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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研究] 清人選唐試帖詩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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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滿茶半 發表於 2012-5-8 10:5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陳伯海

  『試帖詩』一名『應試詩』,是唐代科舉制度下進士科考所採用的一種詩歌樣式,爲便於掌握衡量尺度,有諸多具體規定。如:體裁一般以五言六韻(十二句)的長律爲定式(亦有放寬至八韻或緊縮至四韻者),詩題與韻字由考官限定,內容要求緊扣題意,通篇結構須嚴密而完整,等等。在這樣的嚴格約束下敷衍成篇,再加以時間上的限制,即使有才華的舉子也往往難以寫出好詩來。所以儘管有唐一代文人都要修習試帖詩,寫作的數量不會少,流傳下來的並不多,佳作名篇更是寥寥可數。北宋後開始改科場試詩賦爲試策論及經義,明初以來則明定試八股文,於是試帖詩更被人冷落和遺棄。自宋及明七百年間,史籍記載的試帖詩選本僅四種,即宋佚名【唐省試詩集】三卷,明吳勉學【唐省試詩】四卷,明佚名【唐科試詩】四卷和明末吳汶、吳英所輯【唐應試詩】三卷(除末一種外,余皆不存),看來這一詩歌樣式的走向衰歇是無可避免的。可誰也不會料到,入清以後,它的命運居然發生了某種戲劇性的轉變。
  試帖詩的再度受重視,從總體上看,當是清代文教昌盛、學術興隆的結果,而其直接的動因還是來自科舉。清承明制,開國後以八股取士,故清初一段時間裡試帖詩仍無人問津。至康熙中葉,朝議以爲單試八股無以顯現士子的文學修養與才能,遂有加試試帖詩的動議,事雖未果,卻已產生一定的社會反響,促使人們開始重視對試帖詩的研習。而要找尋學習的樣板,當然非唐人莫屬,一批唐試帖詩的選本便應運而生,流傳於今並爲人們知曉的計有:毛奇齡【唐人試帖】四卷,康熙四十年(1701)刻本;吳學濂【唐人應試六韻詩】四卷,康熙五十四年(1715)刻本;趙冬陽【唐人應試】二卷,康熙五十四年刻本;葉棟【唐詩應試備體】十卷補遺一卷,康熙五十四年刻本;毛張健【試體唐詩】四卷,康熙五十五年(1716)刻本。此外,雖非試帖詩專選而仍著眼於相關詩體者,如:黃六鴻【唐詩筌蹄集】四卷單收五言六韻長律,花豫樓主人【唐五言六韻詩豫】四卷收496家五言六韻詩1400首,以及牟慶元、牟q選注的【唐詩排律】收267家五言長律510首,亦皆刊刻於康熙五十四年,想來同這場『試帖詩熱』不會沒有關聯。
