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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漢代夫妻關係研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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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鄰 發表於 2010-10-19 13: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象牙塔:國史探微

一些名臣嚴格遵守封建的倫理道德,對於自己的妻子忠心耿耿,不因地位的變化而拋棄原配妻子,也受到社會輿論的讚揚,【後漢書】卷二十六【宋弘傳】云:  
  時帝姊湖陽公主新寡,帝與共論朝臣,微觀其意。主曰:『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帝曰:『方且圖之。』後弘被引見,帝令主坐屏風後,因謂弘曰:『諺言貴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聞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帝顧謂主曰:『事不諧矣。』
宋弘並沒有因爲公主而拋棄自己的妻子,他的話充分表明了他與妻子情感之深,以及他富貴不能移的品質。再如,劉秀在宜陽收降赤眉軍後,在指責赤眉軍將領濫殺無辜的同時,又說他們『然猶有三善:攻破城邑,周遍天下,本故妻婦無所改易,是一善也。』於是『乃令各與妻子居洛陽,賜宅人一區,田二頃。』[4](【後漢書】卷十一【劉盆子傳】)赤眉軍將領在富貴後沒有拋棄原配妻子,受到劉秀的肯定。
  也有的大臣甚至因在戰場上眷戀妻妾而遭到皇帝的批評。楊仆征伐南越有功,後來東越又反,漢武帝打算讓他再次出征,因爲他自恃有功,漢武帝因此指責他,並擺出了他五大罪過,其中『失期內顧(師古曰:『內顧,言思妻妾也。』),以道惡爲解,失尊尊之序,是四過也。』[2](【漢書】卷九十【酷吏傳・楊仆傳】)很明顯漢武帝認爲楊仆不該在戰場上想到妻妾。
  感情好的夫妻因爲特殊的原因,即使妻子有過丈夫也不會怪罪妻子,而是對妻子更爲呵護,【後漢書】卷七十七【酷吏傳・黃昌傳】云:
  初,昌爲州書佐,其婦歸寧於家,遇賊被獲,遂流轉入蜀爲人妻。其子犯事,乃詣昌自訟。昌疑母不類蜀人,因問所由。對曰:『妾本會稽餘姚戴次公女,州書佐黃昌妻也。妾嘗歸家,爲賊所略,遂至於此。』昌驚,呼前謂曰:『何以識黃昌邪?』對曰:『昌左足心有黑子,常自言當爲二千石。』昌乃出足示之。因相持悲泣,還爲夫婦。
正因爲妻子是在與黃昌回故鄉的途中被人擄掠的,所以黃昌對妻子依然情深如故。
  有的夫妻關係本來很好,只因爲婆母從中作梗,丈夫才拋棄了妻子。鄧元義的妻子因夫父伯考爲尚書僕射,元義還鄉里,妻留『事姑甚謹,姑憎之,幽閉空室,節其食飲,羸露日困,妻終無怨言。』元義之父知道詳情後同情兒媳的遭遇,『因遣歸家。』離婚後她曾對兒子鄧朗說:『我幾死,自爲汝家所棄,我何罪過,乃如此邪?』[4]【後漢書】卷四十八【應奉傳】李賢注引【汝南記】)而【孔雀東南飛】中焦仲卿之母雖折磨兒媳,並迫使兒媳與兒子離婚,但終不能破壞二人的患難情感,成爲千古之絕唱。

      三、不和諧的夫妻關係
  不和諧的夫妻關係的表現爲拋棄妻子的現象以及互相廝殺,拋棄妻子的現象略有以下幾端:
