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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对酒当歌

[民法学] 从林献堂日记看传统家/族长的角色与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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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发表于 2011-4-11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得一见的好文,从这篇文章里可以看到真正的传统华夏社会,不过,时代在演变,家族制度了应该由族长制转变为家族会议制了。虽然家族一般圈子较小,不会形成弊端过大的“集权灾难”,但是,由于族长(常常由在国家政治或经济中有影响的人物担任,很少是文化成就者)的个人因素导致家族容易衰落的现象也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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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发表于 2011-4-21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父母,祭祀祖先是儒家伦理道德的本源,再由事亲扩及落实行仁,使‘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达至‘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献堂之所以被誉为君子,46有良心的员外,47孝在献堂的价值意识中,扩张生命更新的意涵。48

献堂的日记当中,只要有祖先之忌日,他都详实记录参与祭祀之名单及仪 式,连同辈、晚辈媳妇的忌都相当看重,在夏季著中式长袍祭拜。每年新历元旦必遥拜祖先,农历正月初一,必分赴莱园、大里参拜祖母、父亲之墓茔,各祖先之忌辰,亦敬备牲礼祭拜。 献堂既然重视儒家的入世伦理,他以家族为本位,尽全力在维护家族内血缘宗教的等差秩序。他以家/家族为基础,努力建构理想中的社会与家国蓝图,他的核心理念与首要方式,系以孝道来衍生教化,来建构人伦关系,并促成家 族与社会结构的稳固发展。49首先他将林家祭祀公业予以财团法人化,他自1907 年起即担任‘甲寅公公业’的管理人,至 1937 年再改为祭祀公业,并由各房轮流管理。在这 30 余年间任管理人,他所标榜的是 1.可以维持尊祖敬宗 的观念;2.可以财产保存不至分散;3.以余钱补助族中之贫困或学资。50因此献堂不仅以祭祀公业从事慈善、赈济与奖学之公益工作,他不时以个人财富提供林家优秀子弟,甚至泽及不熟悉社会菁英之学费奖助。51很显然的这不是单 纯的济贫解难行为,而是透过对青年精英的奖掖,有谋求社会进步、文化提升的更高层意义,对于年少气傲、道德意识薄弱者,他不但不予资助,亦不愿接受请托,他认为不通人情者,虽然毕业,但对于社会自无用处,所以补助学费一事,尔其需要事先详细调查再做决定。52

林献堂不仅在雾峰林家直接掌理‘甲寅公祭祀公业’与‘景山公祭祀公业’扮演主事的管理者,其主要开销都在祭祀及慈善事业,即使完成个人阶段性任  《下续》




46   严家淦赞扬献堂‘谦德之光,诚中形外,秉心塞渊,口不及私,观人论世,一本恕道……迨先生殁, 群疑乃释,君子之道,因暗然日彰’,见《林献堂先生纪念集‧追思录》,页 1。
47〈巫永福先生访问纪录〉,载《雾峰林家相关人物访谈纪录(顶厝篇)》,页 123。
48    参考周仕贤,〈从‘生命更新’观点看儒家的孝道思想〉,载《孔孟月刊》第 38 卷 10 期(2000·06),页 1- 5 。
49    萧群忠,〈孝道观之儒释道关系论〉,载《孔孟月刊》36 卷 8 期(1998.04),页 6-12。
50    林献堂,《灌园先生日记》,1934 年 8 月 11 日。
51    在 1941 年 3 月日记中记录奖助者有:杨素娴赴东洋学洋裁 60 圆;骆诗宜考取高女给百圆(3 月 28日);佃农林万寿子再旺,赴东京工业学校深造每月 10 圆﹝3 月 29 日﹞;林添贵考取台中职校电器科每月 15 圆﹝3 月 30 日﹞。
52    林献堂,《灌园先生日记》,1929 年 8 月 28 日;193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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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发表于 2011-4-21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务,他都拒绝接受象征荣誉的物资或精神酬奖,这是他做为族长的高度表现,再说由中部招垦先祖林石及后嗣太平林志芳,雾峰林文明家族所共同创建成立 的林氏宗族,以‘林尚亲堂’为名,建祖祠于旱溪,台湾日治时期,由雾峰林家、大里林秋金、林文华、神冈社口林振芳、曒仔脚林耀亭等五大家族,于大正六年(1917)由林烈堂、林子瑾发起重建,并与林献堂、林耀亭担任 33 位创 立委员的总代表,林献堂同时担任建筑实行委员长,总责监督宗祠的建筑,于大正八年(1919)在台中市老松町(今台中市南区国光路 55 号现址)奠基构筑。53

