取财物,与盗何异。且或因而生事,何可不惩。’又曰:‘朕所行制条,皆臣下所奏行者,天下事多,人力有限,岂能一一尽之。必因一事奏闻,方知有所窒碍,随即更定。今有圣旨、条理,复有制条,是使奸吏得以轻重也。’
大兴府民赵无事带酒乱言,父千捕告,法当死。上曰:‘为父不恤其子而告捕之,其正如此,人所甚难。可特减死一等。’
武器署丞奕、直长骨 27e5e.gif 笞二十,监察御史梁襄等坐失纠察罚俸一月。上曰:‘监察,人君之耳目。事由朕发,何以监察为。’
上以法寺断狱,以汉字译女直字,会法又复各出情见,妄生穿凿,徒致稽缓,遂诏罢情见。
二十五年二月,上以妇人在囚,输作不便,而杖不分决,与杀无异,遂命免死输作者,决杖二百而免输作,以臀、背分决。
时后族有犯罪者,尚书省引‘八议’奏,上曰:‘法者,公天下持平之器,若亲者犯而从减,是使之恃此而横恣也。昔汉文诛薄昭,有足取者。前二十年时,后族济州节度使乌林达钞兀尝犯大辟,朕未尝宥。今乃宥之,是开后世轻重出入之门也。’宰臣曰:‘古所以议亲,尊天子,别庶人也。’上曰:‘外家自异于宗室,汉外戚权太重,至移国祚,朕所以不令诸王、公主有权也。夫有功于国,议勋可也。至若议贤,既曰贤矣,肯犯法乎。脱或缘坐,则固当减请也。’
二十六年,遂奏定太子妃大功以上亲、及与皇家无服者、及贤而犯私罪者,皆不入议。上谓宰臣曰:‘法有伦而不伦者,其改定之。’
监察御史陶钧以携妓游北苑,歌饮池岛间,迫近殿廷,提控官石玠闻而发之。钧令其友阎恕属玠得缓。既而事觉,法司奏,当徒二年半。诏以钧耳目之官,携妓入禁苑,无上下之分,杖六十,玠、恕皆坐之。
二十八年,上以制条拘于旧律,间有难解之词,命删修明白,使人皆晓之。
旧禁民不得收制书,恐滋告讦之弊,章宗大定二十九年,言事者乞许民藏之。平章张汝霖曰:‘昔子产铸刑书,叔向讥之者,盖不欲预使民测其轻重也。今著不刊之典,使民晓然知之,犹江、河之易避而难犯,足以辅治,不禁为便。’以众议多不欲,诏姑令仍旧禁之。
明昌元年,上问宰臣曰:‘今何不专用律文?’平章政事张汝霖曰:‘前代律与令各有分,其有犯令,以律决之。今国家制、律混淆,固当分也。’遂置详定所,命审定律、令。
承安二年,制军前受财法,一贯以下,徒二年,以上徒三年,十贯处死。
符宝典书北京奴盗符宝局金牌,伏诛,仍除属籍。按虎、阿虎带失觉察,各杖七十。
泰和二年,御史台奏:‘监察御史史肃言,大定条理:自二十年十一月四日以前,奴娶良人女为妻者,并准已娶为定,若夫亡,拘放从其主。离夫摘卖者令本主收赎,依旧与夫同聚。放良从良者即听赎换,如未赎换间与夫所生男女并听为良。而泰和新格复以夫亡服除准良人例,离夫摘卖及放夫为良者,并听为良。若未出离再配与奴,或杂奸所生男女并许为良。如此不同,皆编格官妄为增减,以致随处诉讼纷扰,是涉违枉。’敕付所司正之。
初,诏凡条格入制文内者,分为别卷。复诏制与律文轻重不同,及律所无者,各校定以闻。如禁屠宰之类,当着于令也,慎之勿忽,律令一定,不可更矣。
明昌三年七月,右司郎中孙铎先以详定所校名例篇进,既而诸篇皆成,复命中都路转运使王寂、大理卿董师中等重校之。
四年七月,上以诸路枷杖多不如法,平章政事守贞曰:‘枷杖尺寸有制,提刑两月一巡察,必不敢违法也。’
五年正月,复令钩校制、律,即付详定所。时详定官言:‘若依重修制文为式,则条目增减,罪名轻重,当异于律。既定复与旧同颁,则使人惑而易为奸矣。臣等谓,用今制条,参酌时宜,准律文修定,历采前代刑书宜于今者,以补遗阙,取刑统踈文以释之,著为常法,名曰明昌律义。别编榷货、边部、权宜等事,集为敕条。’宰臣谓:‘先所定令文尚有未完,俟皆通定,然后颁行。若律科举人,则止习旧律。’遂以知大兴府事尼厖古鉴、御史中丞董师中、翰林待制奥屯忠孝、小字牙哥。提点司天台张嗣、翰林修撰完颜撒剌、刑部员外郎李庭义、大理丞麻安上为校定官,大理卿阎公贞、户部侍郎李敬义、工部郎中贾铉为覆定官,重修新律焉。
时奏狱而法官有独出情见者,上曰:‘或言法官不当出情见,故论者纷纷不已。朕谓情见非出于法外,但折衷以从法尔。’平章守贞曰:‘是制自大定二十三年罢之。然律有起请诸条,是古亦许情见矣。’上曰:‘科条有限,而人情无穷,情见亦岂可无也。’
明昌五年,尚书省奏:‘在制,名例内徒年之律,无决杖之文便不用杖。缘先谓流刑非今所宜,且代流役四年以上俱决杖,而徒三年以下难复不用。妇人比之男子虽差轻,亦当例减。’遂以徒二年以下者杖六十,二年以上杖七十,妇人犯者并决五十,著于敕条。
承安三年,敕尚书省,自今特旨事,如律令程式者,始可送部。自余创行之事,但召部官赴省议之。
四年四月,尚书省请再覆定令文,上因敕宰臣曰:‘凡事理明白者转奏可也。文牍多者恐难遍览,其三推情疑以闻。’五月,上以法不适平,常行杖样,多不能用。遂定分寸,铸铜为杖式,颁之天下。且曰:‘若以笞杖太轻,恐情理有难恕者,讯杖可再议之。’
五年五月,刑部员外郎马复言:‘外官尚苛刻者不遵铜杖式,辄用大杖,多致人死。’诏令按察司纠劾黜之。
先尝令诸死囚及除名罪,所委官相去二百里外,并犯徒以下逮及二十人以上者,并令其官就谳之。刑部员外郎完颜纲言:‘自是制行,如上京最近之地往还不下三、二千里,如北京留守司亦动经数月,愈致稽留,未便。’诏复从旧,令委官追取鞫之。
十二月,翰林修撰杨庭秀言:‘州县官往往以权势自居,喜怒自任,听讼之际,鲜克加审。但使译人往来传词,罪之轻重,成于其口,货赂公行,冤者至有三、二十年不能正者。’上遂命定立条约,违者按察司纠之。且谓宰臣曰:‘长贰官委幕职及司吏推问狱囚,命申御史台闻奏之制,当复举行也。’又命编前后条制,书之于册,以备将来考验。
泰和元年正月,尚书省奏,以见行铜杖式轻细,奸宄不畏,遂命有司量所犯用大杖,且禁不得过五分。
十二月,所修律成,凡十有二篇:一曰名例,二曰卫禁,三曰职制,四曰户婚,五曰厩库,六曰擅兴,七曰贼盗,八曰鬬讼,九曰诈伪,十曰杂律,十一曰捕亡,十二曰断狱。实唐律也,但加赎铜皆倍之,增徒至四年、五年为七,削不宜于时者四十七条,增时用之制百四十九条,因而略有所损益者二百八十有二条,余百二十六条皆从其旧;又加以分其一为二、分其一为四者六条,凡五百六十三条,为三十卷,附注以明其事,踈义以释其疑,名曰泰和律义。自官品令、职员令之下,曰祠令四十八条,户令六十六条,学令十一条,选举令八十三条,封爵令九条,封赠令十条,宫卫令十条,军防令二十五条,仪制令二十三条,衣服令十条,公式令五十八条,禄令十七条,仓库令七条,厩牧令十二条,田令十七条,赋役令二十三条,关市令十三条,捕亡令二十条,赏令二十五条,医疾令五条,假宁令十四条,狱官令百有六条,杂令四十九条,释道令十条,营缮令十三条,河防令十一条,服制令十一条,附以年月之制,曰律令二十卷。又定制敕九十五条,榷货八十五条,蕃部三十九条,曰新定敕条三卷,六部格式三十卷。司空襄以进,诏以明年五月颁行之。
贞祐三年,上谓宰臣,自今监察官犯罪,其事关军国利害者,并笞决之。
贞祐四年,诏‘凡监察失纠劾者,从本法论。外使入国私通本国事情,宿卫、近侍官、承应人出入亲王、公主、宰执家,灾伤乏食有司检核不实致伤人命,转运军储而有私载,考试举人而防闲不严,其罚并决。在京犯至两次者,台官减监察一等治罪,论赎,余止坐,专差任满日议定。若任内曾以漏察被决,依格虽为称职,止从平常,平常者从降罚’。
兴定元年八月,上谓宰臣曰:‘律有八议,今言者或谓应议之人即当减等,何如?’宰臣对曰:‘凡议者先条所坐及应议之状以请,必议定然后奏裁也。’上然之,曰:‘若不论轻重而辄减之,则贵戚皆将恃此以虐民,民何以堪。’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 金史  卷四十六‧志第二十七  食货一 户口 通检推排
国之有食货,犹人之有饮食也。人非饮食不生,国非食货不立。然燧人、庖牺能为饮食之道以教人,而不能使人无饮食之疾。三王能为食货之政以遗后世,而不能使后世无食货之弊。唯善养生者如不欲食啖,而饮食自不阙焉,故能适饥饱之宜,可以疾少而长寿。善裕国者初不事货殖,而食货自不乏焉,故能制丰约之节,可以弊少而长治。
金于食货,其立法也周,其取民也审。太祖肇造,减辽租税,规模远矣。熙宗、海陵之世,风气日开,兼务远略,君臣讲求财用之制,切切然以是为先务。虽以世宗之贤,储积之志曷尝一日而忘之。章宗弥文煟兴,边费亦广,食货之议不容不急。宣宗南迁,国土日蹙,污池数罟,往往而然。考其立国以来,所谓食货之法,荦荦大者曰租税、铜钱、交钞三者而已。三者之法数变而数穷。
官田曰租,私田曰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镪多寡,征钱曰物力。物力之征,上自公卿大夫,下逮民庶,无苟免者。近臣出使外国,归必增物力钱,以其受馈遗也。猛安谋克户又有所谓牛头税者,宰臣有纳此税,庭陛间咨及其增减,则州县征求于小民盖可知矣。故物力之外又有铺马、军须、输庸、司吏、河夫、桑皮故纸等钱,名目琐细,不可殚述。其为户有数等,有课役户、不课役户、本户、杂户、正户、监户、官户、奴婢户、二税户。有司始以三年一籍,后变为通检,又为推排。凡户隶州县者,与隶猛安谋克,其输纳高下又各不同。
法之初行,唯恐不密,言事者谓其厉民,即命罢之。罢之未久,会计者告用乏,又即举行。其罢也志以便民,而民未见德。其行也志以足用,而用不加饶。一时君臣节用之言不绝告诫。尝自计其国用,数亦浩瀚,若足支历年者,郡县稍遇岁侵,又遽不足,竟莫诘其故焉。
至于铜钱、交钞之弊,盖有甚者。初用辽、宋旧钱,虽刘豫所铸,豫废,亦兼用之。正隆而降,始议鼓铸,民间铜禁甚至,铜不给用,渐兴窑冶。凡产铜地脉,遣吏境内访察无遗,且及外界,而民用铜器不可阙者,皆造于官而鬻之。既而官不胜烦,民不胜病,乃听民冶铜造器,而官为立价以售,此铜法之变也。
若钱法之变,则鼓铸未广,敛散无方,已见壅滞。初恐官库多积,钱不及民,立法广布。继恐民多匿钱,乃设存留之限,开告讦之路,犯者绳以重罚,卒莫能禁。州县钱艰,民间自铸,私钱苦恶特甚。乃以官钱五百易其一千,其策愈下。及改铸大钱,所准加重,百计流通,卒莫获效。济以铁钱,铁不可用,权以交钞,钱重钞轻,相去悬绝,物价腾踊,钞至不行。权以银货,银弊又滋,救亦无策,遂罢铜钱,专用交钞、银货。然而二者之弊乃甚于钱,在官利于用大钞,而大钞出多,民益见轻。在私利于得小钞,而小钞入多,国亦无补。于是,禁官不得用大钞,已而恐民用银而不用钞,则又责民以钞纳官,以示必用。先造二十贯至百贯例,后造二百贯至千贯例,先后轻重不伦,民益眩惑。及不得已,则限以年数,限以地方,公私受纳限以分数,由是民疑日深。其间,易交钞为宝券,宝券未久更作通宝,准银并用。通宝未久复作宝泉,宝泉未久织绫印钞,名曰珍货。珍货未久复作宝会,汔无定制,而金祚讫矣。
历观自古财聚民散,以至亡国,若鹿台、钜桥之类,不足论也。其国亡财匮,比比有之,而国用之屈,未有若金季之甚者。金之为政,常有恤民之志,而不能已苛征之令,徒有聚敛之名,而不能致富国之实。及其亡也,括粟、阑籴,一切掊克之政靡不为之。加赋数倍,豫借数年,或欲得钞则豫卖下年差科。高琪为相,议至榷油。进纳滥官,辄售空名宣敕,或欲与以五品正班。僧道入粟,始自度牒,终至德号、纲副威仪、寺观主席亦量其赀而鬻之。甚而丁忧鬻以求仕,监户鬻以从良,进士出身鬻至及第。又甚而叛臣剧盗之效顺,无金帛以备赏激,动以王爵固结其心,重爵不蔇,则以国姓赐之。名实混淆,伦法斁坏,皆不暇顾,国欲不乱,其可得乎。
迨夫宋绝岁币而不许和,贪其淮南之蓄,谋以力取,至使枢府武骑尽于南伐。讹可、时全之出,初志得粮,后乃尺寸无补,三军偾亡,我师压境,兵财俱困,无以御之。故志金之食货者,不能不为之掩卷而兴慨也。传曰:‘作法于凉,其弊犹贪。作法于贪,弊将若何。’
金起东海,其俗纯实,可与返古。初入中夏,兵威所加,民多流亡,土多旷闲,遗黎惴惴,何求不获。使于斯时,纵不能复井地沟洫之制,若用唐之永业、口分以制民产,仿其租庸调之法以足国计,何至百年之内所为经画纷纷然,与其国相终始耶。其弊在于急一时之利,踵久坏之法。及其中叶,鄙辽俭朴,袭宋繁缛之文;惩宋宽柔,加辽操切之政。是弃二国之所长,而并用其所短也。繁缛胜必至于伤财,操切胜必至于害民,讫金之世,国用易匮,民心易离,岂不由是欤。作法不慎厥初,变法以救其弊,只益甚焉耳。
其他盐䇲、酒曲、常平、和籴、茶税、征商、榷场等法,大概多宋旧人之所建明,息耗无定,变易靡恒,视钱钞何异。田制、水利、区田之目,或骤行随辍,或屡试无效,或熟议未行,咸著于篇,以备一代之制云。
户口。金制,男女二岁以下为黄,十五以下为小,十六为中,十七为丁,六十为老,无夫为寡妻妾,诸笃废疾不为丁。户主推其长充,内有物力者为课役户,无者为不课役户。
