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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明代徽州地區之社會變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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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2-1-4 09: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社會科學網
由於經商在徽州地區百姓現實生活中的舉足輕重的意義和普遍性,傳統的右儒左賈的思想意識在這裡似乎並不居首位,相反,儒、賈相較,嘉、萬之際,賈反有居上之勢。正如時人汪道昆所云:『吾鄉左儒右賈,喜厚利而薄名高』[(11)e]。汪氏在另一處又說:『古者右儒而左賈,吾郡或右賈而左儒。蓋詘者力不足於賈,去而爲儒;贏者才不足於儒,則反而歸賈。』[(12)e]在現實生活中許多人經商固然系迫於生計的需要,同時無可否認也有一部分人是讀書不成才轉到經商上面來的。然而,我們則不能據此而否認明後期右賈左儒的社會思潮的存在和作用。文學以獨特的手法反映現實,正由於此,才有『文學真實』的提法。明末擬話本小說集中有載:『徽州風俗:以商賈爲第一等生業,科第反在次著』[(13)e]。同樣道理,出生徽地的一些衣錦高官者不恤人言、不畏傳統,也加入到經商行列,派僕人代爲經商,或者將官僚資本貸與他人,取得高額利息。正如唐順之所云,『(新安)仰賈而食,即閥閱家不憚爲賈』[(14)e]。歸有光也說:『(新安大族)雖士大夫之家,皆以畜賈游於四方』[(15)e]。經商活動影響和滲透到了徽州社會的各個階層。


  徽人的營業範圍非常廣泛,大者鹽、典、茶、木,小者屠沽販脂。只要有錢可賺、有利可圖,便設法爲之,可謂『其貨無所不居,其地無所不至,其時無所不鶩,其算無所不精,其制無所不專,其權無所不握』[(1)f]。一般來說,巨商發家於鹽、典。食鹽是國家專賣品,明初實行開中制,納糧北邊,換取鹽引,繼而掣鹽,到指定銷售區域售賣。成化年間由於勢豪對北邊鹽引的壟斷,其他商人畏止不前,不能保證北邊糧餉供應。弘治五年,戶部尚書葉淇在成化年間以銀換引的經驗基礎上,將這一做法全面推行,使之制度化。商人在各鹽運司上納銀兩,不必親赴北邊,且無守支之苦。運司將銀兩累解太倉,然後分發運至各邊[(2)f]。徽州距兩淮、兩浙鹽區密邇,因此具有經營鹽業的優勢。這種改革爲徽商經營鹽業大開方便之門,也爲徽商能夠成爲巨商提供了可能。所以萬曆時人謝肇zhé@⑤說:『新安大賈,魚鹽爲業,藏鏹有至百萬者,其它二三十萬則中賈耳。』[(3)f]這是就鹽商而言,其他行業的商賈未必能如是之雄。歙縣之所以敢豪夸所謂大賈無法與其比擬的海口,就是因爲歙縣有腰纏萬貫的大鹽商的存在。據【萬曆歙志】記載,大鹽商最初爲黃氏,接著,汪氏和吳氏後來居上,資本『皆數十萬以汰百萬者』[(4)f],與謝肇zhé@⑤所云資本額相符。典商,又稱當商、質商或質劑之商,即物貨抵押和高利貸剝削相結合的一種經營。徽商一旦有所積蓄,一般都連帶經營此業,固定在某一都市或鄉村,較行商風險較小。徽州諸縣中,以休寧、歙縣的典當經營者居多。徽人善於經營,利率甚低,較之一般高利貸都要低二三倍。比如,嘉靖年間,休寧由溪商人程鎖在應天lì@⑥水經商,兼營典當。按當地習俗,春季貸給下戶母錢,秋季倍收子錢,即利率爲100%。而程鎖『居息市中,終歲不過什一。細民稱便,爭赴長公』[(5)f]。萬曆年間金陵當鋪共500家,福建典鋪取利三四分,即30%或40%的利率,而徽州鋪只收一二分或者三分。所以,該地的徽州典鋪具有很強的競爭力,『人情最不喜福建』[(6)f]。萬曆三十五年六月,河南巡撫沈季文上奏道,『徽商開當,遍於江北』,僅河南一地,就有汪充等213家質鋪[(7)f]。明末,徽州人汪箕在京師,開典鋪數十處,家貲達數百萬[(8)f]。此外,木商、瓷器商以及布帛、絲絹商也值得注目,不再贅述。