此建筑自筹备起至完工共 14 年,诚如史学者黄秀政在其《台湾中部林氏宗族 的发展期末报告书》所言,宗祠建筑硬件形制广大,任何梁柱殿脊,雕绘精致栩栩如生。林献堂在建祠期间,筹备起至完工后任委员长、理事长、管理人等名衔,执行节日参拜、春秋大祭、编修族谱,如此都在表达他重视慎终追远, 以孝作教,联系族情,光宗耀祖的传统宗长的理念价值。54当然这种从家、家族提升至宗教的孝道作用,才足以契合《礼记‧祭义》所揭橥的‘立爱自亲始,教民睦也,立敬自长始,教民顺也。…孝以事亲,顺以歭命,错诸天下,无所 不行’。55这是以孝为基础,实践君子在世时之敬养,对祖先亡灵之敬享,对两者都避免受到屈辱,再扩及民众政治伦理展开,以助于移风易俗,安定乾坤,德披乡京之良师意蕴。56

献堂最值得族人赞赏的孝行,应是对其庶母魏瑾瑜的关照,庶母无子嗣, 在林家族谱内亦无只字片语之载记,就笔者推测可能是其父亲所属查某娴(女 婢)之收房,其地位居于妾与佣人之间。在林烈堂生母庄粉 71 大寿合照时,顶 厝之女眷可谓全员到齐,照片中人像独未见瑾瑜,当可证之,她的身份地位是 低于妾。再就雾峰林家众多女眷来看,有其一套家规伦理,即使幼婢入门服侍 再收为妾,在当家老婆祖前是不可就坐,平时不能同桌吃饭连宴会也不例外, 甚至没有入户籍。57如此的卑微地位,献堂的日记都以庶母称之,在庶母晚年 时,一再延请名医如林春怀、陈朔方为其治病,临终前还特别检阅《家礼会通》,




53    黄秀政,〈日治时期台中林氏宗祠〉,载《台湾史志新论》(台北:五南出版公司,2007 年),页 132-149。
54    黄秀政主持,《台湾中部林氏宗族的发展‧期末报告书(下册)》(台中: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中部
办公室与财团法人台湾省台中林氏宗庙,2001 年),页 321-338。
55    王梦鸥,《礼记今注今释》(台北:商务印书彷,1995 年),页 754。
56    萧群忠,前引文,页 8。
57    这可能是林家族谱不予记载的原因,没有户籍就没有谱系地位,林家的妇女规矩,参见<蓝炳妹访
问纪录>,载《雾峰林家相关人物访谈记录-(下厝篇)》,页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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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发表于 2011-4-21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58以求日后丧礼合乎礼仪。献堂特别在日记上记录‘父妾无服’,明朝时指明父妾有子,始称庶母,服缌麻期年,无子缌麻,59庶母病亡后,选购佳棺督工 掘圹整理送葬路径,前后殡期达 50 天(8 月 12 日亡至 9 月 29 日出殡,30 日安立神主),且按民俗延请菜友诵经,可见其隆重周到,连协助殡礼者都致送慰劳金,在墓碑上刻石‘簉室魏孺人瑾瑜袝葬于右’60文字,把父亲的‘女婢’ 明显提高身份至妾的地位,相较于二哥烈堂只在五七时方来祭悼,甚至因出殡日迷信有‘三杀日’61而不敢参加丧礼。可见献堂对孝的诠释,从对生者有情,再对死者有情,进而对古人有情,这是从孝出发,有更高格局的君子与族长情 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姜庆辉就说:孝道是中国核心价值,在中国人心目中孝道包括:1.报本反始(即敬天法祖)2.知恩图报 3.将心比心的三条公理,62献堂以高规格礼俗葬庶母,且丧礼后半年经常有祭拜仪式,显然这是守 丧行为。庶母殡丧期间又值改嫁新竹的生母病亡,63献堂与五弟年幼时,即常徒步前往新竹探望母亲,乍接讣闻皆感无限之悲伤,由亲族带送 200 圆奠仪吊祭。64由于庶母与生母同时间病亡,而献堂所流露出的悲感,生母胜过庶母, 但安排仪礼却是庶母高过生母,这就表示献堂在为人族长中合情合理与合礼的典范。

(四).析产调仲

家财分割或财产处理攸关家庭、家族的和谐。在中国传统社会,妻的陪嫁 资财是妻子个人的私产,拥有保存、使用、分割等处置权力,依台湾中部地方 习惯,妻子的财产包括以嫁妆之类带进夫家的现金、租榖,田业以及由娘家携 带过来的所有财产,甚至涵盖以上各项资款的生产所得,此财产通常由夫来管 理,凡夫妻不睦,或夫不值得信赖,则由妻本身管理。65夫妻离异或夫死,妻




