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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晚明文士爱蹭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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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当歌 發表於 2010-3-11 10: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香港文汇报
晚明王伯稠者真的很多,他们既不参加科举,走入体制内讨生活,也不顺晚明资产阶级萌芽下海去事产业,或是游走于缙绅间,或是奔趋于财主家,或是写诗卖画,赚几个小钱,吆喝几个文朋诗友,有一餐吃一餐,比如吴扩人品并不低下,诗名也闻天下,却“以布衣游缙绅间,衣冠白巾,吐音如钟。”一点也不因为吃人嘴短,刻意奉承财主与缙绅,吃了之后,毫无愧色,却是放言傥论,“花晨月夕,诗坛酒社,宾朋谈宴,声妓会集。”

    万历年间的林春秀,是个自由撰稿人,也略有诗名,然则家徒四壁,穷诗人一个,却爱死了喝酒,一日没得那酒,就一日过不得,怎么办呢?他就去蹭酒喝,他有个朋友叫郑铎,家境可以,他天天去那喝酒,一喝就醉,一醉就疯,一疯就乱骂,骂人骂世,骂朋骂友,连给他酒喝的郑铎,也是骂个不歇气,而郑铎呢,却是不气不恼,天天给他酒喝,还特地给他制作了一只酒杯,刻字“云波”,林氏号云波,以为专用,“其友郑铎,多良酝,日呼与饮,醉辄狂不可制。铎度其饮户,为制一壶,镌‘云波’二字。至则饮之,三十年如一日。”

    林春秀怎么右彩俏娜耍不管自己脸面,去别人家要酒喝要饭吃,是一奇,然则,更奇的是这个郑铎,赔酒给他大喝,一奇;赔了他酒还要挨他大骂,二奇;奇而又奇者,居然三十年如一日,奉陪文人林春秀,无怨言无悔恨,慷慨无求,谁有如此器量?刘邦到嫂子家多吃了几餐饭,其嫂子把锅子刮得霍霍响,心中怨气冲天,怎么着也是一家人嘛,郑铎与林春秀,无亲无故,对他无欲无求,却如此尊之重之,实在难得。

    晚明那会,文人与财主之间,寒士与缙绅之间,有着与别朝不一样的融洽。晚明资本主义已然萌发,“即阀阅之家,不惮为贾”,晚明以刻书业和藏书家闻名的毛晋,既是文士也是书商,著名文学家冯梦龙更是亦商亦士。他们赚了些钱,为富而仁,乐意与文人分享,商人养文士,文士也爱商人,晚明时节,商人地位比他朝为高,文人给抬高的。王守仁就很高兴“为富人说话”:“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将财主、士子、农民、企业家并列,身价无高无低,谓为“四民异业同道”。文人不轻富人,富人也重文士,吃个饭不算事。一般而言,傲慢是常由轻慢引发的。文人傲气十足,多半是由于他人瞧不起他所致,“嗟,来食!”语气是那么不恭,谁吃你那碗饭?

    明朝官僚对文人不大看得起,朱元璋大开文人杀戒,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国家不养士了,那么民间就借了这个空档,养起士来。以此言之,晚明文人喜欢蹭饭,不是文人无行放诞,或是民间接过国家责任,形成了民间养士新风。由明入清的李渔,常常带着一家子到处打秋风,向人要钱要吃,脸蛋从来不红不羞,我们对此常常不理解,常常笑语相讥,其实,这极有可能是晚明遗风所致;清初另一大家金圣叹,到王斫山家弄了千O银子,先前说是借的,说好借后归还的,金圣叹答应得好好的,然则,事后不但不还了,还抢白了别人一顿,“先生应诺,甫越月,已挥霍殆尽,乃语斫山曰:‘此物在君家,适增守财奴名,吾已为君遣之矣。’斫山一笑置之。”

    千金不少啊,只是一笑置之?搁他朝难以想像,许是他继承了晚明民间养士遗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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