令民以五家为保。泰和六年,上以旧定保伍法,有司灭裂不行,其令结保,有匿奸细、盗贼者连坐。宰臣谓旧以五家为保,恐人易为计构而难觉察,遂令从唐制,五家为邻、五邻为保,以相检察。京府州县郭下则置坊正,村社则随户众寡为乡置里正,以按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村社三百户以上则设主首四人,二百户以上三人,五十户以上二人,以下一人,以佐里正禁察非违。置壮丁,以佐主首巡警盗贼。猛安谋克部村寨,五十户以上设寨使一人,掌同主首。寺观则设纲首。凡坊正、里正,以其户十分内取三分,富民均出顾钱,募强干有抵保者充,人不得过百贯,役不得过一年。大定二十九年,章宗尝欲罢坊、里正,复以主首远,入城应代,妨农不便,乃以有物力谨愿者二年一更代。
凡户口计帐,三年一籍。自正月初,州县以里正、主首,猛安谋克则以寨使,诣编户家责手实,具男女老幼年与姓名,生者增之,死者除之。正月二十日以实数报县,二月二十日申州,以十日内达上司,无远近皆以四月二十日到部呈省。
凡汉人、渤海人不得充猛安谋克户。猛安谋克之奴婢免为良者,止隶本部为正户。凡没入官良人,隶宫籍监为监户,没入官奴婢,隶太府监为官户。
当收国二年时,法制未定,兵革未息,贫民多依权右为苟安,多隐蔽为奴婢者,太祖下诏曰:‘比以岁凶民饥,多附豪族,因陷为奴隶。及有犯法,征偿莫办,折身为奴。或私约立限,以人对赎,过期则以为奴者。并听以两人赎一为良,元约以一人赎者从便。’
天辅五年,以境土既拓,而旧部多瘠卤,将移其民于泰州,及遣皇弟昱及族子宗雄按视其地。昱等苴其土以进,言可种植,遂摘诸猛安谋克中民户万余,使宗人婆卢火统之,屯种于泰州。婆卢火旧居阿注浒水,又作按出虎。至是迁焉。其居宁江州者,遣拾得、查端、阿里徒欢、奚挞罕等四谋克,挈家属耕具,徙于泰州,仍赐婆卢火耕牛五十。
天辅六年,既定山西诸州,以上京为内地,则移其民实之。又命耶律佛顶以兵护送诸降人于浑河路,以皇弟昂监之,命从便以居。七年,以山西诸部族近西北二边,且辽主未获,恐阴相结诱,复命皇弟昂与孛堇稍喝等以兵四千护送,处之岭东,惟西京民安堵如故,且命昂镇守上京路。既而,上闻昂已过上京,而降人复苦其侵扰多叛亡者,遂命孛堇出里底往戒谕之,比至,而诸部已叛去。又以猛安详稳留住所领归附之民还东京,命有司常抚慰,且贷一岁之粮,其亲属被虏者皆令聚居。及七年取燕京路,二月,尽徙六州氏族富强工技之民于内地。
太宗天会元年,以旧徙润、隰等四州之民于沈州之境,以新迁之户艰苦不能自存,诏曰:‘比闻民乏食至鬻子者,听以丁力等者赎之。’又诏孛堇阿实赉曰:‘先皇帝以同姓之人昔有自鬻及典质其身者,命官为赎。今闻尚有未复者,其悉阅赎之。’又命以官粟赎上京路新迁置宁江州户口贫而卖身者,六百余人。二年,民有自鬻为奴者,诏以丁力等者易之。三年,禁内外官及宗室毋得私役百姓,权势家不得买贫民为奴,其胁买者一人偿十五人,诈买者一人偿二人,罪皆杖百。七年,诏兵兴以来,良人被略为驱者,听其父母妻子赎之。
熙宗皇统四年诏陕西、蒲、解、汝、蔡等州岁饥,百姓流落典雇为驱者,官以绢赎为良,丁男三疋,妇人幼小二疋。
世宗大定二年,诏免二税户为民。初,辽人佞佛尤甚,多以良民赐诸寺,分其税一半输官,一半输寺,故谓之二税户。辽亡,僧多匿其实,抑为贱,有援左证以告者,有司各执以闻,上素知其事,故特免之。
十七年五月,省奏‘咸平府路一千六百余户,自陈皆长白山星显、禅春河女直人,辽时签为猎户,移居于此,号移典部,遂附契丹籍。本朝义兵之兴,首诣军降,仍居本部,今乞厘正’。诏从之。
二十年,以上京路女直人户,规避物力,自卖其奴婢,致耕田者少,遂以贫乏,诏定制禁之。又谓宰臣曰:‘猛安谋克人户,兄弟亲属若各随所分土,与汉人错居,每四五十户结为保聚,农作时令相助济,此亦劝相之道也。’
二十一年六月,徙银山侧民于临潢。又命避役之户举家逃于他所者,元贯及所寓司县官同罪,为定制。
二十三年,定制,女直奴婢如有得力,本主许令婚娉者,须取问房亲及村老给据,方许娉于良人。
是年八月,奏猛安谋克户口、垦地、牛具之数。猛安二百二,谋克千八百七十八,户六十一万五千六百二十四,口六百一十五万八千六百三十六,内正口四百八十一万二千六百六十九,奴婢口一百三十四万五千九百六十七。垦田一百六十九万三百八十顷有奇,牛具三十八万四千七百七十一。在都宗室将军司,户一百七十,口二万八千七百九十,内正口九百八十二,奴婢口二万七千八百八。垦田三千六百八十三顷七十五亩,牛具三百四。迭剌、唐古二部五乣,户五千五百八十五,口十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四,内正口十一万九千四百六十三,奴婢口一万八千八十一。垦田万六千二十四顷一十七亩,牛具五千六十六。
二十五年,命宰臣禁有禄人一子、及农民避课役,为僧道者。
大定初,天下户才三百余万,至二十七年天下户六百七十八万九千四百四十九,口四千四百七十万五千八十六。
章宗大定二十九年十一月,上封事者言,乞放二税户为良。省臣欲取公牒可凭者为准,参知政事移剌履谓‘凭验真伪难明,凡契丹奴婢今后所生者悉为良,见有者则不得典卖,如此则三十年后奴皆为良,而民且不病焉’。上以履言未当,令再议。省奏谓不拘括则讼终不绝,遂遣大兴府治中乌古孙仲和、侍御史范楫分括北京路及中都路二税户,凡无凭验,其主自言之者及因通检而知之者,其税半输官、半输主,而有凭验者悉放为良。
明昌元年正月,上封事者言:‘自古以农桑为本,今商贾之外又有佛、老与他游食,浮费百倍。农岁不登,流殍相望,此末作伤农者多故也。’上乃下令,禁自披剃为僧、道者。是岁,奏天下户六百九十三万九千,口四千五百四十四万七千九百,而粟止五千二百二十六万一千余石,除官兵二年之费,余验口计之,口月食五斗,可为四十四日之食。上曰:‘蓄积不多,是力农者少故也。其集百官,议所以使民务本广储之道,以闻。’六月,奏北京等路所免二税户,凡一千七百余户,万三千九百余口,此后为良为驱,皆从已断为定。
明昌六年二月,上谓宰臣曰:‘凡言女直进士,不须称女直字。卿等误作回避女直、契丹语,非也。今如分别户民,则女直言本户,汉户及契丹,余谓之杂户。’
明昌六年十二月,奏天下女直、契丹、汉户七百二十二万三千四百,口四千八百四十九万四百,物力钱二百六十万四千七百四十二贯。
泰和七年六月,敕,中物力户,有役则多逃避,有司令以次户代之,事毕则复业,以致大损不逃之户。令省臣详议。宰臣奏,旧制太轻,遂命课役全户逃者徒二年,赏告者钱五万。先逃者以百日内自首,免罪。如实销乏者,内从御史台,外从按察司,体究免之。十二月,奏天下户七百六十八万四千四百三十八,口四千五百八十一万六千七十九。户增于大定二十七年一百六十二万三千七百一十五,口增八百八十二万七千六十五。此金版籍之极盛也。
及卫绍王之时,军旅不息,宣宗立而南迁,死徙之余,所在为虚矣。户口日耗,军费日急, 赋敛繁重,皆仰给于河南,民不堪命,率弃庐田,相继亡去。及屡降诏招复业者,免其岁之租,然以国用乏竭,逃者之租皆令居者代出,以故多不敢还。兴定元年十二月,宣宗欲悬赏募人捕亡户,而复虑骚动,遂命依已降诏书,已免债逋,更招一月,违而不来者然后捕获治罪,而以所遗地赐人。四年,省臣奏,河南以岁饥而赋役不息,所亡户令有司招之,至明年三月不复业者,论如律。时河壖为疆,烽鞞屡警,故集庆军节度使温迪罕达言,亳州户旧六万,自南迁以来不胜调发,相继逃去,所存者曾无十一,砀山下邑,野无居民矣。
通检推排。通检,即周礼大司徒三年一大比,各登其乡之众寡、六畜、车辇,辨物行征之制也。金自国初占籍之后,至大定四年,承正隆师旅之余,民之贫富变更,赋役不均。世宗下诏曰:‘粤自国初,有司常行大比,于今四十年矣。正隆时,兵役并兴,调发无度,富者今贫不能自存,版籍所无者今为富室而犹幸免。是用遣信臣泰宁军节度使张弘信等十三人,分路通检天下物力而差定之,以革前弊,俾元元无不均之叹,以称朕意。凡规措条理,命尚书省画一以行。’又命‘凡监户事产,除官所拨赐之外,余凡置到百姓有税田宅,皆在通检之数’。时诸使往往以苛酷多得物力为功,弘信检山东州县尤为酷暴,棣州防御使完颜永元面责之曰:‘朝廷以正隆后差调不均,故命使者均之。今乃残暴,妄加民产业数倍,一有来申诉者,则血肉淋离,甚者即殒杖下,此何理也。’弘信不能对,故惟棣州稍平。
五年,有司奏诸路通检不均,诏再以户口多寡、贫富轻重,适中定之。既而,又定通检地土等第税法。十五年九月,上以天下物力,自通检以来十余年,贫富变易,赋调轻重不均,遣济南尹梁肃等二十六人,分路推排。
二十年四月,上谓宰臣曰:‘猛安谋克户,富贫差发不均,皆自谋克内科之,暗者惟胥吏之言是从,轻重不一。自窝斡叛后,贫富反复,今当籍其夹户,推其家赀,傥有军役庶可均也。’诏集百官议,右丞相克宁、平章政事安礼、枢密副使宗尹言:‘女直人除猛安谋克仆从差使,余无差役。今不推奴婢孳畜、地土数目,止验产业科差为便。’左丞相守道等言:‘止验财产,多寡分为四等,置籍以科差,庶得均也。’左丞通、右丞道、都点检襄言:‘括其奴婢之数,则贫富自见,缓急有事科差,与一例科差者不同。请俟农隙,拘括地土牛具之数,各以所见上闻。’上曰:‘一谋克户之贫富,谋克岂不知。一猛安所领八谋克,一例科差。设如一谋克内,有奴婢二三百口者,有奴婢一二人者,科差与同,岂得平均。正隆兴兵时,朕之奴婢万数,孳畜数千,而不差一人一马,岂可谓平。朕于庶事未尝专行,与卿谋之。往年散置契丹户,安礼极言恐扰动,朕决行之,果得安业。安礼虽尽忠,未审长策。其从左丞通等所见,拘括推排之。’十二月,上谓宰臣曰:‘猛安谋克多新强旧弱,差役不均,其令推排,当自中都路始。’至二十二年八月,始诏令集耆老,推贫富,验土地牛具奴婢之数,分为上中下三等。以同知大兴府事完颜乌里也先推中都路,续遣户部主事按带等十四人与外官同分路推排。九月,诏‘毋令富者匿隐畜产,贫户或有不敢养马者。昔海陵时,拘括马畜,绝无等级,富者幸免,贫者尽拘入官,大为不均。今并核实贫富造籍,有急即按籍取之,庶几无不均之弊。’张汝弼、梁肃奏:‘天下民户通检既定,设有产物移易,自应随业输纳。至于浮财,须有增耗,贫者自贫,富者自富,似不必屡推排也。’上曰:‘宰执家多有新富者,故皆不愿也。’肃对曰:‘如臣者,能推排中都物力。臣以尝为南使,先自添物力钱至六十余贯,视其他奉使无如臣多者。但小民无知,法出奸生,数动摇则易骇。如唐、宋及辽时,或三二十年不测通比则有之。频岁推排,似为难尔。’
二十六年,复以李晏等分路推排。二十七年,奏晏等所定物力之数,上曰:‘朕以元推天下物力钱三百五万余贯,除三百万贯外,令减五万余贯。今减不及数,复续收二万余贯,即是实二万贯尔,而曰续收,何也?’对曰:‘此谓旧脱漏而今首出者,及民地旧无力耕种,而今耕种者也。’上曰:‘通检旧数,止于视其营运息耗,与房地多寡,而加减之。彼人卖地,此人买之,皆旧数也。至如营运,此强则彼弱,强者增之,弱者减之而已。且物力之数盖是定差役之法,其大数不在多寡也。朕恐实有营运富家所当出者,反分与贫者尔。’
章宗大定二十九年六月,命为国信使之副者,免增物力。又命农民如有积粟,毋充物力。钱悭之郡,所纳钱货则许折粟帛。九月,以曹州河溢,遣马百禄等推排遭垫溺州县之贫乏者。明昌元年四月,刑部郎中路伯达等言,民地已纳税,又通定物力,比之浮财所出差役,是为重并也。遂详酌民地定物力,减十之二。尚书户部言,中都等路被水,诏委官推排,比旧减钱五千六百余贯。明昌三年八月,敕尚书省‘百姓当丰稔之时不务积贮,一遇凶俭辄有阻饥,何法可使民重谷而多积也’。宰臣对曰:‘二十九年,已诏农民能积粟免充物力。明昌初,命民之物力与地土通推者,亦减十分之二,此固其术也。’
承安元年,尚书省奏,是年九月当推排,以有故不克。诏以冬已深,比事毕恐妨农作,乃权止之。二年冬十月,敕令议通检,宰臣奏曰:‘大定二十七年通检后,距今已十年,旧户贫弱者众,傥迟更定,恐致流亡。’遂定制,已典卖物业,止随物推收,析户异居者许令别籍,户绝及困弱者减免,新强者详审增之,止当从实,不必敷足元数。边城被寇之地,皆不必推排。于是,令吏部尚书贾执刚、吏部侍郎高汝砺先推排在都两警巡院,示为诸路法。每路差官一员,命提刑司官一员副之。三年九月,奏十三路籍定推排物力钱二百五十八万六千七百二贯四百九十文,旧额三百二万二千七百十八贯九百二十二文,以贫乏除免六十三万八千一百一十一贯。除上京、北京、西京路无新强增者,余路计收二十万二千九十五贯。
泰和二年闰十二月,上以推排时,既问人户浮财物力,而又勘当比次,期迫事繁,难得其实,敕尚书省,定人户物力随时推收法,令自今典卖事产者随业推收,别置标簿,临时止拘浮财物力以增减之。泰和四年十二月,上以职官仕于远方,其家物力有应除而不除者,遂定典卖实业逐时推收,若无浮财营运,应除免者,令本家陈告,集坊村人户推唱,验实免之。造籍后如无人告,一月内以本官文牒推唱,定标附于籍。五年,以西京、北京边地常罹兵荒,遣使推排之。旧大定二十六年所定三十五万三千余贯,遂减为二十八万七千余贯。
