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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明朝興亡:跳不出的荒政死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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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衣 發表於 2011-11-18 14:0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文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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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災荒多發,也留下大量反映災情的史料。  


  自秦統一以來,兩千多年的中國歷史上,一姓制封建政權不斷更迭。造成這種『皇帝輪流坐』的政治局面的社會原因固然很多,但老百姓的吃飯問題解決得好壞卻一直是影響政治天平的決定性砝碼。而明朝的興亡尤具代表性,它興於饑荒,毀於饑荒,未能跳出中國古代歷史的荒政死結。
  

  大饑荒的動亂造就了元亡明替  


  元帝國記錄在案的各種災害初步統計有513次(鄧雲特【中國救荒史】),特別是到帝國末期,大面積持續的嚴重饑荒和政府救助的失靈,所匯成的民怨與民亂終於顛覆了元朝的統治。至正五年(1345年),面對嚴重災荒造成民心崩潰的危機局面,權力中心已經清楚地知道『所在盜起,蓋由歲饑民貧』。至正十一年五月潁州劉福通起事,『明知王法』,但『飢餓難當』。自此,以紅巾軍爲主力的饑民暴亂匯成徹底摧毀大元軍事帝國的狂濤怒浪,一個在長期的大饑荒中僥倖活命的乞食者被數百萬饑民和無數與其有同樣討飯經歷的暴動者們推上新王朝的皇帝寶座,他就是明太祖朱元璋。這位乞丐出身的皇帝,似乎比中國歷史上任何一個皇帝都更關心老百姓的吃飯問題,因而他也就特別關注荒政;不僅是朱元璋,與其有相類感受與認知的最初幾位繼承者也同樣注重荒政問題,因而在明初,荒政問題就相對解決得好一些。  


  朱元璋的荒政思想與中國歷史荒政死結  


  朱元璋在位的30餘年,天下災報頻傳。公元1398年(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帶著元末殘酷大饑荒的恐懼記憶和籌辦荒政的勞苦疲憊撒手人寰。作爲一名封建帝王,朱元璋可以說是中國封建社會歷史上對災荒的社會後果認識最深刻的一位。他登基九年時說的一席話可爲寫照:『朕即位九載,每度四時,慮恐失序而不調,獨勞思於甚者,春夏秋三季當爲切慮……蓋春夏秋三時皆生長結實之際,不可不均調其時。設若反常道而生變,則殃及庶民,君受禍矣。禍自何來?來必有源,所以源者何?天下無收則民少食,民少食則將變焉。變則天下盜起,雖王綱不約,致使強凌弱、眾暴寡、豪傑生焉。自此或君移位,而民更生有之……所以讀聽之間,不覺毛髮悚然而立,驚畏如是,爲此也。』因此,他推行救荒措施不遺餘力。朱元璋甚至『召天下老人至京,隨朝因命。擇其可用者使賚鈔往各處,同所在老人糴谷爲備』(【明太祖實錄】),在全國範圍內召集有經驗長者參與推行備荒倉儲的事務。  


  朱元璋的荒政思想是系統完備的,從大力推動發展農業生產、興修農田水利培植加固國家備荒的實力基礎,建立健全倉儲制度,強化各級地方政府與諸職司官吏監控災荒機制,細化明確賑濟工作程序,嚴格控御賑濟官吏忠於職守、廉潔恤民,到創立完備荒政法規律令等,可以說朱元璋的荒政思想深度與實踐水準都超過了以往。而這正是決定明中葉之前社會長期相對穩定的根本因素。正是鑑於災情具有一旦爆發即會迅速蔓延而造成傷害饑民身體和社會機體的不可估量的災難性後果,朱元璋認爲災勢如水火,及時救賑至爲重要,因此於登基伊始就下詔:『令水旱去處,不拘時限,從實踏勘實災,稅糧即與蠲免。』洪武十年,朱元璋還殺了因『拘時限』延誤救荒時機的欽差趙干。朱元璋的這種『不拘時限』的荒政理念,無疑具有將既往荒政思想提高到一個新的歷史層面的意義,封建國家的民生管理職能也因此有新的突顯。應當說,朱元璋旨在發展生產、增強糧食儲備和防範旱澇等災害的諸多工程雖然加大了農民的勞役負擔,但最終還是對庶民有益的。即使如此,封建制度本身的局限也決定了荒政在朱元璋時代不可能依照其理想完全兌現,而在帝國中葉以後,各種矛盾突顯,國家荒政的效率也就越來越要打折扣了。  


  沒有一種制度是萬全的,封建制時代的管理政策尤其是如此。『自洪武以後,有司雜務日繁,前項便民之事,率無暇及。該部雖有行移,亦皆視爲具文。是以一遇水旱饑荒,民無所賴,官無所措,公私交窘……況聞今南方官倉儲谷,十處九空,甚者谷既全無,倉亦不存。』救民安世良策何以旋即窳敗如此?原因就在於,『皆鄉之土豪大戶侵盜私用』,『有以爲私己池塘養魚者,有塞爲私田耕種者』,『其濱江近河圩田堤岸,歲久坍塌,一遇水漲,{沒田禾。及閘壩蓄池水利去處或有損壞,皆爲農患。』(楊士奇【東里別集】)楊士奇所說的上述荒政之敗壞,時間也不過就是建文當政,也即朱棣發動叛亂的四年時間而已。各級政府荒政監控失御、儲備流失透支,朱元璋辛苦經營的成果幾近廢弛。這也告訴我們一個基本事實:封建國家的荒政體制和運作系統是極其脆弱的,荒政也就漸成大明朝廷承擔不起的沉重包袱。  


  重蹈元帝國覆轍的朱明政權  


  大明政權維繫了276年,各種災害達1011次,中期以後更是『無歲不告災傷,一災動連數省』(【明史】)。崇禎(1628―1644年)初年已是荒象頻現,之後漸次『流移滿道,千里而內,十室九空……流民死者已眾,未死者亦終死,其可幸無死者,獨強悍無良之輩耳。』崇禎十三、十四年,『南北俱大荒……死人棄孩,盈河塞路。』(陳龍正【救荒策會】)明帝國已經在天下饑民的恨海怒濤中難以支撐了,三年以後李自成率領的豫、晉、陝、魯、冀諸省百餘萬餓紅了眼睛的饑民潮水般湧進了大明帝國的京師,崇禎皇帝在自盡前曾於巍巍皇城上看到了那可怕的一幕。  


  在中國歷史上,荒政思想家所期的有效荒政之法,應當是『未荒也,預有以待之;將荒也,先有以計之;既荒也,大有以救之。』(焦f【焦氏澹園集】)然而,這只能是理想化的期望而已。國家社會何以待『未荒』,何種程度的『預有』方可待未荒?大荒真的來臨時,政府的救濟往往只是杯水車薪,而且姍姍來遲,難見成效,民生打擊、社會危害難以避免。貧瘠的土地、有限的單產、過剩增殖的人口,這一切造成了主要靠糧食數量支撐的封建國家賴以維繫的物資基礎過於軟弱。一姓國家政權所有者及其最高利益集團荒政的核心仍然是牧民的政治需要,即『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也。民貧則危鄉輕家,危鄉輕家則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則難治也……』(【管子】)朱元璋等封建君主對此雖認識得頗爲深刻,但卻也無可奈何,何況明末統治者昏聵怠政,荒政廢弛,朱明王朝的命運也就如同遍地災情一般救無可救,逐步走向衰亡。(鄭南 作者單位:黑龍江大學歷史文化旅遊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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