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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学研究] 刘向《说苑》卷14至公诗解9直士持法刚而不折不以文子不以权袒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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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性畅情 发表于 2022-7-25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刘向说苑卷14至公诗解9直士持法刚而不折不以文子不以权袒族人
题文诗:
令尹,子文之族,有干法者,廷理拘之,
闻其令尹,之族释之.子文,廷理责曰:
凡立廷理,将以司,犯王令而,察触国法;
直士持法,柔而不挠;刚而不折;今弃法而,
背令而释,犯法者是,为理不端,怀心不公;
构陷,营私意,何廷理之,驳于法也!
吾在上位,以率士民,士民或怨,而吾不能,
免之于法;今吾族人,犯法甚明,而使廷理,
因缘吾心,释之,不公之心,于国;
执一国柄,而以私闻,于,生不以义,
不若吾死.遂致族人,于廷理曰:不是刑也,
吾将死之!廷理惧遂,刑其族人.成王闻之,
不及履而,至于子文,:寡人幼少,
置理失人,违夫子意.黜廷理,而尊子文,
使及内政.国人闻之,曰若令尹,之公吾党.
何忧乎哉?相与作歌,曰子文族,犯国法程,
廷理释之,子文不听,恤顾怨萌,方正公平.
真法公正,非偏非私,公正之至,无所不治.
《原文》
  楚令尹子文之族有干法者,廷理拘之,闻其令尹之族也而释之。子文召廷理而责之曰:“凡立廷理者将以司犯王令而察触国法也。夫直士持法,柔而不挠;刚而不折。今弃法而背令而释犯法者,是为理不端,怀心不公也。岂吾营私之意也,何廷理之驳于法也!吾在上位 以率士民,士民或怨,而吾不能免之于法。今吾族犯法甚明,而使廷理因缘吾心而释之,是吾不公之心,明着于国也。执一国之柄而以私闻,与吾生不以义,不若吾死也。遂致其族人于廷理曰:“不是刑也,吾将死!”廷理惧,遂刑其族人。成王闻之,不及履而至于子文之室曰:“寡人幼少,置理失其人,以违夫子之意。”于是黜廷理而尊子文,使及内政。国人闻之,曰:“若令尹之公也,吾党何忧乎?”乃相与作歌曰:“子文之族,犯国法程,廷理 释之,子文不听,恤顾怨萌,方正公平。”【注释】廷理官名,春秋战国楚国置,职掌刑狱。
【译文】
    楚国令尹子文家中有个触犯法律的,廷理把他抓了起来,听说是令尹的家人就放了,子文找来廷理责备说,设立廷理就是要管犯王令国法的人,那些正直的人持掌法律,柔和却不屈服,刚烈却不折服,现在违背法律而把犯人放掉,这是作为法官却不公正,心中怀有私念,这不是说明我有结党的意思吗,你怎么能够违背法律呢?我掌握如此高的职位,是给官员和百姓作表率的,官员和百姓们有的人有怨言,我也不能免于法律,现在我的家人犯法十分明了,而你因为我的缘故而放了他,那我的不公正的想法,在国家里明显出来了,我掌握一个国家的命运却让别人听到我有私心,是让我活着没有道义,不如死了,于是找来他的家人交给廷理,说,不给他判罪,我就死,廷理害怕了,于是判了那个人的罪,楚成王听说了,来不及穿上鞋就去子文家中,说,我年纪小,安排法官安排错了人,让你委屈了,因此罢黜了廷理而且抬高子文的地位,让他管理内政,国家的老百姓听说了之后,说:“令尹这样公正,我们这些人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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