五年六月,签南京按察司事李革言:‘近制,令人户推收物力,置簿标题,至通推时,止增新强,销旧弱,庶得其实。今有司奉行灭裂,恐临时冗并,卒难详审,可定期限,立罪以督之。’遂令自今年十一月一日,令人户告诣推收标附,至次年二月一日毕,违期不言者坐罪。且令诸处税务,具税讫房地,每半月具数申报所属,违者坐以怠慢轻事之罪。仍敕物力既随业,通推时止令定浮财。
八年九月,以吏部尚书贾守谦、知济南府事蒲察张家奴、莒州刺史完颜百嘉、南京路转运使宋元吉等十三员,分路同本路按察司官一员,推排诸路。上召至香阁,亲谕之曰:‘朕选卿等随路推排,除推收外,其新强消乏户,虽集众推唱,然消乏者勿销不尽,如一户物力元三百贯,今蠲免二百五十贯犹有未当者。新强勿添尽,量存其力,如一户可添三百贯,而止添二百贯之类。卿等各宜尽心,一推之后十年利害所关,苟不副所任,罪当不轻也。’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 金史  卷四十七‧志第二十八  食货二 田制 租赋 牛具税
田制。量田以营造尺,五尺为步,阔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为顷。民田业各从其便,卖质于人无禁,但令随地输租而已。凡桑枣,民户以多植为勤,少者必植其地十之三,猛安谋克户少者必课种其地十之一,除枯补新,使之不阙。凡官地,猛安谋克及贫民请射者,宽乡一丁百亩,狭乡十亩,中男半之。请射荒地者,以最下第五等叠半定租,八年始征之。作己业者以第七等叠半为税,七年始征之。自首冒佃比邻地者,输官租三分之二。佃黄河退滩者,次年纳租。
太宗天会九年五月,始分遣诸路劝农之使者。熙宗天会十四年,罢来流、混同间护逻地,以予民耕牧。海陵正隆元年二月,遣刑部尚书纥石烈娄室等十一人,分行大兴府、山东、真定府,拘括系官或荒闲牧地,及官民占射逃绝户地,戍兵占佃宫籍监、外路官本业外增置土田,及大兴府、平州路僧尼道士女冠等地,盖以授所迁之猛安谋克户,且令民请射,而官得其租也。
世宗大定五年十二月,上以京畿两猛安民户不自耕垦,及伐桑枣为薪鬻之,命大兴少尹完颜让巡察。
十年四月,禁侵耕围场地。十一年,谓侍臣曰:‘往岁,清暑山西,傍路皆禾稼,殆无牧地。尝下令,使民五里外乃得耕垦。今闻其民以此去之他所,甚可矜悯。其令依旧耕种,毋致失业。凡害民之事患在不知,知之朕必不为。自今事有类此,卿等即告毋隐。’
十三年,敕有司:‘每岁遣官劝猛安谋克农事,恐有烦扰。自今止令各管职官劝督,弛慢者举劾以闻。’
十七年六月,邢州男子赵迪简言:‘随路不附籍官田及河滩地,皆为豪强所占,而贫民土瘠税重,乞遣官拘籍冒佃者,定立租课,复量叠人户税数,庶得轻重均平。’诏付有司,将行而止。复以近都猛安谋克所给官地率皆薄瘠,豪民租佃官田岁久,往往冒为己业,令拘籍之。又谓省臣曰:‘官地非民谁种,然女直人户自乡土三四千里移来,尽得薄地,若不拘刷良田给之,久必贫乏,其遣官察之。’又谓参知政事张汝弼曰:‘先尝遣问女直土地,皆云良田。及朕出猎,因问之,则谓自起移至此,不能种莳,斫芦为席,或斩刍以自给。卿等其议之。’省臣奏,官地所以人多蔽匿盗耕者,由其罪轻故也。乃更条约,立限令人自陈,过限则人能告者有赏。遣同知中都路转运使张九思往拘籍之。
十九年二月,上如春水,见民桑多为牧畜啮毁,诏亲王公主及势要家,牧畜有犯民桑者,许所属县官立加惩断。
十二月谓宰臣曰:‘亡辽时所拨地,与本朝元帅府,已曾拘籍矣。民或指射为无主地,租佃及新开荒为己业者可以拘括。其间播种岁久,若遽夺之,恐民失业。’因诏括地官张九思戒之。复谓宰臣曰:‘朕闻括地事所行极不当,如皇后庄、太子务之类,止以名称便为官地,百姓所执凭验,一切不问。其相邻冒占官地,复有幸免者。能使军户稍给,民不失业,乃朕之心也。’
二十年四月,以行幸道隘,扈从人不便,诏户部沿路顿舍侧近官地,勿租与民耕种。又诏故太保阿里先于山东路拨地百四十顷,大定初又于中都路赐田百顷,命拘山东之地入官。五月,谕有司曰:‘白石门至野狐岭,其间淀泺多为民耕植者,而官民杂畜往来无牧放之所,可差官括元荒地及冒佃之数。’
二十一年正月,上谓宰臣曰:‘山东、大名等路猛安谋克户之民,往往骄纵,不亲稼穑,不令家人农作,尽令汉人佃莳,取租而已。富家尽服纨绮,酒食游宴,贫者争慕效之,欲望家给人足,难矣。近已禁卖奴婢,约其吉凶之礼,更当委官阅实户数,计口授地,必令自耕,力不赡者方许佃于人。仍禁其农时饮酒。’又曰:‘奚人六猛安,已徙居咸平、临潢、泰州,其地肥沃,且精勤农务,各安其居。女直人徙居奚地者,菽粟得收获否?’左丞守道对曰:‘闻皆自耕,岁用亦足。’上曰:‘彼地肥美,异于他处,惟附都民以水害稼者赈之。’
三月,陈言者言,豪强之家多占夺田者。上曰:‘前参政纳合椿年占地八百顷,又闻山西田亦多为权要所占,有一家一口至三十顷者,以致小民无田可耕,徙居阴山之恶地,何以自存。其令占官地十顷以上者皆括籍入官,将均赐贫民。’省臣又奏,‘椿年子猛安参谋合、故太师耨碗温敦思忠孙长寿等,亲属计七十余家,所占地三千余顷’。上曰:‘至秋,除牛头地外,仍各给十顷,余皆拘入官。山后招讨司所括者,亦当同此也。’又谓宰臣曰:‘山东路所括民田,已分给女直屯田人户,复有籍官闲地,依元数还民,仍免租税。’
六月,上谓省臣曰:‘近者大兴府平、泺、蓟、通、顺等州,经水灾之地,免今年税租。不罹水灾者姑停夏税,俟稔岁征之。’时中都大水,而濵、棣等州及山后大熟,命修治怀来以南道路,以来粜者。又命都城减价以粜。又曰:‘近遣使阅视秋稼,闻猛安谋克人惟酒是务,往往以田租人,而预借三二年租课者。或种而不耘,听其荒芜者。自今皆令阅实各户人力,可耨几顷亩,必使自耕耘之,其力果不及者方许租赁。如惰农饮酒,劝农谋克及本管猛安谋克并都管,各以等第科罪。收获数多者则亦以等第迁赏。’
七月,上谓宰臣曰:‘前徙宗室户于河间,拨地处之,而不回纳旧地,岂有两地皆占之理,自今当以一处赐之。山东刷民田已分给女直屯田户,复有余地,当以还民而免是岁之租。’八月,尚书省奏山东所刷地数,上谓梁肃曰:‘朕尝以此问卿,卿不以言。此虽称民地,然皆无明据,括为官地有何不可?’又曰:‘黄河已移故道,梁山泺水退,地甚广,已尝遣使安置屯田。民昔尝恣意种之,今官已籍其地,而民惧征其租,逃者甚众。若征其租,而以冒佃不即出首罪论之,固宜。然若遽取之,恐致失所。可免其征,赦其罪,别以官地给之。’御史台奏‘大名、济州因刷梁山泺官地,或有以民地被刷者’。上复召宰臣曰:‘虽曾经通检纳税,而无明验者,复当刷问。有公据者,虽付本人,仍须体问。’十月,复与张仲愈论冒占田事。
二十二年,以附都猛安户不自种,悉租与民,有一家百口垄无一苗者,上曰:‘劝农官,何劝谕为也,其令治罪。’宰臣奏曰:‘不自种而辄与人者,合科违例。’上曰:‘太重,愚民安知。’遂从大兴少尹王脩所奏,以不种者杖六十,谋克四十,受租百姓无罪。
又命招复梁山泺流民,官给以田。时人户有执契据指坟垄为验者,亦拘在官,先委恩州刺史奚晦招之,复遣安肃州刺史张国基验实给之,如已拨系猛安,则偿以官田。上曰:‘工部尚书张九思执强不通,向遣刷官田,凡犯秦、汉以来名称,如长城、燕子城之类者,皆以为官田。此田百姓为己业不知几百年矣,所见如此,何不通之甚也。’八月,以赵王永中等四王府冒占官田,罪其各府长史府掾,及安次、新城、宛平、昌平、永清、怀柔六县官,皆罚赎有差。
九月,遣刑部尚书移刺慥于山东路猛安内摘八谋克民,徙于河北东路酬斡、青狗儿两猛安旧居之地,无牛者官给之。河间宗室未徙者令尽徙于平州,无力者官津发之,土薄者易以良田。先尝令俟丰年则括籍官地,至是岁,省臣复以为奏,上曰:‘本为新徙四猛安贫穷,须刷官田与之,若张仲愈等所拟条约太刻,但以民初无得地之由,自抚定后未尝输税,妄通为己业者,刷之。如此,恐民苦之,可为酬直。且先令猛安谋克人户,随宜分处,计其丁壮牛具,合得土田实数,给之。不足,则以前所刷地二万余顷补之。复不足,则续当议。’时有落兀者与婆萨等争懿州地六万顷,以皆无据验,遂没入官。
二十七年,随处官豪之家多请占官地,转与它人种佃,规取课利。命有司拘刷见数,以与贫难无地者,每丁授五十亩,庶不至失所,余佃不尽者方许豪家验丁租佃。章宗大定二十九年五月,拟再立限,令贫民请佃官地,缘今已过期,计已数足,其占而有余者,若容告讦,恐滋奸弊。况续告漏通地,敕旨已革,今限外告者宜却之,止付元佃。兼平阳一路地狭人稠,官地当尽数拘籍,验丁以给贫民。上曰:‘限外指告多佃官地者,却之,当矣。如无主不愿承佃,方许诸人告请。其平阳路宜计丁限田,如一家三丁己业止三十亩,则更许存所佃官地一顷二十亩,余者拘籍给付贫民可也。’
七月,谕旨尚书省曰:‘唐、邓、颍、蔡、宿、泗等处,水陆膏腴之地,若验等级,量立岁租,宽其征纳之限,募民佃之,公私有益。今河南沿边地多为豪民冒占,若民或流移至彼,就募令耕,不惟贫民有赡,亦增羡官租。其给丁壮者田及耕具,而免其租税。’八月,尚书省奏:‘河东地狭,稍凶荒则流亡相继。窃谓河南地广人稀,若令招集他路流民,量给闲田,则河东饥民减少,河南且无旷地矣。’上从所请。九月戊寅,又奏:‘在制,诸人请佃官闲地者免五年租课,今乞免八年,则或多垦。’并从之。十一月,尚书省奏:‘民验丁佃河南荒闲官地者,如愿作官地则免租八年,愿为己业则免税三年,并不许贸易典卖。若豪强及公吏辈有冒佃者,限两月陈首,免罪而全给之,其税则视其邻地定之,以三分为率减一分,限外许诸人告诣给之。’制可。
明昌元年二月,谕旨有司曰:‘濒水民地,已种莳而为水浸者,可令以所近官田对给。’
三月,敕‘当军人所受田,止令自种,力不足者方许人承佃,亦止随地所产纳租,其自欲折钱输纳者从民所欲,不愿承佃者毋强’。
六月,尚书省奏:‘近制以猛安谋克户不务栽植桑果,巳令每十亩须栽一亩,今乞再下各路提刑及所属州县,劝谕民户,如有不栽及栽之不及十之三者,并以事怠慢轻重罪科之。’诏可。
八月,敕‘随处系官闲地,百姓已请佃者仍旧,未佃者以付屯田猛安谋克’。
三年六月,尚书省奏:‘南京、陕西路提刑司言,旧牧马地久不分拨,以致军民起讼,比差官往各路定之。凡民户有凭验己业,及宅井坟园,已改正给付,而其中复有官地者,亦验数对易之矣。两路牧地,南京路六万三千五百二十余顷,陕西路三万五千六百八十余顷。’
五年,谕旨尚书省:‘辽东等路女直、汉儿百姓,可并令量力为蚕桑。’二月,陈言人乞以长吏劝农立殿最,遂定制‘能劝农田者,每年谋克赏银绢十两疋,猛安倍之,县官于本等陞五人。三年不怠者猛安谋克迁一官,县官升一等。田荒及十之一者笞三十,分数加至徒一年。三年皆荒者,猛安谋克追一官,县官以陞等法降之’。为永格。
六年二月,诏罢括陕西之地。又陕西提刑司言:‘本路户民安水磨、油,所占步数在私地有税,官田则有租,若更输水利钱银,是重并也,乞除之。’省臣奏:‘水利钱银以辅本路之用,未可除也,宜视实占地数,除税租。’命他路视此为法。
承安二年,遣户部郎中上官瑜往西京并沿边,劝举军民耕种。又差户部郎中李敬义往临潢等路规划农事。旧令,军人所授之地不得租赁与人,违者苗付地主。泰和四年九月定制,所拨地土十里内自种之数,每丁四十亩,续进丁同此,余者许令便宜租赁及两和分种,违者钱业还主。上闻六路括地时,其间屯田军户多冒名增口,以请官地,及包取民田,而民有空输税赋、虚抱物力者,应诏陈言人多论之。五年二月,尚书省奏:‘若复遣官分往,追照案凭,讼言纷纷何时已乎。’遂令虚抱税石已输送入官者,命于税内每岁续克之。
泰和七年,募民种佃清河等处地,以其租分为诸春水处饵鹅鸭之食。
八年八月,户部尚书高汝砺言:‘旧制,人户请佃荒地者,以各路最下第五等减半定租,仍免八年输纳。若作己业,并依第七等税钱减半,亦免三年输纳。自首冒佃比邻田,定租三分纳二。其请佃黄河退滩地者,次年纳租。向者小民不为久计,比至纳租之时多巧避匿,或复告退,盖由元限太远,请佃之初无人保识故尔。今请佃者可免三年,作己业者免一年,自首冒佃并请退滩地,并令当年输租,以邻首保识,为长制。’
宣宗贞祐三年七月,以既徙河北军户于河南,议所以处之者,宰臣曰:‘当指官田及牧地分畀之,已为民佃者则俟秋获后,仍日给米一升,折以分钞。’太常丞石抹世𪟝曰:‘荒田牧地耕辟费力,夺民素垦则民失所。况军户率无牛,宜令军户分人归守本业,至春复还,为固守计。’上卒从宰臣议,将括之,侍御史刘元规上书曰:‘伏见朝廷有括地之议,闻者无不骇愕。向者河北、山东已为此举,民之茔墓井灶悉为军有,怨嗟争讼至今未绝,若复行之,则将大失众心。荒田不可耕,徒有得地之名,而无享利之实。纵得熟土,不能亲耕,而复令民佃之,所得无几,而使纷纷交病哉。’上大悟,罢之。
