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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论宋代小农、小工、小商的三位一体化趋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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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11-9-21 09:1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国经济史研究
许多农民利用农闲,走出家门,到附近、甚至外地从事手工业生产,也是宋代出现的一大景观。陆九渊曾以抚州金溪县农民大批兼营制陶业为例,说明了这一点:“金溪陶户,大抵皆农民于农隙时为之,事体与番阳镇中甚相悬绝。今时农民率多穷困,农业利薄,其来久矣。当其隙时,藉他业以相补助者,殆不止此”⑤。事实确是如此,开矿、冶炼等手工业部门中的劳动者,许多都是暂时离土离乡,前来兼业的农民。如四川潼川府铜山县是宋代重要的铜生产基地,“匠户近二百家”,“诸村匠户多以耕种为业,间遇农隙,一二十户相纠人窟,或有所赢,或至折阅,系其幸不幸,其间大半往别路州军铜坑盛处趁作工役。非专以铜为主,而取足于此土也”⑥。农民兼营铜矿采掘业有很大的冒险性,由于矿产资源和采掘技术水平的限制,并不总是赢利的,有时会赔钱折本,要看运气的好坏。但他们常年从事这样的兼业,便自然地掌握了铜矿采掘的专门技术,成为这方面的较熟练的劳动者。所以当家乡附近的矿山资源有限,盈亏不常的时候,他们大多数人便会离开故土,到其他铜矿开采兴盛的地区去继续这种兼业。就这样,他们既“非专以铜为主”,也不完全“取足于此土”。总的来看,在宋代的采矿、冶炼业的生产者当中,兼业的农民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这是个带有普遍性的现象。正如王炎所说:“锻铁工匠未必不耕种水田,纵不耕种水田,春月必务蚕桑,必种园圃”⑦。匠户们亦工亦农,或者以农为主、以工为副,或者以工为主、以农为副,都没有完全脱离农业,都同土地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只在农闲才从事采掘冶炼,表明他们尚处于从兼业农民向专业手工业者转化的过渡阶段。当他们完全从土地上被排挤出来的时候,他们就会成为十分老练的专业工匠;而一旦矿藏枯竭,或外面手工业生产的条件恶化,他们可能会回过头来继续主要以干农活为生。从长期的发展方向来看,倾向于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些。他们像候鸟一样在故乡的农业和外地、包括城市的手工业之间飞来飞去,分散、孤立、游走不定,可能是这部分人从业的最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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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李觏集》卷31《先夫人墓志》,中华书局1981年版。
② 黄休复:《茅亭客话》卷1,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彭汝砺:《鄱阳集》卷2《六月自西城归》,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 道潜:《参寥子诗集》卷1《归宗道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 《陆九渊集》卷10《与张元鼎》,中华书局1980年版。
⑥ 王之望:《汉滨集》卷8《论铜坑朝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⑦ 王炎:《双溪类稿》卷22《上宰执论造甲》,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雇工。那些既缺资金又无技艺的农民,即叶适所说的“驽钝不才者”,兼业时就只有豁出自己最后的本钱――力气了。雇工早就出现了,宋代的许多生产部门中都广泛存在。就来源而言,雇工主要是由从土地上被完全排挤出来的那一批人组成的,但其中也有不少来自下层农民(包括佃户)。知绍兴府张守说,家业钱“二十千之家,必佣、贩以自资,然后能糊口”①。实际上各地农民的家境差别很大,决非二十千家业钱一条杠杠所能概括的。农民兼业当雇工涉足很广。在四川,“邛州村民日趋成都府小东郭桥上卖工,凡有钱者,皆可雇其充使令担负也”②。这是农民到城市劳务市场上出卖劳动力的例子。在江南东路,“乐平新进乡农民陈五,为翟氏田仆,每以暇时,受他人佣雇,负担远适”③。这是佃户利用农闲当雇工的例子。“有陕民值凶荒,母妻之别地受佣,民居家耕种自给”④。这是分出一部分家庭劳力从事雇工的例子。农民兼业受雇于人,干什么活当然要听凭雇主的安排,从材料上看,似乎以单纯的出卖力气者居多。


    如上所述,兼营手工业小商品生产、小商业、小雇佣劳动的农民在宋代的各个地区都有,他们活动的时间多数是在农闲之际,利用季节性的农业劳动力剩余;他们兼业所依赖的,有的是微薄的资金,有的是手艺技术,有的则纯粹是体力;从事兼业者,有下层主户、有客户、有男有女。尽管统计数字先天不足,无法确知兼业者所占的比重状况,但上述史实足以使我们得出结论:农民兼业是宋代较普遍的社会现象,在宋代农民的身上十分明显地出现了一个小农、小工、小商三位一体化的发展趋势。


    是什么原因促使宋代的农民纷纷涌上兼业道路的呢?不用说,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劳动生产率提高,是其腾出身子而兼业的基本前提,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为之提供了广阔的活动空间。此外,直接的原因还可大致归纳为三个方面。


    第一,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仅凭农业上的收入难以生存。垦田面积的扩大落后于人口增长,每户平均土地持续下降,是宋代农业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就全国而言,北宋前期的50多年间,即从原来每产平均95.5亩,下降到60.5亩;宋仁宗以后,由于土地兼并者隐田漏赋的严重,户均田亩下降幅度更大。就地区而言,在两浙、江东、江西、成都府、福建路等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地区,户均土地持续下降的趋势表现得尤为突出。与此同时,土地兼并也日益猖獗起来。大致在北宋中期、北宋末期、南宋全期,先后出现了三次土地兼并的浪潮,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土地越来越向少数人手里集中。如果说全局性的户均土地下降导致了自耕农、半自耕农的大量存在,那么土地兼并势力的膨胀更加剧了土地分配严重不均,加快了整个农民阶级向下层主户、以至佃户沦落的步伐⑤。人均土地少使下层主户、佃户的经济力量骤减,来自农业的收入愈益不足。丁度说:“蜀民岁增,旷土尽辟,下户才有田三五十亩,或五七亩;而赡一家十数口,一不熟,即转死沟壑”⑥。人口的增加已经对有限的土地造成压力,粮食收入已不能维持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迫使他们寻求新的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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