58    张汝诚辑,《家礼会通》四卷,(台北:大立出版社,1985 年)。
59    林献堂:《灌园先生日记》,1929 年 8 月 6 日。
60    簉室ㄗㄠˋㄕˋ见《中文大辞典》第 1 册,页 101。簉室,谓妾也做通房丫头,《左传》簉为妾之副,即俗所谓通房丫头。
61    依《中文大辞典》第 1 册页,250,‘三杀’条:服丧之三差等,大功、小功、缌麻……因视事情不易之道者。
62    姜广辉,<中国儒家经典的核心价值>,载《孔孟月刊》第 41 卷 9 期(2003.05),页 17-19。
63    有关献堂生母被父亲文钦休妻,见<游礼丛先生访问纪录>,载《雾峰林家相关人物访谈纪录(顶厝篇)》页 137。
64    林献堂,《灌园先生日记》,1929 年 9 月 10 日。
65    台湾总督府,《台湾惯习记事》第 4 卷 7 期,页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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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发表于 2011-4-21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子是否能完整带走陪嫁私财而改嫁,与子女之有无,历代法律都有不同规定条件。66此外家庭人口增殖,长辈春秋凋零都导致大家庭的分裂或重组,于是析 产分家成为家族生命的自然现象,67固然家长有全权处置家财,但其中涉及权利与民俗习惯实际运作,是相当复杂且容易引起纠纷。

日治初期,明治 35 年(1902)1 月 18 日由中部的仕绅富豪吴德功、庄士哲、 吕汝玉、王学潜、林耀亭、吴铭元、林燕卿等 8 人在彰化天公庙与日治官员进行有关遗产继承的旧惯调查,共有问答事例 90 则,倘若再加上析产纷争经法院判决所形成的判例,那么做为一个家/族长要圆满解决分家析产所引起的不 快,不但要仰仗其个人丰富的民俗知识、个人权威,甚至更重要的是符合情理法的变通智慧。

就献堂自家析产来说,长子攀龙为了追求西洋哲学,1925 年 3 月东京大 毕业后,恳求父亲继予支持到欧洲深造,献堂考量到在外求学所费不赀,兄弟共同使用家产,但不可独厚其一,攀龙遂以自愿放弃(减少)继承家产为条件,前往英国牛津大学攻读文学、宗教与哲学,68兼之攀龙未生育子嗣,事后攀龙 只分得田地家产的 17%左右而心生不满,69倒是献堂的女儿关关结婚,送给她的嫁妆系由献堂、杨水心及攀龙三人共议决定给三万圆,关关感激泪下。70由此证明财产虽是献堂所有,但女儿的嫁妆数额是夫妻与长子共议,其权力并非 由家长个人独裁,这是献堂的智慧,并非依民俗标准来办理。

其次针对献堂长兄林纪堂之幺子兰生的财产处理观察,兰生 12 岁(1932)殇亡时,纪堂已逝世 10 年(1922 亡),原配无子嗣,且在 1919 年过世,因此长 房无人主持分产事宜,这个责任就落在献堂身上。献堂考虑周详,先化解兰生生母许悦丧子之恸,继之请教日本官员财产继承事宜,被告知妾不得立为户长,亦不能承继财产,因此如何保障许悦的权益,是考量族长的智慧。于是在 日警的提议下,许悦冠夫(林)姓,立兰生为户长,并予婉劝化小爱为大爱,将




66    有关妻可否带走陪嫁资财,汉律禁止,宋律 16 岁无子寡妇改嫁,不准带走,有子女者可取用花利, 明律夫死寡居由夫家作主处置,清代,夫妻离异,可带走女方衣物及陪嫁物件。参见王玉波,前引书, 页 108-109。
67   分家、析产是两种不同的家庭解组现象,可同时进行,亦可分别发生,分别办理。
68   廖仁义,<淡泊名利的启蒙思想家-林攀龙>,载《台湾近代名人志(第三册)》,(台北:自由晚报,1993年),页 200-201。
69    <林博正先生访问纪录>,载《雾峰林家相关人物访谈记录(顶厝篇)》,页  107。林博正自称其继承之遗产多数来自祖母彰银之股份,以及父亲犹龙的十分之ㄧ财产。
70    林献堂,《灌园先生日记》,1929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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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发表于 2011-4-21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淡然视之,连一点抱怨情绪文字都没有,益见其族长胸襟之宽大 。