  其一,有的是爲了理想追求而拋棄妻子。司馬遷【報任安書】說:『夫人情莫不貪生惡死,念親戚,顧妻子,至激於義理者不然,乃有不得已也。今仆不幸,蚤失二親,無兄弟之親,獨身孤立,少卿視仆於妻子何如哉?且勇者不必死節,怯夫慕義,何處不勉焉。』[2](【漢書】卷六十【司馬遷傳】)司馬遷在被處以腐刑後,表明爲了正義而不顧妻子。又有郅都爲官清廉,常常說:『已倍親而仕,身固當奉職死節官下,終不顧妻子矣。』[1](【史記】卷一百一十二【酷吏列傳】)爲了效忠朝廷,他對自己的妻子也無暇顧及。
  其二,有的是因妻子的行爲不符合封建的倫理道德而拋棄妻子。陳平『少時家貧,好讀書。』其兄長爲了使陳平能夠出人頭地,『伯常耕田,縱平使遊學。』因爲陳平長的英俊瀟灑,所以當『其嫂疾平之不親家生產』,並且說『有叔如此,不如無有』時,其兄長『聞之,逐其婦棄之』。[2](【漢書】卷四十【陳平傳】)因其婦待家人無愛,陳平之兄將妻子趕走。李充家貧,兄弟六人『同食遞衣』。其妻私下對李充曰:『今貧居如此,難以久安,妾有私財,願思分異。』李充假裝答應:『如欲別居,當醞酒具會,請呼鄉里內外,共議其事。』其妻就『置酒宴客』,李充跪在母親前面說:『此婦無狀,而教充離間母兄,罪合遣斥。』於是當著眾鄉鄰的面,『便呵叱其婦,逐令出門,婦銜涕而去。』[4](【後漢書】卷八十一【獨行傳・李充傳】)妻子本想通過眾鄉鄰幫助分家,而丈夫則藉機將其趕走。馮衍的第一個妻子爲北地任氏女,因爲『悍忌』,使他『不得畜媵妾,兒女常自操井臼,老竟逐之,遂壩謔薄!狽胙堋隊敫鏡莧撾浯鍤欏范雲拮擁乃謂惡行進行了揭露,最後竟發出了『不去此婦,則家不寧。不去此婦,則家不清。不去此婦,則福不生。不去此婦,則事不成』的吶喊,可見夫妻關係已經僵化到無以復加的地步。[4](【後漢書】卷二十八下【馮衍傳】李賢注引【衍集】)第二個妻子因爲對其子馮豹『欲行毒害』,又被馮衍趕走。[4](【後漢書】卷二十八下【馮衍傳附子豹傳】)鮑永『事後母至孝,妻嘗於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4](【後漢書】卷二十九【鮑永傳】)這都是因對丈夫家人不好而被丈夫趕走。妻子照顧母親不周,丈夫有時也趕走妻子,又有因妻子的誠心而將妻子迎還,【後漢書】卷八十四【列女傳・姜詩妻傳】所載的姜詩妻事跡就是這方面的典型:
  廣漢姜詩妻者,同郡龐盛之女也。詩事母至孝,妻奉順尤篤。母好飲江水,水去舍六七里,妻常溯流而汲。後值風,不時得還,母渴,詩責而遣之。妻乃寄止鄰舍,晝夜紡績,市珍羞,使鄰母以意自遺其姑。如是者久之,姑怪問鄰母,鄰母具對。姑感慚呼還,恩養愈謹。其子後因遠汲溺死,妻恐姑哀傷,不敢言,而托以行學不在。姑嗜魚d,又不能獨食,夫婦常力作供d,呼鄰母共之。舍側忽有湧泉,味如江水,每旦輒出雙鯉魚,常以供二母之膳。赤眉散賊經詩里,弛兵而過,曰:『驚大孝必觸鬼神。』時歲荒,賊乃遺詩米肉,受而埋之,比落蒙其安全。
  其三,有的是因政治原因拋棄妻子。漢昭帝時,霍光『以女妻日嗣子賞』,漢宣帝即位後,已爲太僕的金賞,因爲『霍氏有事萌牙,上書去妻。』[2](【漢書】卷六十八【金日傳】)因爲害怕禍及自身,金賞拋棄了妻子。王莽末年政治混亂,活活拆散原配夫妻的現象屢見不鮮,因爲『人犯鑄錢,伍人相坐,沒入爲官奴婢。其男子檻車,兒女子步,以鐵鎖其頸,傳詣鍾官,以十萬數。到者易其夫婦,愁苦死者什六七。』[4](【後漢書】卷十三【隗囂傳】李賢注)王莽此舉是爲了懲罰盜鑄,但無疑破壞了夫妻之間的關係,使社會秩序陷於混亂,以至於十分之六七的夫妻因此而愁死。竇融在朝中十餘年,他的子孫多不遵守法律,長子竇穆『以封在安豐,欲令姻戚悉據故六安國,遂矯稱陰太后詔,令六安侯劉盱去婦,因以女妻之。(永平)五年,盱婦家上書言狀,帝大怒,乃盡免穆等官。』[4](【後漢書】卷二十三【竇融傳】)竇穆仗勢而拆散劉盱夫妻,由於政治原因造成了夫妻分離。