  加試試帖詩的動議,康熙朝雖未付諸實施,至半個世紀後的乾隆時卻又舊事重提,且獲得正式通過。據【清史稿•選舉志】記載:乾隆二十二年(1757)『詔剔舊習,求實效,移經文於二場,罷論、表、判,增五言八韻律詩』;又『四十七年移置律詩於首場試藝後』(均見【清史稿】卷一八【志】八三【選舉三•文科】)。這樣一來,自然又掀起了一陣選讀唐人試帖詩的旋風,一時間出現大量選本,如:張尹【唐人試帖詩鈔】四卷,乾隆二十二年刻本;王錫侯【唐詩試帖詳解】十卷,乾隆二十三年(1758)刻本;朱琰【唐試律箋】二卷,同年刊;秦錫淳【唐詩試帖箋林】八卷,同年刊;陳【唐省試詩箋注】十卷,同年刊;臧岳【應試唐詩類釋】十九卷,乾隆二十六年(1761)刻本;紀昀【唐人試律說】一卷,乾隆二十七年(1762)刻本(又有【鏡煙堂十種】本);另惲鶴生、錢人龍編【全唐試律類箋】十卷,張桐孫【唐人省試詩箋】三卷,範文獻、黃達、王興謨合編【唐人試帖纂注】四卷補編一卷,以及鍾蘭枝【唐律試帖箋釋】等,均刊於乾隆年間。至於由試帖詩而擴展到選錄唐人五言長律,如徐曰璉、沈士駿編【唐人五言長律清麗集】六卷,蔣鵬翮【唐詩五言排律】三卷,梁國治【唐人五排選】五卷,沈廷芳、陸謙編【唐詩韶音箋注】五卷,以及將應試詩與應制詩合選合刊,如李因培選評、凌應曾注【唐詩觀瀾集】二十四卷,周京、王鼎等編【唐律酌雅】七卷,陶元藻輯評【唐詩向榮集】三卷等,亦皆刊刻於乾隆二十二至二十五年間,自不能不與科考改革相關。總計以上知見書目,僅乾隆一朝刊行的唐試帖詩選本(包括稍稍擴展範圍的)就有18種之多,加上康熙中葉以後的8種,共26種(未曾著於典籍並流傳至今的當更多),這與宋明間僅4種入錄相比,對比鮮明。於此當可表明,清康、乾之際確有一股修習試帖詩的熱潮存在,競選唐人試帖即其表徵。
  那末,清人是怎樣來選編和評說唐試帖詩的呢?先來看選編,這裡有幾個動向可加注意。一是搜采的範圍不斷有所擴大。早期的代表性選本,如毛奇齡、毛張健所編皆只四卷,選詩亦僅一二百首。至乾隆朝選本,便常擴展到八卷、十卷乃至十九卷之多,錄詩數量也大爲增加。像陳【唐省試詩箋注】即將宋【文苑英華】一書中所保存的唐人試帖詩460餘首悉數收錄,而惲鶴生、錢人龍編【全唐試律類箋】,在採錄【文苑英華】之餘,又從【全唐詩》裡搜輯並增補了試帖詩200餘首(據杭世駿【唐律類箋序】所述,見【道古堂文集】卷八,清光緒十四年汪氏振綺堂補刊本)。這一趨向反映出社會的需求在不斷加大,即不但要從能作爲範本的試帖詩里學習技巧,還形成了對這一詩體進行全面了解的興趣。
  第二點需作說明的,是詩作的編排上多採取以類相從的原則。較早如毛張健【試體唐詩】,雖僅選219首詩作,卻分成頌述、天文、時令、地理、花木、金玉、音樂、鳥獸、雜題、應制、早朝、寓直等十五類編列。吳學濂【唐人應試六韻詩】四卷,則每卷各爲一大類,每大類中再分若干小類,如:卷一爲賦物,內分天、地、樂、文、武、珍寶、器用、祥瑞、花草、木、鳥獸、鱗介、蟲十三小類;卷二爲賦事,內分天、歲時、地、人事、宮室、朝省、音樂、文、武、珍寶、服用、花木草、鳥獸、鱗十四小類;卷三爲應制,內分歲時、扈從、燕享、詠物四小類;卷四爲酬應,內分宴集、贈答、登臨、送別、寄懷五小類,總共四大類三十六小類。這樣的分解便於人們將同類題材的試帖詩放在一起比較、揣摩,更有利於科考時的相題賦詩,自不待言。於是這種編排方式後來便相沿成習,以至一些選本直接用『類釋』、『類箋』等字樣標目。
