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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明朝:黑暗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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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邻 發表於 2007-12-4 14:4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新浪
柏杨说明朝有三宗罪:人权的蹂躏;绝对专制制度的建立;文化酱缸的加深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皇权高度发达的时代,甚至应当说是皇权孤立。宦官擅权乱政、特务政治都是由此直接导致的。在欧洲进入文艺复兴,现代形式的民族国家逐渐形成,麦哲伦、哥白尼和伽利略做出惊人发现的世界大历史转折期,中国皇帝却一人大权在握,在殿廷前对大臣施以“廷杖”,对知识分子施以“文字狱”,而中国的读书人也在刻苦修练八股文,以谋功名。举国一片诏狱的哀怨声,四书五经的吟哦声,和抗暴的呐喊声。
权阉
在明王朝生存的277年间,宦官势力极度膨胀,全面介入了国家政权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领域,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继汉唐之后的第三次宦官专权的高潮。
宦官是指古代在宫廷内侍奉君主及其家族的官员,一般由经过阉割的男性充任。宦官并非中国的专有事物,在古代西亚细亚诸国,及稍后的希腊、罗马都曾役使过宦官,伊斯兰国家中也有存在的迹象,但往往很快就被抛弃了。而中国的宦官制度,就其产生之早、延续之长、组织之严、影响之大,却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
其实在明初,明成祖朱元璋还是十分注意总结历史教训的。他曾多次发表关于限制宦官干政的言论,也颁布了一些裁抑宦官势力的具体规定。但令人颇感无奈的是,虽三令五申禁止官宦干政,破坏此项禁令者,偏又是朱元璋自己。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院长余华青教授说:“朱元璋不仅自己破坏了自己规定的宦官不得干政的禁令,而且他所制定的一些政治制度和采取的治政措施,也在客观上导致了宦官干政专权的必然性。”所以在洪武年间出现了一种矛盾现象:一方面各项裁抑宦官势力的措施陆续出台,一方面宦官势力却在逐渐兴起。
建文四年,燕王朱棣起兵攻破南京,夺了皇太孙朱允帝位,在历史上称为“靖难之役”。在这次事件中,朱棣曾经得到了宦官的支持。他以为宦官“忠于己”,“即位后遂多所委任”。自永乐年间,明初所奉行的一系列裁抑宦官的措施开始遭到全面的破坏。至宣德年间,宦官势力得到多方面发展,并开创了宦官干预政事的先例,由此为明代中后期宦官擅权乱政开启了祸端。
公元1435年,年仅9岁的明英宗朱祁镇即位,次年改元正统,明王朝统治进入中期。明代中期,宦官势力迅速膨胀,上层宦官在统治集团中的地位急剧上升,出现了一批擅权乱政著名权阉:英宗朝宦官王振、宪宗朝宦官汪直,以及武宗朝宦官刘瑾。直至嘉靖年间,明世宗朱厚采取了一系列裁抑宦官的措施,明代中期宦官专权的嚣张气焰才有所收敛。
明神宗朱翊钧即位(公元1572)后,改元万历,明王朝统治进入后期,宦官专权的局面继续发展。万历年间,宦官所任矿监、税监横行肆虐。权阉冯保内倚李太后,外倚张居正,挟制幼帝,专擅朝政,以至“即帝有所赏罚,非出保口,无敢行者”。明熹宗朱由校(年号天启)统治期间,宦官魏忠贤权倾一时,“恣为威虐”,使明代宦官专权的局面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地。
明代末帝朱由检(年号崇祯)统治期间,虽未出现类似刘瑾、魏忠贤之流专擅朝政的权阉,但宦官集团的整体权势依然十分活跃。直至崇祯末年,明王朝的统治被农民起义推翻,猖獗了200余年的明代宦官集团才最终宣告瓦解。
“中国历史上所出现的宦官专权的政治局面,从根本上是由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造成的。”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李宝臣分析说,“在皇权不断扩大,并导致孤立的状态下,皇帝和文官集团之间就形成了一种互相制约的权力关系。而从信任的角度看,文官集团当中产生权臣,替代皇帝的可能性较大,这时候他启用的是官宦集团,借以抗衡文官集团的势力。因为历史可以证明,宦官只能坏皇帝,从来没有宦官做皇帝的。因此,应当说宦官专权是专制制度下皇权不断扩大的结果。”
厂卫制度
厂卫制度是明代统治者为强化专制皇权而设立的特务司法机构。厂是东厂、西厂、内行厂,卫是锦衣卫。
最早的明代特务机构是朱元璋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设置的锦衣卫。锦衣卫原为皇帝亲军“上十二卫”中最亲信的一卫,主要负责皇帝出入仪仗和近卫事宜,后来被朱元璋授予“缉捕刑狱之事”,从此不但得审大案,权势显赫,而且插手正常司法审判,气焰嚣张。
锦衣卫的一项著名职能是“执掌廷杖”。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霍存福介绍说,廷杖是一种在殿廷前对“违抗”皇命的大臣直接施以杖刑的法外刑罚。廷杖由司礼监监刑,锦衣卫施杖,可以施加于任何一个大臣。明代死于杖下的大臣不计其数,即使逃过一劫,廷杖之刑对他们的肉体和心灵也都是极大的伤害。
