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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英明秦始皇:超前領先的『法』字治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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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之治 發表於 2010-10-26 15:4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一元一國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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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起秦王贏政掃滅六國,建立中國第一個封建王朝,需要從商秧變法開始說起。戰國時代,群雄割據,而當時的秦國地處邊遠地處與西絨交界,不能算是真正意義上的中原地區,國力贏弱,國民生計以遊獵為主,但秦人在與其他游牧民族的數百年征戰中養成的剽悍的個性,而國力不比鄰邊的魏國,時常受到羞辱。

雙方都想置對方以死地,但疆持了數百年而不濟,魏國想滅掉秦國,不可能,秦國人標勇善戰,且並非獨軍士,民間的百姓也是剽悍得異常,且秦國邊遠,地勢險惡,不利大面積征伐,每次都是無果而歸;秦國想滅魏國,也不可能,魏國變法之後國力強盛,軍士訓練有素,尤其以『魏武卒』著稱,而且軍隊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對於地廣人富的魏國,秦國只能是望塵自哀,好,關於第三位歷史明君的評論就從這裏開始:

秦國強盛是從變法開始的,論秦國變法,不得不提商秧,商鞅(約前390年―前338年),衛國人,戰國時期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的後裔,公孫氏,故稱為衛鞅,又稱公孫鞅,後封於商,後人稱之商鞅。在位執政十九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

而在此之前,各國均有過不同程度的變法如魏國的李悝,趙國的樂毅,韓國的申不害,齊國的管仲等一系列的思想家,政治家都進行一系列的變法改革,一時間,諸子百家紛紛在探求強國之道,而除了秦國其他都是曇花一現,亦或說,改革了,國力也強盛了,但卻沒能像秦國變法那樣的持久。

後世對此眾說紛芸,但有一點是統一的,都認為,六國變法不深入,未動根本,也就是說,變法對一個國家來講是脫胎換骨,而他們的變法只不過是換張皮而已,且對於變法中所出現的阻力,其他的學說門派根本無能為力,只有法家的強制才能落實各項變革法案的順利實施以及順利執行,這個就不得不注意商秧的法家背景了。

商鞅年輕時好刑名之學,在魏相公叔痤門下任中庶子(或作『御庶子』)。公叔痤臨終前將其推薦給魏惠王,惠王卻沒有用他。衛秧聞知秦國孝公發佈求賢令,便脫魏去秦,向秦孝公說明變法強國的利害,孝公聽聞衛秧所言大喜,但一些秦國老臣如甘龍,杜摯等不先贊成變法,為此作出重重阻撓,甚至廣播議論,認為『智者不變法而治』, 』『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孝公力排眾議,拜商鞅為左庶長,下令推動秦國變法改革,與其他六國相比,同樣的變革制度在秦國卻能得以施展除國君的支持外,衛秧制定出來法家的嚴苟律法也有效保證了,變革措施的進行,提倡『法制大於人治』這就是『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在政治上的較早實現。(反觀現今中國,領導的權威凌駕於法律之上,一紙批示就可以減免刑罰或者重判,二千年前的秦人對法的理解意識竟然比兩千年後的我們更加深入,不免令人汗顏)變法因處罰了一班王公貴族而變得順風順水,可以說商秧的變法相比其他幾位不見得就更為優秀,可是,有法家治國思想的推動,秦國的變法成功也就不那麼偶然了,至此,秦國國力日盛,從邊陲小國一躍成為富庶之地,為日後秦王政一統中國打下了堅實基礎。

至於秦王政,有人說他的性格比較極端,我想這是跟他從小的生長背景有關:據【史記呂不韋列傳】記載,秦始皇的母親趙姬原是呂不韋的房妾,呂不韋出於政治目的將已懷孕的趙姬獻給異人(即秦莊襄王),典故『奇貨可居』便由此出,後來趙姬生子政;作為一個並不受寵愛的質子的兒子,嬴政少年時期是在趙國都城邯鄲度過的,此時異人經呂不韋從中斡旋已然回到秦國,並認華陽夫人為母,經過多次政治鬥爭終於獲得了華陽信任,呂不韋又花費大量精力與金錢將趙姬母子接回秦國,從此嬴政開始了他在秦王宮裏的政治生涯。