  還有一個特點可加關注,便是這類選本在選詩之外,多附有註解、評說、圈點乃至考釋性文字(當然有繁有簡),以輔助讀者的閱讀與欣賞。像最早的毛奇齡【唐人試帖】一書,在所選每首詩後便都有注釋與評點,或在詩句中用雙行夾批,或在詩末用尾批,且常以『破題』、『承題』、『中比』、『後比』等字樣來提挈章法、落實題意,很受讀者歡迎,以至吳學濂編【唐人應試六韻詩】時考慮將其『備錄附覽』(見吳氏所撰『例言』)。注評文字往往愈到後來愈加詳細,如臧岳所編【應試唐詩類釋】中,每首詩後的『注釋』部分要分成題解、附考、音注、質實、疏義、參評、闕疑等七個項目,可謂詳盡。此書在卷首還列有【應試唐詩備考】一目,就『試帖有六韻八韻四韻二韻之不同』、『押韻有用韻字不用韻字或平仄之不同』、『試帖爲八比之始』、『唐取士之制』四個問題作了考釋性說明,亦是爲了幫助讀者增進對科考制度和試帖詩體例的了解。類似這類考釋文字的,如陳【唐省試詩箋注】中附『省試詩』一文具體介紹省試詩的詩體特點,又惲鶴生、錢人龍編【全唐試律類箋】中附【聲調譜】詳細講解五言長律的聲調構成,都起到了普及有關知識的良好作用。
  現在再來看一看清人對試帖詩的評說,主要不是看他們對具體作品的評論,而是要把握他們有關這類詩體的認識和寫作要求。
  首先,關於試帖詩的寫作意義問題。清人究心於試帖詩,自是爲了應對科考,這一點大家心知肚明,毋庸饒舌;至於科考試詩的目的,多歸之於聖天子發揚風雅、培育英才之類套話,亦不必深究。我們感興趣的,是如何看待試帖詩的文學地位與作用。在這個問題上,毛奇齡和毛張健都發表了頗有價值的觀點。毛奇齡在【唐人試帖序》裡開宗明義聲稱:『夫詩有由始。今之詩,非風雅頌也,非漢魏六朝所謂樂府與古詩也,律也。律則專爲試而設。唐以前詩幾有所謂四韻六韻者?而試始有之。唐以前詩又何曾限以三聲四聲三十部一百七部之官韻?而試始限之。是今之所爲詩,律詩,試詩也。乃人日爲律,日限官韻,而試問以唐之試詩,則茫然不曉,是詩且不知,何論聲律?』這段話將『今之詩』與『古之詩』嚴格區分,斷言今詩屬於律體,而『律』則起源於『試』,這樣一來,科舉試詩成了今詩的源頭,而試帖詩也就儼然成爲今詩的發端與正宗了。像這樣來爲試帖詩『正名』的言論,過去還未曾聽說過。當然,此說並不科學。我們都知道,聲律之講求在齊梁時即已醞釀發生,至初唐沈、宋諸家漸告成熟,而科考試詩賦的制度正式確立於玄宗開、天年間,實際上是律體的興起和形成促使有司採用爲科考形式,並非科考創建了律體,這一點已構成當前學界的共識。但就另一個角度而言,科考試律,必然會推動士大夫文人去認真研習律詩的體制與寫作技巧,對普及與完善這一詩體,並不斷提升其藝術水平,顯然有好處;而試帖詩作爲科考的規定樣式,直接傳遞著科考的信息,它在政治驅動與文學創作之間起著重要的中介作用,亦毋庸置疑。據此,則毛奇齡高揚試帖詩的地位,把它看作由『試』至『律』的聯繫紐帶和轉折樞紐,亦不爲無見。與此相呼應,毛張健則著意突出試帖詩在規範詩歌法度上的功能。他在【試體唐詩雜說】一文(附於【試體唐詩】卷首)中講到:『局法者,規矩也,詩文以及百工技藝莫不由之。而今之爲詩者,語尚好句,則軒眉而喜;扣以法,則默然。此非心畏其難,即漫持一不必然論,宜其鹵莽決裂與古人相謬戾也。』這裡說到作詩以法度爲先,那麼,試帖詩在規範法度上又能起什麼樣的作用呢?文中進一步指出:『五言不專六韻,唐初應制諸詩可考。試必以六韻者何?蓋權乎長短之宜,而取其中以爲式也。』