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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明朝悲慘的官員和朱元璋嚴厲的反貪(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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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鄰 發表於 2011-3-8 13:2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解放軍報
一個月只有7.5石的俸祿,大家就只好去喝西北風了。

    當官的還要迎來送往,逢年過節到處走動,俸祿是遠遠不夠的。

    可是就連這點俸祿,也打了折扣……

    活人不能讓尿憋死,於是種種撈錢新花樣紛紛出爐。

    官員們主要用的是兩招,我們來介紹一下,這兩招歷史悠久,十分有名。

    折色火耗。大家可能聽說過火耗這個詞,當時交賦稅往往是實物,如穀物、絲織物等,但有時也會改徵銀兩和銅錢,而熔鑄碎銀時可能會有損耗,官府就用這個名義來徵收多餘的銀兩,這些多征的賦稅就稱為火耗。

    其實到底有沒有損耗,也只有官府自己知道,這不過是一個多收錢的藉口。這一招可謂流傳幾百年,長盛不衰,比明朝的歷史還要長,一直到清朝雍正時期,採用火耗歸公的措施,這一招才從歷史上消失。

    話說回來,這一招是官府說了算,要征多少自己規定,執行中實際操作技巧不算太高,下一招就不同了。

    這一招叫做淋尖踢斛,十分值得一提。百姓交納糧食的時候,官府是用斛來裝的,百姓將糧食放進斛里,再稱重,計算自己完成的糧食份額。糧食放入斛中,要呈尖堆形,會有一部分超出斛口,就在百姓為交完公糧鬆一口氣時,意外的事情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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