八月,先以括地事未有定论,北方侵及河南,由是尽起诸路军户南来,共图保守,而不能知所以得军粮之术。众议谓可分遣官聚耆老问之,其将益赋,或与军田,二者孰便。参政汝砺言:‘河南官民地相半,又多全佃官地之家,一旦夺之,何以自活。小民易动难安,一时避赋遂有舍田之言,及与人能勿悔乎,悔则忿心生矣。如山东拨地时,腴地尽入富家,瘠者乃付贫户,无益于军,而民有损。惟当倍益官租,以给军食,复以系官荒田牧地量数与之,令其自耕,则民不失业,官不厉民矣。’从之。
三年十月,高汝砺言:‘河北军户徙居河南者几百万口,人日给米一升,岁费三百六十万石,半以给直,犹支粟三百万石。河南租地计二十四万顷,岁租才一百五十六万,乞于经费之外倍征以给之。’遂命右司谏冯开等五人分诣诸郡,就授以荒官田及牧地可耕者,人三十亩。
十一月,又议以括荒田及牧马地给军,命尚书右丞高汝砺緫之。汝砺还奏:‘今顷亩之数较之旧籍甚少,复瘠恶不可耕,均以可耕者与之,人得无几。又僻远之处必徙居以就之,彼皆不能自耕,必以与人,又当取租于数百里之外。况今农田且不能尽辟,岂有余力以耕丛薄交固、草根纠结之荒地哉。军不可仰此得食也,审矣。今询诸军户,皆曰:“得半粮犹足自养,得田不能耕,复罢其廪,将何所赖。”臣知初籍地之时,未尝按阅其实,所以不如其数,不得其处也。若复考计州县,必各妄承风旨,追呼究结以应命。不足其数,则妄指民田以充之,则所在骚然矣。今民之赋役三倍平时,飞挽转输,日不暇给,而复为此举,何以堪之。且军户暂迁,行有还期,何为以此病民哉。病民而军获利,犹不可为,况无所利乎。惟陛下加察。’遂诏罢给田,但半给粮、半给实直焉。
四年,复遣官括河南牧马地,既籍其数,上命省院议所以给军者,宰臣曰:‘今军户当给粮者四十四万八千余口,计当口占六亩有奇,继来者不与焉。但相去数百里者,岂能以六亩之故而远来哉。兼月支口粮不可遽罢,臣等窃谓军户愿佃者即当计口给之。自余僻远不愿者,宜准近制,系官荒地许军民耕辟例,令军民得占莳之。’院官曰:‘牧马地少,且久荒难耕,军户复乏农器,然不给之,则彼自支粮外,更无从得食,非蓄锐待敌之计。给之则亦未能遽减其粮,若得迟以岁月,俟颇成伦次,渐可以省官廪耳。今夺于有力者,即以授其无力者,恐无以耕。乞令司县官劝率民户,借牛破荒,至来春然后给之。司县官能率民户以助耕而无骚动者,量加官赏,庶几有所激劝。’宰臣复曰:‘若如所言,则司县官贪慕官赏,必将抑配,以至扰民。今民家之牛,量地而畜之。况比年以来,农功甫毕则并力转输犹恐不及,岂有暇耕它人之田也。惟如臣等前奏为便。’诏再议之。乃拟民有能开牧马地及官荒地作熟田者,以半给之为永业,半给军户。奏可。
四年,省奏:‘自古用兵,且耕且战,是以兵食交足。今诸帅分兵不啻百万,一充军伍咸仰于官,至于妇子居家安坐待哺,盖不知屯田为经久之计也。愿下明诏,令诸帅府各以其军耕耨,亦以逸待劳之策也。’诏从之。
兴定三年正月,尚书右丞领三司事侯挚言:‘按河南军民田緫一百九十七万顷有奇,见耕种者九十六万余顷,上田可收一石二斗,中田一石,下田八斗,十一取之,岁得九百六十万石,自可优给岁支,且使贫富均,大小各得其所。臣在东平尝试行二三年,民不疲而军用足,’诏有司议行之。
四年十月,移剌不言:‘军户自徙于河南,数岁尚未给田,兼以移徙不常,莫得安居,故贫者甚众。请括诸屯处官田,人给三十亩,仍不移屯它所,如此则军户可以得所,官粮可以渐省。’宰臣奏‘前此亦有言授地者,枢密院以谓俟事缓而行之。今河南罹水灾,流亡者众,所种麦不及五万顷,殆减往年太半,岁所入殆不能足。若拨授之为永业,俟有获即罢其家粮,亦省费之一端也。’上从之。又河南水灾,逋户太半,田野荒芜,恐赋入少而国用乏,遂命唐、邓、裕、蔡、息、寿、颍、亳及归德府被水田,已燥者布种,未渗者种稻,复业之户免本租及一切差发,能代耕者如之,有司擅科者以违制论,阙牛及食者率富者就贷。
五年正月,京南行三司石抹斡鲁言:‘京南、东、西三路,屯军老幼四十万口,岁费粮百四十余万石,皆坐食民租,甚非善计。宜括逋户旧耕田,南京一路旧垦田三十九万八千五百余顷,内官田民耕者九万九千顷有奇。今饥民流离者太半,东、西、南路计亦如之,朝廷虽招使复业,民恐既复之后生计未定而赋敛随之,往往匿而不出。若分给军户人三十亩,使之自耕,或召人佃种,可数岁之后畜积渐饶,官粮可罢。’令省臣议之,更不能行。
租赋。金制,官地输租,私田输税。租之制不传。大率分田之等为九而差次之,夏税亩取三合,秋税亩取五升,又纳秸一束,束十有五斤。夏税六月止八月,秋税十月止十二月,为初、中、末三限,州三百里外,纾其期一月。屯田户佃官地者,有司移猛安谋克督之。泰和五年,章宗谕宰臣曰:‘十月民获未毕,遽令纳税可乎。’改秋税限十一月为初。中都、西京、北京、上京、辽东、临潢、陕西地寒,稼穑迟熟,夏税限以七月为初。凡输送粟麦,三百里外石减五升,以上每三百里递减五升。粟折秸百称者,百里内减三称,二百里减五称,不及三百里减八称,三百里及输本色槁草,各减十称。
计民田园、邸舍、车乘、牧畜、种稙之资,藏镪之数,征钱有差,谓之物力钱。遇差科,必按版籍,先及富者,势均则以丁多寡定甲乙。有横科,则视物力,循大至小均科。其或不可分摘者,率以次户济之。凡民之物力,所居之宅不预。猛安谋克户、监户、官户所居外,自置民田宅,则预其数。墓田、学田,租税、物力皆免。
民愬水旱应免者,河南、山东、河东、大名、京兆、凤翔、彰德部内支郡,夏田四月,秋田七月,余路夏以五月,秋以八月,水田则通以八月为限,遇闰月则展期半月,限外愬者不理。非时之灾则无限。损十之八者全免,七分免所损之数,六分则全征。桑被灾不能蚕,则免丝绵绢税。诸路雨雪及禾稼收获之数,月以捷步申户部。
凡叙使品官之家,并免杂役,验物力所当输者,止出雇钱。进纳补官未至荫子孙、及凡有出身者、谓司吏译人等。出职带官叙当身者、杂班叙使五品以下、及正品承应已带散官未出职者,子孙与其同居兄弟,下逮终场举人、系籍学生、医学生,皆免一身之役。三代同居,已旌门则免差发,三年后免杂役。
太宗天会元年,敕有司轻徭赋,劝稼穑。十年,以辽人士庶之族赋役等差不一,诏有司命悉均之。熙宗天眷五年十二月,诏免民户残欠租税。皇统三年,蠲民税之未足者。世宗大定二年五月,谓宰臣曰:‘凡有徭役,均科强户,不得抑配贫民。’有言以用度不足,奏预借河北东西路、中都租税,上以国用虽乏,民力尤艰,遂不允。三年,以岁歉,诏免二年租税。又诏曰:‘朕比以元帅府从宜行事,今闻河南、陕西、山东、北京以东、及北边州郡,调发甚多,而省部又与他州一例征取赋役,是重扰也。可凭元帅府已取者例,蠲除之。’五年,命有司,凡罹蝗旱水溢之地,蠲其赋税。六年,以河北、山东水,免其租。
八年十月,彰德军节度使高昌福上书言税租甚重,上谕翰林学士张景仁曰:‘今租税法比近代甚轻,而以为重,何也?’景仁曰‘今之税敛殊轻,非税敛则国用何从而出。’
二年二月,尚书省奏,天下仓廪贮粟二千七十九万余石。上曰:‘朕闻国无九年之蓄则国非其国,朕是以括天下之田以均其赋,岁取九百万石,自经费七百万石外,二百万石又为水旱之所蠲免及赈贷之用,余才百万石而已。朕广蓄积,备饥馑也。小民以为税重,小臣沽民誉,亦多议之,盖不虑国家缓急之备也。’
十二年正月,以水旱免中都、西京、南京、河北、河东、山东、陕西去年租税。十三年,谓宰臣曰:‘民间科差,计所免已过半矣。虑小民不能详知,吏缘为奸,仍旧征取,其令所在揭榜谕之。’十月,敕州县官不尽力催督税租,以致逋悬者,可止其俸,使之征足,然后给之。十六年正月,诏免去年被水旱路分租税。十七年,上问宰臣曰:‘辽东赋税旧六万余石,通检后几二十万。六万时何以仰给,二十万后所积几何?’户部契勘,谓先以官吏数少故能给,今官吏兵卒及孤老数多,以此费大。上曰:‘当察其实,毋令妄费也。’十七年三月,诏免河北、山东、陕西、河东、西京、辽东等十路去年被旱蝗租税。十八年正月,免中都、河北、河东、山东、河南、陕西等路前年被灾租税。十九年秋,中都、西京、河北、山东、河东、陕西以水旱伤民田十三万七千七百余顷,诏蠲其租。二十年三月,以中都、西京、河北、山东、河东、陕西路前岁被灾,诏免其租税。以户部尚书曹望之之言,诏减鄜延及河东南路税五十二万余石,增河北西路税八万八千石。又诏诸税粟非关边要之地者,除当储数外,听民从便折纳。二十一年九月,以中都水灾,免租。前时近官路百姓以牛夫充递运者,复于它处未尝就役之家征钱偿之。
二十三年,宗州民王仲规告乞征还所役牛夫钱,省臣以奏,上曰:‘此既就役,复征钱于彼,前虽如此行之,复恐所给钱未必能到本户,是两不便也。不若止计所役,免租税及铺马钱为便。其预计实数以闻。若和雇价直亦须裁定也。’有司上其数,岁约给六万四千余贯,计折粟八万六千余石。上复命,自今役牛夫之家,以去道三十里内居者充役。
二十六年,军民地罹水旱之灾者,二十一万顷免税凡四十九万余石。二十七年六月,免中都、河北等路尝被河决水灾军民租税。十一月,诏河水泛溢,农田被灾者,与免差税一年。怀、卫、孟、郑四州塞河劳役,并免今年差税。章宗大定二十九年,赦民租十之一。河东南北路则量减之。尚书省奏,两路田多峻阪,硗瘠者往往再岁一易,若不以地等级蠲除,则有不均。遂敕以赦书特免一分外,中田复减一分,下田减二分。
旧制,夏、秋税纳麦、粟、草三色,以各处所须之物不一,户部复令以诸所用物折纳。上封事者言其不可,户部谓如此则诸路所须之物要当和市,转扰民矣。遂命太府监,应折纳之物为祗承宫禁者,治黄河薪刍增直二钱折纳,如黄河岸所用木石固非土产,乃令所属计置,而罢它应折纳者。
明昌元年四月,上封事者乞薄民之租税,恐廪粟积久腐败。省臣奏曰:‘臣等议,大定十八年户部尚书曹望之奏,河东及鄜延两路税颇重,遂减五十二万余石。去年赦十之一,而河东瘠地又减之。今以岁入度支所余无几,万一有水旱之灾,既蠲免其所入,复出粟以赈之,非有备不可。若复欲减,将何以待之。如虑腐败,令诸路以时曝晾,毋令致坏,违者论如律。’制可。
十一月,尚书省奏,‘河南荒闲官地,许人计丁请佃,愿仍为官者免租八年,愿为己业者免税三年’。诏从之。
明昌二年二月,敕自今民有诉水旱灾伤者,即委官按视其实,申所属州府,移报提刑司,同所属检毕,始令翻耕。三年六月,有司言河州灾伤,阙食之民犹有未输租者,诏蠲之。九月,以山东、河北三路被灾,其权阁之租及借贷之粟,令俟岁丰日续征。上如秋山,免围场经过人户今岁夏秋租税之半。
四年冬十月,上行幸,谕旨尚书省曰:‘海壖石城等县,地瘠民困,所种惟黍稗而已。及赋于官,必以易粟输之。或令止课所产,或依河东路减税,至还京当定议以闻。’五年,敕免河决被灾之民秋租。
泰和四年四月,以久旱下诏责躬,免所旱州县今年夏税。九月,陈言者谓河间、沧州逃户,物力钱至数千贯,而其差发,有司止取办于见户,民不能堪矣。诏令按察司,除地土物力命随其业,而权止其浮财物力。五年正月,诏有司,自泰和三年尝所行幸至三次者,被科之民特免半年租税。
八年五月,以宋谋和,诏天下,免河南、山东、陕西六路今年夏税,河东、河北、大名等五路半之。八月,诏诸路农民请佃荒田者,与免租赋三年,作己业者一年,自首冒佃、及请佃黄河退滩地者,不在免例。
宣宗贞祐三年十月,御史田迥秀言:‘方今军国所需,一切责之河南。有司不惜民力,征调太急,促其期限,痛其棰楚。民既罄其所有而不足,遂使奔走傍求于它境,力竭财殚,相踵散亡,禁之不能止也。乞自今凡科征必先期告之,不急者皆罢,庶民力宽而逋者可复。’诏行之。十二月,诏免逃户租税。
四年三月,免陕西逃户租。五月,山东行省仆散安贞言:‘泗州被灾,道殣相望,所食者草根木皮而已。而邳州戍兵数万,急征重役,悉出三县。官吏酷暴,擅括宿藏,以应一切之命。民皆逋窜,又别遣进纳闲官以相迫督。皆怙势营私,实到官者才十之一,而徒使国家有厚敛之名。乞命信臣革此弊以安百姓。’诏从之。
兴定元年二月,免中京、嵩、汝等逋租十六万石。
四年,御史中丞完颜伯嘉奏,亳州大水,计当免租三十万石,而三司官不以实报,止免十万而已。诏命治三司官虚妄之罪。七月,以河南大水,下诏免租劝种,且命参知政事李复亨为宣慰使,中丞完颜伯嘉副之。十月,以久雨,令宽民输税之限。十一月,上曰:‘闻百姓多逃,而逋赋皆抑配见户,人何以堪。军储既足,宜悉除免。今又添军须钱太多,亡者讵肯复业乎。’遂命行部官阅实免之,已代纳者给以恩例,或除它役,仍减桑皮故纸钱四之一。三年,令逃户复业者但输本租,余差役一切皆免。能代耕者,免如复户。有司失信擅科者,以违制论。
四年十二月,镇南军节度使温迪罕思敬上书言:‘今民输税,其法大抵有三,上户输远仓,中户次之,下户最近。然近者不下百里,远者数百里,道路之费倍于所输,而雨雪有稽违之责,遇贼有死伤之患。不若止输本郡,令有司检算仓之所积,称屯兵之数,使就食之。若有不足,则增敛于民,民计所敛不及道里之费,将忻然从之矣。’
五年十月,上谕宰臣曰:‘比欲民多种麦,故令所在官贷易麦种。今闻实不贷与,而虚立案簿,反收其数以补不足之租。其遣使究治。’