  徽商活動範圍極其廣大,可謂無遠不屆,無所不至。據【萬曆歙志】載:當時兩京、浙、閩、廣等都會,蘇、松、揚等大府,臨清、濟寧、儀真、蕪湖諸要道,瓜州、景德諸鎮,都有徽商的身影。此外,『山陬海ruán@⑦、孤村僻壤』亦莫不有徽商的足跡[(9)f]。除了內陸地區外,他們還遠至海外,到日本和東南亞經商,運去土貨、景德鎮的瓷器、蘇松地區的棉絲織品,還有廣東佛山的鐵器製品。正如【萬曆休寧縣誌】所載:『邑中土不給食,大都以貨殖爲恆產。商賈之最大者舉鹺,次則權母之輕重而修息之;千百中不一二焉。其餘借懷輕資,遍游都會……詭而海島,深而沙漠,足跡幾遍宇內』[(10)f]。


  需要指出的是,真正致富並成爲巨商的徽商畢竟是少數,所占比重不大。如【萬曆歙志】所論:『姑論吾邑,千金之子比比皆是,上之而巨萬矣,又上之而十萬、百萬矣。然而千金則千不能一也,巨萬則萬不能一也,十萬、百萬可知。乃若朝不謀夕者則十而九矣。』[(11)f]擁資千金、萬金者不及經商總數之千分之一、萬分之一,絕大多數則『朝不謀夕』[(12)f]。許多人在經商過程中,或出意外,如水火之劫和盜劫之類,或頓挫虧折,連本不保。如萬曆時汪道昆所云:『吾鄉業賈者什家而七,贏者什家而三。』[(13)f]易言之,十分之七的經商者並未躋身富商的行列,可能因過渡浪費所致,但也不能排除有虧折損失的因素在內。明末休寧人金聲也說:『向之出而求食於四方、遭劫奪不能復出而不得不坐於家者,蓋十家七矣。』[(1)g]商人如此之多,只有十分之三才能贏餘,而其中之巨賈所占比重當更加微弱。


  三 徽州地區社會變遷的歷史認識


  徽商集團經過正德、嘉靖時期的發展,逐漸鑄就了自身的形象。徽商藉助其他地區,尤其是毗鄰的江南地區作爲歷史舞台演出了壯觀的歷史活劇。通過商業活動的區域空間位移,促進了地區間經濟的交流與分工,把生產和消費連接起來,推進和刺激了地區商品生產的發展。徽商的遍布和資本的回歸,也對本地區經濟進步有所引發。如當地的林木經營就有所發展。『大抵新安之木,松、杉爲多,必栽植始成材,而婺源、祁門之民尤勤於栽植。凡栽杉以三十年爲期乃可伐』[(2)g]。嘉靖四十四年,臨川人祁門知縣桂天祥說:『本縣山多田少,民間差役、日用咸於山林賴焉。是一山木之興,固百年之攸屬也。』[(3)g]充分道出了林木種植的商品性和對當地民生的重要性。利用林木資源的制墨業和刻書業在當地也得到了長進。徽州制墨起源於唐末;易水人李超爲避唐末戰亂,流落該地,利用松木造墨。此後,其子李廷guī@⑧傳其藝,更臻精進。明代嘉靖、萬曆時,徽州制墨在承繼傳統的基礎上,將制墨技藝推進了新的階段。據載,『新安人例工墨』。嘉、萬時的制墨名手有羅小華(龍文)、方正、邵格之(即邵青丘之子)、方於魯、程君房等人。其中,方、程兩人角勝。方刻【墨譜】,『刻畫妍精,細入毫髮』,程作【墨苑】以正之[(4)g]。


  總的來講,由於徽州複雜地貌的限制,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未能爲商業資本的流向提供更多有益的出路。換言之,商業資本對當地舊因素的瓦解顯得有限和乏力。這樣,所呈現的是新舊因素膠結的特徵:要麼把商資用於修造亭台樓閣;要麼用以葺修祠堂、編修祖譜、置購義田、賑濟宗人;要麼派到奢華的生活方面;要麼出於纖嗇將白銀窖藏起來,退出了流通領域;要麼扶植子弟、宗人讀書入仕,加入官僚隊伍,爲自家提供政治上的保障;要麼捐貲政府,獲取義官的榮譽;要麼廣收貧家子女,採用落後的生產方式奴役使喚。商業資本和舊勢力、舊因素固結一體,爲舊『肌體』輸入了新血液,不僅未起到破壞的效用,反而產生了幫襯的功能。這是就歷史發展的規律性和邏輯而論。若撇開其具體的階級內容,修橋鋪路、扶植窮困、周助國急等社會保障、經邦濟世的做法還是有一定積極意義的。總之,徽商資本的回歸併未產生像江南地區紡織部門那樣的社會效應,而時時帶有保守的特徵。看來,徽州地區深刻的歷史變遷的任務是艱巨的,其路徑也是漫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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