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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明朝兴亡:跳不出的荒政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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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衣 發表於 2011-11-18 14:0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国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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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灾荒多发,也留下大量反映灾情的史料。  


  自秦统一以来,两千多年的中国历史上,一姓制封建政权不断更迭。造成这种“皇帝轮流坐”的政治局面的社会原因固然很多,但老百姓的吃饭问题解决得好坏却一直是影响政治天平的决定性砝码。而明朝的兴亡尤具代表性,它兴于饥荒,毁于饥荒,未能跳出中国古代历史的荒政死结。
  

  大饥荒的动乱造就了元亡明替  


  元帝国记录在案的各种灾害初步统计有513次(邓云特《中国救荒史》),特别是到帝国末期,大面积持续的严重饥荒和政府救助的失灵,所汇成的民怨与民乱终于颠覆了元朝的统治。至正五年(1345年),面对严重灾荒造成民心崩溃的危机局面,权力中心已经清楚地知道“所在盗起,盖由岁饥民贫”。至正十一年五月颍州刘福通起事,“明知王法”,但“饥饿难当”。自此,以红巾军为主力的饥民暴乱汇成彻底摧毁大元军事帝国的狂涛怒浪,一个在长期的大饥荒中侥幸活命的乞食者被数百万饥民和无数与其有同样讨饭经历的暴动者们推上新王朝的皇帝宝座,他就是明太祖朱元璋。这位乞丐出身的皇帝,似乎比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皇帝都更关心老百姓的吃饭问题,因而他也就特别关注荒政;不仅是朱元璋,与其有相类感受与认知的最初几位继承者也同样注重荒政问题,因而在明初,荒政问题就相对解决得好一些。  


  朱元璋的荒政思想与中国历史荒政死结  


  朱元璋在位的30余年,天下灾报频传。公元1398年(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带着元末残酷大饥荒的恐惧记忆和筹办荒政的劳苦疲惫撒手人寰。作为一名封建帝王,朱元璋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对灾荒的社会后果认识最深刻的一位。他登基九年时说的一席话可为写照:“朕即位九载,每度四时,虑恐失序而不调,独劳思于甚者,春夏秋三季当为切虑……盖春夏秋三时皆生长结实之际,不可不均调其时。设若反常道而生变,则殃及庶民,君受祸矣。祸自何来?来必有源,所以源者何?天下无收则民少食,民少食则将变焉。变则天下盗起,虽王纲不约,致使强凌弱、众暴寡、豪杰生焉。自此或君移位,而民更生有之……所以读听之间,不觉毛发悚然而立,惊畏如是,为此也。”因此,他推行救荒措施不遗余力。朱元璋甚至“召天下老人至京,随朝因命。择其可用者使赉钞往各处,同所在老人籴谷为备”(《明太祖实录》),在全国范围内召集有经验长者参与推行备荒仓储的事务。  


  朱元璋的荒政思想是系统完备的,从大力推动发展农业生产、兴修农田水利培植加固国家备荒的实力基础,建立健全仓储制度,强化各级地方政府与诸职司官吏监控灾荒机制,细化明确赈济工作程序,严格控御赈济官吏忠于职守、廉洁恤民,到创立完备荒政法规律令等,可以说朱元璋的荒政思想深度与实践水准都超过了以往。而这正是决定明中叶之前社会长期相对稳定的根本因素。正是鉴于灾情具有一旦爆发即会迅速蔓延而造成伤害饥民身体和社会机体的不可估量的灾难性后果,朱元璋认为灾势如水火,及时救赈至为重要,因此于登基伊始就下诏:“令水旱去处,不拘时限,从实踏勘实灾,税粮即与蠲免。”洪武十年,朱元璋还杀了因“拘时限”延误救荒时机的钦差赵乾。朱元璋的这种“不拘时限”的荒政理念,无疑具有将既往荒政思想提高到一个新的历史层面的意义,封建国家的民生管理职能也因此有新的突显。应当说,朱元璋旨在发展生产、增强粮食储备和防范旱涝等灾害的诸多工程虽然加大了农民的劳役负担,但最终还是对庶民有益的。即使如此,封建制度本身的局限也决定了荒政在朱元璋时代不可能依照其理想完全兑现,而在帝国中叶以后,各种矛盾突显,国家荒政的效率也就越来越要打折扣了。  


  没有一种制度是万全的,封建制时代的管理政策尤其是如此。“自洪武以后,有司杂务日繁,前项便民之事,率无暇及。该部虽有行移,亦皆视为具文。是以一遇水旱饥荒,民无所赖,官无所措,公私交窘……况闻今南方官仓储谷,十处九空,甚者谷既全无,仓亦不存。”救民安世良策何以旋即窳败如此?原因就在于,“皆乡之土豪大户侵盗私用”,“有以为私己池塘养鱼者,有塞为私田耕种者”,“其滨江近河圩田堤岸,岁久坍塌,一遇水涨,{没田禾。及闸坝蓄池水利去处或有损坏,皆为农患。”(杨士奇《东里别集》)杨士奇所说的上述荒政之败坏,时间也不过就是建文当政,也即朱棣发动叛乱的四年时间而已。各级政府荒政监控失御、储备流失透支,朱元璋辛苦经营的成果几近废弛。这也告诉我们一个基本事实:封建国家的荒政体制和运作系统是极其脆弱的,荒政也就渐成大明朝廷承担不起的沉重包袱。  


  重蹈元帝国覆辙的朱明政权  


  大明政权维系了276年,各种灾害达1011次,中期以后更是“无岁不告灾伤,一灾动连数省”(《明史》)。崇祯(1628―1644年)初年已是荒象频现,之后渐次“流移满道,千里而内,十室九空……流民死者已众,未死者亦终死,其可幸无死者,独强悍无良之辈耳。”崇祯十三、十四年,“南北俱大荒……死人弃孩,盈河塞路。”(陈龙正《救荒策会》)明帝国已经在天下饥民的恨海怒涛中难以支撑了,三年以后李自成率领的豫、晋、陕、鲁、冀诸省百余万饿红了眼睛的饥民潮水般涌进了大明帝国的京师,崇祯皇帝在自尽前曾于巍巍皇城上看到了那可怕的一幕。  


  在中国历史上,荒政思想家所期的有效荒政之法,应当是“未荒也,预有以待之;将荒也,先有以计之;既荒也,大有以救之。”(焦f《焦氏澹园集》)然而,这只能是理想化的期望而已。国家社会何以待“未荒”,何种程度的“预有”方可待未荒?大荒真的来临时,政府的救济往往只是杯水车薪,而且姗姗来迟,难见成效,民生打击、社会危害难以避免。贫瘠的土地、有限的单产、过剩增殖的人口,这一切造成了主要靠粮食数量支撑的封建国家赖以维系的物资基础过于软弱。一姓国家政权所有者及其最高利益集团荒政的核心仍然是牧民的政治需要,即“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则难治也……”(《管子》)朱元璋等封建君主对此虽认识得颇为深刻,但却也无可奈何,何况明末统治者昏聩怠政,荒政废弛,朱明王朝的命运也就如同遍地灾情一般救无可救,逐步走向衰亡。(郑南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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