元光元年,上闻向者有司以征税租之急,民不待熟而刈之,以应限。今麦将熟矣,其谕州县,有犯者以慢军储治罪。九月,权立职官有田不纳租罪。京南司农卿李蹊言:‘按齐民要术,麦晚种则粒小而不实,故必八月种之。今南路当输秋税百四十余万石,草四百五十余万束,皆以八月为终限。若输远仓及泥淖,往返不下二十日,使民不暇趋时,是妨来岁之食也。乞宽征敛之限,使先尽力于二麦。’朝廷不从。
元光二年,宰臣奏:‘去岁正月京师见粮才六十余万石,今三倍矣,计国用颇足,而民间租税征之不绝,恐贫民无所输而逋亡也。’遂以中旨遍谕止之。
牛头税。即牛具税,猛安谋克部女直户所输之税也。其制每耒牛三头为一具,限民口二十五受田四顷四亩有奇,岁输粟大约不过一石,官民占田无过四十具。天会三年,太宗以岁稔,官无储积无以备饥馑,诏令一耒赋粟一石,每谋克别为一廪贮之。四年,诏内地诸路,每牛一具赋粟五斗,为定制。
世宗大定元年,诏诸猛安不经迁移者,征牛具税粟,就命谋克监其仓,亏损则坐之。十二年,尚书省奏:‘唐古部民旧同猛安谋克定税,其后改同州县,履亩立税,颇以为重’,遂命从旧制。
二十年,定功授世袭谋克,许以亲族从行,当给以地者,除牛九具以下全给,十具以上四十具以下者,则于官豪之家量拨地六具与之。
二十一年,世宗谓宰臣曰:‘前时一岁所收可支三年,比闻今岁山西丰稔,所获可支三年。此间地一岁所获不能支半岁,而又牛头税粟,每牛一头止令各输三斗,又多逋悬,此皆递互隐匿所致,当令尽实输之。’
二十三年,有司奏其事,世宗谓左丞完颜襄曰:‘卿家旧止七具,今定为四十具。朕始令卿等议此,而卿皆不欲,盖各顾其私尔。是后限民口二十五,算牛一具。’七月,尚书省复奏其事,上虑版籍岁久贫富不同,猛安谋克又皆年少,不练时事,一旦军兴,按籍征之必有不均之患。乃令验实推排,阅其户口、畜产之数,其以上京二十二路来上。八月,尚书省奏,推排定猛安谋克户口、田亩、牛具之数。猛安二百二,谋克千八百七十八,户六十一万五千六百二十四,口六百一十五万八千六百三十六,内正口四百八十一万二千六百六十九,奴婢口一百三十四万五千九百六十七,田一百六十九万三百八十顷有奇,牛具三十八万四千七百七十一。在都宗室将军司,户一百七十,口二万八千七百九十,内正口九百八十二,奴婢口二万七千八百八,田三千六百八十三顷七十五亩有奇,牛具三百四。迭剌、唐古二部五乣,户五千五百八十五,口一十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四,内正口十一万九千四百六十三,奴婢口一万八千八十一,田四万六千二十四顷一十七亩,牛具五千六十六。后二十六年,尚书省奏并征牛头税粟,上曰:‘积压五年,一见并征,民何以堪。其令民随年输纳,被灾者蠲之,贷者俟丰年征还。’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 金史  卷四十八‧志第二十九  食货三 钱币
钱币。金初用辽、宋旧钱,天会末,虽刘豫‘阜昌元宝’、‘阜昌重宝’亦用之。海陵庶人贞元二年迁都之后,户部尚书蔡松年复钞引法,遂制交钞,与钱并用。正隆二年,历四十余岁,始议鼓铸。冬十月,初禁铜越外界,悬罪赏格。括民间铜器,陕西、南京者输京兆,他路悉输中都。三年二月,中都置钱监二,东曰宝源,西曰宝丰。京兆置监一,曰利用。三监铸钱。文曰‘正隆通宝’,轻重如宋小平钱,而肉好字文峻整过之,与旧钱通用。
世宗大定元年,用吏部尚书张中彦言,命陕西路参用宋旧铁钱。四年,浸不行,诏陕西行户部、并两路通检官,详究其事。皆言‘民间用钱,名与铁钱兼用,其实不为准数,公私不便’,遂罢之。
八年,民有犯铜禁者,上曰:‘销钱作铜,旧有禁令,然民间犹有铸镜者,非销钱而何。’遂并禁之。
十年,上谕户部臣曰:‘官钱积而不散,则民间钱重,贸易必艰,宜令市金银及诸物。其诸路酤榷之货,亦令以物平折输之。’十月,上责户部官曰:‘先以官钱率多,恐民间不得流通,令诸处贸易金银丝帛,以图流转。今知乃有以抑配反害百姓者。前许院务得折纳轻赍之物以便民,是皆朕思而后行者也,此尚出朕,安用若为。又随处时有赈济,往往近地无粮,取于它处,往返既远,人愈难之。何为不随处起仓,年丰则多籴以备赈赡,设有缓急,亦岂不易办乎,而徒使钱充府库,将安用之。天下之大,朕岂能一一遍知,凡此数事,汝等何为而使至此。且户部与它部不同,当从宜为计,若但务因循,以守其职,则户部官谁不能为。’
十一年二月,禁私铸铜镜,旧有铜器悉送官,给其直之半。惟神佛像、钟、磬、钹、钴、腰束带、鱼袋之属,则存之。
十二年正月,以铜少,命尚书省遣使诸路规措铜贷,能指坑冶得实者,赏。上与宰臣议鼓铸之术,宰臣曰:‘有言所在有金银坑冶,皆可采以铸钱,臣窃谓工费过于所得数倍,恐不可行。’上曰:‘金银,山泽之利,当以与民,惟钱不当私铸。今国家财用丰盈,若流布四方与在官何异。所费虽多,但在民间,而新钱日增尔。其遣能吏经营之。’左丞石琚进曰:‘臣闻天子之富藏在天下,钱货如泉,正欲流通。’上复问琚曰:‘古亦有民自铸钱者乎?’琚对曰:‘民若自铸,则小人图利,钱益薄恶,此古所以禁也。’
十三年,命非屯兵之州府,以钱市易金帛,运致京师,使钱币流通,以济民用。
十五年十一月,上谓宰臣曰:‘或言铸钱无益,所得不偿所费。朕谓不然。天下如一家,何公私之间,公家之费私家得之,但新币日增,公私俱便也。’
十六年三月,遣使分路访察铜矿苗脉。
十八年,代州立监铸钱,命震武军节度使李天吉、知保德军事高季孙往监之,而所铸斑驳黑涩不可用,诏削天吉、季孙等官两阶,解职,仍杖季孙八十。更命工部郎中张大节、吏部员外郎麻珪监铸。其钱文曰‘大定通宝’,字文肉好又胜正隆之制,世传其钱料微用银云。十九年,始铸至万六千余贯。二十年,诏先以五千进呈,而后命与旧钱并用。
初,新钱之未行也,以宋大观钱作当五用之。二月,上闻上京修内所,市民物不即与直,又用短钱,责宰臣曰:‘如此小事,朕岂能悉知,卿等何为不察也。’时民间以八十为陌,谓之短钱,官用足陌,谓之长钱。大名男子斡鲁补者上言,谓官私所用钱皆当以八十为陌,遂为定制。
二十年十一月,名代州监曰阜通,设监一员,正五品,以州节度兼领。副监一员,正六品,以州同知兼领。丞一员,正七品,以观察判官兼领。设勾当官二员,从八品。给银牌,命副监及丞更驰驿经理。二十二年十月,以参知政事粘割斡特剌提控代州阜通监。二十三年,上以阜通监鼓铸岁久,而钱不加多,盖以代州长贰厅幕兼领,而夺于州务,不得专意综理故也。遂设副监、监丞为正员,而以节度领监事。
二十六年,上曰:‘中外皆言钱难,朕尝计之,京师积钱五百万贯亦不为多,外路虽有终亦无用,诸路官钱非屯兵处可尽运至京师。’太尉丞相克宁曰:‘民间钱固已艰得,若尽归京师,民益艰得矣。不若起其半至都,余半变折轻赍,则中外皆便。’十一月,上谕宰臣曰:‘国家铜禁久矣,尚闻民私造腰带及镜,托为旧物,公然市之。宜加禁约。’
二十七年二月,曲阳县铸钱别为一监,以利通为名,设副监、监丞,给驿更出经营铜事。
二十八年,上谓宰臣曰:‘今者外路见钱其数甚多,闻有六千余万贯,皆在僻处积贮,既不流散,公私无益,与无等尔。今中都岁费三百万贯,支用不继,若致之京师,不过少有挽运之费,纵所费多,亦惟散在民尔。’
章宗大定二十九年十二月,雁门、五台民刘完等诉,‘自立监铸钱以来,有铜矿之地虽曰官运,其顾直不足则令民共偿。乞与本州司县均为差配’。遂命甄官署丞丁用楫往审其利病,还言‘所运铜矿,民以物力科差济之,非所愿也。其顾直既低,又有刻剥之弊。而相视苗脉工匠,妄指人之坦屋及寺观谓当开采,因以取贿。又随冶夫匠,日办净铜四两,多不及数,复销铜器及旧钱,送官以足之。今阜通、利通两监,岁铸钱十四万余贯,而岁所费乃至八十余万贯,病民而多费,未见其利便也’。宰臣以闻,遂罢代州、曲阳二监。
初,贞元间既行钞引法,遂设印造钞引库及交钞库,皆设使、副、判各一员,都监二员,而交钞库副则专主书押、搭印合同之事。印一贯、二贯、三贯、五贯、十贯五等谓之大钞,一百、二百、三百、五百、七百五等谓之小钞,与钱并行,以七年为限,纳旧易新,犹循宋张咏四川交子之法而纾其期尔,盖亦以铜少,权制之法也。时有欲罢之者,至是二监既罢,有司言:‘交钞旧同见钱,商旅利于致远,往往以钱买钞,盖公私俱便之事,岂可罢去。止因有厘革年限,不能无疑,乞削七年厘革之法,令民得常用。若岁久字文磨灭,许于所在官库纳旧换新,或听便支钱。’遂罢七年厘革之限,交钞字昏方换,法自此始,而收敛无术,出多入少,民寖轻之。厥后其法屡更,而不能革,弊亦始于此焉。
交钞之制,外为阑,作花纹,其上衡书贯例,左曰‘某字料’,右曰‘某字号’。料号外,篆书曰‘伪造交钞者斩,告捕者赏钱三百贯’。料号衡阑下曰‘中都交钞库,准尚书户部符,承都堂札付,户部覆点勘,令史姓名押字’。又曰:‘圣旨印造逐路交钞,于某处库纳钱换钞,更许于某处库纳钞换钱,官私同见钱流转。’其钞不限年月行用,如字文故暗,钞纸擦磨,许于所属库司纳旧换新。若到库支钱,或倒换新钞,每贯克工墨钱若干文。库掐、攒司、库副、副使、使各押字,年月日。印造钞引库库子、库司、副使各押字,上至尚书户部官亦押字。其搭印支钱处合同,余用印依常例。
初,大定间定制,民间应许存留铜器物,若申卖入官,每斤给钱二百文。其藏应禁器物,首纳者每斤给钱百文,非器物铜货一百五十文,不及斤者计给之。在都官局及外路造卖铜器价,令运司佐贰检校,镜每斤三百十四文,镀金御仙花腰带十七贯六百七十一文,五子荔支腰带十七贯九百七十一文,抬钑罗文束带八贯五百六十文,鱼袋二贯三百九文,钹钴铙磬每斤一贯九百二文,铃杵坐铜者二贯七百六十九文,石者三贯六百四十六文。明昌二年十月,敕减卖镜价,防私铸销钱也。
旧尝以夫匠逾天山北界外采铜,明昌三年,监察御史李炳言‘顷闻有司奏,在官铜数可支十年,若复每岁令夫匠过界远采,不惟多费,复恐或生边衅。若支用将尽之日,止可于界内采炼。’上是其言,遂不许出界。
五月,敕尚书省曰:‘民间流转交钞,当限其数,毋令多于见钱也。’
四年,上谕宰臣曰:‘随处有无用官物,可为计置,如铁钱之类是也。’或有言铁钱有破损,当令所司以铜钱偿之者,参知政事胥持国不可,上曰:‘令偿之尚坏,不偿将尽坏矣。若果无用,曷别为计?’持国曰:‘如江南用铜钱,江北、淮南用铁钱,盖以隔阂铜钱不令过界尔。如陕西市易亦有用银布姜麻,若旧有铁钱,宜姑收贮,以备缓急。’遂令有司籍铁钱及诸无用之物,贮于库。
八月,提刑司言:‘所降陕西交钞多于见钱,使民艰于流转。’宰臣以闻,遂令本路榷税及诸名色钱,折交钞。官兵俸,许钱绢银钞各半之,若钱银数少,即全给交钞。
五年三月,宰臣奏:‘民间钱所以艰得,以官豪家多积故也。在唐元和间,尝限富家钱过五千贯者死,王公重贬没入,以五之一赏告者。’上令参酌定制,令官民之家以品从物力限见钱,多不过二万贯,猛安谋克则以牛具为差,不得过万贯,凡有所余,尽令易诸物收贮之。有能告数外留钱者,奴婢免为良,佣者出离,以十之一为赏,余皆没入。
又谕旨有司,凡使高丽还者,所得铜器令尽买之。
承安二年十月,宰臣奏:‘旧立交钞法,凡以旧易新者,每贯取工墨钱十五文。至大定二十三年,不拘贯例,每张收八文,既无益于官,亦妨钞法,宜从旧制便。若以钞买盐引,每贯权作一贯五十文,庶得多售。’上曰:‘工墨钱,贯可令收十二文。买盐引者,每贯可权作一贯一百文。’时交钞所出数多,民间成贯例者艰于流转,诏以西北二京、辽东路从宜给小钞,且许于官库换钱,与它路通行。
十二月,尚书省议,谓时所给官兵俸及边戍军须,皆以银钞相兼,旧例银每铤五十两,其直百贯,民间或有截凿之者,其价亦随低昂,遂改铸银名‘承安宝货’,一两至十两分五等,每两折钱二贯,公私同见钱用,仍定销铸及接受稽留罪赏格。
承安三年正月,省奏,‘随处榷场若许见钱越境,虽非销毁,即与销毁无异’。遂立制,以钱与外方人使及与交易者,徒五年,三斤以上死,驵侩同罪。捕告人之赏,官先为代给钱五百贯。其逮及与接引、馆伴、先排、通引、书表等以次坐罪,仍令均偿。
时交钞稍滞,命西京、北京、临潢、辽东等路一贯以上俱用银钞、宝货,不许用钱,一贯以下听民便。时既行限钱法,人多不遵,上曰:‘已定条约,不为不重,其令御史台及提刑司察之。’九月,以民间钞滞,尽以一贯以下交钞易钱用之,遂复减元限之数,更定官民存留钱法,三分为率,亲王、公主、品官许留一分,余皆半之,其赢余之数期五十日内尽易诸物,违者以违制论,以钱赏告者。于两行部各置回易务,以绵绢物段易银钞,亦许本务纳银钞。赴榷货出盐引,纳钞于山东、河北、河东等路,从便易钱。各降补官及德号空敕三百、度牒一千,从两行部指定处,限四月进纳补换。又更造一百例小钞,并许官库易钱。一贯、二贯例并支小钞,三贯例则支银一两、小钞一贯,若五贯、十贯例则四分支小钞、六分支银,欲得宝货者听,有阻滞及辄减价者罪之。
