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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西漢宰相制度變化:一次適應中央集權發展的改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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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09-10-13 15:1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摘自【歷史研究】
其次,漢武帝也沒有削弱相權的具體表現。就近臣與大臣辯論言,如果武帝存在上述思想,人事問題應是主、相權力之爭的主要內容,辯論場合應該最多。然而,除田`奏事、薦人和武帝發生點矛盾外,現有史料能看到的辯論,沒有一件涉及人事,全屬新形勢下遇到新問題,想通過辯論尋找新對策。如嚴助與田`之辯論是要不要救東甌?朱買臣與公孫弘(時爲御史大夫)之辯論是要不要罷新置的朔方郡?吾丘壽王與公孫弘之辯論是爲平定所謂盜賊,要不要禁民挾弓弩?辯論結果,武帝往往支持近臣,因爲近臣年青一些,偏於進取,與武帝意合;而大臣年紀大,思想保守一些,與武帝意左。全都和君權、相權的大小無關,而屬於採取哪種措施方能鞏固中央集權、統一國家之爭。也正因如此,武帝對持不同政見的大臣並未歧視或打擊。如田`爲太尉反對出兵救東甌,並不妨礙他升丞相。韓安國爲御史大夫,極力反對王恢出擊匈奴之議,武帝雖從王恢議而仍派韓安國率軍出征,並欣賞他爲『國器』。公孫弘在是否罷朔方郡之爭上站在武帝和近臣朱買臣的對立面,仍被武帝破格提爲丞相。這種政治氣氛,從某種意義上說,正好反映武帝鼓勵宰相大臣行使權力,出謀劃策。公孫弘深知這一點,當丞相後,起客館,『開東x以延賢人,與參謀議』,『每朝覲奏事,因言國家便宜,上亦使左右文學之臣與之論難』;張湯也深知這一點,出任御史大夫後更是『每朝奏事,語國家用,日旰,天子忘食』。公孫弘、張湯都是善於察言觀色,窺測上意的人,如果武帝確嫌宰相權重,把在重大問題上積極出謀劃策看成是相權膨脹,以至到了設立近臣給予壓制的地步,他們還敢這樣觸犯忌諱嗎?當然不敢。
    再次,提升布衣公孫弘先爲相、後封侯,也談不上是武帝有意改變舊制,藉以壓制列侯勢力。因爲這種看法的前提,即列侯已形成對抗皇帝的一種勢力是不存在的。且不說秦代之列侯(徹侯)完全是皇帝統治的社會支柱,即就漢初幾十年言,在統治階級內部除諸侯王確有威脅外,列侯以及由列侯充任的宰相何曾對抗過皇帝?呂后欲封諸呂爲王,左丞相陳平、太尉周勃皆不得不附和,只有右丞相、安國侯王陵公開反對,而且還是爲了堅持劉邦所定『非劉氏不王』的舊制,並非代表什麼列侯勢力,但呂后表面提升王陵爲帝太傅,輕易就奪了他的相權。呂后死後諸呂謀反,靠的是呂后生前的影響,而和他們本身是王、是侯關係不大。其後周勃因平諸呂之亂功高望重,可是文帝一免其相職,便只得乖乖就國,後被誣告謀反下獄,也沒有一個列侯敢於營救。至於景帝對周亞夫,簡直是隨意擺布。儘管周亞夫既有軍事才幹,又有平吳楚七國亂之功,但當他對景帝稍有不馴之舉,便招來殺身之禍,又有哪個列侯敢於出面營救?丞相申屠嘉曾先後聲稱要斬文帝寵臣鄧通、景帝寵臣晁錯,可那只是空言而已,按漢制他哪有擅斬官吏之權?由於皇帝的庇護,鄧通、晁錯依然寵幸傾朝,而申屠嘉終於氣得『歐血而死』。人們也許會舉出元鼎五年武帝號召擊南越,以百數的列侯竟不響應,『皆莫求從軍』爲例,說明他們已形成對抗皇帝的一種勢力,致使武帝要借酎金不如法給予打擊。然而實際情況是,列侯從來都是君主專制的一個重要支柱。平吳楚七國之亂,他們出過力;武帝多次開邊,他們立過功,這次酎金奪爵人中不少就是因此封侯的。如韓說於元朔五年擊匈奴封龍P侯、公孫賀於元朔五年擊匈奴封南侯、趙破奴於元狩二年擊匈奴封從票侯、廣德於元狩五年因父樂擊南越死事而封龍侯等。特別是大量被奪爵的王子侯,靠推恩令方才『喜得所願』,對武帝感恩不盡。有什麼特殊原因使他們變成了對抗勢力呢?沒有。這次擊南越其所以『莫求從軍』,並非不爲,而是不能。早在平吳楚之亂時,列侯由於長期『爭於奢侈』、『子孫驕逸』,已是靠高利貸方得以治辦從軍行裝;至武帝時連年戰爭,他們不但要從征,而且要出財物,弄得『朝夕所須,皆俯首而取給於富商大賈,後方以邑入償之』,現在又要打仗,他們難免顧盼觀望,哪裡談得上是對抗勢力?也正因這個緣故,武帝借酎金奪爵,令行禁止,絲毫未遇到抵制;丞相高陵侯趙周『坐知列侯酎金輕,下獄』,也只得自殺以謝罪。
    總之,漢承秦制,君權至高無上,雖在全國範圍內休養生息,但具體統治依然法制峻嚴,包括在統治集團內部。在這種局面下,根本不存在什麼『列侯的共和政治』,使皇帝感到巨大威脅,需要通過改變舊制予以打擊。武帝提拔公孫弘爲相確係破格,但那是因爲當時列侯多無能之輩,要找一個得力輔佐。正因如此,公孫弘死後,一般地主階級中沒有合適的人,便又以三位列侯李蔡、莊青翟、趙周爲丞相。固然,這幾個人先後下獄死,但那是因爲他們不稱職,甚至觸犯法律造成的,是另一回事。而接連用列侯爲相說明:在武帝心目中布衣爲相也好,列侯爲相也好,需要誰就用誰,一切以王朝利益爲標準,並非列侯是對抗勢力,布衣是易於駕馭之勢力。也正因如此,公孫弘爲相後武帝仍派近臣去論難;張湯犯法也立即迫他自殺,和列侯一視同仁。這同樣證明提拔公孫弘爲相併沒有什麼隱秘的意圖在其中。至於【漢書】卷五八【公孫弘傳】所說的『其後以爲故事』,也只是說從此有了先拜相,後封侯的先例,爲丞相任用開闢了一條新途徑,並不意味此後它立即成了主要制度。事實是公孫弘死後不但接連三個丞相均列侯,再往後四個丞相雖系先相後侯,但石慶是列卿子弟,公孫賀是外戚,並且原本是列侯(坐酎金不合格失去),劉屈郵腔首澹都和所謂用布衣爲相打擊列侯勢力這一指導思想無干。只有最後一個丞相田千秋可算布衣出身,但他既『無他材能術學,又無伐閱功勞』。只因上書替戾太子訟冤,感悟武帝,『旬月取宰相封侯,世未嘗有也』。這是一種極特殊情況,並不足以說明武帝存在前述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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