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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晚明文士愛蹭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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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0-3-11 10: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香港文匯報
晚明王伯稠者真的很多,他們既不參加科舉,走入體制內討生活,也不順晚明資產階級萌芽下海去事產業,或是遊走於縉紳間,或是奔趨於財主家,或是寫詩賣畫,賺幾個小錢,吆喝幾個文朋詩友,有一餐吃一餐,比如吳擴人品並不低下,詩名也聞天下,卻『以布衣游縉紳間,衣冠白巾,吐音如鍾。』一點也不因為吃人嘴短,刻意奉承財主與縉紳,吃了之後,毫無愧色,卻是放言儻論,『花晨月夕,詩壇酒社,賓朋談宴,聲妓會集。』

    萬曆年間的林春秀,是個自由撰稿人,也略有詩名,然則家徒四壁,窮詩人一個,卻愛死了喝酒,一日沒得那酒,就一日過不得,怎麼辦呢?他就去蹭酒喝,他有個朋友叫鄭鐸,家境可以,他天天去那喝酒,一喝就醉,一醉就瘋,一瘋就亂罵,罵人罵世,罵朋罵友,連給他酒喝的鄭鐸,也是罵個不歇氣,而鄭鐸呢,卻是不氣不惱,天天給他酒喝,還特地給他製作了一隻酒杯,刻字『雲波』,林氏號雲波,以為專用,『其友鄭鐸,多良醞,日呼與飲,醉輒狂不可制。鐸度其飲戶,為制一壺,鐫「雲波」二字。至則飲之,三十年如一日。』

    林春秀怎麼右彩俏娜耍不管自己臉面,去別人家要酒喝要飯吃,是一奇,然則,更奇的是這個鄭鐸,賠酒給他大喝,一奇;賠了他酒還要挨他大罵,二奇;奇而又奇者,居然三十年如一日,奉陪文人林春秀,無怨言無悔恨,慷慨無求,誰有如此器量?劉邦到嫂子家多吃了幾餐飯,其嫂子把鍋子颳得霍霍響,心中怨氣衝天,怎麼着也是一家人嘛,鄭鐸與林春秀,無親無故,對他無欲無求,卻如此尊之重之,實在難得。

    晚明那會,文人與財主之間,寒士與縉紳之間,有着與別朝不一樣的融洽。晚明資本主義已然萌發,『即閥閱之家,不憚為賈』,晚明以刻書業和藏書家聞名的毛晉,既是文士也是書商,著名文學家馮夢龍更是亦商亦士。他們賺了些錢,為富而仁,樂意與文人分享,商人養文士,文士也愛商人,晚明時節,商人地位比他朝為高,文人給抬高的。王守仁就很高興『為富人說話』:『士以修治,農以具養,工以利器,商以通貨。』將財主、士子、農民、企業家並列,身價無高無低,謂為『四民異業同道』。文人不輕富人,富人也重文士,吃個飯不算事。一般而言,傲慢是常由輕慢引發的。文人傲氣十足,多半是由於他人瞧不起他所致,『嗟,來食!』語氣是那麼不恭,誰吃你那碗飯?

    明朝官僚對文人不大看得起,朱元璋大開文人殺戒,從某種意義上講,是國家不養士了,那麼民間就借了這個空檔,養起士來。以此言之,晚明文人喜歡蹭飯,不是文人無行放誕,或是民間接過國家責任,形成了民間養士新風。由明入清的李漁,常常帶着一家子到處打秋風,向人要錢要吃,臉蛋從來不紅不羞,我們對此常常不理解,常常笑語相譏,其實,這極有可能是晚明遺風所致;清初另一大家金聖歎,到王斫山家弄了千O銀子,先前說是借的,說好借後歸還的,金聖歎答應得好好的,然則,事後不但不還了,還搶白了別人一頓,『先生應諾,甫越月,已揮霍殆盡,乃語斫山曰:「此物在君家,適增守財奴名,吾已為君遣之矣。」斫山一笑置之。』

    千金不少啊,只是一笑置之?擱他朝難以想像,許是他繼承了晚明民間養士遺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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