四年三月,又以银钞阻滞,乃权止山东诸路以银钞与绵绢盐引从便易钱之制。令院务诸科名钱,除京师、河南、陕西银钞从便,余路并许收银钞各半,仍于钞四分之一许纳其本路。随路所收交钞,除本路者不复支发,余通行者并循环用之。榷货所鬻盐引,收纳宝货与钞相半,银每两止折钞两贯。省许人依旧诣库纳钞,随路漕司所收,除额外羡余者,亦如之。所支官钱,亦以银钞相兼,银已零截者令交钞库不复支,若宝货数少,可浸增铸。银钞既通则物价自平,虽有禁法亦安所施,遂除阻滞银钞罪制。
四年,以户部言,命在都官钱、榷货务盐引,并听收宝货,附近盐司贴钱数亦许带纳。民间宝货有所归,自然通行,不至销毁。先是,设四库印小钞以代钞本,令人便赍小钞赴库换钱,即与支见钱无异。今更不须印造,俟其换尽,可罢四库,但以大钞验钱数支易见钱。
时私铸‘承安宝货’者多杂以铜锡,寖不能行,京师闭肆。五年十二月,宰臣奏:‘比以军储调发,支出交钞数多,遂铸宝货,与钱兼用,以代钞本,盖权时之制,非经久之法。’遂罢‘承安宝货’。
泰和元年六月,通州刺史卢构言:‘民间钞固已流行,独银价未平,官之所定每铤以十万为准,而市肆才直八万,盖出多入少故也。若令诸税以钱银钞三分均纳,庶革其弊。’下省议,宰臣谓‘军兴以来,全赖交钞佐用,以出多遂滞,顷令院务收钞七分,亦渐流通。若与银均纳,则彼增此减,理必偏胜,至碍钞法。必欲银价之平,宜令诸名若“铺马”、“军须”等钱,许纳银半,无者听便’。
先是,尝行三合同交钞,至泰和二年,止行于民间,而官不收敛,朝廷虑其病民,遂令诸税各带纳一分,虽止系本路者,亦许不限路分通纳。户部见征累年铺马钱,亦听收其半。闰十二月,上以交钞事,召户部尚书孙铎、侍郎张复亨,议于内殿。复亨以三合同钞可行,铎请废不用,既而复亨言竟诎。自是而后,国虚民贫,经用不足,专以交钞愚百姓,而法又不常,世宗之业衰焉。以至泰和三年,其弊弥甚,乃谓宰臣曰:‘大定间,钱至足,今民间钱少,而又不在官,何耶?其集问百官,必有能知之者。’四年七月,罢限钱法,从户部尚书上官瑜所请也。
四年,欲增铸钱,命百官议所以足铜之术。中丞孟铸谓:‘销钱作铜,及盗用出境者不止,宜罪其官及邻。’太府监梁瓌等言:‘铸钱甚费,率费十钱可得一钱。识者谓费虽多犹增一钱也,乞采铜、拘器以铸。’宰臣谓:‘鼓铸未可速行,其铜冶听民煎炼,官为买之。凡寺观不及十人,不许畜法器。民间铜器期以两月送官给价,匿者以私法坐,限外人告者,以知而不纠坐其官。寺观许童行告者赏。俟铜多,别具以闻。’八月,定从便易钱法,听人输纳于京师,而于山东、河北、大名、河东等路依数支取。后铸大钱一直十,篆文曰‘泰和重宝’,与钞参行。
五年,上欲罢交钞工墨钱,复以印时常费遂命贯止收六文。
六年四月,陕西交钞不行,以见钱十万贯为钞本,与钞相易,复以小钞十万贯相参用之。六年十一月,复许诸路各行小钞。中都路则于中都及保州,南京路则于南京、归德、河南府,山东东路则于益都、济南府,山东西路则于东平、大名府,河北东路则于河间府、冀州,河北西路则于真定、彰德府,河东南路则于平阳,河东北路则于太原、汾州,辽东则于上京、咸平,西京则于西京、抚州,北京则于临潢府官库易钱。令户部印小钞五等,附各路同见钱用。
七年正月,敕在官毋得支出大钞,在民者令赴库,以多寡制数易小钞及见钱。院务商税及诸名钱,三分须纳大钞一分,惟辽东从便。
时民以货币屡变,往往怨嗟,聚语于市。上知之,谕旨于御史台曰:‘自今都市敢有相聚论钞法难行者,许人捕告,赏钱三百贯。’
五月,以户部尚书高汝砺议,立‘钞法条约’,添印大小钞,以钞库至急切,增副使一员。汝砺又与中都路转运使孙铎言钱币,上命中丞孟铸、礼部侍郎乔宇、国子司业刘昂等十人议,月余不决。七月,上召议于泰和殿,且谕汝砺曰:‘今后毋谓钞多,不加重而辄易之。重之加于钱,可也。’明日,敕‘民间之交易、典质,一贯以上并用交钞,毋得用钱。须立契者,三分之一用诸物。六盘山西、辽河东以五分之一用钞,东鄙屯田户以六分之一用钞。不须立契者,惟辽东钱钞从便。犯者徒二年,告者赏有差,监临犯者杖且解职,县官能奉行流通者升除,否者降罚,集众沮法者以违制论。工墨钱每张止收二钱。商旅赍见钱不得过十贯。所司籍辨钞人以防伪冒。品官及民家存留见钱,比旧减其数,若旧有见钱多者,许送官易钞,十贯以上不得出京’。
又定制,按察司以钞法流通为称职,而河北按察使斜不出巡按所给券应得钞一贯,以难支用,命取见钱,御史以沮坏钞法劾之,上曰:‘纠察之官乃先坏法,情不可恕。’杖之七十,削官一阶解职。
户部尚书高汝砺言:‘钞法务在必行,府州县镇宜各籍辨钞人,给以条印,听与人辨验,随贯量给二钱,贯例虽多,六钱即止。每朝官出使,则令体究通滞以闻。民间旧有宋会子,亦令同见钱用,十贯以上不许持行。榷盐许用银绢,余市易及俸,并用交钞,其奇数以小钞足之,应支银绢而不足者亦以钞给之。’
上遣近侍谕旨尚书省:‘今既以按察司钞法通快为称职,否则为不称职,仍于州府司县官给由内,明书所犯之数,但犯钞法者虽监察御史举其能干,亦不准用。’
十月,杨序言:‘交钞料号不明,年月故暗,虽令赴库易新,然外路无设定库司,欲易无所,远者直须赴都。’上以问汝砺,对曰:‘随处州府库内,各有辨钞库子,钞虽弊不伪,亦可收纳。去都远之城邑,既有设置合同换钱,客旅经之皆可相易。更虑无合同之地,难以易者,令官库凡纳昏钞者受而不支,于钞背印记官吏姓名,积半岁赴都易新钞。如此,则昏钞有所归而无滞矣。’
十一月,上谕户部官曰:‘今钞法虽行,卿等亦宜审察,少有壅滞,即当以闻,勿谓已行而惮改。’汝砺对曰:‘今诸处置库多在公廨内,小民出入颇难,虽有商贾易之,然患钞本不丰。比者河北西路转运司言,一富民首其当存留钱外,见钱十四万贯。它路臆或有如此者,臣等谓宜令州县委官及库典,于市肆要处置库支换。以出首之钱为钞本,十万户以上州府,给三万贯,以次为差,易钞者人不得过二贯。以所得工墨钱充库典食直,仍令州府佐贰及转运司官一员提控。’上是之,遂命移库于市肆之会,令民以钞易钱。
是月,敕捕获伪造交钞者,皆以交钞为赏。
时复议更钞法,上从高汝砺言,命在官大钞更不许出,听民以五贯十贯例者赴库易小钞,欲得钱者五贯内与一缗,十贯内与两缗,惟辽东从便。河南、陕西、山东及它行钞诸路,院务诸税及诸科名钱,并以三分为率,一分纳十贯例者,二分五贯例者,余并收见钱。
八年正月,以京师钞滞,定所司赏罚格。时新制,按察司及州县官,例以钞通滞为陞降。遂命监察御史赏罚同外道按察司,大兴府警巡院官同外路州县官。
是月,收毁大钞,行小钞。
八月,从辽东按察司杨云翼言,以咸平、东京两路商旅所集,遂从都南例,一贯以上皆用交钞,不得用钱。十月,孙铎又言,‘民间钞多,正宜收敛,院务税诸名钱,可尽收钞,秋夏税纳本色外,亦令收钞,不拘贯例。农民知之则渐重钞,可以流通。比来州县抑配市肆买钞,徒增骚扰,可罢诸处创设钞局,止令赴省库换易。今小钞各限路分,亦甚未便,可令通用’。上命亟行之。
十二月,宰臣奏:‘旧制,内外官兵俸皆给钞,其必用钱以足数者,可以十分为率,军兵给三分,官员承应人给二分,多不过十贯。凡前所收大钞,俟至通行当复计造,其终须当精致以图经久。民间旧钞故暗者,乞许于所在库易新。若官吏势要之家有贱买交钞,而于院务换钱兴贩者,以违制论。复遣官分路巡察,其限钱过数虽许奴婢以告,乃有所属默令其主藏匿不以实首者,可令按察司察之。若旧限已满,当更展五十日,许再令变易钞引。诸物。’
是制既行之后,章宗寻崩,卫绍王继立,大安三年会河之役,至以八十四车为军赏,兵衄国残,不遑救弊,交钞之轻几于不能市易矣。至宣宗贞祐二年二月,思有以重之,乃更作二十贯至百贯例交钞,又造二百贯至千贯例者。然自泰和以来,凡更交钞,初虽重,不数年则轻而不行,至是则愈更而愈滞矣。南迁之后,国蹙民困,军旅不息,供亿无度,轻又甚焉。
三年四月,河东宣抚使胥鼎上言曰:‘今之物重,其弊在于钞窒,有出而无入也。虽院务税增收数倍,而所纳皆十贯例大钞,此何益哉。今十贯例者民间甚多,以无所归,故市易多用见钱,而钞每贯仅直一钱,曾不及工墨之费。臣愚谓,宜权禁见钱,且令计司以军须为名,量民力征敛,则泉货流通,而物价平矣。’自是,钱货不用,富家内困藏镪之限,外弊交钞屡变,皆至窘败,谓之‘坐化’。商人往往舟运贸易于江淮,钱多入于宋矣。宋人以为喜,而金人不禁也。识者惜其既不能重无用之楮,而又弃自古流行之宝焉。
五月,权西安军节度使乌林达与言:‘关陕军多,供亿不足,所仰交钞则取于京师,徒成烦费。乞降板就造便。’又言:‘怀州旧铁钱钜万,今既无用,愿贯为甲,以给战士。’时有司轻罪议罚,率以铁赎,而当罪不平,遂命赎铜计赃皆以银价为准。
六月,敕议交钞利便。七月,改交钞名为‘贞祐宝券’,仍立沮阻罪。九月,御史台言:‘自多故以来,全藉交钞以助军需,然所入不及所出,则其价浸减,卒无法以禁,此必然之理也。近用‘贞祐宝券’以革其弊,又虑既多而民轻,与旧钞无异也,乃令民间市易悉从时估,严立罪赏,期于必行,遂使商旅不行,四方之物不敢入。夫京师百万之众,日费不赀,物价宁不日贵耶。且时估月再定之,而民间价旦暮不一,今有司强之,而市肆尽闭。复议搜括隐匿,必令如估鬻之,则京师之物指日尽,而百姓重困矣。臣等谓,惟官和买计赃之类可用时估,余宜从便。’制可。
十二月,上闻近京郡县多籴于京师,谷价翔踊,令尚书省集户部、讲议所、开封府、转运司,议所以制之者。户部及讲议所言,以五斗出城者可阑籴其半,转运司谓宜悉禁其出,上从开封府议,谓‘宝券初行时,民甚重之。但以河北、陕西诸路所支既多,人遂轻之。商贾争收入京,以市金银,银价昂,谷亦随之。若令宝券路各殊制,则不可复入河南,则河南金银贱而谷自轻。若直闭京城粟不出,则外亦自守,不复入京,谷当益贵。宜谕郡县小民,毋妄增价,官为定制,务从其便。’
四年正月,监察御史田迥秀言:‘国家调度皆资宝券,行才数月,又复壅滞,非约束不严、奉行不谨也。夫钱币欲流通,必轻重相权、散敛有术而后可。今之患在出太多、入太少尔。若随时裁损所支,而增其所收,庶乎或可也。’因条五事,一曰省冗官吏,二曰损酒使司,三曰节兵俸,四曰罢寄治官,五曰酒税及纳粟补官皆当用宝券。诏酒税从大定之旧,余皆不从。寻又更定捕获伪造宝券官赏。
三月,翰林侍讲学士赵秉文言:‘比者宝券滞塞,盖朝廷将议更张,已而妄传不用,因之抑遏,渐至废绝,此乃权归小民也。自迁汴以来,废回易务,臣愚谓当复置,令职官通市道者掌之,给银钞粟麦缣帛之类,权其低昂而出纳之。仍自选良监当官营为之,若半年无过,及券法通流,则听所指任便差遣。’诏议行之。
四月,河东行省胥鼎言:‘交钞贵乎流通,今诸路所造不充所出,不以术收之,不无缺误。宜量民力征敛,以裨军用。河中宣抚司亦以宝券多出,民不之贵,乞验民贫富征之。虽为陕西,若一体征收,则彼中所有日凑于河东,与不敛何异。又河北宝券以不许行于河南,由是愈滞。’宰臣谓:‘昨以河北宝券,商旅赍贩继踵南渡,遂致物价翔踊,乃权宜限以路分。今鼎既以本路用度繁殷,欲征军须钱,宜从所请。若陕西可征与否,诏令行省议定而后行。’
五月,上以河北州府官钱散失,多在民间,命尚书省经画之。
八月,平章高琪奏:‘军兴以来,用度不赀,惟赖宝券,然所入不敷所出,是以浸轻,今千钱之券仅直数钱,随造随尽,工物日增,不有以救之,弊将滋甚。宜更造新券,与旧券权为子母而兼行之,庶工物俱省,而用不乏。’濮王守纯以下皆惮改,奏曰:‘自古军旅之费皆取于民,向朝廷以小钞殊轻,权更宝券,而复禁用钱。小民浅虑,谓楮币易坏,不若钱可久,于是得钱则珍藏,而券则亟用之,惟恐破裂而至于废也。今朝廷知支而不知收,所以钱日贵而券日轻。然则券之轻非民轻之,国家致之然也。不若量其所支复敛于民,出入循环,则彼知为必用之物,而知爱重矣。今徒患轻而即欲更造,不惟信令不行,且恐新券之轻复同旧券也。’既而,陇州防御使完颜宇及陕西行省令史惠吉继言券法之弊。宇请姑罢印造,以见在者流通之,若滞塞则验丁口之多寡、物力之高下而征之。吉言:‘券者所以救弊一时,非可通流与见钱比,必欲通之,不过多敛少支尔。然敛多则伤民,支少则用不足,二者皆不可。为今日计,莫若更造,以“贞祐通宝”为名,自百至三千等之为十,听各路转运司印造,仍不得过五千贯,与旧券参用,庶乎可也。’诏集百官议。户部侍郎奥屯阿虎、礼部侍郎杨云翼、郎中兰芝、刑部侍郎冯鹗皆主更造,户部侍郎高夔、员外郎张师鲁、兵部侍郎徒单欧里白皆请征敛,惟户部尚书萧贡谓止当如旧,而工部尚书李元辅谓二者可并行。太子少保张行信亦言不宜更造,但严立不行之罪,足矣。侍御史赵伯成曰:‘更造之法,阴夺民利,其弊甚于征。征之为法,特征于农民则不可,若征于市肆商贾之家,是亦敦本抑末之一端。’刑部主事王寿宁曰:‘不然,今之重钱轻券者皆农尔,其敛必先于民而后可。’转运使王扩曰:‘凡论事当究其本,今岁支军士家口粮四万余石,如使斯人地著,少宽民力,然后征之,则行之不难。’榷货司杨贞亦欲节无名之费,罢闲冗之官。或有请铸大钱以当百,别造小钞以省费。或谓县官当择人者。独吏部尚书温迪罕思敬上书言:‘国家立法,莫不备具,但有司不克奉之而已。诚使臣得便宜从事,凡外路四品以下官皆许杖决,三品以上奏闻,仍付监察二人驰驿往来,法不必变,民不必征,一号令之,可使上下无不奉法。如其不然,请就重刑。’上以示宰臣曰:‘彼自许如此,试委之可乎?’宰臣未有以处,而监察御史陈规、完颜素兰交诤,以为‘事有难行,圣哲犹病之,思敬何为者,徒害人尔。’上以众议纷纷,月余不决,厌之,乃诏如旧,纾其征敛之期焉。未几,竟用惠吉言,造‘贞祐通宝’,兴定元年二月,始诏行之,凡一贯当千贯,增重伪造沮阻罪及捕获之赏。
