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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明代史館探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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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鄰 發表於 2011-6-22 08: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歷史千年
所謂『實』是指它有固定的場館,並有相應的設施,如圖書資料等;『虛』是指它沒有固定的官員,平常關閉,依靠項目才維持運轉。正如黃佐所說:『今史館凡十所,在東閣之右,藏列聖【實錄】、古今書史,每被命修書,則本院官日聚集焉。常時公會後,恆扃鑰之,無復載筆於其間者。』(註:黃佐:【翰林記】卷一,『史館』。)可見,明代史館雖是常設機構,但並非常開,而是根據修史任務來決定開館與否。我們知道,清代的修纂機構書館分為常開、例開和特開三種,『由於清廷修書任務日益增多,常設書館不能滿足需要,往往是每修一書,經奏准特別開設書館、書一告成,即行停館』,結果所設書館名目繁多,如實錄館、聖訓館、上諭館、明史館、通鑑綱目館、會典館、古今圖書集成館、四庫全書館等等,遍及紫禁城中,甚至延及禁城之外(註:楊玉良:【武英殿修書處及內府修書各館】,【清代宮史探微】, 第299頁,紫禁城出版社,1991年7月。)。明代情形有所不同。 明代例修的史書主要是【實錄】、【寶訓】和【玉牒】,其他如【會典】和【永樂大典】、【宋元續通鑑綱目】等都是特開,修史任務沒有清代那麼繁重,僅只史館已能應付,所以明代沒有像清代那樣遍地設館修書,明代也從沒有『實錄館』、『會典館』、『續通鑑綱目館』等名目。據史載,上述明代著作均是在左順門附近東閣旁的史館修纂的。由於史館比較單一和固定,所以明代修史往往要按先後順序排隊進行,據【謇齋瑣綴錄】載:景泰間,朝廷打算修【續通鑑綱目】,但當時正在修纂【寰宇通志】,所以只能『佇俟志書完日開館』(註:尹直:【謇齋瑣綴錄】卷二。)。另據前引【寓圃雜記】的記載,彭時、商輅等內閣大臣,鑑於『今館閣無事』,才決定將【新唐書】重修的。說明只有當史館沒有纂修項目時,才會想到修纂其他史書。當然,也有一些史書是同時修撰的。如萬曆初年修世宗、穆宗【實錄】,本來打算『俟【實錄】完日』(註:【穆宗實錄】卷二十一,隆慶二年六月庚子。)修纂【會典】的,但因故提前,與實錄同時修纂。不過,會典與實錄的修纂人員多相互兼任,如張居正、汪鏜等既是【世宗實錄】和【穆宗實錄】的正副總裁,又同時擔任【大明會典】的正副總裁,『時馬自強等方纂修【世宗實錄】,詔不妨以原務兼修(【大明會典】)』(註:【神宗實錄】卷五十一,萬曆四年六月乙酉。),這表明它們仍可能是在同一史館中修纂。因此,明代修史的機構基本上就是史館一家。
           
    二、史館管理制度

    明代史館隸屬翰林院,因此修史雖然是各衙協作,具體管理仍由翰林院實施。據黃佐【翰林記・修書升賞】載,每次史書修成後的獎勵和升擢,都是吏部根據翰林院開報的名單『具題請旨』的,反映了翰林院在史館修史中具體組織的地位。翰林院學士常兼副總裁,凡『纂修實錄、玉牒、史志諸書,編纂六曹章奏,皆奉敕而統承之』,同時負責史館平時的日常管理工作。史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供給、門禁、考勤,修纂和獎懲等等。
    第一,人事制度。明代史館的人事制度是一種鬆散而臨時的制度。它依據開館修纂的需要而組織人力,搭建班子,一旦史書修竣,修纂集體便告解散。史館自身沒有人事權,監修、正副總裁等由皇帝欽命,纂修官以下的史官,有時出自欽命,但一般是由內閣提出人選。據【大明會典・翰林院】載:『凡修實錄、史志等書,內閣官充總裁,本院(翰林院)學士等充副總裁,皆出欽命。纂修從內閣於本院及詹事府、春坊、司經局官內具名題請,謄錄、催纂,制敕誥敕房官皆預。』入居史館的史官,分三個層次,第一層次以翰林院的修撰、編修和檢討等法定史官為核心,擴及翰林院內的所有官員。事實上,翰林院內部雖有一定的分工,但分工並不明確,正如陸容【菽園雜記】所說的那樣,翰林院『官名雖異,然皆不分職。史官皆領講讀,講讀官亦領史事』。那些作為法定史官的修撰、編修和檢討,常兼司他職,如『經筵充展卷官,鄉試充考試官,會試充同考官,殿試充收卷官』等等(註:【明史】卷七十三,【職官志二・翰林院】。);而那些並非史職的翰林院學士、侍講學士、侍讀學士、侍講、侍讀等,一旦史館運轉,也責無旁貸地加入史書的修撰之中。第二個層次是與翰林院相關的在京政府機構的官員,如詹事府、春坊、國子監、司經局、光祿寺、太常寺、大理寺等各衙門的官員,每臨修史,也常被徵調入館。第三個層次是外地官員,如知州、知縣、王府官員等,也曾於開館時被征入館中。這一層次的史官不穩定,早期較多,後期較少。正如焦f在【修史四事】所說的那樣,『國初修書,多招四方文學之士,不拘一途』。雖然史館實際上的負責人是擔任副總裁的翰林院學士,但人事權卻在內閣。內閣輔臣掛名總裁,較少直接處理史館事務,但史館的人事變動卻一直由他們掌握。一般而言,參與史書尤其是實錄修纂的人員,在書成之後,都會得到升擢和賞賜,因此,史館修纂人員的調入,常常成為內閣大臣扶植親信的機會。他們『各薦所知』,不顧才質,結果有時舉薦的史官非老即病,或入館『經宿而死』,被人譏為:『生老病死苦,史館備矣。』(註:尹直:【謇齋瑣綴錄】卷二。)史館人員,除監修、正副總裁以原職兼任外,其他人員自到館之日起,即由原衙開缺,以原品級在史館供職,由史館分配修史任務。史館雖無權升降在館人員的官職,但可以向其所屬衙署提供考勤、考績情況和參考意見,以間接影響其地位的升沉。
    由於史館沒有人事調動及升降權,因此造成了一些運作弊端。根據史館操作的實際步驟,一些史官可以在修纂後期再徵召入館,以避免人員浪費,但由於入館人員事先已由內閣決定,史館對此無可奈何。焦f曾針對這一現象指出:『至史館兩房中書,本供繕寫。今始事之日,方翻閱遺文,搜討故實。下筆之期,茫無影響,謄錄之官,安所用之?似當暫為停止,俟他日脫稿之後,經總裁改定,方可取用,量為資給,不但冗費可裁,而亦僥少抑。』(註:焦f:【修史四事】,【春明夢余錄】卷三十二,【翰林院】。)更為可笑的是,有的謄錄官征入史館後未及譽寫,即遇丁憂服闋,至服滿回京,書已修成,『未舉一筆』,仍照常獲得升賞,『曾無一人舉覺』(註:尹直:【謇齋瑣綴錄】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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