四、结        论

林献堂在日治时期之所以能忠实严谨扮演雾峰林家家长、族长之角色,发 挥相当程度传统父权与现代民主亲情相结合的角色,一者源起于其父亲在世时 儒化精神的延续与扩张,一者亦学习自父亲综理林家事务的族长的角色与职 责,最重要的是他的人格特质与智慧所带给予他的家族、族长角色魅力与权力。 献堂的家长、族长权威及地位,是以孝为中心所出发的影响力。他的行为 在化育子孙,经由教育学习获致谋生进而丰富家产的技能,同时也由仁德的教 化来维持伦理秩序,巩固家族势力,以成才成德兼备的齐家理念,推展社会进 步。证之他以‘仁者莫大于爱’给陌生人的题字勉励;庆祝个人生日以先参拜 祖先;女儿关关的婚礼正值叔父澄堂之丧期而特别低调办理,都是他推己及人 的标竿思维。纵使他没有正式学历,但孜孜不倦的阅读,反复翻阅《伦理》《诗 经》《庄子》《史记》《唐诗》等儒家经典和佛经,甚至游历欧美,他以学习为 乐,以臻于‘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论语.学而)。,他甚至主导台湾中 部古典诗人聚会的栎社,参与一心会学生作文的批改,这都是以教育与学习作 为家/族长的角色作为与典范,他欣赏并培育青年精英,从族亲、佃农之子及 社会人士,76他节俭但视野开阔,这是属于知人论世的智者。他知道人性私欲 的存在,却透过人际的调和与仲裁,来兼善家族与社会,盼从‘己立而立人, 己达而达人’(论语.雍也)中实现仁者的贡献,很务实的积极用世,以‘用 之则行,舍之则藏’(论语.泰伯)来争取在家族中意见主张,但也退隐日本 淡藏对政治失望的晚年,所以献堂系自律以礼,自觉担当入孝出悌,谨信汎爱众而亲仁的动态过程,做到实现族长的角色与权力。 献堂以儒家孝道的发展,来彰显自己在林家的角色地位,这如同孟子所言仁义礼智根植于心,这‘四德’并非全部外铄于家族或社会,他的恻隐之心相 当程度来自于个性使然与智慧变通。换言之,他以孝为四德之核心和实质,是 他的良知与良能,77林家的庞大财富与众多亲族,是提供他表现个性与智慧的舞台。




76    如美术家王白渊、李石樵,雕塑家陈夏雨,记者林进发,日籍学者矢内原忠雄,牧师李崑玉。
77    参考朱岚,〈孟子对儒家孝道的丰富和发展〉,载《孔孟月刊》39 卷 9 期(2001.05),页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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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发表于 2011-4-21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献堂的家/族长角色与权力的表达,并不意味只是以家族、宗族为范畴,他有更高的成人和社会进步的理想。他所推展的‘台湾文化协会’活动与工作, 是从家族及社区教育的一心会、夏季学校办学做起,再扩大实施巡回讲演,美和团电影欣赏的促进社会文化提升,这都一贯从行孝遵礼的家庭/家族规范,引导对社会整体的潜移默化,以建立和谐进步的社会共识与实际行动。 在献堂的认知上,从齐家至治国,全然是以学为手段,否则难竟其功。透过学可以启愚、避荡、离贼、不停止的学习,使青出于蓝胜于蓝;冰水为之寒于水。学的宗旨在行孝遵礼,成人和社会进步,其中的意蕴如同荀子所言‘木 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身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荀子.劝学)78献堂希望自己的言教身教,使族亲晚辈有所依循,透过博学反照与反思个人所扮演家/族长角色的稳妥,那么他在行使家/族长权力上,就能更清明 公正而毫无枝节之损伤或瑕疵。




78    参考黄开国,<儒家成人理念与社会进步>,载《孔孟月刊》39 卷 11 期(2001.07),页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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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发表于 2011-4-21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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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论文

林博正,〈说我雾峰林家〉,《台湾文献》,第 57 卷 1 期(2006.3)。 王振勋〈林献堂的人格与性格之研究〉,《朝阳人文学刊》,第 5 卷 2 期(2007.12)。 朱岚,〈孟子对儒家孝道的丰富和发展〉,《孔孟月刊》39 卷 9 期(2001.05)。 周仕贤,〈从‘生命更新’观点看儒家的孝道思想〉,《孔孟月刊》第 38 卷 10 期(2000•06)。 黄开国,〈儒家成人理念与社会进步〉,载《孔孟月刊》39 卷 11 期(2001.07)。 姜广辉,〈中国儒家经典的核心价值〉,《孔孟月刊》第 41 卷 9 期(2003.05)。 温振华译,〈雾峰林家――—个台湾仕绅家族的兴起〉,载《台湾风物》29 卷 4 期(1979‧12)。 萧群忠,〈孝道观之儒释道关系论〉,《孔孟月刊》36 卷 8 期(1998.04)。

星星点灯 发表于 2012-2-1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我只是打酱油的而已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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