  其四,社會的不安定,災害頻仍也使普通的民眾不得不在在災荒之年嫁妻賣子。初元元年,關東地區的齊楚一帶連年歉收,民眾流離失所,甚至出現了民眾『嫁妻賣子』的現象,因爲災害持續時間長,所以『法不能禁,義不能止,此社稷之憂也。』[2](【漢書】卷六十四下【賈捐之傳】)漢元帝最終決定賑濟災民。政治混亂也是百姓嫁妻賣子的原因,光武帝劉秀曾經八次下詔對於民間被迫嫁妻或賣女爲人妻的現象進行了制止,令民眾夫妻得以團圓。[4](【後漢書】卷一【光武帝紀】)
  其五,有的丈夫隨意拋棄妻子。如枚皋之父枚乘在梁時,『取皋母爲小妻。乘之東歸也,皋母不肯隨乘,乘怒,分皋數千錢,留與母居。』[2](【漢書】卷五十一【枚乘傳附子皋傳】)只因妻子不願隨他離開便將其拋棄。還有的人因爲迷信而欲棄妻,漢武帝相信神仙,於是說:『嗟乎。吾誠得如黃帝,吾視去妻子如脫屣耳。』[1](【史記】卷十二【孝武本紀】)究其實漢武帝僅僅是說說而已。
  其六,有的人因嫌貧愛富或攀附權貴拋棄妻子。司徒袁隗打算將從女嫁給黃允,『允聞而黜遣其妻夏侯氏。』其妻對婆婆說:『今當見棄,方與黃氏長辭,乞一會親屬,以展離訣之情。』其妻準備在親友面前揭露黃允的醜惡嘴臉,黃允不知是計,『於是大集賓客三百餘人,婦中坐,攘袂數允隱匿穢惡十五事,言畢,登車而去。允以此廢於時。』[4](【後漢書】卷六十八【郭太傳】)在社會重視人倫道德的環境下,黃允雖然達到了拋棄妻子的目的,但因社會輿論的譴責,又不得與袁隗的從女結婚,落了個孤家寡人的下場。
  其七,因戰亂而拋棄妻子。西漢末年,南陽人趙與韓仲伯等數十人爲了躲避赤眉軍的追趕,逃出武關。『仲伯以婦色美,慮有強暴者,而己受其害,欲棄之於道。責怒不聽,因以泥塗仲伯婦面,載以鹿車,身自推之。每道逢賊,或欲逼略,輒言其病狀,以此得免。』[4](【後漢書】卷二十六【趙傳】)韓仲伯害怕妻子的美貌帶來禍害,準備拋棄妻子,因趙的計謀才獲免。楚漢戰爭中,劉邦因軍事力量弱小,在與項羽作戰中多次棄妻而逃。漢末軍閥混戰,在戰爭中諸軍閥爲了逃跑,也往往拋棄自己的妻子。呂布之妻就曾說:『妾昔在長安,已爲將軍所棄,賴得龐舒私藏妾身耳,今不須顧妾也。』[5](【三國志】卷七【魏書・呂布傳】裴注引【英雄記】)劉備在與諸軍閥作戰中,因失敗也每每拋棄妻子。
  當時不僅存在著丈夫拋棄妻子的現象,也有妻子拋棄丈夫的事實。【漢書】卷六十四上【朱買臣傳】云:
  (朱買臣)家貧,好讀書,不治產業,常艾薪樵,賣以給食,擔束薪,行且誦書。其妻亦負戴相隨,數止買臣毋歌嘔道中。買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買臣笑曰:『我年五十當富貴,今已四十餘矣。女苦日久,待我富貴報女功。』妻恚怒曰:『如公等,終餓死溝中耳,何能富貴?』買臣不能留,即聽去。其後,買臣獨行歌道中,負薪墓間。故妻與夫家俱上冢,見買臣饑寒,呼飯飲之。
朱買臣之妻離開他除了生活困窘外,朱買臣的行爲怪異也是重要原因。因他後來富貴了,史書才記述了這件事情。[2](【漢書】卷六十四上【朱買臣傳】)漢成帝末年,定陵侯淳于長因犯大逆之罪被誅,『長小妻乃始等六人皆以長事未發覺時棄去,或更嫁。』對於是否對乃始等人連帶治罪,朝廷內部曾經展開了爭論,漢成帝採納了孔光的建議而對乃始等人沒有治罪。[2](【漢書】卷八十一【孔光傳】)