五月,以钞法屡变,随出而随坏,制纸之桑皮故纸皆取于民,至是又甚艰得,遂令计价,但征宝券、通宝,名曰‘桑皮故纸钱’,谓可以免民输挽之劳,而省工物之费也。高汝砺言:‘河南调发繁重,所征租税三倍于旧,仅可供亿,如此其重也。而今年五月省部以岁收通宝不充所用,乃于民间敛桑皮故纸钞七千万贯以补之,又太甚矣。而近又以通宝稍滞,又增两倍。河南人户农居三之二,今年租税征尚未足,而复令出此,民若不粜当纳之租,则卖所食之粟,舍此将何得焉。今所急而难得者刍粮也,出于民而有限。可缓而易为者交钞也,出于国而可变。以国家之所自行者而强求之民,将若之何。向者大钞滞则更为小钞,小钞弊则改为宝券,宝券不行则易为通宝,变制在我,尚何烦民哉。民既悉力以奉军而不足,又计口、计税、计物、计生殖之业而加征,若是其剥,彼不能给,则有亡而已矣。民逃田秽,兵食不给,是军储钞法两废矣。臣非于钞法不加意,非故与省部相违也,但以钞滞物贵之害轻,民去军饥之害重尔。’时不能用。
三年十月,省臣奏:‘向以物重钱轻,犯赃者计钱论罪则太重,于是以银为则,每两为钱二贯。有犯通宝之赃者直以通宝论,如因军兴调发,受通宝及三十贯者,已得死刑,准以金银价,才为钱四百有奇,则当杖。轻重之间悬绝如此。’遂命准犯时银价论罪。四年三月,参知政事李复亨言:‘近制,犯通宝之赃者并以物价折银定罪,每两为钱二贯,而法当赎铜者,止纳通宝见钱,亦乞令依上输银,既足以惩恶,又有补于官。’诏省臣议,遂命犯公错过误者止征通宝见钱,赃污故犯者输银。
十二月,镇南军节度使温迪罕思敬上书言:‘钱之为泉也,贵流通而不可塞,积于官而不散则病民,散于民而不敛则阙用,必多寡轻重与物相权而后可。大定之世,民间钱多而钞少,故贵而易行。军兴以来,在官殊少,民亦无几,军旅调度悉仰于钞,日之所出动以万计,至于填委市肆,能无轻乎。不若弛限钱之禁,许民自采铜铸钱,而官制模范,薄恶不如法者令民不得用,则钱必日多,钞可少出,少出则贵而易行矣。今日出益众,民日益轻,有司欲重之而不得其法,至乃计官吏之俸、验百姓之物力以敛之,而卒不能增重,曾不知钱少之弊也。臣谓宜令民铸钱,而当敛钞者亦听输银,民因以银铸钱为数等,文曰“兴定元宝”,定直以备军赏,亦救弊之一法也。’朝廷不从。
五年闰十二月,宰臣奏:‘向者宝券既弊,乃造“贞祐通宝”以救之,迄今五年,其弊又复如宝券之末。初,通宝四贯为银一两,今八百余贯矣。宜复更造“兴定宝泉”,子母相权,与通宝兼行,每贯当通宝四百贯,以二贯为银一两,随处置库,许人以通宝易之。县官能使民流通者,进官一阶、陞职一等,其或姑息以致壅滞,则亦追降的决为差。州府官以所属司县定罪赏,命监察御史及诸路行部官察之,定挠法失纠举法,失举则御史降决,行部官降罚,集众妄议难行者徒二年,告捕者赏钱三百贯。’元光元年二月,始诏行之。
二年五月,更造每贯当通宝五十,又以绫印制‘元光珍货’,同银钞及余钞行之。行之未久,银价日贵,宝泉日贱,民但以银论价。至元光二年,宝泉几于不用,乃定法,银一两不得过宝泉三百贯,凡物可直银三两以下者不许用银,以上者三分为率,一分用银,二分用宝泉及珍货、重宝。京师及州郡置平准务,以宝泉银相易,其私易及违法而能告者罪赏有差。是令既下,市肆昼闭,商旅不行,朝廷患之,乃除市易用银及银宝泉私相易之法。然上有限用之名,而下无从令之实,有司虽知,莫能制矣。义宗正大间,民间但以银市易。
天兴二年十月印‘天兴宝会’于蔡州,自一钱至四钱四等,同见银流转,不数月国亡。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楼主| 休竹客 发表于 2012-6-18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feature"> 金史  卷四十九‧志第三十  食货四 盐 酒 醋 茶 诸征商 金银税
盐。金制,榷货之目有十,曰酒、麹、茶、醋、香、矾、丹、锡、铁,而盐为称首。贞元初,蔡松年为户部尚书,始复钞引法,设官置库以造钞、引。钞,合盐司簿之符。引,会司县批缴之数。七年一厘革之。
初,辽、金故地濵海多产盐,上京、东北二路食肇州盐,速频路食海盐,临潢之北有大盐泺,乌古里石垒部有盐池,皆足以食境内之民,尝征其税。及得中土,盐场倍之,故设官立法加详焉。然而增减不一,废置无恒,亦随时救弊而已。
益都、濵州旧置两盐司,大定十三年四月,并为山东盐司。二十一年沧州及山东各务增羡,冒禁鬻盐,朝论虑其久或隳法,遂并为海丰盐使司。十一月,又并辽东等路诸盐场,为两盐司。大定二十五年,更狗泺为西京盐司。是后惟置山东、沧、宝坻、莒、解、北京、西京七盐司。
山东、沧、宝坻斤三百为袋,袋二十有五为大套,钞、引、公据三者俱备然后听鬻。小套袋十,或五、或一,每套钞一,引如袋之数。宝坻零盐较其斤数,或六之三,或六之一,又为小钞引给之,以便其鬻。
解盐斤二百有五十为一席,席五为套,钞引则与陕西转运司同鬻,其输粟于陕西军营者,许以公牒易钞引。
西京等场盐以石计,大套之石五,小套之石三。北京大套之石四,小套之石一。辽东大套之石十。皆套一钞,石一引。零盐积十石,亦一钞而十引。
其行盐之界,各视其地宜。山东、沧州之场九,行山东、河北、大名、河南、南京、归德诸府路,及许、亳、陈、蔡、颍、宿、泗、曹、睢、钧、单、寿诸州。莒之场十二,涛洛场行莒州,临洪场行赣榆县,独木场行海州司候司、朐山、东海县,板浦场行涟水、沭阳县,信阳场行密州,之五场又与大盐场通行沂、邳、徐、宿、泗、滕六州。西由场行莱州录事司及招远县,衡村场行即墨、莱阳县,之二场钞引及半袋小钞引,听本州县鬻之。宁海州五场皆鬻零盐,不用引目。黄县场行黄县,巨风场行登州司候司、蓬莱县,福山场行福山县,是三场又通行旁县栖霞。宁海州场行司候司、牟平县,文登场行文登县。宝坻盐行中都路,平州副使于马城县置局贮钱。解盐行河东南北路、陕西东、及南京河南府、陕、郑、唐、邓、嵩、汝诸州。西京、辽东盐各行其地。北京宗、锦之末盐,行本路及临潢府、肇州、泰州之境,与接壤者亦预焉。
世宗大定三年二月,定军私煮盐及盗官盐之法,命猛安谋克巡捕。
三年十一月,诏以银牌给益都、濵、沧盐使司。
十一年正月,用西京盐判宋俣言,更定狗泺盐场作六品使司,以俣为使,顺圣县令白仲通为副,以是岁入钱为定额。四月,以乌古里石垒民饥,罢其盐池税。
十二年十月,诏西北路招讨司猛安所辖贫及富人奴婢,皆给食盐。宰臣言去盐泺远者,所得不偿道里之费,遂命计口给直,富家奴婢二十口止。
十三年二月,并榷永盐为宝坻使司,罢平、滦盐钱。沧州旧废海阜盐场,三月,州人李格请复置,诏遣使相视。有司谓是场兴则损沧盐之课,且食盐户仍旧,而盐货岁增,必徒多积而不能售,遂寝其议。三月,大盐泺设盐税官。复免乌古里石垒部盐池之税。
二十一年八月,参知政事梁肃言:‘宝坻及傍县多阙食,可减盐价增粟价,而以粟易盐。’上命宰臣议,皆谓‘盐非多食之物,若减价易粟,恐久而不售,以至亏课。今岁粮以七十余万石至通州,比又以恩、献等六州粟百余万石继至,足以赈之,不烦易也’。遂罢。十二月,罢平州桩配盐课。
二十三年七月,博兴县民李孜收日炙盐,大理寺具私盐及刮咸土二法以上。宰臣谓非私盐可比,张仲愈独曰:‘私盐罪重,而犯者犹众,不可纵也。’上曰:‘刮碱非煎,何以同私?’仲愈曰:‘如此则渤海之人恣刮碱而食,将侵官课矣。’力言不已,上乃以孜同刮碱科罪,后犯则同私盐法论。
十一月,张邦基言:‘宝坻盐课,若每石收正课百五十斤,虑有风干折耗。’遂令石加耗盐二十二斤半,仍先一岁贷支偿直,以优灶户。
二十四年七月,上在上京,谓丞相乌古论元忠等曰:‘会宁尹蒲察通言,其地猛安谋克户甚艰。旧速频以东食海盐,蒲与、胡里改等路食肇州盐,初定额万贯,今增至二万七千。若罢盐引,添灶户,庶可易得。’元忠对曰:‘已尝遣使咸平府以东规划矣。’上曰:‘不须待此,宜亟为之。’通又言‘可罢上京酒务,听民自造以输税。’上曰:‘先滦州诸地亦尝令民煮盐,后以不便罢之,今岂可令民自沽耶。’
二十五年十月,上还自上京,谓宰臣曰:‘朕闻辽东,凡人家食盐,但无引目者,即以私治罪。夫细民徐买食之,何由有引目。可止令散办,或询诸民,从其所欲。’因为之罢北京、辽东盐使司。
二十八年,尚书省论盐事,上曰:‘盐使司虽办官课,然素扰民。盐官每出巡,而巡捕人往往私怀官盐,所至求贿及酒食,稍不如意则以所怀诬以为私盐。盐司苟图羡增,虽知其诬亦复加刑。宜令别设巡捕官,勿与盐司关涉,庶革其弊。’五月,创巡捕使,山东、沧、宝坻各二员,解、西京各一员。山东则置于潍州、招远县,沧置于深州及宁津县,宝坻置于易州及永济县,解置于澄城县,西京置于兜荅馆,秩从六品,直隶省部,各给银牌,取盐使司弓手充巡捕人,且禁不得于人家搜索,若食盐一斗以下不得究治,惟盗贩私煮则捕之,在三百里内者属转运司,外者即随路府提点所治罪,盗课盐者亦如之。
章宗大定二十九年十月,上朝隆庆宫,谕有司曰:‘比因猎,知百姓多有盐禁获罪者,民何以堪。朕欲令依平、滦、太原均办例,令民自煎,其令百官议之。’十二月,户部尚书邓俨等谓‘若令民计口定课,民既输干办钱,又必别市而食,是重费民财,而徒增煎贩者之利也。且今之盐价,盖昔日钱币易得之时所定,今日与向不同,况太平日久,户口蕃息,食盐岁课宜有羡增,而反无之,何哉。缘官估高,贫民利私盐之贱,致亏官课尔。近已减宝坻、山东、沧盐价斤为三十八文,乞更减去八文,岁不过减一百二十余万贯,官价既贱,所售必多,自有羡余,亦不全失所减之数。况今府库金银约折钱万万贯有奇,设使盐课不足,亦足补百有余年之经用,若量入为出,必无不足之患。乞令平、滦干办盐课亦宜减价,各路巡盐弓手不得自专巡捕,庶革诬罔之弊。’礼部尚书李晏等曰:‘所谓干办者,既非美名,又非良法。必欲杜绝私煮盗贩之弊,莫若每斤减为二十五文,使公私价同,则私将自己。又巡盐兵吏往往挟私盐以诬人,可令与所属司县期会,方许巡捕,违者按察司罪之。’刑部尚书郭邦杰等则谓平、滦濒海及太原卤地可依旧干办,余同俨议。御史中丞移剌仲方则谓私煎盗贩之徒,皆知禁而犯之者也。可选能吏充巡捕使,而不得入人家搜索。同知大兴府事王翛请每斤减为二十文,罢巡盐官。左谏议大夫徒单镒则以干办为便。宰臣奏以‘每斤官本十文,若减作二十五文,似为得中。巡盐弓手可减三分之一,盐官出巡须约所属同往,不同获者不坐。可自来岁五月一日行之。’上遂命宝坻、山东、沧盐每斤减为三十文,已发钞引未支者准新价足之,余从所请。十二月,遂罢西京、解盐巡捕使。
时既诏罢干办盐钱,十二月以大理司直移剌九胜奴、广宁推官宋扆议北京、辽东盐司利病,遂复置北京、辽东盐使司,北京路岁以十万余贯为额,辽东路以十三万为额。罢西京及解州巡捕使。
明昌元年七月,上封事者言河东北路干办盐钱岁十万贯太重,以故民多逃徙,乞缓其征督。上命俟农隙遣使察之。十二月,定禁司县擅科盐制。
二年五月,省臣以山东盐课不足,盖由盐司官出巡不敢擅捕,必约所属同往,人不畏故也。遂诏,自今如有盗贩者,听盐司官辄捕。民私煮及藏匿,则约所属搜索。巡尉弓兵非与盐司相约,则不得擅入人家。
三年六月,孙即康等同盐司官议,‘军民犯私盐,三百里内者盐司按罪,远者付提点所,皆征捕获之赏于贩造者。猛安谋克部人煎贩及盗者,所管官论赎,三犯杖之,能捕获则免罪。又濵州渤海县永和镇去州远,恐藏盗及私盐,可改为永丰镇与曹子山村各创设巡检,山东、宝坻、沧盐司判官乞升为从七品,用进士。’上命猛安谋克杖者再议,余皆从之。
尚书省奏,‘山东濵、益九场之盐行于山东等六路,涛洛等五场止行于沂、邳、徐、宿、滕、泗六州,各有定课,方之九场,大课不同。若令与九场通比增亏,其五场官恃彼大课,恐不用力,转生奸弊’。遂定令五场自为通比。旧法与盐司使副通比,故至是始改焉。
五年正月,八小场盐官左荜等,以课不能及额,缴进告敕。遂遣使按视十三场再定,除涛洛等五场系设管勾,可即日恢办,乃以荜所告八场,从大定二十六年制,自见管课,依新例永相比磨。户部郎中李敬义等言,‘八小场今新定课有减其半者,如使俱从新课,而旧课已办入官,恐所减钱多,因而作弊,而所收钱数不复尽实附历纳官’,遂从明昌元年所定酒税院务制,令即日收办。
十一月,以旧制猛安谋克犯私盐酒曲者,转运司按罪,遂更定军民犯私盐者皆令属盐司,私酒曲则属转运司,三百里外者则付提点所,若逮问犯人而所属不遣者徒二年。