對於贏政來說,最熟悉的女性最莫過於母親了。在秦始皇3歲的時候,父親異人將他們母子作為人質留在了趙國。母親趙姬曾是呂不韋的姬妾,所以『兩個父親』的傳言一直伴隨嬴政的成長,再加上趙國人的唾棄、鄙視都讓年幼的秦始皇對母親―――這個唯一可以依靠的人充滿了愛與恨的複雜感受。

秦始皇與母親相依為命。從出生在趙國一直到9歲,這個階段正好是一個孩子心理發展的重要階段,他無法發展出對遠在秦國父親形象的認同,也無法發展出對母親形象的認同,更無法發展出對仲父―――呂不韋這個也許是親生父親形象的認同。這些複雜的狀況造成了秦始皇複雜的心理感受。他必須依靠唯一的女性―――母親才能生存下來,他卻又鄙視和討厭自己母親的行為,因為這些行為造成了他幼年心靈巨大的創傷。所有的這些創傷帶來的不良情緒都會投射到母親―――這個唯一的女性身上。

所以,才有後人評擊始皇,禁錮女性權利的史實記載,講一個小故事比如至今流傳的秦始皇【會稽刻石】文字,給後人留下了他首倡節操的證明。據歷史記載,秦始皇在臨死前的公元前210年,在全國各地巡狩。

當他走到今浙江一帶時,得知當地男女婚姻比較自由,經常發生逃婚事件,婦女死了丈夫可以再嫁。他認為這不符合封建道德和法規,便命人把詔令刻在石頭上,不許再發生類似行為。

這便是所謂【會稽刻石】。其中有這樣幾句:一、『有子而嫁,倍死不貞』,意思是指責那些再嫁的寡婦:帶着兒子改嫁,這是背叛丈夫的不貞行為。又說:『妻為逃嫁,子不得母』。意思是,女子如果因為不滿男方而另找對象,是淫蕩的傷風敗俗的行為,將來她的兒子都可以不認母親,別人發現了殺掉她也無罪。秦始皇在【會稽刻石】中還明確表示:婦女守貞絕非一件普通的小事,而是關係天下『嘉保太平』的大事。

這事以現在看來比較極端,但『婦女至死守節』的正是,贏政稱帝過後焚書坑儒的儒家思想首倡的,關於儒家的看法,我們稍後再提。由此看,趙姬,呂不韋及後來的北閌淺刪頹贗跽極端性格的最重要的三個關建人物。

平六國,勵軍功是關鍵,制定二十級爵的作法,意味着秦徹底廢除了舊世卿世祿制,今後將根據軍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從有軍功爵的人中選用。

二十級爵:一級為公士,二級為上造,第十九級為關內候,二十級為徹候。據〖漢書〗記載:『戰斬一首賜爵一級,欲為官者五十石』。 也就說明了獎勵的做法:將卒在戰爭中斬敵人首級一個,授爵一級,可為五十石之官:斬敵首二個,授爵二級,可為百石之官。各級爵位均規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數量標準和衣服等次。

看到沒,這就是秦國的軍功制度,軍士通過戰功可以做官,甚至可以當將軍,榮華富貴,衣食無虞,而且家中有人是奴隸的還可以通過戰功為他們正名,面對敵軍戰陣,在於秦國將士眼裏,那就是富貴,因此每次大戰在即秦軍求戰情緒很高,戰鬥意志高昂,還有一點,最為重要:『秦人善於外戰,而恥於內鬥!』

而看看自漢代以後直至現在,對外如綿羊,對內如猛虎,對外作戰攘外必先安內,何謂安內?那就是剿異,近代的蔣委員長就是這類理論的忠心擁護者,其內亂之危大於外患之禍,讓中國二百年來就是散沙一盤,一盤散沙。而秦軍將士上下同仇一愾,依法論功,賞罰分明擰成一股的力量能把任何堅硬的盤石擊得粉碎!

反觀其他六國,那就是一班奴隸組成的軍隊,沒有獎勵,他們上戰場是被逼來的,他們打贏就為活命,而跟兇狠的秦軍對陣,死搏還不如逃跑來得希望大些,可以想像,兩軍對陣,自已的士兵還沒打就惦記着往哪條路跑,逃生的希望大些,而秦軍的士兵每個人眼裏冒綠光,磨刀霍霍,其戰局可想而知,往往都是一觸即潰,或不戰而降,長平一戰,白起坑殺趙軍二十萬,使六國中最強的趙國撤底的沒了抗衡秦國的可能,更使,各國聞秦軍色變,『虎豹之秦』因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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