  夫妻之間關係惡化的極端表現是將對方陷之死地或相互殺戮。光武年間,『范升嘗爲出婦所告,坐系獄』,棄妻告范升是因爲已經情斷意絕。[4](【後漢書】卷七十九上【儒林傳上・楊政傳】)漢宣帝元康年間,魏相上書指出:『案今年計,子弟殺父兄、妻殺夫者,凡二百二十二人。』[2](【漢書】卷七十四【魏相傳】)這一統計數字觸目驚心。漢元帝的異母弟東平王劉宇有一幸姬朐被疏遠,『數嘆息呼天。宇聞,斥朐爲家人子,掃除永巷,數笞擊之。朐私疏宇過失,數令家告之。宇覺知,絞殺朐。有司奏請逮捕,有詔削樊、亢父二縣。』[2](【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東平思王劉宇傳】)夫妻之間因拋棄而折磨對方,乃至因告發而殺死對方,說明夫妻關係已是水火不相容。侍中中郎將張彭祖年少時與宣帝共同讀書,『以舊恩封陽都侯』,他爲人『謹敕』,『爲其小妻所毒薨,國除。』[2](【漢書】卷九十三【佞幸傳・序】)史書沒有記明張彭祖小妻毒死他的原因,從當時王侯多蓄妾的現象,極有可能是嫉妒所致。【後漢書志】卷十一【天文志中】云:『孝順永建二年,……定遠侯班始尚陰城公主堅得,鬥爭殺堅得,坐腰斬馬市,同產皆棄市。』有時夫妻間還吃掉對方,漢靈帝建寧『三年春正月,河內人婦食夫,河南人夫食婦。』[4](【後漢書】卷八【孝靈帝紀】)

      四、夫妻關係中的其他現象
  因爲夫妻關係中的這些現象有其特色,茲分別論述如下。
  因歷史習俗相互的傳承,個別地區夫妻關係中的陋俗仍然存在。如薊地因爲『太子丹賓養勇士,不愛後宮美女,民化以爲俗,至今猶然。』表現在『賓客相過,以婦侍宿,嫁取之夕,男女無別,反以爲榮。後稍頗止,然終未改。』[2](【漢書】卷二十八下【地理志下】)這裡根本沒有儒家所說的夫妻之間的綱常禮教。另外,達官貴人的淫亂行爲也顯示了夫妻關係的不正常,五鳳年間,青州刺史奏思王劉終古『使所愛奴與八子(如淳曰:『八子,妾號。』)及諸御婢奸,終古或參與被席,或白晝使裸伏,犬馬交接,終古親臨觀。』丞相御史在上奏其罪行時說:『終古禽獸行,亂君臣夫婦之別,悖逆人倫,請逮捕。』[2](【漢書】卷三十八【高五王傳・燕靈王劉建傳】)淫亂行爲使夫妻之間的信任和和睦遭到破壞。這雖說不能算陋俗,但屬於婚姻關係中的不正常現象。
  有的人在妻子面前扮演了嚴君的形象,朱博『爲人廉儉,不好酒色游宴。』『夜寢早起,妻希見其面。』[2](【漢書】卷八十三【朱博傳】)周燮『志行高整,非禮不動,遇妻子如君臣,鄉黨以爲儀表。』[4](【後漢書】卷五十三【周燮傳】)侯覽『妻子有過,輒免冠自責。妻子庭謝,候覽冠,乃敢升堂。家人莫見喜怒聲色之異。』[4](【後漢書】卷七十六【循吏傳・仇覽傳】)這些人可以說具備了中國古代傳統思維中的正人君子形象,是儒家所倡導的夫妻關係的典範。
  夫妻之間相互勸諫因人不同,所起的作用也不相同。有的妻子因爲丈夫不聽勸告,就以死警告丈夫,周郁的妻子趙阿,『少習儀訓,閒於婦道,而郁驕淫輕躁,多行無禮。』但周郁的父親則歸罪趙阿:『新婦賢者女,當以道匡夫。郁之不改,新婦過也。』趙阿因爲無力規勸自己的丈夫,即對周圍人說:『我無樊衛二姬之行,故君以責我。我言而不用,君必謂我不奉教令,則罪在我矣。若言而見用,是爲子違父而從婦,則罪在彼矣。生如此,亦何聊哉。』無奈之下,絕命自殺。[4](【後漢書】卷八十四【列女傳・周郁妻傳】)謝躬與劉秀共同攻占邯鄲,『而躬裨將擄掠不相承稟,光武深忌之。』『其妻知光武不平之』,常常勸諫謝躬:『君與劉公積不相能,而信其虛談,不爲之備,終受制矣。』謝躬不聽其妻的話,最後被吳漢率軍剿滅。[4](【後漢書】卷十八【吳漢傳】)韓嵩勸劉表『遣子入侍』,劉表認爲他懷有二心,準備殺掉他,『表妻蔡氏知嵩賢,諫止之。』[4](【後漢書】卷七十四下【劉表傳】)蔡氏對於劉表的魯莽行爲予以制止,顯現出她的高明之處。有的丈夫聽信妻子的讒言而最終自取滅亡。公孫述曾夢見有人告訴他:『八厶子系,十二爲期。』醒後他對其妻曰:『雖貴而祚短,若何?』妻對曰:『朝聞道,夕死尚可,況十二乎。』 公孫述因聽從其妻的話而稱帝,最後覆亡。[4](【後漢書】卷十三【公孫述傳】)
