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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子曰臧武仲以防求爲後於魯雖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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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傳統 發表於 2019-8-4 18:3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章的故事背景是,【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臧孫武仲譖於孟孫,季孫攻之,臧紇逃邾。後返防封地臧孫乞立臧爲作臧氏之後。魯君遂之,臧紇逃齊。

臧孫以譖遭禍,出防以避雖是合理,而乞立其後於國君,於禮不符,孔夫子是以不義之。

原文

子曰:『臧武仲以防求爲後於魯,雖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白話譯文

孔子說:『臧武仲用防地請求國君在魯國爲臧氏立後,雖說不是要挾君主,我卻不敢相信。』

注釋

防:魯國封給臧武仲的采邑。魯襄公二十三年,臧武仲被孟氏所譖,獲罪奔邾,出逃在外,後又返回封邑防,派人到國都,請求爲家族立後以主祭祀,他就離開防地。

朱子:『使請立後而避邑,以示若不得請,則將據邑以叛,是要君也。』

爲後:爲臧氏立後,唐文治:『求立臧氏之後。』

要君:要挾國君,有所希求。唐文治:『要,有挾而求也。』袁氏曰:『奔不越境而據私邑求立先人之後,此正要君也。』

先賢註疏

孔安國曰:魯襄公二十三年,武仲爲孟氏所譖,出奔邾。自邾如防,使爲以大蔡納請曰:『紇非能害也,知不足也。非敢私請,苟守先祀,無廢二勛,敢不辟邑!』乃立臧爲。紇致防而奔齊。此所謂要君。(按:大蔡,龜名,見5.17。)

【論語註疏】曰:此章論臧孫紇要君之事。『吾不信也』,言實是要君。

【論語集說】曰:臧武仲自邾入防,卑辭請後,疑若非要君者。然邑受之於君,得罪出奔,則後之立,非己之所得專也。而據邑以請,非要君而何?魯人從之亦不獲已爾,孔子所以正其無上之罪而誅其意也

范氏曰:要君者無上』,罪之大者也。武仲之邑,受之於君。得罪出奔,則立後在君,非己所得專也。

錢穆曰:臧武仲請立後之辭見於【左傳】。其辭甚遜,時人蓋未有言其非者,孔子則謂得罪出奔,不應仍據己邑以請立後,此即一種要挾,乃其人好知不好學之過(見前章,『臧武仲之智』。)

戴溪曰:『晉趙鞅入於晉陽以叛』,君子曰:『以地正國謂之叛焉可也。』據地以求後,安得謂之不要君哉?

唐文治曰:蓋武仲若越境請求,亦未始不可得請,其罪在『以防』耳。『以』者,言不當以也。楊氏曰:夫子之言,亦【春秋】誅意之法也。

附錄

陳祥道曰:孔子論仲則以防求爲要,論成人則以仲爲智,如此則若無要君之事而不免於要君,何也?【禮】曰:道之不行,賢者過之。子曰:仲之智、綽之不欲,文之以禮樂,可以爲成人。使仲賢而不至於過,智而濟之以不欲,是能無要君之心矣。【禮】曰:『事君三違而不出境,則利祿也。人雖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論語正義】曰:臧爲,武仲之異母兄,宣叔娶於鑄所生者也。『二勛』,謂文仲、宣叔。

本章參考書目

【論語集解】【論語註疏】【論語義疏】【論語集注】【論語全解】【癸巳論語解】【論語新解】【論語集說】【論語集釋】【石鼓論語答問】【論語正義】【論語大義】。

論之語者 發表於 2019-8-4 23:09 手機頻道 | 顯示全部樓層
群主:
你可能不知道何爲『春秋筆法』,在此只和你說『要"字不能解讀成『要挾",要解談成『約定"。
遊客  發表於 2019-8-5 16:12
天子門生:
要君者無上。武仲卑辭請立後,暗示若不許其請,則將據邑以叛。表面恭敬,似非要君,實則要君。孔子之言,乃春秋誅意之法。
延章 發表於 2019-8-5 16:16 手機頻道 | 顯示全部樓層
論之語者 發表於 2019-8-4 23:09
群主:
你可能不知道何爲『春秋筆法』,在此只和你說『要"字不能解讀成『要挾",要解談成『約定"。 ...

【博雅】約也。【論語】久要不忘平生之言。【注】久要,舊約也。【左傳·哀十四年】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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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有『約』的意思,那麼,放於文中,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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