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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 【孔子家语】卷16辨物诗解2玉分同姓以展亲亲远职贡分异姓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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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性畅情 發表於 2021-8-30 18:0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题文诗:
又有客曰:人长之极,几何也哉?曰焦侥氏,
身长三尺,短之至也,长者不十,数之极也.
孔子在陈,陈惠公宾,之于上馆,时有隼集,
陈侯庭死,楛矢贯之,簇石砮其,长尺有咫.
惠公使人,持隼而如,孔子馆问.孔子答曰:
隼之来远,此肃慎矢.武王克商,广信道于,
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无忘职业,
肃慎氏贡,楛矢石砮,长尺有咫.先王欲昭,
其令德之,致远物也,以示后人,使永鉴焉,
故铭栝曰:肃慎氏之,贡楛矢也,以分大姬,
继配胡公,而封诸陈.古者珍玉,以分同姓,
以展亲亲,分异姓以,远方职贡,以无忘服,
故分陈以,肃慎氏贡.若使有司,求诸故府,
其可得也,公使人求,得之金牍,如之子言.
先王真情,以物为媒,传情递义,柔远怀来.
有客曰:『人长之极,几何?』孔子曰:『焦侥氏长三尺,短之至也,长者不过十,数之极也。』
孔子在陈,陈惠公宾之于上馆,时有隼集陈侯之庭而死,楛矢贯之,石砮,其长尺有咫。
惠公使人持隼,如孔子馆而问焉。孔子曰:『隼之来远矣,此肃慎氏之矢。昔武王克商,信道于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而无忘职业,于是肃慎氏贡楛矢、石砮,其长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远物也,以示后人,使永鉴焉,故铭其栝曰:「肃慎氏贡楛矢」,以分大姬,配胡公,而封诸陈。古者分同姓以珍玉,所以展亲亲也,分异姓以远方之职贡,所以无忘服也,故分陈以肃慎氏贡焉。君若使有司求诸故府,其可得也,公使人求得之,金牍如之。』
注释陈惠公:陈国国君,名吴,妫(gu)姓。公元前533——前506年在位。
隼集陈侯之庭而死:王肃注:『隼,鸟也。始集庭便死。』隼,sn。庭,门庭。
楛矢贯之,石砮:王肃注:『楛,木名。砮,箭镞。』楛,hù,一种树。【说文】:『楛木也。』砮,n,可做箭镞的石头。
咫:王肃注:『咫,八寸也,』
肃慎氏:古代一个居住在今东北地区的少数民族。
九夷百蛮:王肃注:『九夷,东方九种。百蛮,夷狄百种。』此处指周边各少数民族。
方贿:地方特产。贿,财物。
职业:本职分内的事情。
昭其令德之致远物:昭,彰显。令德,美好的德行。致。引领到达。
鉴:明鉴、照见。
铭其栝:铭,刻。栝,kuò,箭末扣弦处。
楛矢:王肃注:『楛,箭栝也。』四库本『栝』窜入正文『矢』后,而王肃注曰『箭也』。
以分大姬,配胡公,而封诸陈:王肃注:『大姬,王女。胡公,舜之后。』以,因。分,予。
展:重。
服:服事。
故府:旧府。府,国家收藏文书或者财物的地方。
金牍:王肃注:『牍,匮也。』金牍,用于收藏文书、贵重物品的金属(青铜)柜子。
译文又有使者问道:『人身长的极限,有多少呢?』孔子说:『焦侥氏身长三尺,这是最短的,长者的不会超过十尺,这是身长的最大极限吧。』
孔子在陈国的时候,陈惠公以上等馆舍的待遇招待他。期间,有一只隼鸟飞到陈侯的门庭后死了。隼鸟中了楛木做成的箭,贯穿了它的身体。这种箭的箭簇是石制的,箭的长度是一尺八寸。
陈惠公派人拿着隼鸟,到孔子住的馆舍去请教。孔子说:『隼鸟飞了很远来到这儿,这是中的肃慎氏之箭。古代的时候,周武王攻克了殷商,打通了前往周边各族的道路,令他们用他们的特产前来朝贡,从而不忘他们各自的职责本分。这样,肃慎氏进贡了石质箭簇、楛木箭栝的箭,箭长一尺八寸。这是周武王想以他能够令远方朝贡的方式,彰显他的美好德行,用以昭示后人,使他们永远鉴策。因此,在箭栝处刻有「肃慎氏贡楛矢」字样。后来,周王将其赐予大姬,大姬许配给胡公,因而这种箭被封赐到陈国。古时候,将珍宝玉器赐予同姓诸侯,是为了重视亲亲之道;将远方贡品赐予异姓诸侯,是为了警策他们不忘事周的职责本分。因此,才将肃慎氏的贡品赐予陈国。您如果派有司到原来的府库去找,应该还能找到。』
陈惠公派人找到青铜柜,果然如孔子所言,里面藏有这种箭。(得到写有金字的简牍,果然和孔子说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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