(見【試體唐詩雜說】)在【試體唐詩序》裡,他還就這『取其中以爲式』的意思更加發揮道:『試詩僅一體耳,然長不病冗,而短不病促,段落之起伏、章法之照應,胥於是焉在,可以擴之爲五七言長篇,而斂之爲五七言八句。學者習之,以爲應時傳世之具,莫善於此。』這就把試帖詩的『立法』功能解說明白了。平心而論,科考試詩由於限制過多,難以產生好的作品,但它對體制、章法的嚴格講求,確實能在技藝訓練的層面上起到某種樣板的作用,而五言六韻篇幅適中,也爲各類詩歌寫作提供了彈性的規範尺度,這些都是我們客觀地評價試帖詩的歷史地位與文學功能時所不應忽略的,故清代選家的上述意見值得我們仔細聽取。
  
 樓主| 酒滿茶半 發表於 2012-5-8 10:53 | 顯示全部樓層
  其次,關於試帖詩的寫作方法問題。試帖詩的意義既然在於規範法度,對它的作法自要特別精心。從現存清人選本來看,幾乎無一不在法度上下了工夫。毛奇齡【唐人試帖序】即談到:『有制題之法,有押韻之法,有開承轉合、頷頸腹尾之法。』還提及『破題』、『承題』、『頷比』、『頸比』、『腹比』、『後比』、『結而收之』諸多名目,他在所選詩的評語中亦常結合作品實際來顯示各種局法,後來各種選本莫不仿依。選家的努力也得到了詩人和詩論家的呼應。沈德潛在其【唐詩別裁集】的『五言長律』部分特地列入一批試帖詩,並加提示道:『此體凡六韻:起聯點題,次聯寫題意,不用說盡;三四聯正寫,發揮明透;五聯題後展開;六聯收束。略似後代帖括體式,合格者入彀。』(見【唐詩別裁集】卷一八韓F名下批語,清乾隆二十八年教忠堂重訂本)冒春榮【葚原詩說】則解說更爲詳細,曰:『試帖例用六韻。首句以仄起爲是,或押韻起亦可,此不在六韻之數。二句或對或不對,隨時置局。次聯承起意而暢足之。三聯須旁敲遠運,推宕擊題。四聯、五聯聚精會神,正在於此使題無剩意,筆有餘情。結句多用頌揚,或寓請託,然亦當與題合拍,不徒泛言。作者能另出精意,補前所未及,則氣足神旺,而爲後勁矣。』又云:『試帖體各不相類,如應制、應教、廷試、都堂試、禮部試、翰林館課、省試、監試、提學試,其試題有用經史語者,有用時事者,有詠物者,有賦得詩文句者,題雖不侔,而體則畫一。』(均見【葚原詩說】卷之三,【清詩話續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這些論述都爲試帖詩的寫作提供了方法原則。當然,一味在這些法規上用功力,雖能寫出合格的試帖詩,卻未必能寫出好詩,所以論者又常提醒習作者要重視局法的變化。如毛張健【試體唐詩雜說】一文,在強調局法、規矩的領先作用後,緊接著便進而申說其變化,其云:『法止有一,局乃萬千,局變而法亦變矣。或前分而後合,或前合而後分;或前虛而後實,或前實而後虛;或分合互用,或虛實相錯。有一聯中一句承上,一句啟下者;有一句中承上啟下者;有後段之意,暗伏於前者;有前段之意,發明於後者;有正意已足,而以旁襯虛衍爲事者;有分列數條,錯綜互見,而以一筆收束完成者。要知至變之中,有不變者在。』這種『有法而無定法』的主張,還算是比較辯證的。如果說,毛氏此說尚停留在法式的層面上談問題,那麼,李因培鼓吹試帖詩的寫作須做到『虛實相向,深淺相生,或合或分,隨心成矩,要在典切工妙,腴而不腐,煉而不澀,使聲振篇中,氣流句外。至於結處,概多寄託,又須渾涵縹緲,餘味曲苞』(【唐詩觀瀾集】卷一五所錄李因培評語,清乾隆二十四年刊本)。便超越了具體法式的規約,將問題提升到神氣、韻味、寄興、風骨這類『形而上』的層面之上。像這樣來要求試帖詩的寫作,當不失爲一條『取法乎上』的路子。
