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1016|回復: 0

[古文观止] 刘向【说苑】卷5贵德诗解11孔子祭鱼以私败国有借有还不使不役

[複製鏈接]
达性畅情 發表於 2022-5-31 17:4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刘向说苑卷5贵德诗解11孔子祭鱼以私败国有借有还不使不役题文诗:
孔子之楚,有渔者也,献鱼甚强,孔子不受,
献鱼者曰:天暑远市,卖之不售,思欲弃之,不若献之.子再拜受,将祭之使.弟子扫除,弟子:人将弃之,今吾子将,祭之何也?孔子曰吾,闻之务施,不腐余财,圣人也,今受圣人,之赐,无祭乎?郑公子也,率师伐宋,华元率师,应之大棘,羊斟.明日将战,华元杀羊,飨士羊斟,与焉.明日战怒,谓华元曰:昨日之事,为政;今日之事,我为政遂,驱入郑师.宋师败绩,华元.君子也谓,羊斟非人,以其私憾,败国殄民,刑孰大焉?诗经所谓:无良之人!残民以逞.楚王问曰:君子之行,奈何也哉?庄辛曰居,不为垣墙,莫能毁伤;君子之行,不从周卫,莫能暴君.复问君子,之富奈何?庄辛对曰:君子之富,假贷人,不德不责;其食饮人,不使不役;亲戚爱之,众人喜之,​不肖事之;欲其寿乐,不伤于患.君子之富.
【原文】
  孔子之楚,有渔者献鱼甚强,孔子不受,献鱼者曰:『天暑远市卖之不售,思欲弃之,不若献之君子。』孔子再拜受,使弟子扫除将祭之,弟子曰:『夫人将弃之,今吾子将祭之,何也?』孔子曰:『吾闻之,务施而不腐余财者,圣人也,今受圣人之赐,可无祭乎?』
【译文】
孔子到楚国去,有一位渔夫非常恳切地把一条鱼献给孔子,孔子不肯接受.献鱼的人说:『天气热,到远处市场上去卖,卖不出去,就想把它扔掉,(可这样还)不如送给您.』孔子拜了两拜以后就接受了.让弟子们将鱼清洗干净,并要祭祀它.弟子们说:『别人要丢掉它,现在您反而还要来祭它,为什么呢?』孔子说:『我听说过致力于施舍而不糟蹋多余财物的人,是圣人.现在我接受了圣人的赏赐,怎能不祭祀呢?』
【原文】
郑伐宋,宋人将与战,华元杀羊食士,其御羊斟不与焉,及战,曰:『畴昔之羊羹,子为政;今日之事,我为政。』与华元驰入郑师,宋人败绩。【羊斟以私败国】的全文翻译
【完整原文】郑公子归生率师伐宋。宋华元率师应之大棘,羊斟御。明日将战,华元杀羊飨士,羊斟不与焉。明日战,怒谓华元曰:『昨日之事,子为政;今日之事,我为政。』遂驱入郑师。宋师败绩,华元虏。
【译文】郑公子归生率领军队攻打宋国。宋国的华元率领军队在大军迎敌,羊斟给他怍驭手。第二天将要作战,华元杀了羊宴享甲士,羊斟却不在宴享的人中。第二天作战的时候,羊斟愤怒地对华元说:『昨天宴享的事由你掌握,今天驾车的事该由我掌握了。』于是把车一直赶进郑国军队里。宋国军队大败,华元被俘。
【原文·出处】——【左传·宣公二年】
  二年,春,郑公子归生受命于楚伐宋,宋华元、乐吕御之。二月壬子,战于大棘。宋师败绩。囚华元,获乐吕,及甲车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百人。
  狂狡辂郑人,郑人入于井。倒戟而出之,获狂狡。君子曰:『失礼违命,宜其为禽也。戎,昭果毅以听之之谓礼。杀敌为果,致果为毅。易之,戮也。』
  将战,华元杀羊食士,其御羊斟不与。及战,曰:『畴昔之羊,子为政;今日之事,我为政。』与入郑师,故败。君子谓羊斟非人也,以其私憾,败国殄民,于是刑孰大焉?【诗】所谓『人之无良』者,其羊斟之谓乎?!残民以逞。
【译文·故事】
  鲁宣公二年的春天,郑国的公子归生接受楚国的命令讨伐宋国。宋国的华元、乐吕率军抵御。二月初十,两国军队在大棘交战。宋国的军队打了败仗。郑国囚禁了华元、俘获了乐吕,并缴获战车四百六十乘。俘虏了二百五十人,割下宋国军士的左耳一百只。
  作战时宋国的狂狡和一个郑国士兵迎面遭遇了,郑国士兵失足掉进了一口井里,(狂狡)把戟倒过来(让他抓住戟柄)拉他出来,(结果那个郑国士兵)却俘获了狂狡。君子说:『丧失了规矩违背了使命,狂狡被抓获是咎有自取。打仗,明白目的而果断地去完成这个目的,并牢记在心就叫礼。杀死敌人是战争的目的,达到这个目的就叫意志坚定、果断。如果违反了这个原则,(就有可能)被杀。』
  即将开战的时候,华元杀羊给士兵吃,但是他的车夫羊斟却没有吃到。到了打仗的时候,羊斟说:『先前吃羊肉的时候,你说了算;今天打仗的事我说了算。』驱车同华元一起进入了郑国的军队中,所以才打了败仗。君子认为,羊斟(做的事)不是人(做的事),为了他私人的怨恨让国家遭受失败、人民受到祸患,还有比这更应当受到刑罚的吗?【诗经】所说的『人没有良心』这样的话,就是说的羊斟这种人吧?!——祸害老百姓为达到自己的目的。
【原文】
楚王问庄辛曰:『君子之行奈何?』庄辛对曰:『居不为垣墙,人莫能毁伤;行不从周卫,人莫能暴君。此君子之行也。』楚王复问君子之富奈何?对曰:『君子之富,假贷人不德也,不责也;其食饮人不使也,不役也;亲戚爱之,众人喜之,不肖者事之;皆欲其寿乐 而不伤于患。此君子之富也。』楚王曰善。
【注释】
师古注:『责,谓假贷人财物未偿者也。』汉时骄贵多假贷于民,其实勒索也。(潜夫论】卷11忠贵
人多骄肆,〔11〕负债不偿,骨肉怨望于家,细民谤讟于道。前人以败,后争袭之,诚可伤也。

小黑屋|举报|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