锦衣卫在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被朱元璋废止,但在明成祖朱棣即位后,又被恢复。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朱棣不仅恢复了锦衣卫兼掌司法审判的职能,还建立了官宦特务机构东厂,由皇帝亲信的大太监主理厂事,受命于皇帝,专司“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的职责,职权超过了锦衣卫。
明宪宗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京城盛传“妖狐”夜出,人心惶惶,又有“妖人”以符术交结宦官私入大内。宪宗“心恶之,锐欲知外事”,于是命太监汪直秘密出宫视察。后来于成化十三年正月设置西厂,“太监汪直提督官校刺事”。西厂受皇帝宠用,他们“大政小事,方言巷语,悉探以闻”,其权力与人数都超过了东厂。直至成化十八年,汪直失宠,西厂才被罢撤。后又于明武宗正德元年(公元1506)恢复,时权阉刘瑾掌司礼监,刘瑾被诛后,西厂即被罢撤,后再未复置。
明武宗正德年间,皇帝不理朝政,大权被宦官刘瑾操纵,又设置了由他亲自指挥的特务机构――内行厂,权力在东、西厂之上。内行厂侦缉范围甚广,“虽东、西厂皆在伺察中”。至正德五年(公元1510)刘瑾被诛后,内行厂被革除,此后也再未复置。
宦官特务司法是明朝法制的一大特色。“厂卫制度是明朝首创且独有的,它不是正常的国家司法机关,而是直接听从皇帝的命令,有独立的侦查、缉捕和审讯的权力。”霍存福说。
科举制与八股文
中国科举制度始创于隋唐,完备于宋,明代发展至鼎盛期。中国著名历史学家钱穆评明代科举制:中国历史上真正可以称之为科举制度的只有明朝,挤到独木桥上也只有明朝。从僧侣贵族到平民的转变只有明代出现。“其原因是从中国科举制度发展的总趋势看,明代科举制度的许多方面是对明以前科举制度的总结,清代在后续的发展中尽管作过一些局部的调整,但科举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却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李宝臣说。
八股文是明代在科举考试中创造的一种应试文体,正式形成于成化年间。八股取士是明代科举考试的主要手段,也使明代成为中国历史上最重视学历的一个朝代。
作为一种标准化的论说文体,八股文是戕害作者的创造性与个性化的杀手,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抛开其礼制政治训化的禁锢意义,仅就标准化的考试形式而言,八股文的确缩小阅卷的随意性,保证了同一标准下的考试成绩的大致公平。从这一技术视角上看,八股文作为考试手段乃是人类文明史上最早出现的近似现代客观考试的方法。”李宝臣说。
文字狱
文字狱,从字面上看即是为了文字吃官司。但文字总是出于文人之手,所以吃官司的,当然是知识分子。因此,可以说文字狱乃是专整知识分子的“特种刑庭”。柏杨曾经把文字狱和八股文并称为明王朝使中国文化淤塞成为酱缸的两大工具。他形象地说,文字狱是围堵,八股文是钓钩。
中国历代,文字狱屡见不鲜。上海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胡奇光对中国“文祸”史的发展阶段进行了这样的勾勒:我国“文祸”当以西汉杨恽的“种豆之祸”为开端,中经崔浩《国书》大狱,下到唐代刘禹锡“种桃之祸”,此为“文祸”的自发阶段;宋明期间为“文祸”的发展阶段,此时文字狱通常与派系斗争相结合;到了清代,“文祸”逐渐掀起“高潮”。
明代文字狱始于明初。朱元璋建立明王朝后,大兴文字狱。佥事陈养浩作诗,其中有两句:“城南有嫠妇,夜夜哭征夫”,被朱元璋认为是感伤时事,将其投入水中淹死。高启作《上梁文》,因有“龙蟠虎踞”之语,犯朱元璋大忌,也被腰斩于市。朱元璋出身贫寒,当过和尚,后又落草为寇,因此对这两件事讳莫如深。《朝野异闻录》载: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作《谢增俸表》,有“作贼垂宪”句,被诛。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作《长寿命》,有“垂子孙而作则”句,被诛,句中“作则”与“作贼”音相谐。祥符县教谕贾翥作《正旦贺表》中有“取法象魏”,因“法”与“发”谐音被诛。德安府学训导吴宪作《贺立太孙表》,有“天下有道”,因涉嫌“天下有盗”被诛。
明代的文字狱,遍布一切文字领域。文人不但因诗作伤时感怀而得祸,因出试题、试卷文字、考试策问语得祸,因表章文字音近涉嫌得祸,还因引用古书犯讳而得祸。据吴晗统计,洪武朝先后杀过十多万人。后来朱元璋亲自写文告,把应该禁忌的字列举出来,昭示天下,这才避免了类似惨案的继续重演。
为巩固王朝绝对统治地位而大兴起来的文字狱,令广大士人噤若寒蝉,不敢自由表达思想。清人龚自珍的两句诗“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道出了在文化专制、思想禁锢、舆论高压下诗人内心的绞痛与无奈。
放眼世界,“文祸”不止烧书、杀人,最大的危害在杀戮整个民族的心灵。在历史发展的转折关头,14世纪的意大利人带头掀起了伟大的文艺复兴运动,使人文主义成为一代潮流,而我国的明太祖却一心扑在强化君权上,为此而制造种种文字狱,滥杀无辜的有识之士。“强化君权,是回到中世纪的死路,而人文主义却是奔向近代的通途。”胡奇光说。
作者:欧阳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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