  再一個問題,關乎試帖詩的體性,因爲任何對這類詩的研究,最終總要落實到如何把握它的體性上來。其實前人對此早有論述,宋葛立方【韻語陽秋】便講到:『省題詩自成一家,非他詩比也。首韻拘於見題,則易於牽合;中聯縛於法律,則易於駢對,非若遊戲於煙雲月露之形,可以縱橫在我者也。』這裡指出的兩點,即首聯須落實題意和中間各聯要講究對仗、聲律,都屬於法度限制,而有了這些限制,就不能像其他詩歌樣式那樣便於馳才騁氣、舒捲自如了。這個問題上清人也深有體認,如:毛張健宣說試帖詩要切合題意,不同於一般詩歌但以氣骨高古、神味深遠等爲尚(見【試體唐詩雜說】);杭世駿指稱其特性在於『法嚴體密,精此者不易』(見【唐律類箋序】);李重華以爲習作者必須『斂才就法』,故『皆兢兢守定繩尺,絕少排S生動者』(【貞一齋詩說•詩談雜錄】,【清詩話】,中華書局1963年版)。馬魯亦主張寫這類作品『要皆以刻劃確切爲上』,『非夫隨意遣興之不著色相,以超脫爲貴者也』(見馬魯【南苑一知集•論詩】卷二)。他們所總結的這些特點,自然是有根據的,但一味強調其特殊性,強調其『自成一家,非他詩比也』,則又不免會使試帖詩的寫作脫離詩歌發展的康莊大道,而被驅趕到一條逼仄的小路上去。這類詩作之被稱作『干祿字體』或『俳優者之詞』,大手筆所不屑爲,跟上述定性與定位的方式不無關係。相對而言,紀昀在其【唐人試律說序】一文中提出的『同源別派』說,顯得更爲周全,其云:『詩至試律而體卑,雖極工,論者弗尚也。然同源別派,其法實與詩通;度曲倚歌,固非古樂,要不能廢五音也。』意思是說,試帖詩儘管屬於詩的別調,但跟詩的主流在源頭上仍然相通,就好比後來的曲子詞雖非古樂,卻仍然屬於整個音樂系統一樣。他在【唐人試律說跋】中也談到:『試律固詩之流也。然必別試律於詩之外,而後合體裁;又必范試律於詩之中,而後有法度格意。顧知詩體者,皆薄視試律,不肯言;言試律者,又往往不知詩體,眾說瞀亂,職是故也。』此說既承認試帖詩有其自身的規範,需要拿它與一般詩歌樣式區別開來,而又認爲必須將它納入整個詩歌傳統之中,使之具備詩歌所應有的各種要素,應該說,這樣來把握試帖詩的體性是比較全面的。正因爲有這樣一種通達的觀念,紀昀對試帖詩的寫作也提出了自己獨特的見解,他說:『爲試律者,先辨體,題有題意,詩以發之,不但如應制諸詩唯求華美,則襞積之病可免矣。次貴審題,批T導會,務中理解,則塗飾之病可免矣。次命意,次布格,次琢句,而終之以鍊氣煉神。氣不煉,則雕鎪工麗,僅爲土偶之衣冠;神不煉,則意言並盡,興象不遠,雖不失尺寸,猶凡筆也。大抵始於有法,而終於以無法爲法;始於用巧,而終於以不巧爲巧。此當寢食古人,培養其根柢,陶F其意境,而後得其神明變化、自在流行之妙,不但求之試律間也。』(見【唐人試律說序】)很明顯,按照這樣的要求,試帖詩就不限于謹守試律的法度,而同時具有了雅正的體格、精巧的構思、高遠的興象以至超妙的神氣,方有可能躋身於第一流詩歌作品的行列之中。這當然只是一種理想,但必須有這樣的理想,才足以激勵習作者不安於故步,而能繼續保持『向上一路』的追求,不斷地精益求精。