  有些才女因爲丈夫的無理取鬧而以自己的才智使丈夫受到懲罰。馬融的姑娘馬倫嫁於袁隗爲妻,馬融因『家世豐豪,裝遣甚盛。』袁隗自恃有才,婚禮剛過,袁隗就問馬倫:『婦奉箕而已,何乃過珍麗乎?』袁隗本想給新婚妻子一個下馬威,殊不知馬倫是個『少有才辯』的姑娘,馬倫對曰:『慈親垂愛,不敢逆命。君若欲慕鮑宣、梁鴻之高者,妾亦請從少君、孟光之事矣。』一計不成,袁隗又對馬倫先其姐而嫁提出異議,袁隗曰:『弟先兄舉,世以爲笑。今處姊未適,先行可乎?』馬倫巧對曰:『妾姊高行殊邈,未遭良匹,不似鄙薄,苟然而已。』看到占不到便宜,袁隗又詆毀馬倫之父馬融,也爲馬倫所駁斥,以至於『帳外聽者爲慚。』[4](【後漢書】卷八十四【列女傳・袁隗妻傳】)馬倫以自己的才學使丈夫輕視妻子的行爲受到懲罰。
  有些妻子害怕丈夫娶妾奪己之愛,採取了多種方式阻止丈夫的納妾行爲。董卓死後,李嚶牘汜來往密切,『汜妻懼與噫炬私而奪己愛,思有以離間之。會嗨屠。汜妻乃以豉爲藥。汜將食,妻曰:「食從外來,儻或有故?」遂摘藥示之,曰:「一棲不兩雄,我固疑將軍之信李公也。」他日嗲脬幔大醉,汜疑嘁┲,絞糞汁飲之乃解,於是遂相猜疑』。[4](【後漢書】卷七十二【董卓傳】李賢注引【袁宏紀】)又有『上洛都尉王琰獲高鄭以功封侯。其妻哭於室,以爲琰富貴將更娶妾媵故也。』[4](【後漢書】卷七十四下【袁紹傳附子譚傳】李賢注引【典論】)從當時妾制的盛行可知當時這種現象出現的原因。
  有的人將妻子視爲生育的工具,張蒼『妻妾以百數,嘗孕者不復幸。』[1](【史記】卷九十六【張丞相列傳】)張蒼將妻子視爲生產的工具,雖然說張蒼的妾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嫡妻,但其婚姻關係的存在則是不容置疑的。昌邑哀王劉m有『妻十六人,子二十二人,其十一人男,十一人女。』[2](【漢書】卷六十【武五子傳・昌邑哀王劉m傳】)元帝后王政君之母李氏因其父王禁,『好酒色,多取傍妻,凡有四女八男』,『後以妒去,更嫁爲河內苟賓妻。』[2](【漢書】卷九十八【元後傳】)因丈夫的荒淫無度妻子最終離其而去。因爲妻子不能生育而在他人的幫助下趕走妻子的現象見諸【謝承書】,該書曰:『何湯字仲弓,豫章南昌人也。榮門徒常四百餘人,湯爲高第,以才明知名。榮年四十無子,湯乃去榮妻爲更娶,生三子,榮甚重之。』[4](【後漢書】卷三十七【桓榮傳】李賢注引)
  嚴格說來,上述的這些現象都可以歸類到夫妻間的不和諧方面,但因這些現象畢竟不是正常夫妻關係中普遍存在的,故專列而論之。這些現象影響了夫妻間的感情,破壞了夫妻間的和睦,打亂了家庭的關係,對此我們應當有清醒的認識。

  (薛瑞澤:河南科技大學,河南洛陽,471003)
     參考文獻
[1]司馬遷.史記[M].北京:中華書局,1959.
[2]班固.漢書[M].北京:中華書局,1962.
[3]董仲舒.春秋繁露[M].北京:中華書局,1975.
[4]范曄.後漢書[M].北京:中華書局,1965.
[5]陳壽.三國志[M].北京:中華書局,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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