十二月,尚书省议山东、沧州旧法每一斤钱四十一文,宝坻每一斤四十三文,自大定二十九年赦恩并特旨,减为三十文,计减百八十五万四千余贯。后以国用不充,遂奏定每一斤复加三文为三十三文。至承安三年十二月,尚书省奏:‘盐利至大,今天下户口蕃息,食者倍于前,军储支引者亦甚多,况日用不可阙之物,岂以价之低昂而有多寡也。若不随时取利,恐徒失之。’遂复定山东、宝坻、沧州三盐司价每一斤加为四十二文,解州旧法每席五贯文,增为六贯四百文。辽东、北京旧法每石九百文,增为一贯五百文。西京煎盐旧石二贯文,增为二贯八百文,捞盐旧一贯五百文,增为二贯文,既增其价,复加其所鬻之数。七盐司旧课岁入六百二十二万六千六百三十六贯五百六十六文,至是增为一千七十七万四千五百一十二贯一百三十七文二分。山东旧课岁入二百五十四万七千三百三十六贯,增为四百三十三万四千一百八十四贯四百文。沧州旧课岁入百五十三万一千二百贯,增为二百七十六万六千六百三十六贯。宝坻旧入八十八万七千五百五十八贯六百文,增为一百三十四万八千八百三十九贯。解州旧入八十一万四千六百五十七贯五百文,增为一百三十二万一千五百二十贯二百五十六文。辽东旧入十三万一千五百七十二贯八百七十文,增为三十七万六千九百七十贯二百五十六文。北京旧入二十一万三千八百九十二贯五百文,增为三十四万六千一百五十一贯六百一十七文二分。西京旧入十万四百一十九贯六百九十六文,增为二十八万二百六十四贯六百八文。
四月,宰臣奏,‘在法,猛安谋克有告私盐而不捕者杖之,其部人有犯而失察者,以数多寡论罪。今乃有身犯之者,与犯私酒曲、杀牛者,皆世袭权贵之家,不可不禁’。遂定制徒年、杖数,不以赎论,不及徒者杖五十。
八月,命山东、宝坻、沧州三盐司,每春秋遣使督按察司及州县巡察私盐。
泰和元年九月,省臣以沧、濵两司盐袋,岁买席百二十万,皆取于民。清州北靖海县新置沧盐场,本故猎地,沮洳多芦,宜弛其禁,令民时采而织之。
十一月,陕西路转运使高汝砺言:‘旧制,捕告私盐酒曲者,计斤给赏钱,皆征于犯人。然监官获之则充正课,巡捕官则不赏,巡捕军则减常人之半,免役弓手又半之,是罪同而赏异也。乞以司县巡捕官不赏之数,及巡捕弓手所减者,皆征以入官,则罪赏均矣。’诏从之。
三年二月,以解盐司使治本州,以副治安邑。
十一月,定进士授盐使司官,以榜次及入仕先后拟注。
四年六月,以七盐使司课额七年一定为制,每斤增为四十四文,时桓州刺史张炜乞以盐易米,诏省臣议之。
六月,诏以山东、沧州盐司自增新课之后,所亏岁积,盖官既不为经画,而管勾、监同与合干人互为奸弊,以致然也。即选才干者代两司使副,以进士及部令史、译人、书史、译史、律科、经童、诸局分出身之廉慎者为管勾,而罢其旧官。
十月,西北路有犯花咸禁者,欲同盐禁罪,宰臣谓若比私盐,则有不同。诏定制,收碱者杖八十,十斤加一等,罪止徒一年,赏同私矾例。
五年六月,以山东、沧州两盐司侵课,遣户部员外郎石铉按视之,还言令两司分办为便。诏以周昂分河北东西路、大名府、恩州、南京、睢、陈、蔡、许、颍州隶沧盐司,以山东东西路、开、濮州、归德府、曹、单、亳、寿、泗州隶山东盐司,各计口承课。
十月,签河北东西大名路按察司事张德辉言,海壖人易得私盐,故犯法者众,可量户口均配之。尚书省命山东按察司议其利便,言‘莱、密等州比年不登,计口卖盐所敛虽微,人以为重,恐致流亡。且私煮者皆无籍之人,岂以配买而不为哉。’遂定制,命与沧盐司皆驰驿巡察境内。
六年三月,右丞相内族宗浩、参知政事贾铉言:‘国家经费惟赖盐课,今山东亏五十余万贯,盖以私煮盗贩者成党,盐司既不能捕,统军司、按察司亦不为禁,若止论犯私盐者之数,罚俸降职,彼将抑而不申,愈难制矣。宜立制,以各官在职时所增亏之实,令盐司以达省部,以为陞降。’遂诏诸统军、招讨司,京府州军官,所部有犯者,两次则夺半月俸,一岁五次则奏裁,巡捕官但犯则的决,令按察司御史察之。
四月,从涿州刺史夹谷蒲乃言,以莱州民所纳盐钱听输丝绵银钞。
七年九月,定西北京、辽东盐使判官及诸场管勾,增亏陞降格,凡文资官吏员、诸局署承应人、应验资历注者,增不及分者陞本等首,一分减一资,二分减两资、迁一官,四分减两资、迁两官,亏则视此为降。如任回验官注拟者,增不及分陞本等首,一分减一资,二分减一资、迁一阶,四分减两资、迁两阶,亏者亦视此为降。
十二月,尚书省以卢附翼所言,遂定制灶户盗卖课盐法,若应纳盐课外有余,则尽以申官,若留者减盗一等。若刮碱土煎食之,采黄穗草烧灰淋卤,及以酵粥为酒者,杖八十。
八年七月,宋克俊言:‘盐管勾自改注进士诸科人,而监官有失超陞县令之阶,以故怠而亏课,乞依旧为便。’有司以泰和四年改注时,选当时到部人截替,遂拟以秋季到部人注代。
八年七月,诏沿淮诸榷场,听官民以盐市易。
宣宗贞祐二年十月,户部言,阳武、延津、原武、荥泽、河阴诸县饶咸卤,民私煎不能禁。遂诏置场,设判官、管勾各一员,隶户部。既而,御史台奏,诸县皆为有力者夺之,而商贩不行,遂敕御史分行申明禁约。
三年十二月,河东南路权宣抚副使乌古论庆寿言:‘绛、解民多业贩盐,由大阳关以易陕、虢之粟,及还渡河,而官邀籴其八,其旅费之外所存几何。而河南行部复自运以易粟于陕,以尽夺民利。比岁河东旱蝗,加以邀籴,物价踊贵,人民流亡,诚可闵也。乞罢邀籴,以纾其患。’四年七月,庆寿又言:‘河中乏粮,既不能济,而又邀籴以夺之。夫盐乃官物,有司陆运至河,复以舟达京兆、凤翔,以与商人贸易,艰得而甚劳。而陕西行部每石复邀籴二斗,是官物而自籴也。夫转盐易物,本济河中,而陕西复强取之,非夺而何。乞彼此壹听民便,则公私皆济。’上从之。
兴定二年六月,以延安行六部员外郎卢进建言:‘绥德之嗣武城、义合、克戎寨近河地多产盐,请设盐场管勾一员,岁获十三万余斤,可输钱二万贯以佐军。’三年,诏用其言,设官鬻盐给边用。
四年,李复亨言,以河中西岸解盐旧所易粟麦万七千石充关东之用。寻命解盐不得通陕西,以北方有警,河禁方急也。元光二年内族讹可言,民运解盐有助军食,诏修石墙以固之。
酒。金榷酤因辽、宋旧制,天会三年始命榷官以周岁为满。世宗大定三年,诏宗室私酿者,从转运司鞫治。三年,省奏中都酒户多逃,以故课额愈亏。上曰:‘此官不严禁私酿所致也。’命设军百人,隶兵马司,同酒使副合干人巡察,虽权要家亦许搜索。奴婢犯禁,杖其主百。且令大兴少尹招复酒户。
八年,更定酒使司课及五万贯以上,盐场不及五万贯者,依旧例通注文武官,余并右职有才能、累差不亏者为之。九年,大兴县官以广阳镇务亏课,而惧夺其俸,乃以酒散部民,使输其税。大理寺以财非入己,请以赎论。上曰:‘虽非私赃,而贫民亦被其害,若止从赎,何以惩后。’特命解职。
二十六年,省奏盐铁酒曲自定课后,增各有差。上曰:‘朕顷在上京,酒味不嘉。朕欲如中都麹院取课,庶使民得美酒。朕日膳亦减省,尝有一公主至,而无余膳可与。朕欲日用五十羊何难哉,虑费用皆出于民,不忍为也。监临官惟知利己,不知利何从来。若恢办增羡者酬迁,亏者惩殿,仍更定并增并亏之课,无失元额。如横班祗亏者,与余差一例降罚,庶有激劝。且如功酬合办二万贯,而止得万七八千,难迭两酬者,必止纳万贯,而辄以余钱入己。今后可令见差使内不迭酬余钱,与后差使内所增钱通算为酬,庶钱可入官。及监官食直,若不先与,何以责廉。今后及格限而至者,即用此法。’又奏罢杓栏人。
二十七年,议以天下院务,依中都例,改收麹课,而听民酤。户部遣官询问辽东来远军,南京路新息、虞城,西京路西京酒使司、白登县、迭剌部族、天成县七处,除税课外,愿自承课卖酒。上曰:‘自昔监官多私官钱,若令百姓承办,庶革此弊。其试行之。’
明昌元年正月,更定新课,令即日收办。中都麹使司,大定间,岁获钱三十六万一千五百贯,承安元年岁获四十万五千一百三十三贯。西京酒使司,大定间,岁获钱五万三千四百六十七贯五百八十八文,承安元年岁获钱十万七千八百九十三贯。七月,定中都麹使司以大定二十一年至明昌六年为界,通比均取一年之数为额。
五年四月,省奏:‘旧随处酒税务,所设杓栏人,以射粮军历过随朝差役者充,大定二十六年罢去,其随朝应役军人,各给添支钱粟酬其劳。今拟将元收杓栏钱,以代添支,令各院务验所收之数,百分中取三,随课代输,更不入比,岁约得钱三十余万,以佐国用。’
泰和四年九月,省奏:‘在都麹使司,自定课以来八年并增,宜依旧法,以八年通该课程,均其一年之数,仍取新增诸物一分税钱并入,通为课额。以后之课,每五年一定其制。’又令随处酒务,元额上通取三分作糟酵钱。
六年,制院务卖酒数各有差,若数外卖、及将带过数者,罪之。
宣宗贞祐三年十二月,御史田迥秀言:‘大定中,酒税岁及十万贯者,始设使司,其后二万贯亦设,今河南使司亦五十余员,虚费月廪,宜依大定之制。’元光元年,复设麹使司。
醋税。自大定初,以国用不足,设官榷之,以助经用。至二十三年,以府库充牣,遂罢之。
章宗明昌五年,以有司所入不充所出,言事者请榷醋息,遂令设官榷之,其课额,俟当差官定之。后罢。
承安三年三月,省臣以国用浩大,遂复榷之。五百贯以上设都监,千贯以上设同监一员。
茶。自宋人岁供之外,皆贸易于宋界之榷场。世宗大定十六年,以多私贩,乃更定香茶罪赏格。章宗承安三年八月,以谓费国用而资敌,遂命设官制之。以尚书省令史承德郎刘成往河南视官造者,以不亲尝其味,但采民言谓为温桑,实非茶也,还即白上。上以为不干,杖七十,罢之。
四年三月,于淄、密、宁海、蔡州各置一坊,造新茶,依南方例每斤为袋,直六百文。以商旅卒未贩运,命山东、河北四路转运司以各路户口均其袋数,付各司县鬻之。买引者,纳钱及折物,各从其便。
五月,以山东人户造卖私茶,侵侔榷货,遂定比煎私矾例,罪徒二年。
泰和四年,上谓宰臣曰:‘朕尝新茶,味虽不嘉,亦岂不可食也。比令近侍察之,乃知山东、河北四路悉桩配于人,既曰强民,宜抵以罪。此举未知运司与县官孰为之,所属按察司亦当坐罪也。其阅实以闻。自今其令每袋价减三百文,至来年四月不售,虽腐败无伤也。’
五年春,罢造茶之坊。三月,上谕省臣曰:‘今虽不造茶,其勿伐其树,其地则恣民耕樵。’六年,河南茶树槁者,命补植之。十一月,尚书省奏:‘茶,饮食之余,非必用之物。比岁上下竞啜,农民尤甚,市井茶肆相属。商旅多以丝绢易茶,岁费不下百万,是以有用之物而易无用之物也。若不禁,恐耗财弥甚。’遂命七品以上官,其家方许食茶,仍不得卖及馈献。不应留者,以斤两立罪赏。七年,更定食茶制。
八年七月,言事者以茶乃宋土草芽,而易中国丝绵锦绢有益之物,不可也。国家之盐货出于卤水,岁取不竭,可令易茶。省臣以谓所易不广,遂奏令兼以杂物博易。
宣宗元光二年三月,省臣以国蹙财竭,奏曰:‘金币钱谷,世不可一日阙者也。茶本出于宋地,非饮食之急,而自昔商贾以金帛易之,是徒耗也。泰和间,尝禁止之,后以宋人求和,乃罢。兵兴以来,复举行之,然犯者不少衰,而边民又窥利,越境私易,恐因泄军情,或盗贼入境。今河南、陕西凡五十余郡,郡日食茶率二十袋,袋直银二两。是一岁之中妄费民银三十余万也。奈何以吾有用之货而资敌乎。’乃制亲王、公主及见任五品以上官,素蓄者存之,禁不得卖、馈,余人并禁之。犯者徒五年,告者赏宝泉一万贯。
诸征商,海陵贞元元年五月,以都城隙地赐随朝大小职官及护驾军,七月,各征钱有差。大定二年,制院务创亏及功酬格。八月,罢诸路关税,止令讥察。
三年,尚书省奏,山东西路转运司言,坊场河渡多逋欠,诏如监临制,以年岁远近为差,蠲减。又以尚书工部令史刘行义言,定城郭出赁房税之制。
五年,以前此河泺罢设官,复召民射买,两界之后,仍旧设官。
二十年正月,定商税法,金银百分取一,诸物百分取三。
章宗大定二十九年,户部言天下河泊已许与民同利,其七处设官可罢之,委所属禁豪强毋得擅其利。
明昌元年正月,敕尚书省,定院务课商税额,诸路使司院务千六百一十六处,比旧叠九十四万一千余贯,遂罢坊场,免赁房税。十月,尚书省奏:‘今天下使司院务,既叠课额,而监官增亏既有升迁追殿之制,宜罢提点所给赏罚俸之制,但委提刑司,察提点官侵犯场务者,则论如制。’诏从之。
三年,诏叠南京出赁官房及地基钱。
二年,谕提刑司,禁势力家不得固山泽之利。又司竹监岁采入破竹五十万竿,春秋两次输都水监,备河防,余边刀笋皮等卖钱三千贯,苇钱二千贯,为额。
明昌五年,陈言者乞复旧置坊场,上不许,惟许增置院务,诏尚书省参酌定制,遂拟辽东、北京依旧许人分办,中都等十一路差官按视,量添设院务于二十三处,自今岁九月一日立界,制可。
大定间,中都税使司岁获十六万四千四百四十余贯,承安元年,岁获二十一万四千五百七十九贯。泰和六年五月,制院务课亏,令运司差官监榷。
金银之税。大定三年,制金银坑冶许民开采,二十分取一为税。泰和四年,言事者以金银百分中取一,诸物取三,今物价视旧为高,除金银则额所不能尽该,自余金银可并添一分。诏从之。七年三月,户部尚书高汝砺言:‘旧制,小商贸易诸物收钱四分,而金银乃重细之物,多出富有之家,复止三分,是为不伦,亦乞一例收之。’省臣议以为如此恐多匿隐,遂止从旧。

小黑屋|举报|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