  以上對清康、乾之際選唐試帖詩的情況作了一番簡略的考察。我們說過,出現這股『選唐風』的直接動因來自清廷的科舉改革,但就實際發展過程來看,無論是資料的搜采、知識的傳播、法式的推敲以至理論的探討,都遠遠軼出了單純應對科考的實用目的,使得唐試帖詩的流傳、影響與研究均上了一個台階,達到唐以後空前未有的盛況。由此看來,這股『選唐風』的生成還有其更爲廣闊的背景,那便是清盛期學術文化建設的需要。清代本就是我國傳統學術文化的總結階段,詩歌藝術傳統在這一時期也達到了集大成的地步(如所謂宗唐宗宋、宗盛唐宗晚唐、宗李杜宗王孟各派詩學紛然雜陳,交相爲用),試帖詩作爲詩之一體,且本身肩負著點綴昇平、鼓吹休明的政治功能,它之受到執政者的青睞,迅速被推向廣泛的社會傳播與習作研討,自亦是順理成章之事。當然,這股熱流並未能在藝術創作上留下多少堅實的成果,這是由試帖詩自身的性能所決定了的,況且隨著大清盛世的消逝,熱流也就很快轉爲曇花一現,這只要看乾隆之後唐試帖詩的選本,歷史記載僅嘉慶年間所刊喻端士【唐試帖約】二卷這一種,便可知其彷佛。
  然則,這股『選唐熱』究竟還有沒有什麼實際的意義呢?自然是有的。概括地說來:一是通過唐試帖詩的多種選本與廣泛選讀,向廣大社會人士(主要是文士)普及了試帖詩的作品及其相關知識,爲人們了解和掌握這一詩歌樣式,繼承這一快要中斷的詩歌傳統提供了幫助。二是推進並深化了對試帖詩的理論探討,不但評論其具體作品,研究其具體作法,還將問題真正升格到學理的層面,對試帖詩的歷史地位、文學功能及其自身的體性、體格、創作規程以至美學範式,都作了有一定深度的闡說,在詩學史上是前無古人的,值得我們今天認真總結和吸取。其三,還要看到,修習試帖詩之風對於推動整個文學界關注律體與詩法的學習、討論,亦產生了積極的影響。我們知道,盛清一代儘管各體詩歌並行,而律體尤爲人關愛,專選或合選五律、七律及五言長律的選本不下數十種之多,也是此前所未曾有的。寫律詩便要講究章法、句法乃至字法,講究對仗與聲韻的作用,於是又將人們引向詩法的探討。試看當時的選本,會發現大量指點作詩方法的評語(如風行一時的屈復【唐詩成法】一書,即以講詩法爲標目),連帶詩話與詩論中也多述及這方面的內容。這些情況的出現自不能純歸功於試帖詩的修習,但試帖詩熱的興起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則亦是不容否認的。總之,唐試帖詩選讀與研討構成了清盛期詩壇上的一種特殊景觀,需要正視這個現象並作出有意義的解讀。
  (作者單位:上海社會科學院文學所)
  
  善鼓雲和瑟,常聞帝子靈。馮夷空自舞,楚客不堪聽。苦調淒金石,清音入杳冥。蒼梧來怨慕,白芷動芳馨。流水傳瀟浦,悲風過洞庭。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峰青。
  (錢起【省試湘靈鼓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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