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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資訊] 衛生部要求醫療機構暫停使用鉻超標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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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滿茶半 發表於 2012-5-20 08: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必讀聲明 / 必讀聲明 本站所有醫藥學內容僅供學習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治,不得依據任何文字內容自行用藥,否則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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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黃心)衛生部4月21日發出【關於配合召回和暫停使用部分藥品生產企業膠囊劑藥品的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積極配合藥監部門召回鉻超標藥用膠囊事件相關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的檢驗不合格批次藥品,暫停購入和使用鉻超標藥用膠囊事件相關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的所有膠囊劑藥品,待檢驗合格後方可購入和使用。
  衛生部列出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名單包括:長春海外製藥集團有限公司、吉林省輝南天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丹東市通遠藥業有限公司、青海省格拉丹東藥業有限公司、四川蜀中製藥有限公司、通化金馬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通化盛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頤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修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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