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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西汉宰相制度变化:一次适应中央集权发展的改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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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09-10-13 15:1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摘自《历史研究》
其次,汉武帝也没有削弱相权的具体表现。就近臣与大臣辩论言,如果武帝存在上述思想,人事问题应是主、相权力之争的主要内容,辩论场合应该最多。然而,除田`奏事、荐人和武帝发生点矛盾外,现有史料能看到的辩论,没有一件涉及人事,全属新形势下遇到新问题,想通过辩论寻找新对策。如严助与田`之辩论是要不要救东瓯?朱买臣与公孙弘(时为御史大夫)之辩论是要不要罢新置的朔方郡?吾丘寿王与公孙弘之辩论是为平定所谓盗贼,要不要禁民挟弓弩?辩论结果,武帝往往支持近臣,因为近臣年青一些,偏于进取,与武帝意合;而大臣年纪大,思想保守一些,与武帝意左。全都和君权、相权的大小无关,而属于采取哪种措施方能巩固中央集权、统一国家之争。也正因如此,武帝对持不同政见的大臣并未歧视或打击。如田`为太尉反对出兵救东瓯,并不妨碍他升丞相。韩安国为御史大夫,极力反对王恢出击匈奴之议,武帝虽从王恢议而仍派韩安国率军出征,并欣赏他为“国器”。公孙弘在是否罢朔方郡之争上站在武帝和近臣朱买臣的对立面,仍被武帝破格提为丞相。这种政治气氛,从某种意义上说,正好反映武帝鼓励宰相大臣行使权力,出谋划策。公孙弘深知这一点,当丞相后,起客馆,“开东x以延贤人,与参谋议”,“每朝觐奏事,因言国家便宜,上亦使左右文学之臣与之论难”;张汤也深知这一点,出任御史大夫后更是“每朝奏事,语国家用,日旰,天子忘食”。公孙弘、张汤都是善于察言观色,窥测上意的人,如果武帝确嫌宰相权重,把在重大问题上积极出谋划策看成是相权膨胀,以至到了设立近臣给予压制的地步,他们还敢这样触犯忌讳吗?当然不敢。
    再次,提升布衣公孙弘先为相、后封侯,也谈不上是武帝有意改变旧制,借以压制列侯势力。因为这种看法的前提,即列侯已形成对抗皇帝的一种势力是不存在的。且不说秦代之列侯(彻侯)完全是皇帝统治的社会支柱,即就汉初几十年言,在统治阶级内部除诸侯王确有威胁外,列侯以及由列侯充任的宰相何曾对抗过皇帝?吕后欲封诸吕为王,左丞相陈平、太尉周勃皆不得不附和,只有右丞相、安国侯王陵公开反对,而且还是为了坚持刘邦所定“非刘氏不王”的旧制,并非代表什么列侯势力,但吕后表面提升王陵为帝太傅,轻易就夺了他的相权。吕后死后诸吕谋反,靠的是吕后生前的影响,而和他们本身是王、是侯关系不大。其后周勃因平诸吕之乱功高望重,可是文帝一免其相职,便只得乖乖就国,后被诬告谋反下狱,也没有一个列侯敢于营救。至于景帝对周亚夫,简直是随意摆布。尽管周亚夫既有军事才干,又有平吴楚七国乱之功,但当他对景帝稍有不驯之举,便招来杀身之祸,又有哪个列侯敢于出面营救?丞相申屠嘉曾先后声称要斩文帝宠臣邓通、景帝宠臣晁错,可那只是空言而已,按汉制他哪有擅斩官吏之权?由于皇帝的庇护,邓通、晁错依然宠幸倾朝,而申屠嘉终于气得“欧血而死”。人们也许会举出元鼎五年武帝号召击南越,以百数的列侯竟不响应,“皆莫求从军”为例,说明他们已形成对抗皇帝的一种势力,致使武帝要借酎金不如法给予打击。然而实际情况是,列侯从来都是君主专制的一个重要支柱。平吴楚七国之乱,他们出过力;武帝多次开边,他们立过功,这次酎金夺爵人中不少就是因此封侯的。如韩说于元朔五年击匈奴封龙P侯、公孙贺于元朔五年击匈奴封南侯、赵破奴于元狩二年击匈奴封从票侯、广德于元狩五年因父乐击南越死事而封龙侯等。特别是大量被夺爵的王子侯,靠推恩令方才“喜得所愿”,对武帝感恩不尽。有什么特殊原因使他们变成了对抗势力呢?没有。这次击南越其所以“莫求从军”,并非不为,而是不能。早在平吴楚之乱时,列侯由于长期“争于奢侈”、“子孙骄逸”,已是靠高利贷方得以治办从军行装;至武帝时连年战争,他们不但要从征,而且要出财物,弄得“朝夕所须,皆俯首而取给于富商大贾,后方以邑入偿之”,现在又要打仗,他们难免顾盼观望,哪里谈得上是对抗势力?也正因这个缘故,武帝借酎金夺爵,令行禁止,丝毫未遇到抵制;丞相高陵侯赵周“坐知列侯酎金轻,下狱”,也只得自杀以谢罪。
    总之,汉承秦制,君权至高无上,虽在全国范围内休养生息,但具体统治依然法制峻严,包括在统治集团内部。在这种局面下,根本不存在什么“列侯的共和政治”,使皇帝感到巨大威胁,需要通过改变旧制予以打击。武帝提拔公孙弘为相确系破格,但那是因为当时列侯多无能之辈,要找一个得力辅佐。正因如此,公孙弘死后,一般地主阶级中没有合适的人,便又以三位列侯李蔡、庄青翟、赵周为丞相。固然,这几个人先后下狱死,但那是因为他们不称职,甚至触犯法律造成的,是另一回事。而接连用列侯为相说明:在武帝心目中布衣为相也好,列侯为相也好,需要谁就用谁,一切以王朝利益为标准,并非列侯是对抗势力,布衣是易于驾驭之势力。也正因如此,公孙弘为相后武帝仍派近臣去论难;张汤犯法也立即迫他自杀,和列侯一视同仁。这同样证明提拔公孙弘为相并没有什么隐秘的意图在其中。至于《汉书》卷五八《公孙弘传》所说的“其后以为故事”,也只是说从此有了先拜相,后封侯的先例,为丞相任用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并不意味此后它立即成了主要制度。事实是公孙弘死后不但接连三个丞相均列侯,再往后四个丞相虽系先相后侯,但石庆是列卿子弟,公孙贺是外戚,并且原本是列侯(坐酎金不合格失去),刘屈邮腔首澹都和所谓用布衣为相打击列侯势力这一指导思想无干。只有最后一个丞相田千秋可算布衣出身,但他既“无他材能术学,又无伐阅功劳”。只因上书替戾太子讼冤,感悟武帝,“旬月取宰相封侯,世未尝有也”。这是一种极特殊情况,并